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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信息管理办法范文1
福建省档案局高度重视档案信息标准规范建设,将档案信息标准建设纳入档案事业发展的“十五”计划,组织力量、加强研究,以指导全省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2002年福建省第九届人大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档案条例》中规定:省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数据标准,规范档案信息化管理。2002年11月,“福建省分布式档案基础数据库”项目建设正式立项启动,项目建设总体目标是:以省、设区市、县(市、区)94个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为对象,以分布式档案数据库建设为核心,重点建设“福建省分布式档案目录数据库”、“福建省分布式重要档案数据库”、“福建省馆藏多媒体档案数据库”三个全省性、规范化、可共享的基础数据库以及相配套的基础网络系统和应用系统,实现全省馆藏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同时为接入全省政务信息网的各立档单位提供电子档案存放和调阅服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档案信息标准和规范的研究制定作为一个子项目纳入了整体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中,提出要“通过制定各项标准,确保档案数据的通用、共享与交换,确保在软、硬件环境变化时档案数据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几年来,结合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1、档案数据库建设标准与规范。近几年,福建省档案局为保证档案数字化的工作规范和数据产品质量,先后制定并下发了有关档案数字化的标准与规范。
1998年,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启动建国后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制定了《福建省各级综合档案馆文件级档案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要求》和《福建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前处理规范》,确保了档案目录数据库的质量。
2000年开始,省档案局组织实施对全省档案目录数据库的规范和检查,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和《福建省综合档案馆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操作规范》。
2002年3月,《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DB35/T161-2002)作为福建省地方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为馆室之间一体化档案信息数据移交、交换和共享打下了基础。
2003年,为配合“福建省分布式档案基础数据库”项目建设,制定了《照片档案扫描系统操作规范》与《照片档案扫描人员岗位职责及产品验收标准》与《缩微档案转换系统操作规范》、《缩微档案转换系统人员岗位职责及产品验收标准》《纸质档案扫描系统操作规范》与《纸质档案扫描系统人员岗位职责及产品验收标准》、《视音频档案转换系统操作规范与产品质量标准》等标准和规范,明确不同载体档案数据的采集要求,严格各种产品生产操作的程序。
2、档案信息管理标准与规范。电子档案是电子政务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今后信息化环境下档案的主要载体形式,明确电子文件形成与归档的要求以及规范电子档案的管理,是解决今后电子档案交换与共享的基础,也是实现馆室一体化的一个重要前提。
2003年5月,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由省档案局起草的《福建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为配合项目建设中的应用平台―――数字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应用,省档案局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了《基于XML在线应用平台数据交换规范(试行)》和《档案数据管理安全要求(试行)》,为在WEB环境下电子档案数据交换传递提供了先进、规范的应用方式和强有力的数据安全保障。
建立和健全档案信息日常管理标准与规范是完善档案信息标准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2002年,福建省档案馆、局局域网相继建成使用,为确保档案局域网和档案网站的正常管理和维护,相继制定了《福建省档案局(馆)计算机局域网及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试行)》,《福建省档案局(馆)计算机局域网管理使用暂行规定》,明确了档案局域网管理和使用要求。
2001年10月出台了《福建省档案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在管理办法中,规定了档案网站信息服务的内容范围,建立了档案网站信息服务备案制度和年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档案数据上网的审批程序。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还制定了“网站信息采集制度”、“档案信息制度”、“栏目内容责任制度”、“网页更新制度”、“电子邮件与留言及时回复制度”等,以加强网站的规范管理。
3、档案信息安全标准与规范。档案信息安全的保护不单纯是技术问题,还需要通过更为规范严格的安全管理来弥补和解决。因此,通过制定档案信息安全标准和规范来加强档案信息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2001年为了确保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下发了《福建省国家档案馆计算机管理系统安全要求》,要求各级综合档案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采取各项管理措施,确保系统环境、设备、档案载体等安全。
2002年,福建省档案局制定了《福建省档案局(馆)计算机局域网及信息管理系统安全规定》,按照这一规定要求,相应制定了《计算机设备维护管理办法》、《档案机房管理制度》、《档案安全备份管理办法》《档案数据库安全管理办法》、《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网络管理员岗位职责》、《网站管理员岗位职责》等一系列制度和岗位工作规范要求。
为了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信息网络安全存在的问题,防止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所造成的影响,保障档案网络与信息安全,福建省档案局还专门制定了《网络安全与信息应急处置预案》,一旦事件发生,立即启动预案的处置程序,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档案网络和数据库的安全。
档案信息管理办法范文2
一、 档号编制问题
按《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婚姻登记材料立卷归档的原则与方法是:把“一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材料组成一卷”,固定案卷后,进行分类。而后在卷内文件首页加盖归档章,并填写有关内容。最后按卷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填写封面、盒脊、备考表。
这种整理方法与《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有关规定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这对已按《规则》整理文书档案的专业人员来说并不陌生,按照常理轻车熟路地操作即可。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并非如此。《办法》与《规则》虽然都设置了归档章,但两者所设置的项目仍有较大区别,这种区别直接影响了具体操作。《办法》所设置的归档章项目有全宗号、年度、室编卷号、馆编卷号和页数等5项,比《规则》少了“保管期限”和“机构(问题)”两个项目。因《办法》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不设“保管期限”项目是可行的。但不设“机构(问题)或目录号”项,在档号编制上就会出现重复问题。《办法》规定“婚姻登记档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记性质分类。婚姻登记性质分为结婚登记类、撤消婚姻类、离婚登记类和补发婚姻登记类四类。”《办法》还规定了室编卷号的编制方法:每年每个类别分别从“1”开始标注。这样,如果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同一年度四类婚姻登记性质的材料均有产生的话,那么这个婚姻登记机关该年度至少有四个案卷的档号是相同的。这种做法偏离了档案学一再强调“档号不得重复”的原则,虽然我们可以在整理时把婚姻登记档案按不同类别分别装入档案盒,并在盒脊上注明婚姻登记性质,但终因档号相同问题,在提供利用、案卷进出频繁的情况下,难保不会出现档案存放错位问题。同时因为档号重复,也可能给制作档案证明带来一定的影响。长期以来,档案馆(室)在制作档案证明时,一般都会标注档号(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页号)来指代材料的出处。在档号没有重复的情况下,这种指代是单一的。一旦档号重复,这种指代则是群体的,容易引起疑义,影响了档案证明的严肃性。《办法》附件6设置了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封面式样,其中设置“目录号”项目,笔者认为,婚姻登记档案的归档章最好还是加上“目录号或类别号”项, 这样既可以保持案卷编号和档案目录封面设置项目前后呼应,又解决了档号重复的问题。
二、 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制作问题
《办法》规定“按类别分别编制婚姻登记档案目录”,且统一了目录式样。据悉,目前已有不少地方婚姻登记机关使用了“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在计算机上办理婚姻登记事项。为避免重复劳动,编制婚姻档案目录可以不必人工抄写或再次输入计算机,而可以在计算机上把“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有关数据转换成电子表格,再依据档案目录式样,制作婚姻登记档案目录。
笔者在数据转换过程中曾遇到小麻烦。刚开始,笔者打开“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有关目录数据进行复制,然后在新建的电子表格中直接粘贴,速度很慢,退出后,如果要打开刚保存的那个电子表格,速度会慢得让人不耐烦,甚至屡屡出现死机。一位电脑行家告诉我,其原因是粘贴时没有进行选择,把源数据中格式、公式等全部粘贴到目标数据中,文件很大,不易打开,直至死机。如果仅需粘贴源数据中的数值的话,可行的操作方法是:对源数据复制后,新建一个电子表格,然后打开编辑――选择性粘贴――数值――确定。目标数据立马搞定,速度快多了,也没有出现死机问题。此法不妨一试。
目标数据形成后,可以对其进行筛选,最后形成结婚登记、撤消婚姻、离婚登记和补发婚姻登记四种档案目录数据。最后依据档案目录式样的栏目对四种数据的栏目进行增减,输入相应的卷号和页数,只要婚姻登记案卷是按婚姻证件号顺序排列的,卷号输入只要拖动鼠标即成。打印后就成了婚姻登记档案目录。该目录适用手工检索。
2003年以前婚姻登记一般由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并由乡镇整理婚姻登记档案,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在手工检索的情况下,人们可以根据地域特征查找档案。2004年以后婚姻登记改由县婚姻登记机关统一办理,我县2004年有8100对当事人办理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按办理时间顺序排列,地域特征不再存在,如果仍然采用手工检索,真是万里挑一,难度不小。婚姻登记档案必须依托计算机档案目录来进行检索,才能高效地实施档案服务。婚姻登记机关向本机关档案室或向综合档案馆移交婚姻登记档案时,应同时移交计算机档案目录数据。建立婚姻登记档案计算机目录,比较可行的办法有是以“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目录数据为原型,然后根据档案检索的基本要素,补充必要的全宗号、年度、目录号、卷号、时间、保管期限和解密划控等著录项目,形成婚姻登记档案专题目录数据库。这种方法简单易行,可以满足一般的检索需要。但若用《档案著录规则》的标准来衡量,它还有一定欠缺。1、著录项目名称不一致。应按照《档案著录规则》的规定,对照著录内容,修订不规范的项目,补充必要的项目,即把婚姻证件号改为文号,把姓名改为正题名,删除身份证号码项目,使项目设置与《档案著录规则》规定保持一致。2、它把一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分为二条著录条目,即把男女分为上下两条。而婚姻登记档案中一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记录在同一登记表中,一对当事人应为一个著录对象,不宜分开。3、婚姻登记档案和它的计算机目录最终还是要向地方综合档案馆移交,其计算机目录格式应尽量与当地综合档案馆目录数据库格式衔接,使其可以导入地方“综合档案馆管理系统”。前面提到的方法虽然可以解决档案目录制作问题,但它的做法是笨拙的,在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完全可以依据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对“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程序做一些改进,使之在电子文件形成的同时具备档案管理的功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文档管理一体化,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和避免数据转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差错。
三、 档案利用问题
档案信息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地下管线 工程档案 管理
城市地下管线档案是指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地下供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热力、工业管道、其他传输光缆等地下管线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声像等各种资料。如果相关工作没有做好,城市建设就会遇到很大问题,诸如重地建设、反复开挖、管线重挖等状况就会时有发生,这样不仅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也会给广大市民的生活带来影响。现就涟源市目前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并提出自己的想法。
一、地下管线档案的管理现状
1.1各自为政,没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于地下管线档案涉及的范围广,关系复杂,加之管理体制等因素,许多单位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视管线档案为本单位的私有财产,不愿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城建档案馆又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致使各类地下管线大多属各产权单位管理,如供水档案属自来水公司管理,电信属电信公司管理等等。存在着管理分散,各自为政,缺乏协调与配合,没有形成一套完整、准确的城市
1.2重复建设,浪费严重。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地下管线也在不断扩大和延伸,地下管网也变得越来越复杂,且种类增加到6种,这种复杂的地下管网反过来给新的建设带来了许多问题,为了维护与维修以及新的建设,必须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普查;各产权单位为了保管好自己仅有的档案,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软件开发、升级来管理档案,如自来水公司、电信局、电力局等都由自己管理软件,但各种软件又不是建立在同一数据库平台基础之上的,无法联通使用。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地下空间的不断开发利用,我们深刻认识到,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节约型城市,推进城市发展模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首先,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重视地上地下协调发展;重视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其次是加强地下管线档案的收集、管理、开发和利用,把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纳入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工作的各个环节,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然后是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和法规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和完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信息资源共享,预防各种管线事故发生,为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综合动态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涉及面广,所涉及的部门多,各地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加强组织与协调,积极处理好部门利益与整体利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做好上下左右、方方面面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形成齐抓共管、联合开发利用地下管线档案信息资源的新格局,实现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动态管理协调机制。
四、加强地下管线档案管理,严格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程序
地下管线档案是城建档案馆的“拳头档案”、“核心档案”,它对于提高城建档案馆的地位、体现城建档案馆的价值,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抓住这机遇,积极完成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这重任。工程竣工验收前,开展工程档案专项预验收,将档案专项预验收作为工程竣工备案的条件之一,确保工程档案的移交顺利进行,更好地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
五、加强地下管线档案管理法规建设,建立完善执法机制
各地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立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地方法规,通过当地政府或人大制定颁布关于地下管线档案管理的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完善法规和标准规范后;严格执行地下管线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备案管理等管理程序,对不按照法规规定整理移交地下管线档案的单位依法处罚,以此来加强对地下管线档案管理的法治工作,使地下管线的管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六、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管理好利用好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为城市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管理好利用好地下管线档案信息,是新时期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肩负起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使命。一是要主动为政府决策服务,为城市规划、重点工程、路网布局和管网改造等提供真实可靠的第一手历史和现状资料;二是要积极为各种地下管线事故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处理,以及城市应急防恐体系建设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三是要为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公司管理各类专业管线提供方便、迅捷的服务;四是要为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展地下开挖、爆破业务提供优质服务。
七、加强利用管线信息,为城市建设提供服务。
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动态管理系统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城市建设。其一要主动为政府决策服务,为城市规划、重点工程、路网布局和管网改造等提供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使之成为城市规划建设决策的依据;其二要积极为各种地下管线事故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处理,以及城市应急防险体系建设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其三要为供水、排水、燃气、电信等部门管理各类专业管线提供方便、迅捷的服务;其四要为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展地下开挖、
档案信息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 人事档案; 人事管理体系; 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 G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012- 0089- 02
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医院的管理更加科学和规范。而人事档案管理作为医院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医院所有工作人员的经历和社会实践的重要记载,是非常重要的人事信息资源。利用电子信息化手段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改革,对于优化人事档案管理,更好地为人事管理服务来说,非常必要。
1 信息化人事档案管理的优缺点
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着很多漏洞,譬如管理方式陈旧,缺乏系统管理,人事档案随意放置,缺乏保密性,容易丢失;档案管理人员缺乏主动性,档案管理意识薄弱,档案更新不及时或档案文件填写随意或不完整。这些都制约着人事档案管理在现代社会高速发展下高效的为医院服务。
人事档案信息化,通过网络可以实现资料信息共享,利于医院各部门在人事方面的协作,合理利用人才,实现人事档案的高效利用,体现人事档案的价值,更利于医院的人事管理。电子化的人事档案存储在电脑里,在进行添加或修改时,只需要简单地搜索一下关键词就可以新建或打开某个员工的所有资料,相比纸质档案更快捷方便,且能够在最快的时间里,实现人事档案的更新。另外,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内包含的资料相比纸质资料来说更加完整,不容易缺失,也更安全,纸质文档如果管理不善很容易被人翻阅,而电子文档在电子计算机安全机制之下,只有拥有管理权限和查阅权限的人才能看到人事信息。另外,可以实现人事档案的备份,当电脑故障了也不会丢失信息,而纸质文档一般只有一份。
电子信息化对于人事档案管理也有不足之处,由于电子计算机文档的信息修改时可以不留痕迹,资料的真实性往往成为人们担忧的焦点;电子文档的高效率,带来的是一份很小的文档就能包含很多信息,倘若档案管理系统出现安全隐患,将会给人事信息带来灾难,所以系统的安全性,一直是困扰档案管理信息化的一个问题;电子文档的可靠性不高,人们长期也来对于电脑信息的可更改和不稳定根深蒂固,所以电子文档的信息往往会被认为是虚假的,或不能作为凭据[1]。
2 构建高效的人事档案管理系统的措施
人事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对于医院人事工作的发展作用重大,可以更好地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有效分配,笔者认为,要建立高效的认识档案管理系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2.1 提高人事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人事管理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意识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中至关重要,是实现高效管理的基础。医院应该引进专业的人事管理人才,并通过一系列的培养计划来使其成为适合医院人事管理的专业人才。不仅具备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的能力,还要熟悉医院人事结构及管理方式。由于人事档案信息对于医院来说是保密信息,就要求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优秀的信息保密素质,在没有完整的信息资源查阅权限的情况下,不可以泄露任何信息给任何人。
2.2 建设高效的人事档案信息化平台
根据医院对不同专业人才的需求和管理方针,建立适合医院引进人才、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的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平台,这是人事档案信息化的具体实施内容[2]。在构建这个平台的过程中,笔者认为最重要的2点是:
(1) 人事档案信息数据库。信息库内的信息是真实反映所有工作人员工作能力的内容,是其经历的真实写照。为医院发展而建立的人才储备库,应该拥有传统人事档案不能比拟的信息,应该是除了每位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外,还要与其他信息相联动,应该包括医生的医疗档案、护士的执勤档案等等所有其工作内容,反映该员工的工作能力的一切数据都能够成为其人事档案的一部分,另外,一些陈旧的纸质文档,也应该通过电子扫描等方式添加到数据库之中。建成能实现数据输入、数据整理、数据修改(权限允许下)、信息检索等多个功能的档案数据库[3]。
(2) 信息检索平台。根据医院的要求而设立强大的检索功能,可以从不同的入口进行检索,对于不同的关键词设立不同的存储字段,以方便检索,方便信息对比和查阅。通过此检索平台能够快速地找到最适合某个岗位的人,或是推荐人选,以其人事档案数据库内数据为依据而进行计算,避免出现人事管理中的舞弊现象。各个科室主要负责人能够通过检索平台对该科室的人员人事档案进行查阅,为他们平时的人员管理提供数据,方便他们提高科室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
2.3 建立合理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并不能改变人事管理办法,传统的人事管理办法也不会在推出信息化管理后就发生极大的变化,毕竟很多的人事管理方法很难直接通过计算机语言来实现,所以应该建立一套适合传统人事管理办法的信息化档案管理制度,以达到辅助人事管理的目的。
2.4 重视人事档案的更新和维护
人是档案信息化管理平台毕竟是一个不断更新的系统,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实时地进行更新和维护。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在这个方面是最关键的地方,档案管理人员要拥有极强的档案管理意识和高尚的人格。不仅仅要准确完整地录入每一条信息,还要及时更新每一条需要更新的信息,并对数据库进行维护,以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更为重要的是懂得人事信息安全性的重要,能够确保数据库的安全,服务器的安全,保证服务器不受外部攻击以及服务器的稳定运行[4]。
3 结 语
综上所述,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体系的构建对医院人事管理是极为重要的,运用现代档案管理理论与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专业的人事档案管理人才、动态的人事档案管理、全方位的人事档案数据库、高效的信息检索系统、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有效地为医院的人才交流提供可用信息,为医院人事管理提供更多更科学的依据。
主要参考文献
[1] 年庆娟. 浅析医院人事档案资源的信息化管理[J]. 中国管理信息化,2012(14):94-95.
[2] 衡明慧. 关于医院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思考[J]. 黑龙江档案,2012(5):39.
档案信息管理办法范文5
8月22日,教育部召开新闻会,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杜柯伟、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副主任罗方述,介绍了全国统一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研究制订和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有关情况。今年9月1日起我国将建立全国统一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实行全国学生“一人一号”,全国统一编码,终身使用。该系统将于年内全部建成,并实现全国联网运行。
建立全国统一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
我国首部全国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出台,这标志着全国统一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正式建立。该办法规定,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进行编码,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一人一号,籍随人走,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机衔接,终身不变。与之相配合,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也将在年内全部建成。该系统全国联网运行,为每名学生建立全国唯一的电子学籍档案,对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等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实现全国范围内学生流动情况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杜柯伟在新闻会上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对学籍的规定管理不够严谨,出现一人多籍、人籍分离、有人无籍等问题。学籍管理办法实施后,学校将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统一申请学籍号,杜绝“虚假学籍”、“重复学籍”等问题。
杜柯伟表示,此前学籍管理主要在地方教育部门,随着城镇化加快,流动人口增加,出现了与当前流动学生学籍管理需要不相适应的情况。加之当前出现的“高考移民”、大城市择校、随迁子女就读、留守儿童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困难,迫切需要一个统一的电子学籍系统。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副主任罗方述介绍,实现对学生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包括学籍注册、日常管理、毕业升级、招生入学、统计分析等功能。从应用上讲,可以通过对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观测,了解到类似于择校问题的现状及变化。
据悉,10月底前全国将完成中小学生信息采集录入。采集工作将采取家长签字、修改留痕等技术手段,可实现逐级核查、永久追踪,从技术上防止随意修改学生学籍信息。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加强教育监督有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是对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学习资格、隶属关系、学习经历等基本要素信息建立、审核、转接和监管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是处理学籍管理相关问题的基本规则。
它确立了学籍管理的三个基本原则,也是三个内在的制度逻辑。
一是省级统筹,属地管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是基础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提出的基础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并充分考虑到各地学籍管理的实际情况和较大差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确定了省级统筹、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在学籍管理中的具体权限和职责,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办法,但对学籍信息的管理全国统一。
二是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籍是指某个儿童少年作为某所学校学生的身份,也是学生在该校学习的资格。学生和学校构成了学籍的两个基本要素。正常情况下每个学生都应拥有一个学籍,对应着某所学校。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对学籍的取得、变动、丧失、恢复、完结等方面的规定和管理不够严谨,出现了一人多籍、人籍分离、有人无籍等问题。为确保中小学生学籍的唯一性,《办法》规定了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就要为其建立学籍,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唯一性,终身不变。学籍号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同时规定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
为确保学籍内容真实、及时记录学生基本信息和学习情况,也为了确保数据更新的及时性和方便统计,为防止出现学生在原学校“不辞而别”,在新学校无从登记和无法统计,确定了“籍随人走”原则。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三是动态监管,全程跟踪。学籍管理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全面、全程记录学生的成长经历。为全面记录学生的成长情况,《办法》立足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设计了学生学籍档案基本内容,除包括学籍基础信息外,还包括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体质健康测试及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学生在校期间的奖励信息,以及享受资助信息等。为完整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办法》规定了学籍变动,包括正常变动(升级、升学)和非正常变动(转学、休学、复学、出境、辍学、死亡)处置的办法和流程;对于跳级、留级和失踪等学籍异动虽然没有直接提及,但已经体现在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后的处置要求中。
为兼顾基础教育阶段的各类学生,《办法》覆盖了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情况,还考虑了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学籍管理问题。总之,《办法》力图构建跨地域、贯穿基础教育各学段、动态监管、全程跟踪的综合体系。
《办法》的制订,国务院领导高度关注,教育部领导高度重视,各地教育部门、学校和有关专家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办法》的制订工作按照“科学定位,重在规范;全国统一,兼容并包;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的原则推进,前后历时三年,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论证修改,数易其稿。在制定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吸收各地学籍管理的有效经验,始终认真听取专家、学者和基层的意见建议,始终把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
总之,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要求,是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推动教育管理方法和手段深刻变革,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强教育监管、支撑教育决策和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十条军规”为小学生减负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出台的同时,教育部再出重拳,《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下大力气治理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
1.阳光入学
各地要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不依据任何证书和考级证明。实行信息公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每所小学和初中的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时间和结果,积极推行统一的网上报名招生。
2.均衡编班
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编班过程要邀请家长、社区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3.“零起点”教学
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
4.不留作业
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积极与家长、社会资源单位联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安排学生参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社会设施,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手工劳动、农业劳动。
5.规范考试
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
6.等级评价
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全面取消百分制,避免分分计较。
7.一科一辅
教辅材料购买遵循“一科一辅”和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准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8.严禁违规补课
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公办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
9.每天锻炼1小时
按照国家课程方案上好体育课。安排好课间操、眼保健操或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体育锻炼时间。
10.强化督察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减负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每学期公布督导报告。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加重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各方观点
专家:太过绝对,值得商榷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小学阶段不留作业,实际上是剥夺了老师的话语权。他认为,不同学生的学业情况差异很大,一刀切地要求不布置作业不符合实际。老师对某个学生学业的具体状况、兴趣爱好等个性化因素都有了解,所以才有资格给学生布置作业,才能做到因材施教、因地制宜,才能提高作业效果并减轻负担。
北京教育学院副院长钟祖荣认为,学生的很多问题并不能完全在学校解决,因此这个要求太过绝对,值得商榷。
家长:适量布置作业,培养学习习惯
《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布后,记者在第一时间采访了部分小学负责人和家长。家长普遍认为,以随机方式对学生、教师进行编班是值得提倡的,更有利于教育的公平。学校真的做到“零起点”教学,可以避免孩子因为没有提前学习而被落下。对于小学阶段不留家庭作业,有家长认为小学阶段也是学习习惯养成的重要阶段,如果完全没有书面作业,可能会影响习惯的养成,希望可以给孩子布置适量的书面作业。
校长:不留书面作业,挑战教师能力
一位小学校长告诉记者,《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的出发点是值得提倡的,其中不少规定内容也是学校应当特别注意的。但完全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就要求教师要最大程度地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这对教师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此外,可能也有家长会因为学校不留书面作业而自行盲目给孩子“加量”,导致学生不仅没有减负,反而还会多做许多并不科学的作业。
网友热议小学生全面取消百分制
凤鸣轩:重点还是高考,如果高考还是百分制,还是没有变化,那么这些都没有办法从根本上解决。
Mia-Chen:①不能只管学校,对于家庭教育特别是校外的各类辅导班也要管理。②取消地方联校统考,取消学校、班级排名。③教材也应跟进全面修订,降低难度。④学生家庭书面作业不应一刀切取消应适度。⑤要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⑥高考不改革神马都是浮云。
张璐:不留书面形式的……小学生们要开启一天背一整本书的时代了。
金莲花之剑花:现在的英语老师,上课不讲好,课余和假期安排本班学生集体补习,更有甚者将期末考试卷分配给参加补习班的学生先预习一遍,不参加补习班的学生则没有,这样,参加补习班的学生在考试的时候就会取得高分,补习老师也会得到补习班学生家长的认可,让家长觉得参加了补习班才能学习好,得高分。
双子水龙:要从对小学教育的减负这项“基础设计”做起,但关键还得对高考体制作全面的改革,这才是最终的“顶层设计”。
宇宙无敌的小魔女:光盯着小学的表面又不延续到初中、高中,还不是要家长自己花钱补,有啥用。
3G网友:我不认为减负对孩子有好处,现在的孩子竞争太大,要从小就学会备战,长大后才能独当一面……
素质教育取代应试教育
每位小学生都会被亲戚或好友无数次问起期末考试考了多少分这种问题,有些家长更会与自己的孩子互相比较一番,得出一些或好或不好的结论。考得好的学生自然心安理得地告知,可成绩差一些的学生被问及这个问题时,都会或多或少的触及到自尊心。因此笔者认为,教育部的这项规定恰好吻合我国一直推崇的注重素质教育,小学生取消百分制,是在向应试教育开战,是让应试教育无地自容。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不断发展,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越来越意识到当今社会需要的是高素质、全方面发展型人才,绝对不仅仅是成绩够好就可以,更加注重的是提高现代年轻人的整体素质。而我国原来的教育体制,过于注重分数的做法与培养高素质人才是有一定出入的,从而导致大众普遍认可的应试教育理念也是与培养社会所需人才的方向相违背的,而要想打破这种出入,这种不和谐,当然要首当其冲从小学生抓起,无论是学校,还是老师、学生、家长,都应从根本上打破唯分数论思想。
档案信息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27号令”;特点;影响;启示
由国家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签署,以教育部第27号令公布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简称“27号令”),于2008年9月1日起实施。然而,该办法自公布实施至今已经四年多,各高校档案工作并没有因为“27号令”的出台而发生明显的改变,究竟原因和问题出在那里?让我们结合目前工作实际,重新解读“27号令”,希望从中得到启示,充分利用好政策优势,及时把握发展机遇,促进高校档案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特点
1、权威性和业务指导性
由国家教育部、国家档案局联合签署公布的“27号令”,既是行政命令又是业务指令,这种双重性体现了“27号令”更具权威性和业务指导性。同时其适用范围不仅包括了普通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也包括了成人高等学校等各种类型的高等学校,是所有高校的法规受控体。
2、理清了档案工作的行政主管与业务主管
在领导体制上,明确了高校档案工作的保障机制。提出了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这一规定,从根本上解决了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业务部门管理体制和职责不够明确的缺陷。
3、明确了领导职责,新增了学校领导的工作职能
“27号令”首次规定高校档案工作由高校校长领导,并明确其主要职责。这一规定,开创了我国高等院校档案管理体制改革的新纪元,使高校档案工作领导职责分明。
4、强化管理职责,新增服务职能
在“27号令”中,把“基本任务”转变为“管理职责”,进一步强调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能,并赋予档案部门“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对纸质档案材料与电子档案材料实行同步归档制度,突出了“27号令”的时代特征性。
将“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列入了高校档案机构的工作职责,突出了高校档案工作的学术性。
首次赋予高校档案服务社会的职能。指出“有条件的高校,应当在相关专业的高年级开设有关档案管理的选修课”,“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档案宣传工作”,“申请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指明了高校档案工作的服务方向,开拓了服务社会的新领域。
5、扩大了高校档案收集归档的范畴
“27号令”中将“招生”活动中形成的档案纳入高校档案的范畴,并将学生档案单独设类,列入文件归档范围。同时,明确了高等学校归档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体现了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文档和电子介质在档案中的存在价值,对于高校档案信息资源的收集和完整保存,加大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力度,方便学校和社会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6、明确档案机构人员的职级属性
“27号令”中规定,担任档案机构负责人要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聘任制或职员职级制。显而易见,“27号令”对档案机构负责人技术职务的要求提高了,对档案人员可选择专业技术聘任制或职员职级制的二种身份方式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7、档案馆的建馆条件更宽松
“27号令”中规定的建馆条件更为宽松,只要具备三个条件之一的高校(①、建校历史在50年以上;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一万人以上;③、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源在3万卷(长度300延长米)以上),就应当设立档案馆。这为各高校扩大档案馆(室)规模,提升档案实力提供了很好的政策依据。
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对高校档案工作的影响和启示
“27号令”的颁布实施,对高校档案工作的影响是不容置疑的。特别是对高校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经费和馆库保障、归档范围和奖惩等内容修订,促使我们必须从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全局对档案工作进行思考,并联系学校自身的实际,以“27号令”的实施为契机,把握高校档案发展的机遇,解决好存在的问题,促进高校档案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
1、完善档案馆(室)架构,促进高校档案规模发展
长期以来,各高校档案人员都希望档案工作在学校中占有一席之地,而档案馆(室)架构的建立和完善就是“着陆”的最好的根基。“27号令”的公布实施,无疑就是一场“及时雨”,为高校档案馆(室)的建设提供了的最好政策利器,有条件的高校应当借此机遇,申请建立档案馆,扩大档案馆(室)规模,提升档案实力,这是不容错失的机会。
但是,我们不能就此放弃、要紧紧抓住“27号令”这把“尚方宝剑”,努力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加快档案馆(室)建设和规模发展,只有架构建立、规模扩大,根基筑牢,档案事业才做会做大做强,这是“27号令”给予我们的启示。
2、发挥再生功能,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27号令”明确规定档案工作人员不仅要“具备档案业务知识”,还要具备“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目前,高校档案队伍人员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学历层次不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有所欠缺。因此,档案人员必须明确自身不足,快马加鞭,奋起直追,加快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在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上有所提高。档案馆(室)负责人更要担当起部门的行政指挥员和业务指导员的重任,不断开拓创新,带领档案人员做好新时期档案工作,才能跟上现代档案事业发展的步伐。打破固步自封,抛弃长期养成的懒惰,奋起前行、努力进取,重塑新形象,这是“27号令”给予我们的要求和启示。
3、运用信息技术加快档案现代化管理
电子信息管理技术的迅速发展,打破了传统档案文件的管理模式,需要我们熟练地掌握电子信息管理技术,运用现代管理模式对电子文件进行科学管理。因此,必须深刻认识到:不进则退,落后就要挨打。赶快跟上时代的脚步,进一步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完善电子文件的管理模式,使档案工作迈向数字化、信息化,是“27号令”给高校档案工作赋予的历史使命。
4、提高档案队伍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一直以来,由于传统档案工作模式,限制了档案人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提高,从而导致了档案人员在高校科研队伍中长期处于弱势地位。“27号令”赋予档案人员的职责和开拓服务社会的新领域,迫切地需要大力开展科研和学术活动,只有快速提升档案人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才能完成“27号令”中提出的“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开设有关档案管理的选修课”、“举办各种档案展览、陈列”以及“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任
(下转第109页)
(上接第149页)
务。因此,促使高校档案人员必须快速提高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是时代赋予高校档案工作者的任务和要求。
5、建立良好的档案保障体系,适应时展需要
为适应知识经济和电子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需要,档案的保存已经不再是单一的文书档案。
总之,《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公布实施,让我们看到了档案事业的发展前景,也给高校档案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高校档案事业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