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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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

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范文1

关键词: 招标投标 工程建设 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一、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招投标单位和个人主观法律意识淡薄,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针对市政招投标中先后出现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市政招投标市场稳健、有序地向前发展;从而规范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使之走向规范化、专业化。但是在实际招投标市场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使国家《招标投标法》不能在实际招投标市场中很好的发挥作用,流于形式,起不到规范市场的作用。所以才会在整个的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中存在非法挂靠、违法转包的现象。

从表面看,很多市政工程项目在实施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建立在双方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之上的。但是我们透过表面往实质看,却发现很多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背后受到各方各级的行政干预的。建设单位并不是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单位的,而是事先已经由行政单位内定了施工单位,再通过公开招投标来走个过场罢了。这种表里不一的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市政招投标过程中是广泛存在的。

2、招投标市场存在“僧多粥少”,恶意竞争现象

1)串通投标的现象严重

所谓串通投标就是指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以及投标者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与招标者相互勾结的行为。在市政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行为具体的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者互相串通围标。在参加投标之前,相互串通的投标人间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互相沟通,内部按报价高低拟定多个报价投标,从而达到既定中标人和中标价的目的。二是投标者和招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公开招投标之前,招标人给拟定中标人事先泄露标底,并且投标人通过事前与招标人的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排挤其他投标人以便达到中标目的。

投标人间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通过私下暗箱操作、进行幕后非法交易的恶劣行为,不但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规则,而且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造成不良的社会风气。

2)当地政府行政部门干涉投标,限制或排斥外地投标单位。

地方政府为保护当地施工企业的市场,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等过程故意为外地施工企业设置“门槛”,刁难外地企业顺利介入投标。比如:在投标报名前要求外地施工企业首先到当地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而备案截止时间短,外地企业来不及办理手续报名时间已经截止;资格预审程序中非法要求外地投标单位提供在本地的施工业绩,进而排斥外地施工单位进入本地市场;开标过程非法要求外地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等不法行为;

为达到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行政单位联合招标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整个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排挤其他投标者。严重的扰乱了整个市政工程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标的意义。

3、招标人对招投标的重视力度不够,寻找借口,规避招标

主要表现在通过非法手段将整个的市政工程项目化整体为部分,再分包给不同施工单位。我国《招投标法》规定,如果一个市政工程的各种工程建设施工费用概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所以,一些单位为了规避招投标,把符合规定的项目人为的进行拆分、肢解,化整体为部分,从而使整个项目免于招投标。或者是把整个市政工程项目分阶段报批,只申报部分项目,从而使每一次的项目都达不到法定招投标数额,从而免于公开招投标。

4、缺乏客观、公正的评标和定标方式

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依法客观地制定一套公平、可行的评标规则,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具有倾向性。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公平,甚至使许多别有用心的投标者钻了空子,让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5、合同管理不够严格

据法律规定,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中标者应该在中标通知发出的30日内,与投标者订立合同。合同订立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双方约定的条款订立。但是实际情况是,在招投标工作结束之后,招投标方为达成“共赢”,私下签订“阴阳合同”。施工过程中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随意变更施工内容或要求,增加投资额,造成整个投资超出之前的计划,之前的招投标失去了意义。

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对招标投标工作的影响合同文本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同时合同文本也是投标单位进行报价的重要依据。但往往合同管理人员对招投标过程理解不深入,认为招标过程和合同签订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过程,招投标只是为了确定投标单位,而确定了投标单位之后才正式进入最终合同的签订阶段。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加强对招标阶段合同文本的重视,导致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对工程项目认识不全面不准确,缺乏可靠的测算依据而导致报价不合理,投标质量低下。这些招投标过程和合同签订过程脱节的现象,使招标失去真正的意义,远远达不到招标工作应有的效果。

三、 招标投标工作对合同管理的影响

1、最终签订的合同文本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出现较大偏离。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合同条款不加细致研究,一味地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在最终签订和履行的合同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存在一定的差距,甚至违背合同条款。原因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在投标单位看来只是一种表面形式,认为只要在招投标阶段能够中标,就达到投标的目的了,试图在定标后在合同签订阶段再与发包方另行沟通;另一方面在合同签署时投标单位不计成本,有意迁就发包方,违心操作,虚假地提高质量等级、缩短工期,或者以较低的成本,甚至低于建设成本的方式承包工程,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合同执行时出现问题在所难免,使得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效率低,问题频出。

2、 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时,招标机构承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由监理单位负责承担合同管理,出现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分离与脱节。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由于招标人员缺乏丰富的工程实践管理经验,他们只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而不参与招标合同的管理,导致编制招标文件的水平低下,业务能力难以提高。在合同编制过程中出现不专业、不准确、不全面,后期的合同管理、合同执行就会面临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标准和依据,管理依据合同而进行,如果合同内容不完善,在执行时随意性就比较大,给变更工程合同以及出现问题进行索赔带来很多问题。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都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出现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中合同已大相径庭的现象,导致招标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四、做好市政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措施

1、做好市政工程招标工作

做好市政工程的招标工作,主要是做好控制价的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计价规定,加强控制价的监督等。

1)明确控制价管理的作用

在市政工程建设投资项目中实行招标控制价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遏制投标人投标报价过高及超概算或超预算高价中标的作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可以显著的得到控制。如果在招标控制价的实施过程中,出现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过低或者随意下浮等情况,不能充分考虑到市场供求状况和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等,施工单位的利润空间被大幅度压缩,就会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产生不良的影响。所以,各级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控制价管理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招标控制价管理工作,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严格执行工程计价规定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设定的最高限价。凡是达到市政工程招标规模和招标标准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应全部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对于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应该不予考虑。对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该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市政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来编制,确保编制的质量。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应该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符合市场价格的水平。做好加强控制价的监督,确保控制价的平衡,定期对控制价进行监督检查。

2、做好投标报价工作

市政工程因为项目要求高,政治性强,多处在市区,造价较高,做好投标报价工作,才能有利入企业的中标工作,首先要做好各清单费用的确定,做好投标基价的分析,注意一些细节,才能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报价工作,提高中标率。

1)各清单费用的确定

根据市政工作的特点,施工企业只有结合现场的情况,按照现行的定额规定对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等去做报价,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费用,做好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率和风险费率等方面的费用。做好措施项目清单费用的确定,规费和税费也得考虑,还有一些零碎的工程项目费也得包括在里面。

2)做好投标基价分析

投标的基价完成后,就需要对做出的报价进行分析,具体方法有指标分析、工料机正常指数分析、历史基价分析等。指标分析可以按照不同专业、不同项目、不同地区统计的指标进行,例如桥梁按桥面平方米造价,路面按结构厚每平方米造价等有关指标对各单位工程进行分析,与指标差别较大者要重新进行基价检查,分析是否在标价编制时发生错误,进而调整报价。工料机正常指数分析法是将单位工程的人工、机械、材料费独立抽出,根据其占报价的比例,分析是否在合理范围确定投标基价的正确性;在分析工、料、机费用的同时还要分析其用量,单位工程的用工量和用料量都有一个合理指数,参照同类工程的经验,扣除项目不可比因素之后进行比较分析其合理性。历史分部分项基价分析法是在以往参与过的投标项目中,选取各种条件相等的项目,进行单价的对比,找出差别,分析原因,属于编制错误的要进行调整。

3)标报价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报价前还应充分地研究工程量清单、核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人根据其提供的工程量来报价,也是最终结算及支付的依据。所以,必须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结合施工过程及最终结算时是否会变更等情况进行分析。同时,还要分析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具体内容。只有这样投标人才能作出正确的报价,防止报价内容不全导致损失。投标过程中,对招标人及竞争对手的调查也是必不可少的。对招标人的调查应有以下几方面:第一,资金来源是否可靠:第二,项目开工手续是否齐全,提防有些发包人以招标为名,让投标人负责为其估价;第三,是否有明显的授标倾向。投标人必须知已知彼才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投标策略,提高中标可能性。

投标报价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计算直接费单价,计算间接费确定综合费率,确定基础标价,做出报价决策,只有做好以上几个阶段的工作,才能确保投标报价工作的准确性,做好投标的管理措施。

3、规范评标程序

1)加强评标标准化管理

首先,要改变目前的报价计分办法,根据工程发包方式不同,即包死造价或不包死造价这两种不同形式,分别采用离散型计分形式,或打靶计分形式。其次,要从各方面加强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力量,根据工程的规模和造价登记,制定不同的评标方法,面对实际操作的时候,有应对的方案,而不至于面对不同的情况时候不知道怎么应对。第三,对于大型工程,特别是高架桥等工程,技术复杂,必须严格执行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的程序。

2)加强评标专家廉洁教育

评标前,要求评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招标机构以及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专家组不得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组成员不得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得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确保评标人员在评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评标纪律,服从评标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4、 合同管理人员积极地参与到招投标过程中

1) 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合同管理人员应积极投入到对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查过程中,将招标阶段和合同签订阶段有效地结合起来,对招标文件中有可能影响合同管理和执行的因素提出建议,完善招标文件的内容,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视为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认真严肃地对待。

2) 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合同管理人员配合参加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全过程,例如在开标会上,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及时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对各个投标商的实际情况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合同管理人员参加现场的勘察,熟悉真实的现场环境,能够比较准确、深入地有针对性地就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进行专业解答。施工合同中的诸多条款都涉及现场施工条件。

3) 招标人员需加强对合同管理等工程专业知识的理解,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招标过程与合同管理过程相辅相成,招标工作是一项对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不但需要招标人员熟悉招投标过程,还需要加强对合同法、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及工程造价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这样才能将招标工作做深做好,与合同管理有机地统一起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密不可分,两者互为依托,相互影响。两者密切配合,对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参考文献:

[1]程国政.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范文2

【关键词】招投标;合同管理;风险

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中两项不可分割的工作,但往往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招标人还是投标人,在招投标阶段大家更关注投标的价格,而对合同条款不够重视,在中标后再来对合同条款进行谈判,对工程的管理工作造成很大的障碍,下面就其关系及管理策略进行初肯探讨:

1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工程招投标的整个过程实质上就相当于谈判签订合同的过程,合同签订是要约邀请、要约、直至承诺。招标就是要约邀请、投标就是要约、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就是承诺。从合同的角度来看,合同就是对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的整理和确认,也是对工程招投标结果的承认和肯定。

1.1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不可分割性

在《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别明确了中标通知书和投标书及附件是组成合同的文件,所以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阶段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就有了响应。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的出台和修订,实现了国内工程招标与国际接轨,强化了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密切联系,使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从某种程度上成为了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

合同主要条款是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随着市场机制的成熟,对合同条款内容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对招标文件包含合同条款的审查,将直接影响投标的效果,甚至关系到项目最终的成败。招投标活动与合同管理是不可分割的,既是对招投标成果的一种肯定,又是对承发包双方权利的一种维护。所以,在定标后必须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才能真正巩固招投标的成果,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1.2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相脱离带来的弊端

过去,由于我们对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作用认识不足,割裂了招投标过程和合同谈判签订过程的联系,致使合同的签订流于形式甚至出现投标单位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造成招标人工作上的被动。例如:有的项目的招标文件过于简单,合同文件的主要条款不全和对工程上的一些实质性问题没有反映,给下一步的合同签订带来诸多不便。为了签订合同当事人双方进行多次谈判,且合同签订后又多次变更,签订合同的时间远远超过了招标用的时间,造成人力、时间上的浪费,引起工程上的纠纷和索赔。因此,在招投标中应进行标前评审和标后评审,合同也应进行签订前评审和签订后评审。

2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2.1 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

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是要约邀请方向投标方提出的具备主要条件的合同草案,通过学习和深入理解招投标文件,可以对签订工程合同的要求及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和具体条件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筑市场还是卖方市场,业主为用较小的投资换来最大的经济利益,势必在招标文件中反映出代表自己意志,因此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及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对提高投标人的合同风险防范能力是相当重要的。

2.2 招投标阶段中的合同管理工作

承包商在招投标阶段按时间顺序主要工作如图1所示,大体上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市场开发阶段通过市场调查收集工程招标信息,在综合分析工程的特点、自己的实力、承包市场的外部环境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后选择自己的投标方向。

第二阶段:投标阶段当承包商通过资格预审取得招标文件后进入投标文件的准备阶段,与此同时,合同管理工作也正式启动。此阶段项目团队的组建工作已经完成,项目经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合同组织管理模式的设置,常见主要有两种形式:直线式组织结构和矩阵式组织结构,分别如图2和图3所示。每一种组织模式都各有优缺点,选择时还要考虑企业内部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比如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等影响因素,选择适宜的组织方式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基础。

根据合同组织管理模式设置的实际情况,项目内部应该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合同管理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因为合同管理工作与传统的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略有不同,不是仅靠合同部的专家就可以单独完成的,必须要有技术部、成本控制部以及其他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作为项目经理应该充分认识到为合同管理提供支持并确保他们之间的有效沟通显得尤为重要,以便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为合同质量提供保障。

第三阶段:评标和决标阶段业主通过评审委员会初步评选出最有可能被接受的几家承包商,以个别邀请的方式要求承包商进行澄清和答辩,最终选定中标者。收到中标函后双方还要进行合同签订前的谈判,这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之前所有谈判所取得的成果将形成一套完整的合同文件并最终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3 结束语

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对于项目的顺利实施是有力保障。项目经理应该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合适的合同管理部组织结构,并与其它职能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为合同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进行系统地分析,对于合同中的风险分析要由多方面专业的协作配合,并制定可行有效的风险分担方案。

参考文献

[1]王晓娟, 李兆辉. 加强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之我见[J]. 民营科技, 2010,(07)

[2]李琳. 浅议加强合同管理是有效控制造价的主要手段[J]. 中国西部科技, 2005,(14)

[3]孙慧. 承包工程合同的风险与防范[J]. 建筑, 2002,(09)

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范文3

关键词 招投标 实践教学 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建筑市场全方位地向世界开放,中国的建筑施工企业为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必将越来越频繁地参与招投标工作。这就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投标时必须具备各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娴熟的运用实务技能。《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主要以培养学生从事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岗位的综合能力为目标,是工程管理专业应用性的课程,它涉及工程管理专业大部分专业课程,并将这些专业课有机地结合起来。由于该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要求,其教学对于教师和学生而言,都具有一定的难度,按常规方式教学效果不很理想,因此有必要进行教学改革研究,以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

1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1 教学方法单调

从全国范围来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这门课程的教学主要采用课堂讲授的方法。本课程文字内容较多,如果仅围绕着招投标程序和合同的条款展开教学,往往容易忽视合同的有效管理这块重要的内容。另外,使用案例进行教学、与学生进行教学互动等形式的教学手段不多,使课堂气氛比较呆板,显得枯燥乏味,导致学生丧失学习兴趣降低,对学习效果是一个较大的影响。

1.2 对实践性教学环节重视不够

在普通的《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中,其授课的内容有点理论,让学生觉得是空洞和抽象,同时实践性教学环节又比较缺乏。学生得不到机会去感受工程招投标过程以及合同管理过程,也就很难掌握好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更不能将理论联系实际应用到现实中去,导致课程的学习变成了时间的浪费。

1.3 考试形式与课程内容偏离

在本课程考试中,试题基本为填空、选择、简答、论述等,这样的方式很容易使学生在考试前为了通过而死记课本内容,而考试后又随着时间遗忘掉这些知识,不利于学生真正掌握这门课程。

2 工程招投标实践教学的意义

实践性教学是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实践性教学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他们在实践中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更快地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使其在大学扩招及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处于有利地位。因此,抓好招投标实践性教学环节,是高校培养招投标应用型人才的关键。

3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践课程方法研究

教学方法是教师的“教”法与学生的“学”法的有机结合,教师不但要懂得如何去教给学生知识 、技能 ,发展学生的智力、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 ,而且要指导学生如何自己去学习,自己去摄取知识。

3.1课堂与课外教学相结合的方法

(1)课堂教学:利用多媒体、上机操作等教学方法,使得教学更生动、形象,这些教学方法的合理组合,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2)课外教学:利用本课程的网站,进行在线学习、网上交流、利用生产实习的机会,学习本课程的相关知识并进行实践活动。

3.2采用了多媒体教学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采用多媒体教学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多媒体教学使课堂更加生动形象,案例教学让学生了解行业现状和存在问题、增加感性认识。

3.3实训法

通过模拟设置的“工程招标投标实务系列实验”课,大大弥补以往教学环节中存在的不足,使学生分别站在业主(项目法人)、招投标机构(中介咨询单位)、投标人(承包商)和评标专家的角度进行工程造价方面的模拟演练,并与其它有关课程的教学内容相结合,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互动学习的积极性,获得知识并分享知识。所有这些,不仅突出了投资与造价专业方向的特点、强化了实践教学效果,而且增强了学生对专业课程的学习兴趣,并取得较好的学习效果。

4 应对措施

4.1丰富教师实践经验

拥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目前高校工程管理专业的教师大多数具有博士、硕士学历,有较为稳定的科研方向,并能够较为广泛地开展科研活动。但是,由于该课程的实践性,并不是学历越高,对招投标就越了解,讲得就越好。尤其对部分研究生毕业后直接留校任教的青年教师而言,理论知识非常丰富,但工程实践经验较少,几乎没有参加过与招投标有关的工作。可以想象,这些教师教学难免差强人意。

因此,为增加他们的工程意识和工程经验,应当有计划地安排部分教师到施工企业参观或者参加投标活动。如果有条件,还可以安排他们参加招标书、标底的编制,甚至参与评标。

让他们对招投标的整个过程有个直观、感性的认识。结合市场准入制度和执业资格考试,有目标地培养工程实践型的特色教师。鼓励教师获得与工程管理有关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并参与相关的执业活动,从中获得相关的实践经验,并在教学中加以灵活运用。

4.2适当采用案例教学

建筑工程招投标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该课程主要培养学生熟练运用已经学到的知识参与招标投标。案例教学是一种比较适合这种具有实践性课程的教学方法,它可以培养学生对招投标案例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和推理的能力,从而加深对招投标的理解。在案例教学时,教师应充分准备各种材料。同时,案例教学重在学生的参与,学生参与的前提是熟练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所以在案例教学前,教师要提前一周简要介绍教学内容,布置学生查阅资料,检查学生准备情况。在教学中,教师要突出重点,组织和引导学生思维的发挥,激发学生讨论的热情,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以体现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变学生被动接受知识为主动探索知识,从而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最后要进行案例总结,对学生在讨论中暴露的问题进行正确地分析和评价,使学生正确的掌握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

5 结语

因而,无论是从理论知识,还是能力培养的角度看,本课程对多个专业的学生从事相关工作都将发挥长远的作用和产生深远影响,对提高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我们确定的《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改革的目标是“精简课时、优化内容、强调能力、注重实效”,通过努力,课程改革取得了实际成效。课程内容的有机整合,使学生对教学内容更容易理解和掌握。

参考文献

[1] 李燕,李春亭.抓住龙头课程促进教学改革[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02,16(2).

[2] 陈友华.建筑工程招投标课程案例教学的理论与实践[J].安徽建筑,2003(3).

[3] 王岂拙,张滨燕.浅谈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质量[J].辽宁教育研究,2005(5).

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范文4

【关键词】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训教学

1.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特点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具有课程综合性强、知识跨度大、实践性、职业性、案例性强等特点。

(1)课程综合性强、知识跨度大。课程所含理论知识涉及工程技术、经济与管理等多学科领域。

(2)实践性强。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与实践活动密切相关,课程内容是实践的总结,它来之于实践,用之于实践;课程的主要内容大都是典型的案例。

2.实训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中的实施

(1)根据该课程教学大纲的发展现状对课程内容进行整合。能否在教学时间有限的前提下,提高本课程的教学质量,选择讲授的基本内容和确定讲授重点至关重要。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课程可以分为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两部分,要想在有限的学时内,把每一章的内容都讲述一遍,显然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教师能针对学生的特点,选择主要的内容,突出重点和难点。另外,还要搜集、选择国内外最新资料,以便能及时调整讲授的内容,补充最新成果,使学生所掌握的知识能与实践保持同步。

(2)把选择讲授的内容整合成相对独立的模块,确定案例涉及的知识体系。把课程分解为招标与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合同、合同管理等单元,可以设置一个模块;对于知识量大的单元,根据内容内在的连续性、知识点的内在联系和知识量的大小,可以设置几个模块,每个模块对应一个。

(3)确定各实训所涉及的教学内容并规划教学环节。进行案例设置时,每一个案例一般都包括:针对本案例核心知识的现场录像、针对本案例核心知识的现状、提出针对本案例核心知识的问题、讲解本案例核心知识的基本原理与典型的操作原理的flash演示、讨论并解决上述问题。其中,现场录像、工程现状是案例教学的重要基础。

3.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实训教学的环节

(1)形成感性知识,激发学习兴趣阶段。通过多媒体播放案例背景,录像的内容主要涉及FIDIC合同条件,合同总价,合同工期。工程施工中发生的情况。

该阶段教学目的:在有限的时间内利用多媒体提供给学生大量图形信息,展示工程现状。这些具体、直观、形象的信息能有效帮助学生形成感性知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启发学生提出各类问题,调动学生积极主动探求问题的解决方案,为实训教学打下良好基础。

(2)以实际工程为载体,展示工程场景,提出要解决的问题。以文字为主,图形信息为辅,介绍正在准备的招投标工作,包括建设工程概况、招标文件、投标要求等,注意不要在本阶段给出问题的答案。

该阶段教学目的:以浓厚的工程氛围、严谨的工程语言向学生传递实际招投标中需解决的问题,增强学生的实践意识、解决问题的责任心与紧迫感,集中学生的注意力。

通过以上两个阶段,学生具备一定的感性知识,并能够以浓厚的学习兴趣与求知欲、强烈的责任心进入下一阶段的理论知识学习。

(3)构建理论知识体系。以课堂理论教学方式概要讲解该案例涉及的知识点,同时考虑到实际操作中的动态性,对一些典型的案例采用flash加以演示,必要时引入工程图片来说明。

该阶段教学目的:实训涉及的重要知识点,通过课堂讲解掌握,其他知识点指导学生通过自学去熟悉或了解。

(4)理性知识的简单运用与加深。给学生以启发和引导,通过讨论指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向。将学生编成小组,启发各小组学生采用各种方式独立地完成问题。

该阶段教学目的:通过解决案例问题,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和解决问题的意识与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增强学生的实际现场意识,是对课程理论知识的再认识。

4.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实训的方案

方案一:学生综合集中实训。

《建筑施工》、《建筑工程预算》、《施工组织》、《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内容完成后,集中2~3周进行综合训练。

方案二:根据教学进度,学生可分阶段完成扩建工程的附属用房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待全部课程教学内容完成后,最后进行开标、评标、定标现场模拟会。

具体安排如下:

(1)要求15天内完成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在招标文件编制教学内容完成后,可立即进行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写。

(2)结合《建筑施工》、《建筑工程概预算》、《施工组织》课程的教学进程,一个月内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写。待投文件编写所设计的教学内容基本完成后,学生即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写。

(3)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完后,相关课程教学内容也基本完成的情况下,进行开标、评标、中标现场模拟会。

其它要求:

招投标文件编写的安排如下:

①各班按人分组,每组一套完整的土建图纸,编写出一份完整的招标文件。

②然后每个组选择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并以企业的名称,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评标、中标现场模拟会的全过程。

通过实训可以提升学生以下能力:

第一,主动分析并掌握问题重点的能力。

第二,思考及分析个案的能力。

第三,表达个人观点的能力。

第四,通过讨论找出最合适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的能力。

另外,还可以使学生更了解现实工程情况,通过互相沟通,培养及发扬团队精神。

经过对三届学生的教学实践,证明该教学方式深受学生欢迎,教学效果显著。

5.结论与建议

组织课程实训教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模块划分时,应该考虑模块的完整性及模块间的独立性,注重模块内录像、工程实例、工程原理的一致性。

第二,应该精心设计各案例要解决的主要原理,突出重点;所涵盖的内容不宜太多,否则,教学又将变成“填鸭式”的平铺直叙。

第三,实训教学时,所选择的工程实例应该既能反映该案例要传递的基本原理,又要尽量地反应现代建筑工程实践的前沿信息。

第四,实训教学的同时,应该改革传统的考试方式。

考试应增加与实践相结合的内容,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查;在考试形式上,要避免“考前背笔记,考完全忘记”现象的出现,注重对学生理解、掌握和运用知识能力的考查;从多个角度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 [科]

【参考文献】

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范文5

关键词招投标;合同价;有效管理

中图分类号TV5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32-0189-01

铁路施工企业在走向市场的改革过程中,经过磨练和考验,已适应环境,相对较早地成熟起来。昔日的铁道兵,已不能、也不再单靠铁路的“皇粮”,大多数的施工任务,靠承揽公路、市政、水运、机场、地下铁路、国外市场等路外工程去取得。建筑业要走向市场,铁路工程建设要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这已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但市场经济毕竟尚处于初级阶段,残留的瘤疾、滋生的弊端影响着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工程承包商作为集责、权、利于一体的法人,其社会地位、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认可和保障,如果企图通过非正常途径得到利益的补偿,则将影响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建筑业的管理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关键是健全工程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运作规则,首要问题是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价就是工程业主与承包商通过招、投标或者议标的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合同约定的具体建设项目的工程款额。它主要包括以下3个部分:

1合同价款

完成合同标明的全部工程内容所要投资的费用总额

1.1追加合同价款

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发生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增减及材料调差价,同时由于国家政策发生变化而引起的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和取费标准的增减而增减的费用,也必须在合同中明确;除以上两种之外,业主应支付的其它款项,比如:代业主办理的征地拆迁以及应由业主支付的其它费用。规范合同价的管理,根据笔者近几年的施工管理体会,主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2工程合同价的确定

工程合同价是通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的多个过程确定的。所谓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关键就在于招投标。一般来说,建设单位在招标之前,要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准备工作情况,主要是设计工作的深度来考虑合同的形式。原则上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3大类。一旦合同形式确定,便着重于编制工程项目招标的标底。

1.3标底价格的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公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制订的相应定额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要素市场的价格确定;2)计价内容、计价依据应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完全一致;3)标底价格本身仅为招标单位的期望价格,该价格应力求与市场的变化相吻合;4)标底价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组成内容相一致,同时,该价格要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限额以内。

1.4承包商编制报价

投标报价是施工企业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计算工程的依据等资料分别计算单项工程价格、分部工程造价及工程总造价。在工程总造价的基础上,承包商再按照工程特点拟定施工方案和方法,同时结合本企业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水平,自身的承受能力以及完成该项工程后达到的期望值,最终确定工程承包总价。

1.5评标、定标

评标、定标是招标的决策阶段,但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使中标价控制在标底价格的一定范围之内,结合我国建筑业的现状,通常确定为+3―-5之间,不可随意压价,报价仅是价格衡量的尺度,不一定最低报价中标;而要结合企业的技术能力、施工方案、设备状况、财务状况以及信誉等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1.6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要签订施工合同。同时,还要办理合同价的签证等手续,以便保证合同主体、合同内容的合法性。保证合同条款的合理性。

以上所述是合同价款确定的必备程序,缺一不可。但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一些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办事,结果事与愿违。例如:某建设单位对某市政工程项目在不具备招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招标,参加的承包商有13家,建设单位标前评标办法规定低于标底10%、高于标底5%为废标。但开标后,标底价格为3276.54万元,令人瞪目结舌。投标商最高报价5216.4万元,高于标底59.2%,最低报价2125.8万元,低于标底35.12%,结果高于标底的5%施工单位为七家,低于标底的10%为六家。建设单位不得不宣布:本次招标作废。究其原因,主要是招标文件中工程数量不详,图纸较粗,计算标准不统一而引起的。因此,合同价款的确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不可草率行事,一定要本着科学、认真的态度来对待。

2合同价的执行

合同价在执行过程中,一般发生如下几方面的款项:

2.1备料款或工程预付救

施工企业承包工程一般均实施包工包料,需要有一定量的备料周转金。开工前,业主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及时向承包商预付备料款或工程预付款,该款项主要用于承包方为满足开工而发生的设备、人员的调遣费、小型临时设施及订购材料等所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是业主拨付给施工单位的预支款。工程开工后,再按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和比例陆续冲减。

2.2工程价款

随着工程的进展,根据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业主在工程报价中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及费用标准计算并支付给承包商工程价款。该项费用通常包括工程价款的各项组成费用即: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保险等。同时,在此应按合同要求扣减相应的备料款或工程预付款。

2.3价差的处理

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的变化是必然的,它已变为承揽工程任务的风险,因此,价差问题应作为工程合同价的重要内容。同时,双方应根据工程属性,按照国家、部门或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处理方法。一般该项费用的处理方法一定要在合同文本中明确。目前常用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按系数调整即根据国家或有关部门定期测定的调整系数占工程直接费的百分比进行调整;另一种按时调整,即按现行价与投标时价格的差额乘以按定额统计的材料数量分项计算、汇总。

2.4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也包括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新增工程”,即: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的工程项目。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无论任何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均应有监理工程师签认。按国家及部门、行业有关规定,设计变更一般应控制在合同总价的3%-5%。合同价款的变更价格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承包商提出适当的变更原则和价格,送业主审定执行。若以上原则还不能达成一致,一般应由工程定额管理机构调解、裁定。

2.5工程索赔

索赔包括业主索赔、承包商索赔和第三人索赔。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应当加强索赔控制管理,对由于承包商的过失而产生的索赔,保存证据,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及时索赔;对承包商和第三人可能产生的索赔,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尽可能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对承包商和第三人已发生的索赔,一定要根据合同文件对其索赔的时效性、证据的充分性、事件的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查,分清工期索赔、费用索赔以及工期和费用同时索赔的种种情况,做到索赔管理的有效控制。索赔证据一般包括如下几种类型。

1)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这是索赔的基本资料,也是索赔的更要依据。2)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和图纸、标准、规范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各种会议纪要、协议及双方的往来信件、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和工程照片、隐蔽工程图像资料及气象资料;施工进度计划和具体的施工进度安排,工程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施工中送停电、水、气和道路开通、封闭的记录或证明;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

3合同价的结算

结算工程合同价在竣工后可分为一次结算、定期结算、按工程分段结算等方式,结算方式的约定,也是施工合同的必备条款。对于工程竣工结算,首先要有承包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业主提出报告,业主组织审查并限期拿出审查意见,双方协商一致后,作为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上述结算方式仅是目前我国建筑业结算的常用方式,仅反映了静态投资方法,对动态投资部分未于考虑。通过在上海市黄浦奉浦大桥施工的管理经验,采用定期调价文件结算法,也就是说,在施工期间内,根据上海市造价管理部门的调价文件(每季度公布一次价格),按每季度施工工程量据实调整,每季度结算一次,避免了“秋后算账”,同时理清了以往项目竣工后互相扯皮、推诿现象,更利于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在合同的实施进程中,还将涉及双方争议的解决办法。竣工后的保修、返修处理,社会中介组织作用的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等等。

总之,工程实施阶段是工程造价的最终体现。规范工程合同价的管理必须国家制定、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建筑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范文6

关键词:建筑工程 招投标 合同 管理

招标投标是市场主体通过有序竞争,择优配置工程、货物和服务要素的交易方式,是规范选择交易主体并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招标投标,是指以招标的方式,使投标者分别提出其条件,由招标者选择其中最优者,并与之订立合同的一种法律形式。招标投标由招标行为和投标行为构成。 招标行为是指招标者为购买商品或者让他人完成一定的工作,通过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等形式,公布特定的标准和条件,公开中者书面邀请投标者投标,从中选择中标者的行为。招标行为主要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公开招标是指招标者通过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者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单位或个人投标。实施招标行为的人为招标者,包括项目主办人和招标活动的中介机构。投标行为,是指投标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书面提出自己的报价及相应条件的行为。任何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及个人都可以投标,实施投标行为的人为投标者。投标者必须向招标者提交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到指定地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最突出的优点,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工程建设领域,将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方统一纳入市场,实行交易公开,给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赋予了极大的透明度;鼓励竞争,防止和反对垄断,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最大限度的实现投资效益的最优化;通过严格、规范、科学合理的运作程序和监管机制,有力的保证了竞争过程的公平、公正。

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合同既是明确双方关系的法律文书,又是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具体地讲,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审查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以及承包合同文本,监督双方签订、履行承包合同,定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及时调解合同纠纷,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构的合同管理工作。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中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体会到,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向建设、施工单位宣传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台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合同管理配合招投标共同审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配合参加较大工程的开标和现场勘察,在开标会上,各投标企业要宣读投标书,发包方要宣布标价等,这些内容中有许多都是招投标当事人对将来签订合同条款真实意思的表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合同的审查,使合同更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参加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是因为在合同中有诸多条款是涉及到施工现场条件的,合同管理部门掌握一些现场情况,有助于调解合同当事人的不同意见,起到协调关系、达成一致意见的作用;参与招投标项目的后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