工程施工类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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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类合同

工程施工类合同范文1

关键词:电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4-0276-02

引言

电力企业是关系到我国民生的关键和基础性的产业与公用事业,伴随电力体制的改革进程不断深入,电网的架设进一步完善,每年基建工程量大,涉及工程类合同种类和数量也相当的多,所以其所面临的风险也就不断增多。工程类合同中法律风险假如不能进行完善的控制和防范,就会给该企业带来很多经济类风险,继而伤害到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怎样强化其企业内部管理工作、做好相关的依法经营工作,充分地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经营和风险的化解,维护好企业的既得利益也是该电力企业目前必须面对的关键性问题。但是在合同管理中,这将是电力企业经营和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因此其管理的水平也就是企业软实力的重要表现。而在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电力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是一定要建立一在个比较完善的工程类合同管理机构上的,如此才能够将合同管理作为其核心的枢纽进一步建设,建立好相应健全的法律风险的管理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和防范工作,才能够确保电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一、工程类合同的管理的内容

所谓工程类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合同,承包方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物资、施工、监理、设计等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也就是说,工程类合同贯穿于整个工程实施全过程中的各个方面的,然而合同中的当事人的利益损害或者发生损失的概率也将是贯穿于整体工程的过程。“利益发生了损害、损失的概率”被统称为合同中的“风险”,而不把其称之为“危险”。这是因为“风险”包括的范围要比“危险”包括的范围更广,它不仅包括了损失可能发生的概率,还包括了收益可能发生的概率。因此,将风险限定为电力企业中发生潜在的经济损失或者其他的损害变动的程度。这样一来,在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也就是合同的管理中可能发生的潜在经济损失或者其他的损害变动程度。

二、工程类合同管理中常见法律风险和对策

(一)合同准备阶段环节的风险与对策

1.因为项目的标的情况不明确,并未进行可行性的研究,而边想边干,同时边干边改,也没有进行相对系统的策划工作,就大大地增加该项目的投资风险。相应的对策:在合同的立项阶段,工程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对立项可行性的研究和审查,并且需要做好该项的目的资金筹划。

2.合同项目可能存在着合作的主体不适合、并无履约能力的情况。相应对策就是,尽可能的了解相关对方当事人的有用信息,如对方当事人的经营范围、资信的状况和履约能力、商业的信誉等,并且还应该重点考察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重点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是法人,相应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过往业绩是否合法并且有效,是否存在着超越权限与经营范围的情况。在履约能力的审查环节中,一定要做好注册资金的真实性审查、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能力的审查、历史履约情况的审查工作。

3.审查是否存在着缔约过失责任,也就是并未签订合同之前,就因为一方当事人过错而给对方造成了相应的损害,有过错一方当事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问题的解决措施为,在合同签订之前的会议纪要、往来的函件包括了传真、电子的邮件等均可作为直接或者补充的证明材料,一旦发生了纠纷,就可以利用这些材料作为对企业有利的证据。

(二)合同起草环节的风险和对策

1.合同的条款不完整或者不明确

合同的条款显失公平或者存在着违法情况,合同的条款不符合有关的标准等。相关对策为,要尽力做到合同的用词准确,以确保表达清楚,相关条款一定要约定明确,从而有效地避免了歧义,对涉及金额较大合同还应该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审查。

2.合同中格式合同的风险

使用格式合同的优势就是便捷并且交易的成本低,然而这同时也产生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情况的风险,通常情况下加重了对方的责任,相反会减轻了己方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的对应措施就是,应该严格地审查合同格式的基本内容,防止其格式合同的问题。对交易对方所提供的格式合同,应该利用补充条款或深入磋商、变更的方式以达到摆脱对方所限定和拘束的目的,并且应该根据企业本身的情况,确保公平原则,适当地修改合同的格式。

3.合理分担工程合同中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工程项目经理应该通过购买保险分散与转移风险的手段,在合同的使用环节中尽可能加入保险的条款,以便用小钱获得大的保障。无数事实可以证明,减少自己损失为最小的手段就是风险的转移,而工程保险就是风险转移的最好途径和办法。

(三)合同签订环节的风险和对策

合同签订不严谨,相关具体细则不规范。电力工程类合同涉及范围较广且投资金额巨大。合同作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正常开展的重要法律文件,必须保证合同各项条款的细致严密,具体细则的完善规范,各个程序的严格执行,这样才能为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各项经济问题提供有利的法律依据,提高工程建设效益。然而,工程建设项目中,承发包双方所订立的施工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合同缺乏可操作性与完备性。例如,施工项目受征地工作推进缓慢因素的影响,出现严重的阻工现象。而合同文件中仅对暂停施工56天以内的窝工有明确的规定和计算依据,对超过56天的窝工补偿标准无约定,从而引发承发包双方的补偿纠纷。合同应该全面规范,要大力推广使用电力的合同示范文本。这样的合同范本条款的严密性比较强,具有很强的操作性。采用合同范本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益,可以防止出现合同条款的欠缺和不平等,有助于施工合同的管理。

三、不断加强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与人才培养

(一)构筑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体系

电力企业应该根据本身的经营规模和组织机构的不同,选择相应合适和有效的合同管理手段,采取了一个部门统一归为管理,其相关的部门一同进行协办的形式,配置一定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确保对合同的管理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和制度的“三落实”,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合同管理的网络组织。

(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是防范合同管理风险的有效保证

希望保证合同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和法律化,构筑好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与防范系统,就要从完善制度这一环节入手,建立好规章制度,制定其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规范,让管理的工作有章可循。依据着相关的法律、法规与企业的根本情况,制定好企业的章程,建立一套健全的企业法律层次的规章制度,于合同管理的体系上配备好相应的修订相关制度。

(三)重视培养合同的管理人才

现阶段的电力企业间的竞争根本是人才竞争,人才就是该电力企业的第一生产力,一定要吸纳优秀人才,才能够获得工作中竞争的主动权。在合同的管理工作中,人才的管理一样也是最重要的环节,要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合同中管理人才的培养工作,关注该合同的管理人才选拔和培养的工作。选调出一批素质高、学习能力较强、知识面更广、责任心更强的人员,充实到合同的管理队伍中去。加强人员的理论学习,组织其在职培训,不断地做到学法、懂法并且依法办事。鼓励合同的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项法律与项目管理层面的执业资格考试。创造出一个有效的同业交流途径,开设相应的法律顾问论坛、网络在线交流平台,确保有效地提升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结束语

电力企业中的工程类合同管理工作是目前市场经济背景下电力企业基建工程管理工作的一项核心与关键性内容,工程全过程管理在各个方面都应该围绕着这一核心问题开展工作。在合同的准备、起草、审查、签订、履行与合同的后期处理等经济的活动中,构筑成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系统,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制定好电力企业的管理流程,细化相关合同的管理内容与法律事务处理流程,很好的预防风险的发生,才能够确保将经济纠纷的起因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只有通过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对合同的培养与培训,才能够不断增强其合同风险意识,并且使之学会科学防范与控制的方法,才能够在最大的程度上维护好企业本身的合法权益,避免与减少了相应的经济损失,全面地提高了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确保电网的构建获得了持续、稳健的发展。

参考文献:

工程施工类合同范文2

摘 要 本文详细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的工程签证的法律意义,并具体分析工程签证操作实务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然后对工程签证时应注意的重点环节作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 工程签证 法律性质 操作实务

工程签证是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条件发生变化情况的真实记载和证实,也是工程项目建设方、施工方在双方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量发生合同约定以外变化的实际记录,它是计算预算外费用的原始依据,也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以往所发生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无论是工程价款纠纷,或是工程质量纠纷,或是工程工期违约纠纷,大多都涉及工程签证问题,可以说工程签证问题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形成的重要成因,同时,工程签证也是相关权利要求能否得到支持的关键证据。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的工程签证的法律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工程签证,从法律定性上来看,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合同权利义务的增加或变更,从工程签证所涉及的范围来看,它几乎存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各阶段。工程签证一般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是工程签证可能涉及到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没有约定的新增内容,新增加的内容又与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存在某种联系,需要由合同约定的施工方来完成此项内容才更为方便,从而在施工中通过签证的方式确定施工方来完成该项工作,此为增加式工程签证。二是工程签证也可能涉及到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已经约定的内容,双方需对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履行方式、履行方法、工作范围、工作内容的某项或某几项内容的变化做出变更记载,从而在施工中通过签证方式确定施工方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此为变更式工程签证。

由于工程签证所具有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原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内容变更的性质,确定了其所具有的合同变更的法律意义。《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我们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见,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进行相关合同权利义务内容的变更,元论是增加式的签证,或是变更式的签证,都是法律允许实施的行为,但其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协商一致”。需特别注意的是某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事先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其变更效力有待于原批准、登记机关的再次批准、登记并确认,才具有效力。另一方面,根据合同法的条款规定,合同变更的内容需要具有明确意思表示的特征,否则将不仅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法也视此变更实为未变更,其变更的事实会被法律推定为未发生。在合同纠纷诉讼中,法律要求主张变更方负有举证责任,以证明变更事实的存在,这一点决定了工程变更应当办理书面工程签证手续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签证的作用在于确定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工程签证的法律意义。《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从该司法解释规定可见,工程签证是工程量争议确定的极其重要的依据,如工程量发生争议,如果没有工程签证加以证明,主张的权利要求都将失去凭据,诉讼中将失去判定事实存在与否和权利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的客观证据,除非能提供“其他证据”加以证明确认。值得注意的是,“其他证据”的收集与证明,在诉讼角度,显然要比工程签证困难很多,诉讼风险由此将会增加。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工程签证不是工程事实的简单记载,而是具有书面记录建设工程现场所发生实际变化的特殊作用,关系到建设工程双方的切身利益,是工程造价结算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某些固定造价合同中,其更是索赔的依据。总而言之,如果解决好工程签证问题,将为有效减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到积极作用。

二、工程签证操作实务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1、不及时签证。工程签证的含义即在于对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变项,由双方代表在工程现场进行测定、描述、签署书面意见,作为工程量结算依据。由于工程施工的流程,不及时办理签证,将可能导致变更项目失去现场评定基础,产生工程签证不能补签或补签不真实的情况出现,形成纷争。

2、不合法签证。工程签证是由双方负责的代表签署,而有权签署签证的代表人必须是经过正式合法授权,在授权存在的基础上,在授权的范围内签署,且内容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而在我们施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签证,或是非授权代表签署,或是超出授权范围签署,这类情况都将可能形成工程签证的合法性争议。还有一些签证,其内容的不规范(如监理文书格式先用不当),也将会形成结算的异议,从而失去工程签证的实际意义。

三、工程签证的实务操作指引

工程施工类合同范文3

关键字:园艺工程施工 合同管理

Abstract: Along with our country urbanization advancement rapid development, the botanical garde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ppears in the urbanized construction advancement statu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ly.The gener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has the investment huge, the involving construction many, each kind of relations complex as well as the construction cycle long and so on the characteristics.But each kind of relational determination mainly is carries on through the contract form,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takes one of modern business management system important contents.Therefore, whether implements the effective management, the good contract pass, is presently melts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and operation success or failure an important attribute.Below, unifies many year working practice, makes the simple elaboration in view of the gardening project turn-key contract management.

Key words: Gardening project turn-key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现在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合同管理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已成为与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投资)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广义地说,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实现项目的目标。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工程项目整个运行周期内的合同管理核心,在如何加强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的基础上,我们首先就要对合同管理作全面的理解与认知。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

1.1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以及作用

1.1.1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为了完成商定的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确定双方权利以及义务的协议。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完成一定的种植、建筑和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以及支付工程价款。

1.1.2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不仅是园林工程的主要合同,更是园林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现行市场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市场而确立的。因此,加强对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2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具有以下独特特点:

1.2.1园林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多样性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除了应具备合同的一般内容外,还应对安全施工、不可抗力、工程设计变更、材料设备的运输、供应、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涉及到的关系十分复杂,除施工企业与发包人之间的的合同关系外,还涉及到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关系、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买卖关系以及与运输企业的运输关系等。所有这些,都决定了施工合同的内容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

1.2.2园林工程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在园林工程建设中植物、建筑物的施工,由于材料类型多、工作量大,施工工期都较长。首先,由于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还可能因为不可抗力、工程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工期顺延;其次,由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才开始,并且需加上合同签订后到正式开工前的一个较长的施工准备时间和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及保修期的时间,特别是对植物产品的管护工作需要更长的时间。因此,综合上述这些情况,这就决定了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具有长期性。

1.2.3园林工程合同监督的严格性

由于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对人民的工作、生活和生存环境等都有重大影响,因此,国家对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监督是十分严格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对合同主体监督的严格性、对合同履行监督的严格性、对合同订立监督的严格性。

二、园林工程施工阶段合同管理

2.1签订园林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在签订园林工程施工合同时,首先满足的条件就是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其次,有能够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最后,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2.2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目的及任务

2.2.1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目的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首先有利于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园林工程市场经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经济实力,参与国际市场经济活动。因此,加强对园林工程建设合同的法律调整和管理,认真做好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其次,加强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对于发展我国园林工程业,努力提高其在国际工程市场中的份额,十分有利于发挥我国园林工程的技术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推动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加快了我国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国际园林工程施工惯例接轨的步伐。

2.2.2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任务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以及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工程合同管理是园林工程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园林工程施工市场交易活动的全过程,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对园林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从条件的拟定、协商、签署、履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科学管理,以期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园林工程项目“三大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任务要求,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2.3园林工程施工过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2.3.1合同实施管理

在合同签订之前,首先要设置独立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科学界定以及协调合同管理职能部门与其它职能部门的权责、工作流程的配合要求等相关问题,及时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调整组织机构设置与解决权责划分的缺陷,处理和协调存在的争议和摩擦,进一步优化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后,这就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因此,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等。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另外,要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

2.3.2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在施工阶段,首先要对现场中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以及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并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其次,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依据合同进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例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合同纠纷等;再次,要及时的依据合同进行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最后,对各种来往信件、签字指令、请示、会议纪要以及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与控制,并记录在案,并要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

2.3.3要依据施工合同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控制

在园林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满足施工合同要求,首先应从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控制人手。

对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的材料设备供应一览表,按时、质、量将采购的设备与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发包人在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首先,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同时,承包人应在发包方要求的时间内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其次,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并提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2.3.4要依据施工合同对施工质量进行管理

工程施工的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这是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合同管理的最基本要求。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的加强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以及设计要求、发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并接受发包方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比如对发包人而言,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包人指令失误和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部分或者全部工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对承包人而言,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2.3.5要依据施工合同对设计变更进行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合同变更的发生具有随机性。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在合同变更时,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增加新的条款。例如,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标底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作出变更。因此,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变更取得一致意见时方为有效。合同法、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必须依据其规定办理。因此,当事人要变更有关合同时,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否则合同之变更不发生效力。

2.3.5要依据施工合同对施工进度进行管理

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就是确保施工任务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工作按进度计划执行。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到人为条件、外界环境条件或者现场情况等的限制,经常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情况,结果导致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此时的合同管理就显得特别重要,对工期延误与暂停施工的有关责任应准确把握,并做好修改进度计划和后续施工的协调管理工作。

首先,对于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社会环境以及自然条件、人为情况或者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工期延误的情况会经常发生,这样就很可能会导致不能按时竣工,这时承包人应依据合同责任来判定是否应要求合理的延长工期。其次,对于暂停施工的情况。在施工过程中,有些情况会导致暂停施工。如果,停工责任在发包人,则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如果停工责任在承包人,则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最后,对于提前竣工。提前竣工时,双方应进行充分的协商,并达成一致。对签订的提前竣工协议,应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3.6其他措施

首先,及时做好合同跟踪。要:1.对合同文件以及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者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以及差异程度。比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以及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其次,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要: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和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2.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以及分析合同文件,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以及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3.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结语:

当然,在施工过程中同时还要注意到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环境管理应做到遵守法规对环境的要求,保持现场的整洁,重视施工安全。总之,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由于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不仅要讲求方式、方法,更要讲求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并归纳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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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董三孝.韩东锋.园林工程建设招标与合同管理. 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1.

工程施工类合同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合同风险

在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是保障企业经济效益、保障企业经济活动安全、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关键。针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应从企业员工合同管理意识的树立入手,通过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网络、强化合同内容的审核与分析,以此为基础来做好合同的签约与执行,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目标。在我国现代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今天,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认识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为基础,指导施工过程的各项经济活动,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危害了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首先,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为了获得工程承建资格,对于合同中的制约投资商权利义务条款并不重视,进而增加了施工企业的风险。另外,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缺乏足够的文本分析与探讨,也造成了施工企业风险的增加。例如:在合同签订前未对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深入分析,造成了施工进度确定并未考虑施工过程中气候因素、人为因素的影响。进而影响了施工过程中进度控制、造成了竣工结算时因工期超时受罚等问题的发生。为了减少此类问题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合同内容、文本等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明确分包合同管理。以信息化管理技术为基础,提高合同管理效率、提高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综合管理能力。

2、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分析

2.1树立合同管理意识,促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针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树立合同管理意识。通过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各部门员工合同意识的培养,为提高企业合同管理能力奠定基础。

2.2建立合同管理体系,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在现代建筑合同管理理论研究及经验总结中,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是保障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的关键。因此,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根据建筑业的特点、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具有针对性、科学性的管理体系为基础,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2.3强化建筑工程合同文本分析,保障企业利益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合同文本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施工企业利益,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强化合同内容的分析与探讨。通过建立合同审查机制,对合同内容及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在工程实际情况的基础调研中,了解合同内容的可行性与科学性,避免施工进度设置不合理、内容设置不合理等影响工程施工、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

2.4以信息化管理技术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在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中,针对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内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文件极多。而且,根据工程变更需求,工程合同也存在频繁的变更。为了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保障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目标的实现,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资料等辅材料较多。为了保障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管理技术,提高合同管理工作效率、提高合同管理工作质量。

2.5注重合同的执行管理,实现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目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合同履行管理是贯穿于项目施工管理各个环节的重要工作,是保障合同内容有效执行的关键,因此,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针对合同管理需求建立合同履行管理机制。将合同内容、责权分解落实到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部门,再按照部门岗位职责要求将内容落实到各个岗位,以层层分解、落实、执行的方式,确保合同内容的有效管理。

根据合同执行的各个阶段,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与项目部进行合同对接技术交底。以合同内容要求及项目管理需求为基础,将合同复印件、招投标文件、技术资料等与项目部进行技术交底。在此过程中明确合同内容需求、明确合同技术要求,以此为基础促进合同的履行、促进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项目部应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合同履行管理。根据进度、质量、资金控制等要求,确定施工过程中的重点,并开展有效的控制与管理,实现合同约定内容。针对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不可预见因素,合同执行管理还应强化动态控制、强化变更审计,以完善的合同执行控制,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

3、建立合同管理评测体系,强化企业合同管理能力

在现代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施工企业应建立合同管理评测体系。在合同签订、分析、执行等各环节进行合同管理工作的评测评价,及时了解并掌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在工程竣工结算后进行合同管理执行的综合评价,分析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为后期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为提高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能力奠定基础。通过合同管理的有效开展,促进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建筑工程科学管理目标。运用现代合同管理技巧、方法,提高合同管理效率、降低施工企业的市场风险。

结论

在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市场日益规范的今天,强化施工合同管理是保障施工企业经济效益、保障施工企业利益、保障投资商利益的重要工作。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市场竞争现状、针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需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建筑施工特点为基础、以企业管理流程为中心,结合合同管理要点与重点,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合同管理目标、提高企业综合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工程施工类合同范文5

【关键词】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建造合同

一、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颁布

为了进一步规范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提高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针对施工企业的特点,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于2003年9月25日颁布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于2004年1日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施工企业执行。同时规定,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时,不再执行1992年印发的《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新颁布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在1999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建造合同》)的基础上做了一些修改,因此两个准则在一些科目的核算上有很大相似之处,但前者又在一些科目的设置上做了改进,使得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更加详细。在此对《建造合同》和《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中相同核算内容的异同点进行分析。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两个准则都设有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等科目,《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在《建造合同》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推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二、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比较

对主营业务收入,《建造合同》和《施工企业核算办法》的核算标准相同,即必须首先合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在计量和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费用时,首先应根据本准则规定的判断建造合同结果能否可靠估计的标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区别以下情况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在会计处理上,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时,把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贷方,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对主营业务成本,《建造合同》和《施工企业核算办法》核算方法相同: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时,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同时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毛利”或“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在新的《施工企业核算办法》中,由于“工程施工”下新设了两个科目,因此之前的《建造合同》中对毛利的核算科目由“工程施工-毛利”改为《施工企业核算办法》中的“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两个准则对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主要差别在于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建造合同》的核算是设置“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来核算建造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把在建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记入“预计损失准备”的贷方,在建合同完工后,将“预计损失准备”的余额调整“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而在《施工企业核算办法》中,应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可见,预计损失准备在《建造合同》中进入成本,而《施工企业核算办法》则将其列为管理费用,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改动。期末,“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这两个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这两个科目应无余额。

三、不同核算科目的比较

除去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的核算,在“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这两个主要科目中,《建造合同》和《施工企业核算办法》中的规定基本相同,只是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稍有变化。

“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确认的合同毛利记入本科目的借方,确认的合同亏损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后结平。

合同成本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不易直接归属于合同成本核算对象而应根据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直接费用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人工费用主要包括从事工程建造的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工资性质的津贴等支出。材料费用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形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成本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机械使用费主要包括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支付的租赁费和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另外还有其他一些费用,主要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

间接费用在发生时一般不易直接归属于受益对象,这些单位如果同时组织实施几项合同,则其发生的费用应由这几项合同的成本共同负担,因此,间接费用应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在会计实务中,间接费用一般应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进行归集,期末再按一定的方法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主要有人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等。

由于需要对一些间接费用进行分配,就必须具有相应的凭证以正确分配这些费用。比如工人工资、奖金等的费用分配表,以及原材料等的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的表格。这些资料主要是由企业自己编制,另外还需有相关的发票、收据以及银行收付凭证等;机器费用的分配,就需要有机器工时的使用记录,以及由于安装拆卸等行为产生的费用清单、发票及银行凭证等;租赁机器进行施工的,还需要有机器租赁的合同,以及租赁金交易过程中的发票、银行转账单等凭证。

在会计核算上,《施工企业核算办法》在“工程施工”下增加了“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两个明细科目,施工企业履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都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下进行核算,确认的合同毛利记在“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之下。而在之前的《建造合同》中由于没有这两个明细科目,所有发生的成本和确认的毛利都记在“工程施工”科目下。

两个准则中“工程结算”的核算内容和会计处理都相同。该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当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根据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将“工程结算”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期末“工程结算”无余额。本科目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需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在以上几个科目的核算中,无论是“工程施工”还是“工程结算”科目的核算,其重要的前提是完工百分比的确定。之所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是因为建造合同的施工期一般都比较长,通常都跨越一个会计年度,为了核算和反映当期已完工部分的合同收入、费用和利润,根据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因而才采用了完工百分比法。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前提条件是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建造合同划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两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建造合同,判断其结果的条件不同。要得到完工百分比,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确认方式,获得合同的预算成本和实际发生的成本的数据资料,或者实际完成的施工量及施工总量。

新增的另外几个科目中,“周转材料”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建造合同》中对这类材料的核算是借记“工程施工”,贷记“周转材料摊销”(分摊的周转材料摊销额)、“银行存款”(支付的周转材料租赁费)等科目。新的核算办法设置“周转材料”科目,下设“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对周转材料的领用、摊销和退回以及周转材料的报废,分别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要求施工企业对在用周转材料、部门退回仓库的周转材料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薄上进行登记,从而规范了施工企业对材料的管理。

“临时设施”核算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施工企业购置临时设施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通过建筑安装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发生的各有关费用,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本科目。同时,又设置“临时设施清理”明细科目核算临时设施的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等情况。在《建造合同》中,临时材料是在“工程施工”的间接费用中进行会计处理。

“机械作业”也是一个新增科目,下设“承包工程”和“机械作业”两个明细科目,其核算办法也有些变化。《建造合同》的核算是借记“工程施工”或“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机械作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核算办法是把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等科目。月份终了,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分配和结转:借记“工程施工”或“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而在《建造合同》中没有这个科目,只设“工程施工”科目对直接人工、直接材料、机械作业进行核算。由于没有“临时设施”科目,当然也没有“临时设施推销”、“临时设施清理”科目。

工程施工类合同范文6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创新管理;管理理念;管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要想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就必须重视施工管理工作。然而,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由于受到制度、人员等因素的制约,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影响着工程质量的提高。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水平,探讨分析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和创新管理措施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过程存在的不足

1)成本管理的不足。对成本管理不重视、预算编制不科学、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忽视成本的控制与管理、缺乏对成本的动态管理,导致成本超出预算的情况时有发生。

2)安全管理的不足。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安全管理责任制、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施工中常有违规操作情况的出现,给建筑工程施工留下安全隐患,甚至引发安全事故。

3)合同管理的不足。施工单位对合同管理不到位、不重视,没有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相关规定没有得到贯彻落实,不仅影响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还制约了工程质量的提高。

2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过程的策略

1)加强施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的管理体系是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也是提高管理水平的前提。管理体系的制定应该由施工企业领导和专业人员共同参与,对施工管理的目标、责任、组织机构设置等进行规定,建立施工管理责任制,将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和个人。同时还要加强考核工作,建立奖惩激励机制,确保施工管理体系得到贯彻与落实,促进建筑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提高。

2)加强成本管理工作。成本管理是建筑施工管理的重要事项,需要对此有足够的重视。应该坚持全面成本管理原则,对建筑工程施工成本进行动态管理和控制,调动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做好成本管理的每一项工作。从建筑工程施工开始到工程建设结束,要重视每个阶段的成本管理工作,实现对成本的有效控制。施工完成之后还需要重视成本核算工作,促进建筑工程施工效益的最大化。在预算编制时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好预算工作,并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等进行全面核算,将这些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尽可能节约施工成本,提高建筑工程施工效益。

3)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重视施工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重视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完善管理措施,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相关单位和个人,制定严格的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督促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规范施工人员的各项操作,对违章违规操作应该立即纠正,促进施工人员严格遵循施工规范和流程,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

4)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职责,遵守施工合同的各项规定,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编制合同时要保证合同各项规定的完整性,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目标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同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施工,促进合同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与贯彻。另外,出现索赔时,应该以合同规定为依据,尽量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防止不必要损失的发生,以提高建筑工程施工效益。

5)工程计划管理及信息集成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经济的发展,传统的以物质为中心的生产方式正在向以信息为中心的生产方式转变,具体表现为企业的信息化。所谓“信息化”就是以人为主体,应用计算机硬件、软件和通信技术搭建网络,对企业信息系统(IS)进行规划、开发、建造、运行和管理,实现企业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和分析的电子化及生产经营管理过程的程序化;是支持企业高层决策、中层决策、中层控制、基层运作的集成化的人机系统。如果把信息技术与企业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就构成管理信息系统(MIS)。它包括各种信息系统模式,如事务处理系统(TPS)、办公自动化系统(OAS)、决策支持系统(DSS)、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等等。建设公司的工程管理信息集成化建设,就是要规划并构建公司的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以进一步规范公司工程管理流程,提高项目管理工作效率,不断追求目标管理工作质量。

工程管理主要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包括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以及工程建设全过程各参与方的管理。就施工企业而言,主要指施工项目管理。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主要通过收集、存储及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数据,辅助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决策者规划决策和监督、检查,其核心是对项目目标实施有效控制,即对进度、成本、质量及合同目标的规划和控制。就施工企业而言,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主要包括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及合同管理四个子系统。

3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过程的创新管理措施

1)创新管理理念。施工单位应该高度重视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重视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以创新的思维和方式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关注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发展、认识到加强施工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全面和创一流的思想理念、注重施工管理经验的总结、注重管理工作的反思和总结,坚持全面创一流、精细管理的理念,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完善管理规章制度,使得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约束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水平;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工作,坚持不断学习的理念,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建立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和施工队伍,推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

2)创新管理机构。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并加强协调,从而使得各部门能够形成合力,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合理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制定完善的管理对策,促进整个管理机构更好的运作,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调动管理人员工作的热情,从而提高整个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水平。

3)创新管理机制。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应该加强自身管理,引进现代化管理机制,推动管理机制的创新。同时还要建立内部激励机制,从而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为各类优秀人才的涌现创造条件。另外还要通过决策机制来规范管理决策层行为,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以更好的规避市场的风险,提高管理水平。

4)创新管理体制。加强项目经理部建设,提升社会形象和信誉度,赢得更多业主的认可;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为各类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提供有利条件;建立约束机制,实现对施工和管理人员的有效管理与约束,促进他们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做出更大的贡献;建立风险机制和决策机制,以规避市场风险,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效益。

5)创新管理模式。施工单位的工作具有自身的显著特点,比如流动性、季节性、阶段性等,并且工程量往往具有很大的差异,施工任务负荷不均匀。因此,必须根据施工单位自身的情况,借鉴和学习先进的、规范化的管理模式,推动自身管理模式的创新发展。一方面,施工组织体系要科学合理,并且与整个市场贴近,从而更好的满足市场的需要。另一方面,将施工管理和施工作业的职能进行分离,避免出现重复交叉现象,从而促进管理部门和作业部门更好的履行各自的职责,提高管理水平。

6)创新管理技术。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要重视对新技术、新工艺的运用,新技术不仅造价低廉,而且性能良好,施工效益高,对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建筑工程施工只有在技术创新的前提下,才能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获取最大的工程施工建设效益。另外,技术创新还能够为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提供支持,促进建筑工程施工效益的提高。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它能够促进施工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在今后施工管理的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施工管理对策,做好成本、安全、合同管理等各项工作,并注重管理理念、管理体制、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创新工作,以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水平,促进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杨建平.绿色施工管理理念下如何创新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