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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同管理范文1
关键词合同管理条款评审履约违约信息
我国自“十・五”以来,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一直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在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的同时,政府对投资建设工程的管理亦逐渐专业和规范,体制不断创新。过去成立临时“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方法不再使用,而用合同管理代替行政管理,从直接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合同成为设计单位和政府、和市场打交道的首要环节,也是实现利润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在市场经济中,设计单位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培养一支懂合同法律的经营队伍,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终止等合同管理工作,才能使企业稳健发展,更好的实现经营目标。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设计单位的合同管理一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第一,必须认真确定合同条款内容。
目前国家已有了各类工程设计合同的标准文本和电子版本,然而一些业主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常常不按格式文本而自行制定合同条款。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设计单位往往只考虑能否承揽到工程项目,急于签成合同,而对合同文本内容不够重视。在合同拟定过程中,存在着合同内容不详细、专用条款约定措辞不严谨、表达不清楚、签订时不认真、法律风险意识不强,合同知识缺乏等问题,如有的道路工程合同中只填写了路名和投资限额,没有总长、宽度、工程功能要求等具体设计内容;有的污水处理厂只有简单的规模,没有写明污水处理指标的要求……这些草率行为都为以后产生合同纠纷埋下隐患,甚至会给企业带来风险和损失。在设计合同拟订过程中必须对照国家格式文本,认真填写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估算值、设计年限、双方责任等等,对通用条款中没有但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内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调整、价格调整、履约保证、设计费结算、合同争议解决的具体方式、违约处理方法等情况,要结合工程具体实际,与业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列出条款做出明确规定,以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
第二,要建立严格的合同评审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履约期长和违约追溯难度大等特点,而且有些业主常常在工程设计合同中强调甲方的主导地位,设置一些霸王条款,如不合理的压缩工期、限额设计而不顾工程功能指标、工期提前有奖超期罚款、技术施工服务必须在规定的数小时内到达、因设计原因导致工程出现问题要设计单位全额赔付等等苛刻条件,使企业在合同履行时可能承担巨大的风险。故在正式签订合同或变更合同之前,企业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严格认真的评审。
一要认真分析工程项目的效益和风险。对于重大项目或跨地区、跨国的项目,应组织技术权威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从工程环境及功能要求、设计能力、工期安排、资金支付、施工服务和政策调控等诸多方面进行风险及效益分析。
二要警惕“胡士泰”现象的阴阳合同,防止内外勾结、假公济私、任意压低合同签约总价以谋取私利的恶劣现象。
三要对合同的签约方进行资信调查,特别是分包合同,关系到企业本身信誉、工程设计质量及进度,企业必须要求供方提供资信证书、合同履行能力、设备情况、业绩证明、分包项目负责人的资历证明等等,并要逐一核对,存档备案,必要时应实地调查。
四要审查合同的签字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或是受法人委托的人。同时注意签字日期要填写正确。
对以上有关合同签订的方方面面,企业应制定一套严格的制度,由各生产经营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总之,经过层层把关评审后签订的项目合同,应做到合同的主要条款严谨准确,内容全面、各方权利义务明晰合理、操作具体、无含糊不清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达到排除风险且效益可观的目标。
第三,要强化合同的履约管理。
合同履约管理是企业效益的重要保障。设计单位一般都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建立有一套详尽的生产管理制度。一旦合同生效,设计部门会迅速成立符合工程要求的项目组,尽力按时优质地完成设计任务。
但是作为管理部门,不能在项目签订合同后,一切交给项目负责人实施,把合同束之高阁。设计单位要接受四川綦江大桥和广东九江大桥垮塌事故的教训,避免应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毕竟如果因设计原因造成工程事故,面对动则数百万数千万元的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组是没有能力按照合同要求向业主做100%损失赔偿的,届时还是得单位承担。
针对工程合同的履行,特别是对于大型的工程设计项目,企业要设置专门的保障有力、协调顺畅、管理科学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要按照合同条款监管到位,一方面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另一方面要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整个项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管理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组的设计方案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进行设计评审、对设计质量和进度进行动态控制;同时还要严密关注分包项目中供方的合同履约情况,避免产生合同纠纷,从而保证设计项目的顺利实施,最终全面实现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和工程功能目标。
第四,要加强合同的违约索赔管理。
如果由于外部或供方原因违犯了合同的条款规定,企业要及时抓住时机,与对方进行有理有节的索赔谈判。如果索赔要求得到合理解决,就能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例如业主延误提供设计必需的勘测资料、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变化如工程沿线遇到文物或古迹等情况、现场地质水文条件与提供资料不符导致设计变更、资金拨付不及时等方面都会发生与合同不符的现象,从而导致工程总价及设计费发生变化。设计单位可向业主索赔的费用主要包括设计费,材料费、管理费和利润等。索赔的成功必须依靠全面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和具有说服力的证据。索赔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以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的签证为依据,提出变更合同价款的书面报告,从而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
第五,要做好合同的信息管理。
合同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法律依据,须妥善保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主要包括项目各阶段各专业的设计合同、分项合同、分包合同、借款合同、采购合同以及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合同和来往的正式函件等。这些合同及附属文件应以项目为单位保管,一一造册登记分类存放,即便是履行完后的注销合同,也应再保存十年以上以备查。财税部门审计部门的审查、合同纠纷的解决、施工事故的调查处理都要以合同为依据,因此合同的保管不能含糊。
单位合同管理范文2
(一)合同管理内控意识薄弱。
对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重视度不够,许多单位领导根本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管理理念陈旧、落后,重视程度低。认为合同管理可有可无,法律意识不强,只有在合同纠纷发生时,才会意识到采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不合理。
侧重强调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却忽视了合同管理权力的相互制衡。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尚未建立,单位合同管理的整体情况难以全面掌握;事业单位内部的多个部门都拥有自已的合同专用章;监管部门对合同管理的监控存在局限性,不够全面,更多是在事后监管。
(三)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特定的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不足,现有的合同管理人员在知识的专业性、全面性方面还有待提高,制约着合同管理水平的完善与提高。
(四)合同流程管理缺乏有效控制,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1.合同管理没有一套完善、系统的制度,因此在实践中无章可循。合同管理流程的混乱,使得流程管理的衔接能力就相对较弱。具体表现为:合同签订前市调工作不到位、合同签订时合同审查不尽职、合同履行时监督落实流于形式。
2.合同管理未建立基础台账,没有扎实的第一手材料。基础工作尚未规范化,因此对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和环节中的各种原始合同信息资料,难以及时汇总并集中加以分析。合同及有关资料的记录、运转、存管不善及丢失,可能增加合同纠纷的风险程度。
(五)合同管理的监督机制尚缺、作用有限。
许多事业单位内部监督部门一直缺位,有的单位虽然设立了监督部门,但是监督人员之前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合同专业知识缺乏,合同管理内部监督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达不到监控制度有效执行的目的。
二、事业单位在合同管理各环节存在的主要风险
事业单位合同风险是指在合同制订、执行、结算及变更过程中因不当行为使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合同的风险复杂多样,总的来看,事业单位的合同风险存在于合同的立项、起草、设立、执行、变更及合同保管等各个环节。
(一)合同立项环节。
未对合同市调作可行性评估,未严格审核合同对象的资质、资格,合同当事人不具有相当的能力和资历,有可能增加合同无效的风险。
(二)合同协商环节。
合同制订的范围和条件未明确,违规签订资金借贷合同、投资及抵押担保合同,对本应签订合同的经济往来活动未订立合同;忽视合同重要条款及关键细节,对合同中的主要、关键问题做出不恰当的退让;泄露与合同谈判内容有关的单位机密,可能导致事业单位经济权益受损的风险。
(三)合同审批环节。
未组织熟悉法律和财务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专业技术性强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经济事项的谈判等相关工作,对合同条款、格式审查不严密,对可能引起重大误解的条款内容存在不合理、不完整、不明确的表述,单位面临诉讼或经济权益受损的风险增加。
(四)合同签署环节。
未明确签署权限和授权审批权限,空白授权书管理不当,超越授权期限或有关事项签订合同,可能发生超越权限对外订立合同的风险。合同专用章保管不善,合同加盖了专用章而没有经过审批程序,可能导致产生合同纠纷的风险。
(五)合同履行环节。
为规避国家有关规定,将需要更高级别领导审批的重大合同或需要招投标管理的重要合同拆分成若干不重要的合同及标的小的合同,导致产生经济往来业务违规的风险: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双方没有恰当地履行;发生合同纠纷时处理不当损害单位权益;对合同对象的违约行为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恰当的补救措施;对方违约时未及时追究其违约责任等。未及时补充合同条款中未明确约定的事项,使合同生效后面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六)合同变更、终止环节。
应当变更内容及条款而未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合同的变更、解除等,对达不到条件的擅自变更、终止,由此产生的合同纠纷倘若处理不及时,就有可能导致单位经济利益蒙受损失、单位的信誉和形象受到损害。
三、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对策
(一)提高对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重视度
1.提高单位领导对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重视度,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内部控制意识,只有提高相关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才能确保合同管理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2.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有意识提高法律意识及管理水平,积极落实绩效考评制度,激发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质量,减少合同管理的风险。
(二)依法依规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立足于单位发展实际,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明确合同订立权限。涉及大额资金的合同,应明确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由单位负责人签署。在制度中明确合同审批、签署、授权权限。推行合同审批会签制度,合同在签署之前,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合同会签过程,合同只有在各会签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之后,才能对外订立合同。严禁违反规定订立合同。2.实行岗位分工制度,保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明确每一岗位的工作职责,形成良好的制衡机制,以促进单位内部管理的合理有序,避免职能交叉。加强各合同归口部门、财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使
收支管理与合同管理有效结合。
3.明确合同管理归口部门是单位办公室,具体负责部门是合同涉及的分级业务归口部门。合同专用章由单位办公室管理,只有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才能使用。
4.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控,建立合同监督履行审查制度,降低合同风险。例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变化,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及时与订立方共同协商解决之道,通过合同的修订或解除,最大程度地保障单位的利益。财务部门在付款前应当审核合同的履行情况,对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要中止办理结算价款和账务处理。
5.强化合同管理基础信息工作。对合同流程管理中的信息资料进行详细、真实的记录,执行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基础台账;对合同立项、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档案资料妥善保管并及时归档。明确合同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真实的合同流转过程记录,能为检查合同管理情况提供依据。
(三)完善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采用内部审计与外部监管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模式,选择具备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负责合同整个流程的监督审计。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定期对单位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评价与指导,提高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合理性与可靠性。建立合同履行评价机制,强化合同履行的控制与管理,进行审计监督、检查、评价,按期评估,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
四、结语
单位合同管理范文3
关键词:工程监理单位;合同管理;财务管理
随着国内市场规范化、社会化的不断发展,工程监理在社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越发的突出。自1988年我国工程建设监理事业起步以来,经过近30年的推广和完善工作,工程监理单位逐步成为工程建设中的管理者和协调者,并承担起了协调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管理的重要角色。同时,工程监理单位在保障工程项目建设中实现“投资、质量和进度目标”三要素的统一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工程项目建设由于涉及资金规模巨大的特殊性,直接关系到了地区经济、行业发展和国家稳定等众多问题。
一、工程监理单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根据我国《建筑法》中的法条规定,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应以书面形式订立相关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是保证监理单位获得建设单位正式授权的重要依据。如果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体制中存在合同管理不当的问题,在建设项目开展过程中就容易出现腐败孳生、纠纷不断等现象,同时也会加大监理单位开展工程项目协调管理工作的难度。因此,注重监理单位合同管理工作,对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施工单位双方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合同管理是监理目标实现的基础
通过规范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等步骤的有序、稳定,是工程监理单位获得监理授权的重要保证。只有严格制定在建项目合同,并按照法定的程序要求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的签订和合同中文本条款的履行,才能督促监理单位更加积极、规范地开展监理活动,为在建项目实现规范化建设提供更好的保障。严谨的合同内容是建设单位可以在建设项目中事中保证计划投资、工程进度和建设质量能够按照预期的建设项目目标完成的保证,可以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建设的效率、进度和质量总体上的提高。
(二)合同管理规范管理是实现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的保障
工程监理单位同建筑单位之间的合同具备的法律效力是实现监理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和最权威的文件,也是有效保障监理单位和建设施工单位双方各尽其责、共同完成项目建设的法律约束效力。由于市场因素在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渗透,监理单位和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受到市场竞争和自身利益因素的影响,在实际的建设项目进行过程中,业主、建设施工单位等项目涉及的单位之间存在一种相对紧张的博弈关系,如果缺乏全面、科学、有效的合同,必然使得各方在工程项目建设进行过程中分别以自身的利益为先,导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失效、经济秩序混乱的情况出现。因此,工程监理单位作为第三方组织,通过规范的合同管理程序和合同履行监督程序将能有效地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方的行为进行有效地协调和约束作用,从而保证工程项目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工程监理单位如何加强合同管理
(一)参与合同的谈判和制定过程
为了保证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项目进行过程中工作的开展顺利,工程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工程业主和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施工方与监理单位签订授权合同之前就积极地投入到项目工程合同的准备、谈判和制定过程中去。工程监理单位参与合同谈判和制定过程,将为合同管理工作奠定优良的基础。例如,有些业主在实际的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其实并不欢迎监理公司的进入,而是由于政府法律法规等相关工作规定,不得不请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工作。这些业主企业在实际项目进行过程中将监理视为累赘,同时认为付给监理单位的监理费用是一笔额外的资金负担。因此,业主单位认为既然监理单位是自己花钱请来负责监督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理单位只需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做好相应职责即可,人为性地将监理单位排斥在业主决策和利益分配的过程之外,导致了监理单位在实际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为了加强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实际作用,监理单位需要首先融入到监理合同谈判和制定的过程中去。通过在合同准备和制定期间的全程参与,监理单位可以尽量避免合同中出现文本不规范或者合同条款和项目不清楚造成的经济责任风险和违约责任风险等问题。同时,积极参与合同的谈判过程,也方便监理单位及时掌握后期合同管理的第一手资料和信息,通过规范合同管理的方式,杜绝违法合同的制定与签订,并自觉起到维护合同订立过程中以及后期项目建设开工后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二)对合同项目内容进行分析
在项目工程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要及时认真组织对合同内容和各项目条款尽心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工作。项目建设工程中,部分施工材料,如三大主材、管材和部分装饰材料等将由施工方供给,监理单位需要确切地掌握这些材料的来源、采办过程,才能加强对投资控制和项目工程监理的工作效率。在捋顺合同条款和弄清合同内容的基础上,对合同中所包含的各个项目条款进行有条理的分类研究和解释。通过研究分析,及时找到合同中的缺陷和合同在实际项目建设操作过程中的弱点,并组织建立相应的应对方法预案。通过对合同内容及条款项目的分析,监理单位能够提前预测到建设项目进行过程中可能发生风险的关键点,并根据合同内容督促签订合同的双发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中标注出的义务和责任,防止风险出现和扩大的可能。同时,对于实际建设项目中出现的对合同部分项目管理条款有争议的地方,监理单位可以在预防该类情况发生和处理其发生后的索赔事件时掌握更多必要的有效信息。
(三)提高监理队伍的专业性
为了保证监理单位合同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性和合同管理的能力是目前保证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能力提高的重要保障。因此,工程监理单位为了保证能建立一支专业水平高、应变能力强并且坚持合同内容原则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就要通过积极开展和举办监理工程师在职专业基础知识培训课程和工程实践经验讲座等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各类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在这一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加强监理工程师对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学习、加强对新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系统的了解,并加深对当前新型建筑材料的认识,让新的建筑理念通过监理工作进入到业主单位和具体的施工单位之间,从而不断提高行业的发展。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对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个人素养的提高,积极鼓励和约束监理人员能够公平公正地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四)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
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监理人员要时刻注意合同中各个项目和条款的履行情况,对违反合同规定中的行为和内容应予以及时的指正,并责令其整改,对于已经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要及时予以仲裁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然而,目前一些工程建设项目中,业主认为自身已经将工程监理项目委托给了项目监理公司,那么自身只需要向工程监理单位要质量、要工期即可。在实际的工程项目进行中并不同监理相互配合,而是采取遇事则拖,拖不过再解决的方针,一旦出了问题就是监理单位的责任。为了尽可能的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监理单位应积极主动同业主单位沟通,根据合同履行的情况和跟踪检查的结果,及时向业主单位回报,对于其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业主单位按照合同中规定的相应内容进行履约,确保合同内容执行的履行效率。因此,监理单位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把握和审查合同执行的情况及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尽量提高合同的履行率,从而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计划顺利完成。
(五)审核并处理合同有关的索赔工作
对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在发现后应按照合同内容对违反合同的情况进行鉴定和审查,并在审核后提供公正公平的赔偿方案。按照相关程序和法律内容,及时处理好工程项目进展过程中出现的索赔工作。在审核并判定索赔事件成立后,监理工程师还应按照合同内容对承包方提出的赔款额度进行计算和进一步的核查,以保证提出的赔偿数额正确、合理。作为第三方的调解机构,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不单单要确保索赔工作审核和执行的顺利,同时还要制定并采取相应的防过度索赔的机制和措施,减少无理索赔事件的发生概率及其影响,从而保障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六)加强合同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进行分类、整体、编码和归档,不但能起到监理单位对合同文件的科学性、系统性的分管的作用,还能实现工程项目的规范化并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合同资料的分类整理和归档工作是监理单位发挥其合同管理职能的最后一环,也是对合同管理工作的必要总结,方便今后的备案、存档和利用。监理单位在实行项目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工作中,不单单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签订后的分析、履约情况的落实和针对性管理措施的实施,同时还要加强对合同管理归档和管理经验的总结和归纳,才能实现监理单位专业能力在实践中不断增长的发展战略。
三、工程监理单位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财务管理工作对于加强工程监理单位资产的完整性与安全性、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着重要的意义。所谓财务管理工作,就是以财务资金运作为对象、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科学管理决策为手段进行的经济管理活动。目前,随着国家经济建设步伐的逐步加快,工程项目监理单位作为新兴的服务行业,其服务中心集中在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控制上。因此,工程监理单位的服务内容和性质决定了其在实施监理活动时必然要加强其自身的会计核算能力与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才能进一步保障工程监理单位在实际应用中的有效性。
四、工程监理单位如何强化财务管理
为了实现工程监理单位在行业技术增长和市场竞争环境日趋激烈的环境中获得更好的发展,加强工程监理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主要可以从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债权管理和风险管理四个方面入手。
(一)资金强化管理
资金管理是工程监理项目中财务管理的中心环节。而加强财务资金管理的主要方式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从资金管理角度上来说,为了提高工程监理单位的财务管理能力,首先要加大对资金的管理和考核力度。通过加强对建筑项目中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款项的收支情况入手,严格审核每一笔自己的使用,对预算外的资金支出要进行审核和原因的分析,从而保障资金的安全使用。其次,加强资金管理要实现对建筑项目中的资金的集中化管理,通过资金的资金集中管理,能够实现对建筑项目进行过程中的限制资金进行集中利用,从而更好地实现项目资金的高效、灵活的运行。再次,在监理单位资金管理工作中,要做到尽量减少和避免资金的在途时间和资金分散的情况,从而实现对项目中各项资金的更好地控制。为了实现监理单位强化资金管理的目的,监理单位可以选择加强同项目进行过程中同各大银行之间的交流和业务流量,从而起到扩大建筑项目进行过程中的融资空间,不断通过对资金管理的加强来保障项目资金链的弹性和现金流使用效率。
(二)资产强化管理
监理单位的资产具有分布分散、项目资产使用率较低等问题。目前监理单位的资产管理中存在着资产管理无法实现动态化、资产处置不够规范等问题,造成了监理单位资产管理中的弱项。由于监理单位资产的管理效率和管理安全均关系到监理单位的稳定和所有资本的增值情况,监理单位的资产是实现工程监理项目进行的重要保障。因此,在监理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中,不但要根据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当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同时还要加强项目资产的评估工作,推动监理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不断走向健全和完善。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指派专人固定对资产进行专项处理,准确地合适工程监理项目中的资产问题,并对资产进行准确的核实,尤其是要根据监理项目中的人员编制情况和实际业务的需要,对监理项目的办公用地、职工宿舍、交通运输设备、专业设备等进行统计核算和调配工作,实现监理单位固定资产的集中管理工作,和项目资产的优化配置和资产使用效率的全面提高,从而保障项目资产的安全和资产管理运营中的有效性,确保工程监理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实施。
(三)债权强化管理
项目监理过程中出现的工程款拖欠的现象是工程监理项目中债权形成的主要原因。因此,为了保障工程监理项目的顺利进行,就要加强监理项目的债权管理,并形成合法合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在监理项目的债权管理工作中,要保证债权计算的准确和各项手续的完整,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对债券进行确认和金额核对的办法来加强管理,从而减少坏账产生的可能。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增加和工程监理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化的发展现状,债权问题给项目监理单位带来的财务风险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程监理单位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工程监理单位不但要做好债权管理工作,同时还要对欠款方的信资状况做好调查和管理工作,进一步降低项目进行过程中应收账款的增加给工程监理工作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强化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监理单位在进行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面临着更大的财务风险。一方面,随着监理单位行业的扩大和市场风险的增加,工程监理单位财务管理的外界风险在逐步增长。另一方面,由于工程监理单位本身财务信息系统不够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尚未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无法得到保障,随着建筑工程项目设计资金额度的快速增长,监理单位自身的内部财务风险也在不断提高。为了应对来自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的双重财务风险的压迫,工程监理单位需要全面提高财务风险的识别的应对能力、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风险评估体系、并将加强对监理项目进行中财务风险关键点的控制作用,从而降低监理活动的运行风险。作为监理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更应积极地投入到财务风险管理的工作中去,既要找到风险发生的源头,也要控制项目监理实施过程中风险发生的因素,才能全面降低建筑项目实施过程中风险发生的概率。
五、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在进行决策过程中就需要慎之又慎。工程监理单位可以通过为建设单位提供有价值的项目修改意见和建设方案等,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和发展,从而避免和减少当前建设工程不合理和盲目投资的概率,降低经济泡沫产生的可能。为了提高监理单位在实际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作用,不断加强监理单位合同管理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能将成为新的经济环境下推动监理单位发展的核心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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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同管理范文4
论文关键词:风险 环境风险 流程风险
一、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其防范
(一)风险的概念
所谓风险是指不确定的事件或条件。一旦发生,将对项目目标产生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风险必然有其原因,而风险一旦发生,则必有后果。在我们的工作中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改变风险发生的条件或诱因,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减少风险损失的程度,而不能完全消除风险。
(二)合同管理中的风险
西方谚语说:“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由于企业的经营活动是通过一系列的合同体现的,合同既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因而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是对包括合同的审批与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违约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根据风险源的不同,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可以归纳为:
1.来自企业外部的风险——环境风险
企业的外部环境对企业构成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政府法规或行业的要求,是否会招致违规行为,是否具备规定的资质(应包括合约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济出现波动、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如气候对施工或运输交付行为的影响)所带来的风险。法律风险取决于法律环境,是基于法律环境产生的与权利义务有关的商业风险。通过对企业的法律环境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有助于我们清楚地认识法律风险的成因及范围,并分析得出其特点,进而有针对性地实施法律风险管理。
2.企业内部管理风险——流程风险
流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企业在投标、签订合同时,会面临诸如技术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合同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还会存在诸如资金、生产或服务的质量和进度等技术风险和违约信用风险。如果企业对风险处理的不够及时、有效,其负面效应可能会破坏企业的商誉。商誉往往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就如同商标名称、定期信贷和良好的客户关系一样,都是可以为企业创造巨大收益的重要资源。如果失去商誉,必将影响企业今后的市场开发和销售业绩,甚至为此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
(三)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方法
事实证明,风险意识的薄弱将人为地加速风险的发生或加剧风险损失。通常人们在分析不成功或失败的原因时,一般着重于对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众多因素的分析,往往忽视了合同管理活动中伴随的各种风险,尤其是合同启动前的风险。对于合同管理而言,风险伴随在合同项目执行的全过程之中,并且要特别关注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
由于合同管理具有“重复性”。因此,对于一般合同项目的风险控制来说,对于相类似的合同项目,如提供相同产品或服务的合同,或具有相同生产流程或业务流程的合同,其管理过程也具有相似性,也就具有相同的规律可循。所以,针对企业日常经济活动中大量合同是属于一般项目的合同这个现实,为提高时效,应采取“流程”管理的方式,即主要应以优化企业的业务流程、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和建立风险监控机制等方面加强管理。
目前,对于高速发展企业而言,企业已有的制度流程往往严重滞后于对风险控制的需求,这已成为普遍的现状。其原因在于大多数人往往认为:控制是一项不直接增值的活动,而控制本身又需要占用资源,在企业迅速发展的时候,资源当然是优先向销售和技术等一线倾斜,所以忽视控制的后果必然导致风险爆发,进而使企业的经营利润受损。
二、长庆油田对合同管理的规定及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油田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是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工作方针,“预防为主、诉讼为辅、监管并重”的工作原则,围绕合同管理颁布各种条文和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合同法律风险,预防了纠纷、堵塞了漏洞、排除了陷阱,为生产工作保驾护航。但是,由于法律环境原因、人为原因、体制原因、作业特点等种种原因,依然存在着诸多法律风险。
(一)目前法律环境对油田单位合同管理的影响
1.国家立法的影响
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法制建设进程明显加快,依法治企的紧迫性进一步凸现。特别是国有资产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等法律即将陆续颁布实施,公司体制机制、组织行为、对外交易、劳动关系、政企关系等方面将受到更加严格的规范。油气、土地、水资源及环境是各单位赖以发展的基本条件,对相关立法的反应也很敏感。随着环境方面的法律逐渐出台与完善,这些法律将对油田单位行为作出更严格的规范,并增大投入和违法成本。这就要求油田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对于国家新法律的出台进行必要的收集与分析,预防法律风险的出现。
2.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
随着政府管理职能的弱化和市场监督职能的强化,油田各单位法律风险将随之增加,尤其是各单位面临陕、甘、宁、晋、蒙等各级政府、众多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土地使用、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商业交易、招投标活动等方面,稍有不慎,轻则罚款,重则影响生产,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这就要求油田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与各省、市、县相关行政部门友好的沟通,遏制法律风险的出现。
(二)在合同管理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各单位合同管理遵循以下程序进行:合同立项—资质审查—合同谈判或招标—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审查—合同审批—合同签字盖章—合同登记存档——履行监督——结算付款,在这些环节中存在以下问题:
1.合同签订前工作参与程度不够
立项:各单位年度预算会议和大部分的项目会议限于种种原因未参与,使得合同管理人员在办理合同手续前不了解项目是否有预算或者是否符合预算,严重影响合同工作的效率,导致合同管理工作比较被动,容易出现资金失控的风险。
谈判:大部分的合同谈判未能参与,使合同管理部门对价格构成不了解,合同细节无法掌握,使得不完善合同出现的机率大大增加。
2.存在一定数量的事后合同
合同是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约束甲乙方行为的协议,而事后合同起不到应有的约束、规范的作用,一旦发生纠纷,无据可查,法律风险很大。存在事后合同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1)由于在前期对于立项、谈判的参与程度不够,导致缺乏价格依据,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容易出现事后合同的现象。
(2)还有由于生产任务紧张,往往顾于生产,因而忽视了合同的签订。所以在合同签约盖章这一环节,存在少数合同补签现象。
3.合同履行监督力度不够
在合同签订完后,还存在合同验收参与不够这一现象。如果合同验收马虎,将会出现前面所述的违约信用风险,容易发生经济纠纷。所以,在合同签订后,也应注意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
(三)合同管理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人员学习和培训不能满足法律职业需要
强化合同法律风险意识是识别风险、化解风险的前提,对于法律工作者而言,职业要求很高。因为我厂合同管理人员要经常忙于具体事务,如果不加强人员学习和培训,将不能满足油田各单位的合同管理需要,降低工作效率,同时也可能会出现由于业务不精而导致的法律纠纷,从而影响生产大提速的进展。
2.重视和管理程度不够
(1)目前各单位对于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没有专门的合同统计报表,这使领导对于合同管理的信息不能及时了解,也就不能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部分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意识淡薄,并带有明显的“买方”思想,认为在目前买方市场中,不会发生纠纷,即使发生纠纷,由于我方已占有产品,企业不会遭受损失。孰不知,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双方行为的协议,一旦交易成为事实,双方合同关系即告成立,但由于无书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约定不明,一旦发生纠纷,企业利益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三、长庆油田在合同工作中应如何改进
由于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因此在合同管理各项规定均已出台,为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的同时,我认为在以下几方面工作应加强改进:
(一)继续健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现阶段长庆油田各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合同的归口管理、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纠分处理。但我认为还应加入谈判、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奖惩等。
(二)合同事前参与
加强合同签订前的参与就要从以下两点做起:
1.尽量参加立项时的各种会议,了解立项的内容,同时规划好以后合同工作的进度;
2.参与到实际谈判中去,对谈判时的价格构成搞清楚,防止产生价格虚高,为日后的合同签订做好铺垫。
(三)尽可能减少事后合同
1.加强前期立项、谈判的参与程度,充分了解价格依据,尽可能防止在合同签订时出现事后合同的现象。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意识,严格合同管理,坚持先签约后履行的原则,除生产急需或特殊情况,可在交易完成后一定期限内补签合同外,严禁发生事后合同。
3.合同能为生产活动保驾护航,不能因为生产任务紧张而忽视了合同的签订。如在生产急需或特殊情况下,需先行交易的,要选择资信可靠,信誉良好的交易对象,一般是与各单位有合作且未发生问题的交易主体。另外,在交易完成后,要尽快与对方补签合同。
(四)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他们对合同法律风险的防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他们的合同法律风险意识强,对法律风险的预见性认识的能力就强,防范与控制合同法律风险的水平也就会得到提高。
因此应对一些合同签订法律纠纷案例定期组织学习。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同时还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强化履行监督
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因此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是十分必要的。通过监督可以知道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相关处室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另外,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应同财务科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防止经济纠纷的出现。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
(六)建立合同统计报表
为及时反映合同签订、履行动态情况,每季度或每半年应由合同主办单位填写本处的合同统计季报或年报,在规定日期内送主管部门领导审查,(简要说明本报告期发生合同履行、变更、解除、违约等情况),完成后呈送处相关领导批示,做到信息的及时反馈。
单位合同管理范文5
[关键词]事业单位 经济合同管理 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DF4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1-0125-01
一、当前我国基层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基层单位领导重视不够,有些合同未签订合同
在基层事业单位里,有些领导只抓所谓的大事,对一些细小的经济合同看成是琐事,认为签不签合同无所谓,都是自家人,出不了大事,熟不知这细小的琐事却造成日后的重大隐患,引起的经济纠纷不断,后患无穷,如随意让人将多年的栗树山由自家亲戚看管、随意将公路“口头”包给无资制的某施工队,这些空口无凭的所谓“口头”合同,在日后的领导换届、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纠纷难以解决,同时也影响了基层政府的形象,更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所以应该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
2、 合同的基本要素填写不全,导致经济责任不能落实到人
《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必须按照严格的规定权限和程序签署合同,详细地填写合同的基本要素,但现实生活中因为许多基层事业单位都是与当地村大队或村民签订合同,所以基本要素的内容很少有填写详细的,如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不确定,房屋漏水由哪方维修,维修到什么程度等等没有详细地说明,这就引起日后双方纠纷不断,影响政府的正常办公秩序,同时也影响政府为民服务的形象。
3、 合同的后期管理十分混乱,导致合同丢失严重
中国有句俗话叫做“白纸黑字”,其实这就是说的合同,它是双方当事人行为的准则,否则对方有权要求当事人承担应尽的责任,必要时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当合同无处可找时,后果就不堪设想了。造成这样的后果主要原因是合同无专人看管,发生丢失和损坏的现象也没有人过问,合同期满也无人进行处理,在这样的经济合同管理体制下,有无合同一个样,但是一旦发生经济纠纷给基层事业单位乃至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同时也给有关当事人造成无法计量的损失,更让有关当事人感到无奈和寒心。
4、 经济合同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经济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上述这些现象产生最根本的原因是基层事业单位缺乏有效的经济合同监督机制,各个部位之间也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如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合同双方的当事人之间没有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在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有章不依、有规不守,上述各方都彼此孤立、互不沟通。再加上领导没有成立专门的监督部门,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仅靠事后挽救和弥补这是老百姓所不能容忍的,这种管理方式实在是令人担忧。
二、针对当前我国基层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应采用的措施
1、 完善合同的签订制度,杜绝“口头”合同
首先应该加强有关领导对合同的重视,从领导做起,杜绝“口头”合同。其次应加强有关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水平的提高,让他们都知道自己的岗位责任制,当出现“口头”合同时,相关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这样才能从合同管理的源头把关,使经济合同不至于一开始就出现混乱状态,也使日后当事人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是做好合同管理的第一步。
2、 严格合同书写规范
合同是一种契约,具有法律效力,所以经济合同的书写应该规范,特别是经济内容不是儿戏,所以一定要求其书写规范,内容完整、严谨,不能笼统、含糊其辞。因为今天的一时马虎大意,就是明天的终身大错。这样的经验我们过去有好多,如签订合同的当事人都不存在了,但是合同的纠纷还没有“落地”,这样的惨痛教训应该引起我们基层事业单位有关领导的注意,不能让这样的悲剧再次上演。
3、 加强经济合同的后期管理
基层事业单位经济合同前期签订、执行出现的错误不少,但大多数问题还是出现在经济合同的后期管理上。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差,工作疏忽,合同的各种管理制度不健全,如借阅制度、保管制度、存档制度等等不健全,导致后期经济合同的无处可查找,给合同双方当事人带来了困窘,给哪些“损公肥私”的人也带来了机遇。所以有关部门应该派专人管理,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与指导,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有序。
4、 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工作
监管是基层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控制的主要手段,同时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阶段,也是一项新的经济合同管理的起点,监督管理在整个合同管理工作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更是合同管理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它需要全员的重视,共同的参与,集体的努力。它更需要外部老百姓的积极参与和大力配合,从而使基层事业单位真正地做到服务于民、有力于民、受益于民。
三、结语
总之,在经济全球化、信息一体化的今天,经济合同的管理在基层事业单位乃至社会具有着长远的意义。因此事业单位应加强法制教育,树立牢固的经济合同法律管理意识,全方位建立有效的经济合同管理体制并进行合理有效的监督,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使合同真正地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府献
单位合同管理范文6
0 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造价管理是工程造价人员的重要工作内容,它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即项目决策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竣工阶段,它决定了整个项目的成功与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造价管理主要体现在:合同管理,设计变更,工程签证,以及索赔管理四个方面。
1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施工合同造价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项目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成本目标和安全目标管理的综合体现,这四个目标的实现就是合同管理的一个动态控制过程。
为了做好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目标的动态控制,在实施合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1 建设工程合同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分析就是剖析、理解建设工程合同,这是进行有效合同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不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深入地理解,就不可能做好合同管理的工作。
合同分析的内容非常广泛,可以说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内容都属于要分析的内容。一般情况下,主要分析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订立合同的法律基础。
(2)发包人及承包人的主要责任。
(3)有关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条款的分析。
(4)有关限制性条款分析。
1.2 合同的交底与履行
在签订完合同后,预算人员都要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把合同中涉及到相关部门的工作及应规避风险的主要条款逐一给与强调并解释。整个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就是合同履行的过程,对合同履行要实施动态控制,在这个过程中要对合同履行的情况适时进行观察,掌握合同履行的进度、质量、存在的问题,分析各类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影响,采取有效地措施对合同的履行实施控制。通过控制保证最初制定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目标的实现。
2 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部门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根据以上定义,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或其它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是工程变更的一部分内容,因而它也关系到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所以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控制工程造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设计变更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承包单位提出的,由建设单位同意的变更,均可调整总造价。
(1)合同中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执行原单价或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当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考虑自身的优势进行报价。例如施工条件差的工程;专业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本企业在这方面又有专长,声誉也较高的工程,此种情况可适当提高报价,以求利益最大化。
3 工程签证
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证证明。
工程签证以书面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一些投标报价包死的工程,结算时更是要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调整。现场签证是记录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现场签证的分析、审核,可为索赔事件的处理提供依据,并据以正确地计算索赔费用。
工程签证的编制
(1)签证内容合理。工程签证产生的原因及结果要符合实际。原因即业主要求、设计变更等,结果即签证的内容。同时,工程签证内容不应与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标准相抵触,否则就是无效的签证。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合同条款,这是把握合同外增加工程量的基础。凡是合同中未对承包方做出规定的,而发包方要求承包方负责的工程,承包方均可提出签证要求。例如:合同约定发包方平整场地,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平整时,承包方可提出签证要求;
(2)签证内容计算准确,符合计价规则。例如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作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有公式的应写明公式,有示意图的必须附上示意图。有的签证内容与定额计价规则不符,出现无效签证和无法计算的签证。例如井下安装一台调度绞车,仅以台为单位而不标设备重量作设备安装签证,这都是无法计价的签证。
(3)签证内容明确,签证的内容应清晰、明确,没有歧义,减少签证漏洞。所有工序均应反映在签证上,所有隐性签证信息也不得遗漏。签证单中的资料记载如果不详实,不明确,则不同的立场对同一份签证单可能产生各种不同的理解。如一处巷道塌方、充填的工程签证,当处理的塌方充填工程属于因地质原因造成的大冒顶时,会涉及到辅助费补偿费。其计算公式为其中为停工天数。该处工程处理共用??天,签证写到:经业主、监理、我方联合确认,此次塌方充填工程造成停工??天。计算补偿费时?为??。此处引起了争议,因为整个塌方充填工程的施工共用??天,这十天包括塌方出渣,支模,砼充填,但是支模属于正常工序,不出现塌方时也需这道工序。所以,签证中应该明确支模所用天数,计算补偿费时应该去掉。
(4)签证流程中,落实好相关人员责任。当签证发送到监理方或发包方后,发起签证的技术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等还需要随时关注该签证的状态,随时准备解答监理方或发包方提出的问题,努力弥合各方面的分歧,直至该签证获得各方的认可。
4 索赔管理
索赔是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
索赔主要是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其成立要件为: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方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4.1 索赔的程序
索赔工作一般有: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索赔文件的审核;协商解决;提交仲裁或诉讼。承包人和发包人应力争通过协商的办法解决纠纷,不要轻易诉诸仲裁或诉讼。
4.2 常见的索赔情形
在工程实践中,发生索赔的情形有很多。常见的索赔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工程师指令错误导致的索赔
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的人,所以工程师如果指令错误导致了承包商有损失,建设单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承包商予以赔偿。
(2)图纸资料错误引起的索赔
建设单位有义务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有关资料,而且要保证这些资料要真实、准确、完整。
(3)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4)不可预见障碍的索赔
不可预见指的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例如,在竖井掘进中涌水量突然增大,这就属于不可预见的障碍。承包商可以就此向建设单位索赔。
(5)加快进度引起的索赔
如果建设单位为了抢工期,就会要求施工单位加快进度。这种要求就会使得施工单位的劳动强度增加会导致施工单位发生更多的费用。施工单位可以就此向建设单位索赔。
(6)违约引起的索赔
例如,由于建设单位不支付工程款而导致承包商最终与建设单位解除了合同,承包商就可以向建设单位索赔。其索赔不仅包括业已发生的损失,还可以包括预期获得的利益。
(7)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不可抗力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则承包商可以就此向建设单位索赔。
(8)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
其他可以引起索赔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停水、停电以及其他外部障碍等都可能导致承包商因此而多发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