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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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范文1

关键词: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正常履行

Abstract: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a very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A contract management personnel must strictly conduct the performance and change of the contract based on familiar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relevant content of project contract. Only in this way can we ensure the normal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normal performance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一、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特点

1. 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

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管理,而承包单位则涉及专业分包材料供应和设备加工、以及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因而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都要通过经济合同来体现。

2.内容庞杂、条款多。

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建设项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所以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包括特殊条款,并涉及保险税收、专利等多项内容。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3.合同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

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的,由于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循序渐近地进行,所以,履约方式也表现出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要随时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进行有效地管理,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4.合同的多变性。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所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依据。

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1.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脱节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部联系,它是有效控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2.很多中小项目没有按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

为了培育和发展规范化建筑市场,自1991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年又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目的是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维护建筑行业内正常的经济秩序。但是,一些建设单位不能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个别企业自制不规范的施工合同文本,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也有的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的程序报建及招、投标,由建设单位自己指定施工单位,用自己制定的施工合同文本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

3.施工合同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发出的订立施工合同的要约,投标文件是施工企业回复建设单位要约中全部条款的承诺,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做出按要约签订施工合同意思的表示。由此看来,招投标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买方市场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款,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近几年来,建筑市场内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尤其是《建筑法》、《招投标法》及《合同法》的实施,各级政府对一定数额以上的建筑项目明确要求应按建筑程序办事。然而,仍有一些单位依仗天高皇帝远,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较普遍的存在强行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随意压减工期;压减造价;提高质量要求等等。最终都是使施工合同的管理及执行得不到保障。

4.施工合同中用词错误、矛盾及二义性问题,导致合同履约率低。

由于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多、相关文件多,其中错误、矛盾及二义性问题常常难免。按照建筑施工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承包商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业主应主动为合同文件起草,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施工单位根据业主的意思,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草拟合同协议条款,经业主认可后签署,往往几经确认,最后招、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差很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单位不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重要的是与甲方代表及上面领导的‘沟通’,造成合同文字表述错误和矛盾用词大量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合同用词错误、矛盾,或设置二义性问题,留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另一方面,承包商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业主,主要表现在‘质量等级’要求提高;‘工程进度’要求缩短;‘工程造价’要求让利,最终或违反自然的建设规律,或低于工程成本,使得工程质量无法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低。另外,确有一些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后放松管理,不能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或材料、机械资源从不同项目工地互相拆借,或资金投入不足,或部分资金转移,拆了东墙补西墙,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工期拖延。

5.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的问题普遍也存在,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及总结、归纳,合同管理粗放。合同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滞后,没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制度,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措施

1.大力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范文2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合同是建筑工程中甲乙双方的契约,贯穿整个工程建设的始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充分理解合同对建筑工程的重要意义,要在实际工作中对合同管理进行探索研究,不断对本单位的规范合同样本进行升级,全面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一、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1 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可以有效避免合同纠纷

工程建设项目一般都有较长的建设周期,巨大的建设资金投入以及严格的质量和工期要求。但当前我国部分建筑施工项目的发包方与承包方比较欠缺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部分承包建设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而部分发包方则利用部分合同条款不规范或者不明确的内容来增加质量或者工期的要求,延缓付款的速度,给建设工程项目带来了很多合同纠纷,不利于我国建设工程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可以有效的解决合同纠纷,督促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工期组织工程建设施工,确保发包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相关的工程建设款项,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工期,促进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1.2 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我国建筑企业进入海外市场的前提

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部分大型施工建筑企业开始了开拓海外市场的进程,海外市场的开拓对企业合同管理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我国国内环境相比,海外市场更加注重合同的严谨性,合同会涉及到汇率变化、国家外交政策调整以及国际环境局势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部分大型施工建筑企业已经因为合同管理不善的原因在海外市场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因此,我国建筑企业要想开拓海外市场,首先需要强化合同管理的能力,防止因合同管理不善导致的大规模亏损事件的发生。

1.3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是提高国家投资效率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改善了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水平,提高了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还刺激了经济的发展。在大量投资建设的背景之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至关重要。在投资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工程建设成本过高、工程工期不能保证以及工程质量太差,这些问题都严重的影响了国家投资的效率,不利于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只有提高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水平,利用严格规范的合同来引导和督促工程施工企业的施工行为,才能保证国家投资目的的实现,提高国家投资的效率。

2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职能缺位

在合同管理方面,职能缺位是一个重要问题:第一,在部分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合同的机构还不够完善,直接导致职能缺失。第二,没有能够有效落实合同管理的配套规则以及相关制度等。以上问题直接导致了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出现条款不全面以及内容不严谨等问题。

2.2 合同签订不规范

标准合同文本是有其特定的样式和蓝本的,但是在实际的合同签署过程中,有部分业主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为了逃脱国家的管理,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往往要求与施工单位既签署符合规定的假合同(阳合同),同时又私自签署实际执行的合同(阴合同),这种阴阳合同致使合同管理市场一片混乱。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处理工作难以进行,各方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2.3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标准合同文本应该是公平公正的,但是在实际的合同签署过程中,施工单位为了能够迎合业主的口味,进而实现竞标成功,组织建设的目的,对投资方要求的部分不合理条款有退让,合同签订的条款不规范,甚至出现了极为不公平的现象,这样,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失去了自身的严肃性,同时也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3 施工企业改进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对策分析

3.1 明确规定管理职能

目前,在一些施工单位当中,管理合同的部门为其他管理部门的附属部门,为了改善这一不良现象,则需要将管理合同的部门独立出来,形成一个专业化的合同管理部门。此外,不管施工企业的规模是大型还是小型或是中型,都应在其内部设立管理合同的专门机构,如果企业具备相应条件,则可以在其内部建立起自下而上以及相对完善的系统用于合同的管理。为了进一步确保管理合同的部门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则应在企业内部设立专业法律顾问机构。

3.2 规范化管理合同流程,应用合同范本

施工企业要在合同范本的基础上针对实际工程情况进行补充。总结既往的经验,对合同中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进行详尽的研究和周密的补充,最大程度的完善合同内容,并以此为基础,总结出使用与本单位的合同范本供后续使用,从本质上加强合同管理水平。在签订附属或补充合同时,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流程进行,不能对原合同中的实质性条款进行更改,导致两份合同、两种约定的情况发生。

3.3 强化管理合同文件

施工单位在制定工程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应尽量确保合同文件与标准化的施工合同条款相符合,以便将合同当中的有关义务方以及权力方的职责规定下来,以预防出现过度承担责任风险;如若不然,导致风险成为现实,将可能带来严重损失。对此,工程的承包方应对合同文件进行仔细研究,并评价可能存在的合同风险,尽量避免在履行工程合同的过程中,签订双方可能发生严重风险纠纷的合同。同时,强化管理合同文件也能够降低出现额外成本的几率,使合同双方的关系变得相互融洽,避免了权责不明的争端。

3.4 完善评审合同以及监督合同履行的管理机制

在评审合同方面,应建立相应的制度,以规范工作程序。在评审合同时,应采用会议的形式;会议应由企业当中的高层领导负责组织以及主持,技术、财务、供应等相关部门应参加。在对工程进行投标时,负责管理合同的部门应及时与财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以便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化的评审,将投标企业确定下来;当中标之后,应对合同中的难点以及风险进行研究,研究之后将书面材料交给企业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确认签字。在合同的签署阶段,应对合同文本进行再次评审,在此阶段,应对合同中的条文进行仔细推敲,以便及早将问题找出来,使之得到有效解决。在履行合同的阶段,管理工程的部门应连同管理合同的部门不定期或定期对项目进行评审,以便当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加以纠正,进而确保顺利履行工程合同。

3.5 当工程合同出现变更以及索赔纠纷时,应重视管理

在我国的工程建设行业当中,合同发生变更是普遍现象,特别是一些建设环境较为复杂、建设质量的要求较高以及施工建设投资较大的工程项目。对于发生变更的合同应重视管理变更过程,关注各方权力以及义务发生变化的问题,确保施工进度。此外,还应在工程合同中明确相关索赔问题,以免在发生纠纷时,使自身处于亏损状态。投标时,量力而为;在履行工程合同的过程中,不得疏忽一丝一毫。施工企业还应将自身的索赔意识提高,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仔细阅读相关索赔条款,以便在出现纠纷时索赔工作具有充足依据

4 结语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属于施工建设企业的核心业务之一。本文所探讨的问题以及所给出的解决办法都是针对当前施工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以及具体的解决措施,但问题的根源在于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忽视,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施工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还需要施工建筑企业高层管理者充分意识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来管理本企业的工程建设合同。

参考文献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范文3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引言:

合同管理作为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将直接关系到整个公路工程的成败,然而目前还有一部分建设方或者业主没有对合同管理加以重视,同时,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正确认识,使得整个工程的建设不尽如人意。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合同管理具体工作中的问题出发,分析总结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予以解决,实现建设方效益的最大化。

一、加强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中,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安全措施、质量标准、施工组织、施工工期、支付方式、合同价款、变更索赔、验收标准以及争议解决方案等都做出了详细说明,而合同又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故公路工程建设中的一切活动都必须要严格按照合同行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住安全关、质量关、进度关以及投资关,这也是建设方以及承包商能正确履行自身责任以及行使权力的重要依据。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让建设方的各项建设目标都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从根本上保证建设方的利益;而一旦建设方没有对合同管理引起重视,甚至于让合同管理形同虚设,势必会影响到公路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施工工期,同时还会因合同执行不善而增加建设方额外的成本。由此可见,建设方如果能在正视合同管理必要性的基础上,加强合同管理,那么对整个公路工程而言将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二、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在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终止过程中,合同履行跟踪、监督、管理和控制机制的缺乏是合同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现如今,仍有一部分建设方只注重静态管理,而轻动态管理,主要表现为:过于注重合同的签订,对合同的编制以及谈判过程异常重视,对合同中的条款逐一确认并讨论,以期签订一份能保障自身利益的合同;但是在合同签订后,往往会将合同抛之脑后,也不会对其进行更深入的分析研究,疏于合同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尤其是对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2、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未实行归口管理,归口部门无法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归口部门、业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合同管理粗放。还有些建设方单纯的认为合同管理是相关合同管理人员的本职工作,与自身没有太大联系,这就使建设方的现场安全质保人员或者管理工程师,很少去认真仔细的研究合同中的各项条款,长此以往,公路工程的施工就很容易出现因管理不当而引发的质量问题、进度问题或者成本问题等,从而在无形中损害了建设方自身的利益。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些建设方认识到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是他们很难准确把握好管理的力度,有些时候会过分干预承包商的施工,甚至于会存在不合理干预的现象,使整个施工工期被延长,导致一些承包商就可以根据合同条款来依法进行经济索赔,从而增加建设成本损害到建设方的利益。因此,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建设方应慎重使用行政手段来直接指挥生产。

三、应对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的措施

规范的合同管理,是确保公路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以及投资控制的关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保证整个公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建设方应该结合合同管理的每一个细节,包括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批、交底以及履行等,来建立一个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建设方的合法权益;(二)落实合同管理责任。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建设方应该在一定时间内,明确合同管理业务部门和承办人的职责,将合同交由指定的承办人进行责任分析以及责任划分,并在了解以及掌握合同真实意图的基础上,将合同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人,而相关责任人也要在合同交底确认栏上进行签字;(三)建立科学管理方式。合理的合同管理模式不应是静态的、也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工作,而应该是动态、连续、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管理过程。采取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可以减少合同管理中期和后期争议的发生及避免措施建立的滞后性,加强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全过程跟踪。(四)强化履行过程管理。在公路工程建设中,拥有监督合同履行职能的责任方通常为合同的签订部门或者相关的合同履行部门。首先,明确监督的要点,比如工程的工期、造价以及质量等是否与合同规定的目标相符,而承包商是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予以纠正,如纠正不力就应该就违约行为提出索赔;其次,对合同履行监督过程进行阶段性检查,除了每月一次的常规检查,还应该在主体工程开工前、主体结构封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检查工作。最后,整个合同履行的监督过程,要对设计变更以及计量签证的管理加以重视。要注重书面资料的收集,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管理的需要,也是履约的一种手段,有效的资料文件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

四、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作为我国目前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它的管理效果以及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建设方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为了保证合同管理的顺利展开,建设方应对可能干预到合同管理效率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从而为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沈毅斌.公路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5).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范文4

【关键词】 工程招标 合同管理 对策

工程建设实施招投标制度是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分派建设任务的主要交易方式,也是工程建设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重要步骤。招投标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实质上是一种签订合同的方式。目前,我国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上强制进行招投标采购。这些项目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是建立在招标投标的基础之上的,招投标活动的成功与否,直接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质量好坏,而建设工程合同是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的依据,所有的建设活动都要围绕着合同进行。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必须十分重视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一、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分析

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当事人的合意在民法上被抽象为要约和承诺。从合同成立的基本原理分析,招标属于要约邀请。无论公开招标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还是邀请招标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这个“特定”是指数量特定,并不是相对人特定。招标文件虽然列示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但仍不具有确定的特点,且目的是邀请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并不是为了直接签订合同。从这些要件判断,招标属于要约邀请。同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且该等意思表示明确、确定,含有合同的各项必要因素,投标目的就是签订合同,所以投标属于要约。招标人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实质上就是招标人的承诺。承诺后,合同即宣告成立,对当事人就产生了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设工程招投标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和订立阶段,招投标是合同管理的基础之一,是合同管理的前一个步骤。招投标更强调竞争性条款的成果,招标人总想以最小的运作成本,建成质量符合规范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意图以最小的施工管理成本,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获取最大的利润。招投标是双方为达到最佳经济利益的角逐,招投标过程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律法规的调整,但这个过程中双方未形成合同关系,表现的是一个市场交易行为。广义上来说,招投标可以看作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是个例的管理,在某个时间点或特定的时间段内发生的管理事件,一般比合同管理在时间上更加提前,招投标的成果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是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一步规范化的产物。”“只有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化,也就是说,合同是招标投标成果的双方承诺以法律形式落实的契约。”双方只有签订施工合同,招投标的交易行为才以法律形式正式固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才能收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管理是个全面、系统、持续的管理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实现预期的合同管理目标的活动,包括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管理。建设工程合同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并不是简单的雷同照搬,针对建设工程具有技术性强、环节多、涉及面广、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等方面的特点,当事人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范的原则下,将合同细化和完善是需要的,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三、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大规模建设,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招投标和管理合同的重要性已逐渐被人们认识和重视,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招标与合同管理相脱离。发包人对招标阶段合同管理的作用认识不到位,管理工作不深入。招标管理人员只管审查招标文件、标底、监督开标,合同管理人员只管审查合同的签订、履行,两者互不联系,结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动。例如,有的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由于没有载全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对工程一些实质性问题的要约条件,自然投标书中的承诺也就不含这些内容,结果给下一步合同的签订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合同在质量、工期、材料供应价格等方面签订的条款也非常不规范,招标文件中的要约与承诺随意更改,违反法规的条款也时有发生,引发的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方面的违约现象比比皆是,有的甚至给国家、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2、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够规范细致。目前,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工作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由于招标机构不熟悉项目内容和技术要求,编制的招标文件内容简单,深度和广度不够,客观上给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续操作的建设合同带来困难。同时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机构的人员未必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和合同管理经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

3、招投标机制仍需完善。目前,我国建设领域招投标已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有效的管理制度,比如主体资格审查制度、招标文件审查制度、招投标程序监控制度、施工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等。实践中对规范招投标行为,制止和制约合同违法行为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在招投标中仍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不符合法定程序,评标不公正不科学等诸多不规范的竞争和不规范的运作,这些招投标中的不规范行为,给中标后合同签订和履行带来诸多不便,甚至引起较大的法律纠纷。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时的初衷大相径庭,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四、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的措施

1、合同管理与招投标配合。合同管理人员要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会签,与招投标人员共同审查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合同管理人员也要有选择性地参加一些重大招标项目的全过程,因为开标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招投标信息,将是招投标当事人对将来签订合同条款真实意思的表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可以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合同的审查和管理,使合同更具有操作性,合同履行更顺畅。招标人员也要在合同审查过程中对影响合同签订和履行的重要的招标信息进行交底和提示,因为专业局限性,合同管理人员可能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不透彻或者遗漏相关信息,将导致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意图出入,影响招标目的的实现。同时,招标人员也要加强招项目的回访工作,定期进行合同履约检查,既对建设项目招标活动进行了评估,也为下次招投标活动提供必要的借鉴。合同管理与招标投标有着直接的关系,两者互为依托,相互作用。

2、规范细化招投标文件的内容,推行示范文本。加强对招标文件编制的重视程度,全面提高业主或者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招投标文件编制的水平、内容的详略直接关系到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的承担,直接影响投标的效果,甚至成败。一般而言,招标文件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投标人须知;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技术规格或技术要求;招标价格要求及计算方式;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址和截止时间;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主要合同条款。实践中,应重点把握如下几点: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清晰;工程价款的确定方式、支付形式要明确;工程价款及构成明细的调整方式要规范具体,具有操作性;要有可行的担保措施,比如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约定有利于自己的争议解决方式。同时,根据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方式以及工程性质的差异,制定招标文件的各类示范文本,使招投标内容涵盖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3、健全完善招投标配套制度体系。首先要协调整合招投标法律规范性文件体系,实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运行体制机制的标准化、规范化。按照“下位法遵循上位法”的原则,对现有法律规范性文件进行完善和清理,避免政策不一,政出多门。其次要健全配套法规,增强招投标的可操作性,要通过进一步清晰概念内涵和施行细则,使其更加科学化、具体化,避免产生歧义和漏洞。同时,推进以网络为载体的电子招投标平台,有效解决招投标活动各个环节存在的痼疾,为监管部门进行实时监督和后续检查提供重要辅助手段。建立招投标信用评价机制,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记录公告制度,打击和遏制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发现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线索,维护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相信随着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阴阳合同”,“低中高结”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

五、结语

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凭证,在实践中两者必须相互整合,协调运转,才能实现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一体化运作。因此,企业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合适的合同管理组织结构,并与其他职能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在招投标阶段完善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理顺招投标活动和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程序,整合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关系,形成招投标文件与建设工程合同之间的一体化运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 董永全、李建志:浅谈招投标工程的合同管理[J].山东水利,2000(10).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范文5

关键词:项目建设; 合同管理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road construction industry, the construction unit of the increasingly fierce competition between, construction risk also will increase. To make construction projects benefit maximiza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key. Accordingly, need to strengthe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analysis of the contract risks, awareness.

Keywords: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公路行业的高速发展,施工单位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建设风险也随之增加。为使得建设项目效益最大化,合同管理是关键。因此,需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分析合同风险,提高防范意识。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要素如质量、进度、安全、范围、成本等因素往往都是通过合同进行规范的,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就是对相关合同的管理。所以,应该认识到合同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重要意义。今年是我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年,以此主题为契机,就具体工程项目上的合同管理谈谈本人的看法。

1.加强项目合同管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项目中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改革,必须坚持按国际通用条款管理项目,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管理项目,以强化合同管理为突破口。以法治理念为基础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灵魂。项目管理要贯彻合同管理理念,以信息管理为手段,协调项目各相关方的关系,有效实现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

1.1合同管理基本要求

1.1.1合同管理精细化 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我局合同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1.1.2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施工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经验、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建设控制的对策,从而为项目节省建设资金。 1.1.3合同索赔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1.1.4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施工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施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1.5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施工单位应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1.2合同管理保证措施

1.2.1 把好合同签订关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1.2.2 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应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建设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

1.2.3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建设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

2.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2.1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管理不好合同,就管理不好项目。合同管理是项目风险管理。因此,管理者应该时刻具备风险意识,在日常合同管理中应当注重防范五个方面的风险: 2.1.1避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合同无效的风险。 2.1.2避免合同主体资格的不合法和意思表达的不真实,防止对方利用合同诈骗的风险。 2.1.3避免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遗漏主要条款,防止合同权利残缺的风险。 2.1.4避免未签订合同、未经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 2.1.5避免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的风险。

3.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3.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3.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结束语:随着经济活动中合作的多元化,根据企业推行项目管理的要求,企业注重内部劳务市场、机械设备租赁市场、材料市场等内部市场的建设。项目经理部与这些内部市场主体发生的是租赁买卖关系,一切都以经济合同为基础,项目内外的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运用到合同管理。为此,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施工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施工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实践中,项目各相关方的关系错综复杂,在这种条件下,必须发挥有理、有利、有节的管理艺术,必须理论优先,法治导向,理解合同,活用契约,知可而为,持续改进,不留后患,寻求突破,争取多赢。

参考文献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范文6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建设方

一、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和健全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制定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形成有序的合同管理体系,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2、做好监督工作。监督承包商、供应商按合同施工和供货,达到合同约定的各项目标和要求。

3、做好协调工作。协调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商、设备和材料供应商等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协调各标段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4、跟踪合同实施情况。及时收集合同实施的信息,进行分析,找出偏差,做出判断,并采取有效措施。

5、建立合同变更管理程序。分析和处理合同变更,有效控制合同变更的数量;对照预算进行控制,对各种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引起的争议进行商务处理。

二、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常见问题

(一)合同管理人员对招投标工作的掌控不力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对当前不断推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合同管理知识的了解掌握不够,难以胜任合同制定一管理的职责要求,影响对工程建设过程各阶段的合同管理。

(二)现场合同管理存在漏洞

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不重视,造成施工方现场行为违反合同而建设方没有发现的现象,对建设方造成经济损失。

(三)没有及时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如果合同的主体和变更内容不能一致的话,后期导致合同变更索赔的时候就会有更多问题的出现,所以影响到合同管理的完善。

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一)建立完善的合同成本管理体系

建立一个完善的合同成本管理体系,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做好对合同条款的研究,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以及固定成本的预测和控制。施工前的合同的签订可以决定固定成本以及可变成本的结果,各种合同(项目材料采购合同、劳务输出合同、保管合同和工机具租赁合同等)一经签订,资源的消耗就基本得到落实。

(二)重视合同交底

合同交底使建设方方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了解合同、统一理解合同,明确了解工程项目的目标,规范建设方方全体成员工作,有助于项目目标的实现。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是界定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义务和权益的界限,规范各项管理活动,提醒全体成员注意执行各项管理活动的依据和法律后果,以便在工程实施中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合同交底有益于发现合同中隐藏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的事前控制。建设方在合同交底可采用“二级交底”程序进行:

1、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工程师应针对项目组织管理体系中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和责任划分编制合同交底方案。合同交底方案中应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的处理、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合同执行计划等,并解答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的问题,最后形成书面的合同交底记录。

2、各部门负责人或由该部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向本部门的合同执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除陈述① 中所述内容外,还应将合同中具体条款与执行人员的责任、义务、权利以及法律后果相对应,并解答执行人员提出的问题,最后形成书面交底记录。

3、各部门将分别形成的交底记录反馈给合同工程师,尤其对合同执行计划、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进行修改和完善,最后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发各执行人员,知道其在工程项目中的管理活动。

(三)正确对待工程变更

建设工程的特点是投资大、工期长、技术复杂。工程造价的组成包括建筑安装费、设备工器具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勘察设计、征地费、工程保险、财务费用等)、预备费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它的确定必须分步进行、逐步深入。从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到施工图

预算、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是一级控制一级的关系,加之合同履约情况的不确性,使得工程变更不可避免。因而我们必须重视工程变更,加强变更价款的管理。

首先要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在设计质量上严格把关,大力推行设计监理制度,尽可能降低设计变更的数量;在项目发包阶段,要由有编制资格的造价中介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减少工程的计算偏差,减少因建设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符造成的工程价款的变更;在施工合同履行阶段,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公布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也可以采用国际通用的FIDIC条款签订合同、管理合同。总之要全方位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工程价款的变更。鉴于工程建设本身的特点,又不可能完全杜绝工程变更。要采取积极的态度,要有预见性在发现问题时及早提出解决方案,即尽可能提变更,将造价的变动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风险合理转移

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中,建设方的风险是最大的。自然、经济、政治等因素产生的风险,都会对建设方的投资成本产生影响。建设方必须在投资决策时慎重考虑,并采取有效的对策来避免、控制和转移,以实现预期的投资效果。建设方控制风险的手段,除了采取各种管理措施、购买施工保险等,还可以通过合同来合理转移。目前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材料涨价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工期风险的合同转移。

首先,材料涨价风险的转移。建设方可以根据施工周期,判断在此时间内主要材料的涨价预期,并在合同中约定施工单位需承担的风险范围。比如可以这样约定:如果钢材、水泥、石子、砖价格涨幅(降幅)超过5%,可按市场价格对超过部分进行调整,其他材料不执行价格调整。还有人工调整、机械调整等,都可以进行详细的约定。

其次,不可抗力风险的转移。不可抗力是一般建设项目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也是法律规定必须由建设方承担的风险。作为风险管理的手段之一,建设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什么是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时施工单位应采取的措施,从而保证对于约定以外的情况,施工单位会主动采取措施预防。即使不可抗力发生,施工单位也必须立即主动控制,从而把损失降到最低。

最后,工期风险。建设方可以根据相关定额及使用要求,确定适合的工期,并在招标时明确要求及相应的奖惩措施。这样施工单位会根据工程情况及招标文件制定出保证工期的措施,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发生预料之外的情况,施工单位也会采取赶工措施,保证工期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五)不应忽视合同后期管理

1、工程结算资料

工程结算资料的提供内容: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工程结算资料必须经工程监理的审核后报送建设方。

2、工程结算审价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承包人提供全套工程结算资料给建设方(或建设方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价,审价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无效;(2)结算审价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事先另有规定的除外;(3)建设方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4)工程最终审价报告应作为工程支付结算款的主要依据。

参考文献:

[1]高军等.浅谈施工项目如何实施项目的全面合同管理[J].铁道建筑,2012,(09).

[3]项兵.建筑施工的施工合同管理对策分析[J].价值工程,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