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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荷花的作文范文1
关键词:广告;大众文化;消费主义;流行时尚
一、大众文化的定义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高科技的不断产生,大众文化迅速壮大为与来自官方的主流文化、来自学界的精英文化并驾齐驱、三足鼎立的社会主干性文化形态,并逐渐地为广大受众所接受欢迎。“大众文化”自20世纪90年代《渴望》的“全民收看”、流行歌曲的广泛传唱、琼瑶小说的风靡,到现在“芙蓉姐姐”、“凤姐”等掀起的网络风暴、“超女”、“快男”等引发的娱乐狂潮,总是一次次地吸引着大众的“眼球”,拨动着广大受众的心弦。如今,无论是在家读周末报纸、看电视剧、听流行歌曲,还是出门行走在街头林立的广告中、进商场享受美化的环境、或者是安坐在电影院与主人公同喜同悲,人们都无不置身在大众文化的休闲氛围之中。“大众文化”是以大众传播媒介(机械媒介和电子媒介)为手段、按商品市场规律去运作的、旨在使大量普通市民获得感性愉悦的日常文化形态。同时,它还是社会的都市化产物,以都市普通市民大众为主要受众,认同大众审美的感性愉悦,是一种日常的大众审美文化。它包括娱乐性的书报杂志、影视文化、流行歌曲、饮食、服饰、网络、街头艺术、广告等,其形式之多、范围之广是任何文化类型所无法比拟的,而且随着社会的变化,大众文化的形式还会不断延伸和扩展。
二、广告中的大众文化特性
就现代广告而言,它是“其本身所具备的创意使得卖主能为其品牌传递出某种形象或个性,充满象征性的意义和利益” [1]。广告的传播过程是一个大众共享社会文化的过程,更是一个社会价值观念不断被传送、强化和公众接受社会文化教化的过程。作为大众文化的一种特殊形态,广告同样融入了当代社会的各种文化形态,拥有各种文化特性。
1.商业性。广告(公益广告除外)都是以传播商业信息促成购买,从而使产品获取商业利润为目的。广告大师奥格威的座右铭是:“做广告是为了销售产品,否则就不是做广告。”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广告的最终功用,说明了广告的核心——销售[2]。因此,广告就不可避免的具有了商业性的特征。随着社会的发展,广告传播还呈现出一种加强情感诉求、文化因子、观态诱导的趋向,然而这种“加强”也只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告商品信息传播的有效性的一种手段罢了。江苏卫视交友类节目《非诚勿扰》火爆荧屏,收视节节攀升,根据索福瑞34个城市收视调查,其收视率更是达到3.76%,一举超越湖南卫视的《快乐大本营》,位列综艺节目收视率榜首。因此,广告费也水涨船高,“从5月1日起,《非诚勿扰》第二季的广告价格整体上浮了50%,包括冠名费,创了历史新高”[3]。由此可以看出,大众文化无不充满商业化的内容,无论是文化产品还是文化活动,在进入市场之前都要经过商业化的包装、宣传,一切都是为了商业价值。
2.消费性。由于广告的商业性,在广告制作过程中,广告从业人员要使商品为最大多数的受众所认识和接受,总是非常注意浅显易懂,注重感官刺激、煽情和娱乐性,迎合当代最大多数受众的消费心理。因而广告又具有消费文化的特征。广告不仅有助于提高消费者对商品的关注程度,更有助于刺激消费者的需求,激发购买欲望。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往往是一种潜在需求,这种潜在需要与现实购买行动,有时是矛盾的。而广告造成的视觉、感觉印象以及诱导往往会勾起消费者的现实购买欲望。另外,广告的反复渲染、反复刺激会慢慢渗透到消费者的内心,在消费者心中留下恒久的深刻印象。这种印象虽不是时时浮现在消费者心里表层,却能有效地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当消费者面对该产品时,甚至还会引起一定的信任感。这时,广告就可以帮助消费者更快地获取产品资讯,更方便地进行消费决策,免除消费者面对琳琅满目的产品品牌不知所措、犹豫、尴尬的现象,节省了时间与精力,也增加了产品的购买量。
3.通俗性。由于商业的原因,其本身必须兼顾广大受众不同的文化层次,使其尽可能接近广大群体。因此,在广告中经常出现各种传统文化的经典被切割、杂糅;各种成语被偷梁换柱,从而成为广告语使传统的经典文化世俗化。从广告传播的角度看,那些追求艺术品位和审美情趣的“阳春白雪”不一定会产生预想的广告传播效果;而追求新奇、刺激和短期效应的大众广告反而更适应市场,更能受到大众的欢迎,更能带来立竿见影的经济效益,尽管有些“下里巴人”,却通俗有效。广告的主题、广告传输的知识、观念都有较强的适众性,是普通大众都能够接受适应的。
三、广告中大众文化的作用
美国传播学者斯图亚特·埃温认为,广告的作用在于反复提醒消费者,即在广告的影响下,人们不再满足于原先的生活方式,而是产生了追求更美好事物的欲望[4]。
1.广告引导着大众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广告广泛传播的必然结果就是营造出一种富有渗透力的文化情境,激发和诱导受众的消费欲求,从而影响他们的整个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现代广告经常邀请名人明星代言,其实就是让受众从现实情境进入到一种超越现实的境遇中,营造一种文化情境。使大众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不仅仅购买产品的使用价值,还购买了产品的附加价值,即能满足消费者情感需求的附加功能。这种附加功能是由产品本身延伸出的一种观念,是大众购买产品时的一种感受、一种希望、一种梦想,是一种从“硬”推销到“软”推销的广告策略。通过这种情感附加功能,广告不仅介绍了产品本身的使用价值,还突出了它的文化价值,传播先进的生活理念,展示现代的生活方式,推介国内外的消费时尚,描绘理想的生活蓝图,利用情感的力量激发大众的购买欲望,把产品消费变成大众文化的消费,从而达到促销的目的。广告的这种对大众文化心理的诉求,可以以情动人,体现深厚的人文精神与人情关怀。好的广告渗透着对该产品的人文关怀,因而不仅是富于人情与人性的,而且也是有感染力、震撼力和说服力的。
2.广告引导着大众文化消费的潮流。“流行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存在于社会生活和人们内部的一种非常规的行为模式,并经过一段时间的传播后,有相当数量的人,对这种行为模式产生了共同的崇尚和追求,最后成为一种随处可见的普遍现象”[5]。广告与大众流行时尚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这主要是因为:一是流行时尚在人数上的众多性;二是流行时尚的随从性和盲目性。一方面流行文化是有着相当数量的人所崇尚并追求着的,属于大众所跟随,而广告的目的在于销售,追求最大销售利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创造越多销量的广告,其广告效应越大,广告越成功。所以广告要想获得最大销量,就必须迎合大众的口味,跟得上时尚的脚步,才能取得成功。“商品自由地承担了广泛的文化联系与幻觉的功能。独具匠心的广告就能够利用这一点,把罗曼蒂克、奇珍异宝、科学进步与舒适生活等各种意象附着于肥皂、洗衣机、酒精饮品等平庸的消费品之中”[6]。广告作用于大众的消费行为,引导大众形成新的消费理念,成为创造流行时尚的源泉,对大众文化的影响及改变具有显而易见的引导作用。
四、在大众文化社会形态下对现代广告的批判
1.广告会误导大众对社会价值的认同。首先,由于广告不遗余力的鼓吹受众大胆消费、超前消费,使广告助长了大众消费主义的盛行。在广告的刺激下,大众的消费行为日益扩张,为消费主义的膨胀提供了前提条件;而消费主义的壮大反过来又促进和刺激了大众消费。这使得广告拥有了巨大的话语权,引导着社会大众对整个社会价值的认同。其次,与广告真实性要求相悖的是虚假广告的大量存在。这是由于一些不良广告经营者和者为了产生好的广告效果、获得更高的利益,往往会夸大其产品的内容、信息,甚至以虚假信息混淆、干扰受众对社会价值的接受和判断。当这种广告在社会中泛滥时,必然会影响甚至干扰到正常的社会价值体系。
2.广告易使大众文化更加媚俗化、低俗化。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各媒介的广告中,以性感女人为主要组成部分,加上具有性、刺激性的广告案例也屡见不鲜,尤其是丰胸、瘦身广告,带有感官刺激的广告特别多。“今天,广告宣传甚至用女电影明星的特写照片来标明某些产品的声望,用流行歌曲的曲调赞美它们的对象。到处都是同样的广告,到处机械地重复宣传同样的文化产品,甚至采用同样的宣传用语。”但事实上,广告中的性暗示和的增多并不意味着其广告效果一定更有效。不可否认,性内容确实能引起受众的注意,但并不能转换成受众对内容更好地理解、态度的转变或购买欲望的提升。广告媚俗化、低俗化问题引起了社会大众的担心,认为广告降低了整个社会的大众文化水准。而利用女性的身体等媚俗、低俗行为作为商业促销手段,无一不是迎合当代大众的低级审美趣味。
五、结 论
广告,作为一种大众文化产物,已经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融入了由历史地域冲击所形成的文化环境中。广告商千方百计地把各种各样的观念、情感渗透在广告中。可以说,广告的文化,即是蕴含在广告运动过程中的,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和认同的价值观念、俗习惯等生活方式的总和,是以广告为载体、以推销为动力,是植根于民族文化的土壤之中的,而且一种文化对人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方面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所以现代的广告不可避免的就会受到大众文化的影响。不同的文化碰撞、冲突或交流,常常带来各自文化的相互借取,并伴随文化的繁荣和昌盛。任何一种文化,它都具有继承性、稳定性和流变性,随着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追求现代气息和时代精神的广告宣传必然或多或少地改变着一些大众文化,并也必然会推动着大众文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美)威廉·阿伦斯.丁俊杰,程坪,张溪译.当代广告学[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
[2](英)奥格威.广告大师奥格威——未公诸于世的选集[M].北京:三联书店,1996.
[3]《非诚勿扰》成“综艺老大”广告费猛涨50%[EB/OL].网易娱乐, 2010-04-19.
[4](加)文森特·莫斯可.胡正荣译.传播政治经济学[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
关于荷花的作文范文2
关键词:园林 绿化 工程 施工 问题
中图分类号: TU98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园林绿化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人员与设计师之间缺乏沟通。
设计师是整个园林景观设计师,但是建筑工人是整个项目的建设者,由于施工工人与设计师之间缺乏沟通,不能深刻理解到设计师的设计理念,不能将之充分体现出来,如果施工和设计图纸有矛盾,也不能和设计师进行及时的沟通和修改,施工人员就会凭借个人的喜好来进行调整,其施工随意性大,结果造成施工效果与期望效果相差甚大。
(二)绿化资质级别不够。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和建筑工程的标准和要求是一样的,它需要的是一支具备专业技术和知识、懂得管理的队伍来完成工程任务。目前很多园林绿化员工大多是农民工出身,他们没有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园林绿化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根本达不到标准要求,园林负责单位也没有完整的行为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很多绿化都不走程序化道路,而是进行简单的栽培,虽然部分城市得到了绿化,但是根本就没有审美价值,达不到“工程”水平。(三)缺乏专门的园林绿化施工监理单位。
大多数城市绿化大多是由建筑工程施工承担,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制度中的强制性要求标准较低,这就容易在施工中出现管理不当问题。出现栽培的树木成活率较低、花草美化审美价值低、整个园林观赏性差等问题,同时由于在施工中的监理力度不够,这就导致后期的养护工作难以进行。
(四)绿化工程队伍水平参差不齐,缺乏职业道德素养。
由于园林工程在技术性、严谨性上的要求不及建筑工程,导致很多人都误认为园林绿化工程就是栽树、种草,不用专业人员也能胜任绿化任务,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较其它工作利润可观,很多素质修养较低的个体或组织纷纷涌入到绿化施工中来,导致园林绿化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达不到基本的专业水平要求。
二、提升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的对策
(一)严格实行招标体制。很多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是因为承办方的资质达不到,因此,在进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之前要选择能够胜任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体制来审核投标单位的资质,对于有绿化施工资质和绿化施工业绩的施工企业予以重任,严格遵照优胜劣汰的方式来选择,在降低工程建设成本的同时,还要注重绿化工程的质量。对于信誉不好的投标单位,坚决予以淘汰。即时是城市一小部分的绿化,也要让拥有绿化资质的施工队伍来完成,不能将工程的大小来衡量施工队伍的资质,而是坚持对任何绿化工程都本着负责的态度。(二)合理配置专业园林绿化工作人员
要整体改善景观建设的质量,就必须重视专业园林绿化人员配置。目前很多从其他行业转行的园林绿化公司,他们没有丰富的经验,缺乏专业美化的工作人员。而且由于园林绿化这一专业技能是新兴行业,很多院校都是应着近几年来城市园林绿化专业人才的缺乏才建立起园林绿化专业,目前市场上缺乏园林绿化专业人才,其后备力量也不足。随着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其实际需要专业人才数量越来越多,而如果没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参与,园林工程就不能成为高质量、高标准、高品位的工程。因此,在进行园林工程施工中一定要配置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保证园林工程的质量,达到其预期效果。
(三)全面实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理制。
为了提高园林建设的质量和加强管理工作,必须实现园林绿化工程监督机制。随着时代的发展,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机制已经逐渐参与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来。园林绿化工程监理通过科学地检测和控制,可以有效提高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施工单位的利益。监理单位从公平、公正、科学的角度来监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全面跟踪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始终,一旦发现材料不合格、工序违规现象及时指出并做出调整,确保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每个工作环节的畅通,保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质量和进程。
(四)做好图纸设计和现场交接工作。
设计人员确保自己的设计理念是明确地、清晰地传达给施工人员,让他们了解设计理念,进而在工程施工中建设出来,对于设计图纸和实际情况不符情况,得通过施工人员和设计师来沟通进行调整,施工人员对于在施工中难以完成图纸设计的部分,要通过设计师的建议方能修改工程。如果施工人员不按照设计师的设计理念来进行工作,那就不能达到园林绿化的预期效果,降低了其审美价值。 (五)加强园林绿化施工过程的管理要提高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其关键在于加强园林绿化施工过程的管理,需要从以下环节入手:1、做好是工程施工前准备。施工人员要认真核对好设计图纸,并且充分理解设计师的设计理念,根据图纸对现场进行细节核对,拟定施工策划书,认真调整好施工场地的各个环节,施工设备、排水工程、拉线等工作准备好,只有进行科学地策划,充分做好施工前的各种准备,才能保证施工进程。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作业。园林绿化工程就是按照设计要求来艺术性地种植植物并对其进行养护,使植物发挥其美化城市作用。设计时绿化工程的灵魂,脱离了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就无从下手,而且如果不严格按照设计样本来施工,就会影响到整个园林工程的美化效果。施工人员熟悉设计理念、与园林设计师进行沟通及严格按图施工才能够保证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3、重视土壤性质。在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当把工程覆盖到的土壤进行化验,因为,土壤直接关系到植物的存活和生长状况。对土壤进行化验才能决定采用哪种化肥、种植哪些植物、挖土深度如何、施肥量多少。根据土壤的实际情况来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保证园林绿化植物的存活率,才能保证园林工程的绿化效果。4、严把园林绿化工程材料关。在购买材料时一定要本着负责、认真的态度,严把收购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投入的材料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如果苗树质量、花卉质量、管线质量规格、亮化设施等不合格,那么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就达不到其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在施工中对于不符合规格的材料要坚决不使用,同时也要科学地保管好材料,工程材料对工程的影响是长久的,是工程的细胞,一定要过好材料质量关。结语: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的改善,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城市园林绿化,城市景观和园林绿化工程有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越来越多的园林公司参与到城市绿化行动中来,对城市绿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园林绿化的发展提高了广大民众的生活质量,给人们提供了更舒适的居住环境,也面临着更高的使命和任务——提高城市人民的居住环境,满足城市发展的更高要求。我国的园林绿化已经从传统的设计施工理念向现念转变,将设计理念和应用领域拓宽和完善,在建设中创造出很多优秀的作品。虽然我国的园林工程做得越来越好,但是当中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和缺陷,特别是其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去研究探讨。
参考文献
〔1〕张兴,武雪松.论现今园林景观设计及工程施工存在的问题〔J〕.中国园艺文摘.
关于荷花的作文范文3
一、深入研究数字化与辞书编纂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现实意义
1 深入研究数字化与辞书编纂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辞书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普及和新技术的融入,使传统辞书的编纂、出版工作和以前比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辞书的编纂、出版工作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正如前所述,这些问题亟待专家及学者深入研究和探讨,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能够有所创新,把对数字辞书的法律保护真正落到实处。尤其是数字化辞书的数据库化、软件化、存储光、磁、ROM化的结构特征,使得侵权的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辞书侵权的形式多数表现为直观性,显象性、易读性,而数字化辞典则表现为间接性、隐蔽性、不可读性,侵权判定的难度亦越来越大。一方面在侵权手段上,从早期简单的人工抄袭和复制,变成了需要借助于某些技术手段才能完成,侵权的过程变得越来越呈现出复杂化、技术化;另一方面在侵权的形式上,从传统辞典文字的表面化,变成词典组织的结构化、体例化、深层次化。若不从立法上和司法上及时调整对数字化辞典保护的方式和力度,不仅不利于数字化辞书权利人的利益,而且也不利于我国数字辞书的发展和创新。
2 深入研究数字化与辞书编纂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迫切需要。数字化辞书是知识密集型的高科技产品,具有高投入高回报的文化产品,在我国的文化教育及社会文化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数字化辞典与传统辞典比较具有易复制的脆弱性特点。由于一些不法分子投机心理和利益驱动,利用了数字化辞典的脆弱性,有的互相抄袭、剽窃,有的疯狂盗版,有的将辞典改头换面,占为己有,还有的将其直接在互联网上公开发表。由于辞书市场的无序状态,使得业界人士对辞书数字化的发展忧心重重,困难重重,步履艰难,难以形成辞书数字化的热情和氛围。因此,规范辞书文化市场,是辞书数字化进入良性循环的迫切需要。若像过去一样,仅仅依靠技术自身的保护,已经显得力所不能及了,呼唤法律保护已成为数字化与辞书编纂中时代强音。
3 深入研究数字化与辞书编纂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促进我国数字化辞书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以计算机、数据库、网络等技术为龙头的高科技时代,新技术变化速度之快,周期之短。辞典的数字化代表着辞书的发展方向,是一项综合性的先进的技术,是当前辞书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加强对数字化辞书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研究,就显的尤其重要和突出。如果不能从立法、司法、执法上得到根本的解决和保护,试想其发展是非常艰难的,最终可能影响到或丧失掉数字化辞书竞争的能力,使辞书业发展出现被动、落后的局面。对数字化辞书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研究,是促进我国数字化辞书业发展,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竞争能力的需要。
二、数字化辞书编纂中法律问题的透视
传统辞书依据著作权法进行调整,对这一法律关系业界人士都已经比较熟悉,本文无须赘言。而对数字化辞书的法律调整问题,还存在着某些困惑,缺乏维护其权益的必要手段。产生此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计算机、数据库、网络等新技术的融入,客观上辞典编纂与数字化已经紧密结合,多重技术融为一体,在权利主体和客体上,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一种不可分割的融合状态。不仅辞典创作的过程发生了变化,而且辞书最终产品的形态也发生了变化。正是由于这种变化产生了许多新的法律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源于传统的辞书编纂与数字化辞书编纂在创作过程中发生了较大的差异。如辞典的功能设计、使用方式、检索方式、再版条件、辞典数据库维护和更新、法律责任承担、产品的物理形态及存储介质等。
我们也可以从数字化辞典的创作过程,看其与传统辞典的在著作权法律要素的差异。第一,从创作主体看,由单一主体变成了多元主体。一部传统辞书的创作主体基本上是同一学科领域的专业主体完成;而数字化辞典的创作将计算机、数据库、网络等技术引入了辞书的创作过程,其创作主体已不再是单一的学科领域的专业主体能够完成的,而是需要多学科、跨学科领域的专业主体共同完成。第二,从保护的形式看,由单一的保护形式变成了多元的保护形式。在一般情况下,传统辞书保护的是文字作品;而数字化辞典著作权的保护体现在多个方面。其中包括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作品、数据库、辞书编纂中的技术方案、软件开发文档、技术秘密等。第三,从权利范围看,由单一的权利变成了多元权利。传统辞典只享有文字作品的著作权;而数字化辞典除了享有文字作品的著作权外,还可以享有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开发文档的著作权和技术方案专利权、技术秘密等项权利。第四,从权利主体看,由于创作主体、保护形式、权利范围的多元化,必然带来了权利主体的多元化。第五,从权利的客体看,传统的辞书主要表现为纸介质的形式,数字化辞书磁介质、光介质、半导体器件等。第六,从侵权行为看,由直接的、显现的变成了间接的、隐蔽的。对传统辞典侵权的表现形式多数为人工的复制、抄袭,其侵权结果一目了然,也很容易判断,而数字化辞典则不然,其侵权形式表现为间接性、隐蔽性、不可读性,对侵权判断具有较高难度。
了解和把握数字化辞典的法律特性,有助于辞书权利人在数字化与辞典编纂的过程中,规范辞书当事人的行为,也使数字化与辞典编纂的事业有序发展,或者在事后发生纠纷时,利用法律的武器,充分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三、数据化与辞典编纂诉讼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 关于数字化辞典的软件权属问题。关于权利的归属问题,通常分为法定和约定的两种情况。法定,即通过法律明文规定。约定,即由当事人之间通过书面协议或口头协议的方式约定权利的归属。在当事人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法律对此作出了规定,此种情况也属法定的情况。在实践中,由于计算机软件开发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在软件创作过程中,在大多数情况下,聘请计算机软件技术人员承担程序的创作工作,而不是辞书编纂人员直接完成。因而形成了辞书软件与辞书文字作品著作权主体分离的情况,一部辞书由不同的主体分别享有权利。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权利人对自身权利的保护意识还比较薄弱,对现有法律的有关规定不甚了解或应用不足。尤其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中,权利的归属问题表现的甚为突出。这种现象是造成日后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笔者认为,为了避免此现象发生,使文字作品的著作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统一于一个主体,可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通过签定开发合同的方式,明确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从法律上根本解决权利分离的问题,使纠纷防患于未然。鉴于软件作品与文字作品区别,现行法律中又存在着两个不同类型的著作权。笔者认为,辞典编纂单位,应以合同的方式,在软件开发的先期就解决软件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最好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为独家享有软件著作权。除了软件是一笔很高价值的无形资产外,最重要的还在于对辞书编纂的持续发展所必须的。同时,也有利于减少日后的纠纷,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对由于历史的原因,已经形成了两个著作权分离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签定补充协议的办法,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审理中经常遇到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如果双方坚持主张享有软件著作权时,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双方均享有转让以外的软件著作权。此种处理结果由于双方彼此互相约束,不利于该软件技术的深入的开发。第二,或经双方商定,由一方一次性买断,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费用,以避免日后的纠纷。第三,如果此种情况发生诉讼时,法院判决可能出现两种结果,法院将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一是判给软件开发方。此结果对辞书编纂单位十分不利。二是判给有利于该软件技术发展的一方,另一方按软件销售额约定分成比例。实践中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较好地解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遗留问题,也是数字化与辞书编纂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于荷花的作文范文4
【摘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是学校发展的必须,强化图书馆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发挥,是新时代职业院校内涵发展的必须。只有把图书馆的职能、作用认识到位了,才能推动其建设和引领其发展,才能在培养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型人才、复合型人才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校园文化是指在一个学校内经过长期发展历史积淀而形成的,以校内师生为主体创造并形成共识的价值观念、办学思想、群体意识、行为规范等构成的价值观体系,是一个学校精神与氛围的集中体现。校园文化建设的宗旨是为学生的生命成长提供最适宜的土壤。校园文化建设的目标是化人,文化是人化与化人,外化与内化的互动统一。
一、校园文化在职校中的作用
校园文化是指学校这个特殊场所具有的特定的物质文化和精神的统一,是由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双主体以校园为空间背景,围绕教学活动和校园生活而共同凝练而成的价值追求。它体现在院校教学、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应当重视校园文化的建设,并努力使其育人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作为一种潜在的隐性课程为主的校园文化,在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中,具有情境性、渗透性、持久性,暗示性和愉悦性等特点。校园文化正是以它形象直观的表达形式,把思想教育寓于各种具体可感的情景之中。校园文化的教育功能正是通过学校健康向上的精神因素以及优美的物质环境所施加给学生的积极影响和感染、熏陶而实现的。1.陶冶情操、培养学生职业情感。教育从本质上是育人,是帮助人的健康成长,是一种文化传递。而文化的内涵是多方面的,它不在于死板、现成的知识,而更多地在于使人通过对文化价值的摄取,获得人生意蕴的全面体验,进而启迪智慧、陶冶情操,从而培养学生对专业的认同感、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奉献社会的信心度。2.角色引导,强化对社会认识。校园文化的化人#作用,在职业院校中,更以其特殊的为社会输送高级技术工人的作用,而让学生增加对与此有关的一切文化引领、职业引领、就业引领的归属感,使生活于其中的每个个体有意无意地在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价值取向等诸方面与既定文化发生认同,从而使教育个体实现生活目标社会化、政治社会化,价值取向社会化,首先规范社会化,角色社会化,知识和技能社会化、人格社会化等多方面的社会啊目标。校园文化为学生创造了一种准就业环境。
二、图书馆在校园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
1.图书馆是校园文化活动的中心之一。人文与开放是校园文化的两大特征。教育的真谛是人文关怀、心灵沟通、生命互动、精神感召。所谓人文指的是学校文化的核心价值取向。开放是和谐校园之源泉。现代社会关注社会生活的变革,反映现代科技的发展,打破单一的课程观、禁锢的教材观、机械的学习观,实现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的有机结合与多维互动。图书馆作为一个拥有知识和多种辅助教学与学习手段的师生读书和生活的小社会,天然的具有人文价值和开放特色。在这里,教师的备课和教学,学生的课外学习和知识的巩固,科研课题的开展及学术交流,都可以尽可能的予以实现。因而图书馆理所当然地成为职校中最重要的文化活动中心之一。在图书馆里,你可以与古圣先贤进行对话、交流,可以对现代高科技进行学习、运用;在图书馆里,你可以与志同道合者实现心灵的交汇、碰撞。2.图书馆是学校课堂教学的延伸。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的主渠道、主阵地,是实现办学质量的主要场所。如果说教与学是师生完成教学任务的主要形式,那么图书馆则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是内涵丰富、知识多样的第二课堂,是学生对知识进行再次融会贯通、触类旁通主要载体。我们的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不可能完全地表达和囊括学生所必须具备的所有相关知识技能,特别是在我们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内。由于课堂教学的不足,促使我们的教育目标的实现必须依赖于第二课堂的全面开展,尤其是需要图书馆加以补充。图书馆拥有丰富的报刊、硬软件信息设施,特别是信息网络形成资源共享,对于学生、教师起到了良师益友的作用。3.图书馆是培养全面发展学生的重要基地。职校所有的教育、教学活动,都是为了培养高素质的应用人才,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全员发展,永远是学校的任务和使命。学生的成长既离不开课堂这一知识的传授过程,同时,也需要课外丰富的阅读活动和其他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以补充、扩充。而图书馆丰富的精神食粮无疑对学生更多的是一种思想影响和价值启迪,在与大师对话的过程中,学生们会学会做人的道理、学到精深的知识,这种影响是长久的、是细致入微的。
关于荷花的作文范文5
关键词:文化信息资源 贡献工程 资源范围
中图分类号:G2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10-0030-01
数字资源建设工作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的核心与关键,关乎着其建设成效与价值。而在资源建设的过程当中,怎样能够促使资源建设定位、目标用户、共建模式以及网站策划如何能够引起读者更为浓厚的兴趣,则是开展这一工作所存在的主要难点问题,并且如何能够将共享工程与一般网站建设予以明确区分,也是广大系统研发人员所一直困惑的问题。对此,就一些似乎已经盖棺定论的问题展开更加深入的探讨,据此提出更加切实可行的策略措施,从而促使相对有限的资金能够发挥出更大的价值作用,同时还可进一步提升共享工程的资源建设效率。
一、数字资源建设需思考的几个问题
1.文化信息资源范围界定
不论是在初级的共享工程资源建设实施方案及后续的建设规划当中,或者是在共享工程项目小组对于资源建设的多次论证分析后,均应将注意力集中于“文化信息资源所应涵括的范围”之上。虽然不断突出强调工程文化概念是相对狭义的,但即便如此却也依然涵括了大量的内容。为了符合每个人心目中文化概念,便需要其内涵范围持续扩大,相应的资源专题也要持续增多,后续发展也便愈发困难。至此,资源建设的范围便会广阔到令人难以望其项背,与既定的目标追求也渐行渐远。
2.数字图书馆技术的应用
共享工程将“试验数字化图书馆”与“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工作”在数字图书馆技术、资源建设等多个领域之中的发展成果作为主要基础,重点探讨了技术的差异性,在资源建设及服务之中,往往过度关注于采用资源来诠释数值图书馆概念,而针对社会广大民众所普遍接受的数字图书馆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至此,在被人们所广泛定义的“数字化图书馆”所应对应的即为“传统图书馆”,主要的目标及着眼点即为针对各类原始对象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处理、揭示并进而提供以相应的信息检索及查询服务,这也是图书馆的基本服务职能;但被人们所普遍宣扬的“数字图书馆”所对应的却是传统的“情报研究中心”,主要目标及着眼点则对针对资源内容的深度开发及个性化服务,必须要基于一定的专业基础之上,而这同时也是图书馆的劣势所在。
3.资源共建共享模式
目前共享工程资源建设工作依然是以国家支持为主。探究其本质原因,除了部分地方领导重视程度不足、认识不到位、资金有限等一般性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十分关键的因素即为资源软件的应用与数据库结构设计问题。资源共建的首要一步即为动员各级图书馆进行素材搜集,或是取得相关授权,而并非单纯突出传统的“模具”填装模式,而导致大量单位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应当采取逐级调动的方式由下级单位获取素材,将原始资源素材采集途径打通,促使资源整合步伐加快。
二、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的改进策略
1.调整整体思路
深入明确共享工程目标,给予数值资源建设提供明确的指引,对素材选题提供详尽的参考依据;在进行资源建设时需牢牢把握我国文化部与财政部所下发文件,有关资源建设的具体目标来指导实际工作的开展;当前资源建设方案相较于资源的进一步加工而言,更加应当关注于对素材资源的累积;所选取的资源应当重点突出文化部有关管理范围中的资源特色,在进行资源建设之时应当将文化部直属单位的核心收藏作为主要依据,由各个单位的文化信息资源联合目录着手,针对各类资源的整合处理制定出明确的计划方案。
2.协调建设目标
在文化部与财政部所下发的文件中对资源建设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
1)实现对全国范围内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以及艺术研究等相关组织机构文化信息资源的联合收录。
2)创建“百万册文献工件”及“四个一优秀作品”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3)将符合于人民大众日常生活的社会文化信息资源予以整合。
4)大力发掘符合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基础信息资源。
3.加强技术支持
开展文化信息资源的建设核心目的即为服务广大用户群体,因而需将技术支持重点放在对建设资源的揭示、整体检索及查询功能方面,一切均要以为用户提供便捷作为出发点,其主要表现为:
1)针对目前现有资源处理系统无自动标引、缺乏关联功能,可在确保资源库元数据精确、完备的条件下,降低跨库间的联系性,使得资源库拆分及手工置标的错误率显著降低。
2)在资源后台管理方面应用XML技术,前台应用HTML网页技术,从而满足于动态信息需求,并尽可能的顾及到更大范围的用户群体及先进技术的运用。
3)组建能够同时支持多项系统及资源库的信息平台,提供具备跨库检索及站内网页内容查询功能的检索引擎及检索框。
结语
总而言之,在目前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资源建设的过程中,依然还存在有文化信息资源范围界定不明确、数字图书馆技术应用不充分、资源共建共享模式等现实问题。在于对以上问题的分析研究,本文就提出了调整整体思路、协调建设目标、加强技术支持等文化信息资源建设改进策略,希望借助于本文的分析研究能够为有关图书馆的数字化建设工作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内容,最终为推动我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资源建设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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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彬彬,刘灿姣.东部地区地市级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调查分析[J].图书馆,2013,(2).
关于荷花的作文范文6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著作权法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正确、及时地审理了一批著作权案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积累了一些经验。当前我国已相继加入《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录音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等国际著作权条约,并与美国签订《中美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形势的发展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人员,进一步提高著作权理论水平,增强审理著作权案件的业务能力,以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民法院要组织有关审判人员联系审判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和研究有关的国际著作权条约,尽快熟悉和掌握这些条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
二、凡自一九九一年六月一日以后发生的涉外著作权侵权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涉外著作权案件的范围,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零四条的规定确定。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著作权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国国内法与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国内法与国际条约都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对等原则并参照国际惯例进行审理。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按分工由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的,由该庭受理)。凡当事人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法院均应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