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征收标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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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征收标准

企业税收征收标准范文1

二、抓住工作重点,强化税收征管。对交通运输业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征管工作,进一步规范车辆税收各项征管措施。

(一)加强税源管理,严格税务登记。凡在我县境内从事公路客、货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部门可不予提供发票。

(二)明确征管模式。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县营运车辆税收由县运管所代征。为简化办事程序,建立优质化服务体系,县地税局在政务中心设立营运车辆税收征收窗口,与交通运管部门联合办公。交通运管部门在“营运证”年检、机动车“二维”、上路稽查等环节实行同步征收。对实行独立核算且账务制度健全、能全面准确核算营运收入的单位,实行申报征收方式。个体营运车辆税收实行“全额定税,一次征收,开票抵减,超额补税”的征收方式。即对车辆税收核定税收定额,实行简并征期的办法,全年一次性缴纳税款;按规定缴纳全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用已缴纳的定额税款分月按次抵顶开具发票所需税款,超额部分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三)统一征收标准。营运车辆税收由地税部门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征收时间、征收期限、征收税额标准。

(四)严格对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的管理。对申请认定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的货物运输单位,要严格把关,除审核相关资料外,还要实地调查了解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核实纳税人的运输能力,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定。对已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货物运输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对不符合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条件的,要坚决取消其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

(五)强化运输企业纳税评估工作。重点评估运输业务和营运成本的真实性,以及发票使用、税款缴纳等情况,防止税源流失。

三、加强宣传,积极创优税收环境。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此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取得社会各界及营运车辆纳税人的充分理解和支持,共同做好我县营运车辆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同时,交通运管、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要定期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加大对运输业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创优税收环境。

企业税收征收标准范文2

一、工作目标

以各项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规范房屋租赁双方涉税行为为重点,大力整治房屋租赁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的税收征管,逐步实现房屋租赁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

二、清理整顿对象和时限

本次清理整顿的对象是全县范围内所有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清理整顿的时限是自年1月1日起,对个别出租收入金额较大、有偷税逃税性质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清理整顿主要内容

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为年1月1日以来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所取得租赁收入应纳税收的征缴情况。

四、计税依据、应纳税种和征收标准

(一)计税依据

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应以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记载的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租金明显不实或偏低的,由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二)应纳税种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行政机关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房屋租赁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三)征收标准

1、营业税:按租金收入的5%征收;个人出租住房的,按租金收入的1.5%征收。

2、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按营业税税额的5%征收;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县城、镇的,按营业税税额的1%征收。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税额的3%征收。

4、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税额的2%征收。

5、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征收;个人出租住房的,按租金收入的4%征收。

6、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房占地面积×适用税额=每年应缴税款;个人出租住房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7、印花税:按租赁合同协议所载金额的1%0征收;个人出租住房的,免征印花税。

8、企业所得税:按企业利润的25%征收;未建账的或无法核算企业利润的,按租金收入的3%征收。

9、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按租金收入扣除税费并减除800元后的余额的20%征收;月租金收入4000元以上(含本数)的,按租金收入扣除税费并减除20%后的余额的20%征收。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按租金收入扣除税费并减除800元后的余额的10%征收;月租金收入4000元以上(含本数)的,按租金收入扣除税费并减除20%后的余额的10%征收。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10月15日至10月20日)

地税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电视、通告、短信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

(二)自查补报(10月21日至11月10日)

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自身实际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好纳税申报工作。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填写《县房屋租赁税收自查表》(见附件),并年11月1日前报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纳税人自查补报的税款不予行政处罚。

(三)重点检查(11月11日至12月31日)

组成多个清理整顿工作组,对自查补报工作进行检查。在自查补报阶段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的,向出租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补缴相关税款,并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逾期未整改的纳税人,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视情况依法进行调查;对未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函告所在单位,并视情况报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做出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常态化管理(年1月1日以后)

通过三个月的清理整顿,督促纳税人取得房屋租金收入后,主动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并取得省地方税务局统一。整顿工作结束后,进行常态化管理,由地税部门牵头,会同房管部门抓好日常监管。

六、工作职责

(一)地税部门

1、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出租房屋税收清理整顿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工作要求。

2、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对欠缴的税款认真组织清理。对应申报缴纳而未申报缴纳出租房屋税收的,按规定予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所有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建档,做好信息管理。

(二)房管、潋江镇、开发区

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出租房屋的信息管理工作。

(三)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1、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出租房屋税收知识的学习,督促有房屋租赁的干部职工进行纳税申报。

2、有公房出租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准确申报缴纳税款。

3、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租用他人房屋须凭省地方税务局统一入账,不得白条抵库。

4、根据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函告的情况,督促相关责任人整改,并视情况进行教育和处理。

(四)纪检监察部门

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通报的情况,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五)司法机关

组织警力及时对地税部门移送的案件进行调查、侦破;对地税部门依法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责任。

七、工作要求

企业税收征收标准范文3

一、调查目的及意义

税收是关系到我们各方面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头等大事。地区钼业资源丰富,钼产品的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是我们一个主要的支柱产业。[文秘站网文章-找范文,到文秘站网]地区税收环境复杂,区委为了全面深入了解地区税收情况,特组成由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国地税等单位参加的地区税收情况专项调查组。通过此次调查,为区委区政府提供翔实的第一手材料,为加强地区的税收管理提供有力依据。使区委、区政府针对实际情况采取有力税收征管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税收政策、整顿税收秩序、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使地区国地两税最大限度地做到应收尽收,为我区各方面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有了保障。

二、基本情况

区委调查组于月日开始,对地区税收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调查。一周来,调查组通过与镇党委、政府相关领导、企业法人进行座谈,走访高桥铁合金、张相公铁合金两家企业并查阅了企业购买钼精砂税票帐目,查看了检查站月份税票资料,调查组初步掌握了地区的税收情况。

镇现有钼矿企业个,坑口个,选矿企业户,其中集体选矿企业户,个体选矿企业户(检查站内户,站外户)。每天选矿量(设计能力),吨,其中集体企业,吨,个体企业,吨(站内吨,站外吨)。按目前钼砂价格万元吨不含税价计算,集体企业钼精砂的利润元吨;个体企业钼精砂的利润吨。集体企业所得税×元吨、增值税×吨;个体企业所得税×吨或定额税一般纳费人个体企业增值税元吨小规模纳费人增值费按征收。

现特将一周来的调查情况向区委领导做如下汇报。

三、地区税收整顿初见成效

自我区召开“杨钢地区矿业秩序综合整顿”大会以来,省税收专项调查组进驻以后,地区税收秩序明显好转,初见成效。镇党委、政府和国税分局税务所,注重运用科技设备和科学方法加强税收征管,杜绝了人为因素形成的欠税、逃税行为,一定程度上堵住了国家税款流失的黑洞。一是采用电子监控。投资多万元对钼产品检查站的四个出口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又在各检查站实施了室内电子监控,使人为放行随时处在“电子眼”的监督之下。自此,矿石税款由去年同期的每月不足万元迅速上升到每月万元,今年月高达万元,月达到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倍多。二是采用停机测量。月开始,抽调名业务精英参与镇政府组织的联合调查,采取停机测量的方法逐户进行生产规模核定,仅天就完成了全镇户小选厂的规模核定,通过电费消耗等科学依据依法清理欠税,经过一个多月,清理了小选厂多户,现已补征差额税款多万元。并在小马沟、偏道子、兰家沟南出口三条路矿线设置钢筋水泥桩拦截,有效遏制了税收流失。

到月日止,镇完成了国地税收入,万元比去年同期,万元增加,万元,增长,是去年同期的倍。其中国税收入,万元比去年同期万元增加了万元,增长。地税收入万元比去年同期万元增加了万元,增长了。

四、地区税收可能流失的相关渠道

地区税收环境复杂,虽然采取一些有力措施,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税收的外流。但由于一定的现实情况、客观因素、以及相关的体制问题,通过调查显示,在实际税收当中,从以下几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⒈从政策上看。在检查站内,高桥铁合金、张相公铁合金等家企业,实行优惠政策,没有严格执行三章检查制度,只是签字就可过站。这种现象的存在,就使一般纳费人销售的钼精砂以的税率出现。虽说一般纳费人的增值税上的税,还要减进项税,但这其中一定少于上的的税,否则就不会有以小规模的身份出现的一般纳费人。据调查表明:这家企业确实有在一般纳费人购买过钼砂的情况,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一定量的税收流失。

⒉从管理上看。地区虽然已经实施了检查站内三章过站制度,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只有少部分的企业实行在检查过程中按规章制度办事。从中可以看出,此项政策也只是浮于表面,没能真正有效的落到实处。此外,检查站选厂,没有按检查站内的办法实行有效管理,从而使那些业者有了可乘之机,也成了税收流失的一个渠道。另外,地区以外的其它选厂,也没有按检查站内的管理方法实行,对这些业者缺乏有效的管理是造成税收流失另一渠道。

⒊从两税征管上看。首先是矿产品按照现市场价格税收综合征收率没有调整问题。目前,矿区矿产品的税收征收标准,还延续年月区两税局制定的钼砂市场价格万元左右定额标准,去年下半年,随着钼精砂价格的不断上涨,目前已到万元左右,差距很大。其次是小规模纳税人定额征收税额问题。由于矿山采掘环节和选矿环节生产钼产品的特殊性,对一些小规模企业实行定额征收税款的办法,确实存在不确定因素,但也不能用所得税、增值税的标准简单推算。

五、针对地区税收可能流失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⒈适时撤消优惠政策。家企业优惠政策的撤消,使所有企业都享有平等的经营环境,公平的竞争氛围。会使检查站工作能更加合理有序地开展,一定程度上也避免了一般纳费人向小规模转移。有效地减少了税收的流失。

⒉强化检查站管理。虽然在检查站有先进的监测设备、严格的检查制度,但不排除有隐性流失现象的发生过站时,车箱上部用尾矿遮掩,下部装有钼精砂的头顶盔现象。因此,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把工作做详、做细,杜绝一切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对站外的企业的税收征管更不容忽视,在路矿线上单靠设水泥柱,不让车通过的办法,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加强巡逻制度、抽查制度等。此外,对以外的选厂,也要加强管理。使整个地区的钼业开采合理化、合法化、公平化。

⒊尽快实施地税新出台的调整方案。地税所对矿山和选厂征收税款执行的年地税局颁发的标准,已与当前飞速暴涨的钼产品报价,不相 适宜,一定因素上影响了地税的征收。新出台的钼行业税收征管方案根据当前钼砂出售实际价格,分别将钼砂价格万元分个档次为计税价格,矿石品位分别从分个档次分别计税;调整了综合征收率,由到,同时,采取定率、定期、定额和查实征收相结合的征管方式。

⒋国税重新核定企业规模,严把审核关。凡是具备一般纳费人资格的企业,一定要将其确定为一般纳费人。并严格按照规定,加强窗口票的代开管理。

企业税收征收标准范文4

【关键词】营利性医院;税收筹划;研究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营利性医院的发展也引起了更多的关注,是卫生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关于营利性医院的税收的问题也是注意的焦点。在2000年7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营利性机构将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免税优惠;对取得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对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免税到期后,营利性医院将比照服务业企业纳税。随着三年免税期的终结,许多营利性医院已进入纳税环节。

1、分析营利性医院税收的状况及问题

营利性医院关于税收方面的状况和问题应该要引起重视。了解到这些状况与问题才能够帮助我们去更好的去解决这些问题,对营利性医院的税收进行更好的筹划。

1.1营利性医院的税收负担过重

我国的营利性医院在进行医疗机构分类之前,与非营利医院是一样享受着免税政策。而现在,很多地区是按照饮食服务业的标准来对营利性医院进行收税。所以在这些地区,营利性医院需要缴纳十几种税。比如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等。因此,营利性医院每年所要缴纳的税收,在总收入中占有一定的比重,对那些效益不是很好的营利性医院来说,是沉重的负担。我国的公立医院可以获得政府的财政补助,而营利性医院没有政府提供的财政补助,但是却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税费。对营利性医院所征收的各项税收的总和,已经超过了一些营利性医院的所能够承担的实际承受能力。

1.2国家对税种和税率的设置不合理

国家对营利性医院的税收的征收,没有根据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来制定相关政策,而是把营利性医院也按照一般民营企业来收税。 而且税种和税率都按这一标准。这是不科学的。比如营利性医院的职工的工资,先按一定的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再对医务人员的个人再按一定标准来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项就占了营利性医院所要缴纳的税费的很大的一部分。

1.3免税期相对来说比较短

中国的营利性医院从整体上来说,发展的并不顺利。可以说是在艰难的发展着。它所需要的发展时间与其它的企业相比,是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国家给予营利性医院三年的免税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轻它的税收的负担。但是营利性医院的投入与产出并不像其它企业一样,能在三年之间就能收回成本,获得收益,它往往需要更久的时间。所以从具体的营利性医院的收益情况来看,三年的免税期限是远远不够的,免税期需要更久的时间。

2、关于营利性医院税收筹划的原因

营利性医院对税收进行税收筹划可以让营利性医院在与非营利性医院的竞争之中,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有利于长远的发展,也能够对医院的在自身的资源进行有效地配置。

2.1税收筹划有利于营利性医院的长远发展

营利性医院可以通过税收筹划来对税收进行合理性的安排,按照国家税法的要求,对一些税收政策进行分析,对自身的一些方面进行整合调整等来减轻税收的负担。这样既可以防止一些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也能让营利性医院因为较少的税收负担而可以更好地发展。营利性医院的税收筹划的结果不是全部都是很快能取得很好的收益的。营利性医院如果要取得长远的发展,营利性医院的税收筹划就必须保持它的长期性。如果只能坚持一段时间,那是不可能取得好的成效的。所以营利性医院的税收筹划要长久的去坚持,才能够最终达到收获最大利润的目的。

2.2税收筹划有利于营利性医院的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

各个营利性医院的自身情况是不同的,应该根据各个医院的不同情况,对自己的营利性医院的税收情况进行筹划。而且根据自身的各个时期不同的发展情况,制定不同的税收筹划的方案。而且要特别关注新的关于税收征收的政策。要对各方面情况进行分析,以在不同时期调整税收筹划的基本内容和方法,从而达到更好的效果。如果营利性医院进行了很好的税收筹划,可以让营利性医院把资金更好的去进行利用,可以让每一部分资金都把它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达到最好的效果。税收筹划也可以让营利性医院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医院的发展当中去。

3、营利性医院进行税收筹划的解决途径

3.1营利性医院应该确定适合的组织形式

按照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制的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纳税人是自然人的话,最后的收入就中缴纳各个合伙人所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一些综合性的大型的营利性医院,最好是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因为规模较大,经营的风险随之增加。如果是小型的营利性医院,采用合伙人的形式是比较好的,需要缴纳的税收相对少一些,也比较容易进行管理。

3.2营利性医院应该调节一下所承担的主体税种的相关要素

营业税和所得税是营利性医院所要承担的主体税种。因为公立医院更有影响力,民众更愿意到公立医院去就医。营利性医院虽然可以自主确定价格,但是不能任意抬高价格。不然的话,人们是不会选择营利性医院来看病的。民营医院要想针对营业税和所得税来做出对策,就只能促进医院的各方面服务质量、按照自身情况来确定医务人员的人数以及做出其它相关方面的调整,提高营利性医院的名气,来吸引更多的人前来就诊,以此来应对营业税的负担。

3.3用好用足3年免税政策

根据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营利性医院可以3年免除缴纳税费。但是对免税期限的开始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各个地方对营利性医院免税期限开始的时间的认定制度是不同的。有的地方政府对营利性医院的免税期认定的时间会早一些,从营利性医院获得执业许可证的时间算起。有的地方政府对营利性医院的免税期认定的时间会迟一些,从核定了医院是营利性医院还是非营利性医院这一性质算起。营利性医院应该要和所在的地方政府进行沟通,把这三年的免税期限的限定日期了解清楚,并且把这三年利用好,发挥最大的医院的绩效。

3.4对成本费用进行很好的筹划

营利性医院可以在财务方面运用各种方法来节税。可以利用不同的会计账务方法来处理。如对坏账准备的提取。为了节税的需要,营利性民营医院要采取适当的坏账准备提取方式。营利性医院一般可以采取两种方法来应对坏账准备:一种方法是应收账百分比法,另外一种方法是帐龄法。但是如果营利性医院的应收的帐款总额的绝大部分是由3年以上应收的账款构成,这是就可以通过重大会计政策变更这一措施,将百分比法改为按帐龄法提取坏账准备金,这种方法会产生比较大的纳税差异。还可以通过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如加速折旧法、余额递减法等不同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来延后缴税的时间。

4、政府对营利性医院税收筹划所要做出的相关努力

政府对营利性医院所要做出的相关努力首先应该要对营利性医院制定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营利性医院也是我国卫生事业的一分子,现有的国家税法制度还不够完善。而在对于征收营利性医院的税收方面,国家应该要制定出更为具体的针对营利性医院的税收的相关政策,以让营利性医院的税收征收标准更为规范,从另外一方面也可以很大程度上杜绝和减少营利性医院的关于税收的偷税漏税等各种违法行为。国家应该要对有需要的营利性医院制定一些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营利性医院的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医疗设备以及培养更专业的人员上给予一定的支持,这样来鼓励营利性医院的发展。国家只有在适当的范围内,对营利性医院更多的政策倾斜,营利性医院在中国才能够得到飞速的发展。其次国家可以减轻营利性医院的税收负担,减少对营利性医院的税收的税种以及设定合理的税率,还可以延长目前的三年的免税期。这些有针对性的措施能够帮助营利性医院更好的发展。

结语

营利性医院的税收筹划可以减轻营利性医院所要缴纳的税收,这是在合理的范畴内进行的。这样有利于营利性医院的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董毅, 胡善菊.营利性医院税收问题的思考[J].医院管理论坛,2009,8(26):11-13.

[2] 明珠, 陈婷.对营利性医院税收问题的探讨[J].卫生经济研究,2006,(3):15-16.

企业税收征收标准范文5

关键词:绿色税收;可持续发展;环境税

当今,伴随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全球自然环境不断恶化,环境保护问题日显突出,因此可持续发展战略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可持续发展是一种从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角度提出的关于人类发展的战略和模式,它强调人类经济活动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是指在不牺牲未来几代人需要的情况下,满足当代人需要的发展,是一种长期稳定的发展,由此达到现代和未来人类利益的和谐统一。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税收收人的可持续增长与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是相辅相成的。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同样存在着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而要解决这一矛盾,建立和推行绿色税收制度是其有效途径。如何建立绿色税收制度,以保护和改善我国的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我国税收理论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绿色税收制度的定义及西方国家的绿色税收制度实践

(一)什么是绿色税收制度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出现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危机,引起了人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极大重视。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恶化,一些具有环保特点的经济概念,诸如绿色国民生产总值、绿色会计、绿色营销、绿色税收等相继出现。这些“绿色”概念,不仅反映了人们对环保的重视程度,而且更重要的是将环境资源的消耗与补偿纳入经济范畴,从而有利于环境问题的解决。“绿色税收”一词的广泛使用大约在1988年以后,《国际税收辞汇》第二版中对“绿色税收”是这样定义的:绿色税收又称环境税收,指对投资于防治污染或环境保护的纳税人给予的税收减免,或对污染行业和污染物的使用所征收的税。从绿色税收的内容看,不仅包括为环保而特定征收的各种税,还包括为环境保护而采取的各种税收措施。

1975年3月3日欧共体理事会又提出,建议公共权利对环境领域进行干预,将环境税列人成本,实行“污染者负担”的原则。九十年代初期以来,经合组织成员国在环境政策中运用经济手段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在这些经济手段中,环境税的运用得到越来越广泛的支持。在欧美一些国家通过改革调整现行税制,开征对环境有污染的环境税(包括废气税、水污染税、固45/液体废物税、噪音税),实行对环境改善的税收优惠政策等,使税收对改善环境做出了较大的贡献。据经合组织的一份报告显示,美国对损害臭氧层的化学品征收的消费税大大减少了在泡沫制品中对氟里昂的使用,汽油税则鼓励了广大消费者使用节能型汽车,减少了汽车废弃物的排放。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虽然美国汽车使用量增加,但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却比70年代减少了99%,而且空气中的一氧化碳减少了97%,二氧化硫减少了42%,悬浮颗粒物减少了70%。通过实施环境税收和其他努力,美国确实已经实现了环境状况的根本好转,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因此,人们把以环境保护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税收措施形象地称为“绿色税收”。

(二)西方国家“绿色税收”制度的实践

西方国家的“绿色税收”主要有三类:一是对企业排放污染物征收的税,包括对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的课税。如英国、荷兰、挪威等征收二氧化碳税,美国、德国、日本征收二氧化硫税,德国征收水污染税;二是对高耗能高耗材行为征收的税,如德国、荷兰征收的油税,美国、法国征收的旧轮胎税,挪威征收的饮料容器税等;三是对城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税,如美国、日本征收的噪音税和工业拥挤税、车辆拥挤税。

目前世界上绿色税收制度的建立处于前列的主要国家有美国、荷兰和瑞典。美国的“绿色税收”制度包括对产生臭氧的化学品征收的肖费税、对汽油的征税,对与汽车相关的其它征税、开采税、对固体废物处理的征税等。美国无论在联邦层次上,还是在州层次上对环境税收越来越重视,从现有的环境税收的实施效果来看,它们的作用是显著的。荷兰特别为环境保护目的而设计的税收主要包括燃料税、噪音税、垃圾税、水污染税、土壤保护税、地下水税、超额粪便税、汽车特别税、石油产品的消费税等。瑞典的“绿色税收”包括对燃料征收的一般能源税;对能源征收的增值税、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硫税、电力税;以及对化肥、电池等的征税等,已经占到税收体系的重要部分。其环境税的核心是对能源的征税,而对能源的征税是从多方面来进行的,目的主要在于通过征税使能源的消费水平下降,并促进技术革新。

二、我国绿色税收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缺陷分析

我国现行的一些有关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与措施,主要是为鼓励企业有效利用资源和综合回收“废弃物”而制定的。虽然也有助于环境保护,但更主要的还是出于经济目的。这些措施包括:对“三废”企业的税收减免;对节能、治污等环保技术和环保投资的税收优惠;限制污染产品和污染项目的税收措施;促进自然资源有效利用的税收优惠等。但是,与经济发展的速度相比,我国的税制严重滞后环境保护的需要,存在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1、未形成规范绿色税收制度

现行税制没有就环境污染行为和导致环境污染的产品征收特定的污染税。目前国家治理环境污染,主要是采取对水污染征费,对超过国家标准排放污染物的生产单位征收标准排污费和生态环境恢复费,这种方式缺乏税收的强制性和稳定性,环保成果难以巩固和扩大。我国现行税制中缺少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专门税种,税收对环境保护的作用主要靠分散在某些税种中的税收优惠措施来得以实现,这样既限制了税收对环境污染的调控力度,也很难形成专门用于环保的税收收人。

2、各税种自成体系,相对独立

现行税制中对土地课征的税种有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各税种自成体系,相对独立。一方面税种多,计算复杂,给征纳双方带来许多麻烦;另一方面税制内外有别,不利于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竞争。在保护自然资源方面,现行的资源税也很不完善。

3、税收优惠形式单一

我国税制中对绿色产业的税收优惠项目较少,且不成体系。主要是涉及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中减免项目。为了环保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的形式过于单一,仅限于减税和免税,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影响了税收优惠的实施效果。

(二)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措施

我国现行税制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

1、增值税:对原材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研石等废渣的建材产品和利用废液、废渣生产的黄金、白银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免税优惠。

2、消费税: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鞭炮、烟火、汽油、柴油以及摩托车、小汽车等消费品列人征收范围,并对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

3、内资企业所得税:规定利用废液、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可以在5年内减征和免征企业所得税。

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规定外国企业提供节约能源和防治环境污染方面的专有技术所取得的转让费收人,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条件优惠的,可给予免税。此外,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也对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积极的作用。应当肯定,这些税收政策在减轻和改善我国环境污染,保护自然资源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三、构建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定位原则

建立绿色税收制度,既符合我国环境政策目标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又能通过征税为治理污染提供所需资金,并减少污染造成的损失,因此,建立我国绿色税收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其定位原则是:

1.以国情为本

建立并完善我国的环保税制,当然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但应以我国的基本国情为本,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环保税制,而不能盲目照抄照搬他国做法。

2.公平与效率相协调

环境保护税应该体现出“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平衡的企业和个人征税。同时,环保税应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进行合理、有效的分配,以提高效率,更好地治理环境。

3.依法征收

在以前与环保相关的税收征收上,经常出现“人情税”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在新环保税制中,应体现对破坏环境的企业和个人必须依法征收的原则。

4.专款专用。

税款专用是环保税充分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条件。应当把税收用于政府承办的环保设施和重点环保工程上。同时,又要为环保科研部门提供科研经费,用科技手段来加大环保的力度。

四、构建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几点建议

我国建立绿色税收制度的基本思路是:在进一步完善现行保护环境和资源的税收措施的基础上,尽快开征环境保护税,使其成为“绿色税收”制度的主体税种,从而构建起一套科学完整的“绿色税收”制度。

1、变排污费为环境保护税

首先,应将已经实行的。税收具有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的特征,比收费更具有约束力。而且税收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征收成本也比收费低。同时环境保护税收人将作为财政的专项支出,有严格的预算约束,可以保障宝贵的环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在排污等领域实行费改税已势在必行。这有利于税收政策措施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具体的措施包括:将二氧化硫排放费、水污染费、噪音费分别改为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和噪音税。其次,对一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和对环境污染破坏程度征收环境保护税。具体设计是:以排放“三废”和生产应税塑料包装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以工业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及塑料包装物为课税对象;对不同的应税项目采用不同的计税依据。对“三废”排放行为,以排放量为计税依据从量课征,对应税塑料包装物,则根据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人按比例税率课征;在税率的设定上不宜按全部成本定价,以防把税率定得过高,使得社会为环境保护付出太大的代价。此外,应将环境保护税确定为地方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并且环保税收人作为地方政府的专用基金全部用于环境保护开支。

2、改革消费税,开征燃油税

我国消费税对汽油、柴油各规定了一档税率,以定额的方式征收税款,在当前国际油价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大大减少了国家的相关税收收人。因此,可考虑取消消费税中对汽油、柴油的课征,对汽油、柴油、重油等在其销售环节从价开征燃油税,一方面控制燃油的使用,保护大气环境;另一方面增加国家税收收人。可适当提高含铅汽油的税收负担,以抑制含铅汽油的消费。

3、以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注重环境保护

我国现行的有关可持续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应在减税、免税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手段对原有政策做出完善。首先,制订环保技术标准,对高新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引进和使用予以税收鼓励。可供选择的措施包括:技术转让收人的税收减免、技术转让费的税收扣除、对引进环保技术的税收优惠等。其次,制定环保产业政策,促进环保产业的优先发展。如环保企业可享受一定的所得税的减免;在增值税优惠政策中,对企业购置的环保设备应允许进行进项抵扣,从而鼓励企业对先进环保没备的购置与使用;对环保没备实行加速折旧;鼓励环保投资包括吸引外资,实行环保投资退税;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有关政策中,对于企业采用先进环保技术改进环保设备、改革工艺、调整产品结构所发生的投资应给予税收抵免;对于环保产品在出口政策上给予税收支持等等。

4、税收政策的制定要致力于促进再生资源业的发展

再生资源业不仅有利于环境保护,而且电有利于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对再生资源业利用废旧物资允许按10%作进项抵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再生资源业的发展。今后,在绿色税收政策的制定上,还应进一步促进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利用。

5、适当拓宽资源税的征收范围

我国现行资源税征收范围过窄,仅对矿产品和盐类资源课税,起不到全面保护资源的作用。因此,我国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应尽可能包括所有应该给予保护的资源。把矿藏和非矿藏资源列人其中。并且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课以重税,以扩大资源的保护范围。可将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并人资源税中,使资源税制更加规范、完善,以进.一步促进我资源的合睬护和开发。

6、税率的确定要有助于扶持企业的成长

企业税收征收标准范文6

关键词:房地产:税收体系:投资性房地产:价值

Abstract: from the Angle tax classification. At present, the tax law do not distinguish between the investment real estate and the investment real estate, for an investment real estate and for real estate tax according to the uniform principle. Real estate tax by many different categories of taxes, which can be from different Angle to classification. In order to facilitate analysis, and the comparison of 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process, according to real estate tax on our link involving categories of taxes are classified. 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t tax link, real estate tax can be divided into real estate investment link, the maintaining tax, tax link trade link tax, income tax and link four categories.

Keywords: real estate: tax system: an investment real estate: value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投资性房地产》并不是一项专门对房地产行业作出规范的准则,也不是一项规范所有房地产资产的准则,它仅适用于“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准则针对的是所有企业持有的以投资为目的的房地产。与我国原来的准则体系中历史成本计量占主导地位相比,新准则体系引入了公允价值模式。《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投资性房地产》鲜明地体现了新准则体系这一重要特点,即允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而不是单一地采用历史成本模式。比较当前税法,我国现行房地产的相关税种中尚无直接运用公允价值作为计税依据的,现简要介绍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税收。

一、房地产税收体系

(一)房地产税收

房地产是一项十分特殊且重要的资产,它是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有机结合,是生产和生活要素的有机结合,也是有形和无形资产的有机结合。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完成,房地产业已经成为一种商品,成为企业和消费者投资、置产、置业的良好选择对象,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成为调节税收的重要载体之一。

房地产税收作为国家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为一种财政范畴,是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向房地产产权人、经营人、投资建设者、使用人以及受让人等无偿、强制并固定争取一定货币的财政活动。此外,他还是一个重要的分配范围,参与房地产经济运行的各个环节,体现国家与房地产主体之间的分配关系。

(二)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收体系

当前我国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内容很多,涉及从房地产市场运行的诸多阶段。其中包括:

1、房地产批租与开发阶段的税费负担

前期税费: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税(费)、土地开发费、市政配套设施费、契税等。

报建阶段税费:建设工程许可费、建设工程备案费、施工许可报建费(包括安检费、质检费、试装费、造价审核费、墙体基金、水泥基金等)

建设阶段税费: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质检费和工程管理费等。

2、房地产流通阶段税费负担

主要有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转移登记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房地产保有阶段税费负担主要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或城市房地产税(外资)。

二、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原来记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科目的房地产,若是用于投资目的的,现在应记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同时,记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房地产不再单一的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新准则还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但应当具备两个条件: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②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

三、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可能给税收及税制带来的影响。

(一)对税收的影响

1、对房地产税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房地产税的影响短期不必考虑,但长期存在不确定性。目前的出租类房地产物业缴纳的房地产税主要有两种征收标准:按租金收入的12%或者按投资性房地产物业原值的70%乘以1.2%,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一般公司多采用后一种方法(相对便宜)。那么在实行新的会计准则后,采用何种基数来征收房地产税是会影响公司的实际现金流出数量的:如果维持原有的税收标准不变的话,那么新的会计准则对房地产税没有影响;但如果采用重估资产价值作为计税基础的话,那么相关公司的税赋可能会增加。

2、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

如果从现行税法的角度考虑这一问题,土地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只在房地产的转让环节征收,每转让一次征收一次,增值多得多征,增值少的少征。开征土地增值税的目的是为了抑制牟取暴利和房地产的投机行为,从而保护从事正常交易的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所以,考虑是否计征的重点就是要判断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发生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因此,虽然按照新准则的要求要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土地增值,但并不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但也有人认为,土地的自然增值是一种不劳而获,其带来的收益当然应该归社会所有。在这种逻辑下,土地发生增值就应征税,而不是考虑产权是否发生转移。况且,现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日必须确认和明确提供投资性房地产的增值信息,并不需要在另外考虑税收征收成本的问题。笔者认为,国家应该视时机开征定期土地增值税,现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每年都要调整账面价值,要确定这部分房地产的定期土地增值税应税金额将不再存在技术上的困难。

(二)对税收制度的影响

其一,税收集中在建设投资的增量方面,即在流通阶段设置了主要税种,而在保有阶段设置的税种非常少(主要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或城市房地产税),且减免税范围极大。这种典型的窄税基模式造成严重的税负不公。事实上,房地产税的这种窄税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税法上并为区分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房地产,也没有区别对待经营性房地产和非营业性房地产,然而,不用性质的房地产其经济影响是不一样的,不加区分必然影响到征收的效果。早在多年前,理论界就有人建议对经营性房地产按高档税率,非营业性房地产按低档税率,但是迟迟都没有推行,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可能就在于信息的不完全是分类存在较大困难。

其二,税制政策不统一。“内外有别,两套税制并存”的房地产税收政策,导致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均,有悖公平竞争的原则。两套税制并存还造成税收流失。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更多外资房地产企业将会进入中国,这一问题将更加突出。如今,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将我国的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使我国的经济活动更加国际化,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而与之相配套的税收制度也应该相应的作出调整,尤其是取消内外两套房地产税制,使我国房地产企业能和外资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

其三,计税依据不科学,现行的房产税按照两种计税依据分别采用单一税率1.2%和12%,没有考虑各地经济发展差别,且采用这两种计税方法税负存在明显差异,房屋自用和出租之间税负失衡,同一房产在未确定用途时,用不同计税方法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可能差别很大,而税法中对于转租等现象是否开征房产税又没有规定,这就给有些企业税收筹划留下了空间。房地产估价的方法主要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重置成本法,以及残余法等。现在,会计准则在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中引入了公允价值,将为建立健全完善的房地产估价制度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为完善房产税提供条件。

四、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房地产税收体系的建议

目前,针对房地产税存在的诸多问题,社会各界人士都表示了不同的看法和改革意见,但笔者认为,关于房地产的税制改革很可能不是对房地产涉及到的每个税种分别加以修改完善,而是将房地产保有环节涉及到的几税合并为一税,以物业税的开征来完成对原有税种的替换。

但是,正式开征任何一种新税种,都需要从理论上弄清一些基本问题,需要从理论到实践进行广泛的研究。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在当前情况下开征物业税的时机可能还没有完全成熟。而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模式对企业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为相关部门获得房地产价值提供了信息支持,无疑为探讨物业税的具体税基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结语:

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在当前情况下开征物业税的时机可能还没有完全成熟。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模式对企业拥有的投资用房地产进行计量,为相关部门获得房地产价值提供了信息支持,无疑将为探讨物业税的具体税基提供一条新的思路。我们相信,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将会有助于物业税征收条件的成熟,为我国设计更为科学合理的物业税提供有利支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