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高校经济合同管理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范文1
【关键词】 高校; 内部控制; 经济合同; 合同管理; 全过程
【中图分类号】 F237;G64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19-0087-05
一、引言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在交流与合作过程中,所需签订的各类合同应运而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高等教育领域深化综合改革不断推进,高校越来越多地参与各类市场经济活动,对外经济合作日趋频繁,高校所涉及的各类经济合同也层出不穷。自从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实现4%以后,国内经济形势和社会对教育的关注发生变化,社会对教育的关注已由帮助教育呼吁增加投入,转变为更关注教育经费的合法合规使用和产出效益。经济合同管理(以下简称合同管理)作为高校经费使用与规范管理的途径、媒介和手段,重要性尤为突出。
随着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实施,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逐渐成为包括非营利组织在内的经济实体的关注重点[ 1 ]。高校合同管理作为内部控制业务层面的重要内容,存在风险管理意识薄弱,缺少预算管理、归口管理等现象,导致高校承受经济损失、法律纠纷、名誉受损的风险,从而影响了高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加强高校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建设,实行经济合同全过程内部控制管理已经刻不容缓。
二、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现状
(一)管理主体和分工不明确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纳入学校行政管理隶属关系的大框架中,没有严格制定归口管理的模式,造成合同管理秩序混乱。如基建合同由基建部门管理,资产租赁合同以及维修合同由后勤部门管理,物资采购合同由资产处管理,联合办学合同由各二级学院管理等。这种多头对外、多头管理的模式使得学校不能全面掌握对外经济合作内容,造成学校资源和资金留置在外,易发生业务部门坐收坐支,给学校带来经济风险。
(二)流程设计和岗位管理不合理
不少高校的合同管理流程不够科学合理,有的高校过于复杂烦琐,有的高校过于简单。流程中没有必要的牵制和审批环节,流程管理形同虚设;没有有效的审批授权管理,合同金额不论多大均由某一个人审批;存在一个人包干全部合同管理的现象,从申请到审核再到执行和监督,没有形成有效的岗位分离,没有设置互相牵制的岗位,不能形成互相监督检查机制[ 2 ]。
(三)预算控制不严肃
高校对合同预算编制不够重视,预算编制未细化,并且监管力度不强导致预算执行很随意,往往没有严格按照“先预算―后计划―再实施”的程序进行。如高校采购合同的签订遇到的首要门槛就是预算编制,而实践中多数高校对采购项目并未进行充分调研和认证,导致预算编制忽高忽低,加之后期执行的随意性导致预算与实际相脱节,难以达到“无预算不执行、有预算不超支”的目标。
(四)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高校管理人员长期受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氛围,缺乏法律知识的认知和风险防范意识,对于经济合同的签订存在应付了事的态度和“走形式”的思想,“内部解决”、“暗箱操作”等情况普遍存在,合同的执行更看重习惯和人情而忽视合同条款的签订。合同管理过程中各部门职责多流于形式,使得高校经济合同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法律纠纷和违约现象屡见不鲜[ 3 ]。
(五)审计监督工作不到位
高校经济合同受部门众多、时间跨度较大等因素的影响在签订及执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隐患,尤其是在基建及批量采购等大额合作项目上更易出现[ 4 ]。高校在对外经济合作上设置了审计监督环节,但基本是宏观制度层面的要求,并没有确立各环节的管理细则,致使审计监督部门在合同订立和执行过程中一直处于相对被动状态,对经济合同的管理难以做到实质性控制。
(六)合同归档管理不规范
多数高校尚未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合同档案分散在各相关业务部门,没有配备合同专员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同时,高校合同档案管理尚未引进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依然采取手工作业的方式,信息采集和维护手段较为落后,导致合同档案的登记、更新不及时或遗漏,不便于后期工作人员的查阅和使用,影响了合同内容的信息化展示,校领导和相关部门难以掌握学校的对外经济活动情况,给高校带来潜在的经济风险[ 5 ]。
三、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不健全
1.授权审批制度不规范
高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即高校对外经济合作必须以校长作为合同的法定签约人,未经授权任何二级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对外签约合作关系。而实际工作中,由于经济合同签订的时效问题,从前期调研到最终签订往往都是由有合同需求的二级业务部门自行完成,未实行有效的逐级授权审批负责制,因此经常出现合同管理流程上的不合理。
2.合同管理实施缺少岗位牵制
高校合同不同于其他事业单位,具有其自身鲜明的特点,应切合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尽管各高校纷纷出台了合同管理规定,但内容上并没有细化。对合同立项、协商、拟定、审核、签约、归档、执行等各个环节的配套制度并没有进行全面细致的部署,未实现有效的岗位牵制,导致当前高校合同管理的松散、混乱。
3.监督体系不完善
合同监管是一个动态过程,贯穿高校对外经济合作活动的始终。高校虽设立了纪检审计部门,对合同的审核和签订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却没有利用其部门职责,跟踪监督合同执行情况,也没有结合财务部门制定的预算方案审计学校实时用款情况,因此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等问题难以及时反馈和解决。
4.责任追究制度不严格
对合同管理情况实施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能够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环节的规范化。高校普遍存在重奖轻罚或重奖不罚的现象,工作出问题无人买单或一味迁就责任人,不能严格制定和落实问责机制,难以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不利于高校内控机制的有效运行。
(二)管理组织架构设计不合理
合同管理没有顶层设计,在实施环节也没有归口管理部门,没有形成分工合作、有效协调的管理机制。职能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明确,在责任和义务面前互相推诿,在权力和利益面前互相争抢。
(三)信息化建设落后
1.对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不重视
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对合同实施以无纸化为目标的办公模式。高校合同多为手工管理,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人力;即便部分高校已经引入合同管理系统,但尚未与财务系统连接,无法提取财务系统中已有的确切信息,不能掌握合同支付进度,增加了合同执行过程中潜在的经济风险。
2.“信息孤岛”阻碍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
良好的信息沟通平台能保证信息的及时性,有利于高校经济业务活动的开展。高校各职能部门之间、各业务人员之间缺少工作的互动与信息的交流,没有积极、动态地投入到对外合作的每一个环节中,使得合同信息失去时效性和真实性。系统与系统之间缺少数据互通共享,各自为政,封闭保守。更为重要的是影响和阻碍了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的开展。
(四)缺少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高校注重对外经济活动效益,忽视了对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法制教育等方面的培训,并且由于高校合同管理员并非专业出身,使得管理者对合同风险管控的必要性认知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了管、办及监督各相关部门实际工作的随意性。高校经济合同管理涉及领域广泛,包括会计、审计、基建、法律等专业性很强的学科知识。现阶段,对于配备这类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的管理人才是多数高校合同管理工作的一个瓶颈。同时,高校对现有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培训不够重视,使得合同管理水平停滞不前。
(五)缺少合同执行绩效评价
高校对合同管理没有树立绩效观念,绩效意识薄弱。没有设置合理的业务考核指标体系,没有明确合同管理流程中的岗位责任制。对于合同的签订、履行、保管等各环节的管理情况缺少考评。另外,对合同项目本身的执行也缺少绩效评价,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没有具体评价和考量。
四、加强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遵循高校内部控制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文化性和创新性原则,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以及记录控制、财务分析控制、绩效考评等控制方法,结合高校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加强高校合同管理[ 6 ]。
(一)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流程
合理设置合同管理流程,明确各业务环节所对应的管理部门,建立职能部门之间分工负责、稽核牵制的流程体系。具体见经济合同管理一般流程图(图1)和以采购合同为例的经济合同内控流程图(图2)。
(二)加强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力
制度建设是管理工作的基石。为了高校经济活动的规范化和科学化,首先要以完善制度为目标,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才是高校内部控制建设的大方向。第一,要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政策和高校实际情况建立高校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的策划、立项、谈判、编制、会审、签订、归档、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部署,实行岗位分离,达到有效内部牵制的目的。第二,要建立合同管理办法配套制度,对合同运作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使每个程序的执行都有据可依。相关配套制度主要涵盖授权审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考核追究制度、归口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落实责任追究,提高制度执行力,制度建设才有实际效果,合同管理工作才能顺利有效地开展[ 7 ]。
(三)落实合同全程性跟踪监督管理
合同管理是全程性、动态性的管理,从前期策划到签订后的执行以及归档,都要进行实时监管,并指定专员跟踪合同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对于重点岗位要突出监控力度,或不定期采取轮岗制,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要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日常化、规范化。使用合同管理跟踪提醒系统,使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完毕的各个环节清晰流畅,能够随时查看合同进度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也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效果。
(四)严格财务预算控制
预算管理是高校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加强合同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合同执行预算,并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全面细致地测算合同执行全过程的预算。在合同执行期间,确保专款专用,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遇到实际重大变化,如确需变更预算的,需按照原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加强年度合同预算结余管理,对于当年已经完工合同项目,应收回合同预算余额;对于跨年度的合同项目应按照规定进行年度间结转。
预算控制除了要对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资源使用情况进行事前安排,还要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督控制,财务部门定期提供合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部门对报告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保证学校经济活动的开展能够严格按照预算机制进行。
(五)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
领导的态度和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是高校合同管理水平能否真正提高的重要因素,因此,树立积极的工作态度,加强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利于高校管理水平的提升。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制和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遵纪守法、勤政廉洁的理念,创造良好的管理工作环境。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定期组织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如联系兄弟院校交流讨论、实地考察合同管理工作突出的单位、邀请业内专家来校指导或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选聘优秀人才来壮大管理队伍等。
(六)推进合同信息化管理
高校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应纳入学校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规划。信息技术部负责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购置、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不同系统间数据共享。将合同管理从签订到履行完毕的各个环节流程纳入信息化系统,有效地利用软件功能进行控制并提高管理效益。归口管理部门应设置专员对合同档案进行整合归档,分类统计、连续编号,确保纸质档案信息与系统信息相互对应、口径一致,方便后期监督调阅。
(七)建立合同管理考核评价机制
高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设置合理的业务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合同管理流程中的岗位责任制。对于合同的签订、履行、保管等各环节的管理情况进行考评,出现问题时客观地分析原因,落实责任追究,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避免合同管理流于形式,并以此作为确定合同管理人员薪酬和职级调整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讨论
学者们对高校内部控制的研究观点基本分为两大类:一是全面内部控制,其控制内容不仅包括高校的经济事务,还包括非经济事务,比如教学事务、学生事务、科研事务、人事事务等[ 8 ];二是非全面内部控制,其控制内容主要针对高校经济业务,比如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等。按照这两类思想,对高校合同的内部控制也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全部合同,既包括不涉及经济的业务合同,也包括经济合同;二是仅指经济合同。本文虽然是针对高校经济合同所进行的研究,但笔者认为其他非经济业务合同应参照经济合同的管理程序执行。因为,非经济业务合同在各个环节上同样存在法律风险、当事人员廉政风险、合同违约导致高校声誉受损风险等,所以在其策划、签订、执行、归档、评价、信息公开等环节也应该严格按照经济合同的管理规范执行,这也是高校内部控制全面性原则、创新性原则的体现。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A].2012.
[2] 朱锦余.合同管理流程及其主要风险分析与控制研究[J].会计之友,2009(5):4-7.
[3] 程秋梅.论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J].教育财会研究,2009(2):15-19.
[4] 廖云.新时期高校参与经济活动的风险探究[J].经济观察,2013(31):12-13.
[5] 史为业.高校合同管理的路径探析[J].会计之友,2010(10):84-86.
[6] 陈峰,薛武昭.关于高校财务管理有效性问题的几点思考[J].会计之友,2012(13):109-111.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范文2
关键词:施工合同;效益;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是获得尽可能多利润的最好机会。因此,对于承包商来说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制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订立的合同很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各自为敌,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3.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例如:甲方认为承包单位应服从甲方;甲方随意将分项工程进行分包;对包工包料工程,甲方强行采购质次价高的材料及甲方不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等。承包单位为了在施工中得到更高的利润,违反施工常规、偷工减料、采购材料以次充好。
甲、乙双方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
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过多地依赖于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过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遇有工程签约,便临时抽调人员予以应付,这些都可能造成合同纠纷。
二、施工阶段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1.推行项目管理模式
把企业作为利润中心,项目经理部作为成本中心,并以承包责任合同为纽带,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本着“谁控制、谁负责、谁承担、谁受益”的责任分解原则及“收益和成本挂钩、分配与上缴挂钩”的控制监督机制,全面动态的管理工程项目。
2.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阶段是根据设计图纸投入人力、原材料、半成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施工方案不同,工期就会有所不同,所需机具也不同,因而发生费用也会不同。要做好优化细化工作,编制出先进、合理、高效的施工方案,均衡地安排各分项工程的进度。选择最佳的项目施工组织,最大可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同时,考虑经济性、合理性。杜绝人、材、机的积压、闲置、浪费。
3.对合同中风险的转移
施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三通一平不到位,无法按时开工;自然、地质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等情况。
常会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工期的延长等使发生合同变更。变更事件一发生,要及时与现场监理办理变更签认手续,取得索赔依据,把企业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施工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等不可预见的风险,通过与社会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把一部分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
三、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
从2004年4月1曰开始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与了施工企业
发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舞台 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范文3
关键词:高等学校;合同管理;问题
一、高等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容易出现的问题
(一)由于高校每年都要签订大量的经济合同,故几乎每天都有合同履行时点出现,合同履行情况既无法即时汇总,也实现不了动态智能管理。高校的经济合同从资金流向方向区分,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付款合同,即高校购买货物或者劳务等需支付外单位或个人款项的合同;第二类是收款合同。收款合同又分为联合办学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对外投资合同、国有资产处置合同,接受捐赠合同,应收水电费、取暖费等合同。1.联合办学合同。即高等学校与有关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合同。主要涉及学费、培训费、住宿费的收入分成,收入分配时点,违约责任等。2.资产租赁合同。即高校将闲置的教育教学设备以及教室、食堂、超市、房产、车辆等资产对外租赁取得收入签订的合同。3.对外投资合同。即高校利用货币资金、实务资产和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签订的合同。4.国有资产处置合同。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占有单位转移、变更和核销其占有、使用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改变资产性质或用途的行为。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调拨、变卖、报损、报废以及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等。资产处置应逐级申报,分级审批。资产处置行为应和购买方或接收方签订经济合同,借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5.接受捐赠合同。学校接受校友、有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捐赠均应签订捐赠协议。以证明资产产权转移和作为财务入账业务依据。以上各类经济合同的履行时点高校几乎每天都会出现,财务报销、审核、入账又需要一定过程和时间。故高校基本上不能即时汇总出所有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和结果,也不方便跟踪管理。(二)财务审核和合同管理脱节。高校财务部门岗位设置有的合同管理人员和报销审核人员不一致,报销审核人员不了解和掌握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情况,也就不能科学、准确地办理款项支付业务。比如:某一时点,某基建工程款应付对方工程款的总金额?应挂往来科目的款项金额?第二次付款时点?第二次应付金额?留取质保金多少?等。在工程款中还应扣取多少租赁校产款项、水电费等一系列复杂的经济往来控制要素。如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员出现遗漏,财务部门再不精准地掌握合同内容,就容易造成多付款,少收款等问题的出现。(三)提供给决策层的数据滞后,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最新、最准确的数据。高校决策层在对学校整体运行情况作宏观部署时,要审议高校的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量情况,收入负债情况。其中,分析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款项的依据就是经济合同。由于财务账套确认应收、应付往来科目受对方单位开具发票,本校各部门、各级次签字审核报销程序的制约,故财务确认应收、应付资金情况有滞后性。高校决策层需要审议经济合同整体履行情况,只能发动各部门将繁多的经济合同按收、付款情况分成两种类型分析,故牵扯面广、周期长,比较繁琐,不能为决策层提供即时、最新数据。(四)目前的经济合同管理中环节较多,容易出现人为缺失给高校造成损失。目前,大部分高校签订经济合同的程序是部门或处室牵头法律顾问审核分管领导审阅学校决策层会议通过合同签订经办部门交办公室存档编号办公室编号后转交财务备案纪检审计部门存档。如果以上几个环节出现某个纰漏,会给经济合同的执行带来实质性损失。(五)合同管理较为粗放。一是高校的每个处室或部门出于职能需要,都会牵头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签订经济合同。高校财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纪检审计部门有时拿不到经济合同,或者拿到经济合同时间比较滞后,也容易在有关款项催收,支付过程中出现纰漏。(六)合同管理意识不强,合同签订部门和人员作为经济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缺失。经济合同签订的重点部门是学校的后勤基建部门,招生培训部门等。以上部门容易出现摸不清自己的家底,管不好自己的合同台帐,尽不到合同执行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不能第一时间催收催办。
二、抓好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建议
在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提出“推动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的战略要求。确立了新的历史时期高校教育科学发展的方向,要求高等学校切实转变发展观念,积极推进内涵管理。这就要求高校将经济合同管理纳入智能化、规范化、精准化的管理轨道。针对以上情况,笔者建议高校开发经济合同动态管理平台,基本功能设想如下:(一)网络会签功能。各处室、部门按照职能设立各初始登记入口。合同签订经办部门经办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将合同的名称、标的物数量、金额、质量要求、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登记到系统中合同签订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在网上审核法律顾问网络审核财务处网络审核上报分管校领导网络审核校长网络审核(重大合同的签订需经高校领导集体研究签订)法人代表签字、验印经济合同专用章、签订纸质正式合同办公室档案管理员网上编号后收集纸质文档纪检审计部门存档。此功能,相比传统合同会签流程,网络会签能实现无纸化办公,更方便、快捷,而且能实现异地会签,避免传统方式因某一节点人员离校耽误合同签订的缺陷。(二)经济合同履行情况动态化管理功能。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构建最关键的一个功能就是要实现财务数据动态化录入。财务部门要设定录入端口,由主管会计根据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动态情况,依据合同目录及时录入收入和支出金额。实现此功能的前提是财务数据要及时更新,对已经收付的款项,在记账软件下账后,要同时在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中登记。(三)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系统要设定合同履行节点自动预警功能。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运行时,到关键时点时要实现红字预警功能,及时提醒经办部门及时催收或者办理相关财务报销手续。同时,财务、纪检审计部门和分管校领导都能收到合同到期预警信号。(四)根据工作需要可为学校领导设立超级管理员账户,随时调阅每个经济合同的应收和应付情况,并能统计出某一阶段的高校应收金额和负债金额,便于领导层宏观管理和决策。(五)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的总管理员最好设在学校纪检审计部门。该部门可随时跟踪检查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可随时生成经济合同履行情况报表。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要设立两个基本模块,即收款模块和付款模块,两个模块都要分别设立报表系统,要能生成以下数据:一是经济合同应收款总金额,二是经济合同应付款总金额,三是经济合同已收款项占应收总金额的百分比,四是经济合同已付款项占应付总金额的百分比。随着教育事业发展各种新常态的涌现,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提升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推行内涵式发展和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翟苡辰.财务管理要注意对经济合同的签订与执行的监督[J].经济研究导刊,2010(15).
[2]毛丹.高校新区建设中经济合同管理的财务介入[J].现代经济信息,2010(04).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范文4
[关键词]事业单位 经济合同管理 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DF4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1-0125-01
一、当前我国基层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基层单位领导重视不够,有些合同未签订合同
在基层事业单位里,有些领导只抓所谓的大事,对一些细小的经济合同看成是琐事,认为签不签合同无所谓,都是自家人,出不了大事,熟不知这细小的琐事却造成日后的重大隐患,引起的经济纠纷不断,后患无穷,如随意让人将多年的栗树山由自家亲戚看管、随意将公路“口头”包给无资制的某施工队,这些空口无凭的所谓“口头”合同,在日后的领导换届、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纠纷难以解决,同时也影响了基层政府的形象,更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所以应该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
2、 合同的基本要素填写不全,导致经济责任不能落实到人
《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必须按照严格的规定权限和程序签署合同,详细地填写合同的基本要素,但现实生活中因为许多基层事业单位都是与当地村大队或村民签订合同,所以基本要素的内容很少有填写详细的,如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不确定,房屋漏水由哪方维修,维修到什么程度等等没有详细地说明,这就引起日后双方纠纷不断,影响政府的正常办公秩序,同时也影响政府为民服务的形象。
3、 合同的后期管理十分混乱,导致合同丢失严重
中国有句俗话叫做“白纸黑字”,其实这就是说的合同,它是双方当事人行为的准则,否则对方有权要求当事人承担应尽的责任,必要时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当合同无处可找时,后果就不堪设想了。造成这样的后果主要原因是合同无专人看管,发生丢失和损坏的现象也没有人过问,合同期满也无人进行处理,在这样的经济合同管理体制下,有无合同一个样,但是一旦发生经济纠纷给基层事业单位乃至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同时也给有关当事人造成无法计量的损失,更让有关当事人感到无奈和寒心。
4、 经济合同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经济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上述这些现象产生最根本的原因是基层事业单位缺乏有效的经济合同监督机制,各个部位之间也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如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合同双方的当事人之间没有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在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有章不依、有规不守,上述各方都彼此孤立、互不沟通。再加上领导没有成立专门的监督部门,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仅靠事后挽救和弥补这是老百姓所不能容忍的,这种管理方式实在是令人担忧。
二、针对当前我国基层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应采用的措施
1、 完善合同的签订制度,杜绝“口头”合同
首先应该加强有关领导对合同的重视,从领导做起,杜绝“口头”合同。其次应加强有关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水平的提高,让他们都知道自己的岗位责任制,当出现“口头”合同时,相关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这样才能从合同管理的源头把关,使经济合同不至于一开始就出现混乱状态,也使日后当事人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是做好合同管理的第一步。
2、 严格合同书写规范
合同是一种契约,具有法律效力,所以经济合同的书写应该规范,特别是经济内容不是儿戏,所以一定要求其书写规范,内容完整、严谨,不能笼统、含糊其辞。因为今天的一时马虎大意,就是明天的终身大错。这样的经验我们过去有好多,如签订合同的当事人都不存在了,但是合同的纠纷还没有“落地”,这样的惨痛教训应该引起我们基层事业单位有关领导的注意,不能让这样的悲剧再次上演。
3、 加强经济合同的后期管理
基层事业单位经济合同前期签订、执行出现的错误不少,但大多数问题还是出现在经济合同的后期管理上。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差,工作疏忽,合同的各种管理制度不健全,如借阅制度、保管制度、存档制度等等不健全,导致后期经济合同的无处可查找,给合同双方当事人带来了困窘,给哪些“损公肥私”的人也带来了机遇。所以有关部门应该派专人管理,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与指导,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有序。
4、 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工作
监管是基层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控制的主要手段,同时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阶段,也是一项新的经济合同管理的起点,监督管理在整个合同管理工作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更是合同管理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它需要全员的重视,共同的参与,集体的努力。它更需要外部老百姓的积极参与和大力配合,从而使基层事业单位真正地做到服务于民、有力于民、受益于民。
三、结语
总之,在经济全球化、信息一体化的今天,经济合同的管理在基层事业单位乃至社会具有着长远的意义。因此事业单位应加强法制教育,树立牢固的经济合同法律管理意识,全方位建立有效的经济合同管理体制并进行合理有效的监督,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使合同真正地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府献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范文5
一、高校内部控制环境缺陷
高校的内部控制环境是高校的管理制度与组织架构,影响高校经济管理目标的制定,塑造高校的组织文化氛围并影响内部控制参与者的控制意识,是实现具体内部控制的基础。当前高校内部控制环境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整体风险意识比较淡漠。近几年,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知识经济的兴起,各高校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期。但机遇与风险是一对孪生姐妹,由于高校管理层不同于企业管理层,很少经历过市场经济的洗礼,风险意识比较淡漠,在决策上缺少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在追求“一流”的道路上过分强调“大楼”等硬件建设。伴随着求大、求新、求洋高标准的往往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瓶颈,为此,许多高校以某项收费权作为抵押,通过向银行借贷的形式筹集资金,并由此背上沉重的利息负担。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对高校收费的政策稍有变动,看有可能给高校带来巨大的风险。同时,“高校合并”使许多高校的院系重新组合,内部空间布局发生调整,造成一部分校区资源紧张,另一部分校区资源闲置。所以,资金严重不足和资产严重闲置成为许多高校比较典型的现状。
(二)决策机制有效性和决策制度的完备性等较薄弱。高校一般都是专家治校,但经济管理专家在高校管理层担任职务的并不多。虽然有的高校设有总会计师职位,但总会计师在决策中的影响力有限,在重大经济决策过程中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当前,高校主要领导兼任校内重要法人单位法人代表或董事长职务的现象比较普遍,这必然会造成高校内部控制制度无法有效执行,内部审计部门很难对该类校内法人单位进行真正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以致有些校内法人单位游离于高校内部控制机制之外。
(三)决策机构权力和职责不明确。许多高校设有校(院)务会议、财经领导小组、基建委员会、收费领导小组等决策机构,这类机构普遍存在制度不健全、职责重叠、权力和职责分配不明确现象,集体决策只是形式,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无法体现。例如,很多高校为了建设新校区而成立“新校区建设指挥部”,但由于缺乏授权机制,对指挥部与校基建委员会、校务会议、财经领导小组、招投标领导小组、基建处等机构的权限没有合理划分。指挥部的总指挥一般为主要校领导之一,内部审计部门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监督,容易在工程预算、招投标、工程变更、工程决算等控制环节上出问题。
(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高校组织架构中地位偏低。高校资产基本上都是国有资产,高校的经济实体也都属于国有,但是,由于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归属于财务部门,在人员编制、管理权限等方面都受财务部门影响,对国有资产安全的监控力度不强,对高校或其下属经济的投资行为无法进行有效监督,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五)组织文化对内部控制影响不够。内部控制受高校管理层道德价值观、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等组织文化方面的因素影响,如具有领导集体决策传统的高校,内部控制效果明显强于领导个人决策的高校。但是,当前高校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还多停留在内部牵制阶段,很少将内部控制提升到组织文化建设层面,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一般只局限于高校会计系统内,认为只是财务部门的责任,如此必然影响到内部控制在高校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二、高校内部控制体系上的缺陷
高校内部控制体系上的缺陷主要有:
(一)合同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缺陷。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体制的不断调整,高校内部职能管理部门、二级单位的自主性经济活动越来越多。这些经济活动涉及各类经济合同,许多高校对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可能隐含的风险认识不足,对各类经济合同没有制订统一的规范。如某高校下属经济实体没有经过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对外签订了一份加盖系行政公章的技术协议,后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而使该校遭受五百多万元的经济损失。高校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没有建立订立合同和管理合同的内部控制制度;二是没有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对合同实行归口管理,擅自对外签订合同;三是合同的文本不规范;四是印章的使用权限不明确,有的甚至未经批准私刻公章。
(二)货币资金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缺陷。高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主要是针对会计系统货币资金的安全管理,包括财务部门及其下属经济实体的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的安全管理主要体现在防盗窃、防贪污、防诈骗等方面。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货币资金安全性的前提,特别是出纳与银行对账职能不能由同一个人担任。但有的院校由于会计人员编制不足,安排同一个人担任出纳和对账工作,为货币资金安全带来隐患。为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教育部和财政部规定高校实行银行对账单“双签”制度,即高校财务部负责人必须对每月的银行对账单审核签字,然后再交由审计部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报经主管财务工作的校(院)长或总会计师审核签字。“双签”制度有利于明确货币资金安全责任,但很难真正执行到位,因为很多高校的货币资金流量非常大,有的一个月就有上万笔货币资金流进或流出,审核和复核工作量太大。
(三)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缺陷。固定资产内部控制主要在采购、日常管理、报废处置等环节。仪器设备是高校固定资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一些“211工程”、“985工程”院校,将经费主要投资在仪器设备上。由于许多高校盲目追求仪器的先进性,对仪器采购缺乏科学论证,造成仪器设备重复购置、使用率不高,甚至闲置。而且,由于设备采购工作量庞大,许多高校设备部门将主要精力投在采购工作环节上,很少关注设备的使用状况,使设备管理成为薄弱环节。在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时,只需报给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书面汇签,很少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到现场堪验和核实,内部控制漏洞明显。
(四)无形资产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缺陷。高校的无形资产主要是校名的冠名权,特别是著名高校,其校名的无形资产价值无可限量。但许多高校对此认识不足,而校内外企业又千方百计想挂上高校的校名,以提高企业价值。由于学校对校名的管理机构、使用授权等不明确,很难对校名进行有效管理。有的校名即使已经注册也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因为到底有那些企业冠用校名,连高校自己也掌握不了。冠名权的流失还为高校带来潜在的声誉风险,如校内外机构利用校名在社会上非法牟利,其不法行为对高校声誉的损害是难以弥补的。
(五)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缺陷。目前,很多高校物资采购都采取了政府采购模式,招标管理制度比较完善。但高校设备采购专业性很强,技术指标难以把握,市场行情也比较复杂,高校的监察、内审人员在招标工作中的参与程度、参与形式较难把握。
(六)校办产业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缺陷。由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能没有贯彻到位,许多高校没有建立健全对校办产业负责人的任期考核制度,内审机构对校办产业负责人进行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科学的评价标准,对负责人的约束效果不明显。而且,审计主要是事后开展,只能起到部分惩戒作用,预防和激励作用有限,对校办产业负责人不能起到有效约束作业,致使有些负责人行为严重损害学校和校办产业的利益。
(七)校办企业对外投资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缺陷。高校校办企业对外投资现象比较普遍,对外投资过程中存在的内部控制问题,一是投资论证制度未建立,对被投资行业和项目缺乏充分的市场调查和经济分析;二是对被投资单位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投资回报率低。
(八)校办企业改制方面的内部控制缺陷。高校校办企业改制程序的内部控制不到位,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如有的高校未对改制企业负责人进行必要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致使改制企业的部分资产被非法隐藏、转移、瓜分;有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内审机构、财务部门未对改制企业评估价值进行必要的复核,没有及时发现改制企业价值被低估,造成国有资产被贱卖。
三、完善高校内部控制的措施
针对高校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完善高校内部控制。
(一)完善内部控制环境。高校应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科学划分各管理部门的权限和职责;顺应现代内部控制理论的要求,建立必要的风险评估机制;设置风险评估机构,定期为管理层提供风险报告;避免校级管理层在学校下属经济实体中兼职;合理提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地位,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职权落实到位;将内部控制理念作为学校的组织文化理念,在各级管理层和员工中广泛宣传;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提高管理信息质量,使各种管理信息在各管理层级之间及时传递。
(二)强化货币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应采取多层次对账形式落实“双签”制度,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对账工作水平和效率。一是在会计系统内不同职能科室设立对账人员,实行交叉对账,不同人员的对账结果必须一致;二是审计机构应用审计软件对货币资金进行定期核对,会计系统的对账结果必须与内部审计机构对账结果一致;三是定期报告大额资金流向和用途,以便校级管理层及时掌握货币资金流动信息。
(三)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建立大型仪器设备采购论证和评估机制,由不同机构分别执行采购论证和仪器价值评估职能。坚持和完善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制度,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效益评价制度,定期对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进行评估,积极探索建立大型设备网络管理系统,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的开放性。建立和完善经济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和经济合同订立授权制度,将重大经济合同的复核纳入学校法律顾问机构的职责,加强对合同印章的管理,严防合同欺诈。
(四)加强对校办企业的内部控制。高校建立健全校办产业负责人定期考核制度,加强对校办产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对外投资论证和评估制度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时评估投资风险,预防重大投资损失,特别要防止风险向校内转移;建立校办企业改制内部审计程序,对校办企业评估资产进行必要的价值复核。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范文6
现将财政部(92)财会字第09号《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发给职工粮价补贴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发给职工粮价补贴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92)财会字第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中央级房地产开发公司:
根据财政部(92)财综字第38号文件《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适当发给职工等有关人员粮价补贴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发给职工粮价补贴的会计处理通知如下:
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按规定每人每月5元标准发给在职职工的粮价补贴,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但不计提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支付给在职职工的粮价补贴,应按照现行会计制度关于工资核算的有关规定,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支付粮价补贴时,借(减)记“应付工资”科目,贷(减)记“现金”科目。月份终了,企业应将支付的粮价补贴随同应付工资,按照现行资金渠道进行分配,借(增)记“管理费用”“房屋经营支出”“多种经营支出”等有关科目,贷(增)记“应付工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