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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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工作方案

能源管理工作方案范文1

关键词: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管理系统;建筑节能管理体系

Abstract: this paper in the full analysis building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and on the basis of large-scale public buildings in combination with unit building area of high energy consumption, energy saving potential characteristics and energy-saving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put forward in large-scale public buildings set up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in the proposal, used to master the energy utilization and energy use of scientific management, and finally reach the goal of saving energy. And explains the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s design goal, function, design elements and structure, can be used to guide large-scale public buildings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Keywords: large-scale public buildings;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management system

中图分类号: TU20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大型公共建筑经常被作为一个城市现代化的象征,兴建大型公共建筑既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又增强了为城市居民生产生活服务的功能。新建建筑中大型公共建筑的比例呈增长趋势。大型公共建筑一般指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枢纽等公共建筑。由于此类建筑结构和用途的特殊性,且往往片面追求外形,用能系统复杂、运行工况变化大、影响能耗因素多,再加上再设计、施工、使用和运行维护等环节的粗放式管理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使得当前的一些大型公共建筑往往是耗能的大户。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目前,我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高、能效低问题突出。根据清华大学与建设部的2007 年研究抽样调查,大型公共建筑面积占城镇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为4%,但消耗的电量却占22%[1]。据测算,我国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年耗电量达到70~300kWh,是普通居民住宅的10~20倍,其节能潜力亟待挖掘。

(2)超过70%的大型公共建筑没有专职的节能管理人员,大多数大型公共建筑业主的用能设备管理仅仅是从安全使用的角度考虑,缺乏系统的能源管理制度和手段,不能及时掌握能源的整体消耗情况,对主要用能设备的运行情况和节能状况未能及时把握及管理。因此,建立建筑能源管理体系,依靠先进的节能管理手段来实现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约束使用者的使用习惯和提升物业管理的运行管理水平,提高运行管理效率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3)多能源系统与复杂负荷的结合体。在能源危机的今天,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越来越普遍,大型公共建筑的这一现象尤为明显。大型公共建筑可能设置多种能源,如常规电制冷、三联供、地源热泵、冰蓄冷、蒸汽供热、太阳能、风能等。这么多能源在楼宇中综合使用所带来的多能源的协调优化、负荷预测与优化控制等问题将逐步凸显。

(4)缺乏有效的能源管理手段。大型公共建筑往往同时伴随着供能系统众多、用能系统复杂、位置分散、用能信息量庞大等特点,常规的、针对设备或能耗的管理系统(如BA系统、能耗监测系统)一般只注重对设备自身管理或对能耗的计量监测,缺乏对整个能源的系统管理。因此,为保证整个建筑的能源的优化运行必须建立具有有效的监视控制、完善的通信系统、科学的分析诊断、合理的优化管控的建筑能源管理系统,同时结合建立的能源管理体系,实现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的有效管理。

由上可知,我国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高,节能潜力巨大。其节能改造工作成为了一个系统的复杂工程。结合“十二五”期间我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的节能目标,这就需要针对大型建筑的使用特点,建立建筑能源管理系统,科学地进行能耗监测、分析诊断、优化管理与控制,提高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利用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本文将在充分研究分析建筑能源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结合大型公共建筑的特点及需求,提出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管理系统的设计目标、功能以及架构,用于指导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管理系统的建设。

2、建筑能源管理系统

建筑能源管理系统是指对建筑物或者建筑群内的变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供热系统、给排水系统等能源使用状况实行集中监视、分析管理和分散控制的软硬件系统。目前所提的建筑能源管理系统主要分为三类:

能源管理工作方案范文2

[关键词]管理节能 技术节能 制度节能 修理企业 船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当前,以低碳为标志的节能减排已成为各个行业关注的焦点。本文就船舶维修企业如何开展节能减排展开论述。

一、节能减排的概念

能减排就是节约能源、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所称节约能源(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节能减排有广义和狭义定义之分,广义而言,节能减排是指节约物质资源和能量资源,减少废弃物和环境有害物(包括三废和噪声等)排放;狭义而言,节能减排是指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有害物排放。

二、企业开展节能减排的现实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指出:“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被破坏的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被破坏的矛盾日趋尖锐,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应强烈。这种状况与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直接相关。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能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温室气体排放引起全球气候变暖,备受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也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

三、船舶维修企业实施节能减排的主要途径

船舶维修领域涉及面广,减排潜力很大。加快结构调整,完善政策机制,突出工作重点,通过管理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等手段,把节能减排落到实处。

(一)管理节能

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船舶维修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离不开管理。管理节能是企业开展节能工作的基础,这个基础就是企业的节能工作要有专人来管。船舶维修企业的节能工作要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地作业,企业的主要领导要掌握本企业购能和用能的真实家底,同时要掌握国内外同类型企业先进节能指标情况,进而才能科学地制订出本企业的节能发展规划。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的工作内容是:监测、控制、调整、预测企业能源利用情况,对能源故障进行技术分析,绘制企业能源平衡表。对企业的能源管理要从只秋后收割、算账转变为生产在线管理,并且要开展预案制能源管理工作。

可以说,船舶维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依靠企业管理和技术进步两个轮子的支撑和前进。两个轮子同步运转,企业行走会是直线。那一个轮子运转慢,均会不同程度地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当前,大多数船舶维修企业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发展企业的动力较足,认识水平也较高,促进了企业进步。一部份船舶维修企业对现代化企业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或措施不足,已影响到企业的发展。

(二)技术节能

节能工作要见成效,必须有另一条腿,那就是技术节能这条硬腿。技术节能要求对现有的设备或系统进行改造,资金投入大、回收期长,改造原有的系统还存在一定风险。船舶维修企业在重点进行管理节能的同时,也不可忽略技术节能,在适当的时候,也要做一些技术改造。

在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一时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在技术和设备的创新与应用上取得重大突破,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再上新台阶。此外,技术节能又能推动管理节能和结构节能的发展。

对当前大多数船舶维修企业而言,由于大多数节能项目的规模和经济效益在企业经营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加上节能技术引入的成本及其投资风险,多数企业领导往往把主要注力放在扩大生产和增加产品的市场份额上,通常并不把“节能”放在主要地位,从而使大量的节能项目难以实施。

(三)制度节能

制度节能,就是企业要通过完善制度,健全节能管理体系,实现管理节能,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内容。

一是船舶维修企业要通过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打破原来节能节水多部门管理、分散的格局,成立了节能节能领导小组,由技术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专兼职管理,形成了完整的节能管理体系。

二是船舶维修企业要完善制度,实现节能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使节能管理有章可循,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节能的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内容尽量涵盖到能源的收、发、用各个环节以及重点用能设备。通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证节能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三是船舶维修企业要建立节能节水监控与技措督办机制。以装置、生产运行为主体,依托MES系统,使水、电、汽、风等消耗处于实时监测受控状态。以生产碰头会、生产调度大会,节能例会、经济活动分析会等为载体,建立了日检查督促、周通报讲评、月总结布置,季分析改进的管理模式,通过这些工作制度的建立,使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员工时时都能看到、听到节能工作的开展,将节能工作真正的融入了各部门、员工的工作之中,调动了全员节能的积极性,强有力地推进节能工作的开展。

四是船舶维修企业要严格定额管理,完善考核体系。船舶维修企业要要实行严格的定额管理,每年末都要对接下一年消耗指标。定额指标覆盖船舶维修企业要每个用能环节,涉及每位员工,实现处处有指标。对起过能源规定和节能的能源,实施能源计量计价,并以此为依据开展奖惩。

参考文献:

[1]叶青. 低碳、零碳与负碳[J]. 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2010;01:29

能源管理工作方案范文3

关键词:能源管理中心;建陶企业;节能减排

1 背景

建材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其能源消耗总量在全国工业部门中位于电力、冶金、石化之后,居第四位。近年来,随着社会资源与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国家和社会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大力倡导和支持,建材行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效果日益凸显。建材行业水泥、平板玻璃、石灰制造、建筑陶瓷、砖瓦和轻质建材等主要产品单位综合能耗大幅降低。2010年,建材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比2005年降低52%,其中,建筑陶瓷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累计下降2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呈明显下降趋势,其中,烟气粉尘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明显减少,建材工业利用各类工业固体废弃物超过6亿t。当前,我国建材工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和新的发展机遇,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迫切要求陶瓷企业积极推进节能减排,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利用高新技术和信息化技术改造、提升行业技术管理水平,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依法加强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现节能2.5亿吨标准煤,加强工业节能减排。重点推进电力、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节能减排,并要求广东省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8%(约束性指标),陶瓷产业作为典型的高耗能产业,能源成本往往达到全部成本的50%以上。而据德国节能研究部门的研究结论,通过加强企业的能源管理可为企业减少15%~20%的能源消耗,即节约能源又节约成本,故作为国家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降低高能耗产品的重点行业,推行能源管理体系,开展能源的有效管理、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并实施必要的认证,已成为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逐步淘汰高能耗产品的一种手段。

2 能源管理中心的架构及模式

2.1 能源管理中心组织架构

企业能源管理中心主要是通过综合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自动化技术;结合陶瓷生产特点;利用生产过程能量系统建模技术、能量综合优化方法、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工艺装备优化集成技术等,建立以企业建模与信息系统集成为核心的能量系统优化调度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合理的管理模式和精确的生产模型,对陶瓷企业的能量流、物料流、信息流进行综合、透明、实时的监控与优化调度,旨在实现陶瓷企业的高效生产,提高陶瓷企业的资源利用率,降低陶瓷企业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综合水耗。

该平台的建设需要企业决策层的高度重视并参与,其体系架构的组建大体上由公司、科室部门和车间三级能源管理体系组成。公司决策者(董事长或总经理)任能源管理小组组长,主要统筹全局;生产负责人任能源管理小组副组长,负责全公司节能方案、节能措施的制定,密切联系市、区经贸委等政府部门,传达国家政策和节能要求。科室部门主要指设备科、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研发技术中心、质管部、PMC科等,其中,设备科是主要的能源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各项能源管理工作,而其它科室部门起协调能源管理作用。车间部门主要指各个生产车间及生产辅助车间,主要职责就是执行能源管理制度,尽最大能力完成公司的能源目标与方针。公司的能源管理架构如图1所示。

2.2 能源管理中心监督及运行模式

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平台是一项政府对重点耗能企业监测的系统工程。除了对节能设备的监测外,还提供具体的耗能设备数据以便于针对性的管理。陶瓷企业通过对耗能数据的掌握、分析,从而加强节能管理,视不同企业的生产模式预计可减少5%~20%的能源消耗。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可以在能源管理平台上监测到陶瓷企业最新的耗能数据。

能源管理中心监督管理模式如图2所示。

2.3 能源管理中心网络架构

建陶企业的耗能主要为电能、水煤浆、天然气、柴油、水,配电房和用电设备已配置的计量仪表大多为机械式电度表。为建立在线监测系统,须更换为三相多功能电力参数计量仪,配以MiniFC,将MiniFC接入企业内部局域网络,通过本地构建的服务器实现远程监控。自来水的采集通过超声波流量计采集数据,配以无线PCC通讯,将数据传至MiniFC,再将MiniFC接入企业内部网络;用户可以实现web方式的本地服务器的登录查看实时数据。

本地服务器的建设采用B/S 设计结构与分布式管理。系统服务器由数据服务器、通讯服务器双机热备份组成,并配置正版的服务器软件系统,包括SQL server 数据库,Windows Server 2008 中文企业版,IBM24服务器。能源管理中心平台架构层次结构示意图如图3所示。

最底层的是基于计量智能传感网络的能源监控平台,采用物联网技术,将所有能源形式的计量仪表通过通讯设备按照智能传感网络的技术进行组网,对陶瓷企业内部的各站点用能设备、各车间的能源消耗状态进行网络化自动采集,一方面为陶瓷企业内部管理节能提供准实时的信息;另一方面,借助企业的Internet出口,将相关信息递交到相关的管理单位。

第二层为协议转换接口层。智能传感网络将企业内部所有的监测设备的信息与数据采用自定义的通信规约和数据转换形式,设备通过RS-485 总线或者无线方式将数据传至MiniFC 现场控制器。由MiniFC实现规约转换和高速数据传输。

第三层为数据管理层。采集的数据在MiniFC层分类管理、保存以提供后台系统实时访问和历史数据的提取。针对不同的智能监测设备在数据管理层提供唯一的数据库链接和实时状态查询访问功能。作为系统监测中心的后台软件,将为用户提供数据的显示、统计、分类管理和建档。对节能措施的方案制定、能源统计、能耗分析与预测、用能质量的评估,以及能源进行审计。能源管理中心拓扑结构如图4所示。

图4中SCADA、IFIX CLIENT为计算机,HISTORIAN 和PORTAL为服务器。SCADA节点用于采集现场数据,HISTORIAN作为历史数据库服务器,PORTAL服务器用于WEB。

3 能源管理中心的意义及存在的问题

3.1 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的必要性

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是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目标、实现两化融合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管理增效、提高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3.1.1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

我国陶瓷行业经过三十多年的迅猛发展,已成为世界上传统陶瓷砖最大生产国(年产量达90亿m2以上)、消费国和出口国。每年要耗用1.7亿t不可再生的天然矿物原料,耗用能源达5000万t标煤,对自然环境造成一定的损害和污染,资源、能源和环境问题已经成为陶瓷行业发展的瓶颈。同时,陶瓷行业存在生产资源消耗大、能耗高、污染严重等主要问题,成为我国能源消费大户,因此,是一个存在巨大节能潜力的产业。随着相关生产原料和能源的成本不断上升,企业整体经济效益日益下降,节能减排既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3.1.2践行国家产业政策需要

国家产业政策也鼓励和支持建材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2009年工信部与财政部在联合下发的《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的暂行办法》中提出,为提高工业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将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逐步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示范工作。在大中型建材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提升能效水平,最大限度实现能源梯级利用。

建设能源管理中心是国家节能降耗的要求,也是推进两化融合的要求。我国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两化融合的核心就是信息化支撑,追求可持续发展模式。我国在工业领域尤其是重点用能行业中推广企业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建设,是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表现之一,是促进“两化”融合的重要内容。

3.1.3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

随着“两型”社会建设步伐的加快,国家从严从紧的节能减排政策的陆续出台,作为高能耗、高排放和依赖能源资源的建材企业面临着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进一步削减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等多重挑战。建材企业要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能源使用管控。

3.2 能源管理中心对企业的现实意义

随着计算机技术、控制技术的发展,能源中心管理技术也突飞猛进,数据库管理、集散控制技术、网络技术、分析决策系统、智能系统和智能管理等已经应用于工业企业,成为企业能源管理现代化的基本支撑。通过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可为企业带来显著的效益,如:

(1) 通过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中心,运用信息化手段,可提高企业对用能情况监督管理的能力;

(2) 通过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立一套有效的自动化能源数据获取系统,对能源供应进行监测,以便企业实时掌握能源状况,为实现能源自动化调控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同时方便企业的计量和成本核算工作。

(3) 通过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利用能源数据获取系统,对各重点耗能设备的能源利用状况实时监控,了解和掌握各重点耗能设备实时能源利用情况。

(4) 通过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中心,运用数学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对重点耗能设备进行能效评价,分析各耗能设备的能源利用状况,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设备,降低能源消费,对原有工艺系统进行自动化改造。使能源数据更标准化、专业化、科学化、时效化,从而提高能源管理水平。

3.3 建陶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笔者认为目前陶瓷企业的能源系统现状已难于适应新的管理要求,从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化角度讲,虽然一些公司信息化技术的运用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其仅限于ERP等生产经营信息化方面。而能源管理的模式以及能源调度和管控自动化水平,仍然落后于生产经营信息化步伐,仅在能源管理的某些专业领域建立了局部的采集、监视和控制自动化系统。就整体而言,陶瓷能源管理的手段、人力资源和信息化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

(1) 能源从输入到使用的各个环节使用效率不高,能源综合利用水平有待提升。

(2) 能源平衡调度信息缺乏,能源的产生和使用过程综合利用效率低。

(3) 能源系统运行稳定性有待提高,异常情况下的调度手段单一,反应速度慢。

(4) 能源设备装备水平低,与公司所需安全、稳定、快捷的生产格局不相匹配。

(5) 关注局部工艺技术节能,工序间联系较少,没有“系统节能”的科学的技术评价和节能效益评价平台体系,不能达到最终的节能效果。

(6) 综合能耗和可比能耗与国内外同行先进水平相比,仍有差距。

4 能源管理中心的筹建措施

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是一项全面系统的能源管理提升工程,主要包括“三个系统”,即现场控制系统改造、数据采集系统建设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能源计划、能源计量管理、能源监控、能耗分析、数据报送、重点设备能耗管理等功能。

4.1 现场控制系统改造

现场控制系统是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基础。主要是通过企业对能源输送、生产、应用控制系统进行改造,为能源管理中心的采集、传输、调控提供用能现场数据支撑。其中,包括能源输送控制系统改造、能源生产控制系统改造、关键生产环节现场改造等。

4.2 数据采集系统建设

数据采集系统是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保障。企业各能源介质存在于工业现场的不同环境中,因性质不同,计量设备的计量方式差异较大。针对不同介质和不同计量方式,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用不同采集方式建设数据系统。

4.2.1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对重点用能设备加装或改造能源计量器具,实现用能数据的数字化读取及传输,计量准确度等级应达到GB 17167-2006的要求。钢铁、有色、化工等有国家或省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企业,应根据限额标准中规定的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配备满足测量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

4.2.2定期检定计量仪表

编制检定、校准计划,对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检定、校准。根据计量类型不同,分别由质监部门或自行检定,确保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性,提高能源管理中心能源供需平衡调度精度。

4.2.3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计量管理体系,明确岗位工作职责,组织能耗限额管理、能源计量器具检定等培训,提高能源计量数据基础管理能力,规范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4.3 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信息管理系统是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核心。通过基础软件、控制系统、基础硬件、现场视频监控和能源管理中心大厅建设,实现企业能源管理的集中控制。

4.3.1基础软件建设

软件建设是能源管理中心数据采集、传输、存储的基础,是完成系统监控、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加工的先决条件。重点开发网络监管软件、操作系统、开发工具软件、备份软件、远程运行维护软件、实时数据库、操作站监控软件、服务器平台软件、服务器驱动、WEB客户端授权、现场操作站软件、实时库客户端授权软件以及与省节能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的接口软件等。

4.3.2控制系统建设

控制系统是对基础软件功能的开发应用,企业根据行业特点采用不同的控制系统。一是监控系统。对采集的不同能源介质实时数据进行集中监控,呈现实时调配的“人机界面”。二是基础能源管理系统。进行能源计划管理、能源调度管理、用能过程管理、能源计量管理、能耗数据统计分析、能源指标绩效管理考核、能源成本结算等。三是运行维护系统。能源管理中心的数据采集、网络支撑、软件系统是同步运行的整体,依靠运行维护系统保障整体的持续稳定运行。

4.3.3基础硬件建设

硬件建设是构筑能源管理中心实时数据采集、交换的平台,包括工业以太网交换机、一体化以太网交换机、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光纤线路以及其它建设安装材料和设备等。

4.3.4现场视频监控建设

视频监控是通过监控装置实现对生产环节和用能环节的现场实景展示,是保证调控可靠性的直接反映。主要是在生产、水电油气(汽)各主要控制点安装视频,通过远程监控实施协调调度,进行扁平化的故障监测及分析处理等。

4.3.5能源管理中心大厅建设

能源管理中心大厅是企业能源调度指挥中心,是实现能源调度、分析、调控的核心组成。包括能源管理中心机房、大屏幕显示系统、空调和电源系统、通信和安防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

5 结论

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的能源平衡调度过程,是将采集的能源工艺系统数据(发生和消耗量等)传送能源管理系统,经系统分析和处理,获得能源平衡及其预测模型需要的信息,并将平衡预测结果以数据和图示方式展示。调度可根据能源平衡预测结果发出调度指令。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系统采用的基础技术包括系统集成和应用集成技术、现代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数据库和实时数据库技术、数据分析和预测技术等。

目前,企业能源管理中心技术的发展已从单纯设备监控转向过程和系统综合监控,并继续向管控一体化方向发展;部分陶瓷企业着手开展优化节能调度和综合平衡方法的研究,在应用功能上,成功引入预测模型和平衡模型等技术。由于能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高度关联性,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系统将逐步与环境监测系统融合,以实现相互促进、协同管理,这将是未来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系统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 王鹏. 建材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的必要性探讨. 中国建材, 2012(03).

[2] 王志蕴,陈丰,潘玉桐,等. 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的建设[J]. 资源节约与环保,2010(03).

能源管理工作方案范文4

在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之后,我市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以巩固和深化“创模”成果为契机,实施“创模”巩固提高计划,强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巩固提高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各项考核指标较有所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完成“创模”持续改进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大纲》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要求,修订完善《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组织相关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提请环保部进行最终评审。争取6月底前通过环保部评审,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并挂网公示。

(二)成立“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要求,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督办考核。按照规划和指标要求,制定“创模”目标责任书和各项工作计划。

(三)分解“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根据《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制定《市“创模”持续改进规划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度要求和落实措施,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各部门的指标具体化,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四)组织实施

按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全面开展巩固提高工作。(各单位具体任务分工详见本文第四部分)

(五)档案整理和总结阶段

各有关部门对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和2012年工作计划进行全面总结,完成2012年工作总结报告及年度档案、资料和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报“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模办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三、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模”)周期为5年,为做好我市创模复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模”工作成果,巩固提高我市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环保模范城市示范作用,特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市环保局:

1、编制《市“十二五”减排规划》。制定并公布2012年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计划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将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完成启元药业、泰瑞制药、伊品生物自备电厂炉外脱硫改造;实施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脱硝改造和烟气旁路取消;完成美洁纸业废水处理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完成赛马水泥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低氮燃烧改造及赛马水泥、瀛海天琛水泥4000吨/日以上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完成2012年自治区下达的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任务。

2、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风险源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制定市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做好辐射源的排查和管理。

3、完成2012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继续保持全区第一的水平。

4、实施大气联防联控行动计划,深化工业颗粒物污染控制。全面排查火电、水泥、化工企业粉尘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不达标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与市建设局联合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与城管局联合开展道路扬尘治理;拆除禁煤区范围内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市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清理违建煤场,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强化贺兰山沿线采石场、采沙场的治理,降低区域扬尘污染。

5、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巩固永宁县水环境治理成果,加大贺兰县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村污水设施7座,增加农村污水处理能力1000吨/日;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监察力度。

7、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立完备的水质安全监测体系,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全监测、全分析;完成黄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每半年开展1次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做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升级改造工作,具备监测PM2.5、臭氧及一氧化碳的监测能力。

8、做好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和餐饮业油烟噪声监管。针对市民投诉热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打造餐饮环保达标街区,重复投诉率下降5%以上。

9、对涉重金属企业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力度。每两年进行1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10月底前完成华夏电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灵武市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工程等4项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建立涉重金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完善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配齐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及造纸企业氨氮在线监测设备。

11、协调工信局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并进行公示,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12、协调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推进高排放机动车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公安、交通与环保部门的机动车共享数据库;规范机动车检测机构管理,并监督执行,对委托检测机构的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

13、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继续完善固废信息管理与交易平台,培育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与利用企业,提高工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率,按时年度固体废物信息公报;做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14、落实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各类应的环境信息。

15、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已超总量、超负荷的工业区,予以区域限批;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

16、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开展市本级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及两县一市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17、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市发改委:

制定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市财政局:

积极支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保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正常经费和各项重点工程经费开支。

市统计局:

1、做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清洁能源使用率统计工作。

2、完成年度能源平衡表和定量效果图。

市工信局:

1、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社会能耗分析预警及调控预案管理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实时能耗监测;对超过行业、企业标准的企业强制实施节能改造;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20个;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加大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

2、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3、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成5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评审。

4、开展水煤浆替代燃煤技术试点工作。

市水务局:

1、督促落实2012年节水指标;完成6家节水型企业建设;封填自备井15眼。

2、全力打造塞上江南、西北水乡景观,深入研究城市水系延伸、加快连通城市水系。

市公安局:

1、扩大和完善市区内交通禁鸣区域和路段。加强禁鸣区的管理,做好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

3、配合环保局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

市园林局:

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档次和水平,高标准建设城市生态景观林带(绿地),新建及改造绿化面积500公顷。

市建设局:

1、加强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启动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2、完成第五污水处理厂的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行。加快第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3、制定中水利用规划。完善城市中水管网建设,启动第五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在园林绿化、湖泊湿地及工业、热电厂冷却用水方面积极推广中水使用,拓宽中水使用范围,提高中水使用率。

4、强化新建建筑的节能监管。城镇新建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达到100%;实施太阳能采暖建筑示范工程,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及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年内推广应用面积240万平方米,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市城管局:

1、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建设。

2、加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

3、做好医疗垃圾的转运和安全处置。

4、加强全国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做好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市爱卫办)。

市卫生局:

1、加强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院内收集、分类暂贮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医疗废物零排放。

2、督促做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负责对各级医疗机构内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3、加强对全市各医疗机构医疗废水的治理和监督管理,做到达标排放,并督促不能达标排放的医院积极整改。对长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医疗机构取消经营资质。

市教育局:

1、将环境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课程,采用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保证每学年12课时以上,确保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以上。

2、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作用,加大“创模”的宣传力度。

市房管局:

1、进一步推进集中供热,实施煤改气工程,联合环保局拆除小锅炉。

2、完成30万平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3、完成70万平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市农牧局:

落实《关于印发“十二五”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农业减排工作,完成10家养殖企业(园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

市商务局:

加快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平台,完成西夏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

市工商局:

1、制定“限塑”政策、措施,开展“限塑”宣传活动。

2、配合环保局做好餐饮业油烟噪声治理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

全年开展2次督查,督办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责任单位“创模”巩固提高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和部门下达督查整改要求。

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1、完成市下达的2012年总量控制任务;组织实施重点企业污染减排项目,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2、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定期进行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3、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节能任务。

4、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力度,提高环保投资指数。

5、加大辖区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察力度。

7、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

8、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9、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环境监察、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

10、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11、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和全额收费制度。

12、启动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能源管理工作方案范文5

一、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坚持把优化产业结构与淘汰落后产能、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业相结合,坚持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工程措施与加强管理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责任,依法行政,完善政策,加强监管,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7%;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7.9%、11%、6.5%、6.8%。

三、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指标约束作用。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对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建设用地和贷款审批。建立健全项目审批责任制,认真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建规局、安监局)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落后产能排查,摸清落后产能底数。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将任务分年度落实到相关县区和企业。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实行项目限批到完成任务为止;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新的投资项目,依法吊销落后产能企业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3、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发展拥有国内外著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

4、提高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完善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大力发展生产业和生活型服务业。到2015年,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低于26%。鼓励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推动重点领域和企业节能减排

1、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研究制定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办法,探索总量控制的具体方式和有效方法,明确目标和工作机制。加强用能管理,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和统计各县区综合能源消费量、原煤消费量、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情况。对能源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增长过快的县区,合理控制能源供应;对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区,实行区域限批,切实改变敞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现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

2、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建立完善的能评、环评配套制度,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加强评审监管。严格能评和环评审查,对能源消费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增长过快、没有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区域和企业,实行能评、环评限批。未按规定开展能评、环评,或者评审未通过的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或备案,项目不准开工建设,有关部门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加强对县区能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越权审批能评、环评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3、加强节能发电调度和需求侧管理。按照能效水平对火电机组进行排序,优先安排节能、环保、高效发电机组上网。开展发电权交易,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发电机组发电。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制定配套政策,规范有序用电,发挥电力调度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调控作用,建立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供电局、供电公司)

4、加强政府和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完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办公楼及相关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落实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禁止采购低能效产品,加强评审监督。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严控公车数量,加快淘汰低效公务车辆,严格公务车油耗定额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比例。(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5、推进新能源快速发展。大力调整电力结构,积极推进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强石油、天然气等在开采、加工中的节能减排管理。大力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技术。加快煤层气产业化开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6、推进工业节能减排。以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为着力点,加快构建结构优化、产业链完备、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小、污染排放少的工业体系,推动工业节能减排迈上新台阶。加强电力、石化、化工等行业污染物深度治理,促进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7、强化建筑节能。全面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尽快出台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强化施工阶段标准执行情况监管,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严格执行夏季、冬季空调温度设置标准。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新建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控制装饰性景观照明。(牵头单位:市建规局、住建局)

8、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加强节能型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城市快速公交建设,引导居民绿色出行。建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优化货运组织管理。全面推行甩挂运输和不停车收费。支持机场、车站节油、节电改造。加速淘汰老旧机动车和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积极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9、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太阳能,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大农村沼气利用力度,到2015年,全市沼气用户达20万户,年用沼气160万立方米。推进节能型农宅建设,推广省柴节煤灶。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大力推行清洁生态养殖,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鼓励使用高效、安全、低毒农药。(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10、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依法加强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节能管理工作,下达重点用能企业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要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体系,将节能任务落实到分厂、车间和班组,加强考核监督,落实奖惩措施。要深入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按要求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实现能源计量器具达标配备,确保能耗限额全达标。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强制开展能源审计,限期整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1、加快节能减排改造工程。积极推进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建筑节能改造、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市、县区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等,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要逐年增加。(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2、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农业循环经济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将榆神、榆横工业区建设成为循环经济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榆神、榆横工业区管委会)

3、加大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力度。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实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力度,推进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改造提升现有治理设施,到2015年,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城、重点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50%以上,再生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加快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回用率达到70%以上。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垃圾渗滤液处置。(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推动脱硝脱硫工程。新建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现役燃煤机组要安装完善脱硝脱硫设施,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所有火电机组全部实施脱硝改造。实施石油炼化、化工、有色冶炼、建材窑炉、炼焦炉、大型燃煤锅炉的脱硫改造。(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1、加强规划指导和政策引导。全面完成市循环经济试点市建设任务,制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推动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建筑废弃物、道路废弃物以及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推动“禁实”向重点镇发展,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建规局)

3、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在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开展重点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农业、服务业清洁生产示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工信局)

4、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推广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工业用水效率,促进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强城乡生活节水,推广节水器具,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大力推进再生水、矿井水利用。(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

1、科学分解节能减排指标。经过综合考虑县区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及节能潜力,合理确定并下达了各县区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见附表)。各县区要将市上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分解落实到下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严格责任考核。(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强化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加强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统计,完善能耗统计方法,加强环境统计体系建设,提高氨氮、氮氧化物的统计能力。同时,把县区目标考核与行业目标评价相结合,把落实五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强化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县区政府每年要向市政府、人大报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有关部门每年要向市政府报告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将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县区和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节能减排表彰奖励办法,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县区、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制定节能减排行政问责管理办法,对未完成任务、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建立节能减排统计预警机制,加强对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的跟踪监测和预警,每季度各县区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进度情况晴雨表。(牵头单位: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环保局)

(二)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1、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将节能减排纳入年度科技计划,完善节能环保技术创新体系。继续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组织节能减排技术攻关,攻克一批共性、关键和前沿节能减排技术。强化节能减排基础性、前沿性和共性研究平台建设,建立政府指导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加强节能减排科技基础研究和条件能力建设,组建一批省级节能减排工程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加快高效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继续加大推广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探索节能技术评价认定体系,根据节能技术的共性技术特点,形成节能技术分类遴选、示范和推广的动态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三)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

1、贯彻执行价格和环保收费标准。按年度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情况核查,对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差别电价或惩罚性电价。出台鼓励余热余压发电企业的上网和价格优惠政策,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严格落实脱硫电价。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强化金融业节能减排服务。加大各类金融机构对节能环保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探索适合节能减排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实行鼓励商业银行和民间资本投入节能环保产业的融资担保政策,引导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社会捐赠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对节能环保领域加大投入。(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分行)

(四)加快节能减排新机制的推广

1、加大能效标识和节能环保产品认证实施力度。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继续落实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加强能效标识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应标不标、能效虚标、虚假宣传等问题。加强能效标识宣传,提高消费者辨识能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市质监局)

2、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引导重点用能单位积极采用合同能源利用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应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加强技术研发、服务创新、人才培养和品牌建设,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3、发展环保特许经营。鼓励采用BOT等多种市场化运营模式开展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烟气脱硫脱硝的特选经营。要完善准入标准,规范招标行为,打破地方保护,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规范特许人和受许人的权利与义务,县区政府是城(市)镇污水、垃圾处理的责任主体,特许企业是烟气脱硫脱硝的责任主体;要通过合同形式约束受许人的经济责任,督促受许人加强特许经营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五)加强节能减排执法监督和检查

1、加强节能减排执法监督。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严重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开曝光,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监察局)

2、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环境境监控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所有国控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中、省、市环境监控平网。建立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监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3、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着力加强市、县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到2012年,县级政府基本建立节能监察机构,建立覆盖市、县两级的节能监察体系。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建设大气环境自动监测和污染源监控中心。(牵头单位:市编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4、充分发挥监察、审计部门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管力度。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以及项目的审计、监察力度,建立节能减排监察、审计制度,规范节能减排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审计局)

(六)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能源管理工作方案范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1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赣府发〔*〕3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资源节约的若干意见》(赣府发〔*〕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市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我市“*”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方针,扎实推进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单位能耗明显降低,环境资源保护明显加强。但总体而言,我市节能降耗、治污减排、环境保护、资源开采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市资源相对紧缺,全市原煤保有储量约1亿吨,年开采原煤约130万吨,煤矿年开采能力已接近资源量的承载极限,且受多种因素制约,开发难度越来越大。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持续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全市GDP达214.27亿元,万元GDP综合能耗2.56吨标准煤,总耗能量463万多吨标准煤,煤炭需求缺口逐年加大;*年全市企业用电量38.5亿千瓦时,全市完成发电总量33.93亿千瓦时,用发电仍不平衡;全市工业与生活化学需氧量(COD)总排放量1.69万吨,比上年增加6.9%,二氧化硫总排放量5.58吨,比上年增加3.9%,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型增长模式仍未得到根本转变。一些地方没有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生态环境盲目乐观,危机意识不强,忽视资源保护;有的资源开发不合理,导致山体植被破坏严重,使环境更加恶劣。如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出现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的状况,经济也不可能保持健康持续发展。必须看到,我市在推进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认识、措施、政策、投入等不够到位的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直接影响“*”目标的实现。

党的*大从战略高度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节能环保水平。加强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维护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节约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㈠工作目标

坚持节约优先发展战略,按照开发与节约并举的原则,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突出企业的节能主体地位,从根本上改变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到“*”期末,全市单位GDP能耗(以*年可比价计算)比“*”期末降低25%。初步建立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节能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自觉节能机制。

㈡主要工作措施

1、切实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一是强化工业节能减排。抓好钢铁、光伏、电力、建材、纺织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超过3000吨标准煤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工作,树立一批节能示范项目和企业。着力加强对新钢公司等13家重点用能企业、19家市重点监控企业、9家县(区)重点监控企业节能目标管理和节能监察,尤其对新钢公司、新电公司、江西二化等3家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重点企业,加强节能监督管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帮促企业加快节能技改步伐,确保实现“*”期间节能目标。二是推进建筑节能。推广节能省地型建筑。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力度,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在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大对现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力度,重点是墙体节能系统、门窗、中央空调系统及配套供用能系统的综合节能改造,着力提高宾馆、饭店、大型商场、会场、办公楼等公用建筑整体用能效率。各地要尽快制定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时间表,结合新农村建设,逐步把“禁实”工作推广到乡镇。三是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加速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节能体系建设。采用先进技术装备,提高运输业效率,降低燃料消耗。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现城市交通快速便捷联系,加快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综合交通体系。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及船舶,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推广小排量节油汽车。严格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严禁报废汽车违规过户、销户、无证回收、改装上路,禁止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承揽运输业务。四是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减排。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居民住宅中大力推广使用高效节电照明系统,减少普通白炽灯的使用比例,逐步淘汰高压汞灯,切实提高高效节能灯的使用比例。五是抓好农村节能减排。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积极推广农村安全供水系统,加大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力度,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和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六是推动政府机关节能。重点抓好政府机构建筑物和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办公设备节能,推动政府节能采购。严格控制公共场所室内空调温度,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有关部门要据此修订完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有关标准,并加强监督检查。

2、着力构建节能减排型产业体系。一是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40号)文件精神,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数量扩张带动向优化升级带动转变。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促进经济发展由资源主导型向创新主导型转变和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充分发挥服务业能耗低、污染少的优势,把发展服务业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来抓,坚持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形成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二是大力调整工业结构。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新产业,对企业搬迁改造严格能耗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提升工业增长质量,优化工业结构和用能结构,鼓励企业通过挖潜增效和技术改造等措施,提高节能水平。注重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发展高效清洁能源、水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三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加快节能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鼓励企业依托科研单位大力开发、推广、使用高效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示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达到超前性国家能效标准和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给予适当的补助,鼓励高效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推广应用适合我市产业特点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大力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做好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工作。

3、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一是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期间我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求降低25%。要把节能指标分解到各地和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各地也要与辖区内重点监控企业(单位)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要严格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从今年开始节能降耗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地各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对超额完成目标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各重点用能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设立能源管理岗位,配备专职人员,将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并加强监督检查。要在技术节能、结构节能和管理节能上狠下功夫,完善用能管理制度、工作责任制度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企业的能源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三是加大节能监督检查力度。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禁止或淘汰设备异地再用情况、以及产品能效标准和标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等情况,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物不准开工建设。

㈢加大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追究。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的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节能减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本区域内节能减排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节能减排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办法,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并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三、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着力点,切实加强资源开发工作

㈠工作目标

矿产资源开发坚持“规划引导、政策激励、项目突破、市场运作、上下联动、有序管理”的方针,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严格限制原矿输出,逐步减少初级产品输出,在延长产业链、开发终端高附加值产品上下功夫,到2010年形成一批特色产业,构建资源节约型产业体系。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做到不裸山、不乱挖乱采,坚持依法和科学合理采伐,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强化“三防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的管理,大力培育资源节约型和综合利用型企业,提高科技兴林水平,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2%、城市绿化率达到40%以上。

㈡主要工作措施

1、实行部门管理,进行有计划审批。资源开发利用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各级政府要对资源开发进行开采规划,要划定开采范围、开采规模,统一有序进行开采,非规划区内不得开采。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维护本行政区域内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对资源的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采矿、采砂、采石、采土、砍伐树木和破坏植被与城市绿线。凡涉及林地征、占用和林木砍伐的,按照《森林法》和《森林条例》的规定,必须先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同意后,再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一,矿产资源和山体开挖开采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的矿产资源为: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发证以外的其他矿产(不包括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矿区范围跨县(区)行政区域的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的矿产资源。由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的矿产资源为: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的山体开采;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的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批准的矿区范围进行开采,不得越界、越层开采;严格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选择科学合理的采矿方法;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在采、选主要矿产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回收,对暂不能回收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保护;要及时准确报送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资料。采矿权人应当接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挠。国家保护性开采的矿种,实行统一规划、总量控制、规模经营、重点保护的原则。保护性开采矿种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省下达的年度开采总量控制组织生产,不得超总量控制指标生产,不得将开采总量指标转让给他人,不得向非指定的收购单位销售保护性开采矿种的矿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运输、收购、销售无采矿许可证和无计划开采凭证的保护性开采矿种的矿产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保护性开采矿种的矿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

第二,城市规划区内砍伐树木、丛林、移动植被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城市规划区内现有的和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河流、湖泊、水塘、湿地、山体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风景名胜区、散生林植被、古树名木规定的保护范围等和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属于城市绿线。城市绿线内所有绿地、植被、绿化设施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侵占和损坏,不得改变其绿化用地性质,不得进行经营性开发。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有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规定和已经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因特殊情况,在城市绿线的控制线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地上设施的,应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论证,落实补救措施,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需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城市规划区之外林业资源由林业主管部门实施管理。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对乱砍滥伐森林、乱采滥挖珍稀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要坚持并完善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坚持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凭证经营加工木竹,对无证采伐、非法运输、无证收购和无证经营加工木竹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破坏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资源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要加强对大树移植的管理,严格控制大树运输出市。要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制定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林地利用总量控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开采矿产资源等,应当尽可能少占林地,确需征收、征用的,必须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同意后,再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实行办证收费,依法进行开发。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开采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并办理登记,领取许可证后方能开挖开采。开挖开采权的出让,必须严格按照颁发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由县(区)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擅自与他人或机构签订资源开挖开采合同及其他开采权出让行为。开挖开采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有偿取得,依法取得的开挖开采权经批准可以依法转让、抵押。开采资源,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开采权价款和开采权使用费、资源补偿费、资源税等各项税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实行采后复垦,维护绿色环境。资源开采必须按照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森林保护、项目用地、土地复垦等法律法规。坚持“谁开采、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开采、谁复垦”的原则,明确治理责任,保证治理资金和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新建和已建矿山企业要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开采的单位和个人有复垦的义务和责任。开采完成后,开采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复垦,开露的山体要复土种草植树、恢复绿貌。采伐的树木要复种、复栽,尽快还林。对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不缴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延续、变更手续。

㈢加大资源开发工作的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的资源保护负总责,把资源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国土和林业部门作为资源开发的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本区域内资源保护的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资源开发工作。对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属于当事人的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条例》、《*市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余府发〔*〕31号)、《*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余府发〔*〕22号)实施管理。资源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职权,对、、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㈠主要工作目标

到2010年,重点区域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各县(区)城镇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村地区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有明显好转,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9.8%和9%,总量控制目标分别为1.43万吨和4.898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仙女湖、孔目江水质稳定在Ⅲ类标准,袁河*段及袁惠渠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划要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饮水条件有所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森林和湿地的生态功能得到恢复,水土流失面积减少。基本建成机构健全、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和环境事故应急体系。

㈡主要工作措施

1、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为重点,改善水环境质量。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环境功能区,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严肃查处危害饮用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定期监测并公布水源地水质状况。加快实施农村改水工程,切实改善农村饮水质量。认真组织实施仙女湖、孔目江、袁河*城区段、袁惠渠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2、以降低二氧化硫和可吸入物排放总量为重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认真落实对新钢公司、新电公司等企业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加强烟尘、粉尘治理,加大水泥等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整治工作,限期淘汰城市中心城区4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和原煤散烧民用炉灶及其它污染严重的锅炉。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范机动车排气检测,严禁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淘汰污染严重的车辆。3、以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分宜县要新建1万吨生活污水处理厂,市区内要新上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期间,我市建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置场,各乡镇逐步实施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

4、以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乡村清洁示范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节水农业,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实现达标排放,努力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改水、改厕和沼气池建设步伐,逐步实施农村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

5、以加强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和辐射环境监管为重点,维护环境安全。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的安全集中处置工作,加快处置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和联单管理制度。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理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排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对存在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治。加快辐射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强化辐射污染源的跟踪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6、以提高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大投入,健全机构。加快我市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组建*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理中心。制定并实施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建立并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对辖区内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实施联网在线自动监控,并加强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㈢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追究

1、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研究环境保护,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宜县政府、渝水区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或通报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