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成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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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成效

合同管理成效范文1

关键词招投标;合同价;有效管理

中图分类号TV5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32-0189-01

铁路施工企业在走向市场的改革过程中,经过磨练和考验,已适应环境,相对较早地成熟起来。昔日的铁道兵,已不能、也不再单靠铁路的“皇粮”,大多数的施工任务,靠承揽公路、市政、水运、机场、地下铁路、国外市场等路外工程去取得。建筑业要走向市场,铁路工程建设要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这已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但市场经济毕竟尚处于初级阶段,残留的瘤疾、滋生的弊端影响着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工程承包商作为集责、权、利于一体的法人,其社会地位、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认可和保障,如果企图通过非正常途径得到利益的补偿,则将影响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建筑业的管理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关键是健全工程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运作规则,首要问题是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价就是工程业主与承包商通过招、投标或者议标的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合同约定的具体建设项目的工程款额。它主要包括以下3个部分:

1合同价款

完成合同标明的全部工程内容所要投资的费用总额

1.1追加合同价款

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发生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增减及材料调差价,同时由于国家政策发生变化而引起的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和取费标准的增减而增减的费用,也必须在合同中明确;除以上两种之外,业主应支付的其它款项,比如:代业主办理的征地拆迁以及应由业主支付的其它费用。规范合同价的管理,根据笔者近几年的施工管理体会,主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2工程合同价的确定

工程合同价是通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的多个过程确定的。所谓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关键就在于招投标。一般来说,建设单位在招标之前,要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准备工作情况,主要是设计工作的深度来考虑合同的形式。原则上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3大类。一旦合同形式确定,便着重于编制工程项目招标的标底。

1.3标底价格的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公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制订的相应定额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要素市场的价格确定;2)计价内容、计价依据应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完全一致;3)标底价格本身仅为招标单位的期望价格,该价格应力求与市场的变化相吻合;4)标底价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组成内容相一致,同时,该价格要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限额以内。

1.4承包商编制报价

投标报价是施工企业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计算工程的依据等资料分别计算单项工程价格、分部工程造价及工程总造价。在工程总造价的基础上,承包商再按照工程特点拟定施工方案和方法,同时结合本企业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水平,自身的承受能力以及完成该项工程后达到的期望值,最终确定工程承包总价。

1.5评标、定标

评标、定标是招标的决策阶段,但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使中标价控制在标底价格的一定范围之内,结合我国建筑业的现状,通常确定为+3―-5之间,不可随意压价,报价仅是价格衡量的尺度,不一定最低报价中标;而要结合企业的技术能力、施工方案、设备状况、财务状况以及信誉等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1.6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要签订施工合同。同时,还要办理合同价的签证等手续,以便保证合同主体、合同内容的合法性。保证合同条款的合理性。

以上所述是合同价款确定的必备程序,缺一不可。但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一些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办事,结果事与愿违。例如:某建设单位对某市政工程项目在不具备招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招标,参加的承包商有13家,建设单位标前评标办法规定低于标底10%、高于标底5%为废标。但开标后,标底价格为3276.54万元,令人瞪目结舌。投标商最高报价5216.4万元,高于标底59.2%,最低报价2125.8万元,低于标底35.12%,结果高于标底的5%施工单位为七家,低于标底的10%为六家。建设单位不得不宣布:本次招标作废。究其原因,主要是招标文件中工程数量不详,图纸较粗,计算标准不统一而引起的。因此,合同价款的确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不可草率行事,一定要本着科学、认真的态度来对待。

2合同价的执行

合同价在执行过程中,一般发生如下几方面的款项:

2.1备料款或工程预付救

施工企业承包工程一般均实施包工包料,需要有一定量的备料周转金。开工前,业主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及时向承包商预付备料款或工程预付款,该款项主要用于承包方为满足开工而发生的设备、人员的调遣费、小型临时设施及订购材料等所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是业主拨付给施工单位的预支款。工程开工后,再按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和比例陆续冲减。

2.2工程价款

随着工程的进展,根据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业主在工程报价中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及费用标准计算并支付给承包商工程价款。该项费用通常包括工程价款的各项组成费用即: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保险等。同时,在此应按合同要求扣减相应的备料款或工程预付款。

2.3价差的处理

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的变化是必然的,它已变为承揽工程任务的风险,因此,价差问题应作为工程合同价的重要内容。同时,双方应根据工程属性,按照国家、部门或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处理方法。一般该项费用的处理方法一定要在合同文本中明确。目前常用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按系数调整即根据国家或有关部门定期测定的调整系数占工程直接费的百分比进行调整;另一种按时调整,即按现行价与投标时价格的差额乘以按定额统计的材料数量分项计算、汇总。

2.4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也包括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新增工程”,即: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的工程项目。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无论任何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均应有监理工程师签认。按国家及部门、行业有关规定,设计变更一般应控制在合同总价的3%-5%。合同价款的变更价格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承包商提出适当的变更原则和价格,送业主审定执行。若以上原则还不能达成一致,一般应由工程定额管理机构调解、裁定。

2.5工程索赔

索赔包括业主索赔、承包商索赔和第三人索赔。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应当加强索赔控制管理,对由于承包商的过失而产生的索赔,保存证据,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及时索赔;对承包商和第三人可能产生的索赔,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尽可能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对承包商和第三人已发生的索赔,一定要根据合同文件对其索赔的时效性、证据的充分性、事件的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查,分清工期索赔、费用索赔以及工期和费用同时索赔的种种情况,做到索赔管理的有效控制。索赔证据一般包括如下几种类型。

1)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这是索赔的基本资料,也是索赔的更要依据。2)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和图纸、标准、规范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各种会议纪要、协议及双方的往来信件、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和工程照片、隐蔽工程图像资料及气象资料;施工进度计划和具体的施工进度安排,工程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施工中送停电、水、气和道路开通、封闭的记录或证明;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

3合同价的结算

结算工程合同价在竣工后可分为一次结算、定期结算、按工程分段结算等方式,结算方式的约定,也是施工合同的必备条款。对于工程竣工结算,首先要有承包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业主提出报告,业主组织审查并限期拿出审查意见,双方协商一致后,作为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上述结算方式仅是目前我国建筑业结算的常用方式,仅反映了静态投资方法,对动态投资部分未于考虑。通过在上海市黄浦奉浦大桥施工的管理经验,采用定期调价文件结算法,也就是说,在施工期间内,根据上海市造价管理部门的调价文件(每季度公布一次价格),按每季度施工工程量据实调整,每季度结算一次,避免了“秋后算账”,同时理清了以往项目竣工后互相扯皮、推诿现象,更利于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在合同的实施进程中,还将涉及双方争议的解决办法。竣工后的保修、返修处理,社会中介组织作用的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等等。

总之,工程实施阶段是工程造价的最终体现。规范工程合同价的管理必须国家制定、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建筑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成效范文2

【关键词】 高校建设工程 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人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为完成一定的建设工程而签订的合同,通常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物资采购、造价咨询等合同。近年来,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张,建设工程规模越来越大,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避免和减少学校因合同管理不当给学校造成形象信誉风险和损失,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成为高校重点研究的内容,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高校管理的薄弱环节,还远远没有达到应有的深度,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一、高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建筑工程是先定价后成交的期货交易,其远期交割的特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基建工作是高校的非常态性工作,高校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也相对滞后,使得建设合同管理工作存在诸多问题。

1、合同主体不当

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法是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之一,而在高校建设过程中存在施工单位以总公司名义投标,以下属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的现象;也存在高校基建部门负责人未取得学校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以基建部门的名义加盖本部门行政印章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的情况。

2、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不一致

招标文件涵盖了建设工程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建设工程合同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有关条款的完善,二者应保持一致。目前高校一般都是通过专业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文件的起草、发授、组织开标、评标,而合同谈判、签订一般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参与,他们对工程情况了解不够,往往也不会认真审查招标文件,导致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甚至互相矛盾、内容相悖。

3、存在阴阳合同现象

为了加强对发包、承包双方建设工程合同的监控,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将双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办理备案手续。有些高校按照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施工单位签订阳合同,以供备案,私下又与施工单位就工程让利、工期提前、垫资施工等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逃避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私下所签的建设工程合同与经过备案的合同实质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阴阳合同的存在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的严肃性,影响了建设目标的实现。

4、合同内容不严谨、条款不完备

高校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条款不准,用词模棱两可或存在歧义,合同内容不全面、有缺陷漏洞,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不便,容易引起合同纠纷,比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了合同价款的方式有三种: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目前高校一般签订固定单价合同,但合同中未就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清楚,等到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要求结算工程价款时就会引起争议;又如高校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会约定包括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工程款的支付办法,施工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中也会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时间和比例,有些高校合同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审查不严,导致前后条款不一致,财务人员在支付质量保证金时无所适从。

5、存在倒签合同现象

基建工程常常是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赶工建设现象经常出现,有些工程合同未签订,施工单位迫于高校基建部门的压力已经开始施工,使建设工程合同无法发挥其应有的约束作用和法律效力,高校基建管理人员也没有意识到,没有签订合同而进行施工的种种风险,一旦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将很难分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常常引发经济纠纷。

6、合同资料管理不善

有些高校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思想上不够重视,责任性不强,合同文档管理混乱,合同原件丢失,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信函、传真、补充协议等保管不善,一旦发生纠纷,由于缺少证据基础,学校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二、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

1、强化法律意识、提高合同重要性认识

高校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大家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认识到高校加强合同管理,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要求,也是学校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自身管理和内部约束机制的内在需要,只有通过法律才能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减少和避免纠纷和损失。

2、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高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以规范学校签订、履行合同的行为。

(1)建立法人授权委托制度。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的校长忙于日常工作事务,不可能直接参加合同的谈判、签订,通常委托基建部门负责人代其签约,基建部门负责人只有取得委托人的合法资格后,才能签订合法的合同。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校长签发并加盖学校行政章后才能生效,授权委托书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印制、填发,其中要明确授权的范围、授权的事项、授权的期限等。

(2)招标文件会签制度。招标文件是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编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设工程合同的质量,高校要将合同管理关口前移,建立招标文件会签制度,学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关单位要在发标前加强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的审核,编制出严密细致、内容全面、前后一致的招标文件。

(3)合同审查制度。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合同管理体制,合同签订前,基建部门应审查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否有相应的资质,对拟签订的合同进行初步审查后,再根据合同标的金额大小,报送学校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审查,重大或有疑难问题的合同,应充分听取学校法律顾问的意见,确保合同审查质量。通过上述部门审查后,再根据合同标的金额大小,报基建部门负责人或校长审签。

(4)合同专用章保管使用制度。高校对外签订建设合同时,一般应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而不是学校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刻制、保管、使用登记。基建部门不得擅自以学校或本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加盖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基建部门行政公章。

(5)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监控制度。高校要加强合同全过程管理,对合同履行进行实时跟踪。发现对方有部分不履行合同的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变更、解除合同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及时向学校合同管理委员会汇报,合理采取和解、调解、诉讼、仲裁等方式。

(6)合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及奖惩制度。高校要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合同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及奖惩制度,明确合同管理人员职责,不仅要赋予他们权利,也要强化他们的责任意识,根据合同管理效果,对为学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对在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给学校带来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合同管理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合同资料归档制度。合同是法律文书,是甲乙双方依法确定权利义务的凭证,是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高校应建立严格的合同资料归档制度,可以借助计算机系统进行合同台账管理,对订立的各类合同及附件及时进行编号、登记、保管,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往来传真、函件也应及时收集、防止丢失。

3、构建多层次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

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以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但合同的审查、监督、控制工作离不开专业人员,为解决校内各合同管理部门各自为政、沟通不畅、管理链条松散、难以统筹等现象,高校应成立由校领导、基建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校长办公室、校内专家组成的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合同及纠纷的讨论处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议,将各合同管理部门链接起来,保持畅通的工作关系,各部门要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积极沟通、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合同管理组织网络,发挥合力,推动学校合同管理工作。在学校合同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基建部门负责合同草拟、组织谈判、初审、归档;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负责合同终审;校长办公室负责法人委托书的拟订、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除此之外,还要充分发挥学校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及充分利用学校内部资源,聘请学校有关专业人员协助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4、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要求从业人员知识面宽、法律法规意识强,而目前高校合同管理工作由会计人员或工程人员承担,他们一般平时从事财务管理或工程管理,对法律知识、商务知识比较欠缺。高校应通过引进或从学校招聘综合素质高、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从事合同管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优化合同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掌握合同管理技巧,提高业务素质、思想水平,保证合同管理质量。

5、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原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已经统一了部分合同的示范文本,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等,这些合同范本是在总结了近几十年工程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编制的,合同条款全面、准确、严谨、语言精练、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和操作性,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可以规范合同管理,减少由于法律水平低、文字表达能力差而产生的错误,便于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合同履约率,减少合同纠纷,促进高校建设投资、工期、质量三大目标的顺利实现。对于目前没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如材料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高校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展合同示范文本研究,设计出适合学校各类业务的合同示范文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结语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核心,建设工程合同金额大、履约周期长、涉及面广、不可预见因素多的特点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艰巨性,高校应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完善合同管理机制,以建设工程合同文本为依托,以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为纽带,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全面的、科学的动态管理,确保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 张应华:高校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创新研究[J].经济视角,2011(1).

[2] 黄钰彬:加强高校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和控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2(7).

合同管理成效范文3

关键词:高校基建工程 合同管理 合同条款

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校园规划与建设规模日益扩大,在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如何加强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是摆在每一位高校建设管理者的头等问题。但是,实践中高校基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析和研究,使高校的基本建设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一、高校基建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防范工程建设风险,协调工程建设管理内部关系

通常建设工程的特点是专业多、施工单位多、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控制难度大,因而风险较大。高校基建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在于通过合同管理工作,协调内外关系,保证项目质量、成本、进度目标的实现,最终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二)提高高校硬件水平和高校基建项目发展的需要

高校的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建设,要实现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校,必须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为师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科研环境。因此,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有效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项目的建设目标。

(三)有利于保障高校基建工程领域和谐发展

加强合同管理,能够规范建设主体行为,保障建设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妥善处理出现的争执与纠纷,对整顿我国高校基建工程领域的和谐、有序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高校基建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校基建项目建设不断增多,基建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由于基建工程项目主体关系、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原因,高校对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的管理相对滞后,加之我国建筑市场发展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高校在基建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①

(一)承包人违法转包与分包现象严重

在建筑工程领域,一些承包人在利益的驱动下,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中标后又将工程肢解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施工队伍,或者分包的施工单位又非法分包或转包。一方面使得发包人与分包单位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总承包人在控制成本和利润的情况之下不能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人员安全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控制。另一方面,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在一定情况下存在疏漏,尤其是非法转包,转包单位不具备建筑工程的相关资质和能力,直接导致工程的整体进度和质量,进而影响到高校基建项目的管理。

(二)基建工程合同中权利义务职责划分不明确、不平等

合理地划分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是合同制定的重要原则之一。从目前高校基建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程看,施工合同绝大多数的条款是依据发包人即学校的要求制定的。在签订合同中明显的一个误区是更多地强调了发包人的权利和承包人的义务,更多的条款详细规定了承包人的义务,表面上看似乎对发包人有利,但实际中却不利于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而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的合同条款也可能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作为显失公平的合同被予以变更或修改。②

(三)倒签合同、履约不严情况突出

鉴于高校基建项目本身的性质和基建工程合同标的额比较大,高校在签订合同之前,一般都会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合同的审批一般都需经律师、审计、纪检监察、财务等有关部门同时提出有关意见并作出相应的修改,这个过程一般需要一定的流转时间,除此之外,由于高校的基建工程常常是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赶工建设的现象经常会出现,甚至有的工程未签订施工合同已经开工或已经完工,使基建工程合同无法发挥其应有的约束作用和法律效力。

有些高校工程建设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变更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部分高校存在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也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和决算付款,这样就导致施工单位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 以各种理由延误工期,给建设单位施以压力,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质量。③

三、高校基建工程合同条款约定需注意的问题

随着我国《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法律的颁布、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的规定和实施,在基建工程合同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基本有法可依,但是,实践中,有些法律条款的制定和实际执行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要求高校基建工程合同管理部门在制定合同条款时还应针对合同的不同类型、项目的具体情况等全面把握、具体分析、依法制定、严格执行,加强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提升高校基建工程的管理水平。

(一)明确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

实践中,由于交易行为的不规范,发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对"固定总价"这个概念在理解上存在偏差,常常选择了固定总价后并未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和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尤其在近几年消费物价指数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只要签订包死合同,一旦遇到原材料的价格不断上涨的局面,标的价格就难以支撑这项工程,就可能引起毁约、停工这样难以收拾的局面,也使得施工方不得不承担责任,建设方的工期延长这样的互不利好的后果。④

因此,应正确理解适用固定总价合同,固定价格合同的固定是相对的,发生合同承包范围外的额外工程或变更是可以增减调整合同价款的。只有具备以下条件的才适合采用该种形式:合同工期短(一年以内)、设计图纸详尽、工程量清单及描述详细准确、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产地等明确、市场行情已充分掌握、合同工作范围明细的项目。⑤

(二)明确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内容

基建工程合同明确发承包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工程项目赖以实施的基本依据。另外,高校作为一个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在基建工程项目实施中还不用于其他性质的单位,除了基建工程合同中双方一般权利义务内容之外,还应针对学校的相关特殊情况进行具体明确的规定。

1、对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

由于高校活动的主要人群为教师和在校学生,安全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十分重要,但是,时常由于管理疏忽和不慎管理,对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失,因此,在高校这种环境下,需要加强对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规定,应明确规定保障在校师生因承包人实施工程导致的一切损害、损失和开支及相应的索赔。

2、对高校各类重要会议或其他重要活动的保障

高校作为教育管理部门,有时会承接一些重要的会议或大型重要考试,比如高考、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等,因此,应明确对这一特殊情况进行责任的明确规定。要求承包人应在各类重用会议或其他事件发生时响应政府要求,并在投标书中考虑该类事件造成施工工作的时间限制所带来的工期和费用等风险,对于此类事件,发包人将不给予承包人任何费用和工期的补偿。

3、对工程流动资金的保障

由于多数高校作为国家公办院校,在学校发展过程中,国家会直接拨付一定的资金用于学校的基建工程建设,但是由于部分资金来源为国拨资金,资金需要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到工程流动资金的周转,因此,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约定,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承包人应考虑并准备足够的自有流动资金,以满足本工程正常施工的需要,发包人和监理人代表不会接受任何因承包人生产资金不足而提出的任何性质的索赔。

4、明确总包对分包的相关的规定

目前,建筑工程领域普遍存在拖欠分包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其问题的纠纷直接影响到高校师生的教学、学习和生活,为保障高校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应明确在合同条款中规定对分包项目的相关制约措施,承包人应切实加强分包队伍的管理,严格履行合同。如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等原因导致聚集事件等,全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对总承包人处以罚款。

(三)明确违约索赔的约定

基建工程合同中对索赔的约定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索赔可以促使合同双方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全面履行合同的自觉性,索赔对合同的双方来讲都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重要手段。作为建设单位,一是,密切严格履行合同的条款,避免由于自身违约造成施工单位的索赔;二是,在施工过程中,应通过积累原始资料,依据合同条款,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向施工单位索取由于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降低、工期的延误从而减少工程的投资。

结语

高校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核心,在高校基建项目实施中,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节约资金,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减少合同纠纷利财产损失,对于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因此,高校应不断完善合同管理机制,以建设工程合同文本为依托,以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为纽带,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全面的、科学的动态管理,确保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注释:

①郭宵鹏:《浅谈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与控制》,《现代经济信息》2012年第18期。

②刘坤、田敬贤、白万勇:《高校基建工程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及解决对策》,《廊坊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年12月第12卷第6期。

③杨胜雄:《高级财务管理》,东北财大出版社2004年版,第112-113页。

④黎迪斯:《浅谈新形式下高校基建合同的管理》,《法制与社会》2012.05(上)。

合同管理成效范文4

1.1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特点

(1)平均出行速度较低。步行速度为0.5~1.5m/s,过街天桥、地道上行慢,下行快;自行车出行速度一般低于15km/h(电动自行车除外);同时,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距离较短,一般在3km左右。(2)绿色环保。相对于其他交通方式,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不产生环境污染,符合中国现阶段低碳环保经济发展模式的要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应该成为中国中小城市居民出行的主导方式。(3)在道路交通安全中处于弱势地位,其交通安全状况令人堪忧。据统计,2009年中国交通事故造成的行人和自行车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2.6%。(4)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灵活性较大,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者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观念淡薄,易造成城市道路交通混乱无序,引发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

1.2中小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定位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作为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自古以来是人类最基本的出行方式,在城市交通出行中具有快速交通不可替代的优势。任何一座城市既有快速交通,又有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二者在整个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发挥着各自功能,相辅相成,不可或缺。中国中小城市与大城市相比,在城市用地规模、城市用地布局、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形态、居民消费水平等方面差距很大,所以中小城市与大城市的交通发展模式不同,快速交通与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出行比例也有很大不同(见表1)。从表1可知:城市规模愈大,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出行比例愈低,公共交通与个体交通的出行比例愈大;城市规模愈小,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出行比例愈大,公共交通与个体交通的出行比例愈小。《指导意见》中明确中小城市要将步行和自行车作为主要交通方式予以重点发展,提出市区人口在100万~200万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65%以上;100万人口以下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70%以上。所以中小城市的交通规划建设管理范围不能仅限于快速交通,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管理水平应同步提升,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者提供更安全的出行环境及更高的服务水平。

2中小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管理现状

2.1行人与自行车交通参与者交通守法率较低

在中国,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者没有接受与机动车驾驶人类似的道路交通安全理论培训,加上中小城市居民文化教育程度较低、交通安全宣传不足,导致中小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者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淡薄,交通守法率低,交通不文明行为突出。主要表现为:(1)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通行。(2)行人与自行车交通参与者在道路交叉口通行不遵守交通规则或不服从交警的指挥随意乱窜。(3)自行车逆向行驶,阻碍对向车辆或行人的正常通行。(4)行人横过机动车道不走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随意横穿马路。(5)自行车、行人没有各行其道,机非混行、人车混行,相互干扰严重。(6)在没有自行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未按照规定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7)电动三轮车在城区范围内违法载客营利。(8)人力客三轮车违法加装动力装置。(9)人力客三轮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

2.2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不连续及安全设施不完善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是环境友好、安全便捷、任何一次交通出行都不可或缺的交通方式,然而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不连续、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被挤占及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常导致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者的正常通行与安全通行得不到保障。主要表现为:(1)在旧城区,公共停车场和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停车位供给能力不足,人行道、自行车道被自行车、机动车违法停车占用,影响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的连续性、安全性和舒适性。(2)人行道被商贩、摊点等违法占用,影响行人通行。(3)自行车道不连续,自行车路权得不到保障,如在城市某些道路、路段没有规划、设计自行车道。(4)行人与自行车过街安全设施不足,如在较大的路口没有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为行人二次过街提供安全驻足的区域。(5)城市主干道在没有实体绿化带隔离机动车与自行车的情况下,没有安装机非隔离护栏对机动车与自行车进行分离,造成城市主干道路段上机非混行严重,自行车通行安全得不到保障。(6)在三块板道路或有机非隔离护栏的道路交叉口或道路缺口处未合理设置机动车、自行车分道指示标志及在自行车道施划自行车标线,引导机动车与自行车各行其道。

2.3交叉口步行和自行车交通通行混乱无序

中国中小城市交叉口多为平面交叉口,平面交叉口是道路的集结点、交通流的疏散点,不同类型、不同方向、不同速度的交通流汇集于此,而且交叉口内车辆行驶自由度较高,行驶轨迹随意性较大,交叉口内交通冲突点较多,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及引发交通事故。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作为道路通行能力的瓶颈,往往制约整条道路乃至路网的服务水平。然而,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者在道路交叉口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乱窜,扰叉口正常通行秩序,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降低了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主要表现为:(1)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者不按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随意闯红灯。(2)行人横过机动车道不走人行横道,自行车过街不经人行横道或黄色网状线直行过街,在路口内随意乱窜,造成路口通行混乱无序。(3)在没有自行车左转信号灯的道路交叉口,左转自行车直接在路口内左转而与对向直行的机动车、自行车冲突,影响对向车流正常通行。(4)部分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违法停放于交叉口转角处,影响行人及右转车辆通行。

3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管理问题成因分析

3.1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缺乏系统规划

步行与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是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城市倡导绿色出行方式、重视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体现,对推动城市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是指导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管理走向科学化的重要技术文件,反映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科学化程度、计划性和领导的重视程度,是实现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的重要保证。然而,目前中国大部分中小城市尚未编制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发展专项规划,缺乏合理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安全设计,理想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与管理也就无从谈起。

3.2平面交叉通设计不当

中国中小城市平面交叉通混合现象突出,如果不对交叉口进行合理的交通设计,不同类型交通流在交叉口分流、交叉、合流容易造成交叉口混乱无序,进而引发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中小城市交叉通设计不当主要表现为:(1)交叉通信号灯的相位配置、时间配置设计不合理,导致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者在交叉口的通行时间不足或等待时间过长。(2)在较大的交叉口内没有设计交通岛、导流线或交通岛及路口渠化设计不合理,导致交叉口内车辆与行人通行无序,降低了交叉口的有序性、安全性和畅通性。(3)交叉口进出口车道数目、宽度、长度设计与实际交通需求不匹配,导致道路资源被浪费,交叉口的最大通行能力得不到发挥。(4)交叉口内自行车通行路线设计或放行方式不合理,如交叉口内自行车采用与机动车相同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放行,导致在同一时间段机动车、自行车、行人三股交通流在交叉口有限的空间上严重交织和冲突。(5)交叉口不合理的人行横道设计可能促使行人过街不走人行横道。

3.3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管理理念与方法不当

中国中小城市的机动化进程催生了公安交通管理者将管理对象仅局限于机动车,着重对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教育与处罚,保障机动车的通行秩序,最大化地满足机动车快速通行需求,而弱化了对“以人为本”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者的管理。一方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常因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违法现象多、治理难度大而疏于管理;另一方面,对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管理也常因存在局限性、没有针对性,管理效果得不到保障。

4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管理发展对策

4.1编制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从战略决策的高度科学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交通规划也是交通设施建设不可或缺的前期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要求2015年前要组织编制完成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要合理化解中小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中的突出问题,编制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尤为重要。中小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应严格按照201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中的要求编制,同时结合中小城市自身的发展特点,杜绝盲目搬用大城市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规划。《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中国中小城市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应达到较高的比例。为了吸引城市居民选择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建议中小城市道路中行人设施完善比例达到80%以上,自行车通行设施完善比例达到60%以上。中小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应实行中远期规划与近期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其中,中远期规划方案应滚动发展、不断充实,并且根据反馈和变化的信息及时进行调整与完善,以彻底缓解影响和制约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近期规划方案应具有良好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紧紧围绕目前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安全状况及近期发展趋势,以解决近期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安全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目标,为远期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规划应重点以人的出行行为特性为指导,规划方案内容应包括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路网规划、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安全设施规划、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交叉口通行规划、公共自行车系统规划和自行车停车场规划等。

4.2合理设计道路平面交叉口

在以往的道路交叉口设计中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机动车的快速通行,而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自行车和机动车被安排在同一空间内通行,不仅相互干扰、安全性与运行效率低,而且造成空间资源的极大浪费。随着“以人为本”理念的推广,人们对人行道与自行车道设施的连续性、舒适性、便捷性尤其是安全性等的要求不断提高。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过街系统的优化设计是改善交叉口通行条件的重点。平面交叉通设计主要从交通通行的时间资源和空间资源着手,通过对交叉口各方向交通流的通行时间、通行空间进行整合设计,平衡和协调不同类型交通流(机动车、自行车、行人)在通行时间和通行空间上的分配,提升交叉口通行的有序性、便捷性、安全性和畅通性。交叉通设计的内容也就是对交叉口的时空资源进行合理设计,即对交叉通通行的时间设计和空间设计。

4.2.1平面交叉口通行时间设计

平面交叉口通行时间设计主要是指对信号灯控制交叉口进行配时优化设计,主要设计内容包括确定信号周期时间、合理配置信号相位及相序、根据各方向交通流量比确定各相位的绿灯时间等。交叉口通行时间的合理设计对提升路口的通行能力,改善通行安全、通行秩序,减少交通流通行损失时间等都有很大作用。在设计交叉口信号配时前,必须做好前期基础数据的调查分析,包括交叉口各方向高峰期和平峰期机动车流量、非机动车流量与行人交通流量、交叉口的进口车道分布等。

4.2.2平面交叉口通行空间设计

平面交叉口通行空间设计即路通渠化,主要是利用交通标志和标线、交通岛、导流岛或隔离带等对交叉口内车辆、行人的通行路线及通行区域进行设计,使不同类型、不同方向、不同速度的交通流各行其道,减少相互干扰,以达到提高路口通行能力、减少交通冲突、降低交通拥堵、提升通行安全的目的。主要内容包括人行横道设计、交叉口停车线设计、交通岛和导流线设计、自行车通行空间设计、交叉口进出口车道(数目、宽度、长度)设计、左右转专用车道设计、交叉口进口车道拓宽设计等。交叉口自行车通行空间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自行车与机动车应在通行空间上分离,若无条件分离,也必须给出适当的空间让自行车与机动车分道行驶;2)尽量使自行车在交叉口处于危险状态的时间减到最小;3)为提高自行车通过交叉口的安全性,自行车与机动车交通的冲突点应尽量远离机动车交通之间的冲突点;4)应保证自行车与机动车驾驶人在交叉口都有足够的安全视距;5)当自行车在交叉口内暂停等待放行时,应为其提供一个安全的停车位置与空间,当自行车流量较大时,可以考虑将自行车停车线提前设计,将自行车与机动车停车线作前后错开设计,在空间上将机非交通流进行分离,减少其相互影响;6)交叉口内人行道与自行车道衔接处进行无障碍坡道处理,为行人和自行车创造安全、连续的交通出行环境。

4.3加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管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行人与自行车的交通管理,改善步行与自行车交通出行环境。首先,应保障步行与自行车的基本路权,禁止违法占用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停车或挪作他用,加强对步行交通及自行车交通的设施建设和组织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与城市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对占用人行道与自行车道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禁止以任何形式非法占用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其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严格执法管理力度,对行人与自行车闯红灯、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同时应创新处罚模式,提高行人与自行车违法的经济成本与时间成本,切实提升行人与自行车的交通管理效果,规范行人与自行车交通通行秩序。

4.4加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交通管理的根本性、源头性工作,是交通管理的先导,并贯穿交通管理的始终。中小城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宣传科室应申请城市宣传部门发动地方电视台、报社等加大对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倡导城市居民选择步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对模范遵守交通规则的步行与自行车交通参与者进行正面报道与宣传,而对严格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及因交通违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进行负面报道与抵制。

5结语

合同管理成效范文5

关键词:高职院校 复合图书馆 集成管理系统

中图分类号:G2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 (2013)11-0023-02

一、复合图书馆

从“复合图书馆”这一概念诞生到现在,国内外学者对“复合图书馆”的定义与解释很多,复合图书馆(英文为Hybrid Library) ,这一概念最早是在1996 年英国学者苏顿的题为《未来的图书馆服务模式与功能融合:作为技术人员、著作者和咨询员的参考馆员》一文中首次提出的。他在文章中指出在复合图书馆中,印刷型和数字化馆藏将共同存在,用户可以通过图书馆的服务器或网关自由访问跨地域的分布式数字化资源。[1]

笔者是一名高职院校图文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个人比较倾向于把复合图书馆作为独立存在的一个基本形态来看,在工作中也发现纸质图书在实际流通中很受欢迎。虽然整个图书馆事业一直在朝着数字图书馆的方向前进,对数据库尤其是论文库、标准库、学术期刊数据库的利用率都挺高,但事实上由于多种因素的约束,传统图书馆仍然在发挥着原有的作用,目前图书馆仍然处在多种载体类型文献共存的发展阶段。

二、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

系统就是为某一特定目标、具有特定功能的、相互间具有有机联系的诸多元素所构成的一个整体。[2] 对于系统集成,目前尚无统一定义,人们从各自不同的出发点分别提出了各种不同的定义。笔者采纳如下定义:系统集成不是一套单一的系统,也不是一套计算机硬件,更不是一套软件,而是一种融合了应用系统行业特征、计算机知识、通信技术和系统工程方法的综合技术,是向用户提供复合需求的一体化解决方案。[3] 核心是信息集成,即利用计算机、通信、数据库等信息处理技术和设备,采用一定的系统结构和设施对组织内外的业务数据流进行操作、传输和重组。目标是功能集成,利用先进技术重组应用系统经营流程,从而实现既定功能。

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是引进系统论思想和系统工程技术进行系统分析与设计取得的成果。它是将图书馆整体和计算机整体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新的有机整体。图书馆集成系统可以使得图书馆的主要功能(包括流通、编目、公共检索、期刊管理)都在一个书目数据库的基础上实现。使用集成系统以后,各个部门的图书馆员可以随时了解一种图书馆藏品的状态(订购、加工、外借、预约等),读者也可以随时检索图书馆馆藏,大大地提高了图书馆业务工作的效率。

三、实例分析

随着高职院校建设的飞速发展,很多学校已经建立起覆盖全院的信息网络。我院图书馆主要是为学院的教育教学科研提供服务的,也就是说读者群主要是广大学生和本院教职员工。就图书馆而言,日益增加的藏书量和各种文献载体需求给图书馆的内部业务管理增加了很大的压力,而且读者对能提供在线馆藏资料查询和个人借阅信息查询等功能也提出了旺盛的需求。下面笔者将对此背景作需求分析,并提供一个复合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的建设方案。

1.需求分析

①读者的需求是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的主要任务。能够方便地查询个人的基本资料、查询自己帐号的图书借阅情况;能随时随地查询图书馆的馆藏信息;能方便地预约图书、续借图书;能在图书馆上网。

②图书馆操作人员的需求是能修改登陆系统的密码;能进行借还、赔偿图书的处理;对新书进行验收、编目加工等处理;能够对读者借阅情况、图书利用率等进行统计,分析数据。

③系统管理人员的需求是对图书馆操作人员的操作权限进行增加、修改和删除操作;设置读者的借阅等级和权限;设置系统总参数,统计、修改,维护、备份系统数据。

我院图书馆采用的是一种把采、编合为一体的基于文献加工服务流程的管理模式[4],类似于工厂里的生产流水线,而书刊就是业务处理对象,所以图书总体流程作为主要业务进行分析。

2.集成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参考学院教育网络的实情以及将来与数字化校园集成的考虑,再结合复合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要求系统安全可靠、处理内部业务时响应速度要快、又必须提供在线交互式服务,还要有相当的可扩展性等因素,所以笔者认为采用C/S和B/S混合的体系结构是目前复合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的最佳选择。

①主要功能和目标

按照工作流程设置采访、编目、典藏、流通、期刊管理、数据统计和系统管理这7个功能模块,提供印刷型文献从采购到入藏、电子资源从采购到数据整合,最后到为读者服务的功能。

目标是以可扩展的通用数据库为基础,对各种类型载体文献实现订购、编目、入藏、流通的处理;为统计借还信息、书刊利用情况、阅览信息、书刊处理情况等数据提供多角度的统计分析;同时要求该系统具有良好的扩展性能,以便以后将新标准集成到系统中。

②系统架构配置

硬件配置根据每个学院的实际情况而定。

软件配置:数据库操作系统:L i n u x;客户端操作系统:Windows 2000/ 2003;

应用服务器操作系统:Windows 2000/ 2003;数据库平台:Oracle。数据库和应用服务器配置防病毒软件。交换机和服务器还要配置UPS电源。

③系统安全策略

安全性是系统要考虑的重要问题。访问权限控制技术是在保护资源安全的条件下实现资源共享,以访问控制表的形式来规定用户对文件、数据库、设备等访问权限。[5]防火墙是一种控制进出两个方面的通信安全系统,适合相对独立的、网络服务种类相对集中的单一网络。目的就是加强网络间的访问控制,防止外部非法用户对网络进行未授权访问。

3.现状和改进

从需求分析看出:我院图书馆是一个以高职院校师生员工为服务对象、以印刷型书刊为主要业务处理对象的复合图书馆,在管理上是一种把采、编合为一体的管理模式。复合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正是基于业务流程开发的、以流水线方式快速加工印刷型文献、集成了各子系统的功能,所以该系统基本上能够满足来自管理工作、业务工作和用户群的需求。

如果把复合图书馆的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则集成管理系统只是这个系统中一个子系统,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子系统,笔者认为在借助适合的复合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的情况下还应该尽量做到以下两点:

①树立“大采访”的理念,将电子资源与实体图书相联系,采集多种资源载体并合理配置比例,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强化网络资源等的二次加工,建立特色专业数据库;

②强化“以读者为中心”的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在系统中引进自助借还设备,将工作人员从借还功能解放为信息咨询员,提升人员业务素质,建立高素质的学科馆员队伍,以满足读者日益增加的、多样化的新需求。

参考文献

[1] 初景利.复合图书馆的概念及发展构想[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1,03.

[2] 王永生.现代信息技术的关键环节—系统集成[J].半导体技术,2002,27(3).[3] 刘彦保,章根耀.系统集成与信息系统[J].延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998,17(2).

合同管理成效范文6

摘 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管理沟通在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说,管理沟通既存在于企业管理的某个层次或某个局部,又存在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层次。因此,深入认识企业管理沟通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加强企业管理沟通工作,这对于推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现代企业管理 管理沟通 定义 加强措施

管理沟通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我国企业管理沟通现状有很大改善的余地。下面就对如何加强企业管理过程中沟通有效的措施进行探讨,以期推动我国企业管理者的管理沟通能力不断得到改善。

一、管理沟通的定义

在日常的企业管理中,企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无处不在,通常我们将这些信息的交流统称为沟通。而管理沟通则是在组织的内部,人与人之间的沟通的总称。作为一种特殊的沟通类型,管理沟通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含义:

首先,管理沟通是人和人之间的行为,沟通无论是传递沟通的人,还是接受沟通的人,都需要通过中介体来完成信息的传递。企业管理者为了达成信息互通,必须要建设好沟通的通道。

其次,管理沟通具有以下特点:(l)沟通的信息,通常通过语言或文字的方式来实现,例如:沟通双方面对面的交谈来传递信息,双方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来传递信息;(2)双方沟通的内容,除了信息沟通,还包括双方的情感、思维、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为人处世态度的交流,而这些内在的表现为人际关系;(3)沟通过程中,信息的发出者和接收者基于各种内在和外在的因素,双方都会考虑对方的动机以及目的,这些心理因素会导致沟通双方行为的改变;(4)在沟通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导致沟通的不顺畅或沟通的障碍,如因个人的经历、爱好或思维方式的影响而产生沟通障碍等。

再次,管理沟通是一个过程。信息的发出者,我们通常称为沟通者或沟通的主体,将要传递的信息通过一定的渠道,传递给被沟通者。被沟通者在完成对信息的接收和理解之后,做出反应,并反馈给沟通的主体。而沟通的主体在收到沟通客体的反馈后,这样就完成了一个沟通的过程。

二、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过程中沟通有效性的措施探讨

虽然目前我国企业管理沟通的发展态势良好,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需要加强,甚至亟待改善的问题。下面就对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过程中沟通有效性问题进行探讨。

(一)加强企业管理沟通工作首先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沟通环境

良好的沟通环境是企业内部有效沟通的重要保证。企业内部应建立一种“鼓励沟通鼓励交流”的好风气,树立全员沟通的观念,使员工乐于与上级领导及时交换信息,同时,沟通必须建立在一个公平、信任的基础之上,沟通双方相互理解彼此信任。沟通时,要努力营造平和轻松的氛围,不能过于压抑,影响沟通双方的情绪。

(二)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沟通工作应当明确信息沟通的目的所在

在信息沟通以前,企业管理者要明确此次信息沟通的目的,然后围绕着该目的展开一系列的活动。实践证明,信息沟通的目的越明确,越有利于提高信息沟通的有效性,也越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明确了信息沟通目的以后,企业就要根据该目的制定具体的信息沟通内容。在制定信息沟通内容时,企业不要盲目地追求信息的数量,而要有针对性地选择符合企业管理实际或需求的信息。这样做,可以有效地防止因沟通量过大而导致的信息失真,从而充分地保证信息沟通目的的实现。

(三)有效的企业管理沟通需要选择一个恰当的沟通方式

在信息沟通实践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沟通方式,如书面语言、口头语言、身体语言等。每种沟通方式都有具体的适用对象,我们既不能盲目地乱用,也不能片面地独用。对于企业而言,其管理沟通要根据实际的需要来综合运用各种沟通方式。例如,当企业需要传递大量的信息时,它除了运用口头传递的方式外,还要利用文件等书面的传递方式。这种做法可以极大地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增强信息沟通效果。

(四)加强管理沟通工作要灵活地选择沟通时机与场合

在信息沟通以前,信息发送者要认真地了解信息接收者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其具体的情况来设计沟通方式与内容。与此同时,沟通时机与场合的把握也是非常重要的。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或地点讲同一句化,其效果往往是不一样的。因此,作为企业管理者,一定要灵活地选择沟通时机与场合。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地增强信息沟通的有效性与实效性,真正地实现信息沟通的目标与任务。

(五)加强管理沟通还应尽量缩短信息传递链

信息沟通与信息传递链是密切相关的,信息传递链越长,越不利于信息沟通。因此,为了尽量地缩短信息传递链,企业要完善各项组织结构,有效地减少信息传递的层次。在企业内,信息沟通一般是以“纵向沟通为主、横向沟通为辅”,这种沟通结构更加剧了缩短信息传递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秉着科学严谨的态度,积极地缩短信息传递链。

(六)加强管理沟通工作还应对信息反馈高度重视

信息反馈完整的管理沟通不可缺少的环节之一。信息反馈是双向交流的过程,下级将信息和意见提供给上级,上级对下级提高的信息进行反馈,从而形成一种循环模式。管理者在与员工进行沟通后,要注重员工的理解和反馈,通过调查、询问、考核等方式,了解员工对信息的接收程度和理解程度,进而对相应的管理措施进行修改、调整。

结语:沟通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有效的管理沟通有助于员工工作效率的提升,有助于企业的凝聚力的增强,有助于帮助管理者做出正确的决策。可以说,企业只有不断完善管理沟通工作,克服沟通障碍,才能为促进自身健康发展打下牢固的基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