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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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文1

1、为规范临时用工,明确双方责、权、利,根据《*师范大学后勤发展总公司聘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2、公司和与之建立劳务关系的临时工,适用本办法。

3、各使用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临时用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人力资源部指导、监督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续订和解除。

二、合同内容

1、合同期限: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合同,一般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

2、工作内容:合同必须明确临时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及岗位职责。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①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劳动卫生制度和劳动安全制度,为临时工提供必须的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

②从事特种工作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③临时工每月工作一般为22天,超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④临时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劳务报酬:

①临时工工资不低于*市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

②行业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三部分组成,效益工资经考核后酬情发放。

5、双方责任:

①临时工根据合同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从事与合同无关的工作,若有违犯,所在部门有权作出处罚。

②临时工必须遵守总公司和所在部门的各项纪律,否则,根据规定作出处罚。

③公司向临时工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

三、合同解除及善后处理

1、在试用期内,双方皆可解除合同,而无须支付违约金。酬金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2、临时工出现下列情况,公司可解除合同,但需征求临时工本人同意并支付一个月的酬金作为违约金:

①经考核,证明无法适应工作岗位的;

②经医生诊断无法继续工作的。

3、临时工出现下列情况,公司可随时解除合同,而无须支付违约金:

①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②因违法、犯罪受到制裁的。

4、临时工因公负伤,经鉴定无法在原岗位正常工作或致残、死亡,合同自行终止,公司承担临时工的医疗费用,并一次性发给残疾金或死亡家属抚恤金。

5、临时工在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强迫劳动或遇公司未按合同规定支付酬金时,可随时解除合同。

四、其它

1、合同有效期满后,如一方要求,征得对方同意后可续签,但一方须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

2、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因执行合同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文2

一、工作准备情况

公司认真制定了合同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明确了效能监察的工作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并分阶段组织实施。工作目的:通过有效的监督,严格的把关,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各项规定和程序,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工作方法:通过检查合同文本,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会签制度、招议标程序。步骤:4月1日-6月30日为自查阶段;7月1日-9月10日为检查阶段;9月11日-11月10日为整改阶段;11月11日-12月31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二、自查情况:

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等合同主办部门等在自查阶段能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部门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对相关制度依据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公司的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对照。各部门结合公司实际进行修订,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完善;能认真履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物,招议标流程管理和建立质量可靠、服务及时的供应商队伍信息库,并与各供应商签订了廉政合同。以上部门均将自查情况报告按时上报效能监察工作办公室。

三、检查情况:

在自查工作结束后,监察审计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1、首先进行了基础检查。对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基础资料进行了查阅。检查合同的有关文本、会议纪要、资质资料、会签单以及廉政保证书、打分表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符合归档管理要求。通过检查,各类资料都较齐全,符合归档要求。

2、对执行程序、制度的规范性进行了检查。按照大唐甘肃公司文件要求,30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大唐甘肃公司授权我公司组织进行招标,30万元以下可由我公司组织进行议标。在公司各项目招议标工作中,监察审计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通过检查,职能部门能按要求执行各项制度,按程序开展工作。

3、对合同文本进行了检查。检查合同文本内容是否严谨规范、会议纪要是否齐全、会签制度履行情况。通过检查,各项合同文本较规范,主要不足是:合同文本格式不统一、合同会议纪要不齐全、个别合同会签单上没有时间。事后,相关部及时统一了合同文本格式、补全了相关内容。

4、对合同承办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我们对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进行检查,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

经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对参与合同管理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检查,各承办单位均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以及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情况,无吃、拿、卡、要和的不廉洁行为。

经检查统计分析,1-10月份,宏大公司共签订合同126份,其中:工程承包合同20份;工程发包合同29份;租赁合同31份;电热合同9份;灰渣合同18份;煤炭合同8份;其他合同11份。物业公司共签订34份合同。物资供应部共签订47份合同,总标底2017万元,节约资金75万元;兰西物资公司共签订合同51份,总标底1170万元,节约资金183万元。

三、监察建议:

各合同承办单位:

1、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公司近期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办法中的各项规定,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2、统一合同各类相关资料的格式、内容、编号。

3、进一步加强对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查。

4、加强部门及合同承办人应履行的管理职责。

5、进一步完善招议标会议记录、会签单制度;合同相关资料必须统一、齐全、及时归档。

6、进一步加强合同生效的法人签字或法人授权书制度。

四、整改提高情况

在效能监察检查小组的督促下,各合同承办单位针对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1、各合同承办单位认真组织部门人员学习公司近期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合同管理。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业务流程

工程合同确定了成本、工期、质量、安全和环境等项目总体目标,规定和明确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筑工程项目必须实施规范性的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管控,才能满足项目管理的需要,而这些对于企业自身来说必须以良好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业务流程、合同管理机制、签订严谨的合同条款为基础。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应当遵循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健全性是指合同风险管理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应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要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合理性是指合同风险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建筑企业自身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风险管理目标。制衡性是指建筑企业职能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独立性是指承担合同风险管理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企业其他部门。

合同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是建筑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控的基础。结合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必须注重专门化、专业化、协调化和信息化。同时建筑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的管理原则要求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可操作的作业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但合同管理制度本身须满足以下条件:

1、合法性:指合同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企业运行所依赖的管理制度本身存在违法规定势必会给企业带来致命的损害。

2、规范性:指合同管理制度必须具有规范合同行为的作用,能够对合同管理行为进行评价、指导和预测,能够为对合法行为进行保护奖励、对违法行为进行预防、警示或制裁提供依据。

3、实用性:指合同管理制度必须能够适应合同管理的需求,便于运用、操作和实施。

4、系统性:指制定的各类合同管理制度应互相协调、互相制约,能够形成一个有机的系统,能够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发挥整体效应。

5、科学性:指制定、实施的合同管理制度应该能够正确反映合同管理的客观规律,保证建筑企业能够利用客观规律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

具体而言,建筑企业应该建立合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有据可依,合同管理的基本制度主要有:合同会签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印章管理制度、合同信息管理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合同交底制度、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变更、签证、索赔制度、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合同统计考核制度、合同检查和奖励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必须与良好的管理机制建设同步,才能具有强有力的执行力。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必须有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分工明确的管理机制,辅以合理的业务流程才能更好地实施项目管理,尤其是项目的合同风险管控。

首先,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制度的有效实施都离不开合同管理人员的有效工作,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人是关键因素。合同管理作为一种复合型和智力型的工作,需要高度专业化及丰富知识和经验的专门人才。在目前的国内建设领域,专门的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人才还相当缺乏,目前人员状况远远满足不了需求,因此建筑企业必须以人为本,加大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要有良好的合同管理人员培养机制。在工程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强化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一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重视选人。要选择素质高、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合同管理队伍。二是要提供良好的学习机会和学习氛围,加强理论学习。要鼓励合同管理人员参加法律和经济管理方面的考试及相关的执业资格考试,提高理论水平。三是要以机制激励人。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和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罚机制。四是要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和造就合同管理人员。把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结合起来,把合同管理人员放到工程项目管理一线从事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实践中提高运用合同手段解决工程建设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次,要梳理企业中各部门的职责,要分工明确,落实执行。以中型施工企业为例,在现代的企业管理模式和理念中,必须建立合理的合同管理部门,设立明确的部门职责,才能将人员、制度、机制有机结合,将合同的风险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就合同管理而言,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总部、分公司、项目部三层或者总部、项目部两层职责权限管理层级,总部、分公司(如果有的话)分别设立市场经营、财务投资、劳务、物流、风险控制、合同专职管理、档案管理部门,并且明确如下职责分工:

市场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对投标或非招标项目的经营风险评估;对签约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投标符合性进行审查及投标的授权管理;负责工程类合同的会签。

财务投资管理部门:参与对投标或非招标项目的经营风险评估;负责工程类合同的会签、工程款的支付。

劳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用工协议等合同文件的劳务、专业分包管理条款进行审核把关;负责制定及修订涉及合同文本中关于劳务管理的有关内容;负责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的招标、定价、资质审查及合同会签工作。

物流部门:负责对物资采购、机具租赁合同文件的相关管理条款进行审核把关;负责制定及修订涉及合同文本中关于物资采购、机具租赁管理的有关内容;负责物资采购、机具租赁的招标、定价及合同会签工作,进行材料、机具成本的控制、核算和分析工作。

风险控制部门:负责处理有关的合同授权管理及对合同风险进行评估等;负责工程类合同的会签;负责对合同管理实施提供法律支持服务。

合同专职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及修订合同文本;参与对投标或非招标项目的经营风险评估;参与招标文件的评审工作及合同的评审、洽谈、签约工作;负责组织与工程合同有关的签约、管理工作;负责合同的交底工作;负责合同管理资料建帐、归档工作。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档案保管;负责合同专用章、项目经理部章的管理工作。

项目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负责项目的合同履行,根据单位授权负责参与组织项目部各类合同如劳务、专业、采购、租赁合同的洽谈、评审和签订及监督履行等具体事务;负责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管控。

参考文献:

[1]张水波,何伯森.工程项目合同双方风险分担问题的探讨[J].天津大学学报,2003,7:257-261.

[2]贺翠红.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J].山西科技,2007,5: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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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智桂杰.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造价控制[J].平顶山工学院学报.2008(3).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文4

一、传统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弊端

1、传统建筑施工中存在着轻视合同的弊端

施工合同对于施工具有一定的预见性、约束性,而传统的建筑施工中往往就存在着忽视合同的弊端,进而导致经常出现经济纠纷。现实中很多承包商认为和业主搞好关系没有必要履行正规的合同文本,只是简简单单的就拟定了合同,没有切实的了解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亦或没有完全明确施工方和业主的应有的权利和应付的责任。此时一旦施工中某一环节出现了问题,就会直接影响到施工的质量、进程和责任归属等问题,最终给建筑施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会给承包商带来了无法挽回的合同风险。

2、管理人员拟定桌上桌下双面合同的现象

通常来讲,其中桌上合同是指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人签订合同,然后到公正部门来公正,在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由此来证明施工合同的有效性和正规性,但是主要目的是为了应付上面有关部门的检查;桌下合同即是指建设单位和施工人签定的施工合同不够正规,并不具备应有的法律效应,这将严重扰乱建筑行业的经济秩序,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同时给建设单位和施工人正确的履行合同埋下很大的隐患,这也是目前建筑行业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另外不正规的施工合同,大都不合乎法律,进而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结算造成严重的影响,并最终导致经济纠纷、三角债等诸多不良现象的产生,此种现象的产生都与相关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素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3、忽略合同的管理制度建设的弊端

在建筑行业里往往存在着对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不够重视的弊端。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合同的拟定、合同的签订及合同的履行等都起着非同寻常的重要作用,而在传统的合同管理中由于忽略了管理制度的建设,从而影响到工程的效益,甚至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二、传统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通过上述对传统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弊端的分析,我们有必要对传统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通常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产生是由多方面因素共同造成的,其具体内容如下:

1、传统观念导致合同风险意识不足

在现如今的建筑行业里,部分企业对施工合同管理所持有的传统观念,是导致施工合同管理中弊端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许多建筑行业管理人员对合同的管理仍带有计划经济时期的色彩,即施工任务是由上级根据地域分工而下达的,在此基础上施工企业在进行施工时只需按部就班的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即可,不必考虑经营效益、经济风险等问题。由此,计划经济年代实质上是不存在施工合同一说的,所以对于传统观念也就没有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然而现如今的建筑行业已逐步走向市场经济,即施工任务不再由上级下达,而是通过竞争来实现的,在此种情况下无疑会加大各个施工单位的竞争压力,他们必须承担起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风险,从而明确的体现出施工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2、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

建筑施工合同通常包含多方面的内容,并且其所涉及的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所以建筑工程中施工合同管理人才的缺乏,将直接影响到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性,进而导致施工合同管理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并在无形中增加了风险。随着我国《合同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对建筑业中的合同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或未经过正规培训的合同管理人员,往往不能有效把好合同拟定或签订的质量关,并且在工程施工中也不能切实的做好合同管理(尤其对合同变更的管理),亦或是不具备熟练掌握并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能力,而导致在进行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上有所欠缺。由此足以说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将导致施工单位经济风险问题的产生。

3、缺乏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目前传统施工合同问题产生的原因涵盖了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因素,即不能有效的实现合同规范化、科学化及法制化的发展要求。合同管理的不完善性其中一部分因素也是由上述两点原因所引起的,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传统合同管理存在的滞后性,一直处于合同管理客观要求之后。合同管理发展至今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完善,从完善到形成制度的3个发展过程,合同与合同管理并非同一概念,而合同管理制度的形成将对合同与合同管理进行细致的总结,所以施工企业或单位在出现合同相关的问题时,应加大对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视。

4、合同法律因素

导致问题产生的合同法律因素包括施工单位的合同法律认识不足和我国合同法律出台滞后两个方面。从我国合同法律法规的出台来讲,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业不断的在发展,而与之相关的合同法却屡屡滞后,从而导致合同管理中问题的产生;另外由于合同法出台的滞后性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施工单位对合同法律的认识不足。

三、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相关设想

建筑建设工程中,施工合同的管理师整个工程项目的总纲,同时更是和谐调节施工单位和业主间利益关系的最佳方案。为有效的避免工程中施工合同出现问题,提出以下两点设想:

1、有效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据上文所述,有效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已成为加强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可以通过高起点选择的合同管理人才,高起点人才即指同时具有职业素质和专业素质的人才,并且根据市场发展不同时期的不同需求,适时适当的组织合同管理人员的在职和培训,以此来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另外在合同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定期的对其工作及学习内容进行监察,同时鼓励其参加相关的法律考试等活动,对于专业技能水平较高、不断进取的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嘉奖,以此来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实现高质量的合同管理。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并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对于防止合同问题的产生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下,竞争压力较大,应积极的根据我国的《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即企业通过建立由上而下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实现对合同的全面管理。例如,目前部分企业不但总公司有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而且在每个分公司也拥有独立且完善的合同管理部门,以此来实现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能够遍及企业的各个层次和角落。除此之外,企业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将合同管理彻底的深入到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每个环节,从而切实的做到每个合同环节的管理都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将有效的降低合同风险的存在。最后,企业还可以通过不断的参与“诚信合同”等相关活动,以此来加强自身的竞争力。

总而言之,施工合同的管理在整个工程建筑中占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所以企业要避免因合同而产生的问题,就应切实的将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首要任务。不同的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合同法》为依据,建立并健全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并有效的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从而确保企业在充满竞争的市场经济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杨亮亮.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现代商业.2009.10.

[2]吕景祥.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及对策.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09.

[3]徐辉.传统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弊端.土木建筑.2010.12.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 合同管理,若干问题;相应对策

Abstract: this paper the author combining the working practice, this paper mainly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several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including contract signing stage, performance stage,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management personnel quality,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system of Angle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so as to strengthen building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level.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several problems;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国家建设的快速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建筑企业在实际合同管理中,常遇到一些问题。以下是笔者结合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着重探讨,并提出对策,目的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经归纳有以下几点。

1 合同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

1) 对合同主体的概念不清。合格的主体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主要有两种不清楚:

a.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 b.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

2) 对合同条款表述不准确。表述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需用准确的表述来保证。

3) 合同条款不全面。许多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也签订合同,但条款不完善,不全面,责权利表述不明确。常见遗漏的部分是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没有写明如何处理违约的条款,就无法追究责任。

4) 主从合同不清。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

5) 违反法律法规签订的合同。《合同法》第52 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 合同履约阶段存在的问题

1) 合同变更不及时。合同签订后,由于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合同内容随时都可能调整,由于现场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原因,变更不能及时进行,为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 不注重书面资料。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行为,但这一点往往被忽视。再有就是对书面资料的有效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些虽有书面的资料,但因某些原因,如无对方签收记录成为无效证据。

3) 过程签证不及时。施工中经常有重复、更改等情况,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不能及时签证,好多应得利益无法收回。

4) 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现场人员只注重施工,不了解法律法规,如: 建筑企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但因没有及时诉诸法律,当时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期,无法挽回损失; 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

3 合同管理制度不规范

虽然许多企业对合同比较重视,但是并未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 建立合同归口管理制度; 合同调查存在内容不详实( 如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调查程序简单复制及调查结论的同质化; 对合同变更、履行缺乏有效监督;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缺少合同履行资料,以致无法监管; 合同示范文本未能有效使用; 缺少有效的合同责任人制度、考核机制及奖惩措施等等。

4 合同管理粗放

合同管理未实行真正的归口管理,归口部门无法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归口部门、业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外聘专家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合同管理模式为粗放式管理模式。一些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或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但由于和各业务职能部门协调或深入监控的程度不同,致使合同履行中因为不到位的管理,而使好的制度不能取得好的结果。例如,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没有统一标准等情况,不利于合同文本的归档和查询; 业务部门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和执行等过程的责任划分不清,甚至认为归口部门应负合同的全部责任。

5 重静态管理、轻动态管理

在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终止过程中,有效的合同履行跟踪、监督、管理和控制机制的缺乏是合同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由于企业对合同履行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 合同谈判阶段的关注度、经费和人员等方面比较重视,而对合同签订之后的履行阶段,则存在重视不足、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6 对策

由于观念、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只要我们能找出问题所在,就能对症下药,解决问题,使合同管理正常,从而减少纠纷,减少损失,现就上述分析,谈谈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6.1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一要选好合同管理的专职人员; 二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责、权、利; 三要加强业务和法律培训,法律培训应侧重《民法通则》《合同法》《信托法》《担保法》《物权法》《公司法》及《刑法》等基本常识方面。

通过学习培训,使得公司相关人员都能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例如: 能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不同; 能区别无权、超越权和表见的差异; 能认识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有效合同的差别; 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合同承办人会有意识地看拟盖章的合同全部条款是否与已审查的合同条款相一致,合同对方加盖的公章是否为有效的公章,加盖的公章是否清晰可辨,在合同文本上修改过的地方对方当事人是否盖公章予以确认; 此外,还要加强和提高防诈骗(刑事)、反欺诈(民事) 的识别能力等等。

6.2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要注意: 1) 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配备和人员培训,建立合同归口审查和分级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2) 明确合同业务部门和承办人、合同审查部门和承办人、合同批准机构和人员及合同归档部门和承办人的职责。3) 规章制度一经制定,除了严格遵照执行外,还应有相应的措施以保证该项制度得以更新,以适应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变化。

在具体操作上,对合同管理实行归口、分级、划块管理模式;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合同一级管理部门,负责为业务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考核合同管理情况,参与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及合同纠纷的处理,统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事宜,负责合同备案文本的管理,考核合同管理人员,组织合同管理知识培训等; 各业务部门为合同二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立项、可行性调查、文本草拟、签订、履行、争议解决和履行过程中的档案管理等,并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上报合同履行情况; 相关部门负责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及合同履行完成后的文本归档工作。

6.3 切实把好项目调查、合同审查和履行监督环节

合同归口部门要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

检查内容包括:

1) 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 2) 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 3)是否存在违约情况,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都会导致违约情况。对此过程应重点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所以对合同履行的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都应注意完整保存。

在谈判和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必要时可向公司要求法律事务管理部门配合协助调查。业务承办人员应对涉及的业务事实详细告知合同审查人员,在对合同背景了解的基础上认真对合同条款加以推敲,确保合同应具备的条款齐全、准确; 确保文字表述确切无误,避免条款之间的矛盾性; 使用格式合同时应注意避免存在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出现;加强对合同变更的管理;及时适当履行发送正确的函件等通知义务;重视证据(资料)的保留及保证其有效性;及时行使合同权利以确保诉讼时效。同时可建立重大项目和合同专项审查管理制度。

6.4 建立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理的合同管理模式不应是静态的、也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事务,而应该是动态、连续、相关责任部门共同的管理过程。

采取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以减少合同管理中期和后期争议的发生及避免措施建立的滞后性,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在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后,公司应对整个事件过程作出评估和总结,在根据成因分清责任基础上实行责任追究制。例如: 对合同的履行和资金划付予以监督和管理,通过监督可以知道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机构反馈,防止或降低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资金的划付、汇入及合同清算作为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可由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把好此环节。

7 总结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合同管理特性 合同管理体系

一、对当前合同管理现状认识

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常用的合同体系主要有以下两类:

第一类是以FIDIC、JCT为代表,像国内外有外资背景的测量师行基本采用的是这两个合同模板(由于FIDIC与JCT适用条件、合同内主要内容基本一致,以下只以FIDIC为例)。FIDIC条款在我国建设上的使用,始于八十年代中期的世行贷款项目及大型国际项目。由于其具有条款严密、非常强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工程建设各方(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商)风险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公平的特点,使用范围逐步扩大。又因为FIDIC适用的法律环境、社会环境与国内有较大差别,国内企业在适用FIDIC条款的时候,会对其条款内容的约定做较大的修改,使其尽可能的适应投资管理方的实际需要。

第二类就是国家2007年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国家范本”。建设部于91年、99年,2007年多次颁布了合同范本,从99版的国家范本开始,引进FIDIC条款,对91年的范本模式做了较大调整,将范本的组成参照FIDIC合同,分成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2007年版结合建设部推广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合同中的清单报价的格式及计价内容做了规定。从格式和组成来讲,国家范本已经和FIDIC越来越接近了。但就具体内容上来讲,“国家范本”仍较为简略。在工程实际工作中,如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其条款操作性还不能充分满足工程实际需求。国家范本与FIDIC合同,其实都是合同的通用条款,而体现合同个性化是靠合同的专用条款的针对性约定。

二、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特性的认识

1.合同管理内容的庞杂性。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包括土地出让、资金借贷、勘察设计、施工、物资采购、监理、销售等类型,这些合同的内容各不相同。一个开发项目需要签订几种不同类型的合同,每种类型的合同往往又会签订数个以上的合同,而且合同内容又涉及很多工程技术等专业知识。

2.合同管理时间的长期性。房地产开发具有资金投入大、技术要求高、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小型项目的建设周期可能有几个月,大型项目建设周期可能长达数年,甚至更长,相应合同的履行也具有长期性、连续性的特征。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通常是随着项目建设及合同履行进度顺序实施的,依次经历项目取得、设计、施工、销售、前期物业管理等环节。

3.合同管理涉及人员的众多性。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内部来讲,需要涉及本单位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人员。从外部来讲,又涉及每个合同对方单位的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等人员,同时还涉及建设、土地、质检、税务等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员。

4.合同管理体现了较强的国家干预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通常会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国家对房地产开发采取了严格的干预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合同主体的限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等明确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活动的开发商、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等单位都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只有取得资质证书后,才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建设活动;二是对合同的履行制定了一系列强制性标准。房地产项目的质量关系到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国家对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都制定了大量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并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合同中的许多条款也都是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订立的;三是合同责任的法定性。我国法律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合同责任有许多强制性规定,如采用招标方式订立合同、禁止转包、施工方的质量保修责任等规定。强制性规定的存在,使部分合同责任成为法定责任,部分或全部排除了当事人的缔约自由。

5.合同管理的高风险性。房地产开发的有关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均面临许多风险,既有如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合同条件及国际惯例修订等客观原因造成的风险,也有如合同订立时的疏忽大意、合同条款不严谨、合同一方违约等主观原因导致的风险。这些风险如果不采取一定措施进行控制,势必会给房地产开发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三、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现状的分析

1.从外部环境来看,由于我国合同制度尤其是建设工程合同制度的建立时间较短,相关企业对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合同管理意识不强。我国的建设工程合同制度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逐渐发展建立起来的。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建筑安装工程合同试行条例》、《勘察设计合同试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初步建立起了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2.从房地产企业的内部管理来看,在合同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房地产企业普遍缺少相应的管理制度或是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不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造成合同风险事故的频繁发生。

(2)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不高。在我国的房地产企业中,管理人员多数集中在工程技术方面,专业合同管理人员所占的比重较低,这些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及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相应的实践经验,难以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3)合同管理人员主观上缺乏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合同管理制度的缺位,使管理人员之间权责划分不清,缺少相应激励和约束机制,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有些风险损失的发生源于管理人员的疏忽大意,专业知识本来就比较缺乏,再没有一个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更加剧了风险损失的发生。

四、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1.合同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协调各方的工作,从而使合同管理的有关各方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相互配合。这些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统计及归档制度等。

2.合同管理组织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要自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例如:在总部、分公司和各个项目部,分别设立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办公室、合同管理小组等机构,使合同管理机构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角落。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本企业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培训合同管理人员;采取措施有效预防合同风险;参与解决合同纠纷;总结推广合同管理经验等。

3.合同管理人员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即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完成后,就需要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通过对外公开招聘、内部选拔等方式,将有一定合同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充实到总部、分公司、项目部的各个合同管理岗位上,保证这些机构中有充足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建筑、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提高相关专业知识水平。

4.合同管理运行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在合同管理机构已经设立、人员已经匹配后,如何使这些机构和人员相互之间协调配合、有效地开展工作,便是合同管理运行体系要解决的问题。在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上,应采取简捷、高效的方式。

五、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房地产企业主管部门针对房地产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

合同的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参 考 文 献

[1]秦玉文:建筑业如何成为实实在在的支柱产业[J].建筑,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