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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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范文1

关键词:甘肃省;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应用问题;解决措施

为了促进我国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的政府部门加大了扶持力度。在这样的背景下,小微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往往获得了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实现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但事实上,各地方政府在贯彻落实税收政策的过程中往往因为实际环境、理念的限制而出现不同程度的问题,阻碍了各项效益的取得。本文以甘肃省为例,分析探讨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应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甘肃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应用问题

(一)忽视政策支持

目前,甘肃省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仍旧采用粗放式的资金支持方式进行作业。事实上,这一措施的采取虽然能够在短期内实现小微企业的发展,但是由于甘肃省有关政府部门忽视了对于配套政策的重视,故而导致小微企业因为缺乏必要政策的支持、引导而无法可持续发展,继而增加了当地的财政负担。

(二)忽视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为了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甘肃省加强了对于专项资金的设立。事实上,由于该体系不够完善,故而其在实际的投入过程中,因为无法实现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而导致融资工作的持续性、连贯性较低。

(三)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

甘肃省在应用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过程中,往往注重对于微小企业硬环境的实体支持,但是却忽视了对于技术、人才、信息等服务体系的构建,从而导致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软环境存在诸多的弊端,不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

(四)过分重视平均“用力”

近年来,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制定、推行的过程中逐步朝着有主次、有轻重的方向发展。但是在各行业的支持力度方面缺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区分状况。地方政府在推行税收优惠政策的过程中,往往遵循“平均用力”的原则进行操作,故而导致部分小微企业在发展饱和状况下还接受国家的优惠政策扶持,而部分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因为缺乏必要的支持而发展速度缓慢,甚至后退。

(五)监督管理不够

甘肃省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往往注重对于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但是忽视了对于财政支持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事实上,我国缺乏必要的监督流程以及法律规范,故而导致优惠税收政策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因为缺乏管理而出现效率低下的问题。

二、实现甘肃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优化应用的措施

(一)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

为了促进高速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优化利用,实现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当地的政府部门需要借助财政担保的作用,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在这一过程中,甘肃政府需要设立专门的贷款担保基金,从而由此为小微企业的贷款工作提供担保,确保其融资难度的降低,促进其企业的转型发展。此外,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政策性银行给予无息、低息贷款的方式,给予小微企业一定的财政扶持,缓解小微企业的压力。最后,政府部门还需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从而促进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二)提高财政支持小微企业的效率

事实上,甘肃省的小微企业数量多、类型复杂,所涉及的行业领域也较广。在这样的状况下,甘肃省的财政能力有限,故而无法对每一个类别的小微企业进行扶持。为了保障优惠财政政策有效性的提升,甘肃省政府必须做到突出重点。基于此,甘肃省国税局需要针对小微企业技术改造、结构调整、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科学的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此外,甘肃省在推动优惠税收政策的过程中,需要依据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进行适时地调整工作。

(三)构建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为了保障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关单位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还需要加强对于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在这一过程中,甘肃省地方政府需要对小微企业的技术开发、员工培训、信息咨询、管理优化等服务体系的构建,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此外,甘肃省财务部门还需要加强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从而构建起覆盖广、统一完整的体系,确保小微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无后顾之忧。

三、结语

作为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激活起到了促进作用。本文基于此,着重分析了一甘肃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应用问题,并就实现甘肃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优化应用的措施进行分析。笔者认为,随着相关措施的落实到位,我国的小微企业必将获得长足的发展,促进各项效益的取得。

参考文献:

[1]王桂英.当前我国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证券期货,2013(5):114-115.

[2]白景明,许文,何平.建言小微企业税收政策[J].中国经济报告,2017(2):67-69.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范文2

1.我国对小微企业的界定及其主要特征

小微企业主要是指小型与微型的企业,我国的小微企业拥有自身独特的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较多的数量、较广的范围。在世界范围内,我国的小微企业的数量为世界之最,同时其涉及的行业具有普遍性,主要集中于服务行业。但小微企业的发展受资金与人才的制约,使其发展的质量偏低。其二,多元的所有制结构。小微企业的所有制具有多元性,主要是由其投资主体的丰富性造成的,其中最为关键的为非国有企业,此类企业仍在逐年增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环境下,小微企业的发展速度是迅猛的,它为社会的发展与经济的进步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其三,灵活的经营机制。小微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在人员数量、资产总额与生产效益等方面,其各个指标均相对偏低,因此,小微企业具有小投资、小规模的特点,在此基础上,企业的发展需要的资金较少,其低成本、见效快使其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并且能够根据市场的变化,做出及时的、高效的、快速的反应。其四,较低的信用度。我国小微企业的发展缺少稳定性,其生产经营的规范性相对较差,进而信用度偏低,在此基础上,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度较高,具体体现在较少的融资渠道、较高的融资要求两方面。通常情况下,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为直接融资,借助企业债券、股票的发行实现了对资金筹集;而对于商业银行贷款与民间贷款等方式,小微企业不符合其融资的要求,并且对高额利息而言,企业难以负担;对于担保公司与风险投资基金而言,小微企业缺少较高的信用度,其担保现状不容乐观,因此,小微企业的发展缺少可靠资金的支持。

2.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现状及创新发展的必要性

在改革开发后,我国小微企业的数量在逐渐增多,其实力也在逐步增强。当前,我国小微企业的发展基本涉及到了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此类企业在全国总企业中占据着较高的比重,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其从业人员接近3亿。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小微企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特别是在融资方面,使企业的发展缺少可靠的资金支持,同时在欧债危机的作用下,小微企业的发展困难重重,在生产经营成本不断增多、成产效益日益减少的背景下,小微企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扶持与国家的关注。同时,小微企业也要进行创新发展,通过不断的创新此,才能够使其竞争力逐渐增强,进而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

二、我国现行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税收政策及其存在的问题分析

随着小微企业的不断发展,其重要性日益显著,为了推动此类企业的稳定与健康发展,我国政府为其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制定了资金支持政策,为企业提供了创新发展基金、专项发展资金与市场开拓资金等;建立了发展基金,并且运用了采购政策。同时,采取了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与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但在各项政策落实过程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主要表现在资金规模相对较少,其分散性较为严重;政府未能发挥自身的作用,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同时政策缺少合理性与实效性,政策体系缺少系统性与全面性,制约着各个措施作用的发挥。同时,税收优惠的政策未能得到全方位得到落实,其优惠力度不足,同时税收优惠具有一定的片面性,缺少适用性。

1.偏高的企业发展成本

当前,我国小微企业的发展面对着较大的压力,主要是由于生产成本在逐渐增加,其利润在逐渐较少。在成本方面,主要体现在人工、材料等方面,成本的上涨增加了小微企业发展的压力,同时,企业还面对着人员稳定性欠缺的问题,部分企业出现了人员不足的情况。成本因素对小微企业的影响是直接的,对于此类企业而言,对于成本上升压力的转移能力不足,同时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难度系数较高。与此同时,我国小微企业的发展还承担着一定的税收压力,如:增值税、印花税与营业税等,过重的税收压力,使企业的效益进一步减少;再者,土地价格、设备费用等均造成了不同的压力,小微企业难以实现稳定的、可持续的发展。

2.匮乏的社会服务体系

社会服务体系主要是指法律法规、各项政策与中介机构等,在小微企业方面,具体的社会服务体系有两种,一种为公益性的服务机构,另一种专门性的服务机构,前者为企业提供的服务主要为信息、人才与技术等,后者为企业提供的服务主要为法律、审计与融资等。在我国,对于小微企业来说,社会服务体系缺少完善性,具体的问题有政企不分,管理模糊。我国的中介机构均与政府部门保持着紧密的联系,未能实现市场化的发展。同时,中介机构的发展缺少全面的管理,在此基础上,此类机构的发展较为缓慢,未能形成规模化的发展;再者,机构未能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服务,其服务的水平偏低。

3.不足的企业管理能力

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主要类型为家族式或者个人式,通过长期的发展后,部分企业实现了股份制改革,随之完成了现代化的企业改革,此时企业的治理结构、管理制度等均具有合理性与高效性,为企业的稳定与长足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但部分企业的管理结构未进行调整与优化,落后的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制约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偏低的科技创新水平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为了获得快速的发展,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其中科技创新能力是最为关键的。但我国小微企业缺少此项能力,据统计,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数量相对较少,在总小微企业中仅占百分之二,同时企业未能关注创新,对其投资的力度不足,忽视了人才的吸引、技术的创新与知识产权的维护。我国的小微企业发展实力存在较大的差距,各个企业的创新能力有所不同,从整体来看,其创新水平偏低,造成此问题的原因较多,主要有:不足的创新方法,小微企业对其投入的资金较少,创新缺少资金的支持,但创新需要较大的花费与较长的时间,小微企业难以承担其带来的资金压力,进而制约着其创新工作的开展。小微企业的创新缺少人才的支持,在人才吸引方面,企业的优势不足,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在工资、福利与待遇等方面缺少对人才的吸引。同时小微企业未能关注知识产品的运用,科研成果未能与实际生产进行有效的结合,其转化的效率偏低,在此基础上,小微企业虽然耗费了大量的费用、人力与物力等,但其经济效益甚微,进而企业科研创新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不足。

5.困难的小微企业融资

对于小微企业而言,融资难以实现的问题具有普遍性,造成此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由内部与外部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在内部方面,源于小微企业本身,其成分繁多,企业发展的风险较大,同时其管理缺少制度性与高效性,对于风险的控制能力不足。在外部方面,源于国际政策与金融机构,前者未能全面关注小微企业的发展,对其支持的力度不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未能得到系统的法律保障与政策扶持,同时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融资要求较高。目前,小微企业选择的贷款方法有银行贷款与民间借贷,前者受小微企业自身因素的影响,即:偏低的信用度,对企业贷款的要求条件众多,通常情况下,融资难以实现,后者的利息较高,企业难以承担利息压力。

三、国外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税收政策

1.在美国方面

在美国,对小微企业的定义规定缺少准确性,但政府对其发展给予了高度的关注,通过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全面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其人员数量、资金规模等,进而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在税收政策方面,根据立法,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不仅发挥了政府的作用,还促进了市场功能的凸显,具体的方法如下:其一,专项资金的支持。对于小微企业,美国政府给予了专项的资金补贴,通过直接拨款促进企业的科技创新、人才吸引与市场开发,具体的计划为:SBA为了促进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使其产品与服务均含有较高的创新性,为其提供了1亿美元的资金,以此促进了小微企业研发工作的开展;STTR对相关的部门提出了要求,如:能源部、国防部与自然科学基金会等,让其为小微企业提供经费,以此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ATP要求政府与相关的机构要对小微企业的研发费用进行承担,以此推动小微企业实现产业化与创新性发展,进而美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将不断提高。其二,融资渠道的增多。美国政府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丰富的融资渠道,并促进了金融体系的完善,主要的措施为政府作为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与担保,同时对资本市场的发展给予了高度的关注,通过有效的引导,避免了小微企业发展的风险,在投资引导过程中,具体的对策有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其三,税收政策的制定。美国政府为小微企业提供的税收政策具有丰富性,如:减税、免税与抵税等,同时政府和资本市场、创业投资等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以此使小微企业的发展具有了创新性,同时关于小微企业的政策体系也具有了系统性与全面性。在税收政策方面,具体的有小微企业风险投资与技术创新的相关政策。其四,采购政策的实施。美国政府为了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实施了采购政策,具体措施的落实主要是借助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相关政策实现的,最终实现了对小微企业发展的维护,具体的法律有《购买美国产品法》与《联邦政府采购法》。

2.在意大利方面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范文3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明确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是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前提。税法所指的小微企业则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微企业,包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而且工业企业的从业人数100人以下、资产总额3000万元以下,其他企业从业人数80人以下、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下。

二、现行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自身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哪种小微企业有享受减免税税收优惠待遇的资格和小微企业对哪些税种可享受税收优惠。

1.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高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流转税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三、现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局限和不足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关于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由于立法和优惠政策的落实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使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效果上达不到预期的水平。

1.税收优惠政策缺乏系统性和稳定性。尽管近年来我国各税收实体法中都给予了小微企业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但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的有关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立法,其分散导致了我国现行税法中缺少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一般的和共同的税收问题做出统一规定的法律形式,从而难以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做出统一的规定。

2.税收优惠适用条件与小微企业现状存在偏差。当前多数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对象是高新技术行业的小微企业,但我国小微企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能够享受到这种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很少。同样在与流转税相关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同样存在偏差,例如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得到提高,但税收优惠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对独资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却不适用。这种因身份类别不同而适用不同的税收待遇的法律规定使得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变窄。

3.税收优惠力度小、优惠方式单一。我国对于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与外国相比较小。以所得税为例,小微企业所得税的征收适用较低的税率是许多国家的常用做法我国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为20%,仅略低于企业所得税25%的基本税率,20%的优惠税率。而优惠力度相对较大的应税所得额减半并按20%计征所得税的规定,仅适用于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的小微企业,适用范围窄,且此规定只在?2 014年到2016年间有效,具有明显的临时性。

同时,我国目前所得税优惠方式多以直接优惠为主,比较单一。而加速折旧、税收抵免等间接税收优惠方式则用的很少。而且据有关企业反映,在申请设备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等优惠方式时,限制条件较多,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享受减免税的税收优惠增加了困难。

四、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改进的建议

1.增强税收优惠系统性和稳定性。要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的系统性,制定一部包括小微企业各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是十分有必要的。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都不得违背该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法律;同时需要建立完善和规范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和修改制度,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的研究力度,制定统一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修改指导原则,增强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的长期性和全局性。

2.增强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适用性。我国的小微企业多以传统型产业为主,劳动密集型企业占相当大的比重,因此要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制定有关小微企业融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时应不局限于企业的身份,对发展前景光明且可以提供担保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也应当提供融资时的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范文4

一、小型微利企业概述

(一)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世界各国的界定标准不一,本文主要对国内的界定进行分析,小型微利企业来源已久,主要指微型、小型、个体户以及家庭式作坊企业等,根据行业的特点,还可以深化为微、小、中3中类型,其称呼也有不同,有小型微利企业,小微企业等,小型微利企业主要是税法上的界定。这里的企业不仅要满足我国税法的规定,还要符合国家关于税收的相关政策中,对小型微利企业界定的条件。如果是工业企业,每年应该缴纳的所得额在30万以下,从业的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的总额不超过3000万,如果是其他性质的企业,每年应该缴纳的所得额在30万以下,从业的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的总额不超过1000万,这些就是小型微利企业。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其税收可以享受20%的政策优惠,如果其每年缴纳的所得额少于6万,就能够享受双重的税收优惠。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地位与特点

小型微利企业在我国具有重要的地位,可以促进社会就业,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使大量国有企业的员工下岗,这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契机,不仅为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助力,还缓解了对下岗人员进行安置的压力。大部分小型微利企业需要较多的劳动力,对就业人员的吸纳要超过大型企业。而且,小型微利企业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在提供各种服务的同时,也成为很多大型企业低成本原料的来源,对大企业的发展也有很大影响。而且和大型企业不同,我国的小型微利企业正处于上升的时期,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对激发我国市场的活力具有重要作用,促进社会的稳定。

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小型微利企业一般规模比较小,数量很多,抗风险的能力比较弱。从其定义能够看出,其关键特点就是小,很多企业根本没有形成规模,根据工商局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小型微利企业的数量为5000万,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已经发展为具有庞大市场的重要主体,而且还在不断增加。但是,因为其先天弱势,受到经济波动的影响时,很难对其结构进行调整,就可能在经济浪潮中受到淘汰。

二、小型微利企业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所得税的优惠

这种优惠的政策主要是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进行减半征收,每年应缴纳的所得额不超过6万,其所得税是每年的所得×20%×50%。对于从事没有限制或者禁止的行业,需要减少20%税率进行缴纳,高新企业要减少15%税率进行缴纳,对残疾人的就业进行安置和科研的经费,需要在税前进行加计并扣除,个体户、独资的企业和合伙的企业,只需要缴纳其个人所得税,并扣除一些费用。对于税收优惠,需要主要下面几点,小型微利企业需要有完整的账单,以便相关机关对其进行查账和征收,而且如果每年应该缴纳的所得额高于6万,要想获得20%的优惠,就需要满足其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界定,其从业的人数和资产的总额也都要满足相关标准。对技术进行转让也能够享受税收的优惠,具体来说是:如果不超过500万,免征所得税,高于500万,高出的部分减半进行征税。

(二)营业税的优惠

对员工制的家政行业免征其营业税,在“营改增”后,新添两档较低的税率:11%与6%,除了交通运输行业使用11%税率,其他的比如创意文化、咨询鉴证、辅助物流等行业使用6%税率。如果纳税人在营改增前就享受免收营业税的政策,营改增后,也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增值税也可以进行抵扣。而且,对营业税起征点也有了提高,具体是:按期进行纳税的是每月5000-20000元,按次进行纳税的是每日300-500元,根据以上规定,我国很多省份就把起征点上调到最高额度,以便降低小型微利企业负担。

(三)增值税的优惠

这种税收的优惠主要在这两方面得到体现:第一,提高了起征点,对于应交税的劳务和销售的货物,其增值税起征点也被调高,具体是:按期进行纳税的是每月5000-20000元,按次进行纳税的是每日300-500元。第二,规模小的纳税人,其增值税的征收率全部改成3%,和营业税相似,大多数的省份都使用了最高额度起征点,对小型微利企业进行征税,有效的降低了其负担。

三、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局限

(一)增值税

1、规模小的纳税人税负偏高

从2016.5.1日起到2017.12.31日,小型微利企业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加工服务,修配修理等销售额如果低于3万,按照季节进行纳税则是低于9万,售后服务等无形的资产销售额如果低于3万,就可以享受暂时免征增值税,但是其时间有限制,其他的时间还是统一征收3%的增值税,这就使其在流通的环节有较高成本费,虽然已经调高了起征点,也都按照最高额度执行,但根据个体户利润的情况看,其起征点还是较低。

2、一般纳税人的门槛比较高

企业年销售额需要符合相关的标准,才被认定是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的标准是50万,商业企业是80万,如果不符合标准就被化作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征收增值税,而且不能进行抵扣,也不能使用专用的发票,但是一些企业在进行交易时要求小型微利企业提供专用的发票,不然就会失去交易的机会,这种歧视使小型微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位于不利的境地。而且,大部分小型微利企业不能达到相关的标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的门槛过高。

3、小型微利企业出口退税时受到歧视

目前税收的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来说,出口的货物只有出口免税,而不是出口退税,和大型的企业进行比较,就增加了小型微利企业出口的价格,使其市场竞争力大大减弱,这对其开辟国际市场非常不利。而且,新出现的出口业务,其首笔业务出现一年内,应退的税额不是直接进行退税,而是进行抵税,这种延迟退税的方式也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成长不利。

4、增值税的进项税不能进行抵扣

我国很早就启动生产型的增值税向消费型进行转变,虽然使增值税的额度调高,但大部分小型微利企业不能享受进项税的抵扣,2016年营改增完成后,小型微利企业进项税能够抵扣的额度需要足够充足才能发挥减税的作用,但是由于操作的难度比较大,小型微利企业费用的支出和零星的采购很少经过正规交易进行,所以就不能进行抵扣。

(二)营业税

营业税起征点不适合小型微利企业,仅仅适合于个人,把市场中处于弱势的小型微利企业排除,使其不能公平参与到市场的竞争中,由于注册的性质不同,就不适合起征点的相关规定,使这些企业同样的收入,承担的税负却不同。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税负比较重,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有以下问题:第一,无法公开筹资,银行的融资也比较有限,其财务的杠杆率与股权的回报率都比较低,而且只能和一般企业相同,缴纳25%的所得税与5.56%营业税和附加。第二,不能在税前对贷款的损失准备金进行扣除,国家的政策优惠也没有惠及小额贷款公司。

(三)所得税

优惠的范围不足,从2015.1.1.到2017.12.31日,小型微利企业中年所得税如果不超过20万,按照20%缴纳所得税,但是只有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才符合这项优惠政策,虽然优惠的范围有所扩大,但还是不能覆盖全部的小微企业。

核定征收的手段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很多小型微利企业经营的规模比较小,没有完整、独立的财务系统,相关部门主要使用核定征收的手段对其所得税进行征收,这种方法不能真实反映小型微利企业盈利的情况,还增加了利润比较低的企业税负,不能享受20%的政策优惠。

四、完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税收的立法机制

立法是从根本上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进行改善的措施,很多发达国家都有完善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各项法律制度,其中,日本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的法律最完善。可以在我国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提高和小型微利企业有关的政策扶持力度,把金融的融资和引进人才以及创新技术的等,用法律制度进行确定,使小型微利企业各项活动的开展都有法律的依据,形成完善的税收体系。

(二)对优惠的政策进行整合,有效提高政策的效率

首先要增加优惠的范围,使优惠的效果不断扩大。需要扩大所得税优惠的范围,把大部分小微企业包括在内,可以对起征点进行改进,变为免征额,这样就能够有效的扩大优惠的范围,使所有的小微企业都可以享受到优惠的税收政策,减少不公平的现象。要增加优惠的力度,切实降低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可以降低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的税率,将其所得税从20%转化成10%-15%,对于各种行政性的收费,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用的渠道和受益的主体,尽量取消不必要的收费,最大程度的降低政府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干预,避免使其隐形的税负增加。

(三)建立专业的机构为小型微利企业服务

我国虽然有对小型微利企业进行管理的部门,但是权责模糊,互相交叉,建议成立统一的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比如专门征管的部门,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决,切实保障政策的实施,维护企业权益。

(四)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监督

要加强宣传和辅导,根据我国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打造出税收的宣传单,由专门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并帮助企业对各种税务事物进行办理,对政策的落实力度进行强化。严格执行各项优惠的政策,如果政策没有认真落实,就要通告相关单位,并追究个人的责任,以便使政策真正惠及小型微利企业。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范文5

目前,在新的改革发展形势下,如何推动中小微企业稳步发展,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的创新显得日趋重要,只有充分注重财政税收政策的优化,才能对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基于此,本文主要浅析新经济环境下中小微企业财政税收政策的现状并结合实际,对中小微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创新策略进行初探。

关键词:

中小微企业;财政税收;创新

一、引言

中小微企业是我国企业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小企业规模不断的发展壮大,为推动中小微企业的稳步发展,对中小微企业财政税收进行加强创新显得犹为重要。本文通过从理论层面对中小微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的现状分析,为提高中小微企业在市场发展中的竞争力,探究新经济环境下中小微企业财政税收政策创新策略。

二、新经济环境下中小微企业财政税收政策的现状

(一)新经济环境下中小微企业财政税收政策的现状浅析

目前,我国中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8%以上,中小微企业利税贡献逐年增长。2015年末,上缴税收约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以上,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我国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由中小微企业完成。为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近几年来,国家、省、市出台了不少惠企政策,但笔者认为,这不仅给各部门有了权力寻租的空间而且因为政策自身的门槛,让真正需要雪中送炭的企业不仅得不到支持,更让一些僵尸企业多头补助,造成政府资源的浪费。在税收政策方面,虽然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虽然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表示,营业税改增值税从整体上来看,能够降低企业负担,但中金指出,可选择按照营业额的3%缴纳增值税,但不得进行增值税抵扣;因此,没有完整会计账册的小微企业无法享受增值税抵扣带来的税负减轻。有信息显示,一些企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过程中,由于制度和自身业务等因素反而增加了税负。要使中小微企业规模不断壮大,推动企业的蓬勃发展,不仅要优化企业的管理策略、避免财政资源浪费,更对企业财政税收政策的创新有更高的要求。

(二)新经济环境下中小企业财政税收政策的创新

面对全球经济不景气,我国GDP增长率总体下降,经济下行压力巨大,实体经济面对新的挑战的新经济环境下,对中小企业财政税收政策的创新,就要在相应的策略上科学实施。笔者结合实际对财政税收政策的创新进行了相应探究,希望对实际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第一,中小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的创新,就要能充分注重其完善性。政府方面要能将协调管理以及统筹规划等目标得以有效实现,这样才能将中小企业的和谐发展得以促进。要能在市场氛围环境方面良好创造,政府要加大市场整顿,将税收政策加以完善化,积级梳理各项税收优费政策,合理分配,优化资源结构。第二,充分注重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以及营改增政策的完善。要能够明确,中小企业在实际发展过程中规模相对比较小,而在生产成本方面相对比较高,要想将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行提高,就要能充分加强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完善制定。政府不仅要在原有基础上将个人所得税的优惠体系加以完善,也要积级为中小企业员工提供相应的财政税政策培训,以增强企业员工的积极主动性。第三,充分重视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在相应的审查方面要能严格化,通过相应规定及标准等,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相应的优惠,促进企业的创新能力的加强。对于小微型企业,可通过减半征收优惠策略的实施,促进企业发展的积极性。要从多方面对中小微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行数据分析,以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以及发展的积极主动性。第四,应简化各部门扶持企业的补助政策,避免企业多头补助,让企业顺应市场,减少对政府的依赖。为了避免财政税收资源的浪费,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际认为,繁多的各项财政对企业的补助政策只需简化为两点:企业当年对地方的税收贡献率及当年对地方的吸纳就业人数。只有在这些基础层面得到了加强,才能真正的有利于中小微企业的良好发展。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新经济环境下的中小企业财政税收政策的创新,要从实际出发,注重策略的科学实施,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企业的良好发展。此次从理论结合实际对中小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进行初探,希望通过这些策略的研究,对实际发展能有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孙建.论新经济环境下中小企业财政税收政策创新[J].现代商贸工业.2015(07)

[2]田怡.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制度创新研究[J].中国商贸.2013(29)

[3]蔡美华.加快财政税收制度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J].科技与企业.2013(06)

[4]王越,刘敏.中小企业财政政策支持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3(05)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范文6

关键词:小微企业 财税政策 环境建设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政策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但就目前来看,小微企业发展仍然要面临诸多财税政策环境问题。所以,有必要对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环境建设问题展开研究,继而更好的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一、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财税政策环境

(一)财政政策问题

就实际情况而言,政府虽然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但是却没有针对小微企业制定相应的财政政策。所以,在小微企业的发展方面,国内的财政政策尚且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一方面,在实现中小企业的整合时,政府并没有为小微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而在现有金融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小微企业承受市场风险的能力较低,继而导致了多数金融机构不愿意为小微企业办理贷款业务。所以,很多小微企业无法真正享受财政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国内尚且缺乏针对小微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实际上,大多数担保机构只能提供短期的担保,并且服务功能不全,无法满足小微企业的需求。而一些担保机构则存在乱收费的问题,并且没有采取担保风险的防范措施,继而使小微企业的贷款更加困难。

(二)税收政策问题

就目前来看,国内的税收政策缺乏规范性和系统性,继而不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首先,在增值税方面,一些小微企业被认定成小规模纳税人,继而丧失了与一般纳税人经济往来的机会。同时,小微企业需要承担过高的增值税率,并且其所出口的货物只能实行免税,却不能实行退税,继而导致了小微企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其次,在营业税方面,只有小部分属于个体工商户的小微企业能够获得较低的营业税起征点,继而导致了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同时,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范围的不合理,一些小微企业的税负反而得到了增加。再者,在所得税方面,多数小微企业没有享受税收减半政策的资格,并且面临着重复征收税收的问题,继而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三)规费收费问题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政策免征小微企业部分行政事业费用。但就实际情况而言,这些政策项目包含的范围较广,并非是针对小微企业而制定的。同时,一些部门并没有重视小微企业的规费收费问题,继而造成了一些小微企业没有切实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此外,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行业协会仍然会变相收取费用,继而不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

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环境建设

(一)给予财政政策支持

为了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应给予小微企业更多的财政政策支持。首先,应该使民间借贷市场的立法规范得以完善,以便使民间的资金在小微企业的问题上得以有效利用。具体来讲,就是安排专门机构完成对民间借贷的管理和监督,并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以便使民间资金用于小微企业的投资。其次,需要增加政府提供的专项财政资金,以便使小微企业的资金紧缺问题得以解决。在技术创新和经济升级等方面,政府要为小微企业提供足够的财政支持。再者,需要使国内的小微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具体来讲,就是国家需要建立政策性金融服务机构,以便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此外,政府还要重视相关的业务服务平台的建设问题,继而通过收集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增加税收政策支持

在税收方面,国家应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税收政策支持,以便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首先,在增值税政策的制定方面,应该缩小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范围,并使增指税的抵扣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同时,政府还需要使小微企业的增指税税率得以降低,继而使小微企业更具有市场竞争力。而在提高增指税的起征点方面,政府则要将大多数小微企业纳入到政策实行的范围内。其次,在调整营业税方面,政府应该提出适用于大多数小微企业的政策。具体来讲,就是对小微企业的营业税起征点进行补充,以便使大多数小微企业受益。同时,政府需要根据不同行业的性质制定不同的营业税税率,以便使小微企业的税负得以减少。再者,在所得税的优化方面,政府需要增加小微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力度,并增加所得税的优惠形式。

(三)改进规费收费

在规费收费的改进方面,政府首先需要确保出台的优惠政策可以得到落实。具体来讲,就是要使优惠政策的管理得到加强,并对相关收费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以便使优惠政策得到落实。其次,政府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业务优惠,以便使企业的负担得以减轻。再者,政府要对相关部门乱收费的行为给予追究,从而使小微企业能够在更好的财税政策环境中发展。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为了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要从财务政策、税收政策和规费收费这三个方面落实相关的优惠政策。同时,政府需要完成财税政策的调整,以便使更多的小微企业获得政府提供财税政策支持。此外,政府需要加强对相关收费单位的管理,以便全面进行适合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环境的建设。

参考文献:

[1]吴菊,张慧.对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改革的探讨[J].中国合作经济,2015,01: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