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管理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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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管理方案

项目合同管理方案范文1

关键词:EPC模式;煤化工项目;合同管理

引言:

众所周知,EPC即总承包模式,指的是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阶段进行部分承包或者全过程承包,并对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成本、质量、进度和安全承担全部责任,这种新型的工程建设模式可以保证工程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工程项目各个阶段的密切衔接,同时对工程成本和质量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工程项目的综合效益因而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EPC模式深受业主方和承包方的支持和信赖,在我国的工程项目中应用的十分广泛。为了进一步强化EPC模式的应用效果,下面将对EPC模式下合同管理的要点加以阐述,以供广大业主方参考和借鉴。

一、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要点分析

1.做好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在EPC模式中由总承包商实施项目管理工作并承担大部分的风险,虽然变相的降低了业主承担的风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业主要完全放权,而是要将管理重心适当前移,尤其要做好招标阶段的管理工作。招标阶段是选择总承包商的关键时期,要根据工程的建设目标、工艺技术、设备配置、验收标准来择优挑选优秀的总承包商,确保投标方能够明确项目设计要求,精心设计施工方案。具体而言,业主方需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第一,设置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结合国内外在建和已建工程的技术标准和最新的科研成果,为煤化工项目制定科学合理、成本低廉、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使用的材料和设备都要完全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建设要求。第二,对材料和设备的数量和价格予以检查和核对,鉴于设备和材料费用在投资中所占比例较高,价格的核实应作为招标准备的重中之重,要与材料生产厂家保持密切的交流,做好市场询价工作,将调查结果清晰的记录下来,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第三,对投标方的资质进行综合评估,从施工资历、经验、经济实力等多个角度出发,给投标方预留充裕的准备时间,在此过程中要加强与投标方的沟通,确保投标方能够了解业主方的理念,明确项目风险,且具备承包项目的资格,然后由业主方要编纂招标文件,应严格按照合理划分标段、编制项目招标方案,并成立招标文件编制小组,协同招标公司编制招标文件和技术规格书,并根据化工装置复杂程度和特点,将工艺技术方案、消耗指标及装置运行等列入评审范围,制定合理的评标办法,同时根据项目特点和国内化工行业现状预测潜在投标人,为规避围标、串标、虚高报价等招标风险,设置合理的最高限价。2.招标阶段重点做好清标工作在招标阶段还要做好清标工作,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根据预先制定的技术方案和市场调研结果,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清标。若发现投标方的工作范围与标书存在差异,要立即要求投标方作出解释,并针对超出的工作范围作出书面说明,防止工程施工中恶意加价行为的发生。与此同时,业主方的技术方案要与投标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全方位的对比,如果投标方的方案更加完善,质量更高,则选择投标方的技术方案;如果投标方的方案存在错漏之处,也要及时加以澄清。除此之外,对工程费用和进度计划进行对比,既包括与业主方的调研结果对比,又要将各个投标方标书中的材料和设备的数量和价格对比,找出其中的数值差异。对于清标中发现的问题要由投标人现场澄清,最终落实到书面上,在清标之后由评标专家进行综合性的评定。

二、合同谈判阶段的要点分析

合同谈判阶段的主要工作为,在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的基础上,将煤化工项目的建设内容细化,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对业主方和承包方的权责进行划分,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与普通承包合同相比,EPC总承包合同的专业性更强,对合同条款的语言表述要求更高,由清标小组和合同管理部门共同组成谈判小组,按照费用、技术、设备等要素划分为不同的专业小组,以保证煤化工项目的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落实到位。要想保证业主利益的最大化,就要对承包商的报价进行反复的核实,与市场价格相比较,在保证工程技术工艺和施工质量不变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降低项目成本。谈判小组应具备敏锐的眼光,能够用发展性的思维看待工程成本问题,在市场价格波动时选择最为有利的材料供给方案,通过控制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成本来达到缩减投资成本的目的。在煤化工项目中还要实施标准化的管理,具体的管理标准也要在合同中有所体现,再加上煤化工项目的施工周期较短,需要承包商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落实,避免工期的延误造成工程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投入使用。为了提高合同条款的专业性,谈判小组要与承包商对合同细节逐字逐句的审核,以便及时发现合同中不够严谨之处,通过谈判将这些问题加以解决,从而获得最为理想的谈判效果。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要点分析

EPC合同与业主方全体成员的利益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需要全体成员能够真正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合同管理中,深入研究合同条款,将合同作为强有力的武器,对EPC总承包商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防止违规行为的出现。在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门要与项目组的其他部门召开交底会议,对合同的内容加以解析,确保煤化工项目的全体成员都能够了解和履行合同条款,从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的角度实施对项目的总体管控。第一,业主方和承包方应共同拟定标准、完善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这将作为项目安全和质量管理的指导依据;第二,提高施工方案的设计标准,严把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关,在设计阶段、采购阶段和入场阶段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检验;第三,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对工程的进度管理,合同执行的前期抓长周期设备订货、设计进度和现场开工率,中后期抓长周期设备制造进度和现场施工的进度;对关键长线设备采购,根据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关键、长线设备采购计划,同时,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重点设备或长线设备驻厂监造确保设备制造质量。第四,严格审核分包管理,总承包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和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制定施工分包方案,明确分包范围,合理划分建安工程施工分包标段,报业主方审批,以确保施工质量。第五,在煤化工项目中设计变更的控制是投资控制的重点,要按照合同对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此外,工程款支付也是合同管理中重要的一环,除了常规的付款管理外,还要本着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工程建设稳定的理念,延伸对工程款支付的管理。四、建立合同履行监督机制煤化工项目实行“招标之前有审批、招标过程有监督、招标结果有汇报、合同执行有考核”全过程跟踪监督的立体式监督考核机制。为了保障合同管理到位,项目建设一开始就应制定《招标管理规定》《合同管理规定》《招标准备工作标准》《合同谈判工作标准》等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同时将合同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为规范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建立由公司高层、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纪委审计人员组成的招投标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确定招投标有关工作流程,审查招投标过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评议招标结果。招标和合同签订前,各项招标文件、合同文件通过OA程序流转审核,由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层层审核、严格把关,有效规避招标、合同管理过程中风险;合同履行中,按照公司制度对合同执行效果进行考核,及时兑现到个人收入中。

结语:

综上所述,EPC模式下煤化工项目要做好招标阶段、谈判阶段和履行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定规范、严谨的合同,对合同条款进行反复校验,同时以合同为依托,树立全员合同管理意识,加强对总承包商的管理,进而实现工程质量和效益的并举,将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降到最低,为煤化工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参考文献

[1]刘要治.煤化工项目风险管理分析与研究[J].化工中间体.2015(03)

项目合同管理方案范文2

关键词:施工项目 经营管理

中图分类号: F32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 引言

施工项目要经过两次经营,投标竞争是施工企业的“第一次经营”,属公司开发行为;项目施工中的经营管理被称为“二次经营”,属项目管理行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开招标和《招投标法》的深入实施,建筑市场规则日趋规范和完善, 施工企业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加上苛刻的招投标条件,使得施工企业利润空间越来越小,有时成本都难确保,为此,对项目施工中的经营管理(称为二次经营)的重要性日趋凸显。施工企业只有更加有效地进行项目经营管理,才能获得利润,企业才能得以生存。

当前的市场都是最低价中标,施工企业经过激烈的竞争得到工程项目,中标单价一般是较低的,承包商无力去改变中标单价。有的工程项目的价格只能达到保本微利的水平,有的工程项目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若想达到盈利水平,项目的经营管理至关重要,起着决定性作用。这就迫使工程项目的管理者要在施工的整个过程中,都要依照科学的态度,谨慎地进行经营管理,才有可能达到预期的盈利目的。根据目前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项目的经营管理仍需继续完善经营管理制度。下面,就论述一下本人在实际经营工作过程中对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点经验与看法:

科学有效地组织施工,把好“开源”第一关

施工组织是项目建设和指导工程施工的重要经济技术文件,是施工企业能以高质量、高速度、低成本、少消耗完成工程项目施工的有力保证措施,也是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开工前对投标工程项目信息的了解较为肤浅,工程项目中标后,项目部的经营人员在进驻施工现场后,面临的第一问题,就是进行现场勘测,根据施工图纸、工期的要求以及自身资源的配置状况,编制切实可靠的工程总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时要充分考虑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方案、方法、选用机械设备与费用成本的相适宜性,切实做到经济、合理、高效、满足使用要求。

一个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程量最终经营结果与这一稿提出的施工方案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对于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拟采用的技术方案,则更要谨慎。因为对技术方案中资源的选用、调配、集结和退场都需要花费宝贵的资金,所以,在各个施工环节都要进行周密的考虑。在资源使用方面力争做到多快好省,必要时,还应多拟出几个施工方案,通过经济效果评价对技术方案进行比选,以期达到用最小的资源投入,获取较大的盈利。

本人曾参加过这样一个项目,如:桥梁施工中有预制梁,数量为300左右片,施工管理人员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按照正常思路很自然地先要建设梁场,经营人员看完施工组织设计后觉得预制梁的数量不是特别大,自己建一个梁场造价比较高,随后提出一个方案,可否借用相邻标段单位已建梁场生产梁,当然这样增加运输上的一些麻烦,经过多方沟通和方案的经济比选后,采纳了后者,节约近壹佰万元。另有一项目,进驻现场后,实际地理环境相当差,修筑施工便道时,遇到一个相当大的鱼塘,起初的施工方案就是简单的回填,后来越填越多,填了一半感觉不太对劲,最后决定改为栈桥,结果造成的经济损失可想而知。

以上两个案例分析充分说明了施工组织的重要性,施工组织不仅仅是组织施工、指导生产的作用,在客观上已成为经营管理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非常重要的主要组成部分。科学地组织施工,把好“开源”第一关,就是做好项目经营管理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

2加强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经营管理的核心,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由于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不同,因此,在合同管理意识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根据本人在施工单位多年的经验,认为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

2.1 提高企业全员合同管理的意识

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目前,合同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水平低仍是我国施工企业的普遍现象。但是,意识的形成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企业的领导应该重视这项工作,常抓不懈。可以经常举办学习班、讲座等方式,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目前建筑市场过于向买方倾斜,竞争激烈,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条件更加苛刻。因此,要重视合同管理,要加强以《合同法》《建筑法》为重点的法制、学习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合同意识,要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在工程项目的经营管理中,提高企业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把合同管理融入经营管理中,依法经营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施工企业越竞争激烈,越要重视合同管理,抓好合同管理对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具有特殊意义。

2.2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合同管理人员是否专业化是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活动开展好坏的重要因素。合同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懂工程、技术、经营、造价、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的知识,人员素质要求高,这样有助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目前,在所处的建筑市场环境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合同管理部门在工程施工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愈显得更为重要。

合同管理不仅仅只是按合同进行月度工程计量,还要制定、管理与施工外协队伍的劳务协议以及按期对其进行结算,还要密切注视施工现场进展,收集工程变更资料、编制预算文件、并及时呈报业主、监理。此外,还要收集掌握政府相关部门有关调价、索赔的法律、法规,参加工程投保后与保险公司的理赔交往等等,这一系列工作的每一项都与工程施工效益有着密切的关系。

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是经营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企业想要拥有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要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千万不要鱼目混珠或凭裙带关系的人担任这个重要岗位。二是要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进行短期培训、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同时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三是要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这样的制度将会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经济效益发挥出更大的潜能。企业的兴旺发达靠人才,要培养一批市场经济意识浓、思想解放、懂经营、会管理敢抓管理的人才,鼓励他们大胆工作,并通过参观学习、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对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经济效益至关重要, 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工程施工的经营管理工作就一定能见成效。

2.3 提高变更调价及索赔意识

由于工程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同时在漫长的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常常会发生当事人违约、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质条件、合同缺陷、合同变更、监理人指令、其他第三方原因等事件,这就产生了所谓的变更调价及索赔。

变更索赔往往是寻求可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所以,承包商在经营管理中必须善于捕捉这种变化,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及时、准确地向业主提出变更意向与索赔报告,以便有效的增加收入、减少损失,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工程中标后首先是领导要重视变更索赔,认识变更索赔的重要性,同时不断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要认真、仔细地阅读业主发出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增强他们的变更索赔意识。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书、投标书及附件,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标准、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附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在阅读合同条款时,尤其要注意专用条款中对工程变更,材料上涨,工期变化方面的描述,从中寻找出对承包商有利的条款,并要吃透条款的实际含义,以备论证将来向业主变更索赔时的合法性。其次要对比招投标图纸与施工图纸,了解清单中每个细目单价包含的施工内容。对使用初步设计图纸招标的工程项目,特别是当拿到施工图纸后,一定要将两种图纸认真核对,找出其中的不同点,做好记录,以备变更索赔时作为证据。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积累真实的索赔证据,为以后的索赔奠定基础。合同管理人员需要经常座谈或开会探讨变更调价相关问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变更调价策划,及时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主动与设计、业主、监理单位沟通,提高变更索赔的意识。

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变更程序、变更估价等熟悉;对索赔的概念、产生的原因、索赔的分类、索赔的处理程序、索赔处理原则和计算等熟练应用。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利润空间越来越小,承包商无一例外地将目光聚集在变更调价、索赔方面。为此,承包商们在项目管理中不但要按照合同在工期、质量等方面进行严格地管理,还要有效地关注变更调价、索赔,提高变更索赔意识,以使项目获得较好的效益。

3 加强技术部门与合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

按照现在一般建筑市场的投标规则,在招标文件中向投标商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一个暂定的工程量,工程竣工的工程总价,是按照施工图纸的变更、施工现场新增工程数量签认等一切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的总和为基数汇总的。由于有许多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都是有变化的,施工企业的技术部门是掌握这些变化的第一个环节。按照现行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31.1条款规定,当“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在31.2条款中规定“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日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在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中的合同条款中也有相似或相同的载述。当出现了变更事件,根据合同的要求,承包商应及时地将变更后的工程量以书面形式及时的向业主、监理提出,并要求变更价款。

由于时效的要求,施工企业的技术部门就要在确定工程变更后的第一时间将书面资料交给合同管理部门,由合同管理部门在有效时段内向业主、监理提出变更价款的要求。例如,在某一项目钻孔桩施工过程中,发现钻头钻不下去了,地质情况与图纸所示不相符,需要改变钻孔方法,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时联系设计代表确认现场情况并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合同管理部门人员,合同管理部门人员及时向业主、监理提出变更意向,按照变更程序跟踪。技术部门与合同管理部门之间存在着自身的合同意识的提高和相互密切协调问题,在工程索赔中出现失误的大多数案例,都属于技术部门与合同管理部门之间未能及时协调、沟通,延误了时效所致。

4 结束语

施工企业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中,要想使自己能够生存下去、发展起来,就必须特别注重自己的经营活动。面临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如何通过有效途径提高经济效益获得应有的利润已经是面临的重要问题。经济效益是经营管理的目的,也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条件,那么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是提高经济效益最关键的手段,想要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就是要“降低成本,增加收入”,即所谓的“开源节流”。工程施工项目经营管理就是要运用“开源节流”这个规律,首先将“开源”这个工作做好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就自然会更上一层楼的。同样要提高工程施工项目二次经营的成效,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企业全员合同管理意识要尽快、切实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商出版社,北京·2000

[2]《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人民交通出版社,北京·2003

项目合同管理方案范文3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造价控制

0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中心工作之一,是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取得最大经济收益的关键[1][2]。为了保障履行合同的权力、责任、义务,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控制施工成本,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1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做好施工合同交底

现在很多施工企业设立了专门的法律顾问室来管理合同的谈判、签署、修改、履约监控、存档和保管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还没有建立这样的一个专门部门。由于施工过程的长期、复杂,投资大风险高,施工合同管理是非常专业化且要求相当高的一种工作,必须要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完成,而不应兼任,甚至是临时管理。目前,建筑企业中集团性大型施工企业较多,对于他们来说,应建立二级管理制度。集团性的大型施工企业常以集团管理为主,统一对外承接项目或交由属下的施工企业负责具体的施工。由于集团和其属下的施工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故两者之间虽有投资管理关系,但在法律上又相互独立。施工企业在经营上有各自的灵活性和独立性。对于这种集团型施工企业的管理应当设置二级双重合同管理制度,即在集团和其子公司中分别设立各自的合同管理机构,工作相对独立,但又应当及时联络,形成统分灵活的管理模式。

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施工企业只有拥有一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供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工作中参照执行,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完善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应当包括:施工企业合同内部会签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印章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

在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的基础上,应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任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企业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树立全局经济中,必须把“按图施工”转变到“按合同施工”,特别是在工程中使用非标准合同文本或本项目组不熟悉的合同文本时,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

在进行合同交底时,应首先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商。落实的合同和合同分析文件有:合同事件表(任务单,分包合同);施工图纸;设备安装图纸;详细的施工说明等。重点对如下几项进行技术、法律的解释和说明:工程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实施中的注意点;工期要求;消耗标准;相关事件之间的关系;各工程小组(分包商)责任界限的划分;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等。同时加强合同实施前和其他相关方面(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的沟通,召开协调会议,落实各种安排,强调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最后,通过相应经济手段来保证合同责任的完成。

2规范处理合同中施工条件、地质条件改变和施工方案的改变

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是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确定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3]。由于设计阶段的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外部环境的变化等,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变化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工程实施阶段,正确区别和处理施工条件、地质条件变化及其导致的施工方案改变,按照合同规定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方法去处理,是合同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正确区分变化和改变的性质,是实施阶段成本控制的组成部分。

合同中规定应提供施工企业的施工条件,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地质资料由于设计阶段和设计深度不同引起的变化或设计方案的重大变更,属于业主责任,由此引起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改变和增加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4]。例如: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或规模提供施工用地、施工道路、施工供电等,地质资料中提供的土石类别、断层范围发生变化等。当然,由于施工企业的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改变、施工方法不当增加的工程投资、完善合同中施工方案不足或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企业原因延误的赶工方案等增加的费用,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例如:施工企业施工场地布置超出了合同中规定的征地范围、建筑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价承包的场内施工道路、施工供电方案的改变等。在正确区分这些变化和改变的同时,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属于业主的原因引起的,就应按照变更或索赔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属于施工企业原因引起的或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就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不能把施工企业合同中规定的施工方案或工艺流程改变作为合同外项目。如果业主随意改变合同中提供的条件,或要求施工企业必须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时,施工单位可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或索赔。

3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建筑工程实施阶段不可避免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如何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不仅是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同时也是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建成的关键。所以,在工程实施阶段应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3.1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性质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提出工程变更的单位可能是设计、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所以应根据合同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的规定,正确区分是增加费用的变更还是不增加费用的变更。如:由于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改变,合同中规定的由施工企业自行设计的总价承包项目的结构尺寸改变,合同单价中已包括的内容的改变,合同中隐含的工作内容的改变等属于不需要增加费用的变更。设计、业主、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将来运行管理,对于永久工程数量、质量、其他特征、结构尺寸、工作内容的变更,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施工企业提出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正确区分,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去处理。施工企业由于投标报价中永久工程项目的单价偏低或不当提出的变更,设计、业主、工程师单位不应采纳这种变更。

工程索赔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可能是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地质变化、业主的违约等给施工企业造成损失的施工企业索赔,也可能是施工企业的违约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索赔。施工企业索赔包括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所以,处理工程索赔应正确区分索赔的性质,根据合同索赔条款,结合索赔事件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去处理。

3.2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合理管理的各项工作需要按程序进行管理。价款支付、各类文件的报批、项目经理的变更需要按程序进行,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更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执行,不能有随意性。应规范工程变更的提出、变更的批准、变更的实施、变更价款的支付和索赔事件的发生、索赔提出、索赔报告的报送、索赔费用的批准及支付的程序[5]。总之,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在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性质的前提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处理。

4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

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是相互联系、相互约束的三方,如何公平、公正处理三方的关系,不仅关系到工程能否按期建成,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并将直接影响工程投资。所以,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4.1规范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在合同的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中均有明确规定。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处理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的前提是: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三者之间是平等的。只有在这一前提下,才能够正确处理三方的权力、责任、义务之间的关系。如果在工程建设中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各方权力、责任、义务去执行,合同将无法执行,必将造成权责不明,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无法控制。

4.2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关系按程序进行合同管理,是合同中规定的,也是工程建设需要的。按程序进行各方的工作,实质上就是各方在履行各自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所以,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因素。按合同规定应该按程序报批各类文件,需报批的项目应报批后才能实施;工程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和重大变更施工企业报送工程师审查后应由业主批准后才能实施;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工程师审查后加盖工程师审查印章,才能发送施工企业进行实施等。

4.3正确处理三方的利益关系在处理三方利益关系时,应遵循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合理,应遵循的依据是合同。三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当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当事人一方应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经济损失,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三方的利益关系。

5规范争端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虽然对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质量、计价、变更、索赔和风险等已作了明确规定,由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的不同,在处理涉及各方经济利益的问题时可能会产生争端。争端解决方式是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如何规范争端解决方式,首先依据合同规定,正确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查明争端产生的原因;其次由争端的双方确定争端解决方式,按照双方达成的解决方式进行处理。争端解决首选方式应为协商。因为协商既节省费用和时间,又有利于双方合作关系的发展,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其次是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才能采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不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根据合同的规定或双方达成的协议去解决争端,维护各方的权益,保证合同的执行。

6结语

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的改变和完善,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和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与管理要规范化。只有规范建筑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方法和措施,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力、责任、义务,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工程建设才能按期、保质、保量建成,造价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陈文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体会[J].陕西建筑.2006(12).

[2]宋子东.施工合同经济问题的原因浅析与防范[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7(4)

[3]李维红.谈施工合同的编制及风险控制[J].山西建筑.2008(8).

项目合同管理方案范文4

关键词:超概算;控制对策;造价管理

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根据相关资料计算的建设项目总投资,包括静态投资、动态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其中静态投资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和基本预备费,动态投资包括价差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总概算,是控制投资规模、确定投资额、制定投资计划、编制施工图预算、签订与考核经济合同以及计算建设成本等工作的依据,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但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设计变更、价格变动和管理不善等诸多因素影响,常常出现建设项目超概算现象,由此可能导致投资失控、项目亏损等不利后果。

一、建设项目超概算原因分析

1、决策原因

在建设项目决策阶段,由于参与可行性研究的技术人员水平有限、投入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经费不足、调查研究工作不充分、相关资料信息掌握不准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可行性研究工作不够深入、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够科学、投资估算偏离实际等问题,影响投资决策的科学准确性。

2、设计原因

在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由于勘察深度不够、设计周期较短、基础资料失真、设计水平有限、对设计方案缺乏论证以及不按规范标准设计等原因,造成设计方案不合理、缺项、漏项,导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变更增多并引起工程造价失控。

3、概算编制原因

在建设项目概算编制阶段,由于概算指标及定额调整滞后、概算编制与项目实施间隔较大、概算编制人员素质不高、人为影响概算编制等原因,造成设计概算与市场价同步性较差、不能反映项目实施阶段的实际造价、缺项漏项甚至脱离实际造价。

4、发承包原因

在建设项目发承包阶段,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工程量与图纸不符、投标单位不平衡报价、评标工作不细致、发承包合同不严密等原因,造成中标价不具备竞争力、招标工程量低于实际工程量、合同的约束力不足、纠纷增多,导致工程造价失控。

5、施工原因

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由于发包方管理不规范、监理服务水平偏低、施工单位拖延工期、工程结算不按时进行、成本核算不够及时准确、建筑市场资源价格波动较大等原因,造成施工材料浪费严重、不合理变更、新增项目价格偏高、工程量重复计量、工程结算误结多结重结、项目阶段成本数据失真、项目不能按时交工、建设期贷款利息增加等,最终导致工程造价失控。

6、合同管理原因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因缺乏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合同管理人员、合同条款中对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和方式制定不当、合同履行过程中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手续不完备等原因,导致工程价款结算超出预期、建设项目超概算。

二、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

1、决策阶段造价管理

建立项目决策责任制,投资决策者获得投资效益也要承担投资风险,设计、咨询单位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查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懂设计、懂概算、懂法规、公正严谨的专家及专职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对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并不断提高审查水平。

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将项目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进行的更加充分细致,依靠科学的论证方法和可靠的数据资料客观准确的进行方案论证和投资估算。

2、设计阶段造价管理

做好设计前的准备工作,仔细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地勘报告内容,对工程现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掌握相关设计资料和数据。

提高设计深度和设计质量,设计图纸准确完整无漏项缺项,优化设计方案、大胆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尽可能减少后期的设计变更,积极推行限额设计,按合理分配的投资额控制设计,做好设计阶段的全过程控制。

提高设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不断提高设计水平并熟悉概算指标、费用定额、设备材料价格等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提高设计人员的工程造价控制意识,培养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设计理念。

加强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的自审、审核、审定、审查制度,对设计方案和图纸中的缺项漏项、不科学、不经济、不合理内容及时补充和调整,提高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的质量。

3、概算编制阶段造价管理

及时准确的修改、调整概算指标定额等工程造价依据,减少因概算指标定额滞后性造成的概算投资与实际投资误差,努力提高工程造价定额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

加强概算编制人员能力培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积极主动参与设计阶段的现场调查和方案比选,为设计人员提供造价信息,从经济角度为优化设计提供依据和支持。

4、发承包阶段造价管理

建设项目应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规范招投标程序、提高招投标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

选择技术高、信誉好的企业作为施工单位,发包价格不得高于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成本。

5、施工阶段造价管理

重视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优化,做好施工方案选择和技术经济分析,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综合考虑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在满足合同要求的前提下降低成本。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有效组织流水施工、合理安排劳动力计划、加强材料计划管理、提高机械利用率,避免窝工、杜绝返工、减少材料损耗、节约机械使用费,全面提高劳动生产率。

加强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管理,及时进行合同价款调整和工程价款结算,严格控制由此造成的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

6、合同管理

加强决策者和执行者的合同管理意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制定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办法。

加强合同管理机制,规范施工合同签订程序,合同中明确发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合同价款在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情况下的价款调整方法和依据,增强施工合同的可操作性。

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批制度,严格把控结算审核制度,避免超前结算、超概算现象发生。

参考文献:

[1]郭勇.建筑工程项目超概算的原因分析及解决措施探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9)

[2]王芳,沈如卫.对建设项目投资超概算的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研究[J].建筑设计管理,2006,(4)

项目合同管理方案范文5

关键词:管理系统;工程造价;合同管理

随着电力系统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电力工程不断增加,其难度也不断增加。而且电力工程一般周期长,工程复杂,很需要有一个系统的管理。造价管理是电力工程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有效的造价管理可以节约成本。如何使造价管理更加有效,就需要有系统的管理,如信息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等等。其中,合同管理是解决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及业主之间矛盾的有效手段。

一、工程造价和合同管理的定义

工程造价,顾名思义就是工程的建造价格。广义上工程造价涵盖建设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市政工程造价,电力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通信工程造价等。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本文分析的是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问题。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就是事先以合同的形式,规定工程各方的责任,限制各方的行为,并对工程中的包括款项等事宜明确规定,以规避不必要的纠纷。

二、合同管理的过程

合同管理一般由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合同对象、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正式签署、分送相关部门、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纠纷处理、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环节构成。可以将合同管理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包括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合同对象、谈判、拟订合同文本、审核等程序;合同签署阶段包括正式签署合同、将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等程序;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处理纠纷等程序;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包括合同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程序。所以说,合同管理不仅仅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它是贯穿整个工程造价管理的全过程的。

三、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

(1)正确的合同管理能提高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签订了合同,承包方、业主或发包方都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明确的认识,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针对发包方而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这样业主就可以根据合同维权。同时,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通过签订合同,承包方也能发现这个问题,可以要求合同签订时明确对业主的惩罚措施。

(2)正确的合同管理能完善合同的制度和体系建设。走上正轨的合同管理,有完善的审查和评估步骤,授权管理机制健全。有必要的合同监督和控制程序。

(3)有效的合同管理能合理控制造价。一些合同规定的工程价款,因为有了合同的明文规定,不至于收不回来。同时,一些可以转化为价款的隐含造价,可能数目不小,也需要有合同的规定和约束。如果合同履行时发现价款和签订合同时有巨大差异,就需要签订补充合同协议。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调整合同价款。合同管理需要公正地处理索赔。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主张权利的要求,在主张的同时要提供事实证据。比如工期延误或者偷工减料等就会发生索赔纠纷,这时通过合同提出索赔,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比较合理的途径。有了合同管理的法律效力,就可以降低工程造价的损失。

四、目前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工程造价管理中问题多,合同管理缺乏规范化操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处理合同中施工条件、地质条件改变和施工方案改变的不规范。合同制定好了之后,由于现场施工条件的限制,可能不能完全按照合同的指示进行操作,就会在施工条件方面有些改变。这些改变需要在合同中及时体现,同时由于地质条件的变化导致材料使用的差异等也会导致合同管理的不及时。施工条件和地质条件的改变就会引起施工方案的变化,但是合同管理时未必会对这些方案及时修正,或者由于合同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导致处理不够规范。

(2)工程变更和索赔不够规范。由于设计、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等各方提出的变更,需要分清是否会增加费用,否则两者混淆容易导致合同管理的不规范。工程索赔的多种复杂原因容易导致合同管理的不规范。比如自然灾害与业主违约造成的工程索赔就需要区别对待。

(3)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不够健全。首先,合同管理从业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缺少专门的培训机制,有一人“身兼多职”的现象存在。法律上相互独立的个体,如集团企业和施工企业,没有分别设置相互独立的合同管理机构。这样合同管理由于两个集体在共同管理,容易出现不规范现象。

五、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发展建议

(1)合同管理需要不断地规范化。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是确保工程按合同规定的内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降低工程造价成本,合理有效控制投资,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取得经济效益的关键。首先,合同管理的规范化体现在处理合同中关于“施工条件、地质条件改变和施工方案的改变”要规范化,例如,合同中规定应提供施工企业的施工条件,而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地质资料由于设计阶段和设计深度不同引起的变化或设计方案的重大变更,属于业主责任,由此引起施工企业施工方案的改变而增加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其次,工程变更和索赔要规范化。例如,设计、业主、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将来运行管理,对于永久工程数量、质量、其他特征、结构尺寸、工作内容的变更,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施工企业提出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正确区分,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去处理;最后,合同管理机构和制度要健全,例如,加快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合同管理立法工作,建立相应的惩罚和管理制度,让合同管理有明确实际的法律依据。

(2)加快工程造价管理中关于合同管理的研究队伍建设。合同管理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施工条件或者业主、承包方的各自原因等均可导致施工情况脱离合同的限制,针对这些变化该如何体现在合同管理中,就需要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让他们去研究对策,使得合同管理能够适应实际需要。这些合同管理专业人员需要持有专业的证书才能上岗。

(3)从财务角度,规范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时要认真审核工程预结算,删除不合理的费用或因不合理的施工方式而增加的费用等,在合同管理阶段保证工程造价的符实性。

(4)通过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管理来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制约。一方面,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高要求。要加强对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以较高的要求通过审核,审核时要考虑多种变化因素,以减少因项目设计方案的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变化,以较少工程造价的误差。另一方面,要加强合同管理,索赔按程序进行,业主要避免索赔争端的发生。

六、结束语

管理系统是多样化的,但是共同的目的都是服务于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管理也不例外。因为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所以它需要不断地完善,尤其要及时与国际接轨,以实现工程造价管理的国际化。

参考文献:

[1] 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2] 卢谦.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

[3] 吴黎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7(02).

项目合同管理方案范文6

代建工程建设期的建设管理单位,要根据国家及行业各项规章制度和代建合同,并结合自身建设管理经验,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做到有章可依。首先由代建单位将制定的工程分标方案及招标计划、招标方式等报送建设单位批准后,由代建单位按批准的招标计划进行各个项目的招标工作。各项目的招标过程严格按照招标管理办法执行,具体流程如下:①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组织编写招标文件;②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③报建设单位批准;④按建设单位的意见确定招标文件;⑤由招标发售标书、进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并组织开标、评标工作;⑥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将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人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发中标通知书,进行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的流程如下:①经招标确定承包人;②代建单位、承包人协商起草合同草稿;③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项目责任人签字审查;④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转送相关部门、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依次会签和审定;⑤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按审定意见,修改合同草稿,将修改后的合同文本报建设单位审批;⑥建设单位审批后,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按审批意见修改合同草稿,并将修改后的意见反馈给承包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形成正式合同文本;⑦由建设单位授权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与承包人法人签订合同,加盖公章,合同正式生效。

2实施合同的动态管理和变更管理

工程的结算主要实施量价分离的管理模式,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上报进度报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代建单位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量审核,再由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价格审核。由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审定金额报送建设单位批准并付款。在项目进行中,对于每一个项目的结算情况与合同进行实时对比,对项目的结算情况实施进行监控,当某项结算金额与工程的进展速度相比异常时,马上原因分析,及时控制,确保将投资控制在合同范围之内。对于工程建设中涉及的变更问题,需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执行,并对变更所涉及的费用及时进行审核,以避免日后纠纷。变更流程如下:

(1)对于不涉及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或增加较少预算费用(5万元以下)的变更事项,例如图纸尺寸等差错更正、原材料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澄清问题等,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四方(代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商定变更方案,并办理工程变更现场办公记录(以记录工程量为主)和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单(以记录技术变更为主),由设计单位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通知。涉及到费用变更的,由变更单位随后将变更单价及上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审核后交由代建单位合同部门审核后列入进度报表中结算。

(2)对于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变更的项目,预算费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由申请变更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组织相关单位审核,并经代建单位组织审查批准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如设计单位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有不同意见(不同意变更或提出不同变更方案),可提出书面说明报至代建单位,代建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和领导研究确定最终方案。并将经过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审核的变更单价等审核变更结果报建设单位备案。

(3)对于变更原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等变更项目,由申请变更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组织相关单位审核相关方案和费用,经代建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及有关人员或专家讨论研究通过,并经上级部门同意或设计审查部门审批通过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

3及时正确处理各项索赔事宜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招标时承诺的时间交付施工用电、施工道路等,或者由于招标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承包人招标人需采购的设备,或者由于水文气象条件改变、设计变更、地质等原因造成承包人未能按原有的施工顺序进行施工,增加或减少了资源投入,都将造成索赔的发生,因此,在招标文件中要对所能提供的各项条件进行慎重考虑,执行过程中确保所承诺条件按时提供,并严格控制变更。若有索赔事件发生,要及时处理,做好现场的签证审核工作,及时界定清楚原因,按照合同原则,分清责任,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