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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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范文1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省西部,幅员面积7303平方公里,平均海拔3500米以上,原有22个乡(镇)、219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乡级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有21个乡(镇)、194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总人口数7.07万人,藏族占95%。县有可耕地24万亩,粮食及经济作物常年播面16万亩,为全州之首,粮食产量占全州的七分之一,历史上就是“粮仓”。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产业发展,特别是2016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产业发展作为改善和发展民生的核心任务,立足资源、区位优势,抢抓机遇,精准施策,县投入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12310.2万元,非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基金363.5万元,培育发展龙头企业2个,在129个贫困村培育新型经营主体218个,其中:建设新型经营主体且有20户以上贫困户的非贫村(建制调整后)26个,带动贫困户增收总户数2319户,形成了“大中小、长中短”产业发展格局,勾勒出了产业转型发展的新蓝图,实现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二、产业发展情况

(一)培育龙头企业,做实农牧产业。依托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全县具有规模以上的龙头企业2家,按照“公司+合作社+农户”方式,带动贫困户发展达610户。一是招商引进州级龙头企业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投资8000万元,建成全州现阶段唯一集生产、加工、交易、物流配送于一体的综合园——生态牦牛产业园。自产业园运营以来,园区优化利益联结机制,与40余家合作社或集体牧场签订了收购协议,实现了全县集体牧场与牦牛产业园的有效承接。目前,园区收购牦牛34000余头,带动农牧民出栏增收1.9亿元。二是县素有“粮仓”的美誉,一直以来,由于缺乏深加工企业,青稞产值低,销售渠道窄,青稞不出仓、不销售的现象存在。为提高青稞产值,县引进了贝玛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在呷拉乡投入资金1.5亿元,建成集科技培育、产品加工、休闲观光、创新研发为一体的现代青稞文化园。青稞文化产业园于2019年9月试运营,青稞收购价从市场现行的每公斤3.0元调整为每公斤4.5元,目前,已收购青稞50000公斤,直接增加群众收入22.5万元。青稞文化产业园全面投产运营后,预计当地群众每年总增收将达到3816.1万元,实现户均增收7226.4元,贫困户人均增收1376.8元。

(二)提高组织程度,做细小微产业。至2016年以来,依全县建设小微集体经济146个,截止2019年底集体经济收益达450万元,贫困户人均分红达10元以上。涌现了一批如“军粮”、“东让然谷”等县耳熟能详的合作社产品,如:“东让然谷”合作社通过线上、线下销售,年利润达30万元,真正将以往“输血式”扶贫变为“造血式”扶贫。值得一提的是,县大力推进集体牧场建设,积极探索推广“1+6”(1个核心:党建引领+6个注重:注重龙头企业引领、注重集体牧场建设、注重牧户牲畜出栏、注重政策机制保障、注重金融机构支持、注重信息技术应用)畜牧业发展模式,规范化建设84个集体牧场,集体牧场存栏牦牛9000余头,牦牛年出栏达1579头,产生经济效益789.5万元。积极推进“四乡一镇”飞地产业发展,在拖坝乡移民新村投资900万元,建设集牦牛短期育肥、生猪养殖等养殖基地,四乡一镇18个非贫困村年实现集体经济收入近40万元。

(三)抱团取暖发展,做强文旅产业。县有山无矿产、有江无水电,土地贫瘠,旅游资源匮乏,县委、政府创新理念,审慎决策,以129个贫困村抱团取暖的方式,投资6.5亿元,高标准定位、高效率建设,建成以森珠达孜王宫为中心,文化区、湿地休闲区、草原体验区、史诗观光区的县文化精准扶贫百村产业基地,形成集“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独具特色的藏文化体验城。基地采取“政府筹资统建+企业合作经营+村集体入股分红”的模式经营,目前,已有300余家商户成功签约入驻,接待游客11万人,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1100余万元,经营性收入1500余万元。同时,文化精准扶贫百村产业基地引入水淘糌粑、石刻、茶扎泥塑等特色产品和手工艺品,拓宽了群众就业渠道,实现群众就业增收,带动就业761人,实现每月人均增收近2800元。文化精准扶贫百村产业基地承载着全县贫困村产业发展希望,托举着广大贫困群众致富梦想,大产业实现“零”突破。

(四)完善带贫机制,优化利益链接。因地制宜确定具体的收益分配方案,健全农户参与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切实保障村集体和贫困户的收益。集体经济取得可分配收益后,按照约定兑现贫困村和农户的收益,并优先保障贫困户的收益。县建立牦牛养殖、藏鸡养殖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218家,带动贫困户2319户,实现农牧产业组织化经营,贫困村集体经济年度分红达到10元以上。目前,合作社产生分产生利润500余万元,有效促进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始终注重产业发展机制完善和保障,做好正向激励,重点对发展较好合作社给予5万元—15万元不等的产业扶持基金奖励基金,出台了《县牦牛出栏管理办法》,《县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等,按照“一本书(档案管理一本书)、两本账(实物账、财务账)的要求强化集体经济,规范集体经济账档管理,促进集体经济与合作社发展,进一步保障村集体和贫困户分红。

(五)激发内生动力,巩固发展成果。围绕贫困群众,大力宣传各项技能、创业培训,提高农牧民的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采取“走出去、走下去”的方式,实施技术共建工程,组织开展青稞高产基地、蔬菜种植、果树种植、家政服务、摩托车维修等各类培训班达15000人次,提升贫困群众脱贫技能,邀请省、州专家深入田间地头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讲座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册,不仅激发了贫困群体的内生动力,而且培养了一批“土专家”和致富带头人。目前,贫困村实现129个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至少3人以上,致富带头人共计达到410人。深入开展“感恩奋进教育活动、幸福美丽家园建设活动、文明家庭评比活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激活贫困群众自主性,提升了人们主动脱贫意识和脱贫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近几年来的不懈努力,县产业扶贫取得了前所未有发展,目前集体经济收入人均达10元以上,有力促进贫困村脱贫、贫困户增收,但产业扶贫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一)主动发展能力差。受传统思想浸,群众自我发展意识受到限制,一些消极的习俗惯例深入骨髓,求稳怕变,排斥变革、缺乏进取的小农意识,极大地抑制了其主动脱贫致富的自觉性。此外,长期与外界隔绝而难以理解幸福意义,难以理解现代生活的获得感,群众安于现状,思想观念落后。

(二)科学管理能力弱。全县懂市场、懂宣传、懂产业发展的人才缺乏,没有自我发展和创新的意识,无法满足群众对种养、加工及市场销售方面的技术需求,从而制约着相关产业的发展。新型主体对产业管理资金使用、账务管理、台账管理上还缺乏相应的经验,集体经济管理较为粗放。

(三)正向激励机制软。在充分挖掘脱贫致富典型上少,榜样的作用发挥的不够,未能通过身边人脱贫致富的典范来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和压力。针对到户的政策方面,产业发展激励机制和评判机制少,群众自主培育发展产业愿望不强。

四、下步改进措施

立足县实际,尊重客观规律,综合运用道德、利益、制度等相关机制,同时借鉴省内外成功经验,全方位多层次激发和巩固产业发展成果,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激发内生动力。积极开展扶贫政策知识、产业发展、思想教育、扶贫案例等相关内容,加大就业、创业宣传,要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贫困群众创造条件,搭建“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和“一人创业、带动就业”的就业创业平台;继续落实信贷政策,在产业发展上给予资金方面支持;通过乡村的产业转型积极发展旅游业,通过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吸引人才返乡就业。

(二)提升管理水平。“三分建、七分管”,围绕产业持续增收、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大力宣传各项技能、创业培训,提高农牧民的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培养了一批“土专家”和致富带头人。抓好农技员驻村开展技术指导工作,扶持培养农业职业经理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

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范文2

为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呈贡新区建设,新区党工委(县委)、管委会(县政府)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提出了以地保障、以房保障、以财保障、以业保障“四个保障”的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呈贡新区的开发建设。根据呈贡新区党工委(县委)文件要求,县政协对“四个保障”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为切实解决呈贡新区建设中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和今后生产生活问题,呈贡新区管委会(县政府)提出了“四个保障”的政策措施,促进了呈贡新区征地工作的顺利推进。新区建设五年来,共征地约6.2万亩(不含托管的三个街道),兑付征地补偿费40多亿元,顺利完成了市级行政中心、十所高校和一批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建设的征地工作,实现了新区建设“五年出形象”的目标,为新区建设“十年成规模、二十年建成”的总体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

实施以地保障,破解征地难题。一是制定了90%的征地补偿费归农民个人所有的《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试行办法》,切实维护了失地农民的权益;二是制定了《呈贡县土地征用工作办法(试行)》,形成了一套规范透明的征地和补偿费分配办法;三是坚持依法征地、程序征地、阳光征地,落实群众在征地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征地补偿金按时足额发放到被征地群众手中,维护了被征地群众的利益。

2.

实施以房保障,推动村庄搬迁。新区建设六年来,先后制定了新区规划范围内迁村并点和新型社区建设规划,认真制定和落实以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实施了新草房、柏枝营、郎家营和缪家营四个村庄的整体搬迁和中庄社区的部份搬迁,搬迁农户2374户,4844人,拆除房屋42万平方米,新建安置房2349套,28万平方米,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新区建设。一是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新型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拆迁安置局,加强对新区范围内迁村并点和新型社区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村庄拆迁的安置政策,组织实施新社区建设和村庄搬迁安置。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措施。制定了《呈贡县城市规划区内失地农民住房安置试点办法(试行)》,对规划区内村庄拆迁安置做出了规定;制定了《呈贡新区部份村庄搬迁试点工作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决定在村庄搬迁试点工作中采取“一户两房”和“一户一房一宅”的安置方式;4月因昆明市政府下发的79号令《昆明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取消了“一户一房一宅”的安置方式,县政府调整制定了《关于印发〈呈贡新区雨花片区部份村庄搬迁试点工作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确定了“一户两房”的安置政策;今年3月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呈贡新区以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以房保障的具体政策,为加快村庄搬迁、实施以房保障奠定了基础。三是依法拆迁,合理补偿安置。为确保拆迁群众利益,在拆迁安置中始终坚持依法拆迁与合理补偿、合理安置相结合;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房屋以旧换新与差额面积货币找补相结合;以人为本、确保居者有其屋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拆迁群众的利益,推动了村庄拆迁和群众安置。

3.

实施以财保障,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制定了《呈贡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土地综合价的10%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发展公益事业,使失地农民从集体经济发展中获得收益;90%直接兑现给被征地农民。二是制定了《关于实施五化战略建立呈贡新城建设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若干意见》和《呈贡新城规划区内被征地人员养老统筹办法(试行)》的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三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制订了《呈贡新区被征地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试行办法》,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人员一次性增[:请记住我站域名/]加财政补助元,促进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4.

实施以业保障,促进失地农民就业。一是加大就业培训,打牢就业基础。积极开展短期劳动技能培训与技能鉴定。组织开展对新区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为开展就业培训和服务提供信息资料。把失地人员纳入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范畴,享受城镇失业人员待遇。二是积极扶持,开拓就业空间。根据《关于扶持失地农民外出租地种菜、种花解决就业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直接实现了4516名失地农民的创业就业,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

二、存在的问题、困难和矛盾

1.

人均土地不平衡,征地工作难度大。由于呈贡新区范围内客观上存在着片区、街道和社区之间人均土地不均衡,土地产出差别大,人均地多先期征地多,人均地少先期征地少,公平性难体现,使下步征地工作难度加大。

2.

新社区建设进展慢,资金保障压力大。在新区建设范围内需整体搬迁的村庄社区居委会共38个约7.6万人,目前仅 完成雨花吴家营片区3个村庄的整体搬迁,其它片区还处于项目报批和正在启动建设之中。经初步测算,目前搬迁安置一个人约需资金25万元左右,要完成新区范围内35个村社区近7万人的搬迁安置,需资金约180亿。

3.

实施成效不明显,安置群众有意见。在以房保障的实施中,由于前期规划不落实、土地难保障、政策不明确,造成政策宣传不到位,建设规划未公开,使社区群众不清楚规划地块位置,不知道房屋式样结构,造成了心理上的担忧;同时,由于新区建设还处于城市化的初期,聚集效应不明显,社区群众看不到以房保障的成效,担心未来生活,已搬迁群众对相关设施不配套和生活费用增加有意见。

4.

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参保意识低。由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还处于探索阶段,政策还不配套完善,宣传还不广泛深入,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社区群众容易理解接受的政策体系;加之多数失地农民只注重眼前利益,对将来养老的事想的较少,年龄大的认为可以依赖儿女养老,中年的上有老、下有小,想的是赡养老人和儿女上学,年轻的想的是就业创业,认为养老是遥远的事;有的对保险不信任,导致失地农民参保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

5.

财政投入力度小,社会保障水平低。由于新区建设需要财政支出的项目多,导致财政投入社会保障能力有限;而现行的养老保险个人交费门槛高,每月领到的230元养老金与失地前的收入和现在的物价水平相比相对偏低,形成60岁左右的参保人数多,60岁以下的参保人数少,将会形成养老保险收支倒挂,给下步实施带来较大的难度。

6.(来源:文秘站 )

就业观念陈旧,就业矛盾突出。失地农民由于长期从事条件相对稳定和优越的农业生产,形成了一些不适应新形势变化的就业观念,普遍存在着脏累、上夜班和离家远的工作不想干,只想干轻松、路近、待遇高工作的思想。当前失地农民就业中普遍呈现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低、就业期望高的“两低一高”现象,形成了“有人无活干、有活无人干”的矛盾。从年龄、文化、技能和吃苦耐劳等方面比较来说,竞争力较弱。

7.

机构不健全,就业成效不明显。目前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主要依靠县就业局、街道“两保所”的兼职人员,工作力量薄弱,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呈现空档。新区以业保障工作,主要停留在培训、扶持外出租地和推荐就业三个方面,缺乏其他促进就业的有效措施。

三、解决的思路、政策和措施

1.

加强政策宣传,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大对以地保障和以房保障政策调整后的宣传力度,逐步健立宣传、实施、跟踪反馈、修改完善的工作机制,使新区的每个干部都说得清,社区的每个群众都听得懂、看得见、感受得到保障的实惠。要尽快编制一本统一口径的宣传资料,制作一块新区规划、村庄搬迁和新型社区规划建设的展板,深入全县每个社区进行广泛的宣传。

2.

探索土地补偿办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完善货币化、市场化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要综合农民在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价值和征地后重新安置、创业方面的需要,以及土地潜在增值等因素,提高土地补偿标准。一是加强征地管理,完善征地安置机制。首先结合人均土地不均衡和征地价格差别大的问题,探索一个最佳结合点,创新土地补偿办法,综合计算新区征地人均补偿费,制定新区征地人均补偿标准,由目前按地补偿转为按人进行补偿;其次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完善社会保障来弥补,认真落实好村庄搬迁和经营性用房用地,把社区群众利益最直接、看得见的以房保障落到实处。二是实施分类征地补偿办法,兼顾国家、征占主体和农民利益,对纯公益性项目用地(如无经济收益的城市道路、绿地等),仍由国家统征后使用,并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对准公益性项目应建立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让农民分享所征土地的增值收益;对于开发性项目用地(如房地产开发等),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开发。三是节约用地,严格土地供应政策,不符合规划要求、不达到一定投资强度、不能安置和提供一定就业岗位的项目不供地,对供地后不按时开发建设的项目要收取土地闲置费,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3.

加快新型社区建设,让有形的成果取信于民。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加快新社区建设,力争以一流的规划设计和一流的建设配套快速建好新社区,彰显以房保障的成果,真正让群众看了喜欢、住了满意、并得到实惠,通过以房保障的成果看到新区建设的希望,从而支持征地拆迁和新区建设。

4.

积极探索新社区建设模式,破解资金和拆迁安置难题。为了缓解财政压力和拆迁工作难度,要积极探索市场运作的模式,借鉴昆明主城区城中村改造的方式进行新社区建设和村庄搬迁,这样既可以减轻财政压力,又可以把政府从目前的拆迁难度中解脱出来,避免政府与拆迁农户的对立和博弈。

5.

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失地农民的参保意识。要深入每一个社区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失地农民对养老保险“政府给补助、农民得实惠、老人有所养、子女负担轻”的优越性认识,让失地农民充分认识参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转变观念,增强参保意识,提高参保率。

6.

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一是继续推行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结合目前实施情况,提高财政的补助比例,降低个人承担比例,让更多的失地农民容易接受,并承担得起,积极参保,实现应保尽保;二是结合目前征地中人均土地不均衡的矛盾,通过提高征地补偿费,探索用社会保障的方式来平衡,积极争取上级的配套资金,把新区范围内18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一次性全部纳入养老保险,个人承担费用从征地补偿费中一次扣除,真正达到全覆盖,实现全参保的目标;三是继续推行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加快社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看病不方便的问题;四是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尽快实现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接轨,提高保障水平。

7.

完善扶持政策,不断提高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一是针对失地农民就业难的问题,加大就业培训,提高失地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的能力;二是引导失地农民用好用活征地补偿资金,除积极投入社会保障外,要大力组织协调金融部门深入社区为失地农民开展理财服务,提高失地农民的理财意识;三是制定扶持社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发展壮大社区集体经济,让失地农民从社区集体经济中获得稳定的收益分配。

8 .

完善就业政策,建立征地安置制度。要根据以业保障政策的实施和新区失地农民的就业情况,制定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促进失地人员就业的配套政策。制定鼓励广大企业吸收失地农民就业的政策,对企业吸收新区失地人员就业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给予补助,形成以“上级出一点、片区(园区)出一点、街道和社区出一点、个人出一点”为主的就业补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