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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范文1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纷繁复杂,如何从千头万绪的事务中理出头绪,抓住重点,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事务中首要的任务。企业经营过程中,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企业法律风险多由合同风险导致。因此,以合同法律风险来分析管理企业法律风险,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事务具备。
关键词:法律风险;合同;企业管理
宏观数据统计2011年我国因失信违约问题造成经济损失5855亿元,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发表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白皮书指出,我国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归根结底是利益驱动。由于违法成本低且获利丰富,很多商家敢冒法律和道德风险而进行假冒伪劣产品生产。90%产品质量隐患出自于中小企业或大型企业的中小供应商环节。其中因为制假售假、产品质量失信的经济损失就达2000多亿元。在现代企业,任何行为都不同程度地伴随着法律风险,所有这些法律风险可分为两个领域:
一是纵向的政府管制,包括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车辆管理、行业监管等;
二是横向的交易(合同)行为,包括企业与各类市场主体合作和竞争的行为。
依据企业全面法律风险管理的要求,合同管理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合同管理应做到分工负责、统一管理。在机构设置上要形成网络化管理体系,使企业内部的各个有关部门和分支机构,都担负起合同管理的任务。并要求不同部门的分工合作与紧密配合,合同管理除了要体现分工的一面,还得体现集中统一管理的一面。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基本制度和流程化管理
公司应该建立或完善以下合同管理制度:
(一)基本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及各类型合同规范性文本。
(二)合同签订前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履约方资格审查制度、签约主体信用调查制度两方面。
(三)合同签约管理制度;包括授权制度、合同审批制度、合同法律顾问审查制度等三方面。
(四)合同履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变更转让制度、合同解除废止制度、合同履约保证制度、合同违约责任制度。
二、把控合同风险重要关口,预防控制企业法律风险
合同的管理可以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法律风险管理在任何一个阶段介入都有意义,但意义不同。风险防范的核心可概括为“抱着最坏的打算,去做最好的准备”,从企业运作的效率看,事前介入最佳、事中介入尚可、事后介入较差。因此,合同风险管理应该以事前防范为主,兼以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一)交易主体的选择是决定交易成败的第一步
合同主体审查是最重要、最有效率的合同风险防范手段,许多合同风险及损失看起来发生在合同的履行阶段,但实际上往往是因为对交易方主体情况了解不够埋下的隐患所导致。
1、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解决是否有“能力”的问题
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审查主要针对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方当事人为企业法人应着重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方当事人为其他组织,如独资企业、合伙人、企业分支机构等,无独立法人资格,要审查其《营业执照》,对于分支机构还需要审查其总公司的相关情况。
2、调查合同主体的信用及履约能力——解决是否有“实力”的问题
合同利益的实现,不仅需要合同主体合法,更需要对方当事人实际的履约能力。因此审查对方的合同履约能力如资信状况、生产规模、企业业绩、信誉状况等。
(二)合同文本的选择是决定交易关系的法律基础
合同文本在实际操作中不应该生搬硬套,要经过审查、修改并尽可能剔除掉原文本中存在的风险。签订一个充分体现交易各方意愿和相对完备的合同,应经过合同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的合作来完成。
(三)合同的履行是控制交易风险的关键按环节
应建立完善和可执行的合同履行管理制度,这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保证己方的履约符合约定,出现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进行必要的沟通;另一方面只有自身的制度建设到位才能有效对对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争议的解决是化解合同风险的最后一道关
争议的解决也应以协商为主,当然,企业应做两手准备,应该及时收集和保留必要的证据。
三、企业应注重运用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一)规避合同法律风险
经过对法律风险的分析识别和衡量,发现此法律风险是高风险或严重风险,如果继续原来的行为将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危害,据此就要制定出规避法律风险的策略,也就是消除该法律风险。
(二)减少合同法律风险
减少法律风险是指有企业有意识地采取行动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以及其所带来的损失的法律风险解决方案。通常情况下,减少法律风险有三种途径:
1、通过对法律风险损害结果的分析,对它产生的因素进行控制,降低法律风险损害结果及发生的概率。如加强人员管控、材料控制等来降低质量风险。
2、通过改变法律风险之间的关联因素,实现法律风险降低。
可通过交易方式降低法律风险。这种交易包括风险的移转交易,或者是风险分担的交易。通过增加交易转移法律风险具有广泛的运用空间,但必须针对特定的法律风险设计适合的交易类型。
(三)转移法律风险
可通过设立免责条款和风险转移条款来转移法律风险。免责条款主要是与处理有关财产直接或间接损失的经济责任,也有些是有关人身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相当一部分是试图移转对第三者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风险转移条款,是指在合同中,变更一些条款或巧妙的运用合同语言,可以将损失责任移转给他人。如在技术合同中有关于技术失败风险的承担问题,双方可以分担或由某一方承担。
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范文2
关键词: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识别;控制
一、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界定
(一)企业合同管理
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时利用规范来约束合同中所涉及的各项事务,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还应发挥出法律的作用,从法律的角度对企业合同进行管理,并可以起到领导与组织企业各项活动的作用。企业的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准备、合同拟定、合同签署、合同生效、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撤销并对合同中所产生的争议进行解决等。
(二)合同的法律风险
合同的法律风险指的是企业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合同当事方中的一方或是双方利益可能存在的潜在损失等。同时在企业的合同管理中会涉及不同的范围与领域且管理的过程也比较繁杂,在对企业风险规避的过程中也离不开合同管理,这些风险的合法性、有效性与及时性都应通过合同法律效力来进行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是否存在,通过管理中的漏洞与表象来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与控制。
二、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识别
(一)合同管理风险的识别
在企业经营与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管理是其中的主要内容,合同管理的质量直接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水平,可以看出法律是保证企业利益的重要手段。如果合同管理出现问题、产生偏差,企业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改等也会偏离企业的发展,严重的话还会脱离法律轨道,也会导致合同内容实效情况的发生,这样风险也就随之而来。可见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应确保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企业中的实际规章制度都可以对合同中的风险进行识别与判定,这也是企业中的关键。
(二)合同管理的程序
从我国目前的法律形式上来看,可以将法律分为程序法与实体法,在这其中程序法指的是一项制度在执行中的一个标准,同时其具有一定的理论导向性。这样合同管理的整体程序就可以成为企业的管理制度并可以得到落实与执行,而企业的相关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管理程序上加大管理力度,以此来保证合同的规范性与务实性,如果在管理程序上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合同在整体执行过程中出现漏洞,也会加大后期执行的难度,并无法为后期的管理提供正确的管理方向与管理指导,这样就会导致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所以从中可以看出,在对合同进行整体管理时就需要形成一个有效的、科学地的、完善的管理程序,并严格地对各个环节进行管理。
三、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控制措施
(一)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在进行经营与管理的过程中,首先就应做好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工作,企业应制定出相关管理制度并以此作为管理指导。例如,可以在企业中建立法律风险管理机构,在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下应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组织专业的法律人员、管理人员等组成专门的合同管理法律部门,并对企业的法律问题进行协调与指导,对企业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进行统一的判断与决策,因此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出法律风险防范战略计划。此外,管理人员还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完善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控制工作,并对法律风险进行识别,制定出相关的处理方案及具体的落实情况,并对所执行的法律风险处理方案及执行效果进行评估与记录,为以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提供参考。
(二)对企业合同实务实行战略习惯的管理
在之前的合同管理时多是事务性的,多在遇事后再解决。但是随着企业的转型与发展老旧的管理方式在管理时已无法显现出效果。所以企业管理层应做好战略性、规划性的管理,这样的管理形式也是现代企业的发展趋势。企业中的战略管理目标是在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的内容来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控制能力。企业可以对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性的操作并对合同中的内容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统计与分析,统一对合同管理法律问题进行解决,以确保企业可以合法的经营与发展。
(三)加强合同信息化、标准化的管理
现代企业中信息化、标准化是合同管理的主要方向,在此基础上来解决合同管理法律风险。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应遵循统一的原则,也就是利用相关的技术手段对合同中所涉及的信息进行固定,并根据信息内容对法律风险进行统一的管理与处理。信息化管理可以将传统的纸质管理转换成电子式管理,通过信息化来处理合同中所出现的法律风险,并在管理的过程中采用标准化来实现对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控制。
(四)加强对于合同管理的队伍建设力度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应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应从各个方面入手,企业管理人员也应给予合同管理部门大力的支持,并将管理渗透到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并提升管理的专业性与科学性。同时企业还应增强人才培训力度,以此来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为企业建立起一支专业性强的合同管理队伍,增强企业对风险的掌控能力。
四、结语
目前,企业是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应利用法律来完善自身管理。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所有的项目、合作都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尤其是在企业合同管理上应利用法律来规避风险。应制定完整的合同管理法律来规避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并以此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范文3
关键词:施工合同 合同管理措施 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工程,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风险是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环境与技术、经济方面、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等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的损失。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采取有效措旋,防范工程承包中法律风险的发生。
1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分析
1.1施工合同签订方面的风险。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当事人意思表述是否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是否全面、或未能针对性地拟订解决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的保险和索赔、工程款的拨付、合同解除等具体情况的条款。这些问题通常都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条款不平等,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极利不平衡,使承包方在极其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着质量、工期、资金等多方面的风险。比如索赔条款本应是合同的主要内容,但在许多合同中却闭口不谈;又如误期罚款条款,几乎所有合同中都有详细规定,而且罚则极严,但提前工期奖励从不细说。
合同文字不严谨,语言叙述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有效合同的订立,应当有准确、明晰的文字来体现。但有些合同签订时由于人为的或客观的原因,对合同条款拿捏不准或措辞含混不清,或对承包人的义务规定得非常具体,而对其应享有的权利则一笔带过,甚至对有些关键事项含糊其词。比如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在有关追加款额的条款中写道:“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可增加款额”这类字句。那么,何为重大设计变更则并无细则说明。一旦出现类似情况,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往往便会视情随意曲解。
1.2发包人资信因素。发包人履约能力差,存在着拖欠工程款的风险。由于发包人经济情况发生变化,无力支付工程款;或发包人的信誉差,不诚实,建设资金缺乏或违规工程的存在,使后续资金不能按时到位。
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付款,或者发出错误的指令。
1.4合同选择的分包商不当,会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量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影响了整个工程的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
1.5经济方面的风险。市场价格不稳定,存在着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和设备市场价格变化大,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承包价。建筑工程的合同标的,存在着先定价后成交的价格风险。合同的标的需要一定的过程才能完成,受市场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人工、材料的价格时常发生剧烈波动,固定价合同、包干价合同的签订均给承包人带来较大的风险。
1.6管理和技术方面、环境风险和工程量的变更、经济签证的风险。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设计施工图的更改,施工的自然条件和作业条件的意外变化等,使工程量增加。而发包人不按时签证或回复联系单,给承包人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
上述列举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主要风险,从风险表现来看,这些现象属于合同风险管理的范畴。因此,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切实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防范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律风险
2.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专业化、正规化,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到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合同管理人员的组成应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组成,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负责管理合同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制度网格:一是指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和程序,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的评审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统计及归档制度。同时,还要将这些合同管理制度与建设工程合同投标报价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始终。
2.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一是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和掌握有关工程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及合同签订和变更、索赔程序;同时还要具备工程管理、造介管理知识和实际运用的能力。二是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和培训。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需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使其在岗位上成才。三是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2.3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在工程投标阶段,认真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详细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研究投标策略,报价准确合理,是减少风险的潜在因素。
2.4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分析工程风险。积极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其目的是通过在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等工作,促使建筑企业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合同目标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实施有效管理的活动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订立中的管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以及合同纠纷管理。
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范文4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投资项目;法律风险;风险防范
合同能源管理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的欧美发达国家,这是一种基于市场运作而存在的新型的节能服务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通过转嫁项目建设风险,可促使用能单位以零投资费用开展项目建设,从而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与法律风险,所以深受用能单位喜爱。然而,对于节能服务公司而言,合同能源管理中的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包括技术法律风险、信用法律风险、涉税法律风险、投资环境法律风险,这些法律风险将影响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如何帮助节能服务公司规避这些法律风险,是本文开展研究的重点。
一、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现状
1.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PC,是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该目标而向用能单位提供相应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EPC核心在于通过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EPC的国家标准是《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范》,享受国家财政奖励、营业税免征、增值税免征和企业所得税免三减三优惠政策。2.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状况。2.1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内崛起。1992-1194年,在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资金的支持下,我国完成了《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问题及战略研究》;997年,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实施“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自此,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始在我国内运用。该机制目前已在中国行业为客户成功实施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既促使企业节能降耗成为可能,又促进了节能服务企业在国内的稳定发展。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数量逐年增长。我国矿产资源的日益枯竭,国内和国际能源价格的迅速上涨,较低的能源利用效率都大大增加了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的运营成本,而我国能源利用技术、能源产品与管理及使用模式的落后,在另一程度上更是加剧了中国用能单位的国民生产总值的能耗水平,也加剧了我国用能企业的能源与成本消耗,与发达国家的能耗水平相比甚至差距几十倍。也正因如此,节能降耗成为我国当前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直接带动了节能服务企业的发展,使得我国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数量增长迅速。从最初的3家节能服务公司跃升为2010年的782家,到2011年则迅速发展到3900家,增长了398.72%,成为增长最迅猛的一年。尽管后几年的增长速度很慢,但仍保持每年正增长的趋势。截止2015年年底,我国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总数达到5426家。具体从2011年到2015年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总数及增长情况如图1-1所示。图1-12011-2015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总数及增长情况。2.3合同能源管理行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在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总数逐年增长的情况下,合同能源管理行业投资规模也不断扩大。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数据得知:从2011年-2015年,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行业的产值规模持续增长,从2011年的412亿元投资额增长至2015年的1040亿元,增幅高达152.43%。尽管增长比率持续下降,但仍保持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数逐年增加的趋势。具体如图1.2所示。2.4节能降耗成绩显著。随着我国节能减排措施力度的加大,我国节能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根据公开的数据显示,2006-2015年,中国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了34%,节约能源高达15.7亿吨标准煤,相当于排放二氧化碳35.8亿吨。2016年10月13日,由中国国家发改委、美国能源部主办的第七届中美能效论坛在北京顺利举行,会上,中美有关研究机构和企业签署了第二批6个能效合作项目,9个中美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获颁证书。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经济体和两个最大的排放国,中美两国的碳排放占全世界的40%,故而此次中美能效论坛对深化中美两国能效合作和节能低碳绿色发展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但从我国当前的能源现状分析,以化石能源为主导的能源结构在短期内不会得到改变,故而未来的化石能源节能、低碳技术以及如何帮助用能企业节能仍是国家及节能服务企业的重要工作。
二、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投资项目存在的法律风险
1.技术法律风险。1.1技术使用不合法。合同能源管理投资所使用的许多技术都涉及到专利技术或秘密技术,而这一旦涉及有这类型技术时,倘若合同能源管理投资人没有权利使用该项专利技术或者秘密技术,抑或是合同能源管理投资方没有转让此种技术的权利,但为了完成节能任务,不得不让第三方用能单位或企业使用该项技术。这两种情况都会给合同能源服务机构的投资带去技术使用不合法的法律风险。1.2节能保证性、高效性欠缺。合同能源管理投资项目的最终目的在于帮助用能单位或企业节能,所以对应的节能服务机构需要向用能单位和且有许诺帮助其投资项目达到节能目的,以降低投资项目的成本,并取得节能高效性,即获得一定的节能效益。合同能源管理投资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5%-40%,最高时也可达到50%以上,区间跨越较大,一般较为容易实现。然而,一旦技术判断失误,所投入使用的技术难以企及最初定下的节能效益,即无法实现节能高效性承诺,那么也就意味着节能项目的失败,失败则意味着必然要承受赔偿等法律风险。2.信用法律风险。2.1用能单位或企业信用缺失。节能服务企业或机构作为项目投资方的投资判断,一部分依赖于用能单位或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作出投资判断,然而一些用能单位或企业为自身利益而隐瞒对项目投资方不利的材料。待项目投资协议签订并实施之后,这些用能单位或企业可能因其它节能服务公司给予更优惠的待遇或者其他的因素而故意违约,并以所签订的节能服务公司无法帮其完成节能降耗任务为由而提出终止协议,并以此为由不支持给签订投资方投资费;抑或待项目完成后,用能单位或企业通过其他的手段转移项目节能效益,或者以其他的借口迟迟不支付给投资方应得的节能效益。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项目的失败,最终无法收回其预期投资收益。2.2第三方机构信用缺失。节能服务公司要收回投资收益,就需要依靠节能量测量和确认结果,而这些测量和结果的认定,则需要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公正性的第三方机构出具证明。倘若第三方机构信用缺失,那么同样也会造成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或者所收回的投资收益与预期的节能效益相差甚大。3.涉税法律风险。3.1流转税免税政策不合理致实际税负增加。根据国家相关财政扶持的规定,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所取得的增值税应税收入,免征税增值税。但由此可能产生的问题在于投资方无法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是取得专用发票,也无法抵扣进项税。同时,用能单位或企业也无法抵扣进项税。由于用能单位或企业可能会将税收损失的金额转嫁给节能服务公司,从而可能导致节能服务公司取得的收益减少,最后导致投资方无法真正享受国家所提供的税收优惠。3.2发票管理。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之下,节能服务单位或公司投资方实际承担的包括项目设计、融资、采购、安装、运营、维护等工作内容,但投资方并不具备独立承担所有工作的能力,所以这些内容必然有一部分需要外包给其他专业的单位实施。然而,伴随着“营改增”在国内的全面实施和推进,原本从外包供应商所取得的发票类将从营业税发票转为增值税发票。所以,能否在第一时间从供应商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进项抵扣,以及在爱的增值税发票后能否及时进行认证,都使其投资方伴随一定法律风险。4.投资环境法律风险。4.1政策变动。根据我国《节约能源法》中第66条规定,国家运用财税、价格等侦测,支持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节能办法。由此可知,从立法层面而言,国家已然确定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扶持,并在财税和价格等财政上给予优待。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模式的发展,但政策局限性和不稳定性,政策会在任何时候因形势和一些因素而发生改变,尤其是试行的政策更带有很大的变动性。政策的变动将会给节能服务公司投资方在投资项目中带去不可预测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4.2环境变动。融资环境变动也是另一个会给节能服务公司项目投资带去法律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原因在于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项目,需要以较大的投资资金作为支撑,而这些投资资金必然来源于融资,提供资金的银行等融资渠道对节能服务公司资金的支持程度,决定了其投资项目能否顺利运营。当融资环境发生变动时,项目投资方将难以维持后面的投资成本,面临法律风险。此外,用能单位或企业的业务发生变化或者能源价格的大幅变化等市场环境因素的变动,同样会影响节能服务公司这个项目投资方的效益回收,严重时将会导致其投资项目难以正常实施,从而给其带去较大的法律风险。
三、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投资项目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
1.技术法律风险防范。1.1对投资项目技术的合法性进行确认。技术的合法性与否对节能服务公司能否规避法律风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故而合同能源管理投资者应从技术标的来源、技术专有权人进行了解和确认。通过对技术标的来源和技术专有权人的确认,能够更进一步确认技术的合法性。对于这方面的确定,需要将使用的技术的所有权限、所有权归属及是否能转让第三方用能单位或企业等信息进行确认。1.2对技术成果实用价值进行确认。对技术成果实用价值的确认,是维护用能单位权益的需要,同时也是保证节能服务公司能否规避技术方面带来法律风险的技术层面保障。此项内容在于鉴定技术的成熟与否,以及确认技术是否足够开展大规模的工业生产。通过全面的调查和确认,能够对节能服务公司投资该技术的可行性做出正确、公正的评估,最终保证节能保证性与高效性的实现。2.信用法律风险防范。2.1对接受项目投资的用能单位或企业开展资信调查。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的被投资方用能单位或企业的资信情况,直接决定着合同签订后节能服务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风险高低。故而,节能服务公司在于被投资方合作时,最好能对其资信情况开展调查,从用能单位或企业的履约能力、诚信状况、经营状况、行业前景、可能出现的重大事项及其决策程序是否合法、资金使用是否违法等有关其信用情况的所有内容开展全面调查。调查方式包括:利用工商、税务、质监检疫、卫生、环保、劳动保障、司法等政府管理部门公布或存档的所有相关信息,不过这方面需要地方政府的协助,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应为节能服务公司的调查或者委托的第三方资信调查公司打开方便之门;利用相关社会团体、协会组织的信息对相关企业进行资信了解;利用媒体报道对相关被投资的用能单位或企业的信息进行收集并核实;利用用能单位或企业的市场经营活动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并核实;利用用能单位或企业与其他单位、客户、供应商所进行的经营活动的履约情况和守信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并核实。将所有收集并核实过的信息合到一起,并做最后的资信评分,可以10分的总分进行评分,每个分类各占2分。只有评分达到8分以上的用能单位或企业,节能服务公司才能与之合作。2.2对第三方审核机构资质和公正性开展尽职调查。合同能源管理的特殊性在于其所对应的节能服务机构在向用能单位或企业提供节能服务之后,用能单位或企业需要以节能效益支付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机构的投入及合适的利润,而服务机构则分享项目节能效益以帮其实现目的。在此过程中,需要具备一定资质和权威性、公正性的第三方审核机构的加入,才能帮助双方鉴定节能效果,益规避节能量受动态变化因素影响。所以,第三方审核机构在节能服务公司或机构、用能单位或企业之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个角色必然要求资质达标,并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尤其是公正性对于节能服务公司或机构更为重要。所以,节能服务公司有必要对第三方审核机构的资质和公正性开展尽职调查,只有确定第三方审核机构的资质和公正性都能达标,才能由该机构担任节能效果鉴定的重任。3.涉税法律风险防范。3.1对不同计税方式税务作精准测算。考虑到节能服务公司放弃免税权,用能单位或企业可地沟6%的进项税,采购节能设备和其他货物所取得的专用发票也可用于抵扣进项税的情况。再从整个交易而言,节能税务可能比放弃免税更低。所以,节能服务公司应对这两种不同计税方式的税负作精准的测算,再结合单位或企业自身业务情况及用能单位相应的税负状况等其他相关的因素。测算后再最终决定是否选择放弃免税权。3.2慎重选择供应商身份。在我国“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增值税的抵扣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投资方在选择供应商时,应慎重对纳税人的身份进行选择,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不选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而尽可能地选择信誉良好的大型供应商和分包商合作。如此可降低增值税税负,而且也能够藉此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减少各项节能经营管理成本的支出。4.投资环境法律风险防范。4.1了解合同能源管理投资的相关法律规范和政策调整。市场经济归根到底是法制经济和政策经济,与其他企业一样,节能服务公司的所有经营活动同样离不开法律规范和政策调整。然而不同的投资项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所有全面了解并掌握与合同能源管理投资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政策调整,熟悉我国相关法律规范的具体操作规程及密切关注国家宏观、围观调控变动方向,以加强对自我的保护,合法有效地开展投资经营活动。这是避免政策和法律变动给节能服务公司项目投资带去法律风险的必要措施。法律规范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国家政策规定则包括国家对合同能源管理的税收调整、支持程度变动及其他的规则和政策更改动向。4.2起草《投资条款清单》。《条款投资清单》是为了保障合同能源管理投资方节能服务公司或机构和被投资方用能单位或企业双方利益不受侵犯,同时也是为了帮助节能服务公司或机构因融资环境变动、被投资方业务发生变化、能源价格大幅变动而需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投资条款清单》应包含项目投资金额、投资的前提条件、充分稀释后的股权价格和股权形式、反稀释条款、回购条款、保护性条款等,但该投资条款清单中除了一些特定条款之后,其它条款不具有确定投资的法律效力。所以,对于投资方而言,还应该制定相应的条款以避免被投资方与第三方洽谈相同融资。
四、结语
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范文5
关键词: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策略
1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1.1类型不同的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
在公司商业经济活动中因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因此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所涉及的类型也比较多,分类的不同时代所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也不一样。以下是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司合同存在的法律问题。
1.1.1物资采购
在现阶段的物资合同中经常存在着不合理和问题不明确、不全面的问题,比如说在物资合同中物资设备的型号、商标、规则、品种和等级等没有具体明确的进行标记。或者是关于买卖双方的名称登记不全,个人的信息和证件的信息不一致等,又或是在合同中对于相关的价款和酬金没有进行具体的说明,物资设备的产量质量问题没有进行明确的划分和介绍,一旦发生违约问题,相关的责任不明确等[1]。
1.1.2分包合同
在分包合同管理过程中也存在很多的法律风险问题:第一是关于分包合同的签订问题,有的存在不签订分包合同的现象,或是签订的分包合同不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第二是关于分包、转包的相关流程不合乎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随意的进行多次分包,分包的单位不具备标准的资质等;第三是在验收计价和结算的过程中,相应的工作流程不规范,这些都会导致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责任不明、企业款拖欠和工资拖欠的问题,产生一定的法律风险[2]。
1.1.3担保合同
在公司合同当中的担保合同一旦发生相关的法律问题,所涉及的金额就比较大,因此要加强对担保合同的重视,避免出现问题对项目企业施工产生严重的影响。比如说在担保合同管理中出现合同本身不具有相关的法律效力问题、实际担保的金额和项目和签订担保合同中的项目金额不相符、项目企业的项目部随意的对外进行担保以及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双方的责任没有明确的进行划分等[3]。
1.1.4劳动合同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是和作业人员之间的问题,比如说短期企业内没有签订相关的雇佣协议或者是说协议的条款不规范、不合法;其次是在劳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存在相关的条款不合理的现象,双方之间的责任和义务没有明确的划分,没有将每一项条款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解释;最后是相关的劳动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我国的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等。
1.2合同执行的不同阶段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合同的签订,第二个阶段是合同的执行,第三个阶段是合同的终止,在这三个阶段执行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问题,给项目的施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1.2.1第一阶段:合同签订
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前期的准备工作不充分造成在招标的过程中对承建单位的资信状况、资质等级、经营范围和相关的履约能力等方面的评估了解的不规范,审核的不到位。其次是关于合同中的内容,相关的条款不规范和不全面在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方面没有进行明确的划分,对于基本的条款内容不具备相关的法律效力或者是和相关的法律内容不相符,造成了内容不具有相关的法律效力。最后是在签订的过程中缺乏一定的公平公正性,存在暗箱操作和漏标的问题。
1.2.2第二阶段:合同履行
合同履行是建立在双方共同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落实执行的基础上,因此在这个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第一,在履行的过程中,业主出现的违约情况而施工企业没有做出及时的反应造成的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受到一定的损害;第二是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施工单位由于自身的原因属于对合同的控制和制定,导致合同在执行的过程中没有落实到位,对同类的合同文件和资料没有进行仔细的保管,出现了在不经债务人统一的情况下对债务进行第三方的转让。
1.2.3第三阶段:合同终止
在现阶段,有很大一部分的企业认为合同管理的风险只存在于当前的签订和履行阶段,忽略了在合同终止之后的相关风险问题的防范,为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因此也要加强在终止阶段合同的管理。比如说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施工企业对合同资料和档案没有妥善的管理,对合同中相关义务的履行没有执行彻底等都会造成相关法律风险问题的发生。
2合同管理风险问题表现
通过分析公司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的主要部位存在于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合同签约主体方面。主要表现为,合同承办部门未留存对方主体资格、资信等基础材料。第二,合同审核程序方面。通过抽查部分合同发现,合同签署日期在法律审查流程结束之前,明显存在合同倒签的情况。第三,合同内容不全面。主要表现为部分合同文本中存在空白条款,合同要素不齐全。第四,合同档案管理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档案管理要求不统一,相关的资料不齐全,存在有的合同原件没法查找的情况。
3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关键点
合同管理风险把握关键点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设置合同管理岗位。负责专门的格式合同,并负责非格式合同的编号及资料的收集归档,实施合同经办人的全流程管理。第二,严格审核合同主体资格。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主要从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资质、授权资料、履约能力和商业性方面进行审核。第三,注意合同条款的完备规范。形式上要注意是否有无空白的合同条款,是否有无任意涂改,签章日期是否完整;在内容上要注意主要条款是否明确,具体内容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第四,合同的履行有全面细致。要注意保存好收集完整的资料,对补充、变更协议要固定并进行及时储存,注意购销合同中的货物要做产品验收,同时注意传真,电子邮件的恰当使用,必要的合同要做好交底工作。
4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的相关防范策略
4.1构建和完善合同管理机制
在项目公司合同签订之前,相关的项目企业和施工企业要对施工的项目进行全面的考察和规划,通过一定的掌握和了解对相关的公司合同内容进行详细审查,针对不规范、不合理的地方要明确进行划分和协商,对缺失的条款进行详细的补充说明和完善,针对公司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批和登记,对于整体流程要不断的完善和规范,并以此构建相应的制度和标准,才能更好地确保公司合同的法律效力。
4.2提高双方法律意识
无论是在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都要从自身出发,提高双方的法律意识,针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定政策要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掌握,针对内容、标准、流程进行明确的划分,才能有效地增强公司合同在内容上面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以及严密性,有效地减少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合同的问题产生的各种纠纷,确保项目企业在施工的过程中正常有序顺利的完成相关的施工建设。
4.3推动动态化监管机制的实施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监督是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工作,因此在施工的过程中,相关的企业和范围要确保监管工作的合理实施,针对施工建设的进程按照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定期或是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加强对合同执行落实情况的审查,不断的改进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采取有效的措施督促双方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对合同纠纷应急处理机制的构建,一旦在施工的过程中发生相关的法律纠纷问题,对其产生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以及产生的影响及时的进行分析,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的处理方案,最大程度地降低法律风险对公司项目造成的影响。
4.4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水平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针对相关的管理人员要加强他们的职业培训,针对在内容、标准和管理上面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不断促进业务技能水平的提升,提高对合同人员能力水平的要求,要求持证上岗,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人员。
4.5严格合同管理操作规范
合同承办部门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各类合同,负责调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并收集相应资料,严格按程序履行合同报送审批,跟踪合同的履行,及时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合同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合同档案。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必须经法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对外签署,签署合同前承包人应再次核对对方当事人的资质及授权,注意签合同时约定的生效条款,盖章要注意施印部门,应核实法务审计的审核意见,授权材料并确定签订日期后,方可施印。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生效前不得履行,如特殊情况,报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合同生效后全面履行,经办人明确己方义务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履行中与对方的往来文书资料,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及时处理或报告。在合同发生变更时,建议形成书面变更协议,注意签署过程中发生变更情况。注意合同终止的相关事项,以及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合同的归档要注意,合同正本至少两份,归档合同的材料要符合合同管理制度。
5结语
综上所述,在公司合同管理过程中,要不断提高双方人员的法律意识,构建和完善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机制,加强在施工过程中合同履行进度的监督,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才能有效地提高合同管理的工作质量,有效避免相关风险问题的产生,确保项目施工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林佳.招标公司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问题及对策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8).
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范文6
关键词:电力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2-0223-01
合同工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所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根据相关法律所成立的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近几年来电力企业利用合同的这种形式来进行市场交易取得了巨大的成果。虽然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逐年上升,但是还存在着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必须要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各种由合同产生的法律风险。
一、当前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缺陷
1.注重合同的静态管理而忽视了合同的动态管理
合同的履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到底如何,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对方当事人以往履约行为等方面仅仅能反映其过去的信用状况,当事人过去的信用和履约能力强并不能证明其对当前签订的合同履约资信和能力就高,因此,注重签约时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调查和合同文本的审查,而忽略合同从签约、交货、验收到结算等环节的管理,是无法作好合同管理工作,也无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电力企业不仅仅同时会与其他企业签订合同,同时还会与广大的用电用户签订合同,如此庞大的用户群,也很难去对每一个用户的合同履行能力等进行调查,从而进行动态的管理。因此,这方面的缺陷一直都比较严重。
2.没有完善的合同签订履行监控制度
合同履行指的就是执行合同中所规定义务,其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履行监控则是为了保护合同的正当履行进而建立起的相应合同执行的调整与控制制度。为了能够保证合同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进而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很多企业都建立起了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或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特别是电力企业中基本都建立有专门的法律顾问制度,然而因为企业内部的一些原因,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就没有能够得到充分的执行,进而使得一些合同履行中因为不到位的管理,而使好的制度不能取得好的结果。企业领导者与决策者必须要充分的认识到合同制度已经逐渐成为企业管理中的必要手段,特别是电力企业这种有着广大用户群的企业,必须要将这种管理制度进行落实并且积极的贯彻下去,而不能够仅仅当作是一种摆设。对于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和制度都必须要进行落实,同时还必须要积极的建立健全合同台账、档案制度,使合同管理能够逐步实现规范化,从而规范企业的签约和履行行为,堵塞漏洞。
二、电力企业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的措施
1.合同管理必须要落实到具体的人员、部门、制度
我们必须要清晰的认识到当前社会诚信度普遍偏低,合同履约的成本较高,同时效率也不高,为了有效的规避各种因为合同所带来的风险,就必须要有合理的制度作为支撑,并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和部门。同时还应该积极的加强关于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让企业上下都拥有较强的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加强培训,防微杜渐
企业必须要通过提升员工的法律意识的途径,来规避合同签订过程中不必要的风险,应该不定期的开展各种法务培训。企业中层及以上干部、中层助理、法务审计人员和经营采购等相关人员都应该积极的参加培训。培训的过程中要尽可能的避开理论说教的形式,必须要尽可能的通过列举发生在企业员工身边的案例,具针对性地对从争议地约定不明、违约金约定没设限额、知识产权概念缺乏、存在错误的降本理念、对待用户随意作承诺、依然潜伏的其他隐患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法律案例,引起企业员工对合同的法律风险的高度关注和深刻反思。
在培训的基础上还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过去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要追究;二是现在在手的合同有没有纰漏,能不能亡羊补牢;三是将来的合同如何在法律上规避风险;四是各类合同范本要规范化,尽量采用过时陈旧的范本。
3.重视专职法律顾问人员的作用
电力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以此来防范合同的法律风险就不能够忽视专职法律顾问人员的作用。长期以来专职法律顾问人员都处于一种较为尴尬的地位,无法发挥其作用,因为企业内部的各种不和谐因素,从而制约了专职法律顾问人员的作用发挥。很多企业都将法律顾问当做了是“消防员”,没有认识到他们的防疫员”的作用。有很多法律顾问一年到头都是在打官司,而没有抽出足够的时间来为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抓好合同管理做出足够的贡献。很多情况下是因为各种原因,法律顾问失去了原本应有的积极性。企业必须要调动法律顾问的积极性,让他能够积极的参与到企业的经验决策活动中去,提出各种具有建设性的法律意见。要让法律顾问能够大胆的行企业合 同管理、参与商务谈判、做好诉讼、仲裁方面的法律工作。
4.签署合同的过程中要注意防范风险
合的同内容必须要明确有效,合同内容约定要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合同各方履行合同。同时,合同还必须要能够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合同之中必须要对能够有效解决纠纷的条款进行约定。世上不可能具备能够避免所有纠纷的完美合同,但是合同条款的完善可尽量避免纠纷发生。
三、结语
电力企业合同的管理与法律风险控制是我们必须要进行重视的,特别是如今这个诚信度令人感到担忧的社会。企业以诚信为本,但是企业最终的追求是利益。因此,不能够就断定签订了合同就不会产生风险。我们所能够做的就是尽可能的降低各种风险,为企业争取到更多的利益,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将合同风险通过合理的管理由事后的“灭火”变为事前的“防火”,做到防范于未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