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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问题范文1
[关键词]合同管理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企业合同是市场经济下确定不同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重要载体,它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过程,合同的顺利签订和履行是企业得以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必须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以增强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提高企业的经济运行质量。
企业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两个阶段。不同阶段可能产生的问题不同,其相应也要有不同的管理控制措施。
一、合同签订阶段
合同签订前企业应当对交易对方进行资质调查,在初步确定拟签约对象后,双方当事人围绕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主要内容进行协商谈判。企业在合同谈判后根据协商谈判结果,拟定合同文本并由专业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为了使合同从签订时起就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避免和减少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和不利因素的出现,必须做好合同签订阶段的工作。
这一阶段易出现的问题是:合同主体不合格;谈判时对合同履行的细节及交易可能产生的风险没有考虑全面,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合同履约标准、违约责任限定、争议解决条款等表述不严谨、不准确,发生歧义和误解,最终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合同审核人员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
针对上述问题,应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第一,审查合同主体资格的有效性,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可以建立客户档案,逐步充实客户资料,实行客户信用分级管理;第二,谈判前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产业政策、同类产品或服务价格等相关信息,正确制定本企业谈判策略。关注合同核心内容、条款和关键细节,不遗漏任何可能产生的风险。第三,公司法律部门严格审核合同名称、交易内容及交易程序的合法性;第四,公司业务及相关部门应认真起草、审核合同条款,确保其准确。如“买方在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买方应及时付款”中的“及时”二字不严谨,会导致具体时间约定不明确,不利于后续催款。应具体约定支付时间如“买方在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货款”;第五,审核人员应当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重点审核。审核程序应严格按公司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相应条款做出评审,如合同是金额较大的重要合同,需由公司级负责人评审,以保障合同的审核充分准确。第六,对外正式签订的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人签名或盖章。由授权代表签订合同时,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七,严格合同专用章保管制度,合同经评审、编号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人签字后,方可由专门人员加盖合同专用章。用完后应当立即收回,并按要求妥善保管,以防止他人滥用。第八,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订的合同被更换,如在合同各页之间加盖骑缝章等。如有附件,应尽量在合同中将附件材料的名称标注清楚。
二、合同履行阶段
合同的履行就是交易的双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过程。合同的履行是整个交易的中心环节,如果合同履行的不好,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的目的就不能很好的实现。合同签订时,双方对交易的过程做出了预测,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按合同条款去执行。但是合同是双方事先对交易的模拟,在具体履约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当初预测不到的各种问题。
这一阶段易出现的问题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按合同条款的要求按期履约,并且未采取及时有效措施;需要变更或终止的经济合同,不按章办理,只是口头协商,简单了事;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导致陷入仲裁或诉讼,有损企业形象;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金额或方式付款;合同档案不全,合同重要信息泄密。
针对上述问题,应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第一,企业应指定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一旦发现有违约可能或违约行为,应当及时提示风险,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将合同损失降到最低。第二,对于条款有误及因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的合同,受损方应及时与对方协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终止事宜。合同变更或终止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同样进行合同评审程序,履行相应的合同管理流程。第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企业应当依法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并注意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此外,要注意妥善保管好合同原件及合同履行中的其他书面和电子记录。这些记录是索赔的原始证据,应至少保管2年。第四,可以规定相应的合同负责人在合同符合付款条件时,向财务部门提出付款申请,申请上标注付款时间、方式、金额等内容。财务部门根据合同条款,审核付款申请无误后办理结算业务。第五,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同登记管理,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份合同、附件、变更、终止及评审签收记录,均应妥善保管。企业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相应的合同台帐,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合同标的、金额、合同方、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加强合同保密工作,职能人员应按相关保密规定的程序流转合同。
上述针对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措施,需要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切实落实。而实际上,很多企业缺少真正的合同管理,只是流于形式的评审、盖章和归档,并没有把合同管理作为重要的企业管理工作来抓,没有形成一个职责分明、架构完整的管理体系,导致企业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缺乏监管。因此,企业有必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管理人员培训计划,从而真正实现从合同调研阶段到履行完毕,利用资源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合同评审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资信调查制度、合同变更终止制度、合同章管理制度、合同登记归档制度、合同监管检查制度、奖惩考核制度等,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处理和考核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特别强调合同履行阶段也应给予足够重视,不能将大部分精力、经费和人员只投入合同谈判签约阶段,而忽视之后的履约监管。企业可以实行合同管理的全过程负责制来解决这个问题,即从合同准备、谈判、订立、生效、履行、变更、解除、争议解决、终止直至立卷归档整个过程,实行专人负责。责任人对合同谈判记录,往来电传,涉及价格、数量、质量等重大事项变更做好记录,并监督整个合同的履行过程,整理形成完整的客户交易信息档案。专人负责制可以使责任明确到人, 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合同的顺利履约。
针对有些合同管理人员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缺乏,企业应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形式有讲座、交流会、集中培训等。内容主要应包括:合同相关财经知识、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
合同管理的问题范文2
关键词:施工企业;营改增;合同管理;建议
1概述
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营改增对施工企业而言,不仅仅是税率的简单变化,同时将对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税费管理等方面都会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作为企业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中重要环节的合同管理,影响尤为深远。营改增后,合同主体的合理确定、会计业务处理对设备租赁及材料采购的要求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其经营范围对外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勘察合同、试验合同、监测合同及监理合同等,对内又涉及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机械(周转材料)租赁合同等。在实践中,只有加强对营改增政策的学习与培训,通过提高认识,全面参与,进行系统改进与适应,同时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才能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营改增后,笔者通过两年多时间的合同管理工作实践,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发现施工企业存在的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2存在的问题
(1)对营改增的认识不到位。建筑业实施营业税征收制度时,企业纳税比较简单,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对税收政策的了解也没有专业的要求;营改增后,增值税计征复杂、征收稿日期:2018-11-11管严格,税务管理贯穿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除了企业财务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增值税征收制度外,企业合同管理人员亦必须深入了解营改增的内涵和实质,才能适应岗位需要。但在实施初期,除企业领导对营改增后实施的难度认识不够、尚未完全理解其实质及操作流程外,很多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对营改增的认识亦不足,思维方式还停留在营业税模式上,把营改增简单理解为税率的提高,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从而在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材料供应方式、发票开据及结算支付等条款没有按现行制度进行明确约定,进而给企业的经营管理留下了潜在风险,甚至最终可能给企业造成较大的损失。(2)施工合同管理不规范性问题。营改增政策全面实施后,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税负水平。由于工程施工合同通常沿用营改增之前的合同模板,所涉及的营业税属价内税,不涉及单独的涉税条款。而营改增后,企业在合同涉税条款方面由于未明确约定而出现税务风险;同时,因施工企业层级划分而造成与同一项目相关的各类合同签订主体较多,比如以集团公司名义签订的施工合同,以项目部名义签订的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导致所取得的发票抬头与法人单位名称不一致,进而出现进项税无法抵扣的现象。(3)分包合同涉税条款问题。分包管理是成本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营改增后,建筑业加强了对工程分包的管理,提高了分包成本的进项税抵扣额,可降低建筑企业的增值税负担。与此同时,分包商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将直接影响分包成本的进项税抵扣。如果分包商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总包方,则其分包成本无进项税额抵扣,进而将增加总包方的税负。此外,其分包合同中的其他涉税条款不明确都可能造成总包方的税负增加。(4)物资采购合同风险问题。鉴于建筑材料种类繁多、金额较大、采购时效性强,故不同的计税模式需要签订不同的合同、不同材料的供应商执行不同的税率。从营业税到增值税的转变,使得税率、发票种类、纳税时间、材料单价、纳税地点等方面在物资合同管理方面都出现了不同的内容变化,各个行业对于物资采购的进项税额抵扣产生了较大分歧,物资采购合同的不规范将会出现“三流不一致”的风险,进而给企业带来损失。
3措施与建议
为深入领会营改增政策精神,梳理营改增后施工企业涉及合同管理的相关事项,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了以下对策措施与建议:(1)提高认识,加强培训。营改增后,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特别是合同管理的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对营改增的认识。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业税是对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含营业税)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则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营改增就是将原来按照营业税征收的部分行业现在改为按增值税征收。从计税原理上说,营业税按营业额征收存在重复纳税的情况,而增值税按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基本消除了重复纳税。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纳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可以说是一种减税政策。由此,对企业的管理水平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企业不加强规范管理,可能会造成企业税负不降反增。因此,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及时与企业财务人员进行沟通,掌握营改增的内涵及实施要求,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以适应政策变化对合同管理人员的要求。(2)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①统一各类合同签订主体。国税总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三流一致”。所谓“三流一致”,系指资金流(银行的收付款凭证)、票流(发票的开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或劳务流)相互统一,即收款方、开票方和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必须是同一个法律主体;而且付款方、货物采购方或劳务接收方必须是同一个法律主体。如果三流不一致,将不能对税款进行抵扣。因此,营改增后,集团公司应加强对各子分公司、项目部的管理,在签订各类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合同签订主体问题,尽量统一各类合同签订主体,防止因合同主体原因导致进项税无法抵扣的现象发生。②关注施工合同中的“甲供材”问题。对于施工合同,应尽量签订包工包料的合同,使全部的人工和材料设备都由施工企业独自负责,这样可以取得足够的、可供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因此,在施工合同中,应尽量避免签订“甲供料”条款。但在实践过程中,建设单位“甲供材”的情况十分普遍。因此,对于甲供材料的约定,合同应明确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内容、金额等。同时,应尽可能地同甲方协商,将甲供材改为甲控材,即材料价格由甲方控制,材料合同由施工企业签订,物资供应方向由施工企业开具发票,施工企业取得增值税进项税票进行抵扣,以利于降低施工企业税负。③关注付款与发票时间节点问题。营改增之前,我们通常按照工程结算款给甲方把工程款发票一次性开具,然后在甲方的账面显示是应付工程款,但开票时并未同步缴纳应税款。而营改增之后,开票时就会有税费支出,从而给企业带来资金压力。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发票开出后多长时间之内甲方必须支付工程款,并约定支付金额及发票开具额度。④加强合同管理。营改增后,对合同管理的要求更为严格,因此,作为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修订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合同模板,在合同评审中关注增值税发票相关条款,督促相关部门按修订后的合同模板签订合同。另外,实行营改增后,纳税模式将发生改变,项目部增值税发票需传递至法人单位,由法人单位进行增值税汇算清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要在360d内认证完毕。因此,应加强合同管理人员与发票管理人员的协同合作,按发票管理原则及时索要增值税发票。(3)加强对分包合同的管理。①明确合同价格条款。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价格和税金是分离的。因此,营改增以后,需要在分包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以避免后期产生争议。合同价款需明确合同含税总价、不含税合同价及税款金额,同时,附加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税率的限制。鉴于在采购过程中会发生各类价外费用,而价外费用金额涉及到增值税纳税义务以及供应商开具发票的义务,故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价外费用以及价外费用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②明确有关税务信息条款。由于不同的分包单位和分包内容不同,在分包合同中,应当就纳税主体信息、应税行为种类及范围、适用税率等内容进行详细约定,确保合同主体信息与发票记载信息一致。同时,明确不同种类应税行为的范围及适用税率,从而避免在履约过程中产生争议,实现建筑企业的合法合规进项税额抵扣。③明确开具发票的义务及具体要求。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分包方的开票义务以及发票质量要求,其中包括开具与送达时间、发票遗失、发票记载项目变更等情形及其处置措施。通过做好前期风险防范,规避履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相关争议,切实做到防范风险于未然。④坚持“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建筑企业应规范与分包商的结算管理要求,坚持“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分包合同明确将增值税发票的取得和开具与收付款义务相关联。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营改增后在合同中增加了“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才支付款项”的付款方式等条款,以规避提前支付款项后发现发票认证不了、虚假发票等情况的发生。(4)加强对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①完善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流程,推广物资合同范本。营改增对物资合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企业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完善物资合同管理流程,优化合同评审和交底方式并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惩罚机制,从而保证物资合同管理顺利开展。同时,建筑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物资合同范本,供各项目在生产中使用,以保证物资合同管理的统一性。在合同中,应增加对于纳税人识别、发票种类、银行账号、税率等的合同条款约定,以有效避免因企业合同内容不完善而引发的法律风险,亦能够提升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的效率。②规避物资采购合同“三流不一致”风险。a.合同中应约定由供应方提供其发出货物的出库凭证及相应的物流运输信息,并约定其货物由合同方发出,货款亦支付至其合同方,从而避免“三流不一致”。b.如果货物由供应方指定的第三方发出,则合同中需要明确供应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之间的采购合同等资料,从而避免三流不一致、导致其虚开发票的行为,避免采购方不能抵扣的风险。c.如果需要委托第三方支付和收款,可以通过签订三方合同的方式减少风险,也可以通过约定由第三方付款的方式来解决,但需要提供相应的委托协议,从而避免出现三流不一致的情况,以防止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d.对于分批交货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为了做到三流一致,防止出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在收货当期开具该批次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e.如果涉及到分期付款的,基于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考虑,在合同中应明确在需方实际收到供方的货物时,供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款。③提升物资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后台管控。由于建筑企业项目分散、流动性强、物资采购任务重,建筑企业所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跨地域经营后需要在注册地进行抵扣。建筑企业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后台集中管控,降低合同风险。信息化建设一方面能够将合同签订、审核时间等有效地缩短;另一方面亦可以实现电子化管理,利用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管理,从而避免出现物资采购合同管理风险。
4结语
合同管理的问题范文3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涵盖项目整体目标,分配工程任务,确定项目的运作规则和组织关系,协调建设工程各方参与者,也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纠纷解决的依据。自我国实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和承包合同制以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紧密围绕合同条款进行。因此,合同管理居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地位,作为一条主线贯穿项目始终,对质量管理、进度控制以及成本控制起着总协调的作用,对整个项目的计划、设计和实施过程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二、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
1、合同体系不健全
目前由国家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等,涵盖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三方面内容,能够支持一般的工程承包合同,但不能满足各种工程类型的合同管理需要,不适应建设工程多样性的发展形势。
2、招标不规范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开始于招标投标环节。就现阶段而言,我国建设工程普遍存在着不规范的现象。首先,有相当一部分的发包方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时,为了获取更好的利益,通常会要求不公开招标的方式,这就有失于招标竞标的公平性;其次,很多招标性文件对于发包范围的界定含糊,设计缺乏指向性,对于采购以及支付的相关规定也较为模糊,这就为合同纠纷案的出现埋下了隐患。最后,其关于对招标的评定方式欠规范。很多发包方在进行招标评定时,大多遵循和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导致了不良竞争的出现。承包方为了谋取更大的利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一步缩小建设成本,为建设工程的质量埋下了极大的隐患。
3、合同文本不规范
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门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定了相关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4、存在“黑白合同”现象
“黑白合同”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在建设工程招标的过程中,建设单位与中标方除了公开签订了一份合同外,同时签订了一份价款、工期、履行期限等实质内容不同的合同,公开签订的合同称作“白合同”,需要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并且要在相关的政府机关进行登记备案。而私底下签订的合同则成为“黑合同”,只为双方当事人所知,且是实际履行的依据。由于法律规定虚假招标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建设方与施工方进行的整个招投标过程也是违法的,确定的中标结果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黑合同”也极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损害公共利益。
5、合同索赔工作难度大
合同索赔是承包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避免损失和增加利润的手段,是建设工程中难以避免的现象。但受到众多因素干扰,尤其是法律意识淡薄和自我保护意识,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
6、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
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常见问题的解决对策
1、提高思想重视,不断规范和完善合同的订立
建设单位应不断提高认识,加强对工程合同的重视,不断提高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使其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确保建设工程利益的最大化实现。因而,应根据建筑市场分包体系专业化、管理模式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体系,制定合法、合理、规范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且使其与不同参与方的管理模式相适应。同时,还应以此为基础,明确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地位和作用,促进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合法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的全面提高,确保合同的权威性和法律效益。在签订合同时,承包双方要对合同中的各个条款进行仔细敲定和认真审查,尤其是违约条件和责任方面,要进行严密审查。只有做好签订前的推敲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合同中不合法的条款和一些漏洞,才能从源头上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或将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避免由于个人疏忽而承担工程风险。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由于地区或行业保护主义存在招投标人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的情况。在资格预审阶段,一些人为的因素使得对招标机构的资质把关不严,中标后容易产生施工项目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因此,对于这样的问题,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3、加强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对承包商的资质等级严格把关,缓解目前市场过度竞争的问题。数量的减少可以缓解由供求失衡导致的合同双方地位不对等的问题,有利于双方取得平等地位。同时,可以保证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建设等方面引起的质量问题,减少工程建设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
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要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5、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合同索赔工作的管理
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
6、进一步增强建筑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因此这就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充分意识到合同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组织和开展相关的教育活动,进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工作,有针对的对建筑从业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增强建筑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此外,还可以借助和使用多种形式,比如充分利用一些由于合同制定不规范以及违约等鲜明的案例进行实际教学,在起到警示作用的同时,可以以其生动性和相关性让建筑从业人员学到相关的知识。
结束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目前仍然存在着合同体系不健全,合同管理水平低等问题。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加强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使用合同来引导和规范工程建设活动,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来调节和管理建筑市场,使其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参考文献
[1]何保刚.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若干问题及改进措施[J].经营管理者,2014,22:301.
[2]王琮涵.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及对策[J].科技与企业,2014,11:27-28.
合同管理的问题范文4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履行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已成为施工企业的重要管理职能部分,其控制好坏甚至直接决定了工程项目的盈亏状况。因而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
一.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体制存在问题。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比较混乱,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主要表现在:(1)施工企业合同履行主体分工不明确,合同管理责任主体错位,有的施工企业没有将企业的法人作为合同管理的主体,而是将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作为合同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这样就弱化了企业法人对合同的管理;(2)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一些施工单位尤其中小企业没有合同工程部,未建立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无法较好地实行合同管理工作;(3)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同项目部的合同管理之间衔接不紧凑,导致企业缺乏对项目部的合同管理的指导,也不能及时掌握后者履行合同的情况,无法及时了解和诊断合同履行中的关键问题,最终容易导致项目合同管理出现无法弥补的漏洞。施工企业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无法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及监督考核的全过程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还有的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管理的程序,权限设置混乱,签约随意性大,对合同审查、把关不够,不能实现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和合同索赔是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其涉及内容多、专业广,并且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到整个建筑工程的全局,所以需要具备一定的施工技术、管理才能、造价管理及法律知识的人进行管理,而许多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都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而是由其他人员进行代管,并且缺乏对这些人员的专业培训,导致合同管理工作难免出现问题。
3.合同条款制定不严密。当前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有的邀请招标、议标工程类的合同没有完全采用招标文件附件范本条款,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人制定的,并且有的合同条款制定不严密,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而缺少对建设方的约束条款,尤其是缺少对建设方出现的违约、赔偿等方面的明确规定。此外,由于近年来我国的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一些施工单位为了承接工程项目,而在合同中的某些方面对业主进行让步,如有的建设方在合同中提出一些不平等条件,变相地向承包商身上转嫁风险,进而导致施工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
4.未能较好地履行施工合同。一些施工企业在中标签订合同之后,就将合同以文件形式连同工程项目一起交给项目部,未能对合同情况做一个交底,而项目部作为合同的执行人,往往只注重项目工程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管理,而缺乏对合同条款的学习和研究,出现问题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还有的在施工过程中,一些细节问题没有严格按照合同进行,承发包不及时签署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导致拖延工期,并且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无法保障双方的权益。
二.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1.建立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建筑施工企业应成立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机构,并在各个项目中配备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确保工程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来进行,维护企业及项目的合法权益。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组织项目组成员学习合同文件的相关条款,并负责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目标和主要条款有一定的了解,保障合同顺利实施。此外,还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程序,如加强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及监督考核的管理,明确规定设计变更、签证、索赔文件、会议纪要等工程相关文件的审查、收集、整理、归档流程,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提供有力的证据。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做好合同签订、审查、授权及履行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2.培养专门的合同管理人才。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培训对象包括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和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人员。施工企业的专职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是一个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精通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业务。可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应优先考虑培养知识面宽广、应变能力强、职业道德素质高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
3.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合法权益。应完善现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提高合同签订质量,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分清各方的责任和风险,尽量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加强了各方之间的相互信任。施工方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对于合同中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须仔细研究,慎重对待,不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就有可能引用某些合同依据,拒绝补偿承包商的损失,并运用免责条款来推卸责任,从而使施工承包商遭受经济损失。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具体的规定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
4.加强合同履行行为管理。施工企业应对施工合同履行情况作动态管理,首先应分解合同责任,结合合同条款来做好项目质量、成本及进度方面的工作流程图,制定好施工计划。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对合同中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应提前准备好应对措施,以减少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合同纠纷。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符合要求,并经常性检查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合同的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解决,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此外,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和合同索赔管理,收集保管好相关的证据资料,通过施工合同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语
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利润也越来越低,施工企业只有做好了施工合同管理,借助合同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才能更好地适应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丁涛.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与经验[J].质量管理.2009(8).
合同管理的问题范文5
关键词:煤矿企业;合同管理;主要问题;对策
一、前言
煤矿资源是工业生产离不开的重要资源,同时煤矿企业作为煤矿资源的管理和开发部门,肩负的责任重大。煤矿企业在社会上存在的方式是特殊的,正是这种特殊性决定了煤矿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的不同。合同管理作为煤矿企业重要的管理组成之一,在煤矿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煤矿企业的每一项生产都伴随着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签订也是保障合同双方利益的关键,因此只有做好合同管理才能促进煤矿企业管理的有效性。但是企业的生产特点决定了很多煤矿企业长期以来在生产过程中只关注煤矿资源的产量而对经营状况不重视,导致煤矿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对煤矿企业造成的损失不可估计,因此广大煤矿企业需要结合自身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合同管理的有效性。
二、分析煤矿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合同的管理方面不规范。随着合同管理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广大煤矿企业开始认识到这一点。因此,相应的煤矿合同管理制度及组织开始建立。但是纵观整个煤矿企业,并没有做好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工作,存在的问题突出,容易给煤矿开采工程带来一定的困难和影响。合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缺乏专业人员管理。促进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可以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从而避免出现问题,引发纠纷。对于合同的有效性管理工作来说,需要专业的管理人员的参与,但是分析现阶段的煤矿企业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甚至很多煤矿企业根本没有设置针对性的管理部门,只是由企业内部的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管理,也就是一人身兼数职,合同管理人员同时也是其他部门管理人员来兼职的,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精力,大大降低了合同管理的效率,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效果不尽如人意。在合同管理人员上,有的人员并非是专业管理和法律专业毕业的,而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半路出家,导致实际的学识和能力无法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2)合同拟定缺乏专业性。同其他企业一样,煤矿企业的合同拟定也需要专业的人员来负责这个部分的工作,但是在实际的情况当中,很多煤矿企业合同的拟定都是由业务员自己来进行的,因此容易出现考虑不周到和条款制定不合理的情况,导致所得到的合同缺乏专业性,不能很好地推动合同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效果。试想在合同的拟定过程中,如果都是一个人独立完成的,那么从行为性质上来说就相当于自己拟定合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这样的拟定程序本身是无效的,并且拟定过程也缺乏科学性和严谨性,不具有说服力和客观性。(3)煤矿企业对合同的拟定工作不重视。很多煤矿企业对合同拟定工作不重视,由于煤矿企业本身属于生产类型的企业,所以很多煤矿企业的通病就是只重视生产,错误地认为只有促进煤炭开采量的提升才是煤炭企业发展的第一要务,对于合同管理没有重视,甚至把关于对合同的管理错误地认识为盖章。在这种错误观念的影响之下,人们在合同管理中投入的各方面资源过少,从而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2.合同管理制度没有落到实处。鉴于合同管理对促进煤矿企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很多煤矿企业也制定了相应的合同管理规定,使其能够在合同的管理工作中发挥指导的作用,但是很多管理规定只是流于形式,没有从根本上落实。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就是规章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没有联系煤矿企业的实际,仅仅是从理论基础上考虑问题,势必会导致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不符合社会实际,甚至在执行过程中根本不能促进企业的良好管理,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缺乏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有的工作人员态度过于随意,缺乏严肃性,对于合同的签订工作不够重视,同时本身缺乏法律意识,对于一些细节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储备和处理能力,容易使得合同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甚至有些煤矿企业在开展业务时将顺序颠倒,没有签订合同就进行业务的开展,然后再找个时间补充签订合同,这样容易在出现纠纷的时候难以进行维权;或者有些企业的管理者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损害企业的利益,借机中饱私囊,在合同签订的环节做了一定的手脚,严重损害整个煤矿企业的利益。(2)缺乏专业的监管部门。促进煤矿企业合同管理的有效性,离不开专业的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他们能够在合同的管理工作中发挥促进的作用。但是分析现阶段的煤矿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可以发现,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合同的双方都不是非常了解合同的相应条款和内容,整个合同的签订过程缺乏专人来进行监管,只是盲目地进行合同的签订,而对于合同中所涉及的款项、货物等没有深入的了解,对于合同签订后如何促进合同更好地履行,缺乏专业的认识,从而导致在合同条款的履行过程中没有按照相关的要求来进行,最终出现违约的现象和纠纷。一些合同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因此,就合同签订中的一些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整理出来,就容易导致合同中的事项根本无法履行,导致合同成为一纸空文和摆设,不能发挥出本身应有的作用和效果。(3)合同签订内容不统一。合同的签订不是一成不变的,对象的变化非常大,因此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很难达到有效的统一。但是受到合同签订对象及签订水平的影响,很容易出现合同的条款及信息不完善的情况,甚至合同的拟定错误丛生,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合同的法律风险。此外对于不同的工作内容,所涉及的合同内容也存在着差异和变化,因此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调整和加强。
三、促进煤矿企业合同管理有效性的策略
伴随着时代的不断变迁、社会的不断发展,煤矿企业只有加强自身管理,做好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市场发展的程度越来越高,人们对于各项工作的要求和维权意识都比较强,因此也会对于煤矿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提出很高的要求。因此,煤矿企业必须不断促进自身法律意识的增强,依据法律法规办事,这样才能促进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鉴于煤矿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结合具体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策略,促进煤矿企业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具体采取的措施可以在如下几个方面有所增强。1.合同文本形式需要统一。现阶段的煤矿企业在拟定合同的时候缺乏统一规范的文本形式,导致合同管理增加难度,同时也为广大煤矿企业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所以广大煤矿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生产实际,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使得拟出的合同能够既严谨又符合法律的规定,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的利益,这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人为操作导致的错误出现,一旦合同双方出现纠纷的时候,能够促进纷争的有效解决。对于合同文本形式的统一,不同类型的合同所对应的合同类型是不一样的,因此不能用一类合同的文本来作为万能的模板,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合理的调整。2.促进授权和委托制度的落实。煤矿企业在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需要充分结合自身的生产以及经营的情况,由负责人向企业的相关领导提出申请,领导需要就具体的申请进行缜密的审核,待审核通过之后需要将整个合同的签订过程授权给相关的法律机构全权,保障合同签订的有效性,这样才能够确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有效性,最大限度地保障煤矿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通过授权或者委托方式来进行合同签订的单位或者个人,更要通过制度的落实来确保这部分工作得到比较好的实行。3.促进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分析煤矿企业的合同管理过程,合同的签订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不足(如先开展业务后签订合同,在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中存在很多漏洞等),影响了合同管理的质量。因此广大煤矿企业需要就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养,促进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障煤矿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不断完善和进步,促进煤矿企业健康良好发展。只有煤矿企业从根本上重视企业的合同管理,才能确保管理人员培养的有效性,使煤矿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朝着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在关于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问题上,要对培养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更新,使其能够符合当前工作发展的需求,切实推动合同管理人员的能力得到提升,推动工作的开展,减少不合理合同管理事件的发生,推动煤矿开采工作的更好进行,为该行业的发展提供帮助。
四、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作为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需要广大煤矿企业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想要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就需要煤矿企业立足于自身生产实际,分析自身在现代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合同管理的认识,不断促进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促进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得到呈现,规范合同管理的各个事项,推动行业的合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提升行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贺林.煤矿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管理观察,2014(08).
[2]刘涵.浅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内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会计审计,2016(05).
[3]谭亚明.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J].江汉石油职业大学学报,2010(06).
合同管理的问题范文6
关键词:建设工程 合同管理 问题 对策
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建筑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筑物不仅要外观漂亮,内部结构也要合理,这样就对建筑物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公民人身、公民财产、公共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因此合同管理应该被摆在一个重要的位置。目前的许多开发商为了追究利益,而忽略了合同管理的建设,或者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设不够合理重视,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将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及国民经济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对国家安定长期保持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签订没有法律依据
作为工程管理合同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项具有法律意义的规定,它明确规定建筑工程中的发包方和承包单位确定合作关系时必须签订的书面文件,合同中要将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予以明确,并作为施工时出现问题的处理依据。现实中,合同签订双方缺少法律意识,或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事后合同与黑白合同泛滥。所谓事后合同是指权利与义务的双方已经达成并且实际合同已经履行,为了义务的全面实现而签订的合同,但由于事先没有合同,因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得不到保障。黑白合同是指摆在台面上的,登记备案的称为白合同,而权利义务双方暗地里私下签订的合同称为黑合同,这就导致登记备案的白合同实际并没有发挥规范性的作用,而一旦权利义务双方出现问题,各方权利得不到保障。
1.2、带资垫资承包泛滥,工程管理得不到保障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带资垫资很普遍,所谓带资垫资合同是指工程的承包商与发包商相互分离,发包方不预付工程款,而有施工方自筹经费,等项目建设达到一定时期时或者达到双方约定的进度时,发包方在根据实际情况将款项逐步给付承包方[1]。这导致项目建设在施工过程中,一旦承包方的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工程将无法顺利开展,权利双方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1.3、挂靠施工
有些项目承包方自己没有建设能力,将工程项目挂靠有资质的企业,由被挂靠的企业承担项目的实施,导致管理上的混乱。这种方式需要得到规范。
1.4、缺少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有效性的实施需要第三方的监督,作为约定合同的双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更要落实施工合同管理职责。地方政府缺乏相应规范的合同管理机构,将管理任务交给监理公司,但目前的监理公司市场混乱,达不到管理的效果[2-3]。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
2.1、签订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合同
建设工程管理合同的签订应该组建专家组评审,对整个合同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的合理性。建设工程管理合同的签订不是单位一个人的事,需要双方共同参与,维持合同的有效性。合同的签订要有法可依,这样才能保证出现问题后有解决的依据。权利双方要尽量选择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对合同中的具体细节予以详细规定。合同中要将双方的各项权利和要求尽量体现出来,保证合同进行过程中的有本可依。
2.2、承包人垫资行为纳入合同明确责任
承包人将项目工程建设进行到一定阶段时,由于资金等其他方面的原因不能保证工程的进行,而将工程予以停滞,并以此为由向发包人索要工程预付款,此情况下,发包人应将承包人的垫资行为写入合同管理中,并明确具体责任[4-5]。
2.3、取缔挂靠施工
挂靠施工的责任双方不明确,不能保证工程的合理进行。没有资质的企业获得项目建设资格,并将项目外包给第三方,这样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低劣,产生安全隐患,将给工程带来巨大损失。一旦发生纠纷,被挂靠的企业将成为被告,而挂靠企业却逍遥法外。因此,必须出台相关法律,对挂靠施工予以取缔。
2.4、政府部门要加强法律管理
缺少相应的法律及相应的监管机构是目前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存在的重要问题,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对建设管理合同予以监管,让权力双方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法律保护。
3、小结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现代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标准越来越高。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公民人身、公民财产、公共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因此合同管理应该被摆在一个重要的位置。目前的许多开发商为了追究利益,而忽略了合同管理的建设,或者对建设工程的管理不够合理重视,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将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及国民经济带来巨大的损失。按照规范签订管理合同,明确规定带资垫资行为责任,取缔挂靠施工,加强监管对建设工程管理合同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海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10).
[2]邹健美.浅谈施工方施工合同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15).
[3]马军锋.李春磊.李永生.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分析与防范[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