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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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范文1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一一、什么是财政票据?

答:《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财政票据作了明确定义: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同时规定,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二、财政票据有哪些类型?

答:根据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和单位财务管理需要,《办法》将财政票据分为非税收入类票据、结算类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三类。其中,非税收入类票据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结算类票据主要是指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其他财政票据包括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医疗收费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和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

三、我省现有财政票据有哪些种类?

答:我省现有财政票据14种,其中:非税收入类票据8种,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1种,即非税收入统一收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6种,即罚没收据、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收据、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收据、高速公路通行费收据、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收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种,即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结算类票据1种,即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其他财政票据5种,即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医疗收费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和社会保险费收据。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二四、《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法》共7章45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财政票据的定义和种类。《办法》明确了财政票据的定义、种类及其使用范围、票据的票面基本内容和基本联次等内容。二是财政票据主管部门及职责。《办法》规定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主管部门,同时明确了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省以下财政部门管理职责和权限。三是财政票据管理要求。《办法》对财政票据印制、领购、使用等内容进行了规范,详细规定了财政票据印制权限、领购和发放程序及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具体要求。四是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要求。《办法》明确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五是监督检查及罚则。《办法》明确了财政部门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检查工作人员和被查单位的责任,以及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办法》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比较内容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办法》是总结近年来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实践,本着立足实际、兼顾改革、理顺体制、规范管理、全面规范、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的,与财政部此前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是在法律层面确定财政票据的名称并做出明确定义;二是对财政票据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并明确其适用范围;三是明确了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要求;四是明确财政票据承印企业确定方式、监制章样式、防伪用品及使用文字等印制要求;五是细化财政票据领购程序和要求;六是明确监督检查要求和对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办法》行为处罚处分规定。

六、《办法》颁布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办法》是一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法律层次较高、综合性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财政票据的种类以及印制、领购、使用要求,充分反映财政改革和财政票据发展的新要求,为加强财政票据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办法》的颁布,是财政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经济社会发展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七、按照《办法》规定怎样领购财政票据?

答:财政票据一般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财政票据应按计划领购,实行凭证领购、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首次领购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应提交申请函、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财政票据领购证申请表》,并按照领购财政票据的类别提交相关依据。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核发《财政票据领购证》并发放财政票据。再次领购财政票据,应当出示《财政票据领购证》,提供前次票据使用情况。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三八、《办法》对财政票据使用主要有哪些规定的?

答:《办法》规定,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财政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财政票据,不得串用财政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按规定使用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九、《办法》对财政票据核销有哪些规定?

答:财政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保存期未满、但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销毁的,应当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批准。尚未使用但应予作废销毁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登记造册,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核准、销毁。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职权变更,或者收费项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名称变更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15日内,向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的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对已使用财政票据的存根和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应当分别登记造册,报财政部门核准、销毁。

十、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怎么办?

答: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查明原因,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并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登报声明作废。

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范文2

第二条统筹管理的原则。无偿性,即非税收入资金属于政府性资金,政府从委托各单位代征的非税收入资金中统筹调剂部分资金,具有无偿性;公平性,即政府对纳入统筹范围内的单位或项目,按照同一比例征收统筹资金;合理性,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在剔除上缴上级、返还下级、征收成本费用等因素后再进行统筹。

第三条统筹管理的范围。本区行政区划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所收取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都要按率征收政府调剂统筹款。统筹资金具体包括下列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照章纳税后的其他收入等。

对各单位收取的有法定专门用途的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往来性资金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收取的各类款项暂不统筹,具体项目由区财政局按规定予以界定,但须按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四条统筹管理的方法。非税收入调剂统筹实行“核定收入基数、固定调剂比例、超收比例返还、短收调剂不变”的管理办法。每年初,区财政局根据各单位前三年的实际收入平均数核定收入基数,基数内的非税收入在扣除上缴、分成和成本性支出后,按20%的比例统筹,超基数的按50%统筹;对未核定收入基数的单位,原则上按实际收入的30%统筹。各执收单位如果完不成收入任务,调剂统筹部分仍按收入基数计算,短收部分相应核减该单位综合支出预算。

第五条统筹资金的用途。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资金,由财政结合预算内资金,纳入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主要用于解决社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公益事业等补转移支出。

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范文3

2013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厅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县财政地税国资部门紧紧围绕____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目标,坚持“稳增长”和“紧支出”两手统筹,深化“数字财政”建设,探索构建转型升级税收保障机制。1~10月,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48.41亿元,同比增长4.61%,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22亿元,同比增长5.68%,完成年度预算的87.7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3.24亿元,同比增长13.60%。地税组织各项收入32.1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8.67亿元,同比增长0.91%,同口径增长2.64%,其他收入13.44亿元,同比增长13.29%。

(一)保持组织收入稳定增长,注重优质税源培育

一是确保收入增量。夯实分税种税源和营业税支柱税源管理基础,加强房地产、建筑业、金融保险业三大营业/,!/税支柱税源征管和挖潜。开展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广播影视服务“营改增”试点工作。完善每月税收预测机制,制定试行税务稽查数据分析管理办法。1~10月,全县非税收入累计完成13.57亿元,同比增加6.5%,清欠历年欠缴资金2.2亿元。二是加强节流控支。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起草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实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季度“一对一”函告和预警机制,明确全县“三公”经费在20__年决算基础上统一压缩10%,规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三项综合性开支标准。巩固“阳光采购”实效,节约资金达1584万元。三是培育优质税源。探索建立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的税收保障机制,构建以“双均”税收为核心的企业评价和分类管理模式,自行开发数据交换分析软件,细化量化新增用地亩均销售、亩均税收、亩均地方贡献度及可税GDP等项目准入标准31项,将对招商选资提供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已补缴2013年度之前土地使用税款527万元,通过清理相应增加土地计税面积106万平方米。

(二)力促企业持续长远发展,推进县域经济升级

一是引导企业良性发展。制定全县“营改增”试点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完善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个转企、小升规”、“机器换人”和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等扶持政策。创新财政资金部门联审会审机制,完成493户企业1.08亿元补助。持续激发中小企业转贷基金和专项信用贷款机制功效,累计办理贷款、转贷27.59亿元,受惠企业452家。二是提升县域经济品质。探索研究支持推进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等金融创新业务,落实新的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发展财税扶持政策。助推创新驱动发展和“融入上海、对接服务”等战略实施,完善财政对科技创新和人才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省级创新型县、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等创建。三是服务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制订2013年落实示范点建设牵头任务配套计划,向上争取2013年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规模20__0万元,比上年增加14000万元,向上争取专项资金5000万元。

(三)保障民生事业有序发展,增强城乡统筹水平

今年1~10月,全县民生支出17.71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6.18%,同比增长26.35%,高于公共财政支出增幅近13个百分点。一是城乡统筹水平继续提升。支持姚庄镇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和西塘、天凝中心镇建设,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美丽乡村”、“三改一拆”、交通拥堵整治等。推进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探索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示范项目试点建设,制定配套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县财政筹措专项资金800万元,示范试点项目稳妥推进。完成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个(20__年丁联和凤桐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总投资3744万元、涉及面积2.2万亩),新建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个(____县2013年大通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 建设面积达1.8万亩、总投资2556万元),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极大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二是社会保障能力持续提高。拨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5.73亿元,重点支持保障性住房、交通基础设施和新城区建设等。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健全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保障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进度,鼓励民办非营利性医院发展。三是民生事业发展稳固推进。支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流动国家级改革试点,加大学前教育发展和高中段各项教育事业改革财政支持。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推进公共文化设施、重点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全年安排政法经费2.45亿元。

(四)围绕数字财政建设中心,夯实财税管理基础

一是健全财政监管体系。开展全省市县财政服务示范应用试点工作。深化财政“三位一体”组织机构建设,健全财政监督长效管理和预算绩效监督机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对全县158个项目绩效检查,涉及财政资金4.84亿元。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地方财政对外借款清理和财政存量资金摸底。加强全县政府性债务统计分析,实行全口径债务月报。二是规范乡镇财政管理。扎实推进全省加强乡镇财政管理与促进乡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所有镇(街道)均已建立公共财政服务中心,“一个门进、一站式办理、一个平台操作”的模式初步建立,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以及乡镇财政监管效能有效提升。在全省率先开展乡镇财政所(局)规范化建设全覆盖,4个镇(街道)财政所(局)被评为嘉兴市规范化财政所(局),乡镇财政管理基础不断夯实。全省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成功实施,乡镇财政管理、预算指标管理和财政支付程序更加规范,获全省推广应用。三是夯实国资管理基础。核定四大集团公司业务招待费及工资总额,实施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新增7户县级国有企业资产统计。加强县级国有企业债务状况和融资能力监管。收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和经营性收入5520万元。

(五)巩固财税文化品牌创建,强化优质队伍建设

一是建设品牌型财税文化。坚持“以文养人”,深化财税文化品牌建设。扎实推进文明单位规范化建设,创新与村、企业“三方红色联盟”结对共建模式。二是扎实廉洁型队伍管理。制定基层满意站所(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规范,推进“阳光工程”和提速增效。编制《税友龙版》标准化质量管理作业指导书。加强正风肃纪工作,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先学、先走、先查、先改”活动。今年,被授予“浙江省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称号。三是加强知识型干部培养。制定公务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创新培训模式,丰富教育内容,并在全市《小企业会计准则》抽考和财税青年岗位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执业资格和专业职称考试,优化队伍知识结构。

二、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县局将紧紧围绕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目标,密切关注下阶段全国财税体制、政策改革动向和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健全组织收入保障机制,深化自身管理体制改革。综合分析,预计2014年我县财政总收入57.75亿元,增幅5.30%,其中,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0.40亿元,增幅5.00%。为全力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明年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目标为8%。

(一)在加强组织收入方面保持压力。挖掘金融业、建筑业、邮电通信等新增税源。创建符合县域发展实际和经济特色的税源管理机制,重点做好企业分级管理标准设定、配套措施细化和差别化财政税收等政策制定。出台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分类统计机制。确保全县2014年“三公”经[文秘站:]费实行零增长。制定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操作流程等。对部分实际投资额超500万元项目,尝试委托专门机构先行审核,并开展全额财政拨款新建项目国库集中支付试点。

(二)在服务经济转型方面持续给力。按照示范点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切实发挥财税政策杠杆作用,引导和倒逼加快企业转型升级。重点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试点工作,通过计算企业单位占地税收产出,建立以“亩产税收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按照亩产税收贡献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差别化减免政策,加大对亩产税收贡献大、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通过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征收、重新梳理完善财政扶持政策等措施,促进企业产业转型升级,涵养优质税源,促进收入可持续增长。积极落实新的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发展财税扶持政策,支持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推进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产业政策、民生政策等有机融合,特别是破解股权质押、排污权抵押、保易贷、金融仓储及网络融资等融资难题。完善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机器换人”、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等财政扶持政策。

(三)在促进民生事业方面挖掘潜力。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科学统筹财力,确保新增财力2/3以上用于民生,农业、科技、教育支出增长达到法定要求。全力配合做好示范点建设相关工作,继续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资源。按照政府转变职能的新要求,注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进程。继续推进探索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示范试点和“强村计 划”工作,保障大通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支持全省助推现代农业发展31066行动计划和省治太工程王凝圩区建设。制定职业教育、县级科技项目和创业创新型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全县科技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例。探索社保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办法和社保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财政补助办法,探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并轨办法和基层医疗卫生绩效评价体系建设。

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范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6号),经研究,现就符合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科技园)是以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大学为依托,将大学的综合智力资源优势与其他社会优势资源相组合,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产学研结合提供支撑的平台和服务的机构。自2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园的收入,自20**年1月1日起按照税法及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享受本通知规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科技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科技园的成立和运行符合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认定和管理办法,经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取得国家大学科技园资格;

(二)科技园应将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

(三)科技园内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应占科技园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60%以上(含60%),孵化企业数量应占科技园内企业总数量的90%以上(含90%)。

四、本通知所称“孵化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及工作场所必须在科技园的工作场地内;

(二)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科技园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

(三)企业在科技园内孵化的时间不超过3年;

(四)企业注册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五)属迁入企业的,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

(六)企业租用科技园内孵化场地面积不高于1000平方米;

(七)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属于科学技术部等部门印发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且《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项目或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业务取得的收入应占企业年收入的50%以上。

五、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孵化企业提供的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中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范文5

一、加强税收征管,征管质量全面提升

1、建立健全了征管基础制度。几年来,我们在全面贯彻落实《征管法》及其细则和总局下发大各项配套制度和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纳税服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办法,我们还根据不同时期的税收征管现状,先后制定了《税务稽查管理办法》、《发票、证册工本费管理规定》、《饮食业税收管理办法》、《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建筑业有关税收管理办法》等具体的规章制度,在明确规定实体性内容的同时,注意了程序性内容的规范,做到了征纳双方在程序上、手续上有章可循,准确无误,从而切实促进了我局税收征管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同时,我们在坚持规范执法的前提下,简化纳税人的行政审批程序,做到了不该批的事项,坚决不批;可批不可批的,以不批为导向实行备案制;凡该批的事项,做到了精简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

2、强化了税源监控管理。一是加强户籍管理,减少漏征漏管户。户籍管理是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目前,我县管户共计__x户,其中:国有企业__户、集体企业__户、股份制企业__户、私营企业__户、联营企业x户、有限公司__户、其它企业x户;个体工商业户__x户,其中:共管户__户、纯管户__户。几年来,我们把户籍管理当作税源控管的基础性工作,从开户、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等环节,常抓不懈,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在户籍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采取管户巡查、定期年检和换证等工作,对辖区所有纳税人进行清查、登记造册。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重点对零散户或经营不正常的业户、以及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进行了清查和管理,使所有业户全部纳入到了税务管理监控之中。与此同时,我们还把纳税人经营、财务和纳税资料完整地收集起来,分类归档,进行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企业管理方面,我们针对企业经营规模不等、财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因素,从地税工作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出了新形势下管理企业经济税收的有效途径,走出了一条既能严防偷税、又方便实用的征管新路子。即:对会计制度健全、能准确进行会计核算的企业,我们采取查帐征收的办法进行管理;对会计制度不健全、又不能准确进行会计核算的企业,我们对其实行以率计征的办法;对规模较小、无建帐能力、年纳税额在1000元以下的企业,实行了定额管理的办法。三种征收办法的实行,有效地管住了税源,节省了税收成本。二是加强了对定期定额户的管理。定期定额户的管理一直是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我们根据本县实际,实行了“三级审批”管理办法。即专管员调查、管理所长复查、县局审批,对集中市场或繁华街道,采用按市场或街道统一定额,大户另定、张榜公布的办法,在定额管理中努力做到了公正、公平、公开。在对定期定额户的日常管理中,我们重点抓了停歇业户的管理,除严格按照从纳税人申报、税务机关受理、核查、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程序办理外,还实行了“主管税务机关不定期逐户核查、稽查局逐户检查、征管股重点抽查”的“三级核查制”。三方制约,使停歇业户的监督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虚假停歇业户明显减少。在对个体户的管理中,我们还着重加强了对饮食业定额发票的管理,对帐册健全,并能按财务会计制度正确核算盈亏的饮食业纳税人实行了查帐征收税款,据实提供发票;对经营收入和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饮食业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饮食业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发票,税务机关根据购领发票应纳税额和税收定额一并计征税款。此办法的实施,有效遏制了漏征漏管、定额不到位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强了个人所得税高收入人群建档管理。对高收入者的管理,这始终是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重点,几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和办法,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我们还结合各行业和个人的具体情况,实行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在部分高收入行业,我们采取了全员全额管理,在全员明细申报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高收入人员的

档案,全面掌握了高收入人员信息,实现了税源控管和对高收入者重点监控。截止目前,我局建立档案的重点纳税人已经达到了__人。四是强化了小税种的管理。加强小税种管理,是我局认真分析研究全县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分布状况、税收征管现状后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的一项新要求、新举措。小税种管理点多面广,各税种之间各有特点,首先,加强对各小税种摸底调查,实行分类管理。针对各税种自身的特点,采取了各有特色、行之有效的征管手段和措施,并取得显著的成效。我局在印花税“三自”纳税的基础上,对申报不实、未完整建立印花税凭证登记薄的纳税人,推行按收入和购进一定比例核定税款的办法,实现了印花税管理的突破。几年来,共征收合同印花税__x万元。其次,加强了房屋租赁税收的管理。我们对不如实提供房产原值和租金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按市场价格核定面积计算房产原值或按同行业平均出租价格核定房租收入金额征收房产税,从而有效制止了纳税人自行申报数额偏低的问题。我们针对房屋租赁业户多面广等情况,由稽查局牵头,抽调部分业务骨干组成清查小组,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分地段、分行业逐户造册登记,使我局房屋租赁业情况明、底子清。五是税收减免户的管理。税收减免的管理已经成为了税收征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减免税业户的管理也是我们税务机关日常工作之一。为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从加强对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业户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入手,跟踪管理,为我县纳税人创造了一个公平的征纳环境。我们的具体做法是:(1)加强了对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税务检查。对检查中查出违法、违规的问题,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对查出发票违章现象,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对检查中查补的税款,不享受减免税照顾,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入库,并课征滞纳金;对达到偷税标准的按税法规定处以相应的罚款。(2)加强了对不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税种和非减免税范围的涉税收入的征税,要求纳税人按时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3)不定期对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进行复查,对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条件已发生变化的,立即恢复征税。尤其是个体工商业户的复查,我们坚持一季度一复查,减少或避免了利用减免税优惠政策,进行偷税的现象存在。六是积极开展了纳税评估工作。我们对所辖税源实施了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及时全面地掌握了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在此基础上,我们积极探索开展纳税评估的有效方式、方法和途径。在评估中,除对纳税申报直接相关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凭证等审核评估外,还注意加强了对与生产经营相关信息的对称性审核,特别参照了行业标准以及同类企业的能耗、物耗平均值,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确定了管理和检查的方向与重点,从而做到了评估工作有的放矢,有效管理。为掌握并积累资料,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尽早形成依托信息化手段的新型纳税评估工作体系奠定了基础。

几年来,我们在征管工作中,不断强化管理,严格执法,有效地促进了我局征管质量的提高。税务登记率达到了__;纳税申报率和税款入库率均达到了__以上,滞纳金加收率达到了__x,违章处罚率达到__。

二、规范税收执法,执法水平稳步提高

为了切实提高税收执法水平,把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执法水平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我们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税收执法领导组,并出台了税收执法监督实施方案,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组织保证,为税收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建立了科学、完善的评议考核体系。几年来,我们先后制定了《执法责任制》、《执法检查制》、《执法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我们在制定考核目标上,做到了必要性与可行性相结合,选取了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量得准的指标;在考核内容上,做到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性指标力求体现全局性、宏观性和普遍性,定量指标力求体现合理性、严格性和绩效性;在考核方法上,做到了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纳税人评议相结合,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评价相结合。并对违法执法行为及责任人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从机制上制约了税收执法权的滥用,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

2、加大了税收执法力度。心慈手软是税收执法的大敌。当前要增强税收执法的刚性,就必须坚持严格执法第一的观点,加大税收执法力度。为此,我们把加大清欠力度、加大税源监控力度、加大稽查力度作为增强税收执法的刚性基础,一抓到底。一是把大力清缴欠税作为组织收入工作的重头戏抓紧抓好。几年来,我们按照上级局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欠税清理和核算工作,严格控制新欠,努力压缩陈欠,严格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几年来,累计清理欠税__万元,加收滞纳金__万元,确保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二是加大税源监控力度。改进和加强了组织收入考核办法,完善重点税源的监控制度,对列入重点税源控制线的企业实行税源跟踪管理,及时了解掌握重点税源的变化情况,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预测性。三是加大稽查力度。按照分类稽查、自查和被查相结合的办法,有重点地打击了偷骗税,并加大处罚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由于我们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使得我局税收征管及规范执法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三、确立服务观念,服务理念不断加强

随着地税工作的重心从收入型向执法型进行结构性的转变,地税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社会各界对地税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此,我们在做好“办税服务八公开”、“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的同时,坚持“法治、公开、文明、效率”的治税思想,在纳税户管理理念上,逐步由“监督打击”向“管理服务”转变,由“传统服务”向“现代服务”转变,树立了服务思想和服务观念,建立起了内涵丰富、形式多样、比较完善的税收服务体系,促进了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形成了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我们还就优化服务、社会监督等方面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主动接受监督,并将纳税服务和岗位执法责任制相挂钩,定岗、定责、细化、量化,与每个岗位人员签定工作岗位目标责任书,推行挂牌上岗、“一窗式”服务工作制度,实行限时服务承诺制,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

四、当前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滞后。税收征管信息化落后于税收征管改革的实际需要,在现实工作中,因为资金、管理、维护技术薄弱、组织实施力度欠缺等种种原因,加之税收征管受软件制约严重,导致税收成本增加,信息数据无法实现共享,交叉稽核、联合控管难度很大,跨地区的经济行为容易形成税收征管的死角。

2、纳税申请征收方式落后。目前纳税 人大量采用的仍然是上门申报的方式。这有纳税人自身习惯的问题,但更主要的是相关改革步伐的落后。先进的申报方式的具体实施办法迟迟不能出台,相应的技术难题尚未解决,申报工作的效率无法提高。

3、偏远地区征管质量偏低。业户经营状况不好,变动频繁;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不积极主动缴纳,由税务人员上门征收,征收成本增大等原因直接造成了偏远地区的征管质量偏低。

五、改进税收征管工作对策

一是努力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尽快在我市范围内实际税务系统的计算机联网,把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纳税申报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发票领用、填开使用、保管等情况全部纳入网终交叉监控,对每个纳税人的税款申请、缴纳、减免、欠缴、入库退库等进行连续、系统的反映和综合评价。

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高校 收费票据 收费项目

从2010年开始,财政部就财政票据管理相继出台了多项管理办法,主要有《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0]1号)、《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12年财政部令第70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综[2013]57号)。2016年3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江苏省财政厅结合地方实际,在2010年8月和2014年11月分别出台了《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苏财规[2010]23号)和《江苏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苏财规[2014]32号)。这些文件的颁布体现了国家和省厅对票据管理工作的充分重视,也为高校票据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实施依据。本文将从以上文件传达的精神为出发点来分析探讨问题。

一、江苏省高校收费票据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高校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办学模式下,高校经费来源多元化,经济业务日趋复杂化,收费项目越来越多,高校财务管理面临着巨大挑战,而票据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其问题也日益凸显。由于高校在思想层面对票据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操作层面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严谨的票据管理流程等传统问题依然存在,高校财务人员对各类收费票据适用范围不清,混开滥用票据现象严重。

近年来,江苏省许多高校在争取财政拨款的同时,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不断拓展融资渠道,部分高校几年间可用资金成倍增长。财政拨款之外数目庞大的教育收费、科研经费以及高校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资金流入,导致高校财务人员面临的经济业务越来越复杂,收费项目日益增多,而财政和税务部门统一规范后能够使用的收费票据种类和范围是相对固定的,并没有随之增加。一项新的收费业务发生或者一笔大额款项到账时,究竟应该使用哪一类收费票据,成为一直困扰财务人员的难点问题。

在实践中,由于高校财务人员日常工作繁重,平时无法系统地学习并掌握国家各级部门出台的票据管理相关规定,知识储备不够,面对复杂的经济业务发生时,开票人员无法准确判断资金性质,根据以往经验做法开具票据,事后又缺乏严格的审核和缴验,导致误开滥用票据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对于财政类拨款收入,仍有部分高校还在使用收费收据或者结算票据开票入账;对于横向科研经费到账应开具税务发票,许多高校出于避税考虑或者迫于拨款方的压力,而开具结算票据入账;高校自行举办的各类经营服务性质的培训费收入,擅自改变开票名目,通过开具收费收据入账。因错误使用收费票据开票的,一方面影响票据的缴旧领新;另一方面,因开票错误出现经营性收入误开财政票据,导致漏缴税款等违规行为,给高校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明确收费票据种类和使用范围,建立经济业务和票据类别的对应关系

(一)高校经济业务涉及的收费票据种类:财政票据和税务票据。

1.财政票据。财政部门监管的财政票据,适用于高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非收入性资金往来以及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资金流入等。《江苏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苏财规[2014]32号)对财政票据的种类、适用范围和内容作了明确界定:高校使用的主要有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适用于国家授权许可收取的教育事业性收费,主要是高等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报名考试费等,属于非税收入,应缴入同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面向学生具体收取上述费用时,向学生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上述非税收入要统一上缴财政时,高校需填具一式五联的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江苏省财政专户。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高校发生暂收、代收、分摊费用和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这类票据是高校最容易被误开和滥用的,关键点是要求财务人员运用职业判断能力去识别判定代收费的资金性质,即属于暂收、代收的等不列入学校经营收入的各类款项。包括学校内部各部门之间、学校与个人之间的其他资金往来等,主要有押金、定金、保证金、水电气费、代办费、行政事业单位召开业务会议,由参加单位和个人分摊的会议费等。另外,高校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资金,需转拨下级单位的,属于暂收代收性质,也可使用结算票据。其他财政票据包括江苏省捐赠专用收据、医疗收费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和幼儿园统一收款收据等。

2.税务票据。税务部门监制的税务票据,是高校利用自身优质资源向社会提供经营服务性业务开具的收付款凭证,包括上网上机服务费、补办证卡工本费、档案查新费、场租费以及政府以外的单位组织的非法定培训收费等。另外,高校横向科研经费收入属于应税收入,应使用税务发票。

在“营改增”之前,高校使用的税务票据主要是由地税局监制的需缴纳营业税的普通发票。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高校属于税改范围,因此高校以后针对应税收入需要使用的税务发票变更为由国税局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高校主要涉及现代服务业应税范围,增值税税率为3%和6%。

在高校实际经济业务中,如何判定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主要依据高校和服务对象的主体纳税资格认定。如果高校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如确需专用发票需到税务局代开,征收税率为3%。如果高校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则可以根据对方主体性质选择开具票种: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就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方是一般纳税人则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征收税率为6%。此外,高校的横向课题经费收入中,若涉及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时,高校可以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申请免征增值税。

(二)建立经济业务、收费项目和票据类别的对应关系。根据前述相关票据管理文件规定,笔者以江苏某省属高校为例梳理了高校主要的经济业务,建立了收费项目与收费票据种类的对应关系,见表1。

三、提高高校收费票据管理水平的建议

财政票据和税务票据作为高校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在高校财务管理中发挥着“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基础性作用。为了完善高校收费票据内部控制制度,减少票据开具的随意性和错误率,从而预防小金库产生和偷漏税行为,高校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改进: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相关票据管理部门以推进票据管理模式的创新为主,对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新事物、新业务,必要时要及时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加以明确规范,同时对已经的票据管理政策,要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票据使用单位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交流,避免不同经济业务主体之间因票据政策理解偏差而导致的开具何种票据出现的分歧。(2)高校财务人员作为票据管理工作的主要执行者,在提高票据管理水平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高校领导,特别是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或总会计师应摒弃陈旧观念,充分重视票据管理工作,带动高校财务处根据国家出台的票据政策制定适应高校自身发展的票据管理实施细则,在学校层面做好票据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为财务人员提供培训和学习的机会。另一方面,高校票据管理人员应加强自身业务水平的提升,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多与兄弟院校财务部门沟通交流,吸取经验,学以致用。票据管理人员加强对票据使用管理政策的学习、认识和把握,提高自身职业判断能力,减少票据混用滥开现象,保障财税收入及时准确入账,降低高校财务风险。

(二)加强收费票据的电子化、信息化管理。当前高校票据管理水平低下,财务人员开票随意性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很多高校仍使用手工开票,这主要存在于财政票据中。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和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都是各大高校从财政厅购买的手工票据,票据管理人员在开票时经常出现随意填写收费项目、数量和单价模糊不清、票据用途不清、使用混乱等不规范行为,同时,财政厅对手工票据的稽核缴验,采取的是人工抽查翻阅票据的落后方式,这导致误开滥用财政票据的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要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而国家税务部门也明确要求税务发票需经电子器具开具,且近年也在大力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以实现对纳税单位发票信息的直接监控。因此,高校应转变票据管理理念,积极探索收费票据电子化信息化改革模式,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为高校财务管理的优化和“收支两条线”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提供切实保障。

参考文献:

[1]傅新莉.\析高校票据管理的现状[J].财经界,20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