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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业税收管理范文1
论文摘要: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以及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存在,造成税务机关对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出现了盲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税务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加强财政税务票据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无形中造成了人们的“税不进校”观念根深蒂固。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以及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对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出现了盲区。如何加强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切实堵塞税收漏洞,应当成为税务人员认真思考的问题。最近,笔者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学习和思考,现对有关问题作出粗浅的分析,以期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有所启示和帮助。
一、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现状
教育机构种类较多,按组织形式划分,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学校等非企业组织和各类企业组织。据统计,目前在虞城县范围内,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的教育培训机构共有557所,其中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非学历教育的6所。在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教育机构中,从事幼儿教育的有76所,从事小学教育的有438所,从事中学教育的有37所。在此范围之外,还存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大量的未登记注册的无照培训机构和为数众多的家教执业者个人。
目前虞城县教育培训行业提供的主要有学历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适应了不同的社会需求。根据有关规定,学校主要提供学历教育,其收费项目和标准较为明确,其他单位及个人则提供除学历教育以外的诸多培训,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基本按照市场供需状况确定,存在一定自由度和伸缩性。
教育培训行业取得的收入涉及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是,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含政府办和民办)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应税项目主要涉及税费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除税法规定的减免税项目收入外,教育培训收入均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其中应纳营业税主要涉及营业税文化体育业税目,按照3%的税率缴纳。
数据统计显示,目前虞城县的学校均未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缴纳的主要为个人所得税;其他教育机构有的虽然缴纳了营业税等,但与实际经营情况严重不符,税款流失严重;无照教育机构及个人未缴纳任何税费。
二、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日趋多元化,各类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公私合办教育等多种办学形式并存,使得教育行业税收成为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国家也相继出台了有关教育劳务的税收管理规定,明确了对教育超标准收费或接受捐赠、赞助行为等征税的规定。尽管如此,教育行业的税收征管工作依然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导致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税务部门不能参与各类教育机构的设立、考核、验收等各个环节,很难掌握详细税源情况和各类教育机构有关资产、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具体信息。各级教育部门在对待教育劳务税收问题上存在本位思想,不积极配合,不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税务部门很难从源头上进行控管。据调查,目前大部分学校、培训机构等都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税收征管的就更少了。另外,还有部分小型民办教育以培训班、辅导班形式出现,没有自有资产,办学设施全部是租用的,教师全部是聘用的,学制也不固定,有的全天授课,有的只是利用假期、节假日或晚上授课,流动性大,隐蔽性强,三证(办学许可证、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费许可证)不全或根本没有,对这类教育劳务税收税务部门就更难控管了。
税务管理人员对教育行业的有关政策不理解,制约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使人们“税不进校”的观念根深蒂固。加之教育行业有关政策的复杂性,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在该行业税收管理方面存在盲区。具体表现一是对教育行业的划分及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不了解,直接造成了部门协作不畅、信息交流不通等,无法掌握教育行业的税源情况;二是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不了解,如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及有关的优惠政策不理解,直接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造成了对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缺位。教育机构不按规定使用发票,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难度。多年以来,教育机构的收费一直是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造成了大部分教育机构在收取国家规定规费以外的费用过程中,不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有的使用白条,有的采用自制收据,有的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使税务部门对其收入情况不易掌握,这就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
从业者纳税意识淡薄。学校提供学历教育,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无可厚非,问题主要出在其他培训服务当中。各类机构提供了种类繁多的培训服务,取得的收入并不低,但所缴纳的税款少之又少,原因是多数培训者没有纳税常识,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资料残缺不全,无法正确计算收入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更有办班人受利益驱使,只为赚钱,对有关税收政策置若罔闻,不但不积极主动纳税,反而有意逃避纳税,纳税意识十分淡薄。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行业税收管理的措施
为了加强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堵塞税收征管工作中的漏洞,消除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盲区,各级税务机关在教育行业税收管理工作中应注意把握并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加强教育行业的税务登记管理
熟悉教育行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标准,目前教育行业可分为六大类,一是学前教育,包括各类幼儿园、托儿所、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等;二是初等教育,主要指各类小学;三是中等教育,包括各类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教育、技工学校教育、其他中等教育等;四是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含普通高校办的函授部、夜大、成人脱产班、进修班);五是其他教育,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培训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外语培训、电脑培训、汽车驾驶员培训、厨师培训、缝纫培训、武术培训等)及特殊教育;六是其他未列明的教育,包括党校、行政学院、中小学课外辅导班。为了表述的方便,笔者在此将“学前教育”“初、中、高等教育”“其他教育和课外辅导班”分别简称为“幼儿园”“学校”“培训机构”。
明确相关登记管理部门。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其他有关的部门,主要包括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民政、发展改革(物价)、财政、税务等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类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属于事业单位;根据《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类民办学校(学历教育范围)、民办幼儿园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规定,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范围)也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各类公办学校应当到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各类民办学校(学历教育范围)、民办幼儿园应当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范围)应当到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另外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还应当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等。
加强税务登记管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上述各项规定均明确要求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目前,部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办理了税务登记,但仍有部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这应当引起各级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税务登记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
开展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该文件从四个方面规定了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解决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又对教育劳务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但由于《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税收的规定十分笼统,征纳双方对教育行业的纳税问题均存在不少模糊认识。大部分学校对“教职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比较认可,而认为学校本身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应纳税。据调查了解,持“税不进校”观点的还大有人在,甚至部分税务人员也认为幼儿园、学校不用纳税。可见,对教育行业现行税收政策的宣传确实存在不少问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税务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比如在各学校及培训机构开展专项宣传,把有关的税收政策送进校门,送进课堂,使老师学生都能知税法、守税法;应定期召开学校及培训机构的法人代表、财务人员座谈会,对税法的严肃性做明确的说明。总之,各级税务机关应切实加强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要深入到教育行业的有关主管部门、学校等单位,深入细致地讲解有关税收政策,切实提高各类教育机构相关人员的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以确保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得到贯彻执行。
(三)加强教育行业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对教育行业减免税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劳务免征营业税的范围、收费标准、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和减免税报批手续,严格界定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范围。一是必须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减免税范围。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区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正确把握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教育行业的减免税范围。二是收费必须经有关部门(一般为财政、物价部门)审核批准且不能超过规定的收费标准。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均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税。三是必须单独核算免税项目。各类学校均应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照章征税。四是各类学校必须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报批手续,否则一律照章征收相关税收。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税务票据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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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收入纪律。要继续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下大力清理隔年陈欠,对确需欠税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及程序办理。同时,要全面加强对交通运输业自开票、代开票纳税人的管理,重点防范和杜绝“虚开”、“引税”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是加强重点税源的监控、征管。通过对我县经济结构和税源分布的分析,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仍然是我局的重点税收来源。对于这两个行业的管理工作,我局已经根据《河北省销售不动产和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具体、完善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对销售不动产及建筑业营业税实行项目管理,下半年,要继续加大税源管理的力度,通过对房地产项目和建筑项目的动态监控,实时掌握企业纳税信息,及时进行税款的催缴,切实发挥重点税源的主导作用。另外要对房地产业中的bt及bot的经营模式进行深入的分析调查,研究税收管理措施,强化税收管理手段。
三是加强地方小税种及零散税收的管理。下半年,我局将进一步清查房产税、土地税底数,推广使用gps技术测量应税土地面积,进一步加大对未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的催缴力度;针对我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中有一部分项目已经接近尾声,下半年我局将有步骤的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逐步提高清算质量;继续加强车船税的管理,对财险公司的代扣代缴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各种形式的偷逃税行为,保证税收控管办法的有效落实。此外,还要认真抓好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等规费、基金的征收工作,不断提高征缴率。
(二)严格规范执法,提升征收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严格落实县局下发的《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考核办法》,加强税收管理员日常考核,评比,真正达到奖优罚劣的目的。加强专管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提高专管员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提高纳税辅导质量,减少漏登漏管,严格非正常户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提高税源管理水平。
二是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促进规范执法。继续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依法征收、依法减免、依法检查和依法处理。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岗位职责和执法过错追究考核办法,抓好税收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裁量权,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三是完善以税收分析为龙头的“四位一体”互动机制。着力发挥税收分析的龙头作用,抓好行业分析,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抓好税种分析,查找税收漏洞。纳税评估工作在巩固已有评估成果的基础上,对其他骨干行业逐一建立纳税评估模型,做到评估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
四是加强发票管理。按照省局下发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认真做好货运业代开票和自开票数据监控工作,确保不出问题;对房地产和建筑业发票的使用要做到全过程跟踪管理;加大发票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制假、贩假、用假行为,净化发票使用环境。五是加大稽查检查力度,进一步整顿税收秩序。充分发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作用,认真做好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查补比例和查补总额。加强部门协作,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强化案例分析,推进稽查成果转化。
(三)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地税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继续加大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力度,着力破除制约地税科学发展的旧观念、旧思维,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科学执政、科学发展的能力。
二是努力提升全员的“两个素质”。充分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和网络平台,着力加强基层一线人员的学习培训。在系统上下努力营造在学习上刻苦钻研,在工作上勇于创新,争当模范,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三是提升基层建设水平。按省局《基层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硬件设施,不断加大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基层单位的倾斜力度;积极探索推广廉政文化、税务文化和基层规范化建设相结合的新路子,不断提高基层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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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管理专业化管理模式专业化人才纳税服务专业化管理专业化
专业化管理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通过建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专业技能,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的经济社会背景下,税收管理专业化是大势所趋。据笔者调研,20o7年娄底市国税局适应这种趋势,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着重改革管理的组织结构,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所得税三个类别分设税源管理机构,实行针对性管理。专业化管理推行一年多来,收到了明显成效,税收征管质量得到一定提升,补办税务登记2836户,个体税收增长44.6O%,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0.42个百分点,所得税收人增长53.5%,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9.92个百分点。但是,总体来说,目前的专业化管理还只是“破冰”之举,尚未达到“融冰”、“化冰”的境界,专业化管理的深度、广度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方法、专业化管理手段、专业化管理目标等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本文拟从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推进专业化管理纵深发展提出几点浅见,供工作中参考。
一认识上应该厘清的几个问题
1、专业化管理不是简单的分类管理,而是全方位、立体型、深层次的专业化管理。有人认为,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了分类就是进入了专业化管理,这是错误的。分类是专业化管理必备条件,是基础,但不是全部。目前,我们的专业化管理还停留在浅层甚至表面上,形式上转型了,实质上还没转型,管理的手段、管理的方式、管理的程序还是老套路、老办法。在一般纳税人管理上,税源管理部门没有做进一步的细化、分工,也没有制定对应的管理办法,更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在所得税管理上,缺少专门的税源监管,缺少多元化的信息网络,缺少专业的纳税评估;在个体税收管理上,税源底子、纳税人户籍还不是很清楚,税额调整方式还比较粗放,个体大户的征管还不是很到位。真正的专业化管理应该是专到了每个行业、每个税种、每个纳税人、每个工作点上,还应该有专门的办法、专门的手段、专门的目标。
2、专业化管理不是税源管理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联动。有些人一提专业化管理就认为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因而置身事外。诚然,税源管理部门是专业化管理的主体,但是,其他部门也是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信息技术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支撑,征管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征管制度和办法,税政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政策服务,计统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统计分析,因此,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该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密协协作,尤其要理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和完善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
3、专业化管理不是一专到底,也应有适当的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纵向的延伸,多元化管理是横向的延伸,缺少多元化的专业化是狭隘的专业化。比如:管理增值税的部门既要管理好增值税,也要注意所得税的管理,及时将增值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得税管理部门反馈;管理大企业的部门,既要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方法,也要对大企业下的子公司、小企业加强管理;管理甲行业的税收管理员,既要加强对本行业的税收管理,也要注意与甲行业相关的乙行业的情况,做到相互融通、相得益彰。因此,专业化管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4、专业化管理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务,而是要在专业化管理上实现专业化服务。重管理、轻服务本来就是一种错误的理念,推行专业化管理后,部分人甚至加深了这种理念,片面强调专业化管理而忽视纳税服务,征管制度变得越来越冗长,征管措施变得越来越繁琐,征管流程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管理,但另一方面也加重了纳税人负担,牺牲了优质服务,并且两种效益不对等,牺牲大于收获。在推进专业化管理上,要特别重视专业化服务,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触角伸得更长、更深、更广。
5.专业化管理不是唯收入论成败,而要把提高征管质效作为主要标杆。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带动了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这是经济决定税收的产物,这种表象容易掩盖税收征管质效的本质,让人误以为这完全是专业化管理的功劳,并在这种成果下沾沾自喜。检验专业化管理的成效既要看税收收入的增长,更要看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益,看征管漏洞是否存在,看征收率是否提高,看征管秩序是否好转,看纳税人是否满意。
二实践中应该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与层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进一步打破税源管理部门内部属地管理的模式,分行业、分规模进行管理。一般纳税人管理部门设立大企业管理组,大企业以外的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设立若干个组,商业与工业分开,甲行业与乙行业分开,每个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一个或几个行业的税收管理,加强对各个行业的比较分析,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同时,在职能建设上,要将管理与评估分离,专门设立评估组,负责互动平台下发现的疑点企业的纳税评估;所得税税源管理部门可以比较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进行分类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管理部门则要按地段、按规模、按行业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到每一个个体工商户,监控到开业、歇业、复业等具体的经营活动,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开具情况。同时,市局要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实践中来,重心下移、业务贴近基层,市局直接对大型企业进行评估,对大型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进行直接稽查。
1、抓紧规范管理制度。随着管理方式的转型,管理的基本制度、基本规程也必须相应转型,否则,就会出现管理空挡。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重新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管理办法、纳税服务实施办法,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再造管理流程,科学设置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流程、办税服务流程、部门衔接流程、互动协作流程,使各项工作顺利流转,防止工作断链;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强化检查考核,明确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办法,为专业化管理提供保障和动力。
2、着手强化配套措施。要将征管、税政、稽查、计统、信息中心等部门纳入专业化管理工作范畴,形成大专业化管理格局,增强整体合力。各部门要以专业化管理为核心,积极主动为专业化管理服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手段。征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包括所有行业的税收管理办法,供基层征收管理机关执行,进一步扩充纳税评估模型库,建设类
型齐备、典型具体的纳税评估模型库;税政部门要着重完善民政福利企业、废旧回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管理办法,提出精细化管理举措;稽查部门要加强典型案例的剖析,掌握各个行业偷税漏税的惯用伎俩,为税源管理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提供参考;计会统部门要走出传统的统计分析习惯,将统计分析细化到各个产业、各个行业和细分行业,将统计分析指标细化到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使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全面,使分析结果更加科学、可靠;信息中心要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把各税种、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储存,加强税收数据的深层次开发使用。
(二)努力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
人才是基础,没有专业化人才就无法实现专业化管理。目前,干部队伍中行业分析专家、反避税专家、所得税管理专家、转让定价调查专家、纳税评估专家、计算机审计专家、个体税收管理专家还很稀缺,制约了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把它作为专业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先行性工作来抓。要及时调整教育培训的方向,从学历教育、基本技能教育、综合性教育转向专业教育、针对性、高精尖教育,使受教育者多获取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专门知识,多培养行业分析专家、纳税评估专家、税务稽查专家、计算机专家;要建立和扩充各级各类人才库,对专家级人才统筹管理、合理调配、因才适用;要确保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基本稳定,每年专业人才的岗位异动率不能超过20%,并要实行“退一补一”的办法,顺利实现专业人才的新老交替。
(三)积极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
管理与服务是一对连体婴儿,有相应的管理就有相应的服务。随着管理的深人、细致,纳税服务也应该紧随其后,步调一致。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首先要树立“顾客导向”意识,对企业来说,顾客是市场营销活动的中心,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围绕着顾客需求、顾客满意来进行,对税务机关来说,纳税人就是税务机关的顾客,所有的管理活动都应该以顾客需要、顾客满意为标准,当然,这种需要和满意是建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之上。其次,要建立大客户税务经理制,达到一定规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指定一名专门人员作为企业的税务经理,成为税企沟通的基本渠道,对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涉税问题。再次,要拓展纳税服务的方式方法,实行同城办税、网络服务、数字税收等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办税效率,尽最大努力方便纳税人。
(四)全面推进管理专业化。
l、推进一般纳税人管理专业化。摸索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新途径。目前,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尚未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但是我们可以进行探索,为以后大企业的税收管理积累经验。大企业的标准可按销售规模、纳税规模、资本规模和其他特殊情况综合确定。每个大企业明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管理员负责了解大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税款入库情况,同时,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对申报资料、税款入库、争议税款进行动态监控,定期进行跟踪性税收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申报中的异常情况,对发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实施专业化税务审计,审计过程中可以召集行业分析专家进行集中“会诊”,必要的情况下,大企业可实行专家组专门管理,但是,对专家组成员要明确职责,量化指标,用简易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确保驻厂员忠实履行职责。
深入推进行业分类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在专业化的税源管理部门内部进一步打破属地管理的格局,按照“突出特点、规范制度、重点推进、逐步细化、完善体系”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行业、合理分配征管力量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目前的情况,分行业管理不宜太粗也不宜太细,太粗了专不起来,太细了人员力量有限,应以两人为一组,每组专管1—3个行业(包括细分行业)。要逐级建立行业税收信息库,搜集各类经济税源信息,树立行业指标标准,定期指标体系,根据行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各种指标标准,为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提供参考。要加强行业研究,行业税收管理员定期出具行业发展报告,定期提供行业经营、发展情报,定期召开行业分析例会,对特定的行业问题,采取专家咨诲、实地考证等办法加强研究。要完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库,开展专业化评估,专业化评估的特点是人员专业、知识专业程序专业、方法专业。
2、推进所得税管理专业化。今年是新所得税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总局和省局专门召开了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议,提出了“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24字方针,为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按行业、按规模进一步细化分工,适当增加所得税专业管理人才,调整所得税管理事项。县(市、区、局)应迅速积极探索在税政科设立由2—3人组成的专门小组,重点抓好所得税纳税人除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外的税源监控、纳税评估、重点涉税事项管理、汇算清缴等重点事项工作。
拓宽信息渠道,强化专职监管。所得税管理的瓶颈是信息失灵,因此,有必要建立专职监管部门,专门负责加强信息情报的搜集和税源的监管,理想的模式是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综合各种经济税收信息,统一自动采集、自动储存、自动筛选、自动分析。当前的选择是健全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从产权交易机构、工商部门、公证部门采集重大产权交易、产权变更、经济合同及协议等情况,可以从金融部门采集银行开户、资金流动情况,可以从新闻媒体采集经营发展变化、重要产品上市情况。
建立所得税专业评估体系。所得税纳税评估是对税源监管信息的分析、利用的过程。所得税专业化评估有别于原来的“大一统”评估,评估的精细化程度更高,侧重于收入成本的审核,强调行业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应加快建立包括行业税负率、零负申报、财务比率、财务项目分析指标等在内的指标峰值,建立指标警戒体系,将低于警戒值的纳税人作为评估对象。运用管理学、统计学等相关知识和科学的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分析:找出疑点,指导评估。
按照“二八律”建立重点税源监管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好2O%等于抓好10o%的“二八率”是现代管理的机理,也是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哲学原理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要编制重点税源监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报表数据、纳税申报数据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税源、税负变化动态。要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重大盈亏、资产损失、产权变更、投资转让、破产重组等变化时,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所得税清缴手续,并将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税务奖惩的一个重要指标。
严格核定征收。对连续亏损、行业平均利润率低于预警值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行核定征收;对零申报和负申报的企业核定征收面要达到60%以上。
加强反避税工作的研究和管理。积极培养一批反避税专家,依靠专家推进反避税工作。定期剖析反避税典型案例,增强反避税工作的针对性,以典型案例指导反避税工作。对长期亏损或跳跃性盈利又不断扩大投资规模等违反营业常规的企业、实行关联交易有较大避税嫌疑的企业,开展内、外部调查,加强情报交换,做好信息比对和功能风险分析。
大力开展所得税专项检查。切实扭转所得税检查是条“橡皮尺”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所得税检查的刚性。税务稽查的重点、检查的技能逐步从增值税转向所得税,大力培养所得税检查专业人才,探索所得税检查的新方法、新手段。所得税稽查收入与全部稽查收入要协调发展。
3、推进个体税收管理专业化。
细化个体户户籍管理。定期对管辖区内的漏征漏管户进行清理检查,全面深人分析、监控个体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纳税情况,做到基本情况清楚、涉税事项清楚、增减变化情况清楚、停歇业、走逃户、非正常户情况清楚、税控装置使用情况清楚。
加强行业税收管理范文4
一、对注册为旅行社的企业的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大部分旅行社财务制度不健全,各项费用开支核实难度较大。根据财政部的《旅行社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范本)》,旅行团体应建立部门核算制度,做到记录完整、资料齐全、核算准确。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绝大部分旅行社不能提供确切的成本核算资料,使税务部门的查账征收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二)部分旅行社不按规定开具发票,逃避纳税义务。具体表现为:1.发票填开不规范。旅行社在填写发票时出现缺目漏项的现象比较普遍。例如不填写旅游线路的起始地点,不填写代垫费用而只填写实收费用,将旅游者个人支付费用记入成本费用等,达到多列成本、少记收入的目的。2.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由于参加旅行社组织出游的客人大部分都是个人,一般不需报销旅游费用,因此大部分没有索要发票意识,旅行社通常就以收据代替发票开具给对方,隐瞒这部分收入,降低应税金额。3.发票使用不规范。跨省旅游往往都是本地旅行社组团到外省后,再交由当地的旅行社安排食宿和旅游。本地旅行社则支付现金给当地旅行社,并取得当地旅行社的空白发票后由其自行填写。因此,其收入和费用的可信度不高。
(三)旅游业定价弹性空间较大,企业所得税监管较难。作为新兴产业,旅游行业没有公认的利润率,定价弹性空间也相当大,这使部分旅游企业利用这一价格弹性,对成本费用进行不实核算。如在结算成本时,把代游客支付的各种交通费、房费、餐费、门票等各项费用,按宾馆饭店和旅游景点打折前的金额予以全额抵扣,将企业自身费用列入替游客支付的费用中等等,以加大成本,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四)导游收受回扣存在流失个人所得税现象。导游的账面收入虽然不高,但实际收入中有很大部分是通过拿回扣、多报支出等手段获得。对于这部分收入,由于有些旅行社没有按规定建立导游等外派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制度,个人所得税几乎全部流失,这也导致旅行社正常业务收入的利润越来越低,而部门或个人的“灰色收入”越来越高。
二、对以提供景点服务的旅行企业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旅游门票税务监制实行不到位,客观上为税收流失开了方便之门,旅游门票的税务监制尚未实行。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几种弊端:一是旅游业本身存在多头管理问题,各部门都有自己的管理范围和部门利益,形成职权分割的状况,在旅游收入的取得和旅游门票的印制使用上各行其事,未能实行旅游门票的税务监制,势必增加税收管理的难度,使税务部门对其旅游门票收入远难悉数掌握和准确认定;二是个别旅游管理单位为了小团体利益,故意隐匿部分门票收入,收入不作账面反映,存入单位“小金库”待用,使这部分应税收入在无监制门票控管的情况下难以被发现。三是在实行了旅游门票税务监制的地方,门票收入的税收管理从根本上得到了强化,税收流失大为减少,但仍然面临新的问题。这些问题往往与景区一些工作人员的不廉行为相联系:少许工作人员通过各种手段想方设法“回收”旧票,再出售给新的游客,形成门票的重复使用;还有工作人员对团队旅游者许以少要票就收费优惠,或者无票者可护送进入全程游览的承诺,于是在共同利益驱动之下一拍即合,形成票少客多、票实不符的现象,直接导致监制门票存根在反映计税收入上的失真,造成应征税收的流失。
(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涉税管理不尽人意,实现的税收难以及时征收入库,对当地餐饮、住宿、客运、商贸等相关产业有着明显的带动效应,尤其对旅游线路附近和旅游景点的相关产业效益拉动更大。每逢春、秋旅游旺季,各相关产业的经济效益就大幅上升,这些相关产业的经营者多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个体、私营业户,由于税务部门未能根据实际情况对税收定额作出相应调整,仍然执行年初一定不变的定额标准,造成税负偏低和税收的应收未收。为改善旅游环境,各地投入大量资金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如兴建宾馆、饭店,兴修旅游公路,架设空中旅游索道等等,由于投资主体多为政府部门或政府引资,在涉及建筑业营业税等税种的征收问题上,地方政府往往以资金紧张影响旅游业发展等借口为由,对税务部门施加压力和行政干预,要求在税收上让步,使正常的税收管理受阻,影响了税款的征收入库。
(三)对旅游业新的税收增长点未能及时纳入税收管理,影响税收收入。旅游从业者为了招徕和吸引游客,纷纷在出“奇”创“新”上做文章,如生态游、探险游、农家游、民俗游、度假游、特色游等新的旅游项目不断推出;如缆车游、舟船游、探险游、坐骑游等新的游览方式不断启动;如举办祭祖、旅游节、文化节、登山节等大型旅游活动;而这些都是时间集中,活动地点游客云集,商事猛增,应税对象为日常的几倍、几十倍,按照税务机关属地管理的税收惯例,主要活动地点的税收只能由该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而主管税务机关人员有限,管理力量不足,面对骤增的管理对象,虽然全体动员人人满负荷工作在征收一线,也难以改变征纳相比悬殊的局面,形成“管不过来”的境况,使不少税收白白流失。而旅游景点地处偏远、信息闭塞,加之旅游业从业者纳税意识差不进行主动申报等原因,致使税务部门对新出现的旅游应税项目不能及时掌握,税收管理不能及时跟进,形成管理的“空当”;而当税务部门获知情况时往往时过境迁,造成有的经营者因竞争淘汰已撤摊走人,税款难已征收;有的经营者虽然继续经营接受税务管理,但因未税经营时间较长应补税数额较大,无力缴清税款,形成欠税,致使税务部门被动地背上清欠的包袱,增加了工作难度,延缓了税款的征收入库。
三、加强旅游业税收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申报管理,旅行社实行经营收入、扣除项目明细申报。旅行社实行经营收入、扣除项目明细申报,列明每次旅游收入和与之相应的营业税扣除项目金额,对营业税扣除项目金额明显偏大的情况,视为异常,加强评估和稽查。一是对注册为旅行社的企业在申报时先按《省旅游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办法》及《征管法》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方式,采取核定扣除额的办法确定其付给与该旅游行为相关的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扣除率为65%-75%,其计税营业额=营业收入×(25%-35%)。先申报地方各税,按季度进行单个旅游合同核实扣除项目金额,多退少补的税务管理方式。同时加强旅行社的财务核算管理,规定企业必须保存旅游合同两年以上,合同中必须列明组织旅游团的具体时间、人数、行程、主要费用标准及其他收费、其他代付费用等项目及相应金额等,以备税务机关在核实其收入、成本支出等情况时有据可依。二是对以提供景点的旅行业的企业税务管理,以旅游门票税务监制的方式,要求企业的门票都要到税务机关领用,以收入按月申报,同时加大对新开发旅游项目从业者不进行纳税申报的处罚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协税护税组织的联系,建立极度灵敏的旅游涉税信息网络,以确保税务部门对旅游业新税收增长点的及时介入管理。
(二)规范旅行社发票管理。从源头解决旅行社收入核算不实问题。一方面,要加大检查力度。旅行社的营业收入是其在一定的时期内,向旅游者提供服务而获得的全部收入,检查中要注重各项收入确认时间的正确性和收入数额的正确性。要将营业收入明细账与有关凭证和原始记录核对,检查旅行社有无偷逃营业税的情况;将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明细账与有关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核对,检查有无将收入直接冲减成本费用而未记营业收入的情况;还要检查相关发票及其填制方式和程序是否正确。特别是对于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收入和发票,更要详细检查。另一方面,建议税务机关推行旅行社代扣代缴制度。以组团的旅行社为代扣代缴义务人,以旅游收入全额作为营业额进行纳税;接团旅行社凭代扣代缴清单抵扣由组团旅行社已扣缴的税款。这样,不仅加强了旅行社税收征管,也在一定程度上管住了旅游业的相关部门。同时,还要加强游客税收发票知识宣传。让每位旅游者都知道,向旅行社索要发票,不仅杜绝旅行社偷逃税款,而且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发票也将是有力的索赔证据。
(三)旅游门票收入是旅游业的一项主要应税收入,因此要尽快全面实行旅游门票的税务监制。对监制门票“变通”使用的违法行为,要通过宣传发动公众监督举报,并给以严厉打击;同时对门票收入的应纳税额实行依票核定“双线”管理,即通过调查测算其门票收入情况,由税务部门核定其每月或每季的应纳税额,如依票计算的应纳税额高于核定数,则依票征收;如低于核定数,则应以核定数征收入库。这样既可以发挥“以票管税”的作用,又可以减少用票过程中不规行为导致的税收流失。
(四)加强对导游、司机等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控管纳入日常管理。导游、司机等人员为雇佣单位提供服务活动取得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不论该收入采用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应计入该导游的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其纳税地点为导游、司机等人员的雇佣单位机构所在地。而各个景点及购物点是旅游行程的必经之路,对这些企业,税务部门应及时做好相关税收政策宣传,使他们切实履行各类回扣、返回款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同时充分调研旅游行业导游、司机等人员收入状况,在测算出导游、司机等人员个人所得税平均税收负担率的基础上,确定导游、司机等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率,对导游、司机等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
加强行业税收管理范文5
今年以来,__市地税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打造“和谐地税、诚信地税、数字地税、阳光地税”目标,坚持“道德立局、素质建局、治税强局、科技兴局”方针,围绕“1346”工作思路(实施一个战略,即“依法治税,兴税强市”战略;实现三大突破,即在信息化建设上实现重点突破、在税收管理精细化上实现重点突破、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上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四个理念,即强化加快发展的理念、改革创新的理念、细节决定成败理念、税收服务的观念;抓好六项工作,一是严征细管,毫不松懈地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二是规范执法,积极推进依法治税。三是准确公正,大力加强税政管理。四是以人为本,加强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五是标本兼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六是精打细算,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抓收入、保均衡,抓调研、定思路,抓整顿、转作风,抓征管、提质量,抓培训、提素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今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狠抓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水平
截止5月底,全市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收入52,735万元,同比增收9,370万元,增长21.61。其中:入库地方工商税收23,945万元,占年度计划55,000万元的43.54,同比增收3,780万元,增长18.75,超平均进度1.81个百分点;征收社保费25,759万元,同比增收4,158万元,增长19.25;入库教育费附加和其他基金3,030万元,同比增收1,432万元,增长89.61。
从分税种情况看,1――5月企业所得税累计入库2,440万元,同比增收990万元,增长68.24%,仅陕西__南化有限责任公司汇算清缴20__年度企业所得税305万元。营业税累计入库10,774万元,同比增收1,234万元,增长12.93,主要是电信和住宿餐饮行业增长较大,分别增长31.51%和29.07%。城建税累计入库4,494万元,同比增收730万元,增长19.41。主要是汉烟二厂今年以来,产品对路,产销两旺,流动资金周转较快,销售形式较去年好。个人所得税累计入库2,220万元,同比增收251万元,增长12.77。个人所得税增长缓慢的原因是受今年开始执行新扣除标准后使我市月均减收近200万元的影响。剔除这一政策性减收因素外,个人所得税仍属于增长较快的税种之一。资源税累计入库717万元,同比增收240万元,增长50.53%。增收的主要原因是近期国际铁矿石价格上涨20左右,钢铁行业生产经营形势逐渐好转。
从全市地税系统组织收入情况看,全市14个征收单位中,汉台、南郑、勉县、洋县、西乡、宁强、镇巴、涉外分局、开发区分局9个征收单位达到均衡进度。其中,汉台、勉县、洋县、西乡、宁强、镇巴、开发区分局已提前超额实现“双过半”。通过全市经济形势的不断好转,加上我们实行的精细化管理、推行电子定税、年终考核收入任务一票否决制等措施,预计全年地方工商税收有望达到5.52亿元,占年度计划5.5亿元的100.36。
全市地税系统在组织收入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岗责明确,税收管理职责精细化。一是建立科学的岗责体系,将税收管理员基本职责确定为10项,共50个岗位流程,85项工作标准,30个责任追究项目。二是根据税收管理员工作的要求和__地税实际,加强一线征管力量,压缩内勤岗位人员,所长直接管理重点税源,使税收管理员岗位达到总人数50%以上。止目前,全市在一线直接从事征收、管理、稽查的人员达到总人数的70%以上。
2、科技推动,税源管理精细化。去年以来,随着精细化管理的深入开展,原来的TS税收征管软件已不能适应各级管理需求及税收执法责任制端口需求,通过走出到西安、宝鸡学习,使我们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采用新的大集中式的征管系统迫在眉睫,市局做出了全面上线税收征管软件、税收执法责任制软件、0DPS公文处理软件的决定,并投资1,000多万元,加大软硬件投入,实现了系统内人手一机。并对三大软件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绩效考核,软件的运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征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今年以来,我们又认真组织实施电子评税试点工作,全面测算各地区、各行业的税负标准,制定了电子定税前期方案,在略阳地税局进行了试点。目前,试点工作已全面结束,电子评税工作将于近期在全市地税系统推开。“三大软件”的应用,全系统已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36,394户税收户、8,395户社保户通过电脑管理,直接增加税收收入达3,000余万元。
3、分类控管,税种管理精细化。对企业以税收负担率为参照,按照其税源的大小、行业的类别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重点税源户监控体系,掌握纳税人税源动态。市局重点抓好占全市税收任务60%的100户纳税大户监控,落实各级监控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取得第一手资料,逐步建立符合__地税实际的税收监控预测模型。根据各个税种、行业的特点实行分类控管,对薄弱环节对症下药,实现了行业管理的精细化。一是开展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时印发了年度申报表,制定并落实了《房地产
开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和《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认真落实了所得税预征管理办法,统一了全市核定征收率。二是继续推行个人所得税“413”工作思路,调整了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幅度,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4,000余份。认真做好了工资薪金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算新方法等的衔接和落实工作。印发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附征率幅度表》,纳税人普遍反映此举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税负,纳税比以往更为合理。三是强化了各种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办法的落实。做好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的审查、审批工作,为享受西部大开发、下岗再就业等纳税户减免税收3,200万元。4、以票控税,发票管理精细化。首先进一步健全了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从计划印制到领售、检查、处罚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都有责任目标。其次对饮食业、娱乐业、旅店业、广告业、运输业等第三产业,实行以票控税。其次,扩大定额刮奖发票使用面和提高奖额,从去年9月起,将发票奖额由原来每年50万元,提高到每年240万元,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报纸上有文、手机上有信、店铺里有画、吧台上有牌”。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饮食业户参照上月营业额先缴足税款或者先税后票。通过以票控税堵塞了税收漏洞,夯实了征管基础,直接增加税收收入达2,000余万元。全局还加强了对税收票证、社保费票证的管理,保证税款基金及时征收入库。
5、落实岗责,绩效考核精细化。为探索一条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的切实可行之路,我局先行一步,于去年10月在学习引进“TS征新征管软件系统”的同时,开发上线运行了“__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监控考核系统”软件,共设定了四个体系、36个岗位、42个执法考核指标,采取以计算机考核和手工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实行考核按月通报、按月追究,逐级落实责任。经过几个月的调整完善,执法过错由考核初期的每月差错数3,160余个下降到目前的610余个。工作中我们一以贯之地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责任追究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纠正过错与改进工作相结合,严格要求与爱护干部相结合,做到了有责必究,追究适度。实际追究执法过错责任300余人次,除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理外,并进行了经济惩诫,共处罚款31,200余元。运行几个月来,我们边试行、边总结、边改进、边完善,形成了基本切实可行的执法责任考核体系。
6、加大力度,稽查管理精细化。今年全市稽查工作按照突出一个中心(专项检查)、加大两个力度(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稽查人员培训力度)、推行三项制度(分类稽查制、首查责任制、下查复查制)、完善四个办法(案件移送、案例评析、精细管理、目标考核)、建立五种机制(科学选案机制、稽查预告机制、税款追缴机制、内部监督机制、优化服务机制)的工作思路,确定了房地产及建筑安装相关行业、娱乐业、金融保险、邮电通信业、矿产企业和涉外企业为专项检查的重点行业,城固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全市专项检查工作全面铺开。目前,涉外企业税收审计工作基本结束,共审计涉外企业58户,入库税款108万元。同时,各县区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漏征漏管户清理整顿工作,前5个月全市地税系统共对23个专业市场的5346户经营户进行了清理整顿,清理漏征漏管户685户,征回税款25万元。
7、创新方式,纳税服务精细化。在“首问负责制”、“提醒服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理的基础上,在全市地税系统建成“地税服务直通车”12辆,负责本辖区内边远地区税法宣传咨询、税款征收、发票领购、纳税检查等业务,被纳税人誉为“移动的办税服务厅”。目前,地税服务直通车已办理税务登记证3,500余个,征收税款1,000多万元,发放宣传资料60余万份,接受群众咨询24万人次。此做法已由《中国税务报》予以报道。在此基础上,市局还推出了纳税辅导制度和纳税函告约谈制度,要求税收管理员定期对纳税人进行政策辅导并记录在册,对税收政策有不清楚或征收处罚不理解的,通过约谈增进了解,减少差错。认真开展了税收宣传月活动,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召开了税收新闻会,通报了诚信纳税企业,曝光了4起涉税案件,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了送税法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营造了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8、税费同管,社保费征收管理精细化。将社保费和税收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大胆创新,实行“三费合一捆绑式”征收模式,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实行“同期审定、同时征收、同步运转”的捆绑征缴模式,以养老促失业,达到应收尽收,足额入库。通过税收征管软件的上线运行,完善了社保费、基金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了社保费、基金的征管质量。目前,全市已征收社保费及各项基金26,862万元,同比增收4,811万元,增长21.82。
二、以人为本,狠抓干部队伍建设,为税收工作提供坚强的人力保障
1、抓班子,提高领导能力。首先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以学强身”意识,培养自我学习的良好习惯,形成班子成员自觉学习的长效机制。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增强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其次,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合力促发展。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支出等重大事项,提交党组会、局务会集体研究。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求真务实谋作为,形成了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遇到矛盾不回避,不站在群众的后面督促群众干,而是站在群众的前面带着群众干的良好氛围。在车辆管理等制度上,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层层监督。我们通过正确的政绩观选人用人,对工作不力的县局调整
了领导班子,各县区局加强了对税务所长的管理,对空缺职位全部实行了竞争上岗,为有本事、靠得住的人提供了平台,真正做到以干事图立身,以贡献求进步,形成了想干事的有舞台,能干事的有空间,干成事的有前途的良好环境。2、抓整顿,转变工作作风。一是狠抓纪律作风整顿。在去年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__地税存在的“十大矛盾”,并要求全市地税干部牢固树立“十种意识”,统一了干部思想,提高对今年各项工作新要求的认识。狠抓督查督办,对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上下班纪律、车辆停放情况等进行不定期检查通报。
3、抓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市局提出了将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进行突破,对进入地税部门后未参加过培训的税干进行统一摸底,安排培训。先后进行了全市稽查业务骨干赴大连的学习,税政、基金业务骨参加的业务学习,全系统科级领导干部赴扬州税务学院接受培训和股所长赴长沙税院的学习,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师资培训班等培训活动。全市地税系统还以X Y Z系列教材为主要内容,开展了每月一税、每周一题的教育培训活动。同时,各单位组织开展了计算机二级培训班,截止5月18日,全市地税系统计算机应用能力省二级培训考试工作已全面结束,共有1100人顺利通过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了省二级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为秦税工程的全面启动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4、抓廉正,树立地税形象。全市地税局把丰富廉政文化、推进育人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工程,在全系统创造性启动和实施了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促使廉政文化寓教于乐,深入人心。一是实行了领导包抓、科室主抓、各部门配合、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市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唐陇利为组长的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整体协调和组织实施。二是落实十项文化措施,采取地税人员“眼、耳、口、脑、心”五官并用的宣教方法,全面构建起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廉政文化氛围。即:一网(设立“地税廉政网页”)、一刊(开办《行风警示专刊》)、一栏(创办“廉政文化专栏”)、一责(建立并落实《有错无为问责办法》)、一题(每季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知识测试活动)、一曲(在全系统开展创作和传唱廉政歌曲活动)、一会(举办廉政晚会)、一书(编写《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案例实录》)、一讲(开展反腐倡廉知识演讲)、一碟(制作“廉政文化建设”光碟)。三是建立工作时限与工作任务挂钩的目标责任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区分旬、月、季,将总体目标分解细化到10项活动中,明确各项活动工作时限和任务要求。四是实行工作绩效与考核配套的奖罚制度。将廉政文化建设情况与“创佳评差”工作、机关目标考核相挂钩,结合工作运行,不定期派员检查,对创新明显、亮点突出的,择优在全市地税系统推广经验,对工作完不成、落实不得力的,在全年“创佳评差”考核中给予扣分。五是实行专项工作总结报告制。要求各单位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手段,建立廉政文化的长效机制。
5、抓载体,凝聚队伍活力。一是成立了摄影家协会地税分会,全市地税系统80余名摄影爱好者成为分会会员。二是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情操、凝聚人心。继机关干部职工自行车越野、10公里慢跑赛后,又分别成功举办了__地税系统首届运动会和陕西省地税系统首届运动会(__赛区)等活动。特别是全省地税系统首届运动会(__赛区),得到了省局和__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很好评价。
三、当前工作存在问题
今年前5个月,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上级高标准、严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工作中也还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一是收入任务连年增长与地方税收增长乏力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二是信息化建设和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所带来的经费支出压力大;三是精细化管理水平还需提高,抓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干部队伍素质与地税发展形势还有一定差距;五是征管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税收信息化与管理精细化结合上有待进一步强化。
四、近期工作打算
1、狠抓组织收入中心工作,确保实现双过半。我们将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和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纳税申报的审核,提高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完善税费催缴制度,促进税款费款及时足额入库。认真落实欠税、欠费公告制度,加大清理欠税、欠费力度。加强延期申报管理,严格执行滞纳金制度。切实加强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认真研究加强行业营业税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特别是做好重点建设项目营业税的征管工作,堵塞征管漏洞。高度重视社保费和各项基金的征缴工作,切实做到税费同抓共管。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全面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实行文明、公开办税,推行多元申报、缴款方式和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加强税源调查、分析和评估,为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提出合理化建议,增进征纳互信,增强其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
2、围绕三大突破,抓好信息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一是继续完善、改进软件,对各县局现有的网络进行统一的优化、维护,使网络覆盖到所有直属单位、县局和税务所。大力推广个体户电子定税系统,积极探索社会综合治税系统,认真做好信息数据的采集、录入工作。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保证信息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税收精细化管理,完善征管工作机制,夯实征管基础,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积极推进纳税评估。
进一步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优化纳税环境,全面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征收管理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把更新知识和提高领导能力、岗位技能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作为培训的重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组织十名尖子、百名能手、千人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为省局考试选拔人才3、以人为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使其成为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二是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大力推进税务精神文化建设,使全体干部明确价值取向,提高精神境界,增强综合素质,把个人的价值实现与税收事业发展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为税收事业的发展贡献聪明才智。
加强行业税收管理范文6
一、市本级装饰装修业税收管理现状
目前,在中心城区从事装饰装修业的经营户,既有正规的大中型装饰装潢公司,也有小型装修队,甚至还有三无(无证、无照、无资质)的“街道游击队”,业务水平和资质规模相差很大。截止6月底,在市本级办理了税务登记的装饰装修企业共59家,其中拥有一级资质的3户,拥有二级资质的3户,拥有三级资质的2户,其余51户均未获得相关行业资质证明,从业人员总数超过1100人。
根据市统计部门的公开数据,2006年以来,中心城区每年新增商品房预售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每年已售家居商品房的入住率达40%以上,且入住时均需进行装修。通过对居住面积90-140平方米之间普通住房的装修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装修费用大多在8-10万元之间,超过10万元以上的占20%多,每平方米装修费用平均超过850元。据此测算,中心城区每年的住房装饰装修总支出超过7300万元,每年应形成的地方税源超过420万元。但从申报数据分析,市本级59户相关业户2010年纳税总额仅为86.6万元,申报帐面营业收入1490万元(基本为开具发票部分的金额),缴纳营业税44.7万元。即使加上其他在中心城区经营但纳入区局征管的20家业户,帐面营业收入总额仍然未超过2200万元。这与实际调查情况相差太大,税源潜力有待挖掘。通过进一步调查分析可发现,装饰装修业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证照、资质证书等手续齐全且在税务机关已登记的企业,不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大都只按开具发票的票面金额计算收入和缴纳税收。由于提供装修劳务时,除行政事业单位及部分帐目健全的企业单位外,绝大多数业主基本未索要发票,且大都为现金交易,导致营业收入不计或少计入帐。通过对市本级21家有代表性的装饰装潢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有18家帐面收入明显偏低,且处于连年亏损状态,但依然能够持续经营,存在故意少记或不计收入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税收违法嫌疑。
二是从事家装业务的“三无”施工队不履行纳税义务。通过对市区部分住房业主的抽查发现,不少购房者为减少经济支出,偏向于找“三无”施工队进行装修,而且这些业务基本不签订正式合同,往往只凭口头商定,完工后直接按约定的价款支付款项,双方均不提供任何合法票据。综合各相关信息测算,本地及外来人员个人组建的家装小施工队,承揽了中心城区装修市场40%以上的业务,年应税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三无”施工队流动性大、施工范围广,地税机关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管,每年流失地方税款超过200万元(不包括装饰工程用的材料供应商提供材料不开发票而少缴的税款)。
三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超市、宾馆等的装饰装修业务存在抵帐或以货易货交易现象,或部分装修费用以其他票据入帐现象,无形中导致较大的税源流失。
二、当前家装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除去家装行业不规范经营的外部因素,地税部门在加强行业征管上也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一是由于地税部门管理力量相对薄弱,且缺乏有效加强管理的内部激励机制,加之家装行业季节性和流动性较强,根本无力对辖区内所有的流动家装施工队进行有效监管,无法保证税款的应收尽收。
二是由于家装的标准档次繁多难以划分,且存在大量不依法开具发票的行为,无法确定应税收入,给实施核定征收税款带来实际困难。
三是地税部门无权限制家装行业从业资格,无法掌握小型、“三无”家装施工队的业务情况,并纳入规范有序的税收征收管理。
四是地税部门无法及时、有效地获得家装行业的有关信息。家装业务一般发生在居民个人家中,仅依靠地税部门现有的信息来源渠道,无法准确及时获取相关情况。
三、加强装饰装修业税收征管的对策及建议
由于家装行业纳税人的特殊性,加强征管的唯一有效途径就是全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实践证明,社会综合治税是推进税收征管的有利举措。通过努力不断加强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地税部门可以最大限度地获取装饰装修业纳税人信息,为加强税收征管提供有利依据。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实施装饰装修项目开工申报登记制度。
在完善家装行业税收征管过程中,地税部门应与工商、房管、城管等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在街道社区、物业管理的协助下对装饰装修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实行装饰装修项目开工申报登记制度。要求购房者对房屋进行装修之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所在社区申报登记,受理登记单位定期向地税部门反馈信息。对未进行税务登记的家装施工队,按照《征管法》规定将其纳入日管范围,核定应纳税额,预征纳税保证金,待其完税后多退少补。
二是对家装业务税款征收可以采取定额征收方法。
通过市场调查,中心城区家装业务大致分为四类档次。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家装费用一般在4-6万,家装费用每平方米大约500元,占市场份额较少;面积在90至130平方米的,家装费用一般在7-10万,家装费用每平方米大约850元,占家装市场比例约为50%;面积在130-200平方米以上的,家装费用一般在12-20万不等,家装费用每平方米超过1100元,占家装市场比例约为30%;面积一般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复式楼和别墅,家装费用基本不低于15万元甚至更多(以上家装费用均指清包,其中人工费占35%-40%,辅材占60%-65%)。
根据以上分析,建议对从事家装业务的纳税人采取定额征收方式,根据不同家装档次,按建筑面积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家装费用每平方米少于500元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30元确定应缴各项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目前税负6%左右);家装费用每平方米大于500元少于1000元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60元征收各项税费;家装费用每平方米大于1000元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征收各项税费。
三是实行源泉控管,委托有关部门、单位代征家装业务税款。
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城市和乡村基层单位以及个体劳协、私营企业协会等社会团体要积极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帮助税务部门及时发现税源、监控税源,并主动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发挥社会综合治税合力,共同加强税源管理。税务部门可依法对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实行委托代征,并按规定支付代征手续费”。对此,地税部门应当仁不让,积极协调,有效沟通,大力推进和完善相关护税协税网络建设。
1、充分利用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职能。在销售环节可以试行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建筑面积为依据,按定额标准代扣代缴税款的办法。目前按照“两个统一”的征管工作要求,中心城区建筑安装、房地产业税收统一由直属分局管理,但仍有相当部分装饰装修企业按照小额税收管理办法由区局纳入管理,存在征管程序和征管力度的差异。建议对中心城区装饰装修企业仍按“两个统一”的征管工作要求统一由直属分局征管,促使房地产开发公司、物管部门、装修企业都纳入同一地税机关统一管理,便于统一征管,做到政策一致、措施一致。
2、行业管理部门。工商、建设、城管等部门均在不同程度上对装饰装修企业拥有管理职能,具有一定的管理规范家装行业的职责,可直接对装修企业和个人进行管理。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税务部门可建立对家庭装修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有权对违反规定的业主和装修单位进行处理,并委托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代征税款,从而有效拓展源泉控管网络,尽可能堵塞征管漏洞。
3、物业管理公司和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目前,在市区封闭式管理小区,家装公司或施工队进入住宅小区进行装修时,必须取得小区出入许可证。地税机关可以与物业管理单位或街道社区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授权委托代征各项地方税费。对非封闭小区或是居民个人买房建房,地税部门可以根据房屋开发公司与城管、房管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建立台帐,定期上门追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