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房地产税务管理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房地产税务管理范文1
关键词:企业;利润;税务管理
对于现在的房地产经济来讲,其税务是其经济支出的重中之重,税务和企业利润的关系密不可分,对于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来讲,如何加强税务管理工作以及合理控制税务成本是必须要放在第一位的,目前,房地产行业的竞争愈演愈烈,丰厚的利润对于房地产来讲,即将成为过去式,在这样的形式之下,必须加强对税务管理的重视,将税务管理工作做好了,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房地产企业的税务负担,加大房地产的利润。
一、企业税务管理的基本概念
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本身的具体经营现象和经营目的,为在税务管理基础上实现完成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纳税成本,而对企业的涉税内容做出探讨、规划、监控、预测、实施等全过程的管理行为的总和。
二、目前房地产企业税务管理的现状
(一)对于税务管理不够重视
在严格的税务制度下,在税务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企业对于税务工作的不重视。所以导致,偷税、漏税现象十分严重。部分房地产企业对税务管理存在一定的误区,因此在愈演愈烈的房地产竞争中,势必会对自身的竞争造成影响,减少利润的收人,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让税务工作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相关部门对于财务的监管不够
在利润相对暴利的房地产企业,其中的从业人员,并不是每个人都很专业,甚至部分全业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就偷税、漏水,给财务的征收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增强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
三、房地产企业税务管理中的风险防控
(一)确定防控重点
在进行房地产企业税务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工作的效率,保证税务管理的有效地进行。税务管理不是一时的工作,它需要长期的管理,管理过程复杂、工作量巨大,因此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房地产企业不仅需要了解各项税务政策,还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税务业务的管理,同时还应该增加税务管理者的能力,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的运行。
(二)建立动态的蔽础信息系统
现阶段信息技术在企业各项管理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信息技术可以为众多企业的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所以,房地产企业也要建筑相应的信息系统。为了更好的检查出企业的涉税经营业务,就要建立时时更新的内部数据库。同时更新企业发展的《税法》法规政策系统,这样可以保证企业财务会计系统与国家法律的要求步调一致。也能方便房地产企业的税务工作人员和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各项税务数据的据算,税务信息的输出也能及时对法律法规的更新作出变化。
(三)加强税务工作者的专业素养
对于房地产税务工作者的专业水平一定要严格要求,时不时的对其进行培训,增强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第一就是房地产企业管理者必须具有责任心以及很大的强烈的管理意识;再者就是,从事相关税务管理的人员必须考核通过后才能上岗。将培训的核心放在税收法律法规、财务理论、管理技能、税务风险及防范意识的综合管理能力上,为减少税务管理的分析做出贡献。
(四)保证做好和单位外面的联系工作
我们需要做的外部交流工作中的人员主要就是有中介和政府机关税务方面的负责人员。在税务负责人这一方,它主要就是要做好监督管理的工作,同时要给我们的纳税人员进行解读我们不懂得精神领域的内容和知识,还能够从他们的手中获得最新的消息,以便我们能偶做出及时的更改和改正。由于这个部门是负责执法的,所以他们还有自由裁量的权力。针对于这些现象,房地产的公司就要及时的与部门进行沟通,不能错过最近更改的信息,学习最新的知识,必须取得在进行工作管理的时候正确性。在我们遇到不能解决而且还很每如惑的地方要积极主动地找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以便能够及时的得到解决。而且我们在和政府部门进行合作学习的时候,还要与中介进行交流和沟通,运用中介的相关技能和知识来弥补在办理税务工作时所带来的风险,涉及到不能够直接和税务机关沟通的事情时,可以和中介进行沟通,请他们来进行帮忙。我们要正确的利用政府管理部门和中介方面,来积极的提高我们自身的素质和水平,必要的时候可以请中介对单位自身进行核查,最大可能的减少税务造成的风险问题。
四、结束语
目前,中国在进行第三次税制改革,尽管中国经历了两个对税收制度的重大改革,但是全球化的经济和中国经济的发展,提高和改革税制的任务仍然是十分艰巨的。一部分是由于中国税制的改革系统尚不完善,仍与成熟的现代税制有一定的距离;另一部分就是成熟的税制在传统国际的通行上也有一些缺点,需要税收制度的创新。因此,积极平稳地推动调整和改革税收制度更加需要持续的努力。
参考文献:
[1]张月玲,洪慧林.我国煤炭企业资源税改革探析[A].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中国会计学会2011学术年会论文集[C].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201L6
[2]杨艳菊.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A].郑州铁路局“十百千”人才培育助推工程论文集
房地产税务管理范文2
现代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理论认为,任何企业都存在管理上的风险,企业经营的风险苗头和最终成果都会通过财务和资金形态体现出来。所以,财务管理自始至终都是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晴雨表。而税务风险又是财务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房地产企业的税务专员重视税务风险的管理和防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笔者认为,税务风险体现在税务会计对《税法》等税收法律法规的收集、研究、学习和理解不透,在税种上会因为应纳税而未纳、在税款上会因为没有足额缴纳而被税务稽查发现后给予处罚。另一方面是因为对税收优惠扶持政策不了解,致使能享受的优惠政策却没有申请享受,增加了税收负担。因为没享受优惠政策、补缴税款、加罚滞纳金,不仅会造成企业的财务损失还会造成企业声誉受损。另外就是存在认识误区:例如把建安合同压低使建安税款少交,但是建安合同低,土地增值税会相应提高,得不偿失。再如隐瞒销售收入开具发票会相应减少税收,购房人也许现在无所谓,但在二次交易需要发票抵扣时问题就会暴露无遗,从而形成了税务风险。税务风险究其原因一是税务会计的人员素质、风险管理意识和纳税观念不高;二是重要业务流程环节的涉税控制、税务内控监督不严等等。
二、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
1.提高决策管理人员税务风险意识。充分认识税务风险的后果,端正诚信纳税、合法纳税的观念,绝对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投机取巧、偷逃税款。
2.从制度入手,建立健全税务风险内控体系。通过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设置涉税风险控制点,将税务风险管理贯穿项目开发销售的全过程,实现对企业税务风险的事前、事中自我防控。
3.注重对税务会计人员素质的培养。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认真学习税务会计的职能、分类、核算方法。
4.负责税务的会计人员要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动,及时注意信息的收集和比对,建立健全相关信息交流传递制度,对有关政策进行深入研究,正确理解。结合企业实际,正确利用税收政策,降低纳税成本。
三、设立税务会计,建立税务核算体系
针对税收管理的越发严格和越发精细化,要求企业的税务会计必须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离出来,使之成为企业专门从事税务筹划、税金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一个会计系统。
1.建立税务会计的独立核算。在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前提下,企业应设置相对独立的税务会计部门或机构。例如可在财务部下设税费管理科,明确对企业中所有涉税事项、税金计算、税款申报与缴纳等全面负责的岗位职责和权限,在人力物力上保证税款计缴的及时性。该部门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每一笔经济活动,要以会计准则和国家税收法令为依据,独立地进行税务会计核算,计算各项应税收入及相关税金,从而保证企业各项税金计算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2.税务会计的纳税筹划。税收筹划是通过在经济活动中的事先安排和策划,寻找税收法律中的税负下限,以使企业的税收负担最小化,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纳税筹划既不是偷税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税。通过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进行的纳税筹划不是做假账,而是会计方法适当的选择。比如,在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加大当期的成本费用,成本影响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的大小。
四、建立纳税自查制度,规范纳税业务
企业应当建立纳税自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自查税额计算中有无漏洞和问题,不仅可以保证财会资料及涉税数据准确完整,也可作为接受税务稽查的前期准备。
1.日常定期自查,结合财务核算过程的实际情况,对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检查有无漏报应税收入、多列支出、虚增抵扣税额、漏、错报代扣(收)税项目、错用税率或计算错误等情况。发现错误及时自行纠正。
2.对于税务机关组织的各类专项纳税检查,按照通知的时间、要求和检点,提前组织力量展开自查。对于在自查中发现的纳税错误,主动改正,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避免不必要的罚款。把专项检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自查阶段。
3.由于企业习惯按照旧有模式处理涉税问题,依靠自身力量很难发现问题,此时不排除聘请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给予协助,花小钱、省大钱,还可在他们的帮助下进一步规范纳税业务。
五、构建和谐税企关系
房地产税务管理范文3
随着全市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土地开发和房地产市场日益活跃,房地产税收收入大幅增长,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由于房地产税收涉及税种多、征管难度大,税收收入流失现象较为严重。为切实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落实房地产税收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将对房地产税收实施一体化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控制源头,全面加强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
(一)以“先税后证”、“以票控税”为手段,按照“部门配合、信息共享、直接征收、源泉控管”的原则,结合房地产业经营特点,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
(二)搞好税源调查。由各级税务部门牵头,对本市房地产开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房地产业的变化规律和纳税情况,制定相应措施,为开展征收工作打好基础。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与契税征管部门的沟通,充分利用契税征管中获得的信息,挖掘土地使用权交易、房地产交易及二级市场交易等各个环节的税源信息,搞好日常税源调查工作。
(三)简化办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税务机关应简化办税流程,合理设置窗口、岗位,实现税款征收、代开发票、减免税审核等业务一条龙服务,最大程度上方便纳税人。各级房管、国土部门要为税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场地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在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场所设立房地产税收征收窗口,实现税务机关直接征收。
二、严格执行“先税后证”、“以票控税”制度
(一)用地环节,国土部门在办理土地出让、使用权属设定登记时,将纳税人的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和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作为权属登记的必备资料,与权属登记资料一并归档备查。未出具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和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房产销售和房屋交易环节,房管部门将纳税人的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和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发票,作为权属登记的必备资料,与权属登记资料一并归档备查。对未办理完税(或减免税)手续、开具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将相关资料转交税务机关,并通知当事人办理完税(或减免税)手续、开具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发票。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房产权属交易必须使用合法的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税务机关应加强发票管理,严格执行“以票控税”制度,依法查处发票违法行为,同时为纳税人领用、代开发票提供服务。
(四)在全市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场所设立房地产税收征收窗口,由地税部门直接征收。房管、国土部门应与税务、财政部门建立共同的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积极协税护税。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新机制
(一)市政府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处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相关事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充分发挥房管、土地、规划等部门的管理优势,通过信息交流、协助配合,堵塞各环节的税收管理漏洞。
房地产税务管理范文4
关键词:房产税体制;房产税
一、我国房地产税的基本状况
(一)房地产税的概念
房地产税,又称“财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从理论上说,房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房地产税征收的背景与目的
房地产业关乎国计民生,是国家的支柱产业之一,政府必须发挥干预、管理的职能来进行调控,以保证行业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上。进入新世纪以来,房地产业发展迅猛,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一个新的增长点。
(三)房地产税收制度与征收现状
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的基本结构框架,是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形成的。我国自房地产税开始征收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收入规模偏小、增长缓慢;第二阶段收入增长明显加快。税收收入总额增长的步伐快于房地产税收收入的增长,房地产税收收入平均占税收收入的2%左右;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平均为4%左右,比例上不高。
二、开征房地产税的必要性
(一)优化资源配置
迫使闲置资源投入使用的好办法,就是提高持有环节税负,减轻流转环节税负。开征房地产税将加大房地产持有成本,迫使业主提高房地产使用效率,如果业主无法有效使用房地产,税收就成为业主的沉重负担。为降低税收负担最好的选择是出卖或出租房地产,从而使房地产流转到能更有效利用的人手里,优化资源配置。
(二)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房地产税将百姓的自用普通住房纳入优惠范围,高档豪华住宅采用累进税率,占有越多房地产,税率越高,让占有过多社会资源者付出更多代价,这些税收可以用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以实现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同时地方政府通过房地产税收入改善地方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让普通百姓享受到更多福利待遇,从而促进社会公平。
(三)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由于房地产的天然不可移动性,并与地方的政治、经济关系密切,各国和地区政府大都把有关房地产税收划归为地方税。
(四)完善中国房地产税收体系,减轻房地产购置环节税收负担
中国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很多,并且存在同一税种多环节征收,而每一环节又征收多种税。中国房地产税负水平表现在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的税负偏重,而在持有和使用环节税负偏轻。
(五)调控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税将现行购房者在购买阶段一次性缴纳的税费,转化为在房地产持有阶段逐年缴纳,一般百姓就会调整自己的开支预期和购房决策,更多考虑选择适中的小户型房子;而投资性购房者就会从多投资多持有,改成少持有。
三、开征房地产税面临的问题
(一)评估能力的制约
房地产税将以不动产的市场现价为征税的税基,这就要求征税机关具备相应的评估能力。但目前主要问题是,如果各城市普遍推开房地产税,一方面需要一大批评估技术人员,另一方面开展评估还需要采集样本数据,也需要人力与物力的投入。因此,如果想全面开征房地产税,全面完成所有应税不动产的评估,至少需要几年的准备时间。
(二)纳税人的抵触
对居民而言,房地产税是新增的一种新税,但没有减少其他的税。舆论之所以支持房地产税,是基于房地产税是一种调节贫富差距的工具,有利于抑制房地产投机,但并不代表大部分纳税人认为自己应该缴纳房地产税。中国纳税人缺乏为财产纳税的文化传统与思想准备,如果不能有效化解纳税人的抵触情绪,仓促出台房地产税,可能出现大面积欠税。
(三)税务机关征收能力的制约
目前中国税务机关征税主要是针对法人,对个体工商户采取定额税的方式,个人所得税则大多采取单位代扣代缴的办法。如果对居民开征房地产税,则意味着税务机关要面对千家万户的居民, 如何高效地征收,将是对税务机关的一大挑战。
四、对房地产税开征的思路设计
(一)精简税种,培养地方政府主力税源
房地产税改革旨在改变目前中国房地产税目繁多、税负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因而,应将原来的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取消,开征统一规范的房地产税。同时,减少流通环节房地产相关税费的种类,提高持有环节税收。
(二)绝大部分不动产纳入征税范围,部分类型设置免税期
房地产税是对境内所有房地产征收的,不仅包括城市,农村也要征收;不仅对商业地产征收,对住宅等不动产也要征收。但是,目前房产税征收范围不包括农村区域和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因而在确定征收范围的条件下应据物业的不同类型制定一个比较明确的时间表,也就是根据情况对某类房产设定一个免税期或者低税期。这种做法可以减轻房地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冲击,同时也给国民一个接纳的时间。
(三)税基确定以市场定价为主,政府定价为辅
房地产税合理、准确的计税依据应该是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的市场价值。计税的市场价值是通过评估得出的,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主要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和重置成本法。就中国现阶段而言,房地产市场总体是一个卖方市场,一般而言,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低于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而市场比较法的评估结果介于成本法和收益法之间。
参考文献:
[1]尹华.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2]吴震.对中国开征物业税若干问题的思考[J].经济论坛,2008(8)
房地产税务管理范文5
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基本内涵及原则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是指对我县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含划拨地补缴土地出让金后的出让、转让行为)、房地产开发、房产转让(包括存量房)、房屋建筑安装、房屋(含门面)租赁所涉及的各项税收,具体包括营业税、房产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建材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按照“部门配合、信息共享、先税后证、项目跟踪、过错追究”的原则,实行一体化征收管理。
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基本要求
(一)明确工作程序。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先税后证”原则,在办理有关房地产相关手续时依法把住房地产税收关口,在现有办证程序流程中增加提供《县契税、耕地占用税结算证明单》、《县国家税务局房地产税收结算证明单》、《县地方税务局房地产税收结算证明单》等纳税证明资料。对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坚决不予办证。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税收征缴情况审查把关。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必须凭财税部门出具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完税证明单》方能办证。县规划局负责建安营业税及附加、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建材增值税、印花税等相关税收的把关。在工程项目放线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凭财税部门开具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完税证明单》方能办证。其中,私人建房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本)前必须按单位面积造价一次性全额缴纳建安营业税及附加、建材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税收;单位和房地产开发商建房按单位面积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建安营业税及附加、建材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税收。在办理规划验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前必须结清剩余税款。县房产局负责新建房、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缴情况审查把关和行政、事业单位门面出租税收代征。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权属变更相关证照时必须要求纳税人向财税部门缴清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所有税款,并且凭财税部门开具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完税证明单》方能办证。属乡镇建房,办理规划、房产、国土手续的,按属地纳税的原则,由所在地财税部门依法征收,并出具《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完税证明单》,县各职能部门凭《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完税证明单》才能办理相关手续。各职能部门把关乡镇所属的房地产税收,其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和镇财政各支付50%。
(三)实行信息共享。财税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的有效机制,确保信息资源共享。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向财税部门提供现有的地籍资料和相关地价资料,内容包括权利人名称、土地权属状况、等级、价格等情况资料。县发改部门在建设项目立项后,要向财税部门提供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计划核准通知。县规划部门要向财税部门提供建设工程规划放线单位信息和住房容积率等信息,内容包括开发方名称、承建方名称、容积率、坐落地址、房屋建筑面积。规划部门须凭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税务登记证办理工程规划放线等事项。县房产部门应向财税部门提供商品房开发、房屋预(销)售、房产转让、房地产分地段均价等相关信息、产权登记信息及存量房权属变更登记清册。人民银行要按季度将房地产按揭贷款情况提供给财税部门。县各职能部门要确定一名专人为信息员,负责房地产税收一体化日常管理和相关资料的传递工作,每月10日前将房屋建设、土地出让和转让、房屋买卖、计划立项、证照办理等情况提供给财税部门。县财税部门要确定1名专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专门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相关信息采集和税款征收入库。每个季度要召开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会议,对房地产一体化工作的各项信息资料进行相互审核,查找征管漏洞,提高征管质量。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管理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房地产税务管理范文6
关键词:房地产;税务征收;存在问题;改革方向
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是国家依靠强制力将房屋所有人的房产作为纳税对象进行征收的税种。国家通过应用房产税这个税收杠杆提高房产的使用效率,加强对社会房产所有者的管理,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打击投机炒楼行为,合理控制房屋所有者和经营人的收入,实现社会公平,使居者有其屋。可是,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存在着诸多现实问题,促使很多专家建议及时征收房产税,以此来稳固我国动荡的房地产市场,房产税税制改革已是大势所趋。
一、我国房地产税收的特征
1、国家性
房地产税收属于一种国家行为,土地是国家的资源,是一切财富的象征,只有国家才有权利实施房地产税收行为,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实施房地产税收行为。国家通过对土地、不动产以及其生产、经营、流通过程的税收征管,行使着土地资源最终的管理权限,使国家财政收入得到可靠保证,这是国家权力的体现和反映,只有国家才有资格和权利来进行房地产税收的征收、管理行为。
2、法定性
税收与法律是不可分割的。“依法治税”是税收法律化的基本特征。通过立法要求,将有关房地产税收的种类、具体内容等公布颁行,从而为房地产税收的征收、管理、稽查等奠定法律基础。国家对房地产税收的行为,从表面上看,只是一种国家行为,但实质上也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法定性,也正是这种性质使之与一般的行政收费相区别。
3、规范性
房地产税收工作是一项严谨、更是一项规范的工作,无论是由国家税务机关还是通过受委托的国家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来征收,其行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范,不可任意妄为,对房地产税收的征收管理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方式下进行。
二、我国现行房产税征收中存在的问题
1、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较为低下,管理工作存在缺陷
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税收队伍,却缺少完备的房产登记备案制度,致使房产税的征税过程中税务机关在应纳税房产和纳税人的掌握方面存在较大漏洞。税务机关只能凭借纳税人自己拿出来的房产证等进行判断税源的多少,对于提供的证明材料很少核实,也没有有效地监督机制,更不会实地调查取证。在这种情况下,必然有很多纳税人有意瞒报,提供虚假的材料证明,故意上报较低的收益金额以减少纳税的数额,形成偷税漏税,损害国家的税收权益。
2、税率设计僵化
我国现行房产税的税率实行单一比例税率。但是在当前,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潮流,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差异已经越来越凸显出来,不同地区的居民按照统一的标准来进行房产税的征收可能会导致两个极端的问题,一是如果按照经济水平发达地区的征收标准来进行征收的话,无疑会加重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民的税收负担。如果按照欠发达地区的税收标准来进行征收的话又会难以体现社会的公平分配。
3、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体系存在的问题
3.1租税费相互混淆,从根本上并没有发挥土地税种的调控作用。如城镇土地使用税就带有明显的地租性质。而土地闲置费其实就是一种税,而以费的形式出现,降低了其严肃性和规范性。此外,税务机关向土地使用者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土地管理部门又对土地使用者征收一定比例的土地使用费,税费并存的情况,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3.2机制存在缺陷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在参加该院举办的“2012财经战略年会”时表示,房地产税是财产税当中最重要的一项,所以房产税是必须要开征的,然而要实行房产税,就要摸清每个人或每个家庭名下房产的数量,而全国房产信息联网问题目前还没有解决。
3.2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税负偏重问题且内外不平等。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外资、合资、合作企业出台了一系列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多年之后,造成内外资企业待遇差别大,缺乏公平竞争机制,致使许多地方、单位贪洋求外,找外商挂靠,成了外资企业,造成了国家财政收入不必要的损失。
三、我国房产税改革完善方向
1、扩大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开征要结合我国面临的实际问题,循序渐进,稳扎稳打,逐步推进基于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的特殊性,近期在我国全面开征房产税的时机尚不成熟,房产税的开征存在不少困难。我国现在房价很高,主要原因在于消费者购房时支付的房价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土地出让金,约占房价的30%—50%,除了土地出让金之外,还有各种名目的收费,以及各种税收。这就意味着,在消费者首次购房时,政府在房地产的开发流转环节已经获得了大量收入,没有必要通过开征房产税来攫取更多的财政收入。中国的城市化水平还较低,在未来20年我国要将城市化率提高到70%,将要有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城居住,他们对住房是刚性需求,因此,我国还要维持10—15年的大规模房地产开发。在这种势头下,地方政府仍然可以获得大笔的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开发流转环节的税收,全面开征房产税的需求并不迫切。相反,我们应该及时解决房地产开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循序渐进,在大规模房地产开潮结束后,我国房地产市场日臻成熟,房地产产权明确以后,才有可能全面开征房产税。另外,我国的中产阶层还较为脆弱,房产税的全面征收必然会增加这一群体的税收负担,导致中产阶层的可支配收入减少,降低他们的消费能力,将会阻碍他们购买房产,改善生活品质的需求,最终使作为基本国策的扩大内需乏力,影响和阻碍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
2、房产税的开征要完善大量的基础性工作,为全面征收做好制度准备
我国现在还没有建立起全国联网的完善的房地产信息系统,这会给税务机关确定税基制造麻烦。同时,我国房产的价格波动较大,需要及时对房地产的价格进行评估,以3-5年为一个时段,最好是建立网络自动评估机制,辅以人工现场查看。现在的房产制度的不完善会使我国的征税成本过高,房产税的实际收益很低,反而会扩大其负面效应,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房产税的开征从全面推行新购房产税开始
我国已经在上海和重庆对于新购房产税进行了试点,并取得的一定的经验和实际效果。如果未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出现全面复苏的状况,就可以试行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征新购房产税,即对居民新购商品房超免税标准部分按规定开征房产税,通过开征新购房产税可以摆脱政府对限购令的政策依赖。开征新购房产税的可操作难度不大,交易成本低;使房地产的持有成本上升,打击房产投机行为,抑制投资和投机需求;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资金来源,摆脱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过度依赖的现状。
4、西部地区开征房产税的理论可行性分析
4.1房地产刚性需求意味着房产税可成为地方稳定的税源
目前,房产已成为人们基本生活需求的必需品。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居民住房产权逐渐明晰,居住条件的进一步改善,为开拓房地产市场提供了巨大的空间。首先,房地产成交总量的增长必然会带动相关税收收入的稳定提高;其次,房产的稀缺性会保证其单位面积的价值,从而促使其成为地方政府的稳定税源。另外,房地产为不动产,具有不可流动性这一属性。因此,对其征税的外溢性较弱,不会流失到外地域。西部地区的地方财政有其特殊性,尤其是实行西部大开发以后,西部地区又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此确定比较稳定的地方主税种,保证西部发展的稳定财源已经显得十分急迫。从西部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房产税可以在符合设定条件的情况下作为一个突破口。
4.2房产税税收征管的可操作性
由于房产税的外溢性弱,再加上房地产特有的不可隐匿性和个体占有资产价值的巨大差异性,房产税的征收相当具有可操作性,应由地方政府负责征收。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提供完备准确的产权户籍资料来保证征税范围的确定;另一方面由地方税务部门授权一定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纳税人的房地产逐一进行估算以比较准确地计算课税价格,从而解决由于房地产价格决定因素的复杂性带来的不同房地产之间价格无法统一的问题。
结束语
总之,房产税的改革迫在眉睫,我们一定要充分吸收和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并且充分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特殊性,改变我国以政策管控为主的落后管理模式,厘清房产税的实质和目标所在,有步骤、有秩序的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在全国范围内开征房产税。
参考文献
[1]徐小惠.浅析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缺陷及改革[J].商情(教育经济研究),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