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税务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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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税务管理

数字化税务管理范文1

(注:基金项目:本论文为国家“985工程”“科技伦理与艺术”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项目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张卿(1971- ),女,汉,福建霞浦人,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硕士,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美术史论。)

摘 要:后工业时代来临时,自然物象与中国传统山水画创作者之间存在着既依存又疏离的关系,虽然拥有数字化时代给山水创作带来的技术上的支持,但同时也必须注意到,视觉的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差甚远,久而久之会钝化观看者的感觉,进而影响其创作。

关键词:后工业时代;中国传统文化;山水画;地域;自然物象;数字化;关系

中图分类号:J20-05

文献标识码:A

Dependence and Estrangement

-Relationship Between Traditional Chinese Landscape Painting and

Local Natural Landscape in the Post-industrial Period

ZHANG Qing

一、疏离――数字化时代提供了自然物象

与中国画创作的疏离条件

在数字化的信息时代,信息的获取量俱增,画家的艺术创作思考、感受和艺术表达无疑极大地超越了传统的局限,那么地域的自然物象是否对现代中国山水画画家影响还具有像对古代山水画家那样的意义吗?因为,不同的时间段和历史时期对地域自然的理解、要求及对它的重视程度是不一样的,而且地域性的差异,随着地球一体化,而逐渐支离,地域文化特征正因信息密集趋于点化而逐渐削弱,(注:景阳《南阴北阳》,厦门:厦门大学,2002年。)科技的发展已经使我们进入了一个“e邦托”的时代,地球因互联网而变得如村庄之小。古人爬黄山、华山,骑驴观景需要大量的时间,如果想深入观察不得不久居山里,而现在凭借便捷的交通工具,可以在极短时间内,与自然物象近距离接触,最南与最北的距离只需几个小时,地域约束减弱了,一切都由于后工业时代的物质保证而变得很容易得到。景阳在他的论文《南阴北阳》中说:“节奏加快,地域性约限的减弱,使人对自然的写生凡数万本,方如其真的深层感受外化为走马观花、浮光掠影而变得浅薄。而且数字仿真技术的加速发展也方便了画家对于信息的获取,数码相机使画家可以把自然的影像带回来,反复研究。这样,就使很多画家逐渐偏离了近距离接触自然的轨迹,所以,当代传统山水画的地域自然特质带有一定的泡沫成分,正是这种文化的多元性导致了文化深度的消解。

事实上,画家通常是被自然气象激活其创作心态后,才会诉诸笔端,如黄宾虹上青城山后变“白宾虹”为“黑宾虹”,其一生游览过无数名山大川,见多识广,较重写生,一生中,九上黄山,五上华山,四上岱岳,从画面上分析,他的山水并非是青城、黄山、雁荡、漓江,但每幅画中似乎又有青城、黄山、雁荡、漓江的痕迹。这也正如他所说的:“写生只能得山川之骨,欲得山川之气还得闭目沉思,非领略其精神不可。”当然,山水画也有的是根源于对特定地方实景的描绘的,而潘天寿则笔下的石头都是“雁荡石”的,黄山塑造了弘仁的画风……,如此看来,地域的真山真水是第一性的东西,是决定艺术中“第二自然”的本源的东西,自然里面的万物万象,取之不竭,用之不完,一个艺术家不到自然里面去,不可能提炼出能够感动人的东西的,现当代的一些画家远离了山野、河流和田园牧歌,只是呆在画室里翻阅画报,看看电视、录像,认为这样也可以感受生活,殊不知间接的经验与直接的经验相差甚远,久而久之就会使自己的情感处于一种麻木或漠然的状态,心中没有冲动,其笔下流露的东西是苍白无力的,当代诗人艾青曾说过:“为什么我眼里时常饱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所以,对艺术家而言,应该对自然有一种感恩的心态,艺术发展的真正动力,还是要到生活的空间和自然中去寻找。如果一个艺术家缺乏对生活和自然的爱与激情,他是会慢慢枯萎和老化的。“外师造化”和“中得心源”的关系如果想协调得好,必须把前者放在第一的位置。这种态度当然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中国古代的写实主义的基本方法与立场。

二、依存――中国画自身传统使其与

自然物象保持近距离状态

英国的风景画家康斯太布尔曾指出:“在文学和艺术上有两条道路可以使艺术家出头,一条道路是研究其他艺术家的完美作品,模仿他们,选择和重新组合他们所创造的美;另一条道路是在美的原始源泉中―在自然中寻求完美。在第一种情况下,艺术家是模仿者、拾人牙慧者、折衷派,在第二种情况下,艺术家才走上了一条广阔得多的道路,他可以得到源源不断的研究题材和无人探查过的美的泉源,而由于他是首先发现它们的人,因而,他就能创造出自己独特的风格,这种风格能够给艺术带来新的感受。”以康的观点看,自然物象可以给观看者的创作以无限可能性,而研究中国古代绘画,会发现此类理念也颇多,,而中国古代也有画家认同自然山水对绘画起了关键性影响的理念,例如王覆曾言“摒弃旧习”、“不再为诸家畦径所束”,也正是上文康斯太布尔所说的“第二条道路”,他主张“以意匠就天”,其此类论述有:余学画余三十年,不过纸绢者辗转相成,指为某家数,以剽其一二,以袭夫画者之名。安知纸绢之外,其神化有如此者!始悟笔墨之不足以尽其形,丹碧之不足以尽其色。然是游也,亦非纸绢相成之故吾矣!若久客还家而不能以遽出也。余少喜画山,模拟四五家,常以不得逼真为恨。及登华山,见奇秀天出,非模拟者可模拟,于是摒弃旧习,以意匠就天出则之,虽未能造微然天出之妙,或不为诸家畦径所束。虽然,李思训果孰授欤?有病余不合家数者,则对曰:‘只可自怡,不堪持赠!’” (注:[明]王履《宿玉女峰记》及《帙成书此自讥》诗跋。)他还指出像李思训那样被认为创造了某种山水画法的古代画家,并无古人的作品可以照搬,亦无前人的成法可循,他们的“家法”是在师造化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王覆以探究医理的精神探索与一定时代的人们的社会实践相联系的自然环境,并提出“吾师心,心师目,目师华山,”这种精神为倾向于写实的画家所尊崇。

在中国古代,北宋时期山水以写实为主,就是在北宋以后,“写实”传统也一直没有断过,中国地大物博,有相当大的地质、气候上的差异,便有了样貌殊异的山水样式。李成以齐鲁原野为写生对象,范中立以终南山、太华山为写生对象,荆、关、董、巨也各有家山。古代山水画家,多以当地山水为描写对象并形成自家风格,而且是在经过了几世纪以后,才在五代和宋代的大师手中,一变而为体现宇宙宏观的主题。然而,即便是这些大师所作的画,也不全然偏离山水的地理特征,相反地,他们是根据自己所在地域的特有地形,经营出各成一家的表现形式;后来,这些自成一家的表现形式成了区分不同地域派别的指标,譬如属于南京的董源风格,或者活动于山东的李成画派等。到了元代,多数的地域派别均已式微,绘画上创新的潮流,主要集中在江南的一小块地区。” (注: [美]高居翰《气势撼人―十七世纪中国绘画中的自然与风格》,上海书画出版社,2003年版,第5页。)当然,元以后也有致力于地方风景描写的,“自15世纪末,亦即沈周的时代以来,便一直是苏州画家之所长。他们描绘苏州城附近的湖光山色,但这些画的构图极可能因为未能对这些地方的实际景致提供足够而明确的描写,因此,即使是当地的居民也可能认不出来。但这些风光是当地文人绅士常常朝拜并游览的古迹,可以唤起人们对历史、文学和宗教的联想,” (注: 同上,第6页。)对于这一点,高居翰说:“绘画因此超越了仅仅再现景物的层次,而充满了意义。” (注: 同上,第6页。)

当然,在承认地域山水对中国古代山水画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时,也必须要认识到,中国古代绘画有自己的技巧套路,而且讲师承,绘画不只是对地理事物的“客观”展现。它也是意志、精神、传统的产物,有时候是可以偏离自然物象而进行创作的,而信息化的时代的到来,也似乎带来偏离的方便条件。并没有存在什么尺度给地域的自然环境或前人传统对绘画的影响程度进行定量分析,我们可以做的就是进行一些案例及经验性的研究,这正是本文的意图所在。高居翰所言“如果我们想要探讨地区风景如何影响画家的风格,其困难在于吾人应如何去区分画家究竟是直接仰赖自然风景而作画,抑或是受到了同一地区画派的前辈画家影响。一般人很容易以为:在画家的心灵世界中,这两种形象是共存不离的,只有艺术史家会用尽办法来区分其不同。” (注:同上,第100页。)高的言论肯定了自然物象与传统的共同作用,实际上图式、笔墨并不是具有非此即彼式的严格的泾渭之分的。中国画虽然受地域自然外貌的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和西方写实风景画一样按照实景写生,虽然中国古代画家非凡的能力使绘画中出现了‘图真’的‘真实’山水;写实,虽然目的象荆浩所说的是‘图真’,可是由于涉及自然的‘图真’观念没有得到方法上的支持,绘画材料的传统以及材料后面的知识系统完全不能将画家引向观察自然的物理面貌,” (注:吕澎《溪山清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第11页。)而且即使在数字化时代,中国画的创作工具及理念也基本上坚持了下来,即使外面的要改造中国传统中国画的声音很多。

三、数字化时代自然物象之外的因素对中国画的作用

可以说描写地域风光的山水画都缘于对地貌的描绘,即使信息时代也如此,但纵观中国古代史会发现古代的知识阶层是没有“改造自然”的“革命思想”,他们不以”科学之眼”对自然进行解读的,而当下的为数众多的中国画创作也继承了这一传统,正如德库宁的名言:“我喜欢中国画,在于他们所画的世界并不存在。”“自然”、“造化”在中国古代文人画家的画作中,呈现出与“自然”这一“模本”相异,但又出于这一“模本”的特征。中国画写意,取山水神貌,但又有具体的出处,即“来源于生活(自然),又高于生活(自然),”是系带的游离,而不是完全的脱离,只不过,画家的思想与感觉不断地被引向内心、修养、品德,而且至高精神境界的实现也需要抛弃“形”的物质表面,“绘画是否表现‘像’外之‘意’,成为品位、身份、教养等级的依据,” (注:吕澎《溪山清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第11页。)北宋后文人画家面对自然时,山体特貌映照独语心灵,经过了复杂的文化内化,悠然自生“写意山水”并且逐渐形成标准的中国画形制,进而深深影响到数代山水绘画的历史,但不论写实还是写意均体现了画家对自然及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认识,可以这么说,在创作过程中。“写意”文人画家以超能量的智慧体系把自然“形而上”化,地貌虽是起因,但中国画从一开始就自觉地摆脱具体地貌的束缚,它不以简单描绘具体地貌为主要任务,而往往是描绘某一类具有共同特点的地貌,它放弃了单一视点,而采取了多视点、多角度、多层次的手法,营造出“可游可居”的境界,也许艺术本来就不应是自然的模本,而是在个人心灵内按照自然的形象去一定程度的歪曲自然的意愿,如果这样做可以能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思想的话,也可以这样说,中国古代画家领悟自然的功能不是被动的和感受性的,而是建设性的,这种建设性的领悟蕴涵着艺术家对世界的独特理解和独特的观照立场,所以,写意山水和写实山水的在描绘自然当然是有区别的,而且,中国水墨画的重要特性是程式化,它的工具材料特性是画家意象长期冶炼的结果。但程式化既是中国水墨画赖以生存的独特魅力所在,又是影响它继续发展的致命障碍。尤其是在信息化时代,真有点“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味道。虽然写意和写实的意图不一样,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它们都是在利用自然达到自己的目的,只不过,写意是重在利用自然打动人的心境,而非直接反映自然。

数字化税务管理范文2

[关键词]税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化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8.096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8-0-02

当前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方式呈现多样化特征,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魍车乃拔竦蛋腹芾硪丫无法适应当前的社会需求,税务档案工作者必须探索出一套新型的档案管理方法,而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税务档案管理是今后税务档案管理工作的必然趋势。然而税务部门间的程序缺乏联系,难以做到信息共享,这给税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带来了困难。

1 税务电子档案管理的特点及意义

电子档案管理是指利用数字信息化的形式进行电子文件的记录。它相对于传统的纸质档案来说,具有连续不断复制的特性。电子档案管理操作较为方便,电子文件在形成档案之前,可以被任意修改、增删,并且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从而保证了档案页面始终保持良好的整洁度和标准性。电子档案是依托于计算机系统完成的,它可以利用计算机系统进行快速的多方位组合。电子档案克服了纸质文件需要分类整理的弊端,它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进行自由组合分类,并且突破了纸质档案的时空限制,检索查询也更加方便快捷。此外,电子档案占据的空间很少,解决了无限增长的纸质档案文件与有限空间之间的矛盾,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

把电子档案管理方法应用到税务档案管理工作中,有效减轻了税务档案管理人员的劳动强度,促进了税务档案信息的流通与共享,使税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建档、服务一体化,同时也解决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税务部门还能及时掌握税源动态,为税收计划的制订提供可靠依据,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降低了国家税收流失和征纳成本,从而使税收档案资源充分发挥出了其应有的价值。

2 税务电子档案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几年来电子档案已广泛应用于我国各级税务机关之中,但是其效果并不理想。具体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也阻碍了电子档案在税务部门中的应用效率。因此,必须总结税务电子档案管理的经验教训,并进行认真分析、探讨,找出相应的对策和方法,切实让税务档案在税收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1 税务电子档案管理设施尚不完善

税务机关要想有效管理电子档案就必须有过硬的硬件配置和良好的软件系统支持。但是由于经费和技术的限制,我国多数基层税务部门税务档案设施还比较落后。电子档案管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和档案管理软件不足,现有的电脑、扫描仪等设备落后陈旧、功能不能满足目前电子档案管理的需求。这些都使税务档案数字化与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脱节,严重影响了税务档案管理的性能。

2.2 税务电子档案的安全措施不到位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做好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措施是第一位的。在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工作中,保证电子档案的信息安全和保密性,是提升税务电子档案管理有效性及科学性的重要保证。当前税务电子档案的数字化建设还不够完善,网络安全措施还不到位。税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有被黑客攻击和病毒侵袭的隐患。我国许多税务部门电子档案的使用尚在初级阶段,电子档案的数据系统滞后,如果受到黑客攻击和病毒感染,档案信息和数据就会丢失,并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重大损失。因此,必须尽快完善电子档案网络系统,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3 税务电子档案管理改进对策

3.1 加强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化技术研究

当前总局的“金税三期”工程已经在全国各级税务部门试点推行,这进一步完善了税收征管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有助于对系统的流畅性和安全性进一步改进、提升。此外,在对税务档案的六大系统模块管理、应用的基础上,要把每个模块功能加以细化,加强高拍仪采集、高速扫描、本地上传等功能建设,使纳税人的业务办理更加快捷方便。为了让电子档案的资源价值得以充分利用,税务部门还要拓展档案应用模块,把税务电子书、档案统计查询、电子文件展示等纳入档案应用模块中,做到档案资源共享,为需求者提供咨询、查阅服务。另外,税务部门要提高税务档案工作人员对计算机的应用水平,努力使税务档案管理人员做到既懂计算机又精通税收知识,成为税务电子档案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税务部门还要对计算机专业人才加强税收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其能够更好地从事计算机的开发管理工作。要加强对税收干部进行计算机知识培训,强化信息数字化技术在税务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应用。要协同相关技术部门加强信息化技术的相关研究,解决税务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存储与压缩以及保密性、长期保存等技术问题,切实做好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3.2 规范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建立有效的税务档案管理模式

国家税务总局应该制定出一套规范、统一、切实可行的办公自动化流程,并根据当前各税务部门的工作软件实际情况,开发出能够综合各项税务工作的应用程序,使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提高税务信息系统的应用效率。税务部门要在规范和统一的征管流程下,依照数据一致、一次录入、平台统一、信息共享的原则,在保证行政管理信息和税收业务积累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在同一省内努力实现税务系统软件开发的规范性、系统性、兼容性与全面性。另外,税务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以及各省的税收征管及档案管理办法,构建税务部门的电子档案管理模式,制定出适合税务部门自身实际情况的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此外,税务部门应该完善税务电子档案管理的考核制度,让税务电子档案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税务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确立电子档案管理负责人,由其负责电子档案校验、监督工作,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完善电子档案管理的考核制度,结合税务系统的绩效考核模式,明确档案管理责任制,对电子档案的采集、整理、w档、开发有明确的奖惩考核指标,激励档案管理工作者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3.3 完善税务档案安全系统,重视电子档案信息的保密工作

在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档案信息与载体是可以分开的,这就造成电子档案文件信息随时都可能被更改、盗取,甚至有被毁坏的危险。因此,保护电子档案资源信息的安全,是电子档案管理人员的重要工作。当前能够保护电子档案资源信息数据安全的主要是防火墙和病毒查杀系统。它采用了数据加密法和存取权限控制法,以及数字时间印章法、数字水印法等安全保障措施。其中数字水印法是利用特殊技术把作者自己设置的花纹、印鉴等标志隐藏到电子档案文件中,在档案数据被复制、拷贝时,这些标志无法复制,这就保证了文件信息的唯一性。数字加密法是按照一定的加密变换规律,对没有加密的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让它成为无法识别的难读数据,以此来保护电子档案不被窃取。数字时间印章保证了电子档案信息的原始性和真实性不会受到破坏。如果已经归档的文件信息被删除或修改,该文件在网上登记或生成的时间不可改变。

然而一切安全保护措施都是相对而言的,当前的电子文件保密技术和解密技术都在不断地升级和发展。所以,电子档案管理的保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何时间都不能有半点松懈。另外,一些脱机方式保存的光盘对归档电子文件的长期保存条件要求较高。在保存光盘过程中,需要注意控制温度和湿度,以防光盘氧化。

4 结 语

电子档案大大方便了群众的生活,提高了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然而,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存在着税务电子档案管理设施尚不完善,税务电子档案的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需要税务部门加强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规范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建立有效的税务档案管理模式,完善税务档案安全系统,从而使税务电子档案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亓海燕.浅谈税务档案电子化管理[J].档案与建设,2016(1).

[2]侯春花.浅谈档案电子化管理和保存[J].科技资讯,2015(23).

数字化税务管理范文3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管理

电子商务作为信息时代的一种新型交易手段和商业运作模式,给企业带来了无限商机的同时,也给税收管理带来了诸多新问题。电子商务交易的虚拟化、数字化、隐匿化,对现行的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我们必须对电子商务正确认识和了解,认真分析和研究电子商务给税收管理带来的影响,积极探索对电子商务税收管理的对策,从而使税收管理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

一、从税收管理角度对电子商务的再认识

电子商务是指借助于计算机网络(主要是指Internet网络),采用数字化电子方式进行商务数据交换和开展商务业务的活动。实质上,电子商务并未改变“商品(劳务)货币一商品(劳务)”这一商品(劳务)贸易的本质,只是改变了传统的交易形式,提高了贸易的效率,使商品劳务提供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空间概念得到全球化的拓展。从资金流方面看,电子商务和传统贸易一样,同样涉及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而资金流则是据以课税的重要依据。

从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广告宣传,其次是谈判签约,最后是支付与配送。对于离线交易,一般都要经过以上三个阶段,而在线交易过程则更为简单,通过网上银行、邮政汇款或输入手机号码等形式支付资金后,即可下载或接收相关数字化产品完成交易,免除了产品配送繁琐程序。从交易的流转程式来看,可归纳为两种基本的流转程式,即网络商品直销的流转程式和网络商品中介交易的流转程式。

二、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税收管理的影响

电子商务这种新的商业模式,给传统的商品流通形式、劳务提供形式和财务管理方法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同时也给与经济生活紧密相关的税收带来冲击和挑战。

(一)对税收制度的影响

1.对增值税的影响

电子商务对增值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原来征收增值税的部分有形产品转化为无形的数字化产品后征税时如何适用税种的问题。

2.对营业税的影响

电子商务对现行营业税的影响除了上述提到部分数字化产品适用税种的问题外,主要是提供网上远程服务劳务征税地点的确定问题。我国目前营业税确定课税地点是按照劳务发生地的原则,而在电子商务中这种远程劳务由于其劳务的提供完全是通过网络实现的,劳务发生地变得模糊,其征税地点该如何确定呢?如果是跨国远程劳务服务,由于劳务发生地的确认问题,还将引发截然不同的征税结果:对于国内企业向境外提供远程劳务,若以提供地为劳务发生地,则应征收营业税;反之以消费地为劳务发生地,则不征营业税。对于国内企业接受境外远程劳务,若以提供地为发生地,则不征营业税,反之以消费地为发生地则应征营业税。

3.对进口环节税收的影响

在线交易对进口环节税收的影响是通过两个因素的作用而产生的,其一,当有形产品转化为无形产品进行在线交易时,其交易的基本环节都在网上完成。其二,跨国在线交易可以不经过国家的海关关卡和征税系统,海关在网络面前英雄无用武之地。

(二)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的影响

1,商品数字化,税种,税率确认困难在传统贸易中,商品、劳务、特许权容易区分,因此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对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适用税种、税率均有不同的规定。然而,通过因特网传送数字化商品、进行在线交易,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交易具体信息,因此对交易性质及适用税种税率难以确认。

2交易隐蔽流动,税源控管困难在传统交易的情况下,经营者一般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住所,而在电子商务条件下,经营者通过服务器在网上从事商务活动,不需固定的经营场所,服务器也很容易移动,交易地点灵活多变,税务机关难以从地域上进行清理控管,因而经营者为逃避税务管理,不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极易产生漏征漏管,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3.商品交易简化,征税环节减少传统交易模式下,商业中介如人、批发商、零售商、包括常设机构等有规范的税务登记和固定营业地点,征税和管理相对容易,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产品或劳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可以在世界范围内直接交易,在征税环节减少的情况下,消费地难以从批发商、零售商等中介环节取得税收;而买卖双方均具有较高的隐蔽性,税务机关难以控管,可能导致大量的税收流失。

4、交易地点集中,税源分布失衡目前我国对网上交易的征税地点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为方便起见,都以售货方或劳务提供方所在地为征税地点,这样,一方面由于采用汇总缴纳规则造成所得税税源向生产地或劳务提供地集中,另一方面由于采用售货方或劳务提供方所在地为征税地点的办法造成流转税税源向生产地或劳务提供地集中,从而加剧了税源的不均衡分布,造成了国内税源分配面临争议。此外,跨国公司可以在避税地设立服务器,将网上交易的提供地或接受地转至该地以规避某些税收。

三、加强电子商务税收管理的对策

怎样对电子商务征税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税收征管的技术手段的研究上。电子商务具有隐蔽性、流动性的特点,空间上地域上的距离并不构成交易的障碍,这无疑给税收征管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但将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复杂化而感到无所适从做法,是不可取的。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电子商务税收管理。

1、完善登记管理,实施源头控管。

2、控制资金流,把握电子商务管理的关键环节。

3、制定网上交易的税收控管措施。

数字化税务管理范文4

热词:数字时代 行业期刊 编辑策略

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加之期刊社转企改制步伐的深入推进,包括行业期刊在内的传统期刊正面临着数字化和市场化的双重挑战。市场化的本质,就是弱化行政力量对编辑、经营的参与程度,促进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期刊竞争力,为读者提供更丰富、更实用的“精神产品”;而数字化则是当今社会的生存方式,是内容产业承载介质的重大变革。在市场化、数字化的双重挤压下,行业期刊生存维艰,如何适应形势变化、尽快找到适合其发展的途径显得尤为迫切。

本文笔者以所在的《中国税务》杂志的编辑出版为例,试从行业优势、出版内容、读者需求、媒体融合四个方面,探讨在数字化生存的当下,行业期刊如何发挥自身竞争优势,不断满足读者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进而于激烈的媒体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一、发挥行业优势,推动期刊做大做强

尽管随着新闻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力量和行业资源对编辑出版的影响日渐式微。但相比其他媒体,无论是对行业的深入程度,如行业信息的获取、解读,还是对整个行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行业期刊的优势依然十分明显,其在行业中的宣传主导地位也是无可替代的。行业期刊在新形势下,要善于发挥自身优势,以行业和品牌为依托,通过整合资源、创新形式,围绕行业重要、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做好宣传、解读、评论工作,及时推出重量级的深度报道和品牌专栏。

《中国税务》创刊于1984年,在税收宣传领域深耕细作三十年,拥有丰富的办刊经验和独特的专业优势、系统优势和团队优势。这些经多年积累下的宝贵资源,彰显了行业期刊存在的价值,更是其安身立命之根本。应对新媒体挑战,行业期刊必须用好用足这些行业资源、系统优势。

其一,要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所辖整个行业系统保持良好关系,通过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联动合作,深挖行政、信息、业务和市场资源。比如,《中国税务》杂志始终与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多次举办大型税收主题晚会、中小学税收知识竞赛、全国大学生税收辩论赛,2001-2008年,连续8年“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等,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做好税收宣传的同时,扩大了刊物的影响力。

其二,借助浸润行业多年的政策优势、人脉资源,充分发挥自身差异化优势。每有新的税收政策法规出台,《中国税务》总能在第一时间邀请到税务总局业务司(局)权威人士撰文、写稿,确保了期刊的权威性、导向性;在对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研判和探讨完善我国税制结构等税收专业领域,《中国税务》总能吸引全国乃至国际一流的税务专家为期刊撰稿,确保了刊物的专业性、前瞻性……权威的声音、专业的视角、深度的解析、多维的观点,为税收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在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架起了沟通交流的桥梁。

其三,牢牢占据行业宣传的主渠道、主阵地的地位。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中国税务》整合资源、合理定位,形成了“权威、通俗、实用、好看”的鲜明办刊风格,成为目前我国唯一公开出版发行的涉税内容的综合期刊,这种独有性进一步凸显了其差异化竞争优势,为广泛占有市场奠定了基础。

二、兼顾需求与可能,提升刊物品质

采编工作是办刊的第一道工序,采编质量的好坏,决定着刊物的品质和竞争力。采编部门一定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需要与可能,在把握正确导向的前提下,大胆创新,提高质量,以内容吸引眼球,以品质开拓市场。

第一,突出选题策划。要紧紧围绕读者关心的重点、难点、疑点、热点和亮点问题选择每期主题,立意要高,选题要准,开掘要深,既善于从宏观上、导向上考虑问题,又要注意实用性、服务性和可操作性,尽可能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反映主题,给读者以立体感、冲击力和启示性。同时,注意主次轻重,把重点选题与其他内容有机结合,优势互补,浑然一体。

第二,深化编辑活动。内容是刊物生存之本。《中国税务》每期刊物都要集纳一批优质稿件。为了保证稿源充足,编辑人员注重对外联络与合作,联系并不断巩固既具有专业素养又具有新闻敏感的作者队伍,了解并熟悉每个作者的专长,了解他们擅长撰写什么体裁和内容的文章;编辑部建有来稿登记制度和稿件档案库,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同时,不断加大对编辑记者的培训力度,给他们多压担子多磨练,促其快速成长,多采写高水平的文章。

第三,创新宣传方式。行业期刊要与时俱进,体现时代色彩,要有更灵活的宣传方式,更集中的宣传策略,更广大的信息量。相比新媒体而言,期刊的时效性滞后,信息量明显不足。但是,期刊没有速度,可以有深度;不仅有深度,还要有角度。基于此,《中国税务》加强了观点综述内容,开设“时政纵览”栏目,把最新的税收观点、经济动态进行加工提炼,以浓缩的、集粹的形式反映出去,兼容并蓄,简约醒目,为读者于海量信息中遴选有价值内容;同时,加大言论的力量,采取点评、主持人语、编者意见等平和、灵活的言论方法,突出思想性和中立性。

第四,改进版面编排。市场化的快速发展,使刊物的改版日新月异,版面编排的视觉冲击力在某种程度上已超越了刊物内容本身的力量。《中国税务》在保持严肃期刊定位的同时,更多地考虑市场的味觉、市场的卖点、读者的兴趣、阅读的习惯。版面编排更多参考畅销期刊的特点,推出符合新的设计理念、吸引读者眼球、独具匠心的封面设计;加强图片使用,增加了素描、漫画的使用,丰富了版面语言。

三、强化市场意识,把握读者需求

当前,期刊的发展已经进入数字化、小众化、资本化、市场化阶段。办好刊物,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读者需求为导向,自觉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刊。判定一本刊物是否具有生命力,要看它能否满足读者的需求,刊物只有适销对路才能卖出去,只有卖出去才有价值可言。所以,办刊如同经营企业,必须有市场意识,有“消费者是上帝”的意识,有大营销的观念。

需要强调的是,强化市场意识绝不仅仅是经营、发行、广告等部门的事情,更是采编部门的事情,一切采编活动都要围绕市场来进行。刊物的编辑思想、选题策划、内容选择、表现手法等都要根据市场定位来确定,从第一道工序、从源头上就要面向市场,贴近读者,贴近需求,使读者能从刊物中撷取大量他急需的、对他有用的、他喜闻乐见的信息、知识和技能。

《中国税务》以征纳双方尤其以纳税人为主要读者对象,这就决定了其在满足税务干部阅读需求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并竭力满足纳税人的真需求。笔者认为,纳税人对税务期刊的真需求大致可归纳为六个方面:一是政策性需求;二是解难性需求;三是筹划性需求;四是展示性需求;五是案例性需求;六是消遣性需求。为满足读者上述需求,我们开设了“政策解读”“业务指南”“案例分析”等栏目,尽最大可能满足读者需求。此外,为了更细致、更准确、更全面地把握读者的真需求,《中国税务》定期召开读者座谈会,开展读者有奖评刊活动等,广泛征求意见,摸清读者的关注点、兴奋点和需求点,通过编读互动,增强办刊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创新融合,用好税收宣传的新媒介

数字化税务管理范文5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应对策略

在世界范围内,对电子商务的征税有着比较大的分歧。就主流趋势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美国为典型的免税制策略,主张不对附加税进行征收,避免了对网络贸易的干预,也使得网络贸易的发展不受局限;另一种是以欧盟为典型的扩大税制策略,认为网络贸易是未来经济趋势的必然发展,必须要对电子商务履行纳税的义务,并要强化原有税种的征税范围。我国应该充分结合电子商务的实际情况,重新审视税收管理制度,并创建电子信息形式下的税收新模式。

一、电子商务的特点

(一)交易主体、活动和商品的虚拟性。在电子商务中,整个交易体系完全建立在虚拟的市场之中,在这一类市场中没有具体的销售人员、商场等名词概念,企业只需通过自己的商务网站就能够与消费者完成对接,实现交易。在这样的情况下,传统的税收机构无法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地制约和管理,这就使得我国的税收制度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同时,我国在全国范围内所设的办事机构与分支机构逐年减少,而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网络贸易的交易数额急剧上升,这就加大了区域税收的差异化,对整个国税以及地税的收入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在整个国际贸易迅速发展的趋势下来看,源于本国的非个人企业将会实现收入的急剧增加,但对于其相关所得税的认定将会更加困难。此外,大量的实体商品被网络化,比如电影、音乐、电子图书等。随着这些数字化的商品不断增多,相应的税收拟定也就越来越棘手。而相较于传统的商品,数字商品通过下载、订购等方式进行交易,更具传播性和推广性。在这样的虚拟特征下,使得我国税率及税种的认定更加边缘化、模糊化。

(二)电子商务活动的全球性和开放性。电子商务活动的全球性和开放性表现在数字商品在国界上并无本质区别,交易的整个过程都处于信息化和网络化的模式中。如网络中的音乐、书籍、软件、游戏等都可以直接越过海关进行交易和消费,而在交易中产生的费用则是通过网银结算。因此,电子商务的活动具有全球性,并且交易程序更为自由。而在传统的贸易体系中,本身就没有了海关的安检,关税就无法独立作为一门征收税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电子商务与征税方的潜在冲突。对此,以欧盟为代表的主张扩大税收的派别提出了将电子商务作为劳务税征收的观点,通过对劳务税的征收规避纳税义务方逃税的行为,使得税源由高向低流动,有效减少了各国财政的损失。

(三)电子商务活动的隐蔽性。在计算机的账户中,同一台计算机的IP地址能够动态分配,因此可以拥有不同的网络地址。而不同的电脑也能够在动态的分配中拥有相同的网络地址,这就使得各用户之间可以利用匿名信箱以及匿名昵称等掩藏网络地址、邮箱地址、ID身份等网络信息。在实际的纳税中,所针对的纳税对象在电子商务的隐蔽性中被模糊化了。纳税人及纳税地无法确定,使得纳税工作开展更为艰难。在对外贸易中,电子商务的隐蔽性遮掩了用户的真实信息,交易的发生时间和输出地点也变得更加灵活,纳税体系中的关口税也失去了真正的意义。再加上纳税人本身所采用的授权、加密等保护手段,使得交易信息不断被掩藏,导致传统的税收稽查和管理失去了追踪审查的凭证。

(四)电子商务活动的流动性。在电子商务的具体活动中还有着流动性的特征,只需要在一个交易主体的前提下(比如手机、电脑),就能够灵活地开展网络贸易活动。在信息化不断发展的今天,手机、笔记本等数码产品的普及,使国家的互联网体系更加完善。而在电子商务活动中,这些条件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网络贸易的发展,并赋予了电子商务灵活操作的流动性特征。传统的税收制度在进行纳税地登记时,由于无法准确把握网络交易位置,使得货款来源和货源途径的查清也更为困难,无形中增强了对我国税收体系的冲击。

二、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管理制度的挑战

(一)税源流失问题。电子商务本身快速发展使税务管理部门在应对策略上缺乏了及时的研究,更缺少了系统规范的制度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约束,从而导致了严重的税源流失问题,尤其表现在消费税、海关征收税以及增值税的流失。电子商务在其自身的交易活动中会不断缩小各交易主体在区域上的差距,从而大幅提升了跨国交易的数额,这就逐渐变化了商务交易的形式。当企业中的交易形式转变为个人消费与企业的分散交易时,就加大了对进口商品征收劳务税的难度,导致商品税源不断流出。

(二)应税行为和所得无法界定。在网络贸易销售活动中,商品本身的性质受数字化的影响,在界定时缺乏一定的标准和依据,而商品交易的性质直接决定税收政策在商品中的运用。对网络交易活动中所存在的信息供给行为,如邮箱免费提供、软件免费下载等服务,这些信息服务是否应该纳入征税行列,就成了我国传统税收政策中所含混不清的因素。根据现有税法明确规定,货物抵债、赠送、以物换物等行为都应该被认定为“销售”,并要进行有关应税。但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却没有对网络商品的性质做出有效判别,导致无法有效实现依法征税。

(三)导致税收管辖权出现问题。税收的管辖权是政府对个人纳税实施管辖的权利,明确税款征收与管理的分工职责,能够填补管理上的漏洞,使征税机构的功能得到有效的彰显。在目前,各国政府以属人与属地两种原则将税收的管理权限分为了两种:一种是居民管辖权,而另一种是来源地管辖权。在现行的税法政策中,又利用居住地、常设机构等概念将纳税人的活动联结起来,同时以此执行税收的实际管辖。但在网络贸易活动中,因为其虚拟的性质使常设机构的概念变得非常模糊。企业在活动的过程中只要通过网站的设立就可获得收入来源,其经营活动摆脱了固定营业场所,变得更加灵活。这也就使得税收管辖部门在进行税收的有关管理时,工作变得更为复杂。

(四)税务稽查弱化。税务机关要进行稽查征管,就必须要先了解纳税人实际情况,并掌握应税事实的证据和信息,以此作为税务机关稽查税务数据的有效依据。从目前各国的税制结构上看,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以流转税为税务主体,而发达国家则是以所得税为税务主体。电子商务税务纳收的有效执行,对发达国家的影响较小,但却对发展中国家的整个税务结构起到了巨大的冲击。因此,面对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我国整个税务稽查体系受到了严峻考验。

三、电子商务环境下传统税收管理制度应对策略

(一)构建电子商务税收优惠制度。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最大利益,在电子商务活动发展的初级阶段,应该给予实时征税优惠政策。网络商品的税率要小于实际商品税率,以此保障我国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的健康发展。同时,要鼓励企业加大投资,推进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的有效建设,并不断将生产型的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而在所得税方面,应该实行产业税相关的优惠政策,并解除在工资扣除以及投资抵免上的限制,使企业的税收制度更为合理。

(二)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电子商务税务登记的主要功能在于对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纳税人身份进行判别,并依法实施税务管辖权。纳税人在进行电子商务活动之前,必须要进行税务登记,并提交相关的电子邮箱、EDI代码、企业网址、服务器地址、支付方式以及清算银行等具体的资料。而税务管理机构应该对纳税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和记录,并要求电子商务纳税人将登记号码长期展示在网站中。另外,还要对纳税人数字信息加以确定,保证纳税人真实身份,以便于纳税部门有效管理。

(三)加强税收协调。电子商务的开放性和全球性决定了其在国际税收问题中的作用,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跨国偷税、漏税、逃税等方面。要有效解决电子商务这一问题,就必须加强各国之间税收的协调合作,进行税收信息交流,并积极参与国际征税稽查。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全球性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为国家利益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四)加强对数字化商品的分类和界定。数字化商品的性质模糊是制约我国税法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必须加强对数字化商品的有效分类和界定。首先,要规范消费者的网络消费行为,杜绝产品复制;其次,对于网络中的信息服务,要将其视为劳务易活动。而电子商务中相关合同、订单等需要有效的销售凭证;最后,税务机关还应加强税收体系的信息化建设,掌握各电子销售的特点,并对电子订单、电子支付等网络手段实施有效监控,最大化适应网络信息环境下的税收管理需求。

四、结语

电子商务是经济全球化发展下的产物,也是未来商品交易形式的趋势走向。对电子商务中税收管理进行研究,有利于保护我国税收经济利益。在这个过程中,我国的税法管理需要立足于基本国情,充分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邢丘丹,史国丽.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制度的冲击与对策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10.5.

[2]张中帆.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管理体系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J].时代金融,2015.11.

[3]易竞.电子商务税收管理探究[J].智富时代,2015.12.

数字化税务管理范文6

(一)电子商务的内涵

电子商务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兴起的一种崭新的企业经营方式。具体讲,电子商务是一种通过网络技术的应用,快速而有效地进行各种商业行为的最新方法。它不仅指基于国际互联网上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国际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和局域网来解决问题、降低成本、增加附加值并创造新的商机的所有商务活动,包括从销售到市场运作以及信息管理在内的众多企业行为。

参与电子商务的实体有4类:顾客(个人消费者或企业集团)、商户(包括销售商、制造商、储运商)、银行(包括发卡行、收单行)及认证中心。尽管互联网上提供的销售、服务多种多样,但就其方式而言,综合归纳起来不外乎两大类,即间接电子商务方式和直接电子商务方式。

1、间接电子商务方式。企业在互联网上开设主页,创建"虚拟商店"、"在线(online)目录",提供供货信息,客户通过电子函件系统向销售商发出订购单,在互联网上完成必要的电子单证信息交换后,销售商(或委托配送中心)以传统的邮寄方式或直接上门送货方式完成产品的交付。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实体产品,如消费产品(服装、餐饮、鲜花)等。在这种场合,互联网的使用只是给交易双方提高了时间和财务效率,而在实质上,它和传统的通信或交货渠道如电话、传真或邮寄等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2、直接电子商务方式。主要针对无形货物或服务(指可以数字化的产品),像音乐、软件、图片、VCD等内容的在线(online)订购、付款、交付,或者全球规模的信息服务。在这种场合,互联网是有形交易的一种替代形式,它使交易双方越过地理界线直接进行无缝的电子交易,最适用于远程购物。

电子商务涵盖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通过因特网、EDI所进行的网络上的商业数据交换和电子交易,还包括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的电子化服务、电子银行、电子税务、电子邮政、企业协作等等。根据不同的交易对象,电子商务可以分为个人与企业之间(如网上购物)、个人与政府之间(如网上报税)、企业与企业之间(EDI)、企业与政府之间(如网上报关)等多种类型。

(二)电子商务的特点

电子商务是综合运用信息技术,以提高贸易伙伴间商业运作效率为目标,将一次交易全过程中的数据和资料用电子方式实现,在商业的整个运作过程中实现交易无纸化、直接化。电子商务可以使贸易环节中各个商家和厂家更紧密地联系,更快地满足需求,在全球范围内选择贸易伙伴,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利润。

电子商务的发展相对于传统的商务活动而言,是一次质的飞跃,它有许多现行税收体制无法适用的特点,在某种程度上为商家和消费者避税提供了机会。从最根本上说,电子商务有如下特点:

1、电子商务的交易具有无国界性、无地域性。由于互联网是开放的,人们传统贸易中刻意追求的国界概念在互联网下将变得毫无意义,国内贸易和跨国间贸易并无本质上的不同,很多跨国交易甚至可不受海关检查而自由进行,因而网上贸易是突破了地域观念的贸易。

2、电子商务中使用的货币是电子货币(ElectronicMoney,以下简称EM)。EM是一种可转换货币,已经被数字化、电子化,可以迅速转移。从税收的角度看,传统的现金逃税是有限的,因为现金交易数额不可能巨大,然而在EM申由于交易金额巨大,且隐秘、迅速、不易被追踪和监督,因此逃税的可能性空前增加。

3、电子商务中的交易人员具有隐匿性。由于缺少对互联网使用者的有效控制,互联网的使用者具有隐匿性、流动,性,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的双方,可以隐匿姓名、隐匿居住地;企业只要拥有一台电脑、一个调制解调器、一部电话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改变经营地点,因而对使用者交易活动的地点也难于确定。

4、电子商务中的交易场所是虚拟市场。电子商务是一个通过虚拟手段缩小传统市场的时间和空间界限的场所。互联网上的商店不是一个实体的市场,而是一个虚拟市场。网上的任何一种产品都是触摸不到的。在这样的市场中,看不到传统概念中的商场、店面、销售人员,就连涉及商品交易的手续,包括合同、单证甚至资金等,都以虚拟方式出现。

5、电子商务中的交易信息载体是数字化是无形的。能在互联网上传输的信息大都是二进制的或数字化的信息,这些信息在传输时一般都已被压缩。所以除非将信息下载,并进行转换,否则很难了解所传输的内容。电子支付体系的采用,使货币、账簿也变得电子化、无形化,加大了对交易内容和性质的辨别难度。加上加密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只有具有私人密钥才能破解信息。

反电子商务中的交易商品来源具有模糊性。互联网上大多数站点都设有镜像站点,镜像站点通常是位于其他国家的计算机,其中存贮着与原始站点完全相同的信息。采用镜像的目的是避免互联网上"交通阻塞",使互联网用户访问与之物理位置相对较近的计算机,从而加速信息的交互过程。为此,对网络贸易的消费者而言,他并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计算机为他提供了产品或服务。当然对消费者而言,只要获得所需的产品和服务,它们的来源情况如何是无关紧要的。然而这一特性却加大了税务当局的工作难度。

二、电子商务对税务稽查带来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有利于税务稽查实现由"有限稽查"向"全面稽查"转换。目前,税务稽查是根据纳税申报表,发票领、用、存情况,各种财务账簿和报表等信息,来确认稽查对象并实施稽查的。企业提供的涉税信息的充分性和可靠性非常有限。实行电子商务后,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该企业所属行业信息、货物交易情况、银行支付情况、发票稽核情况及其关联企业情况等,促进稽查约有效实施。同时,稽查人员可随时获取法律、法规、条例等信息,甚至可以网上取证。

2、电子商务推动税务稽查的方法和手段走向现代化。税务机关与银行联网,通过"网上银行"、"电子货币"、"电子支票"来收缴查补税款,加快了税款人库时间。传统的查账将被"网上稽查"所代替,通过税务机关与电子商务认证中心、网上银行、海关、工商、外T管理局、法院、公安等部门的联网,共同建立专门的电脑税务稽查与监控网络,研制具有网上追踪统计功能的网上稽查软件,查处电子商务中税收违法案件,从而加强了依法治税的手段和力度。

3、有效降低稽查成本,促进了税务稽查部门的廉政建设。电子商务促进了对纳税人实行电脑化、网络化管理,稽查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以电子邮件形式,把电子账册、电子票据等信息发送到稽查部门,实行网上稽查,避免了目前繁琐的实地稽查和调账稽查,避免了与纳税人接触,更加符合税收的简便和最小征收费原则,也促进了廉政建设。

(二)不利影响

税务机关要进行有效的征管稽查,必须掌握大量有关纳税人应税事实的准确信息,以作为税务机关判断纳税人申报数据准确性的依据。为此;各国税法普遍规定纳税人必须如实记账并保存账簿、记账凭证以及其他与纳税有关的资料若干年,以便税务机关实施以账证追踪审计为主要形式的检查,从法律上奠定了税收征管的基础。

1、在互联网这个独特的环境申,由于订购、支付甚至数字化产品的交付都可通过网上进行,使得无纸化程度越来越高,订单、买卖双方的合同、作为销售凭证的各种票据都以电子形式存在,且电子凭证又可被轻易地修改而不留任何线索、痕迹,导致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失去基础。

2、互联网贸易的发展刺激了电子支付系统的完善,联机银行与数字现金的出现,便跨国交易的成本降至与国内成本相当的水平,一些资深银行纷纷在网上开通"联机银行"业务,开设在国际避税地。国际避税地也称国际避税港,源自英文TaxHaven,含义是"税务天堂"、"避税乐园"。一般来说,国际避税地就是一国政府或一个地区,为了吸引外国资本流人和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对外国人在本国或本地区投资开设的企业不征税,或者只征收远低于其他国家税率的税,从而向外国投资者提供不承担或少承担国际税负的特殊有利场所。"联机银行"更是成为税收筹划者获取"税收保护"的工具。目前国内银行一直是税务机关的重要信息源,即使税务当局不对纳税人的银行账号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潜在的逃税者也会意识到面临的风险。如果信息源为境外等地的银行;则税务当局就很难对支付方的交易进行监控,从而也丧失了对逃税者的一种重要威慑手段。

3、数字现金的使用也应引起重视。从传统方式看,现金货币在逃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数字现金不但具有现金货币的特点,且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络进行转账结算,避免了存储、运送大量现金的麻烦,加上数字现金的使用者可采用匿名方式,难以追踪,较之现制。

4、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成熟,纳税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权等多种保护方式掩藏交易信息,税务机关既要严格执行法律对纳税人的知识产权和隐私权的保护规定,又要广泛搜集纳税人的交易资料,管理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美国政府要求执法官员拥有进人每一台计算机的"钥匙",但即便如此也无济于事。因随着加密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只有具有企业的"私人钥匙"才能破解其交易信息,但如果责令企业交出"钥匙",又将与法律规定的隐私权保护相悸。如何对网上交易进行监管以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人库是网上征税的又一难题。

三、税务稽查如何面对电子商务的挑战

(一)完善税务登记制度

实行电子商务后,企业的形态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虚拟企业(网上企业)。因此,必须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要求所有上网单位向税务机关申报网址、电子邮箱号码等上网资料,公司的税务登记号码必须展示在其网站上。实施税务稽查时,稽查人员可以通过查询企业网站,来获取企业的信息是否与申报信息一致,以便及时对企业实行监控。

(二)建立完善税务稽查电子系统

基于税务系统的四级广域网,实施办公自动化与征管信息系统、税务稽查系统、"大面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稽核系统"、"出口退税用专用税票认证系统"、"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报警系统"、电子邮件等系统的系统集成,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之间涉税信息的快速传递、发票函件调查和相互协调。

(三)在当前的电子商务发展状况下,必须紧紧围绕银行资金结算这一关键环节展开税务稽查.目前,通过网上银行,大额、实时、跨国资金结算还未实现,电子货币还未推行(即便实行电子货币也需要一个将初始金额装人系统的金融中间人),电子商务法律不健全,电子票据的法律效力还未确立。因此,付款手段不可能发生根本变化。从最近查处的儿起网上偷逃税案件来看,都是从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情况这一关键环节着手的。

(四)在实际稽查工作中,必须充分利用好新《合同法》这个强有力的武器,以前的法律,一般只承认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存在的合同。在电子商务时代,"书面合同"还包括看得见却摸不着的"电子邮件"。1999年10月1日开始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况顺应时展要求,正视电子数据交换对《合同法》和《诉讼法》的影响,第一次明确了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也是合同的书面形式。这就为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铺平了道路,它的影响是划时代的。在总共428条的新《合同法》中,有两个条文对电子商务有重大影响:《合同法》中,对电子商务影响最重要的是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条规定,第一次确立了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自然人和法人要承担相同的义务。因为新的《合同法》引人了"要约"与"承诺"的概念。当一个人在网站上一个商品的价格服务时(要约),如果另一个人选择确定购买(承诺),那么在法律上就成为正式的合同关系。《合同法》中另一个对电子商务有重大影响的条款是第十一条。该条款对合同"书面形式"的解释为: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这项条款奠定了新《合同法》在网络时代的"比特法律"地位,网络在国内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得以确立。

(五)加大税务稽查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方面的培训力度,尤其是要提高稽查人员通过操作财务软件来查看企业各种财务报表的水平。同时,实行财务软件备案制度,企业开始使用财务软件时,必须向当地的税务机关提供财务软件的名称、版本号、超级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使用。目前,金蝶、用友等财务软件开发商已经开发了基于电子商务的网络财务软件。网络财务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基于闷络计算技术,将帮助企业实现财务与业务协同,远程报表,报账,查账,审计等远程处理,业务中动态会计核算与在线财务管理,实现集团型企业对分支机构的集中式财务管理,支持电子单据与电子货币,改变财务信息的获取与利用方式,财务数据将从传统的纸质页面数据、初步电算化的磁盘数据发展到网页数据。

(六)加快立法,尤其需要修改《会计法》,确认电子账册和电子票据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还要考虑电子商务环境下,如何解决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后带来的网上认证和法律效力等问题。从长远来看,必须制定相关的税收法规,明确网络交易的性质、计税依据、征税对象等。在保证鼓励新技术发展的同时,防止税收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