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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监督管理范文1
关键词 供应商 监督管理 合同拒签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1供应商拒签采购合同的情况分析
当前,在物资采购活动中存在供应商低价竞标、投标代表疏忽大意错误报价以及公司企业发生变故等原因导致中标供应商不能按照投标文件的价格或者服务完成采购合同而拒签采购合同的现象,影响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这些情况,我国的《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明确指出,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更是明确指出,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签订合同的,不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还要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除了扣除投标保证金以外,由于采购人不愿意承担追究责任、采购中心又没有授权,通常不会去追究中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至于将中标供应商拉入黑名单也由于目前没有实现信息共享而收效甚微,因此需要加强供应商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从而杜绝合同拒签行为,减少采购损失,促进采购业务工作健康发展。
2供应商拒签采购合同原因界定
中标供应商拒签采购合同,应查明原因对其进行惩罚,对于恶意竞标等影响采购工作健康发展的现象除扣除投标保证金外,应该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增加其他惩罚措施,而对于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原因则只需扣除投标保证金无需追究法律责任,因此,有关部门应该规范不可抗力因素内容,相关采购机构也应该针对采购标的在招标文件中事先声明不可抗力因素内容,做到有理有据,从而保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3供应商拒签采购合同的对策措施
(1)提高投标保证金支付比例并建立幅差机制,增加采购合同拒签成本,减少损失。目前,扣除投标保证金是对供应商拒签采购合同的通用处罚,而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通常按照合同总额的0.5%―1.5%左右收取,这个比例相对于供应商来说明显偏低,因此应该提高投标保证金支付比例,增加采购合同拒签成本,同时建立投标保证金幅差机制,根据物资采购的重要性等级,制定特殊、重点以及一般三类投标保证金收取比例,相关部门应该规范分级目录以及收取保证金范围,采购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制定投标保证金收取比例,从而增加中标供应商拒签成本,减少采购人的损失。
(2)建立供应商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供应商管理水平。目前对于供应商管理还处于监管“空缺”状态,严重制约物资采购工作的发展,因此应该建立供应商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平台的用户注册机制以及信息监督机制管理,建立政府采购全国统一供应商库,任何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政府采购信息共享平台注册并且注册信息必须通过监督检查验证,加快推进工商部门信息联网工作进程,从而实现在当地财政部门快捷甄别注册信息真伪,从而提高对供应商的科学管理水平。立足供应商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违规供应商查询窗口,建立采购机构(公司)注册机制,任何注册采购机构(公司)有权利也有义务举报上传违规供应商信息到查询窗口数据库,从而真正实现供应商“一处违约处处受阻”的拉黑制度。
合同监督管理范文2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 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 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③在 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① ②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
合同监督管理范文3
企业财会部门应会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建立健全自身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拟订、审批、执行等环节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同时应梳理并识别本企业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最终汇总形成本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手册》。企业财会部门还需建立定期检查监控措施,确保合同管理制度的全面贯彻执行,从而使合同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合同管理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加强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财务人员要在合同管理中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责,其自身的业务素质必须提高;不仅要懂财务,懂管理,还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从目前看,财务人员普遍缺乏相关法律专业知识背景;因此,负责合同管理的财务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与培训,使自己成为精通财税知识、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而适应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需要。合同自洽谈到履行,通常是由企业的一线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办理,企业合同管理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他们自身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因此,企业也应加强对这一部分人员的培训,做好宣传,增强其合同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做好合同的审核管理
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将拟订的合同文本送财会、法务部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重点审核;财会部门应重点审核合同中与财务和税务处理相关的条款。对重大合同,财会部门应派出人员参与合同调查和合同谈判。合同承办部门应充分听取各审核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对有关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通过财会部门介入合同的事前管理,从而有效地遏制超规模的投资和杜绝计划外资金的支出等问题的发生,同时做好税收筹划,规避税务风险。
四、做好合同的备案管理
合同签订后,承办部门应及时到财会部门办理合同内部备案手续,而不是待办理合同结算时才提交给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应严格复核其是否履行了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审核和审批程序。对未履行相关审核和审批程序所签订的合同,财会部门有权不予办理内部备案手续,同时将具体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对备案通过的合同应做好登记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详细登记合同签约各方的名称、合同标的、合同期限、合同结算和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后续还应对合同的履行、变更和终结等情况做好登记;书面合同应分类连续编号保管,以便后续办理合同结算时使用。
五、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程动态监控
合同承办部门应定期将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和完成进度告知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应做好记录,并予以跟踪管理。财会部门要督促合同承办部门随时关注和掌握对方的履约情况,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督促合同承办部门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对不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财会部门要督促合同承办部门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从而保护企业在经济交往中的合法权益。财会部门应督促合同承办部门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及时催收到期欠款。财会部门办理合同结算时,要查验相关合同和结算资料,审核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办理,直至其完善相关资料和手续。财会部门在办理合同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其付款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对按照完工进度付款的,则还需审核工程完工进度是否真实有效;对不符合要求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手续,并将具体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在会计期末,财务人员应视合同的履行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确认收入或计提费用、并结转成本;同时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缴相关税费。
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将合同管理情况纳入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之中;对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部门或人员的责任。企业财会部门在办理合同审核、备案及合同结算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有关领导报告请求处理。
七、总结
合同监督管理范文4
【关键词】销售合同;合同管理;财务监管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企业的种种经济往来,多数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包括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等。合同是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断行使合同权利与履行合同义务,进而实现企业的经济目标,这是企业运行的主线。
对于企业来说,销售是其重要的收入来源,是企业利润的源头。相应地,销售合同是财务部门核算收入、编制财务报表的基本依据,合同管理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财务部门作为企业的经济警察,应当积极、主动的参与到销售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中,发挥财务监管的职能。但是在实践中,不少企业的财务人员仅停留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不能主动参与到销售合同的管理中,导致财务人员对经济业务性质不了解、对销售合同的执行情况不掌握,使财务核算滞后,披露的财务信息与经济业务的进度脱节。同时由于整个销售合同的评审、签订、执行、结算的过程没有财务部门的参与,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
一、销售合同管理中财务监管缺失可能引起的风险
1.财务风险未在合同评审时予以提示
目前不少企业签订销售合同的流程为由业务专家、律师等组成评审小组,销售合同经评审后,由营销部签订。整个过程没有财务部门参与,导致许多涉及财务核算的风险及问题并未在合同订立前予以提示。例如,项目利润是否能够保证,用户费用能否支付、相关处理方式是否符合财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财务核算失真
部门未能主动参与到销售合同的管理中,极有可能导致财务人员仅是被动地接受营销部传来的结算单据,依据自己对结算单据的理解进行核算,例如与中间商的协议明确规定了回款的数量及质量要求,但财务部根本未取得中间商协议,也就无法依据协议规定对中间商转签合同所形成的应收款项分类管理。销售合同中财务监管的缺失,致使财务人员对经济业务性质不了解、对销售合同的执行情况不掌握,使财务数据失真,财务核算脱离合同规范。
3.销售合同履行过程中,财务部门的监督作用无法发挥
销售合同订立后,存在的风险主要有: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恰当地履行约定义务;未按合同约定金额、期限支付款项;由于疏忽,未按时催收到期合同款项;合同亏损。财务部门应当督促和配合相关业务部门做好合同的执行工作,建立管控措施,保证合同顺利执行,保障资金安全以及合同利润。若财务部门未参与销售合同的管理,则对合同内容和相关条款不了解,监督作用也就无从发挥。
二、财务监督在销售合同管理中发挥作用的若干关键点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变得尤为重要。财务人员如何更全面地参与到销售合同的管理当中来,如何加强财务部门在销售合同管理中的职能都是财务人员必须考虑的问题。
首先,需要管理层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司销售合同评审、签订、结算等关键环节设置财务监督,决策过程中应更多地进行财务数据的分析,在企业管理中应以财务管理为核心。
其次,财务部门应该配备高素质人才,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努力改变财务工作环境,设置专门的销售合同管理职能,从事前、事中、事后对销售合同加强管理监督。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财务部门应加强对产品销售价格的控制与监督
产品售价是销售合同中的核心内容。财务部门应以产品成本核算为基础,会同市场、营销部门根据市场需求与竞争情况,结合企业产品营销策略等因素制定销售定价政策,包括产品价目表(应包括浮动范围、执行期间等信息),收款政策等。销售定价政策作为企业核心决策方案应经管理层审批,经审批确定的政策文件送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备案,并根据市场变化定期对现行定价进行评估、修正与重新审批,价格政策一经确定后就要求业务部门严格执行,财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财务部门作为企业的经济警察,应参与销售合同评审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征求意见稿),合同审核应当建立不同部门会同审核制度,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合同出具审核意见。就销售合同而言,营销部在取得订单后,财务部门应参与合同的评审及签订,审核合同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纪、税法及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对于虚构经济业务的行为应事前予以抵制,将风险控制在源头。
3.销售合同实行财务部门与市场部门的归口管理,市场部及财务部应把关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
作为企业销售业务的载体,销售合同的信息量极大。同时,销售合同为财务的结算执行提供了依据。因此,销售合同的备案不能仅在市场部,财务部门也应备案。一旦合同发生变更或达成解除协议的,应重新走流程审批并及时报市场部及财务部门备案。合同正本由营销部负责履行、保管,合同履行完毕应按有关要求及时归档。
由于不同销售合同反映的经济事项各不相同,因此,财务部门应对合同进行分类,细化合同的管理,例如,销售合同包括普通销售合同、商协议、中间商协议等,普通销售合同又可分为自订货合同、转签合同、负责的合同、中间商负责的合同等。细化分类,有利于具体业务的管理。作为合同的监督部门,财务部门与市场部门应通力合作,从市场的角度与财务的角度把好关,对虚假销售合同业务坚决予以抵制。
4.财务应严格监督销售合同的履行
销售合同的履行对于财务而言就是合同的跟踪及考核。
(1)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财务部门对送存备案的销售合同应严密关注具体履行情况,针对不同合同建立不同的收益成本核算体系,对于按现有口径核算出的薄利或者利润亏损项目,应牵头组织人员分析亏损原因。
(2)根据合同约定,考核应收款项。财务部门应增加对应收款的考核职能,对于符合合同约定收款条件的项目,应通知营销部及时催收,并制定应收款项回款的考核、奖惩制度,以增强营销人员的回款责任心。
5.财务部门参与建立客户信用管理政策
销售合同的主体是本企业与客户。客户信用评估和授信既是信用管理工作的开始,也是信用管理者运用专业能力最多、投入精力最大的工作,是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企业应定期组织(或至少每年)相关部门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就不同的客户明确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失信情况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做出规范。评估过程应有财务部门的参与。对评估确定的赊销客户的名称、批准赊销额度等信息应送财务部门备案。
6.财务部门对合同项目做好事后分析与总结
财务部门对合同做好分析,能快速而有效发现销售合同签订、执行、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总结分析,有利于以后类似销售合同存在风险的事前防范,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费用控制,合同执行完后的结算考核与回款管理。
三、结论
综上所述,一方面,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内容是财务部门进行收入核算、编制报表的重要依据,财务部门对销售合同的有效管理,有利于增强财务核算的准确性与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另一方面,合同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与财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财务部门应当要主动参与到销售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以及收尾工作中,将销售合同管理纳入日常财务监督工作中,维护财务在企业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知情权,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解读.财务与会计,2011(5)
[2]洪芳华.浅谈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经济生活文摘,2011(9)
[3]陶志明.合同管理在会计事前监督中的运用[J].财会通讯・理财,2008(6)
合同监督管理范文5
XXXXXXXXXX:
为全面准确掌握各项重点工作进展和单位科室工作动态,确保完成“奋战四个月,实现全年红”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建立重点工作日报和周报制度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工作日报
1、各单位科室当天重点工作情况;
2、各单位科室当天亮点特色工作;
3、各单位科室当天突破性的工作;
4、各单位科室当天举办的活动情况;
5、县级部门以上工作督查检查情况;
6、以县局名义组织召开的会议情况;
7、相关人员参与重点培训学习情况;
8、县局班子以上领导工作调研情况;
9、其他可以上报的工作动态内容。
(二)工作周报
1、重点项目一周推进情况;
2、一周主要特色亮点工作;
3、县级以上领导调研情况;
4、单位科室举办的重大活动;
5、单位科室组织的专项检查;
6、以局名义组织的培训工作;
7、其他可以上报的工作动态。
二、报送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报送。工作日报和周报制度是领导掌握工作动态与系统工作交流的载体,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指定专门报送人员,按时上报工作动态。工作日报于当天下午5点前报至局办,工作周报每周五下午3点前报至局办 。联系人:XXX(123456)。
(二)突出重点,注重提炼。以报送内容要求为依据,认真总结回顾本单位科室主要工作,注重概括提炼,事项叙述清楚,语句简铺,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表述到位。工作日报原则上各单位科室每天至少上报一条。
(三)加强收集,图文并茂。各单位科室工作人员要增加工作信息收集的积极性、敏感性,及时拍摄照片,认真构思文字,完善上报内容,力争图文并茂,同时避免拖泥带水,要养成日常收集整理的习惯,按时间、内容做好分类保存工作。
合同监督管理范文6
关键词:黄河 水资源管 理调度 监控指挥
1 概述
加强黄河水资源统一管理、实施黄河水量统一调度,是实现黄河水资源优化配置,确保黄河不断流,使有限的黄河水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重要措施之一。而黄河下游94座引黄涵闸能否实现科学有效地实时监测、控制与调度,是解决下游断流、实现黄河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所在。目前,黄河水量调度监控技术手段比较落后,不能适应日益强化的黄河水资源管理和水量调度工作的需要。虽然黄河连续两个大旱之年不断流,但背后凝聚了多少水调工作者的辛勤汗水和艰苦努力,“绿色颂歌”的谱写确实来之不易。“黄河水资源管理调度监控指挥系统”,正是立足于黄河水资源统一管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控制技术,为合理利用黄河水资源、确保黄河不断流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2 系统设计思想
遵循黄委黄河水资源统一管理、水量统一调度、总量控制、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系统科学先进、经济实用的原则,立足于现有黄河广域网系统和无线接入通信网系统,实现黄河水资源调度管理的远程监测与控制,确保黄河水调控制断面下泄流量不低于控制指标;根据黄河可供水量指标和引黄用水单位需水量,实现黄河水资源订单供水网络化管理,实时调配各个控制河段之间涵闸引水流量,达到可供水量的优化配置、合理调度;同时提高涵闸监控管理自动化水平,实现流量及预付水费水量自动控制、超量引水自动报警提示与调控,以及远程控制涵闸运行安全保护等功能。
2.1 系统设计的科学性、先进性
以先进的调度系统,科学的调度手段作保证,提高水量调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时效性:
1 通过黄河计算机广域网、黄河通信系统和公网资源,实现对涵闸运行状况、运行参数的远程实时监测与监视;
2 根据控制权优先级原则,实现对涵闸运行分级限权远程控制管理;
3 改善涵闸管理条件,提高涵闸自动化管理水平;
4 通过电子地图、电子表格,直观、动态、实时显示涵闸运行参数和运行状态,达到决策可视化效果;
5 实现黄河订单供水申请、审批和引水的网络化管理;
6 根据订单批准水量和预付水费水量,实现计算机自动控制引水;
7 预留多种扩展接口,可以随时添加其他功能的传感器;
8 系统具有较强的兼容性,可直接与有关控制中心网络系统联网,实现资源共享。
2.2 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安全性
系统的设计,充分考虑了涵闸本身的安全性、计算机网络和通讯系统的特点、以及水位、天气、人为等其他因素对系统的影响情况等,建立了自动报警系统,确保涵闸运行和远程控制万无一失。同时,系统数据的采集、分析、整理、存储、查询,也充分满足了实时监测和远程控制的需要。
2.3 系统开发的兼容性、共享性
系统设计和所采集的数据资源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兼容性,能够较好被其他相关网络系统查询和应用,实现水量调度资源的共享、共用,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系统开发研制具有前瞻性,充分考虑系统的扩展和升级,始终保持系统的科学先进特点。
3 系统研制的主要内容
建设黄河水资源管理调度监控指挥系统。该系统包含市河务局指挥中心、各县河务局监控中心、涵闸监控站。市、县河务局中心主要包括监控计算机、打印机、管理软件和大屏幕投影设备,涵闸控制站包括监控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计算机、运行软件和远程通信系统。市河务局指挥中心通过黄河广域网与县局监控中心联网,县局监控中心通过无线接入通信系统与前端控制站连接,从而实现对涵闸运行状态和运行参数的远程实时监测与控制,实现对黄河水资源订单供水的网络化管理。
4 系统工作原理
前端闸位控制器、信息显示屏、水位传感器、电压、电流传感器分别有1片单片机与涵闸监控站的计算机通过4芯电缆实现远程多机串行通信。闸位控制器通过霍尔器件实时记录闸位变化,通过继电器等功率器件控制启闭电机,通过单片机与计算机通信,实现远程监测与控制。水位控制器实时采集闸前水位,并发送给计算机。计算机根据闸位、水位高度查找流量曲线,得到流量,并把闸门启闭高度、闸前水位和流量数据发送到闸房内的信息显示屏和远端控制计算机。县河务局的计算机通过调制解调器与涵闸值班室的计算机通信,市局计算机通过黄河计算机广域网与县局计算机通信,从而达到获取涵闸运行状态信息数据与远程监测控制涵闸的目的。当闸前水位抬高,引水流量超过批准引水流量时,系统报警提示并自动调控。当水闸升降到设定的极限高度,接触到限位开关,自动切断涵闸电源,闸门停止升降。当涵闸降落过程中遇到障碍物,克服一定向上顶压丝杠力后,承重弹簧被压缩,接触到行程开关,自动切断涵闸电源,闸门停止降落。闸位控制器、水位传感器均安装备用电源和存储器,在通信中断或没有市电时,系统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单片机仍然正常工作并自动记录闸位、水位,存到存储器里面,待市电和通信正常后再把这些数据自动写入数据库。
5 系统综合功能
实现黄河水资源的中央控制、限权管理、分级负责、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实时监督、远程控制之目的,为黄河水资源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1) 实时监测。通过黄河计算机广域网和无线接入通信网,进行实时数据传输,各级水调部门实现对其所属供水管理单位执行水调命令情况、涵闸运行状况、运行参数进行远程实时监测;
(2) 远程监视。通过闸前、闸室、前端监控站视频采集系统,远程监视涵闸运行过程。
(3) 远程控制。根据中央集权和控制权优先级原则,实施分级限权管理,实现调度监控指挥中心的集中控制和上级对下级水量调度实施有效的远程控制与调节。当有权限的计算机控制中心实现对指定涵闸的控制时,该控制中心以下各级子控中心和前端控制站均无权启闭所指定的涵闸;
(4) 电子地图、电子表格综合控制。
(5) 黄河水资源订单供水网络化管理。县、市局网上申请订单用水指标,上级网上审核、网上下达批准的流量和水量,各级根据分配流量、水量,实时监控下级批准流量、水量引用情况,若引水超过批准指标,系统报警提示,并自动予以调整。
(6) 预付水费水量自动控制放水。输入用水户预付水费数额和用水户需水时段,计算机自动计算供水量和平均流量,并在上级分配的用水指标范围内自动控制放水,任务完成后,计算机自动关闭涵闸,并计算出实时水费数额,通知用水单位;
(7) 流量自动调整和控制。前端计算机依照市局分配流量,根据闸前水位变化情况,在实际引水流量超过分配流量5%时,自动调整闸门启闭高度,以控制流量不超标;
(8) 安全运行保护装置。实现限位保护、断电数据保护、闸门运行(启、闭)异常保护等功能,确保涵闸远程控制安全、有效。
(9) 自动报警系统。当引水量达到审批水量、引水流量超过批准流量、闸前水位超警戒水位、涵闸在远程控制中遇到故障,系统自动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控制措施。
(10) 水调命令网上公告栏。实现水调命令的网上,提高其实效性。
(11) 自动生成、存储、打印各级、各类水资源报表,建立统一、完善、兼容性好的综合信息数据库,便于各级查询和调用。
6 系统主要技术指标
(1)工作电压:AC220V;
(2)前端计算机采集存储数据平均间隔时间≤10分钟。
(3)闸位传感器分辨率0.3mm,测量误差≤1mm;
(4)水位传感器测量误差≤5mm;
(5)流量测量误差≤5%;
(6)闸室显示屏显示数据无误差实时显示,闸位、闸前水位精确到厘米,流量保留两位小数。
(7)室外显示屏滚动显示闸位、水位、流量,10分钟变换一次实时数据。
(8)闸门运行异常保护装置在闸门正常启闭时不能出现动作,当闸门运行出现异常时,异常行程≤3mm时切断电源。
(9)断电记忆装置应在断电的同时启动,后备电源能保证停电167h以上用电。
(10)值班室—前端控制器通信速率1200bps,县局—涵闸值班室通信速率9600bps;
(11)县局至前端网络连接中断,30秒钟内自动重拨连接。
(12)系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2000小时;涵闸前端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10000小时;
(13)最小维修时间(MTTR):1小时;
(14)工作环境温度:-10~50℃;
(15)储藏温度:-30~70℃。
7 系统建设的实施情况
为保证本系统的科学合理、先进实用和安全可靠,我们先后多次组织人员对一些研制安装监测系统的单位进行了考查和学习,并查阅了大量国内外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应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先进的电子技术和传感器技术,在原阳县河务局柳园闸进行了“涵闸自动化远程实时监控管理系统” 的研制开发。
经过几年来的不断实践和反复试验,并经过不断的完善和提高,2002年3月,体现“数字水调”思想的“黄河水资源管理调度监控指挥系统”的开发、研制、设计和试运行工作全部完成,系统的整体性能和综合控制功能,以及系统的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已完全能够满足黄河水资源统一管理调度的数字化管理需要。
2002年4月29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的鉴定委员会专家对该系统整体运行情况和各项功能进行了现场测试,并在郑州召开了成果鉴定会,经过认真的分析、研究和讨论,鉴定委员会一致认为,“该项成果达到了同类研究国内领先水平,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推广应用前景广阔”。
系统鉴定后,我局已在原阳县黄河河务局韩董庄、柳园、祥符朱引黄闸推广,并投入了水资源调度管理应用,实现了省、市、县河务局对原阳三座涵闸的远程实时监控,在今年的黄河水量调度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十分显著效果,达到了系统设计目的。
6月13日,李国英主任等黄委领导在专程考察该系统后指出,新乡市局开发的黄河水资源管理调度监控指挥系统是适应我们现在整个黄河下游目前微波通信条件下涵闸远程监控的一套系统,该系统是具有广泛推广意义的系统,适合黄河下游推广应用。
8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
系统推广应用后,各级领导和水调工作者坐在办公室,足不出门,通过电子综合显示屏和动态电子表格,实时了解辖区内水资源调度管理整体运行情况,且根据控制权优先级原则,实施远程调度与控制,较之目前督察组沿河督察,工作效率提高几十、上百倍,而且调控质量大大提高,较好保证了有限黄河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本地区黄河控制断面下泄流量不低于控制标准,为确保黄河不断流提供了可靠技术保证。系统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了远程控制安全有效,避免了供水工作中多引少报、少引多报、引水不报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开闸现象的发生,从而增强了各级水调部门的责任心,维护了水调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由于系统的建设立足于现有的黄河计算机广域网和黄河无线接入通信系统,大大降低了系统建设成本,性能价格比远远优于其他同类系统,为系统的推广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