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特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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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特点

合同管理特点范文1

(一)填写投保单

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或者说,保险合同的要约,就是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填写并向保险人提交投保单。很显然,保险合同的要约与其他商事合同的要约在形式上不太相同。在保险合同的实际订立中,往往是保险人把承保危险规范化,订立统一的承保条件和保险费率标准,制定包括投保单、暂保单和保险单等在内的有统一格式和内容的保险合同有关文书,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往往需要填写保险人事先印制好的投保单。

这样一来,有些人就误以为是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要约。其实,这只能视为要约邀请行为,是保险人规范自己业务,方便投保人,招揽生意的作法。投保人填写了保险单并将其送交保险人,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要约行为。

(二)承保

合同管理特点范文2

关键词: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 业务流程重组 会计信息系统

1.引言

会计信息系统(AIS,Accounting Information System)可以认为是通过IT(Information Technology)把会计数据进行科学的搜集、储存、分析和传输并且能够进行必要的管控、分析和辅助决策从而帮助人们完成会计核算工作的信息系统。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的联系愈发紧密,数据共享也更多。但是会计信息系统因为有着专业性和封闭性的特点并未完全融入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因此,在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场景下的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应该如何发展,如何更好地跟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融合,更好地实现企业资源的整合和高效利用是十分值得研究和探索的。

2.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环境对会计信息系统造成的影响

2.1 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对会计数据录入的影响

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相对会计信息系统而言对财务数据的记录更加详细,会计信息系统通常指需要记录财务数据的时间、科目、金额,而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还需要记录财务的产生地点、使用人等业务信息涵盖了企业活动的几乎全部重要数据。因此,会计信息系统要能够在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里面提取有用的财务信息,忽略非必要信息。此外,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的数据具有自然活动的连贯性和各个部门的区分性,而财务信息系统的数据则是具有自然周期的连贯性和整个单位的整体性。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的数据采集实时性更高、人为干预的可能性也越大,所以,财务信息系统通过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获取财务数据时,要对其真实性和时效性进行必要的评估和质量控制,从而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2.2 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对会计数据处理的影响

传统的企业内部财务数据和会计凭证都是通过各种纸质的票据体现的,而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环境下的财务数据和会计凭证都是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票据,而企业外部的财务数据和会计凭证则既有纸质票据又有电子票据。这样在财务数据的处理上为了保证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就要做好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的处理工作,在系统设计上和制度设计上都要充分考虑到这两种不同介质票据的处理,避免数据的遗漏和重复。

2.3 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对会计数据输出的影响

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对会计不仅仅要给会计信息系统提供财务数据,同时也要从会计信息系统获取数据来对企业的运营和决策进行支持。所以,会计信息系统的数据输出具有多个口径,而每个口径由于审计标准和实效性的不同,对财务输出数据的计算方法、时效性、准确性要求不同。这样就要求会计信息系统对数据的输出要有多样性,这种多样性并不是财务数据的捏造,而是根据不同的审计标准和不同的需求进行不同计算方法的处理。例如同时在A股和H股上市的公司,应对不同的财务法规,会计信息系统要给出不同的计算方法的财务数据。

3.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环境下会计信息系统的发展

3.1 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和会计信息系统的有效融合

现实情况下,很多公司是一个部门用一套信息系统,一个流程用一个信息系统,会计财务也是有自己独立的信息系统,这样就人为地把很多数据割裂开了,造成了需要共享的数据没有共享,需要处理的数据重复处理,而且由于对数据的统计口径和处理方法不同,造成了不同部门上报的同一个项目的最终数据值不一致,从而影响了数据的严肃性和准确性,也影响了企业的决策。因此,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和会计信息系统的融合势在必行,通过有效的融合可以简化流程提高整体的效率保证数据一致性,有效避免了数据在采集、处理和输出各个阶段的重复性工作,也保证了财务数据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3.2 使用开放结构,支持电子商务平台

比尔·盖茨曾断言:要么电子商务,要么无商可务。可见电子商务对企业的潜在发展是何等重要。电子商务对企业对信息和数搜集、加工和分析的要求更高,对信息的时效性和正确性要求也更高,对企业财务的周转、稳健也很高。而企业的众多数据信息归根结底还要反映到财务会计信息上面。

3.3 满足国际化的挑战

会计信息系统不仅要立足国内满足本国财务审计的标准,还必须具备可扩展性,可以根据企业的发展速度和国际化扩张,进行平滑升级,满足国际化会计审核标准的要求。会计信息化系统不能成为企业国际化的绊脚石,而是要成为企业走向国际化的排头兵。通过会计信息系统的国际化,使得企业的各项财务会计业务更加规范、透明和高效。

4.总结

基于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环境下的会计信息系统集先进的信息技术与管理思想于一体,反映时代对企业合理调配资源及创造社会财富最大化的要求,将是未来企业财务信息化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特点范文3

【关键词】核电;项目驱动型组织;协同

项目驱动型组织作为企业的常用组织形式之一,具有一系列的典型特点,而这些典型特点在解决了职能式组织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弊端与问题时,其自身特点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如果不在企业和项目发展过程中着力解决这些问题,则可能会导致企业管理效率的下降,甚至项目目标和企业目标无法达成。

1 项目驱动型组织概述

项目驱动型组织是指大部分工作以项目为特征,实行项目化管理,并且通过项目不断提升核心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一般情况下,工作可以分为作业与项目两大类,两者的区别在于作业是持续不断的和重复的,而项目则具有一次性的和唯一性的典型特征。一个项目的完成,对企业来说即是一种提升力,不同的项目可以提升企业不同的能力,如技术、管理或经营能力;而作业则没有这种作用,作业只能造成企业产量或产值量的增加,不会对能力产生质的提升。工业经济时代,企业的工作大部分是作业,大批量、重复性地生产某一种产品或提供某一种服务,因此可以称之为作业驱动型;而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需要根据顾客的个性化需求,针对不同需求进行产品设计、制造和营销等,是小批量甚至单件的生产,因此称作项目驱动型。

2 核电项目驱动型组织的特点

核电项目驱动型组织作为典型的项目驱动型组织,既具有项目驱动型组织共通的特点,也具有其自身的独特因素。

2.1 核电项目建设工期长、工艺复杂

核电厂造价高、系统多、设备大、工艺复杂,且建造工作持续的周期长,特定工作阶段工作面狭小,给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对于一个拥有众多复杂系统和重型设备的核电厂而言,在建造过程中,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每一次的沟通过程,便是一个不断说明、不断反馈、对方案不断调整并最终达成一致的过程,而在方案执行过程中,可能又会遇到种种问题而重新进行沟通、反馈和调整。这便对企业的协同管理能力提出了较大挑战。

2.2 资源相对稀缺,需要统筹利用

虽然核电建设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然而由于技术路线的不断革新,以及对安全和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使得当前的建造工艺要求与水平已与当年不可同日而语。这也就决定了当前资源相对稀缺的局面。

(1)设备制造资源少,需要争夺与平衡。核电项目建设企业不仅面临着与其他核电或其他大型项目建设企业之间对稀缺设备制造资源的竞争,在企业内部的众多核电项目之间,如何平衡处理好各方对资源的需求关系,也是作为一个多项目、多基地、集约化管理的大型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而这种平衡与协调即是一种协同,以优化公司的最终利益。

(2)制造精度高,偏差处理周期长。核电项目设备因其更高的安全性标准,使得对其加工工艺和加工精度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然而,众所周知,对于大型设备的加工,受制于国内加工水平的限制,以及加工周期长、加工工序复杂等特点,难免出现加工偏差。基于核电建设企业对安全和质量的严格要求,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偶尔出现的质量缺陷将可能带来长时间的处理,导致工期延长等情况发生,这就给原本紧张的制造资源带来更大压力,同时,也给设备出厂时间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这就更需要核电项目建设单位发挥集约化优势,通过协同手段实现资源在项目间的平衡,确保各项目建设的连续性。

当然,资源的稀缺并不仅仅局限于设备制造方面,对于人力资源的储备、资金的储备、施工承包商及其劳动力资源等,都面临着相似的问题。为了有效的保障各项目顺利推进,核电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利用协同管理理念,有效平衡各方资源。

2.3 不断改革的过程中,组织与任务的匹配度差

核电项目建设企业作为典型的项目驱动型组织,项目的数量、种类,以及项目技术的革新、成本的下降、质量的提升等,都将不断推动企业组织不断改革,以适应企业和项目的不断发展。而核电项目建设企业作为特殊的项目驱动型组织,其部分决策并不像一般项目驱动型组织,是由自身的企业发展情况和经济利益决定的,某种程度上会受限于国家政策和企业自身的使命。因此,当外部环境和自身要求发生变化时,企业的组织形式便可能无法与企业愿景和目标相匹配,这种不匹配的情况使得在核电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阻力。这就需要协同的力量,保障在组织机构无法满足或不适宜当前任务的完成时,能够顺利推进各项任务,保证公司和项目目标得以实现。

3 核电项目驱动型组织协同管理问题

核电项目建设单位作为项目驱动型组织,具有项目驱动型组织的一般特性,也面临着一般项目驱动型组织所共同面临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两类,即外部协同管理问题和内部协同管理问题:

3.1 外部协同管理问题

外部协同管理问题主要是指组织或项目组与利益相关者(投资方、承包商、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供应商等)之间的协同。主要包括:

(1)环境变化带来的调整问题:企业是一个开放系统,在不断的接受外部刺激并做出必要的反应。对于项目驱动型组织而言,对外部刺激的反应更为敏感,其组织架构、资源调度、工作方法甚至最终产品都可能由于外部环境变化带来一定的影响。

(2)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协调问题: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与协调是每个企业都会面临的问题,但对于项目驱动型组织而言则更为重要。项目驱动型组织不仅要关注股东的利益,同时还要关注客户的需求。对于大型工程项目而言,还包括了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居民、上/下游单位等,使得组织与外部单位间形成了一张庞大而复杂的关系网络,这张网络对企业或项目不断施加影响,对企业的运作效率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2 内部协同管理问题

内部协同管理问题主要是指组织内部的协同,包括各部门之间、部门与项目之间、项目与项目之间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协同。主要包括:

(1)矩阵式组织双重领导的协调问题:受制于资源约束的项目驱动型组织通常会采用矩阵式搭建基本组织框架,而矩阵式组织最大的问题就是存在“双重领导”,即既受项目线上项目总经理对其的领导,同时也要接受派出部门对其领导,既要满足项目领导对项目推进的要求,又要满足职能部门领导在统筹管理和资源集约化使用方面的要求,这就直接导致项目组织内的绝大多数成员都接受着双重领导,需要在“项目线”和“职能线”的指令间做出选择和权衡,当二者指令发生冲突时,将直接影响企业和项目的管理效率。

(2)项目内不同职能部门间人员的沟通问题:同样由于矩阵式管理的组织架构,并不完全能使所有的项目组成员融入项目团队,项目组成员仍然可能代表本职能部门的利益,这给组织的协调效率带来了一定的影响,甚至可能较为严重的阻碍项目推进。

(3)多项目间的资源协调问题:项目驱动型组织通常会面临资源在不同项目间的分配问题,这里所说的资源不仅包括人员、机器设备、资金等,还包括承包商资源、技术授权、企业战略资源等等。一旦处理不好,资源在项目间的分配出现问题,很可能导致项目群都无法达到既定目标,造成“全盘皆输”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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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项目 合同管理 管理周期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加入WTO之后,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也逐渐与国际接轨。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在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对进度、质量、投资起着总控制与总协调的作用,是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在工程建设前,双方需要签订建筑合同,建筑合同的特点主要有:合同主体的严格性;合同标的特殊性;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合同形式的特殊要求。考虑到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在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纠纷,因此《合同法》里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合同管理周期长;合同管理效益显著;合同管理变更频繁;合同管理系统性强;合同管理法律要求高;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高。

二、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企业合同签订不规范,法律意识淡薄。许多建筑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一般的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合同履约时间长且内容庞杂,所以需要在合同中完善这些细节,做到权责分明,但是实际上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经验,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自身法律保护的认识,在订立的合同时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2011年,某地级市建委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100个,发现有72%的合同不规范。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未用正规文本进行,有些合同甚至采用口头约定,这样就产生了引起法律纠纷的导火索,影响建筑工程建设的进程和企业发展。

2.合同管理体系结构不健全。早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内容逐渐落后,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而且在很多的重要问题在基本约定中并没有体现,文本存在较大的漏洞。而且当下的合同管理体系也存在问题,分级管理权责不清,授权管理混乱不健全。管理程序存在错误,很多规定的制度不能有效的被执行,缺少监督和控制。

3.合同双方行为不规范。合同当事人应该自觉遵守合同条款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从法律上来看合同双发是平等的,没有主从之分。但是实际当中建筑工程的承包人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例如,有些承包商为了获得承包权,通过非正当手段或虚假投标获得建筑工程项目。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随意扩大自己的权利,逃避责任约束。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账务结算,拒付工程款等。

4.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缺失。建设合同内容复杂,涉及知识面广,需要相关人员既要懂得建筑专业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也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不断的经验的积累。而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这样各方面素质较全面的专业人员确实很少见的,另外缺乏专门的培训,这也是造成合同管理人才缺失的主要原因。

三、完善建筑合同管理的措施

1.强化法律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对方在违约情况下,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签订工程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2.规范招投标工作,严把合同签订关。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和竞标,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严谨。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合同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利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生歧义及时沟通等。

3.做好合同实施过程的监督及索赔管理。任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都要加强合同管理,分析不可避免的风险,工程合同签订后就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合同管理人员要理解合同条款,加强日常管理,要做好应对各种纠纷的准备。在建筑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路议论9960812维护各自权益的必要手段。

4.切实提高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各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我国建筑企业项目合同管理已经有一些改善,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这中间存在的差距还是不能小觑。动力源自压力。虽然,道路艰辛,但是前途是光明的。

参考文献:

[1]叶丹峰,郜诗戎.建设工程“阴阳合同”成因分析与应对措施[J].建筑经济,2004年第6期

[2]王福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沈阳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3]王凤芝,孙晓勇.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方的合同管理.经营管理,2009年第27期

合同管理特点范文5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的建筑业也迎来了它的繁荣期。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在数量和规模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其技术手段和管理水平都有了质的飞跃,建筑工程建设越来越规范化、标准化。合同管理已成为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手段,这是由工程建设的特点所决定。建筑工程具有工期长、涉及范围广等特点,这也决定了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发包方与承建方之间很容易出现纠纷,而合同管理是解决工程纠纷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的本质就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对工程建设当事人就工程建设中的义务、成本、工期等一系列问题的协议。由于建设工程周期长、施工种类多、施工技术复杂、涉及面广等特点,这也决定了建设工程的合同与其他行业的合同大不相同,建设工程的合同内容条款更为繁杂、涉及面更为广泛。如果签订的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全面、合理,这将是保护企业双方利益的重要举措,既保障了建设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保障了工程质量,维护了发包方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建设合同的内容无法涉及建设过程的方方面面,这不仅会给合同双方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会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对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都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在法律的约束下,有效规范了工程建设行为,在保障双方权益的前提下,保证工程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顺利竣工。

2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

2.1合同签订内容容易存在歧义

建设工程的合同必须保持一定的严密性,因为涉及法律效应,应用严肃的态度看待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的合同对发包方与承建方的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并对双方的违约赔偿问题进行明文标示,但建设工程是一个动态的实行过程,其中涉及很多变量,建设合同是在工程建设前签订的,所以在遇到突况时,责任归属问题上很容易出现歧义。

2.2合同管理涉及面广

工程项目合同涉及单位部门较多,包含业主、承包商、施工单位、监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运输单位等,相互关系较为复杂,只有在确保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并相互协调配合的情况下,才能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2.3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期长

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期长是由建筑工程的建筑特点所决定的。建筑工程由于建设过程比较烦琐、复杂,其内容包含招标、签订合同、制定方案、工程施工、竣工等,通常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全部完工。这也就决定了合同管理时间较长,与工程建设保持同步,并且合同管理的内容也要涉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方面,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建设过程,发挥合同管理应有的效能。

2.4合同易变更

建筑工程由于施工周期长、施工环境复杂等因素的影响,建筑工程比较容易发生突况,建筑施工的预想可能与实际存在较大的偏差,因此合同的内容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对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必须采取动态的管理理念,依据实际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协商,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3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真正的合同是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法律效应为保障的协议。但是,一些建筑企业违背国家要求,合同内容缺乏公正性、合理性,并且“阴阳合同”签订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都不具备法律效应,严重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同时,还有一些企业,对建筑合同的认知不充分,没有正视法律的严肃性、强制性,无视合同的管理内容,严重损害发包方的利益,法律意识淡薄。

3.2合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高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要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在具备合同管理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还要具有一定的建筑知识,这样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性、科学性。但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现有的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技能水平低,且管理人员不足,无法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性。而且建筑企业对合同管理人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合同管理的有效性无法实现。

3.3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实际实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究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理论依据。在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过程中,没有科学、合理的管理程序,使合同管理工作缺乏规范,而且在合同管理实行过程中缺少必要的监督、考核体系,合同管理的执行力也大打折扣。

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有效措施

4.1加强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

建设工程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受法律保护,也受法律约束。建筑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审查其中的条款,对工期的成本、时间以及赔偿问题要进行充分的考虑,在公平公正的原则指导下,签订双方对其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承包商和发包方都要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学习,对合同的内容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审查,并养成靠法律解决纠纷的行为意识,切身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提高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关键在于建立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合同管理制度为依据,规范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首先,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流程,并完善合同管理监督体系、考核体系,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其次,完善合同管理执行机构,对合同管理各项流程中都设置专门的人才,保证合同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最后,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要做好合同管理的监管工作,要保证合同管理符合实际情况,并且对合同变更做到及时的应对。

4.3加强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

专业合同管理人员在建设合同管理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合同管理科学性、合理性的根本保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建立专门的培训体系,利用先进的管理水平保证工作质量。还要注重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使其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同时还要保证管理人员对工程造价有基本的认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合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5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建筑项目管理的内容也逐渐增多,而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其主要目的是规范建筑市场的管理,使建筑管理更加的有序化、法律化、制度化。但是在建设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其作用的发挥。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力度,必须加强建筑企业的法律意识,增加专业人员的培训,保证合同管理的法制性、科学性以及完整性。现代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制定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和教训,规避各种风险,确保建设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作者:朱善琳 单位:安徽博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杨聪敏,朱丽娟,张译尹,等.浅谈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J].消费导刊,2015(4):132.

[2]杨运林.浅谈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J].大科技,2015(23):21.

[3]王娟.浅谈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几点认识[J].价值工程,2014,33(33):97-99.

[4]马抒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研究[J].工程建设标准化,2014(10):162-162.

合同管理特点范文6

关键词: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风险防控举措

本文所指的铁路建设单位主要是合资铁路公司和铁路局,其通常以下派分支机构或委托代建形式实施对建设项目的直接管理。

1.铁路建设合同管理现状

投资控制要求高。铁路工程建设的突出特点是生产周期长、环节多,生产要素变量多、变化大,发生资金风险的概率大,特别是铁路建设多使用国有资金,国家定期进行追踪审计,因而对建设单位提出了更高的投资控制要求,作为重要投资控制手段的合同管理成为关键。

利益主体多,防控难度大。铁路建设活动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错综复杂,随着各种利益主体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建设单位在与这些利益主体打交道的过程中,特别是随着铁路建设的逐步市场化和规范化,铁路建设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难度越来越大。

自身管理能力不适应建设管理需要。目前,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整体上仍沿用传统的合同管理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合同风险意识差;缺乏对合同履约过程的全程监控,过分依赖合同管理专业部门管理合同,缺乏全员参与,欠缺合同风险防控能力,不适应履约期长、主体众多、目标多元、着重履行过程监控的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要求。

2.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概况

2.1铁路建设合同工作的特点

铁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是由几十份甚至几百份合同实施过程形成,合同之间存在着极为复杂的关系,不仅表现在合同条款多,专业性强,附属文件多,而且还表现在与主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多,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定义异常复杂、合同文件出错和矛盾的可能性极大。结合建设工程实施的诸多特点,使铁路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呈现价值大、种类多、内容繁杂、专业性强、变更频繁、不可控因素、多牵涉面广、法律风险高、管理难度大,需要进行专业化管理。

2.2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铁路建设单位既是建设项目的合同主体,又是实施内外部合同管理的主体,其对外要签订合同、推动合同履行,实现合同目标,对内要强化合同管理控制,实现规范管理。其具体工作是:制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形成规范、有序的合同签订、审查和监管体系;科学、规范选择合同对象,并签订相关合同,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跟踪合同实施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和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做好、应诉或索赔工作。

3.铁路建设单位合同风险分析

铁路建设单位的合同风险贯穿建设项目全过程,产生原因在于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变化因素、不可控因素及相对方欺诈、各方违法、违约、己方管理行为不当及不可抗力等主要表现形式有:签约阶段的违规签订合同和签订瑕疵合同;履行阶段的承包商“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违约行为、频繁变更签证和技术签证不规范问题;其他因合同而起的争议或纠纷。发生相关合同风险的后果不可避免的要影响建设目标的实现,有的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面临刑事、行政处罚。

4、铁路建设单位强化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的主要举措

铁路建设单位强化合同管理,既要加强内部管理能力提升,还要注意把握合同履行中的关键环节实施有效监控。要在坚持内外并举、统筹兼顾的前提下,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4.1转变建设管理理念,严守公平合理的合同准则。

铁路建设单位虽然是处于强势地位的发包方,但要充分认识到这种强势只是相对的,并充满着巨大的风险。在合同权利义务设置中,如果建设单位过于推卸风险,压低价格,用不平等的单方面约束性条款苛求相对方,对方在无法获得合理的利润的情况下,就会想办法弥补损失或减少开支。偷工减料、减少工作量、降低材料设备和施工的质量标准等现象就会发生,最终将影响建设项目的整体利益。因而,在签订和实施合同时必须转变传统建设管理观念,尽量确保双方的利益均衡,公平、合理地分配合同风险,促进相对方积极履约。

4.2 建立全过程性、系统性、动态化合同管理体系。铁路建设单位要强化全员合同风险意识,严格细分建设单位各部门合同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实施全过程、系统性、动态化管理。要强化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工作,要在指挥部设置专门合同管理部门,合资公司或路局法律部门要固定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明确相关部门的合同管理职责,使合同管理覆盖到建设项目管理的各个层次,各个角落,形成从投标预审、合同谈判、审核、履行到监督检查全程性保证合同有效实施的组织保证体系,使合同的签订、履行等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要根据项目实际建立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管理规范化操作。从而实现建设单位合同工作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使建设单位整个合同管理体现全程性、系统性和动态性。

4.3以价款管理为中心做好合同实施控制。价款是合同的核心内容和双方的利益所在,控制价款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目标。建设单位要做好合同交底,特别是对影响价款内容的交底,同步制定合同履约实施计划、风险控制计划等。要严格执行铁道部颁发的标准合同范本,完善、硬化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专用条款或价款调整条款一定要突出特点、明确价款是否调整、调整依据、调整方式、结算方式以及有关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验工计价,杜绝超估冒验或虚假验工等现象。对变更设计、价差调整、概算清理等问题,必须根据合同约定来处理。对合同外内容,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才能签订补充合同。

4.4切实发挥监理及咨询单位的作用。要切实发挥监理公司在合同履行监控、控制工程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此外,由于我国监理公司的法律责任是有限赔偿责任,一不排除部分监理在施工方的不正当行为影响下侵害建设单位利益,因此要按合同约定严格管理监理公司,督促监理公司履行其应尽的职责,要求施工月报须经批复及说明原因,对监理的不尽职行为要严格依约追究,对不合格的监理公司要坚决更换。

4.5对承包单位的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行为实施有效监控。承包单位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不但对铁路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投资、工期带来极大的风险,而且往往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不稳定事件的重要原因。在当前建筑市场状况下,铁路建设单位要要完善合同约定,加强日常检查和监控,做好分包资格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发现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坚决予以清理。

4.6加强索赔管理,合理利用反索赔武器。随着铁路建设市场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会逐步致力于索赔,但铁路建设单位的反索赔意识普遍不高,应对能力欠缺,必然会造成重大的损失。对此,铁路建设单位首先要切实履行与相关单位的合同,其次要将索赔管理贯穿于工程管理全过程,合同谈判中要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反索赔情况,拟订科学合理的合同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审查施工文件,注意现场控制和进度管理,把握关键环节,规范出具相关文件,注意收集证据。同时,要合理利用反索赔武器,控制工程造价,推动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7重视合同资料归档管理工作。工程纠纷、争议的解决以来大量详实的资料,铁路建设单位要增强证据意识,系统、规范的做好合同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指定专业部门,专人管理,做到片纸不遗失,建立合同文档系统,科学、系统地整理和保存工程实施中涉及合同的各类资料,同时要保证相关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重点收集施工日志、来往信函、气象资料、会议纪要、工程照片和工程声像资料、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合算资料、工程图纸及招投标阶段有关现场考察和评标资料。

5.结语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是依法合规、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的重要保证,铁路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合同风险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制,切实履行建设合同义务,实施全程性、系统性、动态化合同管理体制,把握关键环节, 切实做好铁路建设合同管理工作,推进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成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南京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8.

[2]吴江水.完美的合同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

[3]卢春房. 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理念和方法创新 《管理世界》2009年第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