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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范文1
关键词:高校;合同;风险;管控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高校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办学自主性不断增强,高校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对外合同行为日趋频繁。因此,防范高校合同风险,对于维护高校合法权益,促进高校科学发展显得极为重要。
一、新时期高校合同风险管控的重要性
所谓高校对外合同行为,是指高校基于自身发展需要对外实施的一种旨在确立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高校合同风险管控则是高校对合同立项、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争议的解决处理等环节予以规范和审查监督的行为。合同风险管控存在于合同立项到合同履行完成整个过程,一旦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极有可能使高校出现法律风险或陷入合同纠纷,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加强高校合同管理,提高高校合同风险管控能力,不仅促进高校规范化管理,而且将有助于高校在对外经济交往中避免经济合同纠纷的出现,最大限度地维护高校的利益。
(一)高校合同类型的有限性
高校参与对外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合同在内容上具有鲜明的高校特色。高校主要是围绕产、学、研等方面参与经济活动,合同内容主要涉及基本建设、招标采购、技术研发转让、招商引资、学校日常设施修缮和维护以及房产租赁等方面,对外合同主要包含上述几大类,在合同类型及内容上较易于把握。这种较为封闭的、有限的合同类型为高校合同签订及合同的风险管控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高校合同签订涉及部门多
高校合同从立项、签订到履行整个过程往往不是某一部门能独立完成的。对单一合同而言,往往有多个部门的参与。就笔者所掌握某高校招标采购合同签订流程来看,通常要经过使用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督等多个部门的会签,重要合同还要提请法律顾问审核把关,最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才能得以实施。而实施的主体一般表现为需求部门与相关主管部门配合完成,在整个过程中涉及到学校多个部门。所以,可以看出在高校合同管理过程中牵涉的部门多,管理程序性强以及合同的审签与合同的履行的分离等诸多特点。对高校合同的风险管控不应只停留于合同文本的签订,而应该结合高校对外合同的自身特点,加强合同履行的动态管理,以期达到风险管控的目的。
三、新时期高校对外经济合同风险管控中存在的问题
(一)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风险管控意识不强
高校合同风险管控是指以高校自身为合同主体即合同当事人的合同的立项、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的审计、监督和控制的完整的动态行为。这就要求高校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以及管控法律风险的能力。然而,现实情况是,目前高校部分管理人员受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工作思维与市场经济要求不相适应,对合同管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以采购合同为例,实际签订和履行合同部门往往把签订合同看做包袱,只为应付审计监督部门,草率签订合同。实际履行中也存在不按照合同约定行为,更看重传统人情、习惯等,以人情、习惯做法代替合同约定条款,将合同束之高阁情况较为普遍。在整个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管、办及监督各部门多流于形式,走过场,使得高校合同风险管控面临真空化,得不到实际落实。
(二)合同签订形式化,合同内容不严谨
合同行为是规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双方应该在合同文本中明确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以及履行地,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主要条款,防范因合同内容不严谨、用词不当等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时下部分高校在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采取形式化,对合同内容把关不严,用词不专业现象比较普遍,这都给高校带来极大的合同风险。
(三)合同内部审计监督不到位
对高校的经济合同的风险管控涉及高校利益的维护,更体现为对国有资产流失的防范。高校经济合同由于其自身特点,合同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大等因素影响,容易在合同签订以及履行过程中损害高校利益以及滋生腐败等问题,特别在一些大型基建工程及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等方面更易出现。因此,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力度,是防范高校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腐败滋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利器。但实际情况是,尽管我国高校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多从制度上引入了监察审计,但是由于多是从宏观制度层面引入,缺乏相应的审计监督实施细则。使得审计监督部门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位置相对尴尬,缺乏对合同的实施的有效干预,对合同履行情况难以做到完全掌握。
(四)合同缺乏有效归档管理
当前,高校在合同管理层面普遍存在没有专门的合同档案管理部门,合同管理混乱。各个部门各自为政,对本部门负责的合同进行管理,例如,基建后勤部门管理基建项目合同、各种采购合同则分散由各采购或使用单位进行管理。这样的分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管理方式,不利于学校领导和管理部门从宏观上对学校的对外合同的掌控,不利于学校领导了解学校的整体运行情况,将会给高校带来潜在的经济合同风险以及存在合同纠纷的隐患。
四、强化高校合同风险管控的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工作如果缺乏制度的完善都不会顺利开展。对高校合同风险的管控也是如此,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律化,首先就得从制度的完善着手,加强高校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以规范高校的合同管理行为。
1.高校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高校合同具有自身的鲜明特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切合高校实际的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在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合同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合同的立项、订立、审查、会签、合同的签署、履行、合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纠纷处理机制等;同时也应该适应市场经济需要,设立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归档制度以及相应的处罚规定。高校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的出台将会改变当前高校合同管理上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将会有助于高校合同行为的规范化运行,降低高校合同风险。
2.高校合同的会签制度
会签制度是高校相关部门参与具体合同管理的有效方式。会签制度对于高校对外合同行为具有防火墙作用,对于杜绝违纪,维护学校利益以及保障合同行为程序合法性上具有相当积极的意义。例如一项采购合同,采购职能部门要负责合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合同对方资信情况审查,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效益性负责;财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合同款项支付是否有经费来源保障等进行审查,对合同标的价格、结算方式、票据等方面进行审查;监察审计部门要审核合同签订程序和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参与审查对方的资信情况,负责从合同立项到合同履行全过程监督,参与重大合同项目的论证、考察、招标投标、合同谈判,负责审核涉及办理结算审计的合同内容等。合同的会签审批制度,应该制定统一格式文件,按照合同涉及管理部门逐一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实行流程式审批,以实现合同行为的实体合法和程序合规。
3.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及信用管理制度
当前高校对外签订合同在主体上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在于未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应当在制度上明确在签订合同前,由相关部门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以及对方以往的信用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对相关履约情况和信用记录登记在案;逐渐完善高校的信用登记评价体系,以期使学校在对外交往中与信用优良合作伙伴进行长期合作,降低学校的合同风险。
4.建立授权委托制度
在我国民法上,高校作为整体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高校对外开展经济活动只能以学校名义进行,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定签约人,任何二级单位及个人未经学校授权均不能对外实施合同行为。因此,必须建立授权委托制度,学校法定代表人可以签发《授权委托书》委托学校副校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托人签订合同,《授权委托书》必须载明具体的人、事项以及期限,委托人不得将事项擅自委托他人,签订合同时不得超越和滥用权限。
5.完善合同监督体系
合同监督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贯穿于合同的订立、履行直至终止全过程。建立和完善合同跟踪监督体系对合同行为的合法性以及维护学校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积极意义。针对高校合同行为的具体特点,笔者认为,应该充分发挥高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优势,除对合同文本条款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应该进行实时监督,对用款情况等进行跟踪审计,保证合同在预算内进行,最大限度地维护学校利益。
高校对外开展经济活动具有典型高校特点,对外合同行为类型上易于把握,因此,应该积极推行高校对外合同格式文本化。以国家相关部门的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根据自身特点进行修订,形成高校自身的合同示范文本,将有利于避免由于合同管理人员法律专业水平不足带来的合同风险。
(二)合同相关从业人员的培养
1.培养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
高校应该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特别针对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参与人员更应该进行法律普及,增强他们自觉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的意识。合同行为是法律行为,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牢固树立把《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合同行为的依据的意识,摒弃那种不看合同文本,将合同束之高阁,一切以人情和习惯作为办事依据的想法。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高校合同管理牵涉到方方面面知识,如法律、审计、财会、基建等专业性相当强的学科知识,从业人员如果没有过硬的知识储备将很难完成工作。因此,学校应该采取措施,如定期培训,招聘专业人员充实队伍等诸多形式,改善合同管理队伍业务水平现状。有了更加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队伍,高校合同管理才能更加高效、专业,高校治理水平才能真正得到提高。
总之,合同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合同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任何合同相关事项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以法律作为基石,合同管理相关制度作为指引,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才能真正提高高校合同管理水平,防范合同风险的出现,实现对高校合同风险的全面管控。
参考文献:
[1]冉福松.浅议新时期高校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师,2008(08).
[2]程秋梅.论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J].教育财会研究,2009(02).
[3]宋少君.企业合同管理常见问题与对策[J].化工之友,2007(07).
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范文2
自从水滴汇入大海的那一刻,便和大海密不可分的融合在一起,浪花迎着朝阳放射出耀眼的光芒..来自水滴,更来自大海,就像我依偎在企业的怀抱里,唯有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融入企业,才能折射出人生的光辉。
指缝间流过的岁月中夹杂着努力和改变,不知不觉间,与***公司共命运已有三年光阴,企业无限的变迁中也夹杂了我自身价值的历练与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各部门同事的帮助,更离不开领导的支持与信任,本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 合同方面:
伴随着企业重组,公司机关部门人员变更,以及***公司本年对于合同采办管理规定的调整,使得合同管理工作一度陷入瓶颈,通过与相关人员积极沟通协调,并努力渗透上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最终得到了领导的理解与上级公司相关人员的支持与配合,相信只有勤奋努力,才是克服困难战胜一切的唯一途径。
支出合同 ***份 约****万元
收入合同 ***份 约****万元
A 支出合同:
年度单价供货合同:**份
《****年度单价供货合同》 ****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年度单价供货合同》****科技有限公司
API咨询服务合同、API咨询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份,合同价款由***万元下浮至***万元;
工具加工合同 **份,****万元;
钻头原材料支出合同 ***份,共约****万元。
其中包含原材料:**片***片,钢体****只,**模具***件,**碳化钨** ***公斤,*****公斤,*****件,*****件,*****公斤,******粒,*****公斤。
B 收入合同:
《钻头销售年度合同》 **份;
工具加工类合同 **份,共计***万元;
工程类 **份,***万元;
钻头销售收入合同 **份,**只钻头,共计****万元
钻头销售情况
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对于付款方式不予以预付款及款到发货的要求,鉴于上述原则,在与供应商的合同条款商谈往来期间也出现了较多分歧,如进行雾化镍粉及银焊条采购时,就因合同条款中货到付款的要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经过在上级领导和供应商之间反复沟通,最终说服并得到了供应商的理解,同样寻求到了两全的解决方法,使得合同及时签订,以满足车间生产需要。
3、通过参与***公司合同、采办、承包商管理规定;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以及招评标规则的培训,09年合同管理工作针对细节着重入手,努力将处处做到完满,对于原材料购销、加工合同、年度单价供货合同主要原则性条款进一步靠拢总公司合同范本相关条款。以管理规定为前提规范了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的各项往来工作。
4、本年钻头公司先后进行了钢体钻头年度单价供货合同、工具加工、楼维修等项目的招投标程序,通过参与评标以及相关审批程序的上报工作,深刻的感受到此项工作对于经济合同执行的重要意义,也从中体会到自身以及相关部门对于招投标程序的了解与重视程度有所欠缺,从而影响了合同的正常签订与执行。
(二) 关于核算工作
公司机构变更后,本人接手了核算工作,并将新工作的再一次挑战,化作奋斗的动力,在完善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从零开始,了解新专业,接受新知识,我将此视为考验,更是机遇。
1、目前核算工作主要包括:
a负责办理公司内部市场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用、设备检测费用、计量器具年检费用、员工补助等各项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工作。
b 负责零星材料采办付款,合同付款,审批程序报批工作。
c 负责向财务部门提供每月成本分析,单项成本核算,当月收入结转表。
d 每月根据财务报表及时核对明细账。
e 协调库房管理数据与财务的统一性。
2、收入合同收款情况:
***份收入合同发票已经全部开出,应收总额:*****万元,其中已收款*****万元,未收款*****万元。
3、 支出合同付款情况:
应付总额****万元,已付****万元,****万元未付款,其中API咨询本资.料来源于贵-州-学-习-网 服务合同***万元尾款未付,钢体钻头***万元发票未开据。
4、 科研项目付款情况:
与**石油大学签订的“*****地区**岩地层钻头设计和研制”合同,截止到目前已支付第一阶段款项,支付金额:***万元,未支付金额***万元。
此项目所发生的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共计约***万于元,已报销完毕。
关于制造实验性钻头的材料款,上级公司已批准***万元,发生款项***万元:
国产**片 φ1308 **片 *****万元
进口**片 φ1913 **片 *****万元
φ1613 **片 *****万元
收入:****万元
其中产品销售收入****万元,劳务收入***万元,工程收入***万元。
成本:约****万元
其中材料成本****万元,外包成本****万元,人工成本约****万元。
以上内容是公司本年收支情况的基本数据,详细内容体现在核算岗位工作总结中,担任核算工作过程中,在认真做好公司内部报销付款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财务部门进行成本分析、核算以提供各项所需数据,抱着谦虚谨慎的心态,尽力做到完善。本年5月至今,接手核算工作也已有半年时间,累计办理报销及付款审批程序上百次,共计****于万元,初次接触财务相关工作,使我感到举步为艰,一方面需要加强自身的业务熟练度,另一方面在于基层与上级领导之间缺少沟通,只有准确及时的将工作进展与困难相互沟通,才能高效率的完成工作内容。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加冕,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
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范文3
四、及时、客观的完成招标和合同管理工作
本年度完成4项招标工作和14项合同评审及签订工作,招标工作客观、公正,合同评审严谨、审核全面、签订及时。本年度组织、参与了责任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垃圾清运、石材结晶服务的招标,并参与了空调清洗业务的招标。在招标过程中,重点加强了拟选投标人资格和与我方服务需求相匹配的审核,侧重投标人实际经验的考察,确保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质优价廉,满足公司服务的需要。在合同管理方面,除常态外包合同的谈判、评审和签订外,本年度完成了3g房屋租赁、车位租赁和管理合同的重新修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评审。评审过程中,重点加强了合同实施细则及附件方面的审核、修订,便于管理处日后操作及对外包商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统一了合同术语、格式及通用标准,加强了雇佣责任和劳务责任的区分及保管和服务的区分。
五、加强了管理处外包服务的监督管理
根据外包合同的约定,并针对外包项目的特点、服务标准和服务方式,采取了不同的方式、方法进行了严格的服务质量抽查和复核,基本达到客观、公正,为保证公司支付合理费用、享受质价相符的服务提供了保障。本年度重点加强了对石材结晶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外包方对重点部位加强养护,并参与每日石材结晶质量的验收。及时协助管理处协调杀虫、绿化、保洁等有关外包方对我公司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参与管理处外包联席会议,完成了外包管理规程初稿。
六、完成工作计划核查工作
根据公司《计划管理规定》,每月针对公司各部门、管理处所拟定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按时提交了核查报告。计划核查内容包括月度工作计划、会议决议、总经理批复三个方面。计划核查工作做到了公正、严格和客观,为考核计划执行人提供了有力依据。本年度核查工作主要以重点工作为主,加强了如电梯维保、消防报警系统维保、保安工作等重点服务过程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工作计划核查,加强了对管理处日常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并及时督导管理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七、其他工作
(一)完成了对管理处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夜查
(二)完成了保洁部经理代管工作
(三)参与公司保洁、保安管理人员招聘面试工作
(四)参与奥运期间公司值班工作
(五)审核修订管理处突发事件预案并参与了管理处突发事件处理
(六)参与管理处客户满意度调查、消防演习等工作
(七)协调解决3g机房施工、运行等事宜
(八)审核管理处日常报审文件
第三部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xx年工作主要呈现两个特点:一是,办理政府审批手续较多,第二,文件编写量较大,总体工作基本按照既定计划完成。在工作中加强了与管理处和公司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能够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但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回顾和总结,个人认为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司与管理处分工有待进一步明确,以便减少内耗、提高效率。在明年工作本人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中抓住重点,改进工作方法。
第四部分:xx年度工作设想
一、进一步完善品质监督体系,力争本年度正式实施
二、加快管理处运作手册的编制,争取上半年进行讨论
三、改善工作计划核查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计划的可考核性
四、加强外包服务商的工作监督,不断提高外包服务质量
第五部分:对公司意见或建议
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范文4
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管理应当作为监理机构履行安全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掌握其合理的管理方法和程序,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等协调各参建单位齐抓共管,形成系统、长效的管理机制,确保安全措施费用的有效落实,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除或减小建筑安全事故给监理行业及从业人员带来的社会不良影响。
关键词: 事故责任方法程序
Pick to: safety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establishment, to the supervisor organization daily safety management work put forward higher request.
Measures of safety protection management of cost shall be used as the supervision institutions to perform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responsibility for security, must have the proper management of the methods and procedures and on the basis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supervision norms, "and"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protection, safety construction measures costs and to use the management provisions and other construction units concerned to coordinate the management, formation system and effective management mechanism, ensure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ecurity measures costs, ensure construction staff's life, the property security, eliminate or reduce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accidents and staff supervision industry to bring social adverse effects.
Keywords: accident liability method program
中图分类号:P6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随着国内经济增长速度的不断加快,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建筑业也进入到了一个全面的提速阶段。为保证建筑市场有序、健康、和谐的发展,减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国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等不断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参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各自安全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由于个别企业或企业个别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的不足,职业道德低下,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放松或放弃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减少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进而造成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在近几年频繁发生。2009年5月10日,西安某科技大学公寓楼工程因施工人员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未能落实,致使外墙保温施工的2名施工人员坠落死亡;2010年1月9日,扬州市某商住楼工程因卸料平台未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必须的技术性加固措施,致使坍塌,造成3人死亡;2010年7月28日,南京市某拆迁工地现场,因未对地下管道的泄露做好应急防护措施准备工作,致使管道破坏泄漏后发生爆炸,造成12人死亡,15人重伤,过百人轻伤……分析近几年所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多半是由于在施工过程中相关安全防护措施未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所致。
国家建设部在2005年颁布并实施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称《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及其费用的管理明确了程序、方法及各参建单位的法律责任,也使监理机构对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管理有据可依。同时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已作为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必要条件。江苏全省范围内使用的第四套施工用表中也设定了专门的《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报审表》。可见国家及地方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管理已相当重视。
二、 监理机构对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管理的基本概念必须掌握
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始终是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及各地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其责任和风险也逐步加大,趋于明显。监理人员应不断强化各种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的学习,全面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特别要对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管理加以足够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力保该费用能够切实落实到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中去。目前阶段,监理机构对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管理基本还集中在费用支付的程序管理层面上,但笔者认为,加强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在施工阶段的落实监督,是现场安全监理工作较为有效的途径之一。监理机构若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进行有效的管理,就必须对其定义及管理规定能够全面掌握。
定义: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此费用在招投标阶段为不可竞争费用。
适用范围: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费用支付: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总额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在客观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基本为一个定值,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预付、支付计划进行支付,并在主体工程完成后付清所有措施费用的基本费用。
三、 监理机构对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基本管理程序及方法
3.1了解施工合同 ,识别安全管理环境, 编制管理计划
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机构应充分了解施工合同中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责任,全面掌握安全防护措施费的预付、支付、使用、调整等约定。依据工程所处的自然环境、施工技术难度等识别安全管理环境,并在《施工安全管理监理实施细则》中设专篇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管理措施、计划、程序等,以作为监理机构对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范文5
关键词:科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
一、科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完成,科研单位在推动我国科技事业创新和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日益凸显。科研事业单位必须通过多种方式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实施积极的人才政策,才能保证科技创新事业成为有本之木、有果之花。诚然,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规框架内,科研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来增加自身收入并依法提高分配比例,但事实上科技成果转化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其收入能力和水平存在着很强的波动性。那么,稳定的收入来源在哪里呢?正如前述,将现有功能完备的固定资产对外进行出租出借,可以有效补充人才培养经费甚至弥补单位自有资金不足缺口,这对公益二类科研事业单位尤显重要。加强资产出租出借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升国有资产效益,是科研单位资产管理的首要任务。
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业务,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出租出借资产管理要求。但事实上,科研事业单位在具体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还是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其中也涉及到有关房屋、土地、设备等出租出借方面的管理规定,但部分单位未制定本单位详细实施细则,只是参考上级单位相关政策,导致有些规定内容不适合单位自身情况,存在程序不明晰、批备不规范、监管存漏洞等问题,一定程度上也表现出严密性、规范性、全面性、灵活性的欠缺。
(二)管理程序不严格
出于局部利益考虑,科研事业单位对外开展固定资产出租出借业务时,会有意无意地出现以下管理程序上的问题:(1)不严格履行报批、报备手续,擅自对外出租出借国有资产;(2)不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而是由主要领导一人拍板定调执行;(3)不经有资质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或采取评审程序确定出租底价,导致资产收益流失风险增高;(4)未履行公开招租程序,缺乏出租出借合理性、合规性的有效证明;(5)未履行有效监督程序,对于承租方擅自转租局部面积和行为制止不及时,导致出现法律纠纷。
(三)合同签订不规范
合同文本式样繁多,不能做到统一规范。部分单位合同有的是自拟的,有的是借用商用合同,甚至还有的是用网上随意下载未经修改的范式合同。虽然这些文本合同对于主要条款都有明确,但缺少与单位实际情况相匹配的细节条款,给合同执行带来诸多潜在风险。有的单位为了取得长期效益,合同签订日期超过规定上限5年。有的单位签订中长期合同,未充分考虑市场变化、经济发展、地方政策等因素,为工作方便签订的合同租金每年相同,这样容易存在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益流失风险,可能为单位带来一定经济损失。
(四)监督管理不到位
部分科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甚至根本未建立,监督部门不明确,监管不过是一个空架子;有的虽然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和监管机制,但监管人员不认真履职,出租出借资产备查簿及资产台账等基础信息资料收集不及时、档案不完备;有的单位甚至完全忽视多部门间联动监督管理,资产出租出借只授权一个部门办理,致使岗位制衡相互监督职责失范。
(五)收入管理不合规
部分科研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益账务处理比较随意,财务核算不够规范。有的不纳入单位预决算,未统一核算管理;有的将租金收入直接作为单位“小金库”或挂入往来账目;有的故意隐瞒、截留、坐支或挪用出租出借收入,导致租金收入收缴不及时等违规现象发生。
三、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细化制度,规范管理
科研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规章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具体实施细则,从而对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真正实现有章可循。明确部门职责、审批程序、合同签订、日常管理、收入管理、监督检查等综合职能,防范风险,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二)规范手续,严格程序
单位对外出租出借资产,严格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1.可行性研究。在明确对外出租出借资产对象、提交具体申报材料前这段时间内,科研事业单位内设相关管理部门应协同组织调查或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拟出租出借资产底价进行评估,完成《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为出租出借资产决策提供客观依据。2.公开招租。对拟出租出借资产通过专业网站或报纸等公开媒介出租出借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综合分析出租出借资产成交的可能性。3.内部申报。相关部门向领导班子提交内部书面申请,并对提交的《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出租出借成交概率分析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4.内部审核。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对提交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出租价格合理性等进行审核,并报请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5.集体研究。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意向承租方,并对出租出借事项中的各项条款形成会议纪要。6.内部公示。经单位领导班子(必要时须党委批准)集体决策同意对外出租出借并明确具体承租方后,应向单位职工公开拟出租出借资产相关信息,包括资产地点、公允价值、会议纪要、拟承租方情况、出租期限、成交价格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之后方可进入文件批复和合同签订环节。7.正式批复。在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以单位名义出具正式批复文件,并将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同时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单项或批量价值(账面价值)800万元以上的,6个月以内(含6个月)报农业农村部审批;6个月以上经农业农村部审批后报财政部审批。8.合同签订。按审批权限获得正式批复后,单位与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规范合同,出租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5年。9.年度公示。单位在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和租金收入向全体职工公示,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规范合同,确保权益
科研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统一规范出租出借合同文本,不得擅自对外签订未经本单位领导班子同意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合同。签订合同前应对承租方资质、信用、经营范围、经营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不影响租金收缴和合同履行。要特别注意对合同内容主体及重要内容条款的合规性、准确性进行确认。具体包括:租赁期最长不超过5年、原则上承租方不许对外转租、结算方式、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水电暖气费用等承担与支付、双方安全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四)加强监督,明确责任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协调统一、环环相扣的资产出租出借监督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邀请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人员参与其中,明确资产评估和组织招租程序,把责任落实到人,将监督贯穿于资产出租出借全过程。坚决制止和纠正国有资产使用、出租出借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建立责任倒查与追究机制,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五)强化管理,防控风险
单位资产经营管理部门要与各部门密切配合,按时实现租金收入如期到账。其中,资产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催缴,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提醒,以做到应收尽收,防控和化解非系统风险。租金收入应纳入单位预算和决算管理。对于因单位管理不规范或因个人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不但要追究单位或当事人责任,而且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通报或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结语
科研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工作,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和监管责任,不断提高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有效盘活资产,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发挥资产使用效应的双重目标。
主要参考文献
[1]刘长宏,李树本,赵晗月,朱再明.高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问题及规范化管理的探讨[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19(11):1-3.
[2]农业农村部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农办财[2018]81号).
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范文6
关键词:文化设施建设 投资规模 效益 后评价
目前我国文化实施建设快速发展,投资力度和建设规模都进入了历史最好水平,真实体现了十二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加强文化实施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控制,势在必行。从各地的文化实施建设中可以看出,“形式主义、内容空洞、贪多求大”的不正确观念在许多城市建设中均不同程度存在,怎样将重点放科学定位投资规模,加强投资控制,笔者就文化实施建设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文化设施建设整体现状
全国的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馆等文化设施建设整体而言是规模档次高、投资多、影响大。然而其功能需求如何、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如何、管理运行机制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发挥最佳的投资效果却无人问津。从总体上看,新建的文化实施建设项目既有佳作也有败笔,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不足和遗憾。例如有的博物馆建筑成覆斗状或陈列展厅呈扇形,既不利展陈布置,又浪费空间面积;有的场馆建设选址不科学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建成后使用率极低。有的项目盲目追究外观的视觉冲击力,不计成本、使得项目投资极大提高。
二、文化设施建设要综合考虑投资规模与投资效益
(一)统筹科学规划
文化设施建设,既要注重实用功能、科技含量,还要注重审美属性,既要体现出城市品位、文化内涵、地区特色和艺术韵致,又要控制成本。项目建设的选址,应符合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特别是标志性建筑更应建在城市的中心地段和显著位置,为居民创造方便适用、优美和谐的文化活动设施和环境。规划和选址既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讨论,悉心听取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做到集思广益,又要认真征求专家意见,反复论证,科学决策。在规划新建的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馆、大剧院等文化设施的项目的同时,要综合考虑目前人群集中地区中小型场馆项目建设,要在资金安排、项目落实、工程实施等方面统筹协调,确保重点项目上突出“标志性”,在一般项目上突出“实用性”。
(二)优化设计满足功能要求
目前有的设计单位只管技术忽略了设计的经济性,片面追求新、奇,任意提高设计标准,从而造成投资失控。加强工艺设计与建筑设计的融合,科学建筑平面、室内外空间架构、主要出入口的布置,使流线组织等符合实际需求,又不浪费空间面积,最大限度的节约建设期成本。例如大型博物馆、展览馆设计应以工艺技术为龙头,与展陈设计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才能实现项目的功能,对藏品出入库、储存流线都有专业设计要求,对温度、湿度、光线的物理要求也十分苛刻。
加强节能设计,大型场馆类的建筑,因其大层高、大空间的特点,能耗会比普通公共建筑高,同时对空调和采光照明均提出高难度、高标准要求。尽最大努力减少能耗以达到节能目的,同时可以减少运营的成本,增强场馆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强化项目投资控制
文化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大多属于政府投资,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是问题的关键。目前我国许多省市都已经颁布出台了相关规定,加大了财政和审计力度,从政策和制度上规范了投资管理。但是,从各地实施情况来看,投资控制的主要阶段是项目实施阶段,对项目前期阶段投资控制的虽然重视但缺乏约束机制。各地财政、审计部门虽然加大了投资控制力度,仅仅是将重点放在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变更管理,结算、决算审核管理上。虽然节约了项目投资,但对方案设计源头上存在的问题反应在实施阶段的浪费却无能为力。
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环境保护、建设部门是项目前期审批部门,对项目的审批按各自的管理权限着重从程序入手。项目建设单位出于主观定位有的追求高标准高档次盲目扩大投资规模,也有为了便于审批立项故意压低投资搞“钓鱼项目”,以上审批单位基本不涉及资金管理,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批单位与投资管理单位基本不对接,审批流于形式,最后由政府买单。这样势必带来严重的后果,造成目实施过程的先不足。
提高项目前期投资控制管理的可操作性,将资金的使用审批关口迁移,财政部门要从项目起点始参与投资决策的全过程各环节,形成政府职能部门、财政投资管理部门、专家联审制度。细化投资控制管理办法关于项目前期管理的实施细则,真正做到将投资控制渗透到文化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各个环节。
三、开展后评价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
提倡项目后评价,提高公众参与度,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反馈机制,为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服务。对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总结,对项目前期准备、建设实施阶段出现的问题进行罗列、对概算执行情况、投资成本控制进行专题研究,对建立大型文化设施建设使用、运营过程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出项目建设的主要经验教训并提出相关建议。对新建项目的管投资控制理起到借鉴作用,补充同类项目的建设标准,推广先进工艺做法,建立文化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信息资料的数据库,为今后政府投资决策提供参考数据,以保证最大化利用这些已经建成的设施,并持续性地、更有针对性地带动区域文化环境的改善。使得文化设施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2]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财建办[2006]619号
[3]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 财建[2009]6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