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年度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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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年度计划

法治建设年度计划范文1

加强领导,严密部署,不断夯实普法工作基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实践,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安全监管工作涉及面广,热点、难点问题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搞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局把“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认真抓好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按照全市“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长XX担任组长、副局长XX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2名工作人员为普法工作人员和联络员,具体负责“六五”普法的具体工作。我局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通过建立健全领导、目标、监督和奖惩四个机制,夯实普法工作基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工作会议,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意见、研究部署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从组织上强化了对普法工作的领导,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2、制定规划安排。根据全市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及年度安排的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全市安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五年总体规划,并且连续5年来都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计划》,安排落实各年度的普法任务,做到了普法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使全局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3、培训普法骨干。每年6-7月份,我局都会举行普法座谈会,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法治建设年度计划范文2

 

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法律进企业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以深化“法律进企业,推进依法治企”为主题,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与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队伍、职工队伍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加强企业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相结合,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法治化,在企业内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依法治企,为全市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法治企业示范创建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企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化企业法治示范创建,提高企业法治化水平,争创国有企业示范点。

(二)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

根据企业自身条件,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建立企业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有培训教案、学习记录和信息照片等相关资料。方式上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交流研讨会等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班前(后)会,开展每周法律一题,每月一次讲你身边或你知道的法律故事进行交流,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提供广泛的学习途径。培训学习内容:主要开展对《合同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商标法》、《专利法》等与企业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担保贷款、侵权责任、环境保护、商标权和专利保护等法律制度;开展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职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劳动报酬、劳动者休息休假等法律制度和职工依法参加工会、行使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等内容。达到的效果:真正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把法律进企业工作目标落实到员工。

(三)开展企业法律顾问

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经常对企业职工开展法律培训学习,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在作出决定前,认真咨询法律顾问,并征求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取法律顾的问意见建议,优化决策。

(四)开展法律宣讲

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企业员工开展法律宣讲活动或法律服务巡讲活动,全年不少于1次,集中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五)开展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结合企业实际条件,开展法治橱窗、法治专栏、法治挂牌、法治标语、法治走廊、法治漫画、法治文娱节目、法治文化活动等宣传,丰富企业法制宣传的内容和载体,充分营造企业的法治文化氛围。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对法律进企业和法治企业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营造浓厚氛围。按照市普法办安排部署和本计划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责,认真梳理工作任务,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制定年度计划,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1日至11月30日)

全面深入落实本计划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相关资料:成立领导机构,制定2018年度企业学法培训计划、列出时间安排表。开展企业法治宣传:完善专业法制宣传工作机制,创新专业法律宣传形式和载体,突出专业法律宣传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利用有关法制宣传日、周、月活动抓好宣传,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营造学习和普及法律知识的良好氛围。开展企业法制阵地和园地建设,努力拓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充分利用网站、手机短信平台,通过设置法制宣传栏(橱窗)、标语,印制法制宣传手册、挂图、法律知识汇编等法律宣传资料,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聘请企业法律顾问,签定相关合同,并正常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不断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法律进企业,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巩固法治企业建设成果,形成法治建设长效机制,法治企业目标基本实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法律进企业,推进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对于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分工负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考核机制

将法律进企业实施情况纳入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评,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法治建设年度计划范文3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政者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勤奋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勇于实践,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坚持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密切干群关系,加强与群众联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积极为公民普及法律知识,讲解、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四、做好法律咨询服务,为当事人耐心解答法律法规中的相关知识,恪守职业道德,对当事人热情接待、竭诚服务。

五、忠于职守,扎实工作,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认真负责,遵守机关一切工作制度。

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讲求质量与效率,特别注重社会效益。

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严格执行《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依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培训工作坚持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分别实施、分类指导,讲求实效的原则,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讲究方法,注重效果,准备工作充分,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四、培训应建立规范的培训档案。

五、培训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开展各类培训活动。

六、坚持培训必考的办法,考试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七、对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任务和职责,保障和监督。考核与奖惩等工作按照《条例》规定执行。

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一、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阅、借阅。

二、档案管理要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侵蚀。

三、档案必须按规定排列,做到规范、整齐、有序,并定期清理核对工作,使档案目录与实际档案相符合。

四、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严格履行移交、接交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不得擅自销毁档案,如需销毁档案,应先编制销毁注册,由鉴定小组批准后在鉴定小组监督下销毁。

六、如档案保管不妥,造成毁坏和丢失,应按《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人关人员的责任。

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指导标准(试行)

一、县委、人大、政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党委有决定,人大常委会有决议,政府有规划。

二、领导机构建全,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配专人负责,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国家机关各部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五、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行有效监督。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依法办案。

六、领导干部学法形成制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公民法制观念不断增强。

七、各单位各部门依法治理面达到80%以上,各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有典型、有较系统的工作网络。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强。

九、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十、各级干部参学率达到95%以上。职工要达到90%,居民和农民要达到80%,考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县工作委员会的法宝意见和指示精神。

二、负责起草普法依法治县规划、年度计划,对实施规划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三、负责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工作。

四、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进行监督。

五、组织、筹办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有关的会议和重大活动。

六、研究制订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规章制度、目标管理和考核、验收办法。

七、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总结推广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提供建议,当好参谋。

八、组织、协调各地、各行业、各单位开展不同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并具体指导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

九、组织开展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年度考核、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有关工作。

十、参与县人大、政府、政协组织的执行检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十一、定期向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委员会报告工作或受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向县委、人大、政府报告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展情况。

十二、完成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教股工作职责

一、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研究编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检查、督办和指导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各类教材征订、发放及普法辅导材料的编印工作。

四、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总结等各类文函材料的草拟、统计呈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类表彰的呈报经验,总结推广及调查研究工作。

六、负责法律培训中心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轮训工作。

七、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一、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阅、借阅。

二、档案管理要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侵蚀。

三、档案必须按规定排列,做到规范、整齐、有序,并定期清理核对工作,使档案目录与实际档案相符合。

四、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严格履行移交、接交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不得擅自销毁档案,如需销毁档案,应先编制销毁注册,由鉴定小组批准后在鉴定小组监督下销毁。

六、如档案保管不妥,造成毁坏和丢失,应按《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人关人员的责任。

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理,召开会议应报领导小组负责人决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二、领导小组会议实行议事制度。通报与普法依法治县有关的重大事项、重要讲话、重要工作情况,需作出的有关决定,必须报请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三、每次会议确定一至二个主题,力争解决一至二个问题。

四、每次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员未达到50%以上不得召开会议。

五、会议重大事项实行举手表决制度,表决事宜必须达到应到会议人数半数(不包括本数)以上,否则无效。

法治建设年度计划范文4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各类组织机构。

1、调整了“五五”普法领导组。为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指导,我局对“五五”普法教育领导组进行了调整,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的经费和必要的设备等全部予以解决。

2、根据普法规划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按照制定的全区计生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的具体规划(计划),确定普法内容。

3、根据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制定出普法宣传教育的具体计划,确定普法内容。进行思想发动,动员我局全体职工和全区计生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普法学习活动,发动职工家属、租赁房屋人员和附近居民自觉地加入普法学法队伍中。

二、宣传到位,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生育秩序专项治理期间,我局还在全区计生系统内开展了对《决定》精神、《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的学习活动和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服务等进行了培训。充分利用会议、街道宣传、广播、电视、报刊、散发宣传资料、文艺小分队演出等多种形式,进行这些活动的学习、宣传、贯彻,对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贯彻落实《决定》精神、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普治结合,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我们在抓好“五五”普法工作的同时,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加强计生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全区系统的依法治理工作。我局建立健全各类组织机构,全面开展工作,在局机关内推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机制,做好综合治理及人民调解,在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办理本系统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全面推动文明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切入点,积极推动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促进单位的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单位的法制化管理水平,推进平安和谐单位建设。以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进一步做好“计生法治”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全面推进“计生法治”建设,促进我局乃至全区各项计生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四、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在进一步落实我局领导干部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学法用法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围绕建设法治单位,结合反腐倡廉工作,积极协调和配合组织、人事、司法部门在领导干部队伍中开展以《公务员法》、《条例》、《行政许可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预防职务犯罪、反商业贿赂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特点,继续推进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起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不断加强我局领导干部普法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

五、落实惠民政策。

(一)奖励扶助政策

年初以来,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员按照上级指示,对2009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复查、核实,并对2012年奖励扶助对象进行了预测。此项工作从始至终都切实做到严格把关、不错不漏,确保万无一失。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为民办事。

(二)特别扶助政策

我区人口和计生局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实施计划生育惠民行动计划总体部署,开展了对全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补助、扶助政策实施活动。并按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和实施方案,明确扶助政策的实施范围、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确认程序、扶助办法、资金来源等,确保扶助措施落到实处,取信于民。

(三)计生“三结合”工作

法治建设年度计划范文5

根据《关于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通知》(绥普治办[2013]7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绥江县“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指导标准),结合统计部门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总体而言,工作是扎实的,成效是明显的。现分为五个方面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意见报告如下。

一、加强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六五”普法伊始,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重新组建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如何进一步开展好统计部门“六五”普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统。以绥统字[2011]5号文件印发了《绥江县统计局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在《规划》的指引下,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统工作纳入每年度计划并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工作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兼职普法工作人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做到“四有四落实”,即工作开展“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扎实推进板块式大普法格局

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普法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五年普法计划表,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好公共法《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侵权责任法》、《公务员法》和专业法《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以及其它法《禁毒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物权法》、《旅游法》等。认真开展好“法治机关”、“法律进机关”创建活动,促进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利用各类大型普查和抽样调查以及“6.26”“12.4”法制宣传日的极好时机,以文艺演出、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和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

我局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党组)和党支部集体学法、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等制度。每年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考纪严肃,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晋升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努力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我局积极探索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实践形式,总结和推广依法治统工作经验,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咨询制度,聘请专家参与统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定工作,并及时答复社会公众对统计法规的咨询。在每次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中,邀请专家全过程参与,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力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四、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形式创新

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查条例,实现统计门户公开网站有普法栏目和内容。我局狠抓普法教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普法骨干和法制宣传员培训,让他们更熟练知晓统计法规,更好地宣传好统计法规。同时,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向挂钩移民宣传好移民相关政策法规,向移民群众细致入微地解读移民政策,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时间进度,做到了让移民搬得出,稳得住,安居乐业。

五、强化普法教育工作保障

我局将普法依法治统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与创先争优和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做到工作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为保证工作需要,每年都预算一定的工作经费,按实际支出情况报销并建帐。

我局非常重视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反馈信息,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等。

存在的问题

“六五”普法以来,我局在普法依法治统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也能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得还不够好,主要表现在学习时间不够,学习内容不精,学习领悟不深,读书笔记记录不详细。二是宣传专栏办得不够好,自从搬迁到林业局办公后,没有继续办好法制宣传专栏。三是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不够,统计违法行为查处还停留在通报上,还没有取得“零突破”。

下步工作意见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严格按照五年规划以及中期检查指导标准,继续做好“六五”普法工作,首先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特别是对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制意识,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其次是办好法制宣传专栏,围绕工作重点有目的地宣传好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再次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取得统计违法案件查处“零突破”,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法治建设年度计划范文6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模糊,制度执行不严。相关政府投资项目业主依法建设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因而不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规范运作,很多规章制度得不到认真执行。

(二)专业水平欠缺,管理模式滞后。有的单位由于没有专业管理人才,又没有对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而是由本单位抽调的行政人员进行管理,造成“外行管内行”,出现一些低级失误,甚至让施工单位“牵着鼻子走”。

(三)体制存在弊端,工作不够协调。在招投标管理体制上,有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之嫌;在招投标服务体制上,存在监管和服务不相协调的问题;在政府投资工程监管体制上,受职能限制,监督的作用不能有效发挥。

(四)监管力量薄弱,惩戒力度不大。目前,招标办尚无足够的精力履行事后监督检查的行政职能,对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不够,缺少震慑力。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必须从源头抓起,强制度、建机制,既治标、又治本,高悬法治“利剑”,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完善相关制度。政府应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管理、计划管理、建设管理、法律责任等规定。还应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决策主体、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项目年度计划管理、对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和投资项目变更超估算、概算、预算、中标价一定金额或比例的决策审批程序等。同时,将制度建设与问责紧密挂钩,对违反制度和不执行制度的行为建立刚性问责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做到“有过必究”,真正起到关口前移的作用。

(二)加强项目管理。要在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到资产移交的全过程管理中,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两个原则,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合同方面,要依法依规签订、履行;现场签证方面,要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采取建设业主、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和其他监督部门联合会签的形式,及时签证,保证签证真实、准确、合理、经济;项目变更方面,对确需变更的,应与设计等相关单位联系,取得变更依据,出具变更理由,估算变更金额等,严格履行工程变更相关审批程序;竣工结算方面,首先要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按时编制好工程结算,建设单位初审后,由建设单位送政府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经审计后方可转固定资产;此外,建设单位财务人员要根据审计决算报告结清工程款,及时清理基建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