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管理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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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管理细则

工作管理细则范文1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完整版全文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按照卫生部 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xx年第76号令)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辖区内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 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协助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相关政策、标准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负责组织全市托幼机构保健人员、保育员岗前培训及考核;收集并掌握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情况,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第六条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对本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托幼机构保健人员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定期召开辖区托幼机构工作例会,交流信息,布置工作;收集、整理、统计、上报托幼机构相关报表,并形成本辖区分析报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第七条 其他部门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建筑、设备、大型游乐玩具设施等方面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儿童安全;

园区内不能种植有毒、带刺、有飞毛飞絮等存在安全隐患和对儿童生命、健康有影响的植物。

第十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二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招收有全托儿童的托幼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观察室。

第十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市级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四条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五条 新上岗卫生保健人员应当经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岗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六条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如:法定传染病、霉菌或滴虫性阴道炎、性病、化脓性皮肤病、眼结膜炎等),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七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定期膳食评价,保证膳食平衡,满足儿童正常生长发育,托幼机构的炊管人员应接受有关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方面的专业培训;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全日制的托幼机构坚持每天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寄宿制不得少于3小时/天;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建立健康档案。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健康检查工作,1-2岁儿童半年一次,3岁以上儿童一年一次;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每半年进行一次视力筛查和口腔保健,每年进行一次听力筛查;积极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保证儿童身心健康;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工作的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八条 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有传染病接触史应检疫至检疫期后无发病方可入园。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二十一条 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 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履行职责,未按要求开展儿童入托体检,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 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认真执行本实施细则,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成都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1992年2月13日由成都市卫生局颁发的《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意见》同时废止。

托幼机构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一、房屋设施保健室房屋面积至少12m2以上,有观察床、桌椅、药品柜、资料柜、流动水等设施。

工作管理细则范文2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制定,其目的旨在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机构,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公司的成熟与发展。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二条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下设六部一室:生产部、营销部、采购部、质量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财务部及办公室。

第三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为直线—职能制:生产部、营销部、质管部、采购部、产品开发部以直线型管理为主;财务部及办公室以职能型管理为主。

第三章职位设置

第四条本公司的人员编制依公司的业务和发展需要设置职位,坚持精简、效能、满负荷工作的原则,实行和鼓励一职数兼。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部(室)设部门经理一名,必要时可设副经理。

第七条公司各部以下根据业务、生产需要配置办事员(业务员)若干职位;生产车间根据工艺划分配置若干班组长职位;生产操作人员、设备修人员按设备开动规模及工艺要求配置,并可根据需要配置若干特勤人员(如司机、保安、勤杂人员等)。公司以下人员配置额度由部门经理按实际需要签请总经理核定。

第八条本公司所有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签聘;部门经理以下管理人员由人事部门招选,报总经理决定聘用或由总经理授权部门聘用;生产工人由人事部门招用。

第九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及公司发展事务,向董事会与董事长负责。

第十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处理本公司一切事务,按照总经理的分工和授权范围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向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公出或请假时应指定一名副总代行其职务。

第十一条各部门经理在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本部门业务,并考核属员的勤惰能劣,呈报其升迁奖惩意见。部门经理向总经理及分管副总负责。

第十二条各业务主办、车间班组长等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向部门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顾问及特约人员依其专门知识、技术、向公司提供治理、发展意见,接受董事长、总经理和各部门的业务咨询,协助总经理处理专门业务或特别业务。

第四章总经理

第十四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和发展事务,为本公司内部的执行首长。

第十五条总经理的职责规定:

1.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董事会的决议决定;

2.主持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及实施措施;

3.指挥、督导全体员工按期保质完成生产、销售任务和年度经营目标;

4.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及时决策和处理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和紧急事件;

5.协调各部门关系,仲裁和防止部门间冲突;

6.决定公司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实施、修订与废止;

7.按财务管理规定负责审批公司费用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

8.重视职工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关心职工福利;

9.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及时向下属传达董事会议决事项,并认真贯彻执行;

10.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总经理的职权规定:

1.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品开发、技术更新、市场开发有决策指挥权;

2.在规定的范围内对公司的人、财、物力等资源有调度权:对紧急重大问题有临机处置权,并于事后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3.对副总经理人选有提名报审权,对中层管理人员有任免权,对员工有奖惩权;

4.有权签发公司内部各种文件和工作报告,有权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

5.有权调整公司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具体政策。

第十七条总经理的责任规定:

1.向董事长负责,对违背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决定造成的后果负责;

2.对公司资产负保全增值责任,对因决策失误、渎职失职导致公司资产损失负责;

3.对因管理无方、工作不力造成管理失控、纪律松弛、效益下滑、完不成经营目标或严重亏损负责;

4.对发生重大的质量、设备、人身安全及交通、消防事故负责;

5.对未认真调研论证盲目进行项目开发或未经评审草率签署经济、技术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负责。

第五章办公室

第十八条办公室负责本公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总务管理及公共关系等事项。

第十九条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责是:

1.负责制定生产作业计划;

2.对各车间实行统一调度指挥,组织和督促各车间安交货期完成生产任务。协调各车间关系,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异常问题;

3.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4.负责设备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生设备故障及时组织力量排除;

5.加强工序控制和物料、在制品、工位器具管理,努力提高效率、确保质量、降低消耗;

6.配合开发部做好新产品开发的试产和样品制作;

7.负责作业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工作管理细则范文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长效管理,确保违法用地、违法规划建设(简称“两违”)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真正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拆除一宗、跟管一宗”。根据号文件《市土地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及借用人员(包括村官、国土所聘用人员)。

二、职责分工

社会发展局为具体“两违”工作实施局。管委会其他各办局作为联动单位协助“两违”工作开展,并联系到各片区:①规划建设分局联系东区;②财政分局、综合办联系中区;③经济发展局联系西区。

(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主要领导

全面负责我区“两违”管理工作,是“两违”处理的第一责任人,重点抓好“两违”的发现、报告、制止、拆除以及“两违”件的查处工作,落实土地领导包案制度。

(二)分管领导

具体负责实施土地管理工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两违”的汇总和汇报工作,是“两违”查处的直接责任人。

(三)国土所

负责监督动态巡查责任人的日常土地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台帐落实情况,并将土地管理情况及时上报局长、分管领导及国土资源局,做好一般土地违法案件档案的组卷工作。

(四)村镇规划办

负责“两违”动态信息的汇总、汇报工作,建立台帐;负责拆违出勤人员的登记造册。

(五)各联系片领导、片区主任

各联系片领导、片区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责任片区的“两违”拆除工作,并草拟拆违方案。片区如遇到特大或特殊的情况,提出可行性意见上报社会发展局统一安排。

(六)联村干部

负责联系村的日常“两违”动态巡查工作,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两违”行为,做到第一时间掌握、上报“两违”动态,是动态巡查的第一责任人。

三、考核内容

(一)联村干部为土地动态巡查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掌握联系村的“两违”动态。必须坚持不间断进行巡查,每次巡查的时间、路线、人员、发现违法情况、制止和处理情况等都要作出详细记录,建立完备的巡查台帐。做好动态巡查同时,还需做好违法者的思想工作,督促其自行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对新发生的“两违”要制止在萌芽状态,对不听劝阻继续抢建的违法行为应在24小时内书面上报村镇规划办、国土所,国土所在联村干部陪同下查明违法事实和程度,下发停建通知书,责令停止建设,并由片区主任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拆除。

(二)村镇规划办将每周动态巡查情况及“两违”处理情况汇总,并于每周五下午16:00前,由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市“两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如遇有重大违法行为,24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政府。

(三)社会发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并联络相关部门对各片区上报需统一安排的“两违”进行拆除。

(四)对于举报及上级部门函告的“两违”行为,相关责任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核实情况及时反馈相关责任部门。情况属实的,按规定予以拆除。

(五)对于土地案件,办应建立土地登记台帐,做好相应记录并及时转发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批示后,相关责任人及时核查案件情况,确属“两违”行为的,按上述规定处理;属普通矛盾纠纷的,做好疏导息访工作。

四、考核办法

(一)被考核人员履行上述职责后,按考核实绩计奖,分月度、季度和年度考核(村官、国土所聘用人员的季度和年度考核按照考核实绩的50%计奖)。

1、月度考核

按拆违出勤天数考核,每人每天100元(半天减半计奖)。片区组织拆违由片区主任考核,社会发展局组织拆违由村镇规划办考核。全年用于月度考核总额度以每人1000元为限。

2、季度考核

根据季度工作情况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考核总额度以每季每人1500元为限:其中600元由各片区主任考核,900元由社会发展局村镇规划办考核。

3、年度综合考核

年度通过市考核合格后,由各片区、社会发展局、开发区管委会考核到人,综合考核总额度以每人3000元为限。

(二)对解决一般土地案件有功者奖励100元/宗;对解决重大土地案件有功者奖励200元/宗,成功拆除往年“两违”的给予适当奖励。

(三)获得市优胜奖的由开发区党委另行研究奖励办法。

(四)考核奖金发放。月度和季度考核按季度发放,年度综合考核于年终发放。考核奖在“两违”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责任追究

各相关责任人对“两违”监管不力(指未履行上述职责,下同),出现“两违”行为的,依纪依法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一)联村干部、片区主任(联村干部监管所联系村,片区主任监管整个责任片区)

1、本年度因监管不力,出现1例一般情形“两违”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扣发本年度“两违”工作季度考核及年度综合考核奖;

2、本年度因监管不力,出现2例以上一般情形“两违”或1例重大情形(重大情形指:①违法面积500平方米以上;②村集体非法买卖土地,下同)“两违”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扣发本年度“两违”工作季度考核奖及年度综合考核奖,并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不得调任重要岗位;

3、本年度因监管不力,出现3例以上一般情形“两违”或2例以上重大情形“两违”的,提交市纪委监察部门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分管领导、社会发展局主要领导因监管不力出现“两违”的,依据上级文件由上级部门做出如下处置:

分管领导:

1、本年度因监管不力造成4例一般情形“两违”或3例重大情形“两违”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2、本年度因监管不力造成5例一般情形“两违”或4例重大情形“两违”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扣发本年度“两违”工作季度考核奖及年度综合考核奖,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不得调任重要岗位;

3、本年度因监管不力造成5例以上重大情形“两违”或年度发生达犯罪立案标准的涉土案件2件以上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主要领导:

工作管理细则范文4

2、负责公司商务活动和重要客户的接待参观,对企业发展,业务及产品进行讲解介绍。

3、配合总经理处理及维护公共关系(政府、重要客户)。

4、负责来访客户迎送、会议、参观、宴会等多个需求模块的商务接待工作。

工作管理细则范文5

关键词:激励;销售管理;激励原则;措施

中图分类号:F7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7)01-0131-02

当前,基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的市场化已经基本趋于合理化,但是市场经济的变化是非常快的,市场的复杂性逐渐凸显,企业的现代化对企业的发展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来自于其综合实力的提升,只有这样,企业才能不断获取竞争优势,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进而有助于促进企业的良性和可持续发展。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企业需要对自身的销售管理进行加强,企业为了更好树立起自身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可通过科学和合理的销售管理优化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一、销售人员激励的指导思想

激励工作是销售管理中企业在管理方面需要特别关注的,其是销售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激励的主要作用在于确保对销售工作人员与企业在目标上的相一致和适应性,而这种目的的实现主要是以提高销售人员的满意度来实现的,进而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因为个体的差异是明显的,销售管理需要根据销售人员的个体差异,通过制定出合理的激励机制,并构建系统和全面的激励机制。具体的激励机制的建构工作应当通过薪酬战略的实施来实现,因此,具体而全面的薪酬战略在不断强调销售人员对企业的忠诚度同时,应当提高销售人员的薪酬,对销售人员的业绩全面而客观考核同r,建立起合理的考核指标,从而实现个体目标利益与企业利益相结合的机制,并在提高销售工作人员销售积极性的同时,充分发挥其基本的潜能,促进企业销售业绩的提升。

二、对销售人员进行激励的基本方法

销售激励作为一种提高销售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其基本方法则是需要在优秀销售人员减少的情况下不断提高销售人员的基本能力。因为人力资源的流失是当前企业管理中影响其发展的主要障碍,其中优秀人才的离职将会给企业客户和销售业务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甚至有些销售人员的离职会将企业的重要信息泄漏而导致企业的客户或者技术的流失,这些都将给企业的经济效益的提高带来较大的困难。另外,具备知识能力和高素质的销售工作人员在销售经验能力方面的出众性能有较为清晰的自我认识,因而这类销售人员对于自身的肯定一般都比较期待,而且希望自身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所以,针对这些具有特点的销售人员,激励工作的展开需要以其实际工作和能力来予以满足,并使其更加积极投入工作。因此,企业需要在对销售人员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分析基础上,以公平精神和良好的竞争不断提高销售工作人员对企业的忠诚度,减少企业优秀销售人员的离职现象。

最重要的是,企业需要在内部建起合适的职业生涯规划制度,并能够以此实现对销售人员的有效管理,促进销售人员的自我发展,这一项制度能够有效激发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并能够对销售人员产生较强的吸引力,提供其对企业的认同和忠诚度,使企业实现人才的培养和留住人才的目的。而职业生涯规划的制度的设计还可以有效协调销售人员与企业目标发展战略之间的关系,企业一方面可以帮助销售人员实现自我价值,还可以以合理的措施和方式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改善,最后,企业还需要切实为销售人员提供可行的发展创造的机会,以销售人员的特长以及兴趣等为依据来制订企业培训计划,从而确保销售人员技能、素质与知识的提升,在帮助销售人员树立信心的同时让销售人员意识到自己在企业中的发展前景,从而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的关系。

三、销售管理中应把握的激励原则

(一)公平激励

激励机制的建立需要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之上,因而在对销售人员进行激励的时候,我们应当坚持公平性原则,激励应当以科学的可量化的指标为依据,但是公平激励的原则不是推行平均主义,绩效考核是一种基本的保证公平的方式,这样的方式可以有效保证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因而,企业在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的时候,还需要确定公平、合理的考核尺度。由于销售人员激励机制也是一种带有主观意见的考核因素,所以销售人员一般都会有一种对于工作与报酬比例认识存在偏见的地方,容易形成激励方式和考核不公平的想法,这就需要企业管理人员在此方面做好销售人员的思想工作,在进行合理激励的同时,确保员工能够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二)引入竞争机制

销售工作作为一种能够将企业产品转化为现金的活动,其对于企业实现再生产和良好的资金运转都有着重要的作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销售工作是具有决定性作用的。销售人员是开展这种活动的主要参加者,其行为的有效性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效益,因而在提升销售人员销售活动的积极性和执行力方面,企业的销售管理需要予以高度重视,但是基于不同的大型企业都有着大量的销售人员,同时销售工作往往具有突发性和多变灵活的特点,因此引入合理的竞争机制,也是必要的方式。企业管理需要在建立良性竞争的前提下,不断发挥和挖掘销售人员的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使用多元化激励方式

所谓的多元激励就是关于激励方法的多重性和多样性,根据马斯洛层次需求理论,一般激励机制的建构需要遵循基本的需求层次,因而根据需求的多样性,激励方式和目的也就具有多样性,而马斯洛层次需求理论认为社会中个体的需求是处于变化的,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需求,同时需求的层次有着高低的区别,一般认为的需求层次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需要、尊重需要以及自我实现需要。所以在销售管理中的销售人员激励机制的建立,应当避免方法和方式的单一化,需要结合不同的需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激励机制,根据销售人员不同的特点来展开切实可行的有效的激励方法,进而实现有效激励。

四、销售管理中人员激励的关键措施

(一)人员激励的时间与地点的优化搭配

销售管理工作需要从激励的时间和地点上进行优化搭配,例如销售人员往往会由于其畏难心理而对自身能力缺乏认识,以及相应情绪低落和沮丧的情形,对此管理者就需要用热情的关心态度对销售人员进行合理的心理辅导和宽慰,以情感激励促使其获取自信和工作的热情。还有部分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很好并取得了较好的个人业绩,对此销售管理者就需要进行适当的合理奖励,及时性的奖励激励是有效促使销售人员保持积极性的方式。因此,在激励的实践和地点的选择上,销售管理人员都需要进行合理的搭配,并能够实现二者的优化选择,促进销售人员顺利完成销售工作,使其保持较好的工作积极性,取得良好的销售业绩,进而为企业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语言激励的适当性

语言激励是一种通过谈话或口头的形式向被激励者传达正面意识和想法的激励方法,其由于偏重于语言而具有相应的情感色彩,同时感情是能够以面部表情和语言的声调的起伏予以呈现的,因而应用于企业销售管理中,企业管理者就需要注意语言激励的适当性,通过换位思考的形式体会被激励者的心情,进而实现激励者与被激励者感受上的一致性,进而促进企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和谐的企业管理者与销售人员的良好关系,而语言激励的适用也需要真诚和实事求是,不断激发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语言的激励还表现在口头方面,销售人员的口头激励需要不断向外表现出积极的思想,同时还需要注意语言所表现和传达的感情,感情是能够通过其合理的面部表情所传达出来的,激励的实行者应当能够转化角色并能够为对方考虑,这样就可以实现双向激励,并与被激励者实现情感上的共鸣。另一方面的语言激励还表现在书面激励上,书面与口头的激励结合能实现互动与互相促进,并能在实事求是和诚挚中肯的激励中,缩小激励者与被激励者之间的心理距离,进而更好激发销售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从个体到团队的激励

工作管理细则范文6

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切实抓好“四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圆满完成“四五”普法任务,根据《×××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关于建立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特制定林业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基础保障工作(26分)

(一)领导、机构(5分)

2、有明确的办事1、按要求调整充实普法领导机构并及时上报得2分;

机构,并有专人负责得2分,仅有兼职人员得1分;

3、确定专人与上级部门保持联系,工作交流顺畅得1分。

(二)有规划、计划、办法、方案(5分)

1、按规定时间上报“四五”普法规划和总结、年度工作要点和年终工作总结各得1.5分:超过规定时间,但在15天内上报的扣0.5分,1个月内上报的扣1分,未报不得分:每缺一项减1.5分。

2、制定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办法得2分。

(三)经费(5分)

有固定普法经费,并能及时到位得5分;无固定经费,但每项普法活动单独给经费得3分;没有经费保证不得分。

(四)持证上岗(3分)

凡要求经专业培训上岗的特殊岗位人员,经培训合格,申领上岗证率达100%得满分,每减少1%减0.2分,95%以下不得分。

(五)传达转发上级普法依法治理会议文件、工作报告和文件(贯彻执行上级工作任务)(4分)

1、主动定期、不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得2分;

2、及时转发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四五”普法有关文件得2分。

二、普法宣传工作(26分)

(一)通过各种媒体发表有关普法的宣传报道文章、林业法律、法规(16分)

1、在市级有关普法的宣传报道、信息达10次以上得2分,10次以下得1分;

2、组织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得5分。

(二)宣传设备(3分)

有宣传设备(电脑、传真、照像机、录像机等)配有3件以上,性能良好3分,3件以下得l分,没有不得分。

(三)普法领导小组每年召集全体成员集中学习两次,一是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二是听取办公室工作汇报,三是研究布置工作。(7分)

1、每年要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或普法专门会议、研讨会研究普法工作或听取普法工作汇报2次以上得3分,1次得1分;

2、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到会并发表讲话2次以上3分,1次2分;

3、会后有宣传报道、印发纪要、简报等材料得1分。

三、法制教育工作(33分)..

1、全国普法办推517878秘书网荐的《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是领导干部“四五”普法的基本教材,全体职工人手一册得6分。

2、结合工作需要,购买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单行本,得2分;

(二)坚持集中法律培训、考试考核(21分)

1、建立林业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得3分;

2、按要求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四五”普法培训班4分,

6、开设法制教育课,并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五”得3分:

四、依法行政(10分)

林业主管部门认真受理和审理案件的,得4分;建立林业行政执法办案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和行政管理公示制的,得2分;

考核单位领导(盖章)

被考核单位领导(盖章)

二00五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