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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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煤炭企业;购销;合同管理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全过程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

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企业,企业的经济往来都需要通过合同的形式加以约束和保障。加强合同管理,提高煤炭企业的经济效益,已经成为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煤炭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因此,一个企业的经营优劣与合同管理有着密切关系。合同能给企业带来利润的同时,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所以,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我们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应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特别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应时刻引起我们的重视,对自己不利的,要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中止或终止。

一、煤炭企业购销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合同管理关系到企业的资产安全。企业在投资及物资采购等活动中,如果签约不慎,出现了重大失误,就会给企业造成资产大量流失。

2、合同管理是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需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想发展壮大,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而良好的信誉则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它将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商机和财富。

3、合同管理是维护企业自身利益的需要。企业应加强合同管理,把握好合同签订关,注重合同条款细节,不给不法商人留下可乘之机,如果发生合同纠纷,要及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这些都是提高企业自身保护能力的必要措施。

由此可见,合同管理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具有多么重要的作用。加强合同管理,不但可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加稳固地立足市场,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更能够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资产上免受损失。

二、部分煤炭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较易存在的问题

1、合同签订前调查工作不认真。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缺乏必要的了解,不能全面掌握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不能准确认定对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从而造成签订的合同无效或无法履行合同,甚至合同出现纠纷后,对方当事人人去楼空,最终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2、合同法律意识淡薄。经常出现不签订合同或事后补签合同等现象,致使合同签订程序倒置,使其形同虚设流于形式,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则处于被动局面,给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3、对合同条款审验不严格、合同主体不当以及合同文字用词不严谨,合同履行中一旦出现争议,则无准确恰当的处理标准,造成模棱两可、进退两难的窘迫地步。

4、合同履约过程中监督管理不到位。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是合同履行中管理的重要环节,它是实现合同管理目标的有力保障。

三、煤矿加强合同管理的方法

1、坚持使用统一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中不但要对数量、质量验收以及结算方式进行约定,还要对合同纠纷及其他约定事项进行明确界定。使用统一合同文本有利于堵塞由于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水平和语文水平而产生的漏洞,有利于明确合同主体的责任,有利于合同争议的解决,因此,使用统一合同文本是加强合同管理的保证。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合同管理质量的优劣。企业要选好人员,并组织好在职学习,通过学习培训,使其掌握相应的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他们的合同法律意识,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对合同管理工作特别优秀的,为企业争取了经济利益、挽回了经济损失的人员,应当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3、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一要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充分发挥机构的职能作用,对合同签订的每个环节(合同谈判及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当发现有损于企业利益的情况时,要及时果断的制止,避免合同纠纷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对已发生纠纷的合同,应在有效诉讼期内督促相关人员依靠法律法规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二要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措施,是使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开展的必要防线,是使合同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的有效手段。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必须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首先要从合同洽谈、草拟、签订、生效,直至合同终止的全过程来制定,还要在其中加入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条款,这样可使合同管理工作从事前、事中到事后全程受控。合同签订前要全面了解对方的情况、资信程度、履行能力;合同签订后,要建立合同档案,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在合同已到履行期限而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合同管理人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或人员汇报,以保证企业权利的实现;合同履行完毕后,要对合同进行认真统计分析,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使合同管理工作达到良性循环。

4、企业要积极联系工商管理部门,争取工商合同管理机构的指导与支持,以便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还要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争取成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5、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签订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合同能够按时有效的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所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是相当重要的。另外,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把握好合同的结算关十分重要,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

购销合同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大宗货物;增值税;问题;措施

近几年来,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诸多变化,许多企业集团为抵抗经营风险纷纷调整业务结构,或单一业务拓展为多元经营,或若干企业合并为更大的企业集团。而这些企业集团开展大宗货物购销业务非常普遍,典型的有生产企业、项目建设投资,还有利用自身资金优势等开展购销业务。企业随着成员单位数量、经营范围扩增,大宗货物购销已成为日常业务,大额增值税也成为需要面对的日常事项,企业感受到相伴而来的增值税纳税风险对生产经营的直接影响不容忽视。于是,很多企业通过设置税务专员以应对纳税风险,但因缺少系统的纳税管理而发生重大经营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例子仍屡见不鲜,因此,增值税纳税管理被越来越多企业列为经营管理的重点之一,且迫切需要提升自身的纳税管理水平。[1]

一、企业大宗货物增值税纳税管理常见问题与分析

(一)发票问题引起纳税风险1.取得发票不及时引起多交税因增值税进项发票取得不及时引起的多交增值税的情况很常见。比如生产企业销售产品,增值税纳税义务已发生,当申报期已至却仍未取得或未足额取得与销售情况相匹配的进项发票进行抵扣,造成多交增值税。2.取得发票不合规引起多交税企业取得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中“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的内容,超出供应商营业执照中登记的经营范围,造成企业进项税发票认证异常无法抵扣,造成多交增值税。

(二)购销业务“三流”管控缺失受票方纳税人企业在购销业务开展过程中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不符合“三流合一”的原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2]规定的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情形,未能抵扣进项税额,造成多交增值税。

(三)未建立健全相应制度相应管理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直接影响购销业务开展未得到统一规划,业务流程、过程管控、工作质量要求、责任考核等不清晰,容易造成业务实施混乱,重要风险环节管控缺失进而出现重大管理漏洞,责任不清互相推诿,增加税务风险。例如A企业已开展购销业务一年却未制定相应制度,购销业务的开展往往仅凭会议纪要,还未签订合同就进行,开具销售发票的时间由客户说了算,而正式合同常常在货物交接及增值税申报已完成后一、两个月仍未签订,当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大、相关人员变动、货物质量问题等情况,客户违约事件时有发生。而A企业已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款却未能从客户收回,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和人员互相推诿责任,极大损害了企业利益和士气。

(四)业务开展前未进行纳税测算企业集团具有下属企业多、经营规模大、业务发生地分散等特点,业务开展前未总体测算纳税期间涉税金额大小,各项购销业务进行过程中无法掌握纳税节奏,待纳税申报期来临,容易顾此失彼或发生纳税损失。例如,A企业采购和销售部门各自独立且分别与客商洽谈采购、销售合同,却从未进行动态的进项、销项税汇总匹配测算以指导商谈与增值税有关的合同条款;当月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发现进项税远小于销项税,急急忙忙要求供应商开发票,但因未达合同约定开票条件无法取得进项票,引起多交税款。

(五)缺少业财综合人才很多企业虽设有税务专员,但因税务人员对购销业务流程缺少深入了解、对大宗货物购销财税政策理解不透、工作态度马虎、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等也会增加纳税风险。比如实操经验不足无法发现问题;涉及不同税率货物销售未分开核算,造成从高征税;相关收入、成本的原始凭据残缺不全,帐目混乱难以核查被税务机务处罚等。

二、大宗货物增值税纳税管理改进措施

(一)注重增值税相关税法的学习与宣贯企业经常组织购销业务流程涉及的岗位人员学习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使其充分了解增值税相关政策、计算方式、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及可抵扣进项税的内容等。尤其注意学习税法原文,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使相关人员认识到,实务中应税销售行为发生的时间不仅是开具销售发票的当天,企业在收讫销售款或与客户确认销售结算表单的当天也是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又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再结合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使相关人员明了应取得怎样的进项税发票为有效。

(二)建立健全购销业务管理制度大宗购销业务属“三重一大”事项,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建立和完善购销业务管理制度,确保业务开展有充分的制度保障。例如A企业集团为改善纳税管理状况,组织总部各部门和各所属企业,深入调研企业特点和市场环境,建立起相应购销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方案审批办法、购销合同管理办法、业绩考核办法,这为开展购销活动明确了操作流程、审批权限、岗位职责、考核方法等,使企业的纳税管理有了制度保障和工作指引。

(三)纳税管理贯穿购销业务全过程相关人员要合理充分参与到整个购销业务流程中,使纳税管理落到实处,发现问题得到及时反馈和解决,有效避免纳税风险,经常总结经验和不断优化纳税管理工作。例如B企业为极具水、陆运输优势且现金流充足的大型物流企业,其下游某客户为大型制造业企业且对煤炭长年有采购需求,B企业利用物流优势对该客户开展煤炭购销业务,结算方式为,货物验收后B企业先开出销项发票,并给予该客户一定账期;上游供应商为若干中小企业,结算方式为,货物验收后B企业先付款后取得进项发票。B企业将与该客户的合作作为一个项目进行整体管理和项目纳税管理,并根据与客户每月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金额,灵活与各供应商约定交货和取得进项发票的时间。这使增值税的销项、进项高度匹配,且每月进行项目纳税情况分析和总结。B企业纳税管理贯穿购销业务全过程,不仅其增值税税负合理,还促进上下游整个供应链的良好运转,为自己和供应链中各企业赢得了更多商机。

(四)充分利用信息系统作为纳税管理工具,提高企业管理质量和效率1.选择适合业务特点的系统例如A企业针对其购销业务分布在若干地区、办公地点不集中的特点,选择了钉钉与简道云系统相结合,经办人员在电脑或手机上操作业务都非常便利,可将全部采购和销售业务录入特定数据库管理,实时掌握销项税与进项税的匹配情况,在进行购销业务洽谈时,即可对企业一个纳税期间增值税的税负情况进行模拟。购销、财务、内控等部门和企业领导能在线同时获取同样的信息,快速与客商协商、调整购销方案和做出决策,不但大大提高了购销合同达成效率,还有效避免了企业内各部门之间、企业与客商之间的纠纷。2.充分使用公开的信息系统了解供应商税务情况例如对供应商开展尽调时通过企查查、天眼查等信用信息查询工具了解其营业范围和法律诉讼情况;通过国家税务局网络纳税平台,了解供应商发票种类、每月最高领用发票数量、单份发票最高限额等发票信息及其纳税信用评级。如此可助力企业快速决策选择哪些供应商合作、决定采购订单的金额和采购频次等。

(五)关注增值税政策变化,及时与客商沟通近几年我国增值税政策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对激发市场活力是重大举措。企业应抓住此利好政策,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研究企业和客商具体情况,将原合同涉税条款及时与上下游客商进行沟通,就增值税税率变动、如何开具发票、合同金额变化等问题提前协商解决,推进合同继续顺利执行和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顺利过渡,保持与客商的良好合作关系。

(六)及时对增值税纳税管理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增值税纳税管理的效果进行综合或专项考评,及时总结经验。比如每月纳税申报期进行一次综合自评,找出预算与实际情况的差异;每年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专项纳税管理风险审计,出具纳税管理建议书。通过内部和外部考评,深入分析增值税纳税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完善相应制度;给予获评优秀的项目和人员专项奖励并推广经验和方法,促进企业不断提升纳税管理水平。

购销合同管理制度范文3

切实加强全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平安监管工作,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5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平安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74号)精神。促进全区烟花爆竹平安发展和平安形势继续平稳,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烟花爆竹平安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形成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烟花爆竹事故明显减少。

二、规范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

(一)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合理布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要遵循科学合理、适度竞争、平抑价格、保障供求、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经营网点布设的数量,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相适应,不准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垄断市场、哄抬产品价格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新设立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应有符合规定的从业人员和经营地点,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有符合国家标准且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要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周边安全环境和申请人的从业条件,两个零售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

(二)加强行政许可和市场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安监、公安等部门的许可文件,核发办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作业的营业执照。未经许可或者许可期满,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经营企业将经营资质转包、倒卖和租赁。对已被取消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经营者,安监和公安部门应当在取消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登记注册或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烟花爆竹购销合同制度。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购销合同管理,批发企业在买卖烟花爆竹时必须签订书面购销合同,并认真查验相关资质,严禁销售、购买假冒伪劣和非法制贩的以及当地政府明令禁放的烟花爆竹产品品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不得销售礼花弹等应由专业资质单位燃放的A级烟花产品。批发企业购进烟花爆竹后,应将购买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和生产企业名称,在运达入库后3日内,书面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加强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健全购销档案,登记记录至少要保存2年备查。燃放企业应在2011年6月底前,建立和完善礼花弹购买、燃放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对礼花弹的购买、运输、燃放和烟花爆竹产品、黑火药、引火线以及银粉、硫磺、高氯酸钾等重要危险性原材料的购销存实行信息化监管。

三、加强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

(一)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管理制度。凡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必须持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公安机关在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时,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时限、条件等,严格审查托运人提交的材料,查验供货单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二)加强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和相关人员管理。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加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实行运输全过程监控。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资格证明。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

四、加强燃放环节的安全管理

(一)完善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分级管理制度。公安部门要依法加强燃放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并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所需烟花爆竹的临时存放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尽量缩短存放时间。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安部门申请。燃放焰火,应当由获得公安部门相应许可资质的燃放公司和专业燃放人员燃放,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对违规燃放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加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中小学校安全教育等手段广泛宣传有关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燃放常识等,引导群众正确选择、购买正规、合格的烟花爆竹,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健全完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以下简称“打非”)机制。各级安监、公安、质监、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安监、公安牵头负责,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合打非机制(打非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仲宫、郭店、鲍山、王舍人等重点区域,要进一步加强对“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由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牵头,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打非”行动。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和公安、安监等部门的技术支持和监管支持,开展联合“打非”行动,确保“打非”工作扎实有效。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

(二)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行为。对组织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者个人,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依法予以取缔,并追根溯源,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对因“打非”工作职责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引发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切实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监督责任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烟花爆竹的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是烟花爆竹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要切实履行法定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人员培训、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各种安全设施,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隐患。杜绝“一证多厂”和擅自以转包、倒卖、出租等形式非法转让运输许可和燃放资质等违规行为。

(二)切实落实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安全负总责。要支持和督促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认真研究烟花爆竹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区政府负责督促并组织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和物业服务等组织应当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建立由安监部门牵头,公安、质监、工商、交通运输、商务、城管执法、供销等部门参加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通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解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事项,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

购销合同管理制度范文4

    1、可以帮助完善经济合同条款,避免潜在的经济纠纷;

    2、可以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相关业务部门责任,避免经营风险;

    3、可以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经济合同草签前的审计

    经济合同草签前的审计是指当事人就相关经济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合同条款也已基本确定,但双方尚未签字前所进行的审计。经济合同草签前的审计是经济合同审计的重点和关键,因为经济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任何失误,在实质上就已经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形象、信誉方面的损失,甚至是经济方面的损失)。

    故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谈判过程中就介入,既便于了解整个过程的来龙去脉,又为以后的审计打下基础。

    (一)审计目标。包括:1、确保经济合同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活动的需要;2、确保经济合同的条款完整,意思表达清楚准确;3、确保经济合同合法合规合理,避免经济纠纷,预防经营风险。

    (二)应索取的资料。内容包括:1、对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2、对方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者等级证书的复印件;3、对方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分证,或者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授权委托证书;4、对方当事人开户银行账号;5、对方提供的履行相应经济合同能力的证明材料;6、选择对牙签订合同的理由的书面报告;7、业务部门到对方实地考察的书面报告(对方地点、生产经营活动及管理情况、技术水平、履行经济合同内容的能力等);8、经济合同专草本。

    (三)审查的主要订容。

    1、审查签订经济合同的必要性。包括:(1)明确经济合同项目的内容,审查企业现有资源是否可以满足该需要;(2)是否已列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或者其他计划,且符合该计划的要求;(3)是否已安排了相应的财务预算。

    2、审查经济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其内容为:(1)审查经济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违反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2)审查经济合同是否符合本企业经营方针、政策、计划的要求,履行该合同能否给企业带来预期利益;(3)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

    否有签订该合同的权利;(4)对方是否有履行该经济合同的能力和诚意;(5)选择对方签订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其他更好的签订合同的对象。

    3、审查经济合同条款和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意思表达是否清楚准确。内容为:(1)审查标的的名称是否规范;(2)审查数量和质量表述是否正确;(3)审查价款和酬金是否明确合理;(4)审查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明确和合理;(5)违反合同的责任是否明确。

    不同的经济合同,其条款和内容不完全相同。我们下面以购销合同为例,说明经济合同应包括的条款。

    购销合同应包括的主要条款:(1)产品的名称(注明牌号和商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2)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3)产品数量和计量单位;(4)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5)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及运费的承担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等);(6)接(提)货单位或者接(提)货人;(7)交(提)货期限;(8)验收方法;(9)产品价格;(10)结算方式、结算时间、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结算单位;(11)违约责任;(12)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他事项。

    在对购销合同进行审查时,应注意:是否包括了上述这些条款?所缺的条款是否不必要?每一条款的表述是否完整、清楚、明了、准确相关的内容是否合理、合法?根据审查结束;提出详尽的书面进意见,会同合同签订部门讨论解决办法,以完善合同,实现合同审计的印标。

    对于一些重大经济合同的审计,还应咨询法律顾问和相关方面的专家的意见,以便充分完善合同条款,防止在合同中存在任何法律方面或者技术方面的问题。一般说来,在合同中比较容易忽视的问题有:(1)与执行该合同相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金的代扣代缴的问题,特别是与个人或者外方签订的经济合同;(2)与执行该合同相关的服务及后续服务的要求及相关费用的承担问题;(3)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分担问题,特别是技术服务或者技术转让合同。

    三、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审计

    (一)审计目标。包括:1、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维护经济合同的严肃性;2、检查合同变更或者解除是否符合条件,手续是否完备。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以重要合同为基础,深入到合同执行部门,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于未执行或者未完全执行的合同,查明未能执行的原因,以及是否明确通知对方。例如,分批销售合同,查明对号是否按合同条款执行,货款是否按照合同规定条款及时足额支付。若对方没有及时足额支付货款,企业是否采取相应催收措施,是否在前欠未清之前,暂停供货,或者签订其他补充协议等。

    2、审查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相关手续是否完备。首先,应审查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是否合规。按照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只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才合法:(1)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不能履行;(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其次,应审查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的形式是否合法。按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文书、电报、传真等形式。

    3、审查合同纠纷的处理是否及时、合法、合理。

    4、审查经济合同违约责任是否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及时、合理、合法的处理。

    四、经济合同执行结束前的审计

    即在经济合同已经履行,即将清算,以解除双方的合同经济责任前所进行的审计。在正常情况下,千般的经济合同没有必要进行此类审计。但一些非常重要的经济合同应当进行此类审计,如投资合同的清算审计、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竣工决算审计等。因为这类审计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专门研究,在此不述。

    五、开展经济合同审计的相关条件

    1、必须建立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经济合同责任和企业重大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审计。

    该管理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审计部门、其他业务部门在签订和执行经济合同过程中的责任和权限;哪些经济合同属于重大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审计;合同审计的主要程序和办理办法;合同的审计要点。同时必须明确规定未经审计的重要合同,财务部门不得支付任何相关款项。这是开展经济合同审计的制度保证,没有该制度,合同审计就不可能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合同审计也就没有制度依据,可有可无,或者流于形式。

    2、审计部门相应制订较为详细具体的经济合同审计实施办法,以指导企业经济合同的审计。这是搞好经济合同审计的必要条件。

    3、设立相应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专司经济合同审计之职。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可以下设专职合同审计部门,或者设专人负责经济合同的审计。在人手不够时,再聘请兼职审计人员,实施交叉审计。所聘请的兼职审计人员必须品质好、素质高、能力强、经验丰富,并应对他们的工作进行适当的指导。

购销合同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赊销风险;应收账款管理

应收账款指的是企业由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的开展而产生的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其实质上就是企业的一种信用提供方式。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表现为企业流动资产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应收账款则表现为企业信用、资金流量、财务状况等情况的表征。

一、有效规避赊销风险

1.赊销客户的选择

在选择赊销客户问题上,企业主要依赖于价值和赊销风险这两大要素。其中,前者以相应的竞争力、利润水平、交易前景以及市场占有率等为体现方式,后者则主要表现为付款履约度。究其原因,赊销客户的选择结果与选择的初始目的相关,其目的在于预计未来给企业带来的利润,基于此,企业在选择赊销客户时,应将促进价值因素与风险因素最优化,视为企业选择赊销客户的目标。

2.赊销客户授信额度的确定方法

在赊销被确定的同时,赊销风险随即产生,则企业便须在财务管理上进行相应的分析与控制,确定授信额度与授信期限。客观来讲,任何财务摔制都抱着降低风险的目的,但风险降低必须以销量缩小为代价,若不加管理和控制,其势必导致应收账款急速上升。若要从根本上解决赊销问题,企业就需要找准收益和风险的均衡点,因而,企业可采取量化评估的方式,确定赊销客户的授信额度。

3.赊销客户授信额度及信用期限流程的控制

为了有效降低赊销风险,并确保企业供销关系的正常运转,企业应从赊销过程入手,控制企业对客户所授予的信用额度及信用期限。对此,企业应构建完备的客户档案,以一套详实、正确、持续的顾客交易资料档案,实现企业对客户资质的全面了解,并完善企业与高风险客户交易的流程,尤其要在掌握客户信用资料基础上,认真分析同行业客户的性质及其历年的工作经验,签订合适的购销合同;认真签订购销合同,保证合同双方的平等互利,则所签订合同应做到标的客观、价格合理、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与违约责任十分明确,此外还要针对那些不稳妥的客户,签订相应的具有第三方保证的担保合同,并针对购货方,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提货确认书、运单、发货通知单以及收货确认书等;规范填制授信额度表,特别是发放授信额度的客户,要求其必须填写规范的资信额度表,慎防应收账款乃至呆坏账的发生。

二、加强应收账款管理

1.实施总量控制

作为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流动资产,应收账款的规模及流动性都对企业自身营运资金产生较大影响。现代企业制度下,应收账款能够及时收回,都将直接关乎企业内部资金的流动性及企业再生产过程能否顺利开展,应收账款的及时收回将不仅最大限度地节约企业资金,更成为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无呆坏账出现的最佳表征。那么,企业需要编制一套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企业应收账款总规模一经确定,企业财务部门以及财务人员便须对收入、收款、应收账款余额等进行预测,具体预测到每个月,并且在每年度末须把应收账款的额度降至应收账款总规模指标范围内。

2.实行信用风险控制

账龄分析法是企业实行信用风险控制过程中经常采取的有效方法,此种方法本质上是将应收账款的形成时间作为企业管理应收账款的基础数据,立足于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促进企业管理者及普通工作人员对应收账款的充分了解,如果发现任何问题及可能性风险,企业管理者将得以及时管理、调整和控制,并产生相应的客户付款记录。显然,账龄分析法的有效运用,将促进企业各个部门对任何一项应收账款逾期情况都有所了解,从而掌握到每个客户的信用状况,以此编制不同比率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推进企业资金加速运转。

3.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

应收账款的实际管理可从如下几点着手:

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应的赊销作业流程,在确保每一步操作均须有相应依据的前提下,实现分步把关、有效监督的目标,其中合同、授信额度表等被视为是授信依据;构建完善的预警机制,对于即将到期的账款,财务部门应及时向企业管理者通报,确保企业销售人员能够及时收回货款,对于未能依照约定付款期限收回的账款,企业应加以警告,并找出原因,及时给予补救;企业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营收占款进行对账、函证确认,防止任何账目不清、欠款不付的情况,更杜绝客户在付款前破产的现象。

此外,企业应在每个月初制定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并任命专人负责账款回收的追踪工作,防止相关人员有意不收回账款;企业应按照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编制相应的账款回收策略和奖惩制度;企业还要以授信额为期限,立足于购销合同,寻求法律诉讼的帮助,实施发货监控、到期货款催收及企业售后确认等相关管理措施。

三、合理编制信用政策,提高应收账款管理水平

1.设置资信管理部门

借鉴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企业通常会设置相应的信用管理部门或者专设信用管理经理一职,因而我国企业不妨设置资信管理部门或者信用管理职位,并确保该部门或者职位的相对独立性。同时,信用管理人员还须掌握足够的相关知识,尤其在财务、信息、法律、管理、公关、营销、统计等综合知识,并具备较强的实践和工作能力。从这角度讲,我国企业应致力于内部资信管理制度的建立,设置专门的资信管理部门和资信管理职位,也可从企业外部聘请一家专业的信用管理机构,指导、协助企业资信管理工作,为企业应收账款管理节省管理时间和管理成本。

2.调查客户资信状况

企业要想提高应收账款管理水平,应在赊销账款前,便展开对客户的资信调查,以明确企业能否与该客户开展商品交易、企业最宜选取何种交易方式、信用额度控制在何种水平为佳、应收账款的付款期限等。对于此类问题,企业主要从五个方面对客户资信程度加以考虑,即客户的能力、资本、品德、担保以及条件等,这些资料须从财务报表、商业交往信息、信用评级报告或者向相关国家机构核查等途径了解和掌握。

3.推行企业内控制度

购销合同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安全隐患,问题探讨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同时也带动各行业的发展,铁路施工企业的发展近年来本就很迅速。因而资金的安全管理也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一些铁路施工企业资金的安全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资金安全管理。

一、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企业加强资金管理,强化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以保持施工生产各环节资金供求的动态平衡。施工项目应将资金合理安排到采购、生产、上缴等各环节,做到实物流和资金流的相互协调、资金收支在数量及时间上相互协调。施工项目的资金由于流动性很强,出现错弊的可能性更大,保护资金安全的要求更迫切。

施工企业资金管理以资金收付业务为基础,所有的资金收付均应有真实的业务发生,不能凭空付款或收款。收款业务主要是向客户收取工程款,同时向客户开具发票,不得有收款不入账的情形。付款业务涉及公司经济利益流出,是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集团公司要求各分子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审批、复核、支付的业务流程。

二:

三、施工企业资金管理上存在的安全隐患

通过对话交流,检查管理流程,抽查工程合同、翻阅会计凭证、核对大额联签审批单等相关资料,归纳总结了铁路施工企业资金管理上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资金安全管理意识不强。某些铁路运输企业的资金管理部门对资金的使用安全重视不够,资金安全管理意识淡薄,风险防范意识不足,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失控,监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尤其是车务系统的进款窗口单位,日常现金量较大,部分职工,甚至领导对资金安全防范的意识淡薄,资金安全风险较大。

2. 银行账户清理进度有待提高。

铁路运输企业的应收、应付账款数额较大,尤其是长年累积的未提账单的清理及三年以上的对路外单位形成的应收账款的清理是当前企业的难题,一方面营运资金短缺,应付账款不能及时支付,造成企业的信用和盈利能力下降,增加了资金的风险;另一方面,铁路企业由于经历多次国有企业改制和企业整合、撤并,遗留很多尚未注销的企业和待撤销的银行账户,大大增大了银行账户的资金风险。

3. 工程款项回收效率低下,垫资施工现象普遍,现金流占用情况严重。

建筑施工企业为了成功承接建设项目,相互大打价格战,甚至愿意以垫付工程款进行施工的条件来赢得客户。这样的恶性竞争方式,一方面加重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弱势地位,同时也损害了整个建筑市场的发展前景。可以说,通过这种方式承接的工程项目,不仅难以给企业带来真正意义上的盈利,甚至还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资金紧张,这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是十分危险的。

4. 资金使用未能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大多数虽然制定了相关的预算编制制度,每年也能按时编制资金预算计划,但是这项工作往往都流于形式和表面,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项目主管人员没有认识到资金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在业务流程中,不按计划支取资金、随意修改资金用途等现象时有发生。不规范的操作不仅增加了资金管理的难度,还会导致计划金额与实际金额产生严重偏差,大额的超支会导致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费用失控,建设项目亏损。

5. 资金占用结构不合理引发的安全隐患各铁路运输企业,特别是机务、车辆系统,为机车、车辆运行、检修储备的一般材料、机车配件、燃油等存货资金超储现象严重由于机车、车辆转型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积压等占用大量资金,导致资金流动性差,资金周转困难,导致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6、法律诉讼引发资金安全隐患。在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资金管理工作中,有不少项目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还十分淡薄,缺乏法律风险意识。在项目进行前签订确立经济责任的法律文书中,负责人对于合同各项条款的严谨性、规范性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甚至连付款条件、违约责任这些对于建筑施工单位来说至关重要的保护条款都没有明确界定;还有一些企业为了快速承接项目,签订合同前不仔细考察业主的信誉和能力,结果导致工程款的恶意拖欠。这样的盲目签约十分容易引起纠纷甚至法律诉讼,大大增加企业资金回笼的难度,威胁企业的资金安全。同时,因资金不能及时回笼,造成不能及时偿付各类债务,与供货商、分包商的诉讼时有发生,经常出现银行账户被冻结现象,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

三、加强资金安全监管,防范资金管理风险的几点建议。

1.加强规范资金流向的合理性。

首先,对外支付款项必须从本项目临时账户或公司基本账户支付,不能借用其他单位账户支付。比如,某项目在支付所欠分包单位款项时,没有通过本项目临时账户支付,而是通过与项目有资金往来的材料供应商账户支付,事后,与该分包单位发生经济纠纷,分包单位拒不承认收到该笔代付的款项,就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其次,对外支付款项必须支付到发票列明的销货单位的银行账户。支付时要确保三个“一致”,一是发票上的销货单位必须与购销合同上的销货单位一致,有些时候,合同时跟“甲公司”签订的,而提供的发票却是“乙公司”的,即借用发票问题,这是不允许的。另一个“一致”是资金的去向必须与发票上的销货单位一致,要严格按照发票上的销货单位的账户付款,且不能支付现金。第三个“一致”就是资金的去向和购销合同上的销货单位一致。

最后,用转账支票付款要取得银行进账单的回单联。很多施工企业用转账支票形式付款时,只用转账支票的票根作为付款凭据,银行资金的真正去向无法掌握。

2.资金审批环节是关键控制点,对大额资金严格把关。

把资金审批环节作为关键点,是为了控制资金的流出,施工项目的资金使用必须与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财务部门应对申请支付的款项是否超合同、超验工进行审核;对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的支付方式、时限、额度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对工程质保金是否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比例和时限预留和返还进行审核。

3.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实行集团公司资金监控管理模式。

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企业经营管理实际需要,禁止施工项目自行开立账户、随意开立多个账户。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清理各施工项目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未经审批擅自开立银行账户或者不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账户等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资金监控是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存量和流量的监控,是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资金管理的核心。资金监控的目标归根结底是提高资金效用,使资金在可控范围内快速流动,实现效率和效益双方面的均衡。集团公司对各分子公司银行账户实施了账户余额监控的措施,通过手机短信方式,每日监控各分子公司账户资金流入流出情况,详细掌握资金动态,通过拨付往来资金实现资金统筹管理。

4. 加强合同管理,强化合同订立前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应注意防范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前的法律风险,加强市场调研和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协议的审查,认真核查对方的主体资质,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等,订立完备规范、切实可行的债权合同。

优化铁路建筑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既需要对当前经济形势、行业状况宏观考虑与把握,同时也需要系统筹划,从细节着眼,逐步改善。通过以上调研分析来看,企业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需要以完善的内部控制作为前提,在此基础上根据行业当中所涉及的主要业务流程制定出适合自身的资金管理制度,同时运用监督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地消除差错,杜绝舞弊,保护资产安全,优化资产结构,从而提高铁路建筑施工企业在国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资本。

5. 加大资金集中管理力度各财务资金结算中心要进一步加大资金集中拨付、管理和监控力度。财务资金结算中心要建立严密的规范、高效安全的资金管理业务流程,堵塞管理漏洞。并要建立健全资金安全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加强对铁路施工企业的资金拨付管理,监督资金的运用,建立科学规范的资金拨付机制。6. 严格规范和加强银行账户管理铁路施工企业必须按铁道部、铁路局要求,规范银行账户管理,按规定程序在结算中心开立账户,严禁在结算中心以外的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已经开设的要按规定予以清理,严格落实统一归口管理要求,改变资金支付管理不规范、资金运行管理链条短、潜在资金安全风险点多的状况。7.加强资金预算管理铁路施工企业要按照实际生产需求编制资金预算,并与企业的全面预算相衔接,指定专人监督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严格控制各项资金的使用不超预算,杜绝不合理支出,加强资金安全的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结束语:综上所述,铁路施工企业资金管理虽然面临着诸多隐患问题,但资金安全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生命线,所以只有不断加强铁路施工企业的资金安全管理,保证施工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1]张继玉,铁路施工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探析[J]经济生活文摘,2012,12(3):13一15

[2]段明辉,以财务管理为中心开展施工企业的成本控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2(15):7一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