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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范文1
一
江苏省作为我国东部沿海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较快的地区,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和国际化、市场化、城市化、现代化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也是外来人口涌入最多的地区之一。
在我省的外来少数民族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由于人才流动、经商定居、务工内迁、投亲婚进等因素,流入后较快实现本地化,成为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比如,在苏州地区因韩资企业的发展,大量东三省朝鲜族人员由于语言、文化背景及族群关系相近等原因,从事与韩资企业关联的上下游产品的生产、物流配送和相关的餐饮、教育、家政等服务业而大量进入。不仅形成了一定的服务产业群,而且形成了特有的社区群体和文化群体。还比如,省内一些“贫、病、残”的男子通过迎娶中西部少数民族女青年,解决了成家难的问题,在最盛时期我省每年有多达6000个“婚进”少数民族家庭的建立。据统计。泰州市“婚进”少数民族数量达5105人,已占常住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69%;而在江阴市,仅土家族、苗族、壮族、侗族、布依族的“婚进”少数民族就有2835人。外来且本地化的少数民族占了常住少数民族总数的95%以上。这部分人虽然一定时期在生产生活、个人和家庭发展上存在不少困难,但他们融入程度较深、各方面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另外一部分,则是在省内短期务工、流动经商、求学旅游、临时访亲的外来少数民族。其中以在民营企业打工谋生、经营西部特色餐饮店和流动销售民族地区特色产品的人员为主,他们往往居住地不稳定。“钟摆”式地在东西部之间走动,其数量巨大、流动性强、融入本地程度较差、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较多,是我们要重点做好服务管理工作的对象。
从总体和长远上看,作为外来人口一部分的外地少数民族――“新江苏人”的进入,不仅直接为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有利于逐步打破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局面。促进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他们还为流入地经济的长期增长提供了巨大的劳动力和潜在消费等市场动力,这是一个积极的现象与趋势,只有清醒面对、正确把握、妥善处理、积极应对,才能使我们的工作立于主动。
二
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它同整个民族工作一样,与改革发展全局密切相关。不论是从全国还是江苏来看,少数民族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到东部大城市和发达地区谋生发展、开创事业,对其民族本身而言就是一大进步。当他们直接参与我省改革发展的进程时。同样可以全面享有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外来少数民族在它乡异地面临着种种困难,他们生存适应、发展适应和文化适应的状况,对流出地和流人地都会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
随着流入地经济的发展、地方财政的增加。通过不断加大财政对公共投资的力度,可以进一步创造使外来少数民族公平地享受本地劳动力一样应有的社会保障环境,使越来越多的外来少数民族能够进得来、留得住、落得根,这也是对不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一种支援,是对全国各民族团结融合的实际贡献。尽管相当多的外来少数民族处于一种在沿海都市和西部家乡之间“钟摆”式的往返来回状态,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在为我省城乡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丰富的人力和文化资源支撑的同时,同样也会缩减东西部发展差距带来的负面影响,直接或间接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进程。在苏州市有2000多家以青海化隆籍为主的回族、撒拉族群众开的“兰州拉面”店,我们在他们家乡考察时发现,在一个村庄里房舍盖得最漂亮、最受人尊敬的就是这些业主和业主的家,在他们的眼里“江苏是西部少数民族谋生发展的热土,是民族团结和谐的好地方”。作为特定的人口转移――“婚进”少数民族群体,她们从西部比较贫穷的山区来到江苏,尽管多为“贫贫结合”、“贫病结合”、“贫残结合”,但在自身的努力下和各级、各界的关心扶持下,他们有了新的发展机会,有可能较快地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跨越式发展。仪征市“婚进”侗族妇女程必蓉在各方的帮助下。通过发展高效农业成了勤劳创业、有所成就的致富带头人,并当选为市政协委员的例子就是一个典型代表,不仅在我省也在民族地区传为佳话。
实践证明,积极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既直接关系到我省区域内的各项事业和各民族的协调、和谐发展,又关系到并促进了更大范围内的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民族之间的协调、和谐发展,增强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也相互离不开”的中华民族凝聚力,意义十分重大。
三
大量外地少数民族进入江苏,一方面展示了祖国民族大家庭的团结融合,以及经济文化交流繁荣发展的景象,另一方面又给这里的社会构成、社会关系、社会生活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深刻的变化与挑战。这包括:
社会结构新变化。南京市历史上就是我省少数民族人口比较多的地区,近些年由于外来少数民族流人和本地化,少数民族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员都增加非常快,目前少数民族常住人口已有9.8万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也达5.9万人。在苏州昆山市、无锡江阴市、常州市武进区,务工经商的外来流动少数民族都在2万多人。3年来,我省因农村“婚进”少数民族数量的增加,致使民族聚居地方的行列里新添了3个民族村。泰州市由于外来少数民族的本地化,土家族、苗族、壮族的常住人口,早已超过世居的回族,而布依族、侗族、白族、彝族等原本是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也成为人口数较多的族别。江阴市十几年间少数民族族别由13个增加至42个,常住人口数量由130多人增加到3438人,外来流动少数民族更多达23740人,是常住少数民族人口的近7倍,少数民族总人口增加了208倍。
利益格局新调整。由于大量的、各个层次的外来少数民族进入,无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在社会领域,大家都是同域发展、同台竞争。因而,资源分配和利益调整诸方面的变化必然影响到整个社会,也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民族领域。就如同因大量物美价廉的“兰州拉面”店的开设,导致本地传统小吃店市场萎缩一样,新进入的西部拉面店也会对原有的西部拉面店提出重新分割市场的利益竞争诉求,更不要说“新江苏
人”在逐步、全面享有江苏发展成果之时的利益调整。
民族关系新情况。民族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部分,包括政治关系、经济关系和历史文化关系。当影响社会关系的社会构成和利益格局发生变化时,必然对既有的民族关系提出调整的要求,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世居少数民族与外来少数民族之间,甚至不同地区、不同时期进入我省的外来少数民族之间,都成了新的关系的相关方。
服务管理新领域。由于外来少数民族大多分布于城市,使我们民族工作的侧重点须围绕外来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向城市转移;在农村则要一手抓民族聚居地方的新农村建设,一手抓“婚进”少数民族等相对贫困人员的脱贫致富,使我们的工作跟上形势、贴进实际。
稳定和谐新挑战。由于外来少数民族经商务工者相当多的无固定居所、职业和收入,远离乡土又缺乏稳定的发展预期,原有社区的行为规范和道德约束失去了作用,又未能纳入新的社会管理之中,加之有些方面工作不到位,涉法事件和涉及外来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多发,就是一种必然的结果。近几年,民族性中涉及外来少数民族的数量有增多的趋势且比例居高不下的事实。告诉我们工作的难点在于确保民族领域的稳定与和谐。
管理方式新课题。从服务管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看,流入地政府和社会处于主动强势的位置,外来少数民族无论是自身条件还是在社会关系上都处于相对被动和弱势。作为弱势群体的外来少数民族。在逐步融入我省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冲撞磨擦,对此必须有清醒、理性、深刻的认识,不能片面地强调他们素质方面的不足。不能不顾特点按照本地习惯做法去管理。更不能试图通过强制的办法使其“融入”,要更加强调和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与方法。
面对新的形势,应对新的挑战,完成新的任务,我们必须做好准备。这包括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认识和理念上的准备,法律法规建设上的准备,政策安排和制度措施上的准备,社会宣传与组织动员上的准备,服务管理执法主体素质建设上的准备,以及民生保障软硬环境的准备等。社会的转型进步推动了社会构成的不断变化,同样也提出了族群和睦、民族团结的要求。社会关系的调整是个复杂的过程。社会新成员的适应和融入是个双向的互动,作为处于主动和主导地位的流人地政府,只有顺应规律、适应大势。根据变化了的形势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才能实事求是地做好各项工作。
四
这些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认真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受到了国家民委的充分肯定,工作走在了少数民族散居地区的前列。基本经验就是,始终从江苏民族工作的省情和全国民族事业的全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坚持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思路,及时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推进民族关系的良性和谐发展。并在实际工作中实现了五个转变:即从消极对待、被动应付向高度重视、主动工作,联系实际、有所作为的方向转变;从以管理为主向服务和管理并重,寓教育引导于管理、寓服务关心于管理的方向转变;从民族工作部门“单打独斗”向各部门及人大、政协齐抓联动、形成合力的方向转变:从行政力量为主向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与社会力量。推进服务管理工作社会化、网络化的方向转变:从形式化工作为主向注重办实事、解难题、创环境、重民生、保和谐的方向转变。
――坚持把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置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国家民族事业、构建江苏和谐民族关系、实现全省各民族共同享有“两个率先”的大背景、大格局和大目标之中。去思考问题、制定措施、改进工作、抓好落实。
――坚持把强化组织领导,把握工作方向、健全和完善机制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作为做好外来少数民族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的政治保证与优先考虑,使之始终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和办事日程之内,推动工作的开展。
――坚持把广泛深入地搞好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形式多样、坚持经常、注重实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执法主体民族政策培训教育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和帮助外来流动少数民族和谐融入当地的认知基础、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坚持从我省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和创新加强改进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的新理念、新机制、新举措、新途径。努力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制度化、网络化,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推进社会团体发挥作用,推进流入地与流出地配合一致做工作的跨地区协调机制和外来人员联系联络机制等,把工作延伸到底,扩展到边、深入到心。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范文2
【关键词】少数民族人口流动 城市民族关系 影响
近些年来,学术界对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背景原因、特点、作用、社会支持、城市适应和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本文以江苏这样的少数民族散居型城市为例,分析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对城市民族关系的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影响,并对如何更好服务管理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出建设性意见。
一、江苏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现状
江苏地处我国东部沿海中心,长江、淮河下游。全省总面积是10.26万平方公里。现有13个省辖市,下辖102个县(市、区)。江苏的少数民族居住方式是典型的散居型。全国大部分城市的流动人口流动情况都差不多一样,都是经历了一个从少到多,逐渐增加的一个过程。根据我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江苏省目前有少数民族人口70多万,约占全省总人口的0.88%,其中常住人口30多万,流动人口30多万。较比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江苏的少数民族人口是25万增幅是180%。
苏州市的目前有53个少数民族,人口约9万,其中户籍人口是2.1万,流动人口是6.9万。南京市目前有54个少数民族,总人数约20万,占全市人口总数2.3%。南京市的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呈迅速增长的趋势,截止到2011年12月底,在南京市办理暂住证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已超过15万人。徐州市现有47个少数民族成分,少数民族常住人口2万多,经营季节性产品、工艺品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每年约5000人。
二,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对城市关系的影响分析
少数民族流入到城市中使各民族间的交往和合作日益加深,使城市的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但是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原居的城市居民在语言、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在日常交往中容易造成很多不可避免的矛盾,给城市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上带来挑战和困难。以下从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对城市民族关系积极和消极的影响两个方面来研究。
(一)积极影响
首先,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对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上的贡献是不容忽视的。少数民族来到江苏不仅弥补了城市发展中劳动力不足,尤其是缓解了特殊节假日的“用工荒”的现象。如常州天虹集团因为有300多名少数民族员工不过春节保留自己民族节日的前提下在春节前后的用工方面就没有压力。少数民族进入城市等于是大量的劳动力进入城市,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推力。
其次,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加速了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趋势,有助于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里的少数民族成分越来越多,江苏的少数民族成分已经包括了全部55个少数民族。而且在各个少数民族的数量上都在不断的增长。各民族成员在现代化城市中相互交往,有助于打破地区和民族的壁垒,在平等基础上形成“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良好民族关系。
最后,少数民族流动加强了城市文化多元性的趋势。有利于各个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和团结。少数民族进入江苏以后,在吸收江苏的主流文化的同时,他们也把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传播到这里,不仅传承了本民族的文化也使城市文化更加丰富多彩,不同特色的民族文化在城市中交流和碰撞,使城市文化呈现出民族性和多元化的光彩。如常州市戚墅堰区“同心和谐民族文化工程”是繁荣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城市和谐的举措。在戚墅区统战部、民宗局的支持下,成立了金凤凰水族马尾绣绣品有限公司。不仅为水族妇女提供了就业机会,也是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开辟了文化活动的专用场地,更是使少数民族文化得到传承和发扬光大。
(二)消极影响
少数民族流动到城市,在给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生机和活力的同时也导致了城市民族关系的复杂化,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和不稳定因素。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不断增加对江苏的城市民族关系的挑战有以下几个方面:
城市居民思想观念存在偏差,阻碍了城市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
少数民族与汉族在语言、生活风俗和上存在一定差异,需要相互理解和尊重。然而,在江苏这样的散居城市,相关部门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关注度不够,民族知识和民族政策的宣传不够,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不了解和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有很多当地的居民尤其是受教育程度较低的汉族对外来的少数民族的在认识上存在偏见和歧视,在他们眼里,对新疆的少数民族的偏见较大,一些媒体曾报道很多新疆的孩子纵在内地实施偷窃已经严重影响了新疆形象,所以一提到新疆,很多人眼里就浮现出“新疆小偷”的样子。这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贴上标签的一种行为不仅伤害了少数民族自尊心和情感而且增加了其与城市居民的距离感,明显的阻碍了城市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不利于民族间的团结互助。
第二,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在城市的公共管理方面,少数民族流动到城市给城市的交通、市政公共设施、卫生环境等基础设施方面带来巨大的压力,好多沿街叫卖的经营者,为了做生意,往往不顾城市的管理规定,选择交要道或是比较繁华的路段摆摊设点,给城市公共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带来很大困难。在城市的社会治安管理方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有很多是来自边远的贫困山区,由于汉语交际能力和文化素质水平较低,政策法规意识淡薄,加上城市的部分地区劳动力过剩,进入城市务工的外来流动少数民族,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他们当中就会有极少数的人为了生存铤而走险做一些违法的事。南京、常州、苏州等市都出现过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专门唆使儿童偷窃和贩毒的现象。这对于社会的稳定就带来了很多威胁。
第三,增加了民族关系的协调工作的难度。少数民族人员如果在民族地区,民族成员之间不会想到自己的族属问题,但是在与其他民族交流交往中,就自然而然的意识到自己的民族归属,会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在城市民族交往过程中,一旦有纠纷发生,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容易与民族联系起来,容易“抱团”引发,这种非理性维权的突发性事件正在急剧上升。对民族关系的协调工作带来难度的还有城市中的汉族人员对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的风俗、禁忌的不了解。
三、对城市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的建议
我国对流动人口的管理理念经历了从过去片面强调管理到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务的重大变化。2006年,党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中明确提出要“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促进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此后,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再次强调“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2010年党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中也明确指出要“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指示。
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不仅影响城市自身的发展,也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处理好城市民族关系,不仅有利于城市的安定团结、发展和繁荣,而且有利于少数民族的家乡的团结安定和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在“以人为本”、“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理念下,对于城市民族工作的建议如下:
第一,做好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正面宣传工作和教育工作。不仅要对领导干部加强教育,也要对那些与民族工作和民族问题密切相关部门如城建、公安、工商、新闻媒体和清真饮食行业部门做好民族理论和政策的解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络等媒介对少数民族进行正面的宣传以此增强不同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和尊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城市民族关系。
第二,加强引导工作,搭建服务平台,主动为少数民族服务,体现人文关怀。安徽芜湖市民委会为了确保外来的少数民族流动有更多的渠道就业,就与市人事局联合举办“民族情、同心路”针对少数民族的专场招聘会,引导少数民族务工人员与市属民族企业实现“无缝”对接。江苏应该借鉴这种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的行为,坚持服务为先的原则,切实为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便利。当然我们应该鼓励非政府组织人员的也加入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队列当中。
第三,建立和健全培养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代表人物的机制。江苏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典型的“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特点,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就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其他人员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通过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教育引导,可以带动整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积极向上的发展,同时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也会把他们对政策和政府服务的不解通过代表人士传达到相关政府部门那里。这个机制将会最大程度的减少民族间的矛盾,对民族团结和进步,对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都将起很重要的作用。
第四,尊重民族风俗,维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信仰权益。在尊重民族风俗方面最急切应该得到解决的就是规范清真饮食的供应。另外,清真寺的数量目前还不能满足越来越多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需求。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自由不仅仅是民族平等的基本要求,也是体现了城市的人文关怀。各个城市应该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在江苏这种少数民族杂散居地区民族工作的重点应该就是要注意民族风俗习惯和易引发纠纷和矛盾,民族平等的要求不仅表现在政治上,在民族风俗习惯、等方面也要相互尊重才能使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范文3
[内容提要]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的生存状态,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与文化的繁荣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团结,需要从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公共权益、社区生活四个维度系统考察。提升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生存状态:加强法制建设,维护世居内地少数民族人口合法权益;加强社区建设,建立少数民族社区网络支持体系;重视民族社区文化,促进优秀社区文化建设;尊重与传承少数民族文化,促进多民族和谐共处;完善制度体系,解决世居内地少数民族人口基本生存发展问题。
[关 键 词]少数民族;世居内地;生存状态
一、引言
人口系指 “生活在特定社会制度、特定地域,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总称,是一个社会和各种文化、经济和政治活动的基础。[1]”总体而言,人口研究主要有两个维度,一重维度是从人口学和人口统计学的角度研究人口自身的变化规律;另一重维度是从人口社会学的角度研究人口与社会、文化、经济和政治等诸多因素的相互影响和作用。人口既具有生物属性,又具有社会属性,运用社会学的想象力及研究方法进行人口研究是社会学特有的研究方式。
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的生存状态,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与文化的繁荣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团结,如若不了解这一群体在现实社会结构中真实的生存状态并对他们进行高质量的服务管理,将很有可能损伤民族情感并引致严重民族问题。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的生存状态往往是统战工作容易忽略的地方,需要从经济生活状况、公共权益享有状况、文化生活状况、社区生活状况四个方面把握世居内地少数民族人口的生存状态,并据此对世居内地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进行更好的服务与管理,增进民族团结,促进中华民族大家庭繁荣发展。
二、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生存状态及分析
(一)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据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辽宁省总人口为43 746 323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为6 643 149人,占总人口数的15.2%,共有55个少数民族成分,截止到2016年3月,共有8个少数民族自治县,61个民族乡。辽宁省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世居于辽宁省内地的少数民族同胞是大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课题组于2015年5-7月,采用半结构访谈的方式对世居于辽宁省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进行了调研考察,选择了30名世代居住于辽宁省内地地区的少数民族同胞,并对其进行了深度访谈。
研究所选择的调研访谈对象均为三代以上居住在辽宁省内的地区的少数民族居民。所谓世居内地,从字面上予以理解,世居指世世代代居住于某地。世,指一个时代,也指一辈一辈相传,古礼规定,男子三十岁结婚生孩子,产生新一代。古人以三十年为一世,如《论语・子路》就有“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或者以父子相代为一世,如《ブ战》“一日纵敌,数世之患也”。内地,系指非沿海及非边疆地区。因此,世居内地,系指至少三代人相承,居住在内地。
世居于辽宁省内地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拥有以下特征:首先,在职业选择上世居辽宁省内地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分布于各行各业。既有民企、个体商户老板,又有下岗待就业的员工,也有待就业的学生。其次,在收入获得上,世居辽宁省内地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有着明显的收入差异。有家庭年收入80万的较高收入者,也有失业家庭年收入仅2万元的低收入者。最后,世居于辽宁省内地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体对居住满意度、工作满意度、文化生活满意度、社区生活满意度相对较高,对社会保障享有满意度相对较低,大部分受访者对自身及家庭的社会保障享有情况不是十分满意。
(二)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生存状态及主要问题
1.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经济生活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良好经济生活状况是获得更好的文化生活及社区生活的重要前提条件和保障。调查研究发现,世居内地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经济生活状况并不是十分理想。课题研究以辽宁省为例,着重从就业状况、经济收入、居住条件三方面考察了世居内地少数民族人口的经济生活状况,具体如下:
第一,较高就业率,较低就业质量。调查发现,虽然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基本都能够谋求一份工作,但是他们的就业质量并不高。调查访谈的30人中有27人就业,但是他们中多数人的就业质量并不理想,多从事个体经营,工作极不稳定。稳定的工作能让人生活安定,结成较为固定的人际关系网络,更利于融入当前的工作与社会生活。然而,低端劳动市场的非正规就业并不能为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带来稳定的生活。他们的工作获得机会也相对较少,多通过自身在劳务市场谋取或亲友、同乡介绍获得。
第二,经济收入差异大,家庭收入分层明显。“社会分层是指社会成员、社会群体因社会资源占有的不同而产生的层化现象,尤其是建立在法律、法规基础上的制度化的社会差异体系。[2]”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收入差异大,存在一定程度的经济分层。课题访谈对象中有年家庭收入80万的民企老板,也有家庭年收入2至3万的低收入者。从消费的情况上看,较低收入者除去维持家庭日常生活必需的住房、食物消费,多是以储蓄为主,没有能力在娱乐、衣着方面进行过多消费,收入支出近半数是为了维持生活日常开销以及子女入学费用;高收入群体的收入支出则较为多样化,文化娱乐方面消费较多,不过也十分注重储蓄。
第三,居住状况不乐观,居住满意度不高。经济条件决定居住状况,总体而言部分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的居住状况不容乐观。调查发现,尽管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都已经有稳定的住所,但居住条件较差。住房面积不大,甚至有一家5口人居住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情况。居住设施简陋,社区公共设施和服务缺乏。在所调查的30名世代居住于辽宁省的少数民族人口中,4人(14%)明确表示对自己及家人的居住环境不满意,15人表示对自己及家人的居住环境较满意(50%),有7人表示对自己及家人的居住环境满意(36%)。安居乐业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理念之一,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的居住问题不能够被忽略。
2.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公共权益享有状况及主要问题
社会保障和公共权益享有,是影响个人社会生活的重要因素。良好的社会保障及公共服务状况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由于少数民族人口的独特文化特征,使其在公共权益享有方面不同于内地非少数民族人口。课题研究着重关注了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就业合同签订情况以及社会保障享有状况两项指标,希望能够通过以上两项指标揭示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公共权益享有状况。
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重要保障。然而调查发现,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的就业合同的签订情况并不理想。
如表1所示:所访谈的30名世居辽宁省的少数民族同胞中,拥有固定工作并签订终身制劳动合同的仅有6人,占总人数的20%,21人由于条件限制未签劳动合同,占总样本的70%。没有劳务用工合同,就无法保障个人在工作过程中能够享有应对享有的合法的劳动保护及权益,这也使得世居内地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在社会结构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使得他们不能很好地融入于社会之中。如果这种情况不能够得到有效改善,长久以往世居内地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体势必会被边缘化,也会被屏蔽于正常的社会生活之外。
调查发现,世居辽宁省内地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整体参加劳动保险的比率不高,他们对社会保障满意度也相对较低。接受访谈者中绝大多数人并未缴纳任何形式的保险,仅有小部分受访者缴纳了五险一金或者购买其它形式商业保险。问及具体原因,多数被访谈者表示由于自身条件及工作条件不允许,个人没有能力缴纳或购买相关保险。
我国相关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须办理综合保险。如表2所示,在n=30的访谈样本中有18人参保(61%),其中18名参保人员中有5人(17%)是在失业后自己缴纳保险的,由参保者自己缴纳保险必然会在无形中会加大个人的生活成本,增加参保人的生活压力。访谈样本中有12人(39%)并未参加保险。法律规定与现实情况的反差向我们揭示出了世居内地少数民族人口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生存困境,尤其是他们在生病住院、子女购房以及人身发生安全伤害时,更容易陷入无助的境遇。有受访者这样说,“我现在就经营个拉面店,自己当老板,表面上看挺好的,不过想想别人都有退休金,生病了也有保障觉得自己就和其他人不一样,我的文化和饮食都有差异,选择工作就有很多限制”(受访者18,回族,男,个体老板)。
世居内地少数民族人口自身民族文化特征是其自身公共权益享有受到阻碍的重要原因。一方面,自身独特民族的文化特征性会带来就业、择业困难。较低质量的就业状况一定程度上将世居内地少数民族人口屏蔽在合法享有劳动权利保障的群体之外。另一方面,由于较差的社会网络支持资源占用状况,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在需要争取自身公共权益时得不到及时、必要的社会支持。访谈过程中一位回族小伙子这样说:“我没上过大学,我也没啥同龄朋友,但是我想上过的学的人可能能够接触到更多的信息,找工作也方便,我没有这个便利也没啥好的信息来源,有困难都得靠自己。不过也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整个访谈过程中,同这位回族小伙子情况相同的受访者还有很多。正如社会学家布迪厄认为的那样,一个人的社会网络资源是一个人重要的社会资本,缺乏社会资本往往会使个人在社会结构之中居于较差的社会地位。面对这样的情况,政策制定者和社会管理者应当在政策制定及社会管理过程中,应当给予适当、必要和及时的关怀与帮助,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3.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文化生活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般而言,少数民族人口在语言、文字以及衣食住行等诸多方面均拥有较为独特的文化特质。少数民族人口在内地地区择居、定居的过程中,一方面会依照本民族的文化习惯组织自己的家庭、文化生活,一方面又要适应内地地区的文化习惯。在这一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文化碰撞更有甚者会有较为强烈的文化冲突。调查发现,世居于辽宁省内地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尽管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本地生活,能够运用汉语准确、流利的进行相互交流,也会尝试过汉族节日,但世居内地少数民族人口的文化内核仍然同内地非少数民族人口的文化有较大的差别,文化上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仍是一道壁垒,并在一定程度将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屏蔽在现代社会结构的文化设置之外,其中以教育问题最为突出。访谈发现,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教育分层的状况,新生代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间的教育分层问题应给予必要的重视。
从代际差异的角度看,由于父母对子女教育的重视,新生代世居内地少数民族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总体有一定提升。但从受教育程度的代内差异角度看,新生代世居内地少数民族人口间的教育程度仍有较大差距,教育分层仍较为明显,有一部分人通过自身努力获得较高的学历,而仍有一部分世居内地的新生代少数民族人口由于本民族的文化特质的限制没能很好的完成教育社会化。缩小新生代世居内地少数民族人口教育分层最为有效途径之一即为由政府向少数民族群体提供职业支持或者职业技能培训,然而通过访谈发现,国家政府为少数民族群体提供社会职业支持与职业技能培训的实际实施效果并不明显。访谈中当调查员询问受访者是否接受过相关职业支持或职业技能培训时,多数受访者表示自己及身边朋友从来都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职业支持与职业培训。
4.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社区生活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良好的社区生活以及社会融入是世居内地少数民族人口在内地地区生活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不少学者都强调“社区融合对城市外来人口城市融合中的基础性作用[3]”。一方面,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远离故乡,原有社会关系网络关系会逐渐弱化。另一方面,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的内地生活过程中也会重建新的社会网络关系。因此,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在内地地区择居、定居的过程中,是否拥有良好的社区生活,是否重新构建社会网络关系网络,应当是判定世居内地少数民族人口拥有较好社会融入、民族融入的重要标准。然而,调查发现,多数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受访者在内地地区择居、定居的过程中,未能很好的建立起良好的社会关系网络,他们对社区生活也并非十分满意。多数受访者很少参加社区活动,邻里关系漠然社区归属感较差。
此外,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的家庭内部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留守儿童的问题最为突出。以朝鲜族小伙子小金(受访者24,朝鲜族,23岁,本科,学生)为例,小金的父母自小金小时候开始就长期在国外务工,起先跟着爷爷奶奶住在一起,后来就单独一人居住,与父母联系的方式是电话和视频通话软件。由于受访者的父母在韩国,受访者并不认为社区所在的家是自己的家,受访者在访谈中多次提到“不喜欢放假,放假一回家只有自己一个人,不想回家”等类似的语句。小金在提到父亲时,表现出的尴尬而后冷漠,甚至有些排斥的心理,并且他们所在小区大部分的小孩子的成长经历都是这样,形成了一批类似“留守少年”的人群。总体而言,大多数受访者对社区归属感的态度是社会归属感问题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无所谓的事情,他们早已习惯了固有的生活模式。
三、提升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生存状态政策建议
(一)加强法制建设,维护世居内地少数民族人口合法权益
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主要组成部分,世居内地上面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然而课题组调查研究中发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世居辽宁省内地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的工作过程中,应注意加强法制建设,切实维护世居内地少数民族人口的合法权益。
由于自身文化水平及工作条件的限制,没有条件在稳定的生活环境和相对固定的时间来接受普法教育。因此,少数民族人口应当成为今后的普法教育的重点,尤其是对外劳工输出少数民族人口。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需要在劳务输出地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使他们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另一方面需要劳务输入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与《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相配套的政策和办法,把城市民族工作纳入法制范畴,做到依法行政,避免工作中的随意性,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办事。
世居内地,并在外企工作的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劳动权益往往得不到充分的保障。针对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加强外企参加社保的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外企社会保障情况进行检查及监管。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强对外企服务机构的管理。应规范外企服务机构(如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公司)的设立及运营机制,明确在外企工作的少数民族同胞、外企服务机构及外企之间的权责关系,在发生事故及纠纷时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劳动权益不受侵犯。
(二)加强社区建设,建立少数民族社区网络支持体系
社区是少数民族群体共同生活的地域与环境,对少数民族的生活影响很大,因而给予少数民族社区给予必要的建设、监督及管理。建立及拓展少数民族社区支持网络体系,需要依托于社区的文化教育职能、服务职能、政治职能。具体而言,加强社区建设,建立少数民族社区网络支持体系可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展开。
第一,应大力发挥社区文化教育职能,依托社区开展社区教育。世居内地少数民族同胞生产、生活所在的社区应当作为成为可以帮助提高少数民族人口职业技能的文化场所,社区应当组织相关教育培训项目,让少数民族以较小的成本支出接受文化基础知识、法律规章制度、职业技术能力等多方面培训,提升其自身的科学技术素养及职业技能。
第二,应大力发挥社区的服务职能,依托社区组织社区活。社区应当积极开展相关社区活动,为少数民族之间的社会交往交流提供的平台。如社区可以多开展一些带有地方民族特色的节庆娱乐活动或文化交流活动,将不同职业不同民族的人吸引到相同的时空场域,为民族间交往、交流及融合提供平台。
第三,应发挥社区的政治职能,依托社区提升少数民族同胞的政治素养,帮助少数民族同胞了解他们的政治权利,并吸纳世居内地少数民族同胞参与社区服务中来,享受其应有的“当家作主”的权利。
(三)重视民族社区文化,促进优秀社区文化建设
世居在内地的少数民口的基本的生活布局仍然是“大分散、小集中”,这同我国少数民族的分布特点是一致的。加强社区文化建设,相关的硬件建设是重要基础,但与硬件配套的软件建设也尤为重要。因此要“通过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促进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的心理适应能力,进而从总体上提升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的社会归属感”[4]。具体而言,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增强社会归属感要从文化建设的三个层面上展开。
第一,在社区文化的器物层,应加强社区物质文化建设。良好的公共空间及社区文娱配套设施有利于社区归属感的产生。建立良好的文娱设施及活动场所,从物质文化层面上促进社区归属感提升应成为促进世居辽宁省内地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社区融入的重要工作之一。
第二,在社区文化的制度层,要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制度层的社区文化位于社区文化的中间层面,建设要鼓励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体参与社区管理工作,提升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主人翁意识和地位。
第三,在社区文化的理念层,应加强社会理念文化建设。理念层的社区文化位于社区文化的核心层面。加强理念层面的社会文化建设,要把宣传民族团结政策列为辽宁省内地地区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的教育,通过加强教育及引导,努力营造更加浓郁的民族社区文化氛围。
(四)尊重与传承少数民族文化,促进多民族和谐共处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五十六个民族均有独特自身文化。文化的多样性往往会发生文化冲突,并带来社会矛盾与社会越轨行为,在处理和对待各种民族文化的问题时需,充分尊重世居辽宁省内地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的文化个性,尊重少数民族感情,尊重其文化特点、文化信仰,并用积极的手段和宽容的心态包容少数民族的文化特征,化解文化差异带来的民族矛盾及民族不和谐。
在访谈中,很多受访者都曾希望国家能够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支持,他们的这一需求应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的日常工作中得到足够的重视。如,有受访者这样说“60年代以后出生的人过开斋节的人数就开始不断减少了,90年代以后出生的回族人基本上就没有人会延续过开斋节的习惯了,国家应该多注意点我们的文化。”世居内地的少数民族同胞往往会在长期的生活之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汉化,然而他们却拥有继续传承自身民族文化的要求和夙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影响力的式微也势必带来相应的社会问题及民族问题,因此需要尊重、传承少数民族文化,为促进多民族和谐共处进行多方面的努力。
(五)完善制度体系,解决世居内地少数民族人口基本生存发展问题
完善民族政策体系,最大程度保证世居内地少数民族人口基本政策要求,是提高少数民族基本生存状况的既定要求,也是提升少数民族人口生存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世居辽宁省内地地区的少数民族同胞为城市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但是,由于历史、自然、地理等综合因素,部分世居于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的素质不高,这就使得他们在现实的社会结构之中处于不利的地位。依据调查研究,认为需要完事相关制度体系,并对处于弱势对位的内地少数民族同胞给予必要的针对性政策支持,特别是在经济、就业以及户籍制度方面应给予必要的制度支持和帮助。
相关的经济支持和就业政策是提升世居辽宁省内地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的经济生活状态的有效手段。调查发现,世居辽宁省内地地区的部分少数民族人口虽然得到了国家政府一定的经济补助和相关的就业支持,但是相关经济支持及就业支持在实际中的作用却不是很大。如,在访谈过程中一位回族受访者这样说“我接受过国家政府补贴、政府每年会在开斋节的时候给予我们回族人50元的补贴,单位每年会给予3.8元的补贴。不过我觉得政府所提供得到的补贴对我的生活帮助不大,因为金额比较少,尤其是单位的补助,基本上是象征地发放”。面对上述状况,为帮助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民族同胞,我们不仅要提供政策支持,还要保证相应政策支持的针对性及时效性,让世居辽宁省内地地区的少数民族同胞真正的享有国家政府给予他们的政策帮助。
户籍制度与每位中国公民息息相关,其规定着个人作为中国合法公民的诸多特征与属性。户籍制度下,每一位公民的民族都有明确记载,这是法律对个人民族身份的认可,然而,在户籍登记工作过程中,由于统计上的疏忽让许多少数民族同胞失去了少数民族身份。如一位受访者向我们倾诉道:“我整个大的家族都是满族人,但是1990年普查户口的时候,我们家族好几个人都被错误登记成汉族的了,我家是正宗满族人,正蓝旗的,家里爸爸就叫我爷爷是‘玛玛’叫我奶奶为‘讷讷’,爷爷奶奶叫他们的父母也是‘玛玛’、‘讷讷’”。这样的统计失误,往往会使少数民族同胞失去得到民族政策支持的权利,同时也会挫伤他们的民族共荣感,需要得到重视,并应在适当的时候对登记错误予以核实并及时更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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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黄匡时、嘎日达.社会融合理论研究综述[J].新视野,2010(6):86-88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范文4
从狭义来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就是为了管理学生,广义而言,不仅包括管理学生(人),也包括管理工作(事)。1990年,当时的国家教委第一次提出了“学生管理”的概念,在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指出,“学生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到毕业在校阶段的管理,是对高等学校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可见,当时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更多地侧重于管理学生,约束学生行为。随着近年来高等教育工作的不断演变,高校学生管理出了管理学生外,更多地表现出引导学生、服务学生的职能,“管理也是教育”的理念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
二、美国和香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经验借鉴
1.美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模式
在美国,强调学生管理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学生个性、尊重学生多元化思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道德、保护学生权利。让学生在高等教育中获得全面而个性的发展,使其成为完整的人。美国高校数量众多,规模千差万别,为了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目的,每个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内容都不尽相同。但是,总体而言,其工作内容包含两大部分:向学校负责的要求和责任,向学生负责的要求和责任。前者要求学生管理者要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对学校做出的各项规定和学校所接受教育进行评价,有效地管理和使用与学生相关的资源,一旦学生出现危机,应代表学校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后者主要体现在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协助学生建立友谊、树立集体意识,帮助学生树立未来职业目标,为学生多元化发展提供有力环境。与国内学生工作相比,美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前10位的工作是:学生纪律管理、为学生提供咨询和服务、宿舍管理服务、健康服务管理、推动学生活动、少数民族事务管理、学生会管理、学生活动中心管理、残疾人服务以及提供就业指导等。美国学生工作者对此进行了总结,认为学生管理工作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管理、成长教育、咨询服务和校园生态管理。
2.香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模式
香港高校“自治性”特征明显,在学生管理上,各个高校的管理模式始终与学校自身的发展战略相适应,有明确的管理理念。例如,香港大学的发展目标就是“拓宏基于亚洲,领群伦做导航,恒以教研为本,力求卓越为纲;开科技之前线,创学问之新疆;育才并重德志,培植社会栋梁;得天下英才而施教,授终身学习之良方”;而香港科技大学则要让学校“在国际上有深远的影响,而又致力于为本地服务”;香港理工大学则要“培养首选毕业生的首选大学”。可见,香港各高校发展目标的描述不尽相同,但对于学生管理主要立足两点:学生为本,全人教育。香港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权限与职责仅在学校一级进行,学校设立学生事务委员会,委员会办事机构为学生事务处,负责管理除教学以外的所有学生事务。香港高校院系一级没有对应的组织与分工,学生事务处直接向上对分管的副校长负责,向下直接面对学生及其社团,是高校内处理学生事务的唯一权威的机构。香港高校学生事务的工作内容是除学生功课以外的其它事宜,设计学生资助、就业指导、心理咨询、文化设施管理、宿舍管理、联络学生会及各属会、协助海外留学生和残疾学生、体育训练、学生食堂管理等。在学生事务处内部,又根据各自处理的事务不同,设立若干事业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功能相对弱化,但分工明确,通过多头并进、条状运行,实现着香港高校高效地学生管理。香港高校有声有色的社团工作、富有全球竞争力的学生始终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三、结语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范文5
随着科技的发展,以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信息技术的迅速推广应用,给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当前高校班级传统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迫切需要我们改变原有的管理思路、管理模式,实现向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高校班级管理模式转变。这是摆在我们高校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而现实的问题。
一、信息技术环境下的高校班级管理特点
信息技术环境下的高校班级管理能有效解决传统班级管理中存在的诸多不足,是对传统班级管理的有效延伸和补充,它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具有交互性的特点
在这种基于信息技术的高校班级管理模式中,通过QQ、论坛、博客、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师生间或同学间可以进行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交流,这种交流是交互的,可以彼此加强沟通和了解,使得被教育者得到应有的教育和引导。
(二)具有开放性的特点
在信息化环境下的班级应该是一种没有明显界限的,以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为载体的班级管理形式。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都可以管理他人或者被他人管理。
(三)具有能动性的特点
在信息技术环境下开展的班级管理工作,受教育者是自由的,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选择自己想要感受的教育内容,而不是被强迫去受教育,这样调动了受教育者的主动性,更好的发挥了他们的能动作用,有利于受教育者的健康发展。
(四)具有趣味性的特点
在信息技术环境下进行的班级管理,内容可以集视频、声音、动画的多种元素构成,使得教育形象生动,给受教育者带来了更多的乐趣,而且这些内容也复合受教育这的年龄特征和心理特点。
(五)具有技术性的特点
基于信息技术环境下的班级管理活动,要求受教育者和教师都应该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水平,而我们现在教师和学生都具备这些信息素质,给我们在信息技术环境下开展班级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也需要我们的教师不断加强信息技术的学习与提高,紧跟时代步伐,才能在管理过程中,更好地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班级管理水平。
(六)具有时间和空间无限制性
在这种管理模式下,我们摆脱传统班级管理中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学生可以跟教师保持及时迅速的沟通和了解。
二、信息技术环境下高校班级管理的策略与实践
(一)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活动
我们可以利用班级博客、QQ分组等功能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活动。这样可以使得同学们可以在电脑前就进行学习交流活动,有效加强同学间的沟通和了解,增进同学们的友谊。
(二)利用信息技术,有效宣传班级
利用信息技术,制作班级DV,有效宣布班级,增强同学们对班级的归宿感,提升班级文化底蕴。班级活动片段如春游、班级内联欢会可以用多媒体技术录制下来,以待回放或留做班级资料等等。
(三)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各种主题教育
我们可以巧妙利用信息技术,有效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例如,在安全教育中,我们可以发现简单说教效果不明显,为了使得安全教育起到应有的作用,我们可以尝试把安全教育的内容做成FLASH视频的形式,用声音、动画等元素信息展示内容,使得教育更具有趣味性。同样,在违纪教育中,我们可以根据违纪的过程和违纪的严重后果等信息做成视频或者动画,让学生充分认识到违纪的严重性,使得同学们内心深处严格要求自己不要违纪。
(四)建立多渠道班级通信网络
1、建立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
在新生入学后,建立每位同学的数据库档案,包括学生家长联系地址、电话、学生宿舍号及联系电话、学生的电子邮箱、QQ号等信息。通过找学生谈话或联系家长进一步熟悉学生的家庭情况、身体状况、兴趣爱好、性格气质等,统计出班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文体特长学生等情况,建立详尽的班级学生电子档案。这项工作虽然会花费不少时间、精力,但为今后做好学生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因材施教打好基础。
2、建立师生网络沟通平台
据了解,目前国内使用最多的网络服务是电子邮件,而使用最多的聊天工具是QQ,所以使用电子邮件和QQ加强与学生思想沟通时很有必要的。辅导员老师可以把E-aiml和QQ号码公布给学生,同时建立邮件沟通和QQ沟通机制,鼓励同学们以匿名方式或者署名方式进行交流学习问题、生活问题、思想问题等等。这种沟通方式,有效缩短了师生间的具体,同学们可以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有利于加强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教育。总之,一些不好当面讲的话语可以通过邮件的方式传递。这样,通过及时的沟通,问题会在最快的时间内解决,并且达到不是大张旗鼓,而是“润物细无声”的效果。比如,某个学生取得了小小的进步后,我立即发封邮件祝贺并鼓励他再接再厉;生病的同学卧床在家,辅导员老师可以发去真诚的问候,希望他早日康复;某个学生过生日,发一张电子贺卡送去老师的衷心祝福。轻轻一键,加深了师生的情感沟通。
3、建立班级博客日志
班级博客日志是传统班级日志的网络化,是加强师生间和学生间沟通的有效途径,它能充分发挥每个班级成员的积极作用,在这里面,辅导员老师可以对学生进行激励、表扬、批评等管理工作,有效推动推动班级工作的开展。我们可以发现博客日志使得班级管理工作更有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为班级的长期发展积累资料和素材。还有一些诸如班级的一周或近期大事可以通过发帖子的方式在班级博客上广而告之;
4、应用信息管理系统,提升班级日常事务管理的时效性
在高校班级管理中,需要管理的事情比较多,而且比较繁琐,为了更好管理班级各项日常事务,我们可以利用高校班级管理信息系统。这个系统主要实现班级成员基本信息管理、成绩管理、奖助贷管理、宿舍成员基本情况管理、请假管理、学生个别谈话管理等功能,实现班级管理的全面自动化。班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完整地记载班级的各种信息,又能将各种信息以浑然一体的形式集中呈现出来,使得辅导员对班级情况一目了然,工作效率事半功倍。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范文6
改革开放以来,限制各民族自由交往和?济互惠互利的地域屏障被越来越便捷的交通、通讯网络和日益宽松的民族宽容大环境打破,中国人口呈现大范围的自由“趋利”和“趋舒适”流动趋势,这一趋势在我国藏区比较突出。以成都举例,目前每年约有100万人次来自西藏和其他四省的藏族人口在成都市区流动,常年无户籍常住性藏族流动人口约在15~20万人,约占成都市总流动人口的5%~6.67%,占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总量67%[1]。成都市藏族流动人口的城市生活诉求主要集中在医疗卫生服务上。藏族流动人口的健康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成都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甚至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做好成都市藏族流动人口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是成都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重点之一,也是成都市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研究通过对藏族流动人口的健康状况和就医行为进行调查,发现藏族流动人口的就医行为特点,为区域医疗卫生机构针对藏族流动人口开展教育活动提供依据,也为有意愿服务藏区居民的医疗机构提供参考。
1.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研究纳入的研究对象界定为:其一,离开甘孜州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在成都市居住超过3个月及以上的18岁及以上藏族成年人;其二,排除对象为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参军或候鸟式居住的人员。根据甘孜州藏族在成都的分布特点,采用应答推动抽样的方法抽取420名进行调查。
1.2 研究内容
自行设计《成都市藏族流动人口就医行为调查表》,采用面对面访谈方式完成调查。问卷内容包括社会人口学基本情况、疾病观念、就医行为情况。
1.3 研究方法
调查资料采用Epidata3.0软件建立数据库,运用SPSSl8.0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
2.结果与分析
2.1藏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甘孜州藏族流动人口(下文简称“藏族流动人口”)来自甘孜州18个县,发放问卷420份回收420份,其中有效问卷378份,有效率90%。378份有效问卷统计结果显示:藏族流动人口主要来自南部地区(占45.2%);以城镇户籍为主242人(占64.0%);男性169人(占44.7%),女性209人(占55.3%);平均年龄为44.04岁,年龄段集中在18~44岁;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被调查者占总数的49.5%,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占34.1%; 79.0%的藏族流动人口有宗教信仰;已婚状态占总数的90%;67.5%的被调查者为在业,20.9%的被调查者退休;96.3%的居民购买了基本医疗保险;人均月收入为4456.7元,有12.7%的被调查者人均月收入低于2016年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过半居民知晓目前实施的分级诊疗和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报销制度。
2.2 疾病观念及其他
92.3%的藏族流动人口认同现代疾病观,认为环境学说和细菌学说是导致人产生疾病的原因。4.5%的人持现代疾病观和传统疾病观相结合的观点,认为“当人生小病是因为环境气候作用或者细菌入侵,但人生大病是因为前世孽缘”。3.2%的人持传统疾病观,认为人之所以生病是因为违反道德劝谕而受到的惩罚、邪魔鬼魅作祟等原因[2]。
分析宗教信仰与居民疾病观念的关系发现,有无宗教信仰的居民疾病观念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10.78,P=0.005),可认为藏族流动人口居民对疾病的认知是受宗教因素影响。
2.3 就医方式选择
在被调查的378名藏族流动人口中有223人在过去一年内有患病(伤)的情况。患病后,63.2%的居民(141人)选择去“医疗卫生机构就诊”,34.1%的居民(76人)选择“自我治疗”,只有2.7%的居民(6人)“未采取任何治疗措施”。采取自我治疗的居民以自己买药治疗为主(占94.7%),少数居民会在家中采取传统藏医疗法和宗教治疗。
居民的首诊时间选择上,及时就医的人数仅占38.3%,29.8%的居民是在“病情反复发作时”选择前往医疗卫生机构就诊,31.9%的居民是在“疼痛难忍时”前往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藏族流动人口首诊机构的选择依次是“省级医院”(占53.1%)、 “区/县级医院” (占25.5%)、 “私立医院”(占12.8%)、“藏医院”(占4.4%)、 “市级医院”(占3.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0.7%)。
通过了解得知藏族流动人口最喜欢选择就诊的“省级医院”是航天工业363医院(以下简称363医院)。走访甘孜州卫生行政工作人员得知,363医院从1992年设立了四川省首个“汽车流动医院”专门服务甘孜藏族居民,坚持每年对甘孜州进行医疗技术对口支援和帮扶,使363医院在当地群众当中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口碑。
2.4 门诊情况
藏族流动人口门诊途中花费时间最长需要120分钟,最短仅为10分钟,平均花费时间为37.4分钟。从中位数来看,花费时间依次是省级医院(50分钟)、市级医院(30分钟)、区/县级医院(20分钟)和私立医院(15分钟)。藏族流动人口的就诊时间都随着医疗机构等级提升而增加,等级越高,所需就诊时间就越长。
藏族流动人口门诊候诊时间最长为180分钟,最短的不需要时间,平均是69.1分钟。对于藏族流动人口来讲,所需候诊时间最长的是市级医院,其次是藏医院和区/县级医院,私立医院的候诊时间最短。造成该结果的原因,可能与藏医院在成都比较少有关。
藏族流动人口最近一次门诊医疗费用中位数为300元,远高于2013年四川省城乡地区患者次均门诊就诊医疗费用(105元)。这可能与藏族流动人口的就医习惯有关,近70%的居民往往在病情严重时才前往医疗机构就医。
2.5 住院情况
378名藏族流动人口中有,41人产生住院行为,年住院率为10.8%,低于第五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四川省居民平均住院率(占12.7%)。
藏族流动人口住院的前三位均是疾病、康复和分娩。住院机构以省级医院(占48.8%)和区/县级医院(占19.5%)为主,这可能与藏族流动人口处在医疗资源相对发达的地区,加之目前分级诊疗制度实施的不够彻底,导致其住院医疗机构以省级医院为主。
藏族流动人口平均住院天数是17.1天,次均住院直接费用(中位数)是6000元。不同医疗机构的次均住院直接费用(中位数)结果显示,区/县级医院费用最高为10000元,其次为私立医院的6500元。流出地居民的次均住院直接费用(中位数)中,省级医院最高为25000元,其次为州级医院和区县级医院。
378名藏族流动人口中有11人自述在过去一年存在应住院未住院情况,应住院未住院的比例为21.2%。进一步了解应住院未住院的原因发现,藏族流动人口应住院而未住院的主要原因是“没必要”和“其他”,仅有18.2%是因为“经济困难”,低于四川省平均水平。
3.讨论
3.1 藏族流动人口就医流向需加强引导
早在2014年,四川省就全面实行了分级诊疗制度,通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统筹、住院报销比例,引导居民转变就医观念,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居民合理就医流向。约60%的藏族流动人口首诊选择市/州及以上级别医院,仅有0.7%的居民会在患病后选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尽管多数藏族流动人口知晓“医院目前实行了分级诊疗制度”和“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高于市/州级和省级医疗卫生机构”,但这并未使之形成到基层首诊的习惯。
据访谈所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藏族流动人口吸引力不强受到四方面原因影响。一是医保政策的就医导向性不强,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偏低,未发挥医保政策应有的就医导向作用;二是相关宣传力度不够,藏族流动人口对成都本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乏了解;三是藏族流动人口与大多数城乡居就医观念相同,普遍认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弱;四是甘孜州在363医院和华西医院配备了相应的机构和藏族护士,方便了藏族流动人口就医。以上几方面原因导致患者无论是患常见病、慢性病还是急重症,都会选择到省级医院就诊,增加省级医院的医疗服务负担,造成基层医药卫生资源闲置和浪费,也导致了医疗费用增长,加重自身经济负担和社会负担。
3.2 藏族流动人口卫生服务需求偏低,就医意识亟待提高
本次调查发现,34.1%的被调查者在患病后选择“自我医疗”(自我医疗包括在没有医生指??下去药店购药或服用家里常备药品、在家中采取传统藏医疗法及宗教治疗)。一般认为,患者如需进行自我医疗,应具备一定的医疗卫生常识。
从文化程度上分析,选择“自我医疗”的藏族流动人口多以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为主。较低文化程度会影响接受健康知识的能力,较少的医疗卫生常识使得他们在自我医疗的过程中,多数只能凭借以往患病经验或听从亲朋好友建议采取措施,容易发生药物滥用而导致病情贻误。此外,从就诊时机上分析,有70%被调查患者在发病初期并没有第一时间选择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基于以上两种情况说明藏族流动人口就医选择不合理,就医意识亟待提高。
4.对策建议
4.1 加大宣传,加强藏族流动人口就医积极性
藏族流动人口普遍存在健康观念差或消极和对疾病缺乏必要的常识,这些都是影响其主动求医的危险因素。针对上述问题,加大对藏族流动人口健康教育知识是关键。第一,政府及相关媒体应加大对藏族民族流动人口的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普及健康常识和常见疾病的诊治办法;第二,相关部门应将低收入藏族流动人口作为今后健康教育的重点对象;第三,拓宽健康教育宣传途径,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落实健康教育宣传。例如,在藏族流动人口办理证件时或在流动人口集聚地,向其开展健康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和咨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健康宣传活动,加强常见病、多发病健康教育与指导引导藏族流动人口树立正确的就医观念。
4.2 通力合作,进一步引导藏族流动人口就医流向
随着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和报销比例的不断提高,户籍居民受益颇多。但对于藏族流动人口,支付了同样金额的同时却面临着异地使用和报销的多重限制,影响着其卫生服务利用的行为和就医流向。针对上述问题,政府应高度重视,整合各部门力量,一方面探索建立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分级诊疗报销制度,通过医疗保险杠杆原理引导藏族流动人口合理就医;另一方面,建立与流动人口相适应的财政体制,将流动人口纳入到公共财政范围内,在进行藏族流动人口居住管理时,鼓励有条件的流动人口参加本地的社会保险。
藏族流动人口聚居街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利用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这一抓手,通过为藏族流动人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让藏族流动人口了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时,针对辖区藏族居民众多的现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聘用藏族医务工作者,加大机构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