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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定范文1
1、严格执行编制纪律。凡事业单位新录人员要严格实行编制管理,超编单位一律不准进人。用人单位编制出现空额,确因工作需要补员的,先由用人单位征得主管局同意,报编制部门审核获得编内补员通知单,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增人计划,由有关部门审批后,方能按程序组织招录(聘)事宜。
2、严格实行考试聘用制。坚持“凡进必考”制度,事业单位除接受政策性安置的干部及其随调家属或退伍军人外,新进人员必须一律面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3、严格规范进人程序。单位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人员调动,必须先征得主管局同意,由主管局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在本系统内进行人员调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局办理调动手续。凡企业人员调入所属事业单位的,视同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事业单位新进工勤人员,需按程序报批,实行合同管理。
4、严格人才引进标准。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事业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用人规定。确需补员的,对高等学历人才或有特殊技能的技术工人,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经报主管局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优先引进。一般岗位应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否则,主管局不得申报、办理引进聘用的相关手续。
5、严格离岗退养、提前退休审批手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退养、提前退休必须按程序报主管局同意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办理有关干部职工离岗退养和提前退休手续。
二、关于管理纪律
1、强化领导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坚持公道正派,凭实绩和公论用人,带头严格执行有关人事管理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科学设岗、因岗用人,坚持“凡进必考”制度,新录人员一律要事先向主管局申报,凡未经主管局同意,自行调动或先调后报的一律不予承认,限期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定范文2
四、行政事业单位具体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规范执行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业务层面内部控制是指与单位经济活动直接相关的控制。具体来看,财政部所的《内控规范》将行政事业单位业务层面经济活动分为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六大类。业务层面内部控制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控制手段和方法,对单位具体业务活动和事项实施控制,将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与日常管理和业务活动有机融合,保证单位内部控制真正落地。在单位层面内部控制目标的问卷调查分析中,已经提及“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具体业务层面内部控制是内控建设与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业务活动的有机结合,其控制目标与单位层面内部控制目标相一致,并且会结合各类经济活动的特点细化成具体的控制目标。
为了调查了解这些具体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及其实施情况,结合目标及具体内容,笔者分别针对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六大业务设计了相关问题,具体调查结果如下:
(一)预算业务:预算管理的科学性仍然存在较大问题
预算业务控制是整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起点和基础,也是行政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开展的主要依据。本次问卷列示了四项预算业务的控制目标。目标1: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合法合规;目标2: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目标3: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目标4: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目标相一致。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建立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的预算管理机制,从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如图10所示),预算业务基本实现了“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合法合规”的控制目标。然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预算业务控制的理解仅限于合法合规,并没有在单位内部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存在挤占预算经费、预算收入流失、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缺失等问题。
《内控规范》指出单位应当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安排、执行效率和实施效果挂钩,确保预算监督作用的发挥。随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行政事业单位逐步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但在制度的落地实施和切实发挥作用上,仍然存在较大风险。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如图10所示),控制目标3“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实现程度不容乐观,多达13%的受访者认为本单位基本未能实现该目标,甚至有3%的受访者认为本单位预算评价结果完全没能得到应用。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单位没有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认为与追求经济效益的企业不同,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追求社会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并不重要;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对绩效评价指标的解释较为笼统,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以合规性为目的,缺少将预算绩效评价与本单位业务相结合发挥实效的动力。
长期以来,由于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缺乏关于项目进度的沟通,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往往只能在业务事项的行为发生后,财务部门通过资金收付控制进行,无法确保业务部门的业务事项与预算目标相一致、符合预算要求,往往导致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目标的偏差,甚至引发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矛盾。同时,由于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我国大多数单位的财政专项经费存在相互挤占的现象,进一步导致了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目标的偏差。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如图10所示),仅有18%的受访者认为本单位完全实现“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目标相一致”。
预算贯穿于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复杂性和专业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重视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实现以管理制度规范预算业务的各个环节。《内控规范》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为了探究当前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问卷针对“贵单位是否将去年财政下达的经费预算在内部各职能部门间进行分解并下达,建立内部责任预算制度”和“贵单位是否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如图11所示),大多数受访者表示本单位均已将预算经费在内部各职能部门间进行分解下达,建立了内部责任预算制度,并且超过70%的受访者表示本单位定期进行了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说明目前大多数受访单位预算管理的执行控制已经基本建立。但是根据财务分析的执行情况来看(如图12所示),财务分析方式以年度分析为主,具有较大的时滞性,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执行情况不好,尚未做到根据项目重要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财务分析。
为了进一步了解预算管理执行的现实,我们总结了预算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A.预算口径不够全面;B.预算指标偏紧;C.预算指标确定方法不够科学合理;D.预算编制程序没有完全符合规范;E.预算编制时间过长;F.预算追加的随意性较大。问卷要求受访对象对六个问题按照严重程度排序,最严重的问题排在第一位。调查结果显示(如图13所示),有26%的受访者认为预算管理中最为严重的问题是“预算口径不够全面”,24%的受访者认为预算管理中最为严重的问题是“预算指标偏紧”,同时也有24%的受访者认为“预算指标确定方法不够科学合理”是最严重的问题,而认为“预算编制时间过长”和“预算编制程序没有完全符合规范”是预算管理中最严重问题的受访者分别仅占6%和7%。这一结果表明,虽然目前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合规性大大提高,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仍然存在较大问题。
为了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本文对受访者的排序结果进行赋值,排序第一位的赋值为6,其余各项赋值按照排序依次递减,排序第6位的赋值为1。随后计算各个问题的平均得分,结果显示(如图14所示),“预算指标确定方法不够科学合理”得分最高为4.39分,表明受访者认为预算指标的科学合理性是目前预算管理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得分排名第二位的是“预算口径不够全面”,得分为4.21分。而得益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改革、预算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落实,目前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程序的合规性和时间控制相对较好,“预算追加的随意性较大”、“预算编制时间过长”和“预算编制程序没有完全符合规范”三个问题得分相对较低。
(二)收支业务:整体控制目标实现较好,尤其是票据印章管理控制较好,但资金支付合规、报销单据审核方面仍需改善
收支控制历来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重中之重,尤其是支出控制中的“三公经费”广为社会所关注。这些客观上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完善收支管理,确保单位收支业务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为此,国家在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一系列具体控制措施的执行上也要求十分严格。例如:(1)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2)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度、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3)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票据保管、登记、使用和检查的责任,对票据实行专人、专账、专柜管理。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如图15、图16、图17所示),95%的受访者选择本单位的非税收入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97%的受访者表示,本单位的经费支出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划分。95%的票据实现了专人管理。证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在具体收支管理上已经建立了明确的制度要求,并且在支出的审批和票据管理方面执行较好。
本次问卷列示了四项收支业务的控制目标。目标1:收支业务合规合法,不存在违规收取或违规支出等问题;目标2:票据、印章管理严格,不存在收入资金流失的现象;目标3:资金支付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等相关规定;目标4:报销单据审核严格。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如图18所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收支目标实现程度较好,尤其是目标2(票据、印章管理严格,不存在收入资金流失的现象)实现程度最好。具体来看,收支业务控制目标实现程度的排序是:目标2基本实现及完全实现的程度为91%(其中61%的受访者表示,本单位票据与印章管理可以完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不存在收入资金流失的现象),目标4基本实现及完全实现的程度为89%,目标1基本实现及完全实现的程度为87%,目标3基本实现及完全实现的程度为84%。即使是这样,近些年审计机关对行政事业单位审计过程中仍然发现:许多单位“其他支出”科目使用频繁、金额较大,且支出的内容复杂多样,超标问题严重。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科目填报不够准确、支出审核不严或不规范、报销单据审核不够严格、不能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等问题。特别是部分单位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改革等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不注重对单位员工的教育与推广,未能与业务部门及时沟通,导致未能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存在严重的控制风险。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业务控制确实还应该在资金支付合法合规性及报销单据的审核上进一步完善。
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业务控制中,专项资金支出的管理尤为重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核算,对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专项资金的使用涉及预算控制、收支控制和建设项目控制,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行政事业单位往往存在专项资金与共有经费相互借用、项目资金挪用等问题,因此分析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的支出标准和支出方向执行项目预算。专项资金在批复下达时应明确预算指标、支出标准和支出方向,相关业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支出标准和支出方向办理,财会部门应当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审核,加强支付审核控制。根据审计署历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结果来看,专项资金的审计发现很多突出的问题,例如:(1)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挤占专项资金;(2)对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拨给的专项资金,没有按规定专款专用,而是用于弥补日常公用经费不足,致使单位公用经费挤占专项资金;(3)滞留未拨专项资金,由于财政资金较紧张,将专项资金挂账,未及时下拨,以备用于资金周转、经费、工资或其他支出;(4)专项资金没有单独核算,与正常支出和公用支出相混淆,不能正确反映实际使用情况,违背了专款专用原则;(5)行政事业单位对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在未使用或者当年未使用完的情况下,通过虚列支出转“其他应付款”等往来科目进行核算。
问卷调查显示(如图19所示),90%的被访单位表示已经针对专项资金进行了单独核算,并且执行情况较好。但针对“专项资金拨款是否存在不及时或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如图20所示),接近半数的受访单位表示专项资金拨款存在不及时或不到位的情况。如果专项资金拨款不及时或不到位会导致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项目资金与项目不匹配,从而影响项目进度。在进一步的问卷调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领导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意识淡薄,任意使用专项资金的现象,造成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项目建设进度延迟等后果。问卷对“专项资金是否有与公用经费互补使用的情况”“过去是否发现有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如图21、图22所示),约有34%的受访单位表示存在专项资金与公用经费互补使用的情况,41%的被访者认为本单位还是存在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现象。
针对专项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和支出的监控机制,定期采集信息并汇总分析,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以保证预算目标实现和财政资金安全。调查结果表明(如图23所示),仅有34%的受访对象表示本单位已经采取了专项资金使用跟踪问效评价机制,表明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控制和收支控制中尚有漏洞,应当在今后的内部控制建设中不断加强。
(三)政府采购:依法采购实现较好,但存在采购随意性大、采购资产质次价高的突出问题
政府采购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开展的经常性支出活动,历来受到高度重视,因为伴随着财政资金的支出和公共资源的流入,在这一过程中极易由于操作控制环节执行不到位、监督处罚不到位引发舞弊行为和经济腐败等问题,从而出现采购价高质次、造成财政资金浪费损失、无法体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现象。该领域也成为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的高危领域。本次问卷列示了四项收支业务的控制目标,其中目标1:所有政府采购均依法实施;目标2:政府采购与业务活动相匹配,不存在资金浪费或资产闲置等问题;目标3:政府采购审核严格,不存在货物或服务质次价高的情况;目标4:政府采购信息和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自《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政府采购作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其功能作用日益凸显。特别是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从坚持应采尽采、管采分离、加强预算约束、考核培训等七个方面对政府采购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政府采购规范化创造了政策基础。虽然我国政府采购历史较短,但得益于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和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政府采购的合法合规控制目标实现较好。当然,也必须承认,从现实的运行来看,我国各地行政事业单位仍出现尚未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从而造成政府采购管理松散、随意的现象,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监督评价等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
调查结果表明(如图24所示),50%的受访者表示本单位的政府采购业务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在政府采购目标的基本及完全实现程度上排序依次是:目标1(81%)、目标4(76%)、目标2(66%)、目标3(61%)。可见,与目标1和4实现程度相比较,我国还需要在目标2(政府采购与业务活动相匹配,不存在资金浪费或资产闲置等问题)和目标3(政府采购审核严格,不存在货物或服务质次价高的情况)上进一步完善。调查结果表明:多达31%的受访者表示,本单位政府采购业务与业务活动不相匹配,存在相当程度的资金浪费和资产闲置问题;多达39%的受访者表示,政府采购审核严格,不存在货物或服务质次价高的目标基本或者完全未实现。
(四)资产管理:总体情况尚好,但缺乏对资产的高效利用,闲置浪费问题严重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长期以来积累下来的有形或者无形资产,数量和金额相当庞大,分布十分广泛,在国民经济中也占有相当比重。它不仅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的基本保障,也是其履行社会职责的重要基础。资产管理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往往通过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性及使用的效益性。尤其是通过对于货币资金和实物资产的管理实现资金流与实物流的共同驱动作用,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钱管物的水平。
1.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目标,财政部曾于1995年印发执行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1995),2006年重新修订颁布了针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根据问卷调查(如图25所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很好。虽然如此,我们还是发现,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实施情况依然十分不好,现实中也确实出现了许多问题,资产管理控制成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
2.资产管理机构设置与定期清查情况
《内控规范》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资产管理岗位的合理设置与资产安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的管理要点在于落实使用保管责任,应当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有效使用的控制目标密切相关,并且在一定时期内难以通过内部人员置换和外部人才供给所替代,因此,合理设置资产管理机构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至关重要。《内控规范》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根据这一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组建资产清查小组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根据盘点结果填写实物资产盘点表,并与资产台账核对,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如图26、图27所示),我国有32%的行政事业单位设置有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31%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相关部门中设置有专门的岗位负责资产管理工作,但仍有高达37%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相关部门中设置兼职岗位负责资产管理工作。从定期清查资产的制度执行情况来看,高达69%的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了定期的资产清查制度,但仍有22%的行政事业单位尚未执行定期资产清查,9%的被访者并不清楚本单位是否有定期资产清查。从问卷调查结果整体来分析,笔者认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总体情况尚好。从笔者了解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现实来看,资产管理中的货币资金管理一般由财务部门负责,职责清晰明确,但对于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管理工作则往往通过在财务部门或者办公室抽调、任命相关人员临时负责,缺少专职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这使得资产管理的定期清查制度并不是普遍执行,且相关岗位设置缺少不相容职务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这往往容易导致国有资产账实不符,甚至会出现流失的现象。
3.资产管理控制目标实现情况
针对资产管理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本次问卷列示了五项资产管理的控制目标,并针对这些目标的实现程度情况开展了问卷调查。其中目标1:所有资产的购置、取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目标2:所有资产保全有效,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目标3:所有资产高效利用,避免闲置和浪费;目标4:资产的所有信息处理及时,记录真实、完整准确;目标5:所有资产的增加、处置和转移符合单位发展规划。然后,针对资产管理中具体控制措施实施情况,展开了进一步的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如图28所示):得益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的规范化和收支两条线等管理制度改革,“所有资产的增加、处置和转移符合单位发展规划”的目标5实现程度尚可,45%的受访者认为该目标在本单位完全实现;目标3(所有资产高效利用,避免闲置和浪费)实现程度最差,仅有8%的受访者认为本单位在该目标的实现上是完全实现的。
必须承认,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多数资产不进入政府的公共运行成本,不计提折旧,普遍存在重购置、轻管理的问题。同时,盲目求新、追求高端化,重增量资产的扩张,轻存量资产的管理,很容易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目前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固定资产盲目购建、闲置、更新改造不够、使用效率低下、维护不当,导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价值贬损、资源浪费或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调查结果表明(如图28所示),超过60%的受访者认为本单位仅部分实现或者未实现资产的高效利用,甚至资产闲置和浪费现象严重。此外,资产信息不准确也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突出问题。例如,许多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建立健全资产的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购置固定资产时只列支费用,不记固定资产账;新建的办公楼、房屋建筑物完工后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使用多年仍挂在基建账上,未在单位的固定资产账上登记;对资产的处置也存在随意处置和不处置同时存在的现象。部分单位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处置随意性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而部分单位由于未能及时盘点核查资产,资产记录与实际脱节,导致大量失去使用价值的待报废资产挂在固定资产账上。
调查结果表明(如图28所示),超过28%的受访者认为本单位仅部分实现了资产所有信息处理及时,记录真实、完整准确的控制目标。
(五)建设项目:整体目标实现程度较好,但建设项目资金控制和项目档案管理有待提高
与政府采购一样,行政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往往占用资金多、投入资源大、涉及环节多、建设工期长、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成为经济犯罪和的“重灾区”,建设项目控制中出现了许多严重的问题和暴露出许多环节中的风险。例如:(1)部分单位建设项目立项缺乏可行性研究或者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决策不当,盲目上马,导致难以实现预期效益或项目失败;(2)部分单位在招标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文件,甚至存在将建设项目整体或部分拆分为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使标的金额降至《招标投标法》规定的限额以下,以此规避招标;(3)部分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用一套基建账核算多个项目,或将基建资金纳入财务账,工程直接费用核算不准确、间接费用归集不正确,影响工程造价的真实性;(4)部分单位基建账目长期挂账,不及时进行财务决算,使得专项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流于形式,降低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此外,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也是建设项目控制的薄弱环节。行政事业单位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档很多,立项过程会涉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投资概算等;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可能涉及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工程变更申请、项目进度报告及计算申请等;项目竣工阶段涉及竣工决算报告等。由于不同的文档分别由参与建设项目的不同部门编写,散落在不同的部门中,缺乏对项目文档的统一管理,因此往往容易丢失或损毁,对建设项目的进展造成阻碍。甚至存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事先垫付了项目资金,而在建设过程中由于丢失了项目预算和立项书等关键文档,导致不能依法获取项目资金的事故。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内部控制有利于加强项目资金的管控和安全有效使用,避免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既保证了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也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本次问卷列示了四项建设项目的控制目标,其中目标1:所有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招标、方案设计、价款结算、项目变更、竣工验收等环节均合规合法;目标2: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不存在工程进度延迟、中断、资金损失等风险;目标3:项目决算中投资完成额、建设成本和结余资金等信息真实有效;目标4: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记录真实、保管完善、完整准确。
正是由于建设项目成为众矢之的,针对建设项目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国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得益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与实施,调查结果表明(如图29所示),71%的受访者表示,目标3(项目决算中投资完成额、建设成本和结余资金等信息真实有效)基本或者完全实现;约有70%的受访者表示,目标1(所有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招标、方案设计、价款结算、项目变更、竣工验收等环节均合规合法)基本或者完全实现。对比而言,目标2(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不存在工程进度延迟、中断、资金损失等风险)和目标4(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记录真实、保管完善、完整准确)实现程度较差,甚至约3%的受访者表示本单位完全未能实现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和项目档案记录真实的控制目标。
(六)合同管理:合同纠纷处理控制存在较大缺陷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定范文3
一、事业单位改革要求把人才培养作为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在实施改革中要根据事业单位的特点,更加重视和爱护人才,否则,改革过分把重点放在人员和单位的加加减减上,而忽视人才资源开发,就会造成事业单位人才的错位配置和流失。当前,我国的人才走向和整体科研环境已经逐渐与国际接轨,寻求留住人才、开发人才的思路和途径应当是多角度、全方位的。为此,我们应抓住事业单位改革这一机遇,把人才资源开发作为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破除事业单位改革“见物不见人”的观念,增强通过改革理顺政事体制,优化人才结构、实施人才合理配置的新理念;二是破除事业单位改革就是端掉铁饭碗的旧观念,树立让各类人才各得其所、各显其才的新理念;三是破除事业单位改革就是撤、并、改的观念,树立健全制度,全面实施人才战略的新理念。。
二、事业单位性质不同,需要在实施改革中及时调整优化人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和水平
我国事业单位,功能不尽相同,对社会所起作用不一样,人才开发不能平均用力,必须按照其功能进行分类管理,分层次开发。
第一,在企业化管理的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中,应全面实行企业用人制度,尽快将这些单位全部转入企业,下放单位的管理权和人事权,选人用人可通过人才市场实施人才自由流动;工资与效益挂钩,多劳多得;职称可采取社会中介组织认定、非人事部门评审等多种形式。
第二,对公共服务型事业单位应在搞活用人制度上做文章,优化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三,对以国家全额拨款的社会公益性、福利型事业单位,应通过改革重点搞好人才结构调整,盘活现有人才资源。在减少机构,严格控制机构数量规模、人员编制和工资发放总量的前提下,重点稳定人才队伍,努力把人才资源开发好。
三、事业单位具有人才多样化的特点,在实施改革时要制定适合人才成长的政策,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事业单位由于种类繁多,情况复杂,行业性质不同,与其它单位相比,人才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在事业单位实施改革过程中,应根据人才的不同,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激励政策和管理规定。
应针对事业单位人才管理机制不活的特点,尽快探索建立“竞争激励”的人才使用机制。一是全面推行聘用制。要让事业单位与其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双方人事关系和权利义务。推行聘用制不能一步到位的地方,可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逐步到位。二是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强化考核制度,对所需人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争,实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分强化各类人才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三是应针对人才不同的特点,深化职称改革,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改革过程中,对行政领导岗位,实行招聘、任命、选举等多种形式的任用制度;对管理岗位,建立体现管理人员水平、能力、业绩、资历的聘任制度;对工勤岗位,推行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招聘与合同管理制度。
四、事业单位人才具有工作年龄相对延长的特点,在实施改革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和杜绝人才浪费
与行政机关人员相比,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发挥“余热”的时间较长,有些人才年龄越大经验越丰富。因此,在改革中,对事业单位的人才应制定特殊政策。
第一,在人员分流上不能搞“一刀切”。事业单位改革,最终要涉及人员安置。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在进行机构改革时,为了精简人员,大都在提前离岗、人员分流等方面,规定一些硬杠杠,不论是人才还是庸才,到了这个杠杠,都要提前退休或离岗。事业单位的人员分流,应考虑到专业技术人才使用年龄相对延长的特点,不宜搞年龄上的“一刀切”。
第二,对未聘人员安置不搞“大撒手”。对这些人员,我们不应当一推了之,应千方百计地给予妥善安置,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如,有的可采取先挖渠、后分流的办法,通过兴办发展新的产业、转岗培训等方式安置未聘人员;也可以单位、行业或系统为基础,通过人才服务中心等形式调整优化配置。
第三,在发挥人才余热方面应有新办法。事业单位尤其是科研、教育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都有自己的一定专长,退休后只要身体允许,他们往往退而不休,积极发挥余热。对高级人才有的可返聘到本人长期从事的工作岗位,发挥传帮带作用;有的可聘用为技术顾问、专家指导等职务。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定范文4
关键词:后勤物资;展示采购;问题;对策
后勤物资战时采购是未来战争物资供给的保障,在未来战争中,后勤保障工作必然很繁重,后勤物资除了平时最基本的物资储备之外,战时应急采购也是内容之一,但是在后勤物资战时采购过程中却存在很多问题,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保证后勤物资战时供给。
一、后勤物资战时采购的特征
后勤物资采购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战时物资采购,其是部队作战的保障,也是部队展开军事行动的保障,物质的充足性保证战争胜利的关键因素。较后勤日常物资采购来说,后勤物资战时采购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简洁的采购程序
在平时的后勤物资采购过程中,其主要程序有三个阶段,其一是采购需求的确定阶段,其二是采购合同的形成阶段,其三是采购合同管理阶段。其中,第一个程序就是采购规划的制定,对采购需求进行审议,以此制定出采购计划,这个程序是由采购领导层来实现的,其余两个程序是对采购方式的确定以及采购合同的相关事宜,包括签订、履行等整个合同运行的过程。对于整个采购过程来说,具有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征,然而,在实际的战争中,后勤需求要求的主要特点为数量大、时间短及质量高,因此在实际的物资采购中如果按照平时采购程序来进行采购无法满足战时的需求,要进行紧急采购,因此一定会简化程序,以保证战争的需要。
(二)单一性采购方式
在现如今,处于和平年代,部队后勤物资采购一般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与政府采购相同,而且时刻遵循市场规律的调节作用,其原则是公平、公正及公开,利用平等竞争的方式,选择最佳的供应商,以实现物美价廉的目的。就采购方式而言,不同的采购项目要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最常用的采购方式就是招标,还有竞争、单一采购等,这些方式比较规范化,然而,在战争时期,因为战争爆发比较突然,而战时物资的需求具有及时性,为后勤物资采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较短的采购时间,而且有较重的任务量,但是仍会受到市场规律的影响,其采购方式为国家统一采购,其方式较为单一。
(三)采购任务具有强制性
对于未来战争来说,受到信息化的影响,战争开始会比较突然,因此,战争需求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后勤战时物资采购任务具有强制性。如果战争爆发,国家就会处于一种紧急状态,此时部队物资保障成为战争成败的关键。而此时部队物资采购成为国家各项采购中的首要之选。国家可以强制要求相关企业为部队提供军事需要,而这种供应是国家规定的,任何企业和个人都无法拒绝该采购行为,对于战争来说,这一特征更明显。
二、后勤物资战时采购问题
(一)后勤物资战时采购管理问题
后勤战时物资采购是保证战争物资供给的关键,也是军队战斗力的关键,因为战争具有突然性,因此采购比较急迫,对于军队来说,无法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采购,对于平时采购的管理规定也没有遵守,使其质量得不到保证,也来不及通过多种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供应商问题也比较突出,难免有些投机行为,影响物资供给。
(二)物资采购合同管理不善
物资采购合同是保证战时物资及时到位的关键,必须对其有效管理才能保证战时物资的保障,但是,因为部队对合同管理重视度不高,没有对合同履行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导致物资采购无法满足战时的需要,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物资保障造成影响。
(三)军地联系不紧密
军地联系是及时表达物资需求的保障,也是对其物资采购行为进行监督的体现,但是,往往这一个因素被忽略掉,导致很多问题出现却来不及解决,影响了军事需求的满足,当然对军队战斗力有一定程度的削弱作用。
三、后勤物资战时采购对策
(一)注重供应商的选择,择优而选
由于后勤物资战时采购都是集中采购,因此供应商的选择就显得特别重要,好的供应商不但可以保证物资的及时到位,而且可以保证物资的质量。因为战争具有突发性,临时购买战时物资必然会手忙脚乱,因此要想选好供应商在平时就要防患于未然,物资采购部门在平时就要对相关物资的供应商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择优而选,重视物资企业的信誉度及产品的质量,为战时物资供应奠定基础。而且,可以利用信息技术的作用,构建后勤物资战时供应数据库,数据库中要对供应商的详细信息进行收录,同时要注意数据库的平时维护及更新,为战时物资的选择奠定基础,保证战时物资的及时性,为部队的胜利奠定基础。
(二)注重战时物资采购方式的选择,保证灵活性
战争阶段,不可避免的就是战略物资的消耗,因此后勤保障工作非常繁重,而且后勤物资具有众多的种类,各种物资在进行采购时,要根据需求进行采购,而这种需求却不尽相同,因此,对战时物资采购方式选择时,要保证灵活性。一般情况下,对于战时会用到的专用性物资都是由部队进行集中采购,而对于不是军队专用物资,就需要供应商和政府的配合进行采购,而对于一些可以在市场中购买,数量极小的物资,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到市场中采购,以保证物资的及时性。
(三)注重战时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战时物资采购合同是在满足战时需求的前提下,部队为进行采购行为与相关供应商之间签订的物资供应的法律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是保证物资采购的基础,也是物资采购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也是满足战争需要的后勤保障。注重战时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可保证战略物资及时到位,是满足战时需求的关键,合同管理最主要是对合同履行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包括物资完成的情况,物资的质量等。保证及时发现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可以进行及时补救。同时也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解,防止物资供给被耽误,影响后勤保障。
(四)注重军地联系
军地联系是部队物资需求的直接体现,针对平时军地联系被忽视的问题,要注重军地之间的联系,对于部队物资的实际需求可以及时反映,及时保障物资采购。后勤战时物资采购是部队与相关企业共同组成的经济行为,因此,部队为了优先采购必然要与相关企事业单位沟通,实现各个部门单位的监督职能,保证物资采购合同的履行,使其战时物资可以及时供应,为战争奠定基础。
四、结语
随着全球信息化的全面推进,未来战争中必然是在此背景下的联合作战,对于后勤战时物资的采购是保障部队战斗力的关键,也是保证战争胜利的基础,因为战争具有突发性,战时物资的需求也比较急迫,针对后勤战时物资采购中出现的问题,最重要的是做好提前准备,防患于未然,为满足战时物资需求奠定基础,而且要充分利用信息化,促进物资采购信息化的实现,提高采购的效率,保证战时物资的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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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辛海燕,田敏,陈宇俊,等.军队医院后勤保障社会化对策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2(15).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定范文5
关键词:基建;财务;医院
1 要做好基建前期工作
1.1 强化基建项目预算管理
首先,基建财务管理意识比较薄弱,财务人员对基建工程方面的知识不熟悉,难以对基建工程实施监管和控制。按照国家投资、基建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医院的重大基建项目决策立项的程序,防止决策程序擅自立项的行为发生。基建财务在反映基建经济活动的同时,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制度,严格执行批准的基建计划,要建立计划和预算相结合的制度,防止以计划代替预算、重计划轻预算等情况的发生,合理确定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立基建专户,统一管理基建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转借资金的现象发生。付款程序要规范,有的票据领导签过字,财务没有审核票据后是否附有合同及资料就付款,有时造成多付工程款。
1.2 基建项目的招投标管理
医院基建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选择施工企业,防止暗箱操作,从源头上保证工程项目质量,为提高投资效益打下基础。
2 控制财务风险,发挥工程监理的重要作用
一是实行合同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应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像建设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工程监理都要依法律、行政法规订立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责任和违约处罚条款。作为财务人员要当好院领导的参谋。需要强调的是工程预付款应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而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度款最多付至施工合同款,余款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经决算审计后再结算,以保证医院基建资金安全。
二是基建账务处理的科学管理。核算方面医院会计与基建会计混为一体,财务处理不规范,会计科目混乱,成本核算弱化。比如基建方面的支出,统一归集在“在建工程”科目上,收到的财政拨款也在“在建工程”上反映,成本核算不明确,不利于基建财务人员对基建支出的全面把握,不便于凭证的查阅,日后的审计及决策。没有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开设基建专户,与医院会计账户混在一起,有时挤占基建资金,不能有效地保证基建资金的专款专用。从一项工程的第一笔款项支出开始,在财务总账和基建专户账同时建立该工程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出纳根据合同把关支付工程款。基建会计在月初为上级领导报送所有工程款支付进度报表,领导随时可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基建会计和财务总账会计逐一核对往来基建科目余额,做到账账相符。对于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要在报表中单独列示,专款专用。
三是严格遵守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节约使用建设资金。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结合基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较详细的财务开支规定,所有基建工程每笔开支的合法票据还必须有主管院长、基建负责人、经办人签字,财务核对账目后方可付款。要明确开支报销的程序,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及开支权限。
3 竣工后的决算管理和交付使用固定资产的财务决算管理
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由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医院基建处,经基建处初审签字后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委托造价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后将审计报告和竣工结算,交基建财务人员办理结算。财务人员认真整理相关工程资料,核对账目,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对应往来账目清楚,填写固定资产移交表,经主管院长、基建负责人、交付单位、接收单位签字后,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医院固定资产。核销医院财务总账与基建专户的往来账目。
4 基建财务管理中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定范文6
伴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蓬勃发展与不断进步,医院的经营理念与经营模式也发生巨大变化,原有的经营规模与经营场所已不再适应迅猛发展形势的需要,因此,为扩大现代化医院经营规模,改变医院落后面貌,改善患者就医环境,改建扩建医院规模,已成为医院各项工作中势在必行的重要工作。
一、努力做好基建筹备工作
(一)基建项目预算管理工作
财政部在《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取得和投放、各项收人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一方面财务预算是在预测的基础上完成的,因此具有不确定性,同时是在科学分析各环境因素后,根据本单位内外部环境的要求作出的,必须能够指导一定时期的工作。因此又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另一方面财务预算是为决策服务的,是实现战略目标的一个阶段性的控制,因此必须是全面的、系统性的。
财务预算管理作为管理会计理论的重要内容.是管理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成为计划、协调、控制、激励、评价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综合贯彻战略方针的机制.以及对相关的投融资活动、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未来情况进行预期并控制的一种有效管理手段。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管理有助于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但战略目标的实现却不能只依赖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本身,关键是对财务预算管理的贯彻和执行。按照国家投资、基建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医院的重大基建项目决策立项的程序,防止决策程序擅自立项的行为发生。基建财务在反映基建经济活动的同时,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制度,严格执行批准的基建计划,要建立计划和预算相结合的制度,防止以计划代替预算、重计划轻预算等情况的发生,合理确定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立基建专户,统一管理基建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转借资金的现象发生。
(二)基建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医院基建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选择施工企业.防止暗箱操作,从源头上保证工程项目质量,为提高投资效益打下基础。
一积极做好基建中的财务管理工作
(一)发挥工程监理的重要作用控制财务风险
首先,实行合同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应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像建设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工程监理都要依法律、行政法规订立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责任和违约处罚条款。作为财务人员要当好院领导的参谋。需要强调的是工程预付款应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而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度款最多付至施工合同款,余款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经决算审计后再结算,以保证医院基建资金安全。从一项工程的第一笔款项支出开始,在财务总账和基建专户账同时建立该工程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出纳根据合同把关支付工程款。基建会计在月初为上级领导报送所有工程款支付进度报表,领导随时可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基建会计和财务总账会计逐一核对往来基建科目余额,做到账账相符。对于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要在报表中单独列示,专款专用。其次,是严格遵守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节约使用建设资金。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结合基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较详细的财务开支规定,所有基建工程每笔开支的合法票据还必须有主管院长、基建负责人、经办人签字,财务核对账目后方可付款。要明确开支报销的程序.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及开支权限。
(二)基建项目交付使用后的财务决算管理工作
固定资产的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由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医院基建处,经基建处初审签字后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委托造价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后将审计报告和竣工结算,交基建财务人员办理结算。财务人员认真整理相关工程资料,核对账目,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对应往来账目清楚,填写固定资产移交表。经主管院长、基建负责人、交付单位、接收单位签字后,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医院固定资产,核销医院财务总账与基建专户的往来账目。
三、不断提高基建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一)完成管理机构
强化基建财务的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合理高效的组织机构,开设基建专户,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指挥部下设工程部、办公室,新设基建财务科、内部审计科、材料采购科,各部门各司其职,并制定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制度。工程部对外招聘基建方面的专业人才,确保基建工程高质量、高效率、无事故安全完成。根据《基建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设立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单独开设基建专户,专款专用。并选派业务水平高、会计职业道德好的人员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设财务科长、会计、出纳各一名。建立科学的、完整的基建会计核算体系。选用合理的基建财务软件,结合事业单位的特点,进行完善会计科目、报表体系,合理设置项目的成本核算的对象,细化核算。基建项目的每一笔支出都科学地在基建账户明细科目上体现。有利于成本项目的细化核算,控制成本,基建会计的专业性强.
(二)加强业务素质培养
财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掌握基建工程方面的知识,要熟悉工程预决算中各种定额和费用标准,多渠道、多层次地提高素质和业务水平,拓宽知识面,随时了解市场行情、工程造价、进货渠道等信息,还要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