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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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

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范文1

[关键词]资料;管理;变电;运维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2.066

[中图分类号]TM63;TM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2-00-01

变电运维操作班资料主要包括安全、技术、设备、运行、培训、班务管理等,为使运维人员对基础资料管理精益化,使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清晰的查到相关资料,采取如下做法。

1 对资料进行分类

2013年3月阜阳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组织人员,参照安徽省电力公司《变电站无人值班管理规范》,制定了运维操作班资料管理制度,对资料进行了分类,并规定各类资料所包括的内容。

第一,运维操作站本部资料共分7类,包括安全、技术、设备、运行、培训、绩效、班务管理。其中,安全管理资料包括:安全管理目标及年度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评价、两票、安全工器具、事故应急预案、反违章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小动物管理、消防、危险品管理、防误装置管理、安全文件。技术管理资料包括:法规规程、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指示图表、工作计划及总结、生产性装备。设备管理资料包括:设备定期维护、设备缺陷管理、继电保护管理、状态检修评价、新设备建设及启动、特殊天气、两措管理、备品备件管理。运行管理资料包括:运行分析、缺陷记录、运行日志、各类报表。培训管理资料包括:培训管理文件、培训计划及总结、培训讲义、“311”岗位互动、岗位练兵、反事故演习、个人培训档案。绩效管理资料包括:绩效年度责任书、月度计划总结、绩效考核细则指标、岗位说明书工作标准、月度绩效成绩汇总表、月度绩效工资兑现表、年度绩效合约。班务管理资料包括:班务记录、站长日志、政治学习、合理化建议、QC活动、五小创新。

第二,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资料共分2类,包括技术资料和运行维护资料。技术管理资料包括:出厂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交接试验报告、图纸资料、单元间隔资料、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事故预案、保护定值单、指示图表、变电站制度(变电站安全保卫制度、变电站出入登记管理制度、变电站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运行维护资料包括:PMS系统中运行巡视记录、备品备件检查、钥匙外借记录、变电站人员出入登记记录等。

2 规范各类资料编码

对各类资料实行编码管理,如:安全管理资料编码为“A”。某一大类和这个大类所包含的小类之间为从属关系,小类是大类的子目录,编码中大类大写字母为一级编码“A”(B、C、……),二级编码为“A-01”(B-01、C-01、……),三级编码为“A-01-01”(B-01-01、C-01-01、……),以此类推,如“A-01”则表示为安全管理中的“安全管理目标及年度计划”资料,对资料进行分类编码,方便资料查找,能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3 规范资料文档格式

采用颜色一致的资料盒,统一资料盒标签,实行分类集中管理,定置存放。规定资料封面、内页及各种文档格式,对字体、字号、行间距、标题层次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并制作出各种报告、计划、总结及图表模板。

4 规范各种运行记录的填写

变电运维班组记录较多,相关管理规范只对记录作了大体规定,至于如何详细记录、具体格式、统一术语未作具体规定,造成运行记录术语五花八门,记录内容填写也不规范。如:有些缺陷记录描述不清楚,定性错误,消缺后只填写“合格”,未对具体消缺情况进行说明。针对以上情况阜阳供电公司组织人员编写了记录填写规范,规定了记录填写术语、填写内容等并制定了记录填写范本,统一规范了运维操作站各种记录的填写。

5 健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运维操作站图纸资料管理工作的质量,阜阳供电公司建立了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

5.1 建立运维操作站图纸资料抽查制度

建立运维操作站图纸资料抽查制度,即在变电运行管理过程中,定期(每季或每月)由变电管理人员对运维操作站图纸资料进行抽查,内容包括记录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条理性及书写的认真程度等,这样既能详细掌握运维操作站图纸资料规范化工作的进展情况,又能准确把握运维操作站图纸资料工作的质量。

5.2 落实运维操作站图纸资料借阅归档制度

将图纸资料列入交接班内容,运维人员交接班后,图纸资料应经值班负责人审查签名,及时归档保存,以免丢失,外来人员借用资料时需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并在借阅记录上登记签名。

5.3 建立变电站图纸资料规范化评价制度

每月由变电运维管理人员对运维操作站图纸资料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并将工作情况纳入月度绩效考核,确保运维操作站图纸资料管理工作的质量。

6 提高变电运维人员素质

变电运维人员素质是一种综合能力,管理各种图纸资料是变电运维人员的基础工作,也是运维人员工作能力的重要体现。阜阳供电公司在培养运维人员综合素质中,把图纸资料管理作为重点内容,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选派优秀人员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培养了大批资料管理员,提高了运维操作站资料管理的工作质量。

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范文2

第二条本意见适用范围为市境内非收费普通公路桥梁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桥梁的规划设计、组织施工、日常养护、安全检查、等级评估、改建扩建、维修、应急管理、路政管理等。

第三条桥梁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以桥梁结构安全为中心,承重部件为重点,防治结合。

第四条公路桥梁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一)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桥梁安全行业管理工作负责;

(二)公路管理机构对非收费普通县道桥梁安全负主体责任;

(三)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振东新区管委会对乡、村公路桥梁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四)各镇(街道)、振东新区的交通管理站对乡、村公路桥梁安全负主体责任;

(五)公路管理机构是乡、村公路桥梁的管理监督单位;

(六)国省道及收费公路桥梁安全管理遵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公路桥梁管理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第六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一)编制桥梁建造规划;

(二)指导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制订危桥改造、改建、大修计划,并汇总后报发改局;

(三)对公路桥梁建造、改建、危桥改造、维修等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四)监督、指导公路管理机构、镇(街道)、振东新区做好公路桥梁安全管理工作;

(五)筹措桥梁建造、改建、危桥改造、维修、养护、管理资金;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市公路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一)制订县道桥梁安全管理年度计划建议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编制、上报所管辖桥梁的安全管理资料,做好基础性技术和统计工作;

(三)负责安全管理职责范围内危病桥梁大修、改造或改建的招投标及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桥梁的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技术状况评定及情况上报工作;

(五)落实人员,建立队伍,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乡、村公路桥梁养护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管;

(七)做好公路桥梁的路政管理工作;

(八)做好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振东新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一)编制桥梁建造规划;

(二)制订乡、村公路桥梁安全管理年度计划建议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编制、上报所管辖桥梁的安全管理资料,做好基础性技术和统计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桥梁的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技术状况评定及情况上报工作;

(五)组织乡、村公路危病桥梁大修、改造或改建的招投标及管理工作;

(六)落实人员,建立队伍,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七)做好乡、村公路桥梁的路政协管工作;

(八)做好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市公路管理机构、镇(街道)、振东新区应当按照上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的桥梁养护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以提高桥梁养护管理水平。

(一)建立和完善公路桥梁数据库。国省道及县道桥梁数据库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乡、村公路桥梁数据库由镇(街道)、振东新区负责;

(二)建立“一桥一档”制度。将桥梁建设、运行期间形成的文件资料归档整理造册,原档案资料不齐全的桥梁,要通过运行期定期检查、特殊检查等方式逐步补充完善;

(三)建立“一桥一管理牌(样式见附件1)”制度。管理牌要列出桥名、管养单位、监管单位及服务电话;国省道及县道公路桥梁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乡、村公路桥梁由镇(街道)、振东新区负责;

(四)建立危病桥梁评定制度。依据桥梁养护工程师的书面报告或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在尚未具备上述条件下,可由主体责任单位会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共同组织),确认桥梁的安全技术状况;

(五)落实公路桥梁检查制度。各主体责任单位应当对管辖内的公路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经常性检查必须填写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六)实施分类管理制度。对技术状况为一、二类的桥梁应加强小修保养,防止出现明显病害;对技术状况为三类的桥梁应及时进行中修,防止病害加快扩展,影响桥梁安全运行;对技术状况为四类桥梁应及时采取管理措施;对技术状况为五类的桥梁应及时封闭交通,并依据桥梁检查结果和技术论证分析,尽快安排大修、改造或改建;

(七)建立和完善桥梁安全信息采集报送制度。全市建成信息采集报送网络,各责任单位要落实1至2名信息员,镇(街道)、振东新区要逐步将信息员落实到每个行政村。信息员要具有掌握信息、报送信息的能力,以确保信息来源规范,报送及时。

第十条公路桥梁安全主体责任单位和公路桥梁监管单位,应当制定以预防和处置公路桥梁坍塌事故为重点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技术状况为四、五类的桥梁,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制定交通组织方案,防止事故发生;

(二)公路桥梁安全责任单位发现、接获桥梁处于危险状态或有危险迹象信息时,应立即采取限载、限速或封闭交通等临时措施,及时安排专人监视、观测;

(三)对采取限载、限速或封闭交通等措施的桥梁,必须设置好绕行便道或明确绕行路线,并合理设置禁行、限载、限速警示标志及绕行预告、指示、导向等标志,保障车辆顺利通行,同时告知公安交管部门;

(四)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桥梁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设备、资金保障工作;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一条加强路政管理工作,为公路桥梁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环境。

(一)做好桥梁限载标志的设置、监管和维护,限载标志的取值应根据桥梁技术状况变化及时调整,实行动态设置管理;

(二)加强公路桥梁两侧建筑控制区及桥梁下部管理,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和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堆放物品、搭建设施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行为;

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范文3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建设平安城市、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年5月,《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颁布以来,我区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和危房治理工作逐步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区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如下问题:一是个别乡街和部门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分工负责、协调共进的管理和运行体系还不健全,乡街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三是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现象依然不少,依靠突击检查整改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急需通过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完善机制,建立职责明确、运行有序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新体制。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落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按照“合理使用、定期检查、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职责,积极落实房屋使用安全防范措施,大力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检查,对房屋使用安全隐患实行有效地整治和监控,及时处理房屋使用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城市房屋使用安全工作由房屋所在乡街、园区管委会负总责,由房屋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具体负责。各乡街通过区分单位自管、物业管理和非单位及非物业管理房屋情况,落实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真正把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各乡街及相关单位实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2、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以社区为基础、以街道为依托,以区级各相关部门为指导,形成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三级网络,确保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无缝”衔接。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全面制定各级房屋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能有序抢险救灾,减少损失。建立快速反应的房屋抢险救灾信息联系制度,形成区和乡街、园区及具体负责单位三级信息联络网,确保抢险救灾时信息联络、传递畅通。

二、坚持条块结合、重心下移,强化各级各部门职责

实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各部门、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要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有效地遏制和杜绝房屋使用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明确各部门职责

区建住、安监、国土、规划、城管执法、公安、财政、教育、市容园林、文体广电、消防、供电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区建住局: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业务调研、协调、宣传、培训工作;起草关于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房屋使用安全应急预案;指导、检查各乡街、园区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检查各乡街、园区房屋使用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执行情况,下达各乡街、园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及考核工作;指导房屋改变用途及拆改结构(增加荷载)方案的危险房屋鉴定、检测业务、房屋使用安全事故档案管理;负责对违法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的装饰装修企业的查处工作;负责市政、园林设施安全管理,协助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受理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投诉;做好汛期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治理改造,排除险情;组织调查处理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事故,查处违法行为;监管辖区内房屋装饰装修方案、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以及可能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拆改工程项目;督促指导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抢险和治理;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区安监局:综合监督管理我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做好房屋管理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国土分局:负责对拆改房屋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规划分局:负责对拆改房屋违反规划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拆改房屋构成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抗拒、阻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侦查和处理。

区财政局: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急资金纳入全区应急资金。

区教育局:配合做好中小学校舍的房屋使用安全普查、抽查以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检查工作。

区文体广电局:配合做好文化娱乐场所的房屋使用安全普查、抽查以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检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的宣传工作。

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供电分局:负责协调处理全区房屋供电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职责

贯彻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要将房屋使用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推进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全覆盖。

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职责:宣传有关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编制和执行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查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状况;组织开展本辖区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治理改造。

(三)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具体责任落实到位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承担房屋使用安全的具体责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要自觉履行有关义务,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安全使用。

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自行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房屋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服务区域内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一是积极宣传房屋使用安全法规、政策和房屋使用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定期检查本服务区域内的房屋使用安全状况,并将检查结果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当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三是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等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四是在汛期来临之前,定期对本服务区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房屋安全的状况以及危旧房屋的处理措施报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五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成立志愿者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疏散演练活动,在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六是配合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做好结构安全鉴定工作;七是完成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档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检查、维修记录;积极配合区建住局及各乡街、园区管委会组织的房屋使用安全普查、房屋使用安全检查等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举报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反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或者反映人。

三、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市区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同志、区建住局局长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建住、安监、国土、规划、城管执法、公安消防、财政、教育、市容园林、文体广电、供电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住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我区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本区域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掌握危房分布及治理进度,协调解决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建立和实行年度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下达年度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考核目标任务,将房屋使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坚持安全责任“一票否决”制,对因责任不落实而造成房屋使用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范文4

关键词:房屋;建筑项目;施工;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逐步得到重视,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成本的高低、项目质量的优劣以及效益的高低,这一切管理的内容,无不与房屋建筑企业的项目管理息息相关。为了能够优质、安全、按期完成施工项目,向业主交付一个满意的工程,并实现既定的目标,即降成本、增效益,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积极采取措施,提高房屋建筑项目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房屋建筑项目施工管理的含义

施工管理指企业为了完成建筑产品的施工任务,从接受施工任务开始到工程交工验收为止的全过程中,围绕施工对象和施工现场进行的生产事务的组织管理工作。施工管理的任务是根据不同的工程对象、不同的工程特点、不同的施工条件,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周密的分析研究,在施工过程中,合理的利用人力、物力,有效的使用时间和空间,采用较先进的施工方法,保证协调施工,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二、房屋建筑项目的施工管理措施

1、健全施工管理组织体系

在一些建筑施工单位尤其是小的建筑单位,施工管理组织不健全的现象尤为严重。在建筑业实行总分包的体制下,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总包施工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属于总包把握全局,各分包处细管的格局,这就意味着在施工过程中不仅仅有总包内部的交流沟通,往往还涉及到各分包单位的协同配合,还要与平行承包单位作技术上的沟通和必要的衔接,因此建筑施工技术组织管理体制从广义上说,一般都是以工程承包合同结构所确立的管理关系,建立起以总包为核心、总分包密切合作、总包指导分包、分包依托总包联动运行的技术工作机制。但是经常有施工单位总包和分包之间缺少必要的信息渠道,各行其是导致问题出现。而且在施工管理不完备的情况下也会经常出现原材料储存、堆放不合理,对原材料入库合格率控制不严格等现象,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加大了管理成本,致使许多单位在管理组织体系环节或多或少的出现了问题,影响工程整体进度和工程质量。

2、严把建筑施工项目质量关

作为建筑企业必须坚持靠质量树信誉, 以名牌优质工程开拓市场, 把强化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名牌工作作为开拓市场的经营指导思想, 把“质量兴企”作为企业发展之本, 紧紧围绕“质量是项目经营的生命”这一中心开展工作, 广泛宣传, 以点带面, 层层发动, 着力提高广大职工的质量意识, 实施质量目标管理, 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施工项目开工前, 编制工程管理目标计划, 其内容是质量等级、措施、标准。建立从项目经理到施工班组长一条线的质量管理网络, 成立项目管理班子, 明确各自的质量职责, 在职工中广泛宣传, 层层发动, 形成人人重视质量、抓好质量的氛围。施工中根据开工前所制订的目标管理计划, 对创优工程实行定责任人、定措施、定奖罚责任制, 将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职工、每道工序, 确保创优目标得以实现。工程的关键部位(如基础、钢筋、主体结构、外墙装饰等)必须由公司、项目部两级质检人员先期进行初检, 符合验收条件, 达到规范标准方报质检站, 设计部门验收, 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对原材料必须严格把关, 从进货到使用必须经过工地质检人员严格验收把关, 有些材料(如钢材、水泥、红砖、防水材料等)必须有质保书和检验报告, 对不合格材料, 绝对不能使用。

3、房屋建筑施工的进度控制

项目施工管理需要针对施工进度及计划执行进行严格控制,以确保施工质量及施工按计划顺利进行。项目施工是由各个分项工程构成,为有效的控制施工进度,按规定进行施工并有效缩短工期,首先应对项目图纸进行全面了解熟悉,对工程结构及施工方案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根据施工顺序及时间,逐一进行整理,避免出现重复施工情况,减少施工遗漏。针对部分交叉进行的分部项目,存在时间及顺序上的不一致,为简化施工进度,应计算全部工程量,分部工程可由专业施工队进行施工,以突出施工重点,缩短整体项目工期。施工顺序主要按照技术规范及施工组织进行划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安排施工先后顺序并衔接过渡,在保证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在相对较快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以压缩整体施工成本。在合理制定施工计划的前提下,施工计划执行过程也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环节,能否有效落实施工计划是施工执行管理的重点,以周为时间节点,总结施工进度,有效监督控制项目施工,如与施工计划存在一定偏差,要及时进行调整,并制定短期施工方案。制定月、季度、年度计划,并有效总结,确保施工顺利进行,防止短期施工计划不能有效完成而影响项目整体计划,造成成本的浪费。同时制定施工计划时,应考虑施工单位及施工条件等各项因素,不能盲目制定施工目标,施工计划不合理或施工计划不能有效完成,都直接导致企业利益受损,造成成本增加,影响项目收益。

4、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对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应坚持主管领导负责制,成立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并且调动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热情和积极性。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由于涉及到的施工内容较多、单位多、人员多,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全面开展,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及时处理,并且根据安全管理制度查找出安全事故负责人,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严肃性与认真性。同时,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全员参与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尤其是对于一线施工人员,必须让他们认识到加强安全防护的重要性,在高空、焊接、吊装等项目的操作中,严格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现代房屋建筑项目的施工管理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是企业长期盈利能力构建的关键。针对房屋建筑施工市场竞争现状,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应从项目基础管理工作的完善入手,强化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以项目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金玲.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J]. 科技资讯, 2011,(21)

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范文5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公路,是指按照国家、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二条为规范我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和《*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浙政办发〔20*〕4号)等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县道养管实行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乡镇(街道)配合的体制;乡道、村道养管实行以乡镇(街道)为主、村级尽责的体制。

第五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由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发展规划及年度养护目标;

(三)会同市财政部门编报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年度资金安排计划,管理、调配市级养护资金,积极向上争取养护资金,对养护与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四)监督、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公路管理机构执行年度计划,组织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与管理;提供技术交流、专业技术培训与技术指导,推广先进管理养护技术与经验;组织实施对乡镇(街道)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质量的检查、考核等工作;

(五)做好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工作,以及村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

(六)组织实施县道日常养护管理及大中修和水毁工程;

(七)定期全市农村公路动态信息。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其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养护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落实养护管理经费,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二)建立和健全养护与管理责任制,监督、检查、指导村民委员会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

(三)组织实施乡道、村道日常养护管理及大中修和水毁工程;

(四)配合市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县道的养护管理及大中修和水毁工程的政策处理与协调工作,对农村公路养护所需的取砂、取石、取土、取水等事项给予支持和协助;

(五)配合市公路管理机构做好路政管理工作;

(六)积极开展文明公路创建工作;

(七)做好农村公路爱路护路宣传工作。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村村道的日常养护与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筹措日常养护与管理经费;

(二)制定村民护路公约;

(三)配合市公路管理机构做好路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财政部门应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监督;

市交警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的管理,保障行车安全,指导乡镇(街道)交通安全管理站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

市人劳部门根据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的需要,合理设置公路管理机构、核定人员编制;

市国土、规划部门审批临近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时,应按照本办法严格控制建筑物、构筑物与公路的距离;

市林业部门负责做好农村公路绿化技术指导和行道树木砍伐审批工作;

市水利部门负责做好农村公路(含桥梁)规定的禁止范围内非法取砂、取水的监管工作;

市监察、发改、审计、农业、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养护管理

第九条农村公路应保持路基稳定、路面平整、路肩整洁、排水畅通、构造物和沿线各类设施完好。对桥梁、隧道、急弯、陡坡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应按照国家标准逐步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条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农村公路交通受阻、中断或者严重损坏时,市公路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通行,及时上报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养护分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是指农村公路的大修和中修工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是指农村公路的小修、保洁、绿化管护、附属设施维护等。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应按照国家、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组织实施。

农村公路的养护工程按照市场化原则选择具有养护资质的作业单位组织实施。

农村公路中的村道养护有条件的由乡镇(街道)统一管理养护,也可由村级组织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业化养护、委托养护、个人分段承包养护、建立养护协会组织养护及企业领养等灵活多样的养护方式进行养护。

第十二条县道、乡道、村道养护管理机构应与养护作业单位或个人签订养护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乡道、村道的养护合同,应报市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市公路管理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民委员会应结合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特点,建立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时,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在作业区间或施工路段两端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与警示标志,保障车辆通行的基本条件和安全,不得因养护作业而随意封道,中断交通。确因养护作业需要封道中断交通12个小时以上的,除紧急情况外,应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二)公路养护人员上路作业应穿着安全标志服,山区公路养护人员上路作业应戴安全帽;

(三)养护作业车辆、机械设备应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

(四)养护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除遗留物;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养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县道和乡道的绿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村道绿化应参照有关规定,因地制宜,自主实施。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公路绿化树木,确需更新砍伐的,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资料档案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做好有关资料档案的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章路政管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为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法保护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管理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行政行为。

第十八条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是指公路两侧边沟外缘向外一定距离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范围。

建筑控制区的具体范围: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村道不少于5米。

第十九条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坚持公路管理机构专业管理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协助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市公路管理机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农村公路中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并做好村道的占用挖掘公路、跨越穿越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

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站及村民委员会要制定和完善村道路政管理的相关制度,保护路产路权,保障村道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监督与指导。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村公路上及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严格控制农村公路平面交叉道口和公路开口的设置。确需设置的,应符合保障畅通和合理布局的原则,经市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设。

第二十二条新建农村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由公路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涂改或者擅自移动、拆除公路附属设施。

第二十三条农村公路标志、标线应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乡道、村道公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照“省市补助,乡村自筹”的原则,建立多渠道筹措机制。

第二十六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

(一)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每年安排的养护补助资金;

(二)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三)乡镇(街道)财政按规定筹措的养护配套资金;

(四)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落实的养护资金;

(五)拖拉机与摩托车养路费;

(六)其它资金。

第二十七条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补助、自筹配套标准:

(一)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县道不低于4000元/年·公里,乡道不低于2000元/年·公里,村道不低于500元/年·公里;

(二)乡镇(街道)自筹配套:乡道不低于1000元/年·公里,村道不低于500元/年·公里。

第二十八条拖拉机与摩托车养路费应纳入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应用于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并优先保证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

第二十九条市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公路养护与管理考核结果按季下拨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乡镇(街道)村配套资金由公路所在的乡镇(街道)负责筹措,并按季划入乡镇(街道)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帐。

第三十条县道大中修及水毁工程资金根据年度计划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专项安排;乡道、村道大中修配套资金由乡镇(街道)、村筹措;乡道、村道水毁工程修复资金由乡镇(街道)、村筹措,市财政根据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一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财政和交通部门的监督管理。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市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三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府或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职责的;

(二)因监督管理不力,造成农村公路较大损坏或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

养护工程作业单位的选择未依法进行招投标的;

截留、挤占、平调、挪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

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范文6

建筑部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展了安全达标活动,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88),并于99年进行了修订。各地通过开展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改变了施工现场脏、乱、差的状况,施工现场逐步实现了“物的标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在创建文明工地的基础上,有着更为丰富的外延和内涵,更侧重“管理标准化”、“人员行为标准化”,更加注重工作质量,只有在各项工作都达到标准化的理想境界,才能有序和长效的管理,才能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以全面推进。因此,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深化管理的有效载体,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基本要求。

2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

安全质量标准化应当体现在行业管理全过程、企业管理全过程和项目管理全过程,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六次会议上,尚春明副司长认为,一年来标准化虽然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是成效仍旧不是很明显,这主要是由于部分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不能深刻认识标准化的内涵。因此进一步明确了其内涵:安全质量标准化包括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员行为以及施工现场设施设备标准化三方面;管理标准化涉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三个主体,涉及安全管理体制、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运行情况三要素。

3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涉及的主要内容

建筑业施工现场实物安全标准化为主的“实体标准化”,是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相关规范为依据,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以及辅助于建筑施工的各类生活、办公设施的“物的标准化”。建筑业各类人员履行职责为主的“人员行为标准化”,是以应履行的岗位职责为指导,规范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行为的标准化,以施工现场各个工种人员安全操作规程为指导,规范施工现场各类作业人员安全行为的标准化。在我们建筑业现代安全管理中,最需要完善和进一步发展的就是以安全管理为主的“管理标准化”,主要包括四个层面的安全管理内容:一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层面。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目标管理、措施与实施、动态管理和管理评审,进一步优化安全监管程序,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建立科学地安全评价体系。二是企业安全管理层面。该层面安全管理和考核标准是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2003)为主要内容并作适当的扩充,包含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安全管理机制的运行等方面。三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层面:该层面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落实上,按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设计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贯彻落实各项安全制度为落脚点,规范施工组织和安全程序,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标准、规范和技术措施组织施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条件达标。四是班组安全管理层面:班组是建筑业管理最基础的单位,它是安全管理中各项措施的落实点和基本点。班组安全管理可以以维权管理为核心,在他们的健康权、教育权等方面设置管理标准,将班组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4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

明确目标,健全制度。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导则》、的要求,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人员的职责及监督、检查、评定办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机构,为推进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同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申报、考核评定标准,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出具体要求。健全机制,强力推进、一方面建立标准化评审机制,通过评审机制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标准,为了确保标准化工地的创建质量,评定各阶段的达标情况,同时督促各个责任主体建立自我评价机制。一方面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督促和引导企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施工环节、岗位的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并对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加强施工过程中日常检查和指导工作,在基础、主体和装修等各阶段按照“标准”进行量化评定。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形成激励先进、鞭策落后、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在以往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基础上,树立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工程”、“先进个人”,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进一步提高施工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突出重点,过程控制。以工程项目为平台和落脚点,通过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延伸到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管理体系,从开工到竣工,项目部自查、企业自评(项目分包由总包进行评分),监理复核,监管部门考核确认,将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各要素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安全质量标准化整个过程,并通过分析、总结,准确把握施工现场的规律,持续改进,进而完善了监督体系、企业的管理体系和现场的保证体系。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年度考核,按照相关标准对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了评定,并将考核的内容与监控重大危险源、落实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及保护民工权益等热点工作紧密结合。在达标考核内容中及时融入不同阶段的不同要求,并设定否决项,与事故、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条件以及经营行为等挂钩,将没有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企业作为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重点企业。

5对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