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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报告范文1
【关键词】 定期信息披露制度; 基金重仓股; 投资策略
在证券市场上,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的持仓情况与股票市场的走势有密切的关系,证券市场投资者为获取较高的收益,减少损失,常常会对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重仓股特别重视。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定期编制并公开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以及季度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必须公布所投资的股票明细,而季度报告中只要求公布前十大重仓股。在无法获取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股票投资明细的情况下,季度报告中要求公布的前十大重仓股往往受到市场的热捧,这也必然会泄露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信息,暴露其投资策略,在此情况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如何调整,就显得特别重要。
一、样本的选取
为使样本的选取具有典型性,特选取2011年普通股票型基金收益排在前3名的3只基金,分别是博时主题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选取近几年业绩一直较好的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4只基金,对其排名在前10位的重仓股(以下简称十大重仓股)和排名在第11至20位的重仓股(以下简称隐性重仓股)进行对比研究。比较十大重仓股和隐性重仓股在样本考察期的收益情况,考察期间为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3月2日,以2011年12月15日和2012年3月2日的收盘价为基础计算收益情况,当日停牌的,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此期间各证券投资基金在2012年1月公布的四季报中披露十大重仓股情况,在2012年4月公布的年度报告中披露全部持仓明细。四季报和年度报告存在3个月的时间差,也就意味着十大重仓股与隐性重仓股信息的公开存在3个月的时间差,这3个月时间差可以使证券投资基金对其重仓股的投资策略进行充分的调整。
二、样本分析
为方便比较,这里以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3月2日上证综指的收益率(以收盘价计算)作为国内股票市场的平均收益率(μ),并以此为基础计算每只股票标准差(σ)。2011年12月15日上证综指收盘价为2 180.90点,2012年3月2日上证综指收盘价为2 460.69点,期间收益率为12.83%,为便于计算标准差,这里不考虑百分数,以12.83作为均值,各只股票也不考虑百分数。
表1—表4中所列股票是2011年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按期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进行的排序后的股票。收益率指的是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3月2日的收益情况。平均收益率指的是十大重仓股和隐性重仓股分别对应的平均收益情况。标准差指的是以上证综指期间收益率为平均值(μ)计算的标准差。平均标准差指的是十大重仓股和隐性重仓股分别对应的标准差的平均数值。
1.博时主题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0505)十大重仓股和隐性重仓股收益与风险状况;2.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0607)十大重仓股和隐性重仓股收益与风险状况;3.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00007)十大重仓股和隐性重仓股收益与风险状况;4.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011)十大重仓股和隐性重仓股收益与风险状况。
三、结论
1.在所选的四只证券投资基金中,除博时主题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外,其它3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十大重仓股的平均收益率都小于隐性重仓股的平均收益率。如果把这四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十大重仓股和隐性重仓股的收益率分别加总后进行平均,可以计算出其十大重仓股平均收益率为13.13%,其隐性重仓股的平均收益率为16.79%,这说明这里所考察的四只证券投资基金的隐性重仓股的平均收益率要明显高于十大重仓股的平均收益率。同时,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四只证券投资基金其隐性重仓股的标准差都大于其十大重仓股的标准差,高收益对应高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报告范文2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设立“景宏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请报告》及基金申报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原则同意你公司所报《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景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景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发行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及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景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二、同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为基金托管人。
三、同意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其中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资产净值的20%。
四、基金的发行规模为20亿份基金单位,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元。其中,基金发起人认购0.6亿份基金单位,占基金发行规模的3%,自基金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基金发起人在基金存续期内须持有0.3亿份基金单位,占基金发行规模的1.5%,应由每家基金发起人按其发起时认购的比例分别持有。其余19.4亿份基金单位面社会公开发行。
五、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限为15年。
六、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人的报酬按基金资产净值2.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成立3个月后,如果基金持有的现金比例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超出部分不计提管理费。
七、同意基金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分段配号”的方式发行。
八、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30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家我会指定报刊上刊登招募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九、同意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发行协调人,具体负责基金发行的有关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基金的发行工作,保证基金的顺利发行。
十、发行过程中申购资金冻结期间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全部归基金所有。
十一、基金的发行费用为每份基金单位0.01元,发行费用在扣除基金设立和发行过程中的上网发行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发行协调费、文件制作费等有关费用后的余额,归基金所有。上述费用经基金托管人核准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二、基金成立后7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应将基金发行和成立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送我会。
十三、同意基金托管人以景宏证券投资基金的名义开设证券帐户和银行帐户。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报告范文3
时间:2010-06-04 14:41:00
? 联系人:
匿名
具体描述
1. 选题:选择与调查相关的内容进行调查。
2. 调查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调查目的
调查对像
调查内容
调查方式(一般可选择:问卷式,访谈法,观察法,资料法等)
调查时间
调查结果
调查体会(可以是对调查结果的分析,也可以是找出结果的原因及应对办法等。) 回复1:调查报告格式及范文
3. 调查报告样稿
下面样稿是以问卷法进行调查的样稿,由于所选的调查方式不同,会有相应的变化。但总体格式,内容不变。
对宜春市基金投资的调查报告
自1998年3月首只基金发行以来,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迅速发展,特别是2002年以来大规模发行开放式基金,将基金业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截至2003年6月30日,全国共设立了 29家基金管理公司,其中包括5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总数达78只,总规模1374.89亿份,基金资产净值1346.51亿元,其中封闭式基金54只,发行总规模817亿份,资产净值790.81亿元;开放式基金24只,总规模557.89亿份,资产净值555.7亿元。证券投资基金业的迅猛发展,对改善和调整证券市场中的投资者结构,更新和倡导不同的投资理念,实现社会经济的进一步专业化分工,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基金业诞生后的发展进步过程中,很快便遇到了前进中的困难与问题。就此,本人对基金投资进入了一次深入的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查目的
掌握宜春市基金投资者对基金的了解和看法,了解宜春市基金市场存在的问题。
二、调查对象及其一般情况
调查对象:宜春市证券投资者(主要是基金投资者)。
一般情况:这部分人大金在30至45岁之间,其中以大概以40岁为中心的正态分布,有一定的富余资金,且具有相当的投资理财经验.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的是随机问卷调查。发放问卷是在宜春市各证券营业部随机选择证券投资者当场发卷填写,并当场收回的形式。全市各证券营业点共发出调查问卷100份,收回87份,回收率达87%;
四、调查时间:2003年10月8日――――2003年11月10日
五、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了投资者的投资目的,投资于基金的主要原因和影响其在各基金间选择的因素以及喜欢的基金类型和持有基金分额的时期等。问卷共向投资者提出了14个问题。(见附一)
六、调查结果
本人就问卷调查结果统计如下表:(以下省略)
从投资基金的历史看,有60%的投资者购买基金是在最近一年发生的,说明投资基金的在最近一年在宜春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投资者对基金的投资持有期限,多数投资者还是希望短期持有,对基金的长期投资还不看好。
有34%的投资者购买过开放式基金。虽然受基金业整体表现的影响,大多数投资者仍没有购买开放式基金。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数据同上年年相比上涨近10%,说明开放式基金已初步走出认知度的冬天,为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所了解。
就投资基金的主要原因来看,基金经理的历史业绩在文卷中占的比例较大,说明投资者投资基金还是希望经理人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能够取得较满意的回报。另外, 获得短期收益也是基金投资者的一个重要目的.在没有买开放式基金的原因中,不了解其特点的较低,这说明基金在销售环节以及形象宣传方面作了不少努力,效果明显。调查还显示,投资者对于开放式基金手续费偏高的看法的比例较高,达五分之一之多。而随着开放式基金数量的增加以及各基金的表现,在投资者心目当中, 封闭式基金优于开放式基金的正在悄然发生变化。
在购买基金的投资目的中,多数投资者,还是希望获得短期的收益,对基金的长期投资还不是很认同。2003年市场的低迷使得二级市场博取差价的风险、难度急剧加大。既然众基金的理财专家们都很难取得赢利,那么作为普通的中小投资者只好“等待分红”,以求“保险平安”了。
在一年中的期望回报中,显示投资者普遍认为对基金的盈利能力有很高的要求,但是基金总是不能给投资者带来满意的回报。 值得重视的是,近半数的投资者将管理水平有待检验作为没有购买开放式基金的最主要原因,比上年上升近15个百分点。这结果充分说明,目前我国基金的整体管理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尚存在较大差距,很难让投资者满意。
七、调查体会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基金投资者将会越来越多,因为有近60%人的是在近1年内涉足基金投资者的,这种趋势将促进基金业的快速发展。因此,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问题更应该引起投资基金公司的关注,以改变目前对其管理不完善的局面,同时也是适应这种增长趋势的须求。为此,本人特提出以下几点看法:(以下省略)
回复者:匿名 2010-06-04 14:41:27
回复2:调查报告格式及范文
附1:
对宜春市基金投资的调查问卷
您好!非常感请您接受本次调查.请您认真如实地填写.
调查时间: 2003年12月1日~12月5日
1、请问您的年龄:
A.18~25 B.25~30 C.30~40 D.40~50 E.50~60 F.60以上
2、性别:
1. 男 B.女
3、投资基金的历史:
1. 一年以下 B.1~2年 C.2~3年 D.4年以上
4、你是否购买过基金:
1. 购买过 B.没有购买过
5、你的投资目的:
1. 确保本金的安全 B.获得短期收益 C.资产长期稳定的增值
6、您是否了解开放式基金:
1. 了解 B.知道一点 C.不了解
7、购买的是封闭式基金还是开放式基金:
1. 封闭式基金 B.开放式基金
8、没有买开放基金的原因:
1. 没有听说过 B.购买不方便 C.手续费偏高 D.管理水平有待检验 E.封闭式基金优于开放式基金
9、影响您在各基金公司之间选择的主要原因:
1. 专业理财 B.信息优势 C.基金经理的历史业绩 D.获得短期超额收益
10、您购买基金时考虑的主要因素:
1. 净值 B.价格 C.分红 D.基金投资组合 E.基金管理人的能力 F.基金管理公司的规范程度 G.其他
11、您喜欢投资基金的类型:
1. 平衡型基金 B.债券基金 C.指数基金 D.股票基金
12、假设您购买了开放式基金,您预计的投资年限:
1. 少于一年 B.1-3年 C.3-5年 D.6-10年 E.10年以上
13、您投资这笔金额期望一年内能有多少的回报:
1. 5%左右 B.10%左右 C.15%左右 D.20%左右
14、一般您购买的基金,在涨幅达到多少时会抛出: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报告范文4
我国发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证券投资基金为中小投资者拓宽了投资渠道。其次,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有利于优化金融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第三,发展证券投资基金还有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及其健康发展。最后,发展证券投资基金能够完善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
(一)我国公募基金的发展现状
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国境内共有基金管理公司101家,其中中外合资公司45家,内资公司56家;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共10家,保险资管公司1家。发行公募基金共2722只,比上年增加54.40%,资产净值合计83971.83亿元,比上年增长85.15%。其中,封闭式基金164只,净值规模1947.72亿元,开放式基金2558只,净值规模82024.11亿元。在开放式基金中,股票基金587只,净值规模5988.13亿元;混合基金1184只,净值规模17948.31亿元;货币基金220只,净值规模44371.59亿元;债券基金466只,净值规模5895.92亿元;QDII基金101只,净值规模662.53亿元。
在我国,开放式基金因其灵活的投资方式受到市场追捧,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占据了主体地位,2015年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中,开发式基金占比达到92.71%,封闭式基金仅占7.29%。
我国开放式基金主要包括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和QDII基金。2015年,除股票基金外,其他四类基金数量均呈现增长趋势。其中,混合基金因其中等风险和较高收益的优势,份额大幅增加(46.29%),更为投资者所青睐;而受2015年下半年股票市场的不稳定因素影响,股票基金份额自6月份开始下滑(22.95%);货币基金(8.60%)、债券基金(18.22%)和QDII基金(3.95%)份额则小幅增加,如图2所示。
2014年12月底,我国公募基金规模为4.5亿元,2015年伴随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行数量的快速增加,基金份额迅速扩增,公募基金资产净值大幅增涨,达到8.4万亿元,增幅86.7%,充分体现了证券投资基金行业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
截至2015年12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005家。已备案私募基金共24054只,认缴规模5.07万亿元,实缴规模4.05万亿元。
相比公募基金,我国私募基金随着创新创业浪潮的到来,规模迅速扩大,加之中小企融资诉求急需得到满足,私募基金发展势不可挡。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迅速,促进了金融产品的创新,推动了金融市场的发展,但发展过程中资本市场环境、基金内部治理结构及监管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首先,我国的证券市场环境对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有一定的影响。第一,上市公司赢利水平有限,信息披露不明确,制约证券投资基金理性投资。我国证券市场规模过小,上市公司质量不高,是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二,市场缺乏做空机制,证券投资基金市场难以规避风险。证券市场做空机制,有利于投资者主动规避风险和市场流通性增加,也利于证券市场的平稳发行,降低市场风险,利于证券市场监管的间接化、弹性化及科学化。做空机制给市场提供了一个风险对冲工具,有助于投资者回避市场风险,所以一个健康的证券市场需要做空机制实现稳定。第三,证券市场金融产品稀少,证券投资基金选择有限。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所以逐步代替了个人投资。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还不成熟,证券投资基金选择的金融产品有限,致使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空间减少。基金管理人就难以对基金产品进行组合投资,很难达到风险对冲的目的,难以规避风险。
其次,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第一,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道德风险。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是委托关系,基金管理人应本着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为持有人服务,但由于持有人期望资产增值最大化,而管理人期望效用最大化,二者的目标函数不太一样,基金管理人可能会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谋利,或为公司谋利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等。第二,基金托管人的独立性受限。基金托管人由法定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担任,由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等,应马上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但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聘任有一定的决定权,致使基金托管人对管理人的监督有效性不强。第三,基金公司内部缺乏有效激励制度。第四,基金持有人大会虚设。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运作和管理无权干涉,只能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才能行使职权。但基金份额持有人缺乏召开大会的实际操作能力,不能发挥大会实质性的作用,造成基金持有人大会虚设。第五,基金公司故意误导投资者,进行虚假宣传。
然后,基金外部监管体系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基金监管内容应具有全面性、监管对象具有广泛性、监管时间具有持续性、监管主体及其权限具有法定性、监管活动具有强制性等特征,我国的基金监管需要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做支撑。我国基金业发展不如国外基金业发展成熟,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够健全,并未形成一套完整的规范的法规体系。
最后,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端人才匮乏,且流动频繁。我国的基金业发展迅速,基金市场人才需求量大,致使基金管理人员的频繁流动,不利于基金业绩发展,对基金业的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对于目前国内盛行的私募基金,其也相继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私募基金变相公募,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推介,变相降低投资者门槛等;二是管理示范违规运作,部分私募将自有财产与基金财产混同,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还存在操纵市场等问题;三是登记备案信息失真,部分私募机构长期失联,逃避监管;四是跑路事件时有发生,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非法集资的风险。
三、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对策建议
为了促进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稳定健康发展,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改善证券市场环境,使基金产品多元化发展
提高公司上市市场条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推动市场做空机制的建设,利于规避市场风险。同时加大产品创新,推动基金产品多元化发展。
(二)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应本着合法合规、全面审慎、适时的原则,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健全基本管理制度,完善部门业务规章制度,规范基金信息披露工作,防止利益输送,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合规管理机构设置,强化约束激励机制。
(三)完善基金监管体系,健全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
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放开,必然加强相应的监管工作。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相关的基金从业人员的监管势必要加大力度。加强对基金活动的监管,规范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的监管职责及监管措施,加快建立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规范性文件及完整的法规制度。同时加强基金行业自律,稳步推进基金监管体系建设,积极健康发展基金业。
(四)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基金人才市场,稳固证券投资基金基础
加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规范基金管理人的市场准入条件,建立规范有序的基金人才市场,为基金业提供优质的人才。同时,提高基金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服务水平、治理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有助于基金业稳定健康的发展。
针对私募基金暴露出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解决。一是尽快推动私募基金条例,增加对各类私募基金的监管手段和措施;二是尽快修订并私募办法,明确监管边界;三是制定出台私募基金信息统计的风险监测体系;四是加强对私募基金的事中事后监管;五是督促基金业协会完善相关自律规则;六是配合地方政府开展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七是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报告范文5
“一基独大”是市场暴涨暴跌的根源
笔者在过去的文章中曾指出,A股市场运行的实证表明,基金规模与市场稳定性存在着重要的相关关系。基金规模越大,市场稳定性越差。而基金资产净值与流通市值的比重也验证了这一结论。2009年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同比出现小幅下降,占A股市场流通市值比重下降,市场稳定性随之回升。尽管我们并不认为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在主观上需要承担稳定市场的责任,但是在客观上标榜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基金应当起到平滑市场非理性波动的作用,事实却非如此。
因此,“一基独大”导致市场稳定性下降,也是市场暴涨暴跌的根源。
首先,基金投资理念和策略雷同,交叉持股现象较为严重,羊群效应容易引发对股价的助涨助跌。
其次,由于基金与券商保持着较好的业务关系,基金往往会尽可能增加交易量。随着基金规模的增长,大笔买卖会导致股价波动加剧。
第三,在相对收益理念的指导下,基金经理追求短期业绩排名的做法,会影响其理念的坚持,增加投机性操作。季度末基金之间的互相砸盘行为,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干扰股价运行。
第四,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的制度性设计令基金被动增减仓位导致涨时助涨、跌时助跌。
第五,股指期货推出之前,市场缺乏对冲工具,当基金不看好大势的时候,只能采取被动减仓行为,加大市场的波动。
“一基独大”催生新股发行泡沫风险
“一基独大”另一个负面效应是导致新股发行价格严重偏高。
当前主板市场发行新股市盈率高达50-60倍的比比皆是,创业板更是“高烧”得厉害,这种现象不利于A股市场健康发展,新股市盈率越发越高的现象也引发了业界人士深层次的思考。而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代表的主流机构询价越询越高,直接助推了新股发行泡沫。
业内人士指出,承销商与询价机构互相通气、询价机构报价草率,导致新股定价屡创新高。
媒体报道称,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是参与新股网下配售的主要力量之一,但是目前基金公司参与新股询价只是“走走过场”。如果有新股发行,基金公司负责该行业的研究员出席推介会并报价。多数情况下,报价由研究员自行决定,基金公司内部缺乏讨论,更没有深入研究公司的价值。研究员确定价格的方法也十分简单,只是参考承销商提供的卖方报告。
有业内人士指出,参与询价的各家机构做出每一次新股报价,都直接影响IPO公司资产的定价的合理性,并影响广大投资者的投资意向和经济利益。新股询价,责任重大,但是无理报价、关系报价、人情报价还是经常出现。究其本质原因,还是“一基独大”的恶果。
“一基独大”不利于多元化投资理念
我们认为,“一基独大”对于证券市场稳定的最大负面效应在于不利于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理念。
尽管证券投资基金倡导价值投资理念,但事实上基金不可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投资。这是因为从基金的投资目标来看,都是追求超越基准指数的相对投资收益而并非绝对收益。然而,事实上,当“一基独大”的格局形成后,虽然单只基金从个体上存在获取超额收益的机会,但基金整体收益必然趋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基金作为一个整体很难取得超越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率。
而对于基金投资者而言,持有理财产品的目的是获得投资回报、战胜通胀,而非获取超额收益。这和基金的投资理念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我们认为,成熟的证券市场应当包容多元化的投资理念,而这绝非是证券投资基金一类投资主体所能够承担的。尽管近年来基金产品创新不断,分级基金、量化基金不绝于耳,但真正运作之后,投资者会发现,他们仍以获取超额收益为目标。只有打破“一基独大”的局面,市场才会迎来真正的投资理念多元化的时代。
我们注意到,与证券投资基金追求相对收益不同,以追求绝对收益为主要目标的阳光私募基金在过去的两年间取得了不错的投资收益。2009年,排名居首的阳光私募基金广东新价值,其2009年收益率高达190%,远远超过公募基金冠军华夏大盘增长基金的投资收益。而在2008年熊市中,排名居首的阳光私募基金金中和取得了20%的正回报,也超过了全部证券投资基金的表现。
当然,阳光私募业绩分化比较严重,存在一些表现较差的管理人。但整体而言,追求绝对收益的私募基金已经在实战中体现出一定的优势,从而赢得了高端投资人的信任与尊重。
对策:发展阳光私募、打破公募垄断
“一基独大”的弊端已经在过去的几年中充分的显露出来。想要改变当前这种“一基独大”主导下的市场格局,最主要的对策应是大力扶植多种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尤其是阳光私募基金,打破公募基金的垄断格局。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报告范文6
关键词:构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以集合投资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形式,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托管人托管、监督,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作资金的证券投资,具有投资额小、费用不高,专家理财、风险较低,买卖方便、变现性强,专人保管、安全性高等特点,对活跃证券市场、满足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而深受广大中小投资者的青睐。近年来,在我国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驱动下,基金业快速发展,基金业在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而如何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建立完善投资基金监管体系,加强对投资基金的引导和管理,已成为我国基金业规范、稳健运行的迫切需要。
1 监管的原则
1.1 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在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投资者不可避免地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综观世界基金业的发展历程,投资者利益的保护都被各国的金融管理部门和证券市场监管部门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保护投资者利益成为基金立法和基金监管的基本原则。通过建立严格的监管体系,来抑制欺诈客户、操纵市场等证券违规行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者保护基金作为对投资者的保险系和赔偿基金,不仅是对投资人信心的保证,也会为经营不善的基金公司尽早退出市场扫清障碍。
1.2 依法监管原则
这是世界各国都严格执行的原则。规范、有序的基金市场离不开严格的法律法规,无法可依、滥用监管权必将导致基金市场的混乱和危机。因此,有关投资基金的法律体系必须健全,可操作性强;监管主体的地位及其权利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严格依法监管,防止滥用监管权;监管者要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独立性,保证规则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专业性和监督的有效性,加快政策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的再监督,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3 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相结合原则
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包括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自我管理这两大规范基金发展的杠杆。政府通过制定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设立监管机构,对基金业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这是基金监管的主旋律。由于基金业的复杂性、技术性、庞大性,政府监管必须辅之以行业自律组织自我管理。没有行业自律,政府监管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从业者的自我管理是基金市场规范运作的基石。
1.4 稳健运行与风险预防的原则
基金监管要以保证金融部门的稳健运行为原则。为此,监管活动中的组织体系、工作、程序、技术手段、指标体系设计和控制能力等都要从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出发。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如有金融机构无力继续运行时,监管机构要促成其被监管或合并。
2 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
基金的监管属于资本市场监管的一部分,基金监管体系的构成是建立在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的基础之上的。我国当前的资本市场实行的是集中型模式,即由政府制定专门的基金法规, 并设立全国性的监督管理机构来统一管理的一种体制模式。具体来说,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2.1 政府行政监管
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提出,政府有两大特征:政府是一个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普遍性的组织;政府拥有其他经济组织所不具有的强制力。因此,基金市场的监管主体首先应该是政府机构。《证券法》从法律上确立了中国证监会在证券市场集中统一监管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中国证监会对投资基金的监管包括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申请的核准以及信息披露等日常监管。当前我们应着力提高证监会的监管效率,使其能够真正履行监督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的职责,即制定投资基金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设计投资基金市场的总体发展规划;监督基金法规的实施,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对基金发行流量计存量的总额或结构进行调整,从而引导基金市场和立派之社会资源,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投资者。
2.2 基金行业的自律监管
自律监管能够弥补政府因监管成本过高和失灵所造成的监管效率不足,它在基金监管体制中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建立行业自律性组织,有利于减少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国外基金成长史证明,基金的发展需要行业自律。为提高基金管理水平,我国在2002年12月4日成立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委员会,在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辅导、合作和自我管理等方面作了许多工作。其职责包括:监督基金日常运作;培训基金从业人员,对其进行资格认证;出版基金管理专业刊物,普及基金知识;仲裁基金纠纷,并与政府主管机构及国际同行沟通。
2.3 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基金市场的监管是一项相当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涉及面广,没有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等的配合,国家监管部门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因此,各国都比较注重证券业交易所的管理,以发挥证券交易作为第一道监管闸门的作用。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市场的组织者,提供与证券发行和交易相关的各项服务,它的角色和职能决定了要加强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它的一线监督地位,也是其他任何机构所不能代替的。证券交易所除对基金上市管理外,对基金投资的监管包括两各方面:一方面是对投资者买卖基金的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管;另一方面是对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市场的投资行为进行监控和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于每月终了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交易行为月度监控报告。证券交易所作为上市证券集中交易的场所,容易及时发现问题,能够对整个交易活动进行全面的实时监控。因此,加强证券交易所对市场的实时监控,就有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防止风险和危害的扩大。
2.4 社会公众监督机制
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能形成强大的外在压力促使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行为趋向理性化、规范化。加强社会监督体系,第一,要利用审计、会计等中介机构制定完善的审核程序,标准及内容,选择经营规范、信誉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对基金管理公司、托管银行进行审计;第二,建立基金信用评级体系。基金信用评级应由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来进行,根据基金的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对基金整体运作做出综合的评判;第三,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在加强基金监管的过程中,媒体的力量是不容忽视的,应该对其加以正确的引导,推动基金业的发展。
2.5 投资者监督机制
整个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主要是围绕对基金管理人的外部制约建立起来的,如对治理结构、内控制度等的强制性要求等。但是,基金持有人才是基金利益的享有者和损失的承担者,是基金管理人非法行为的直接侵害对象,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是最充分的,不存在问题。但由于基金持有人的分散性,只有制度设计上减少基金持有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交易成本,才能使基金持有人监督机制具有可操作性。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包括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两类,事前监督主要是持有人大会制度,事后监督主要是持有人诉讼制度,即基金持有人对侵犯其作为基金持有人权益的行为而提起的诉讼制度。对持有人大会制度,《证券投资基金法》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对持有人诉讼制度仅作出了原则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2.6 基金内部监管机制
当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有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无论是封闭式还是开放式基金,基金内部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作用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导致基金制衡机制弱化。要建立规范的内部监管及制衡机制,就必须在投资基金内部形成权力、经营和监督“三权分立”而又“ 三权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注意发挥独立董事在基金管理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3 构建多渠道监管体系的保障措施
3.1 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监督
在基金比较发达的国家中,通常都有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基金也进行监管,我国目前适用的法律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一些部门制定的规范指引,总的说来,还需要进一步对公司型基金、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激励、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操作细则等方面进一步立法和规范,这样才能使法律覆盖显示,为基金行业进一步创新发展打开空间。
3.2 完善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的制衡机制
基金立法应当继续完善基金持有人的事前监督机制。监管机构应出台相关法规进一步扩大持有人的权力以事前监督基金管理人的行为,如减少持有人召集会议的所持基金份额,赋予基金持有人大会更大的权利。同时完善基金持有人的事后监督机制,建议建立我国的“基金持有人代表诉讼制度”,以使持有人的利益在受到基金管理人的损害后,能够通过行使诉讼权得到有效的赔偿,有益于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3.3 完善竞争性的基金托管人市场
设立基金托管人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和监督基金资产运作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对基金持有人大会或基金董事会(公司型基金)负责。从这个意义上说,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机构其实不一定是由银行来担任。但为了防止托管机构出现道德风险,挪用基金资金,将基金委托银行保管是最合适的。基金托管人除了保管基金资产外,更重要的一个职能应是会计监督。基金托管人的选择要有一个公正的程序,同时,基金的会计应由托管人负责,会计信息披露的责任人应为基金托管人,这样可增强基金托管人监管的主动性,同时加大托管人的监督责任,加大对托管人的约束性。
3.4 完善基金治理结构
基金管理公司要加强自身内部建设,从源头上防范虚假信息等违规行为的产生。发展基金管理人的外部竞争市场,建立独立董事的竟聘机制,以独立董事来决定CPA的聘任和报酬,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完善基金管理人报酬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