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培训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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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培训方案

教育机构培训方案范文1

中国和英国有着各具特色的学前教育制度。本文旨在比较中、英两国学前教育的异同,通过分析,发现中国学前教育的不足之处,从而借鉴英国学前教育的先进经验,以促进我国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一、学前教育的机构

1.机构设立。学前教育机构以单独设立的为主,以附设在小学里的为辅。在笔者考察的12所学前教育机构中,只有飞龙学前预备学校(Dragon School Pre—Preparatory)设有学前班,招收4—5岁儿童。这些学前教育机构既有单位创办的,也有私人团体创立的;既有社区举办的,也有教会组建的。

2.招收对象。学前教育机构招收对象的年龄较小、范围较广,从不足1岁到5岁的儿童,既有幼儿,也有学步儿和婴儿。如伦敦的芒果树(Mango Tree)幼儿园招收3个月—5岁的儿童。

3.机构规模。学前教育机构的规模普遍较小,4个班儿童不足60人,保教人员不到15人。如牛津大学第二幼儿园有4个班,53名儿童,15名保教人员,而田园屋(Field House)蒙台梭利幼儿园只有1个班,17位儿童,3位保教人员。

4.编班形式。学前教育机构编班的形式是不同的,有的是按年龄编班,有的是采用混合年龄编班,儿童数量的多少是决定编班形式的重要因素。如考勒姆(Coram’s Fields)社区幼儿园只有16名幼儿,所以采用的是混龄编班,而特布泰兹(Turbo Teds)幼儿园拥有58名儿童,所以采用的是按年龄分班。

5.师幼比率。学前教育机构都能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和师幼比率,在0—1.5岁儿童班,约有2名保教人员,6名儿童,师幼比为1:3;在1.5—3岁儿童班,约有3名保教人员,9名儿童,师幼比为1:3;在3—4岁儿童班,约有3名保教人员,12—14名儿童,师幼比为1: 4—1:5;在4—5岁儿童班,约有2—3名保教人员,16— 18名儿童,师幼比为1:7—1:8。

二、学前教育的目标

学前教育工作者认为,学前教育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为儿童提供一个关心、安全、爱和幸福的环境,使儿童能够受到积极的刺激、鼓励、表扬和尊重;2)促进每个儿童在情感、身体、社会性、智力等方面的发展,使每个儿童的潜力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开发;3)帮助儿童掌握读写算的简单技能,为儿童进入小学作好充分准备;4)为家长参加工作和学习创造便利条件,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

不同的学前教育机构在确立具体的目标时,侧重点有所不同。如圣·保罗(St.Paul)幼儿园把教育目标定位在培养儿童的四大技能上:1.社会技能:能和其他儿童合作游戏;适当使用、分享玩具和其他设备;能关心别人,善待别人;能发起谈话;能了解、接受不同于自己的儿童;注意个人卫生;2.情感技能:能描述自己的感觉;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能接受成人的批评,而不沮丧;能倾听、服从小组的要求;有自信心;3.独立技能:能自己去洗手间;能自己穿脱外套;能自己穿脱鞋子;能运用刀叉;至少能集中注意进行10—15分钟的活动;4.教育技能:能了解主要颜色;能给身体部位命名;会写自己的名字;会复制/模仿书写;能运用各种艺术媒体;能用剪刀;能认识、理解数字1—5;能辨认一些字母的形状和发音;能分类、匹配不同的物体;能欣赏、分享图书和故事;能排列事件的顺序和模式;能复制基本的几何图形;能在框内涂色。

三、学前教育的内容

不同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任务和内容从总体上来讲基本相同,但是在不同的年龄班则有所差异,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教育任务和内容越来越复杂,而这往往是以两岁为分水岭的。

(一)两岁以下儿童的教育内容

这一年龄阶段儿童的教育任务较为简单,内容较为浅显,有的学前教育机构如托马斯·考勒姆 (Thomas Coram)早期教育中心只从知识、技能、态度这三个方面提出笼统的要求,有的学前教育机构如牛津大学第二幼儿园从探索技能、创造力发展、语言发展、操作技能、身体技能及个性、社会性和情感的发展这六个方面提出粗浅的要求。

(二)两岁以上儿童的教育内容

这一年龄阶段儿童的教育任务和内容比上一年龄阶段更为深入、全面,都包括六大领域,尽管不同的学前教育机构在表述具体要求时有所差异。例如,牛津大学第二幼儿园提出的要求为:1.交往、语言和读写:发展幼儿听和说的能力,使幼儿成为一个读者和作者;2.数学发展:在实践活动中培养幼儿运用数学思维的能力,使幼儿学会和运用数学语言;3.个性、社会性和情感的发展:使幼儿能和其他人合作,一起工作,一同游戏,共同反映生活经验;4.创造性发展:培养幼儿的想象力、交往能力、创造性地表现思想和情感的能力;5.身体的发展:使幼儿能控制自己的身体,喜欢运动,意识到空间,具有操作技能和健康的生活方式;6.了解和理解世界:让幼儿初步接触历史、地理、科学等领域的知识。

为了实现教育的任务和内容,学前教育机构都制定了年计划、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和日计划,并通过主题的形式来体现。不同的年龄班拥有不同的主题,如两岁以下儿童,在春季的主题有“花”“蛋”“春天”等,两岁以上儿童,在夏季的主题有“我们的身体怎样工作”“假日”“海洋生物”等;不同的主题持续的时间不同,短的只有4周,长的则达8周,这主要是根据儿童的兴趣来决定的;每个主题的重点虽然可以不同,但都必须涉及到六个领域的教育内容。

四、学前教育的途径

(一)一日活动

这是学前教育机构对儿童进行教育的基本途径,尽管不同的学前教育机构,儿童入园与离园的时间、在园时间的长短有所不同。例如,瑞德克利弗 (Radcliffe)医院幼儿园,全日制儿童在园时间近11个小时(07:30—18:00),半日制上午组儿童在园时间为07:30—13:00,下午组儿童在园时间为13:00—18: 00。学前教育机构在安排儿童的一日或半日活动时,都注意做到:自由活动和有组织的活动相结合,个人活动与小组活动相结合,生活活动与娱乐活动相结合,室内游戏与室外游戏相结合,动态活动与静态活动相结合。

(二)区域活动

这是学前教育机构对儿童进行教育的重要途径,英国保教人员认为环境是儿童发展的第三位老师,因而十分重视幼儿园整体环境的布置和班级特色环境的创设,并通过区域活动来充分发挥环境的潜在教育价值,以满足每个儿童发展的需要。所见的活动区有图书区、科学区、电脑区、绘画区、家庭区、建筑区、数学区、玩水区、玩沙区、木工区、体育区、种植区等。

(三)游览活动

这是学前教育机构对儿童进行教育不可忽视的途径。英国学前教育机构均十分重视利用家庭和社区独特的教育资源,来拓展学前教育的空间,促进儿童的更好发展。保教人员和家长经常有目的、有计划地带领儿童去博物馆、动物园、公园、儿童游戏场、书店、超市、商店、农场、运河等地方参观游览,以扩大儿童的视野,丰富儿童的感性知识,培养儿童探索世界的能力。由于外出活动比园内活动具有更大的危险性,所以各个学前教育机构不仅在注册时要求家长签字表示同意让孩子外出活动,而且在每次外出活动之前还请家长签字以示同意。此外,学前教育机构还注意控制外出活动的规模和师幼比率。

五、学前教育的师资

(一)工作时间

所到之处的学前教育机构,都有全日教师和部分时间教师,例如,在奥克斯弗尔姆(Oxfam)工厂幼儿园11位保教人员中,有5位是全日的,6位是部分时间的。此外,许多学前教育机构还有正在接受幼教理论培训的学生加盟,他们利用课余时间来见习、实习,这虽然不能当作员工来计算师幼比,但却有利于组织儿童的各种活动。

(二)证书类型

学前教育工作者都持证上岗,但证书的种类却多种多样,有的保教人员同时还拥有几种证书:1) NNEB (Nursery Nurse Examination Board),即0—8岁儿童健康和教育的两年课程的毕业证书,许多教师持有的证书属于此类;2)PLA (Pre—School Learning Alliance),相当于DPP (Diploma in Pre—School Practice),即2—5岁儿童发展和教育的1年课程证书;3)CERT ED.(Certificate in Education),即初等教育的3年课程证书;4)CCE (Certificate in Child Care and Education),相当于NVQ (Nation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level 2(初级),即0—8岁儿童保育和教育的1年学院课程证书;5)DCE (Diploma in Child Care and Education),相当于NVQ (Nation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level 3(中级),即0—8岁儿童保育和教育的两年学院课程毕业证书。

此外,还有的保教工作者具有MCW (Maternal and Child Welfare)证书(即0—5岁儿童健康和发展的1年课程证书)、CQSW (Certificate of Qualification in Social Work)证书(即社会工作的两年课程证书),少数教师拥有BAHons(早期教育课程360学分)证书,个别高级教师持有B—Ed(360学分)教育学士学位证书,个别园长持有M.A.硕士学位证书。

(三)职业规范

学前教育机构要求保教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技能、能力和态度,平等对待、尊重所有儿童,而不论其家庭背景、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和文化。如瑞德克利弗(Radcliffe)医院幼儿园要求员工要为儿童提供积极的角色范例,表扬、鼓励儿童,帮助儿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当儿童出现过失行为时,要同儿童个别谈话,考虑儿童的成熟水平,用儿童能够理解的语言去解释行为规则,使儿童意识到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知道如何做出更好的行为,而不允许员工体罚儿童、恐吓儿童、对儿童高声说话或尖叫、让儿童远离同伴、把儿童送到室外。

(四)在职培训

为了不断更新保教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保教人员的教育能力,学前教育机构都作出了保教人员在职必须定期参加专业培训的决定。有的学前教育机构要求全日教师制定个人的职业发展计划,有的学前教育机构还规定了培训日,此时机构关闭,不对儿童开放,以保证员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培训。托马斯考勒姆(Thomas Coram)早期教育中心规定每年有5天为培训日,所有员工必须选择参加不同形式的培训活动,如中心自培,地方学院的教育课程培训,考勒姆(Coram)教育局的培训。

六、学前教育的管理

(一)评估

从2001年9月开始,学前教育机构除了要在当地的社会服务部注册,接受当地的消防局、环境保护局的监督以外,至少每隔18—24个月还要接受国家“教育标准办公室”(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简称OFSTED)的督导和评估。“教育标准办公室”用14条标准(合格的保教人员,合理的师幼比率,足够的空间,满足儿童需要的资源,促进儿童情感、身体、社会性和智力发展的活动,安全的设施,合格的家具、设备和玩具,预防疾病传染的措施,儿童的平等机会,儿童的特殊需要,儿童行为的管理,和父母的关系,儿童的保护措施,儿童的记录材料)来评价学前教育机构的保教质量,写出评估报告,指出不足之处和改进意见,并反馈给学前教育机构。由于国家规定只有评估达标的机构,才有资格接受政府为3—4岁儿童发放的《幼儿教育补助金》(Nursery Education Grant),所以各种学前教育机构都非常重视依法办园。由于学前教育机构基本上都能照章办事,因此得到的评估结果往往皆比较理想,自然就都喜欢把印有OFSTED字样的合格证书张贴在大厅醒目的墙壁上,供家长观看和监督。

(二)收费

1.基本收费标准。

学前教育机构的费用标准是按天核算的,收费是按月进行的,每月第一天交纳全月的费用,儿童如果在某天缺席如病假、事假、休假等,已交的费用则不退还。不同的学前教育机构,每天的费用不同,基本上在19—35英镑之间,上午半日与下午半日的费用也不同,基本上在12—18英镑之间,此外,两岁以上与两岁以下的费用也不同,在27—35英镑之间。

儿童4岁生日以后,基本上都能享受到政府发放的《幼儿教育补助金》,获得每周5个半天、每个半天2—3个小时的在园免费保教。据伦敦大学儿童与家庭、社会问题研究院院长麦尔威诗(Melhuish)教授介绍,从2004年3月开始,全英3岁儿童也能像4岁儿童一样,享受政府发放的幼儿教育补助金。

儿童不仅每天提前来园、推迟离园需另外交费,而且参加兴趣班也要额外交费。如托马斯考勒姆早期教育中心的核心日为9:30—15:30,儿童若要加入扩展日8:00—17:30,家长则需另外付费;田园屋蒙台梭利幼儿学校规定,参加法语课和音乐课兴趣班的儿童,每节课要交纳1.50英镑。

2.付费改革方案

一些单位还从职工的切身利益出发,制定了付费制度改革方案,如牛津大学、瑞德克利弗(Radcliffe)医院都出台了职工孩子保育工资福利方案,既为单位赢得了经济效益,也减轻了家长为孩子交付保教费的负担。如《牛津大学儿童保育工资福利方案》(University of Oxford Childcare Salary Sacrifice Scheme)的双赢性表现在:1)对于大学来讲,由于教职工加入方案后的工资相对减少,因而也就节省了支付给教职工的“国家保险金”和“养老金”;2)对于教职工来讲,加入方案以前,是在收入税后交付孩子“保教费”的,而加入方案以后,则是在收入税前支付孩子“保教费”的。同时,该方案建议:1.全校教职工只要年毛收入超过孩子保教费用的均可参加,且需签字表示同意加盟;教职工离开学校、教职工孩子离开大学或学院附属幼儿园时,方案均失效,工资恢复为加入方案以前的;2.大学节省的费用要全部用于幼儿园的改建、扩建;教职工节省的费用由其决定是否捐给大学,用于幼儿园的建设与发展之中。

(三)投诉

学前教育工作者认为,尽管他们全心全意地为儿童和家长服务,但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引起家长的不满和抱怨,惟有以坦诚的态度、开放的心理,才能公正地对待家长的投诉。他们不仅相信家长的诚意,而且还鼓励家长一旦有了问题,就要尽早提出,以便于及时解决。许多学前教育机构都把投诉的程序告诉家长,这样家长就知道有了担忧和顾虑可以逐级上诉。一些学前教育机构还把投诉的最高机关告诉家长,使家长可以直接上诉。有的学前教育机构为了提高投诉的效率,还向家长做出了时间上的承诺。例如,圣·保罗幼儿园规定,园长必须在7天以内对家长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家长如果不满意,可向幼儿园管理委员会提出,管理委员会必须在7天内做出回答,家长如果还不满意,可向“教育标准办公室”上诉。

七、启示与思考

(一)幼儿班级与编制

我国幼儿园的规模普遍较大,基本上都在10个班级以上;班额也很大,不论是大班、中班,还是小班、托班,都有25名以上的儿童;师幼比率过低,均在1:13以上。我们在普及学前教育的同时,还应注意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而班级规模、师幼比率都是制约学前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如何向英国学习,缩小班级规模,降低师幼比率,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我国有学前教育专业的高等师范院校附属幼儿园,可否招聘学前教育专业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做志愿者,鼓励他们利用课余时间,轮流到幼儿园去助教,这样既能给学生提供与儿童广泛接触的机会,丰富学生的感性知识,又能增加班级成人的数量,利于组织儿童的小组活动。

究竟应该对儿童如何进行编班,是把同一年龄的孩子放在一个班级好,还是把不同年龄的孩子合在一个班级好呢?英国学前教育界的做法给我们的启示就是从本园的实际情况出发,儿童人数多时就按年龄分班,儿童人数少时就实行混龄编班。我们在向世界学前教育看齐的时候,不能只学其皮毛,认为混龄编班时髦就去追赶,甚至盲目地推崇混龄制。因为我国幼儿园的规模本来就很大,师幼比率又很高,如硬是要采用混龄编班,肯定事与愿违,达不到应有的教育效果。当然,我们在按儿童年龄分班的同时,可适当安排不同年龄班儿童共同活动的时机,通过“大带小”“小促大”等形式扩展儿童交往的范围,提高儿童交往的质量。

(二)幼儿数学教育

英国把幼儿教育内容划分为六大领域,包括交往、语言和读写,数学发展,个性、社会性和情感的发展,创造性发展,身体的发展,了解和理解世界。我国则把幼儿教育内容划分为五大领域,即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相比之下,英国比我国更加重视幼儿的数学教育。查阅2001年9月教育部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我们会发现,在“科学”领域的7个条目中,有1个条目涉及到“数学”。那么,在教育过程中,我们怎样才能做到不轻视、不忽视幼儿的数学教育呢?怎样才能把幼儿的数学教育有机地渗透到幼儿的科学教育中去呢?这是我国幼儿教育与国际接轨不得不思考与解决的问题。

(三)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共育

2003年3月,教育部等十个部委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明确指出“幼儿园要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要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为了构建这种互相监督的合作伙伴关系;幼儿园就必须以开放真诚的态度对待家长,欢迎家长指出园方所存在的任何问题,并像英国幼儿园那样,把反映问题的正常渠道告诉家长,使家长知道要逐级反映问题,以便于及时解决问题,而不能怠慢家长,片面理解家长反映的问题,以免激化矛盾,迫使家长越级上诉,从而影响幼儿园的声誉,导致生源的流失。

社区潜藏着许多独特的教育资源,幼儿园应把大门打开,经常带领幼儿外出活动,以充分发挥社区优势资源的价值,这是世界学前教育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我国幼儿园在利用社区资源时的一个最大心理障碍就是过多地担心幼儿的安全问题,而没有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如果我们借鉴英国的做法,让家长签字表示同意让孩子参加园外活动,这样就会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与此同时,再邀请家长参与,以降低师幼比率,这样,就会更大程度地消除安全隐患了。

(四)幼儿教师学历

我国许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求幼儿园教师的学历必须在大专以上,园长和骨干教师的学历必须在本科以上,因此许多教师不能专心于自己的工作,把不少精力用在忙于提高自己的学历上,应付各种各样的考试。幼儿教师的学历提高了,是否就会随之带来幼教质量的提高呢?我国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每年要培养出很多本科生,但学生毕业后并不愿意去幼儿园工作,他们觉得那是大材小用了,因而改行去做别的工作的人比比皆是。英国幼教界的做法给我们以启示,这就是不应过分强调教师的学历,在职培训也应如此,要注意建立促进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高的机制,从根本上升华教师的业务水平。令人欣喜的是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现在已开始面向社会招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进行学前教育专业的短期培训,使其能担负幼儿园教师的工作。

(五)幼儿教育收费

我国政府对幼儿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资金短缺是现行幼儿园生存与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那么幼儿园资金缺乏的问题如何解决呢?《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还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做到逐年增长”,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幼儿园的管理”。据此,我国企事业单位可否以《牛津大学儿童保育工资福利方案》为参照,出台相应的儿童保教付费制度改革方案呢?如这样,就能获得一些额外的资金,投入幼儿园的发展之中,如增加园舍,缩小班级规模,招收较小年龄的儿童,而不需要通过其他形式收取赞助费、赞助物,来改善办园条件。

我国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一直是按照幼儿的年龄来进行的,不同的年龄班收费标准不同,我们可否借鉴英国的做法,破除年龄界限,统一收费标准,因为幼儿总是要从小班升到中班、大班的;同时不退还幼儿缺席时的餐点费和保教费,这样,就能减轻保教人员的工作量,使他们能把更多的精力用于提高保教质量。

八、中,英两国学前教育制度的比较

1.结构设置。

中国的学前教育机构主要有托儿所、幼儿园和学前班。其中托儿所招收3岁以下的儿童,主要是为父母提供方便和对儿童进行保教,以保为主,保教结合;幼儿园招收3-7周岁的儿童,它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学前班招收的是没有条件进入幼儿园的5-6岁儿童(在现阶段,它是农村发展学前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城市是幼儿园数量不足的一种辅助形式)。

英国的学前教育机构主要有:保育学校、保育班、学前游戏小组和日托中心。其中保育学校是独立的幼儿教育机构,招收2-5岁儿童;保育班附设在小学里,招收3—5岁儿童。保育学校和保育班的主要任务是对儿童进行保健和教养。学前游戏小组招收2—5岁儿童,主要是通过游戏使儿童得到全面发展;托儿所分为日间托儿所和寄宿托儿所,招收2-5岁儿童,主要以保育为主。另外,英国设有幼儿学校,招收5-7岁儿童,属义务教育,相当于我国小学的一、二年级。

2.班级规模。

中国的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特别是幼儿入园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尽管如此,其规模相对于其他国家仍然很大,有的幼儿园的班容量达到了40人以上,师生比达到了1:20。中国的幼儿园编班形式多是按年龄划分。

英国的学前教育机构规模普遍较小,学前教育机构都能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和师幼比例,随着年龄的增长师幼率会减小,但最大不超过1:8。英国的编班形式有按年龄划分的(儿童人数少时),也有按人数划分的(儿童人数多时)。

3.课程内容。

中国教育部1996年6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行了《幼儿园工作规程》,并根据此文件于2001年7月2日颁发《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其中指出,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面的、启蒙性的,可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中国的幼儿园主要实行全日制。

英国的幼儿教育内容可划分为如下领域:交往、语言和读写、数学发展、个性、社会性和情感的发展、创造性发展、身体的发展、了解和理解世界。英国的幼儿园主要实行半日制。

4.收费标准。

中国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标准一直是按幼儿的年龄来划分的,不同的年龄班收费标准不同,幼儿缺席时的餐点费和保教费需退还家长,有的学校假期内也提供服务。

英国的学前教育机构收费标准是按天核算的,收费按月进行,每月的第一天交纳全月的费用,儿童缺席时的费用不退还,儿童每天提前来园、推迟离园需另外交费,而且参加兴趣班也要额外的交费。从1998年9月起,所有4岁幼儿都可以享受每周5天,每天2.5小时的免费早期教育。

九、英国学前教育的特点

1.注重培养孩子的能力。

英国的学前教育课程的年龄统划为3-5岁。从内容上看,更注重培养孩子的能力,强调让幼儿过早地识字和书写,要求幼儿能够独立阅读一系列熟悉的单词和句子,并且能用钢笔写出可识别的字母等(过早的识字到底对幼儿今后的发展利弊如何,值得进一步研究)。英国幼儿教育的目标之一就是培养幼儿的个性与能力,为他们日后走向社会打基础,因此几乎所有的教育内容都与孩子的活动紧密相连。

2.教育方式自由宽松,对家庭、社区的重视度高。

英国的学前教育方式非常宽松,大多数以个人和小组的方式进行,除了一些音乐活动外,基本上没有集体性的教学活动。这时,家长是幼儿最重要的教育者。英国政府将幼儿工作者这一概念社会化:首先,把母亲关心介入幼儿教育作为一项政策性要求。其次,注重“照顾人员”的介入,如校外支援者、创造者、辅导人员等。再次,重视家长工作,认为家长是学前教育阶段非常重要的角色。指导幼儿园与家庭协调关系,使家庭和社区成员都成为“幼儿园的合作者”。

3.注重运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

信息技术已在英国的托儿所里得以广泛应用。每所托儿所的每个班级里都有一台计算机,孩子们可以使用计算机玩许多游戏。信息技术辅助教学由于图、文、声并茂,使孩子学起来轻松愉快,教学效果明显,已被越来越多的学校所采用。

4.注意减轻幼儿学习负担和压力。

英国的托儿所给人感觉一般是自由而没有组织性,但这恰好是英国学前教育的特色,英国学前教育在注重培养幼儿能力与个性的同时,还注意培养孩子们的自信心,减少压力。幼儿一般没有家庭作业,即使是5-7岁的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也没有。这一点与中国不同,中国连幼儿园也有适当的家庭作业(小学一二年级相对多一点。

十、启示与借鉴

从中、英两国的学前教育制度比较不难看出,由于两国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两国在学前教育上存在着不小的差异,借鉴英国学前教育的先进经验,对发展我国的学前教育有着重要的意义。

1.在班级编制方面。

与我国的学前教育相比,英国的班级规模、师幼比例都比较小,我国应在普及学前教育的同时注意缩小班级规模,降低师幼比率,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英国的编班形式也值得我国学习。我国可以适当地实行混龄编班形式,这样有利于儿童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弥补了独生子女缺乏异龄同伴交往环境的缺陷。

2.在课程内容方面。

从两国的课程内容比较上看,英国的学前教育更重视儿童的数学教育。这一点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在2001年7月我国教育部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科学”领域的7个条目中,有1个条目涉及到“数学”,如何把幼儿的数学教育有机地渗透到科学教育中,值得我们深思。

3.在收费标准方面。

我国的收费标准一直是按照幼儿的年龄来进行的,不同的年龄收费标准不同,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借鉴英国统一收费的经验,同时不退还幼儿缺席时的餐点费和保教费(可把这部分的资金作为提高教师工资或增加教学设施方面)。

4.在师资要求方面。

英国的幼教界要求教师持证上岗,对其学历没有过多的要求,但是很重视在职教师的培养与提高,学校常年提供资金鼓励教师到大学的短期幼教培训班学习或参加各种幼教会议,也会请幼教专家到学校给教师和家长作讲座或参观其它小学、托儿所;而我国许多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求幼儿园教师的学历必须在大专以上,园长和骨干教师的学历必须在本科以上。因此,很多教师忙于应付各种考试而分散了精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幼教的质量。

教育机构培训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非法办园、审批不严、管理不规范、安全问题突出等问题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使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规范办学,健康发展。

二、清理整顿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整顿范围:全县各类民办学前教育机构。

(二)清理整顿内容: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园条件、设施安全、幼儿饮食卫生、车辆管理、收费和从业人员资质情况及教育教学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清理整顿工作从6月10日开始,至9月10日结束,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6月10日至6月15日)

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营造清理整顿工作氛围。县清理整顿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溶任组长,*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建设局、县*局、县工商局、县教育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调查摸底阶段(6月15日至6月25日)

各乡镇、教育主管部门对辖区所有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准确情况,登记造册。

(三)重新认定、审批登记阶段(6月26日至7月10日)。

对各类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从办园条件、安全管理、饮食卫生、医疗保健、消防设施等方面逐项进行检查。对符合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要重新进行审查登记,颁发学前教育机构许可证,并进行公示。对不具备办园基本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学前教育机构要限期整改。

(四)全面清理整顿阶段(7月11日至8月1日)。

对限期整改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检查,已符合基本办园要求,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按相关规定补办办学许可证。对责令整改已达期限,但仍不具备办园基本条件和不符合卫生安全相关规定的,予以取缔。

(五)规范管理阶段(8月1日至9月10日)

县教育局会同县民政局对辖区学前教育机构重新登记后,利用各种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公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办园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督导检查工作。

四、工作职责

县教育局:全面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具体做好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登记注册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审查学前教育机构的卫生条件与资格,检查学前教育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审核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登记与法人资格审定工作,并会同县教育局将合格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向社会公布。

县建设局:负责学前教育机构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鉴定及新建建筑物的审批等工作。

县*局: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的治安、园所安全教育指导、消防设施检查、交通安全检查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无证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取缔。

县工商局:负责清查学前教育机构“三无”器械和玩具,配合相关部门对无证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取缔。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学前教育机构的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办园情况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妥善做好被取缔办园资格的学前教育机构在园幼儿安置及幼儿家长稳定工作,指导达到注册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登记注册,并做好长效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对学前教育机构开展清理整顿是规范学前教育机构管理,确保幼儿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不走过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审批程序,明确监管责任

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教育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要坚持“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未经审批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设学前教育机构。

(三)强化从业人员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与考核,淘汰不合格从业人员。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四)强化校车监管,避免事故发生

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校车进行专项排查,严格检查校车车况和驾驶员资质,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严禁聘用不合格驾驶员,严禁校车超载。使用校车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车制度。

(五)落实部门管理职责,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教育、*、卫生、工商、建设、发改、民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职责,加强沟通与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断规范民办学前教育的办学行为。

教育机构培训方案范文3

关键词:非农业转移视角;农民;继续教育

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6)02-039-03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人口的整体素质对经济的制约作用越来越明显,农村人口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已经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较之以往,在农业人口的继续教育方面,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制定了许多相应的政策,各地也纷纷进行了不同形式探索,诸多专家学者从不同方面进行了研究。农业人口的教育培训既要注重制度性、系统性,又要有区域特色,与区域经济相结合。随着越来越多的生产性企业弃城还乡步伐的加快,农村劳动力非农业转移人口将越来越多,非农业转移的农民劳动者素质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将越来越显著,加强农民相应的教育培训,不但能满足农民提升自身及家庭生活品质的需求,而且对助力当地经济的发展与转型,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农民参加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从教育者的角度看

一是缺乏对当地农民需求、地方经济、传统手工艺等的调查与了解,课程设置完全由培训机构单方设计,致使课程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相对较差;二是培训的方法单一,虽然随着教育技术的发展,不再是“黑板上养猪”,但是多数仍然采用讲座形式,一个PPT教案从头讲到尾,即使课程内有操作,也是教师简单演示,学生观摩而已;三是由于缺乏专门部门的管理,培训方投入的精力相对较少,有些培训只是流于形式,培训质量不高;四是由于缺乏教育经费,农村人口的继续教育的基础条件较差,培训设施严重匮乏,许多培训只有一间教室一个投影设备,严重影响了培训的质量;五是适用的培训教材凤毛麟角,虽然市面上也有为数不多的培训教材,但是教材质量不高,教材的编写缺乏调查研究,多数可用性、针对性较差,对农民的指导性差。

(二)从受教育者的角度看

一方面,很多农民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产生了“培训无用论”的观点:一是基于前述原因,课程的针对性和连续性不高,人们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在农村中专班上,甚至出现了家中老人代替上课的现象;二是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一些乡镇企业吸纳了部分农民剩余劳动力,这些地方的农民实现了劳动力的就近非农业转移,但是企业中有严格的考勤制度,在权衡旷工的损失与旷课的损失后,一些农民选择放弃国家资助或老人代上课;三是上完培训课后,除了可能有一纸文凭,对其今后的生产生活没有显著的影响,家庭的经济也无明显增长。对于农业转移人口来说,培训结束后,生产中的问题得不到任何帮扶,社会待遇也不会提高。对于非农业转移的农民来说,由于培训内容不深入,没有技能训练,对其工作没有明显帮助,并且服务的企业对于参不参加培训没有任何要求,不仅不会提升福利待遇,旷工还要扣除工资和奖金。另一方面,由于培训资金较少,许多地方一个县区只有一个培训点,而农村人口居住相对比较疏散,致使许多农民由于路途遥远,只能放弃培训机会。

(三)从制度层面来看

由于我国农村人口的继续教育还不成熟,尚未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缺乏系统性。教育投入相对较少,各界教育力量相对薄弱,对各教育机构缺乏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对教学内容缺乏审核,对教学质量缺乏监控,使得农民的培训教学相对比较松散,课程针对性较差。由于全社会的重视程度还不高,对农业人口的继续教育宣传和引导不够,农民接受继续教育与否,对自身利益没有明显影响,致使很多人外出打工而放弃继续教育的机会。

二、非农业转移视角下农民继续教育实施对策

一些地方企业,正在遭遇或即将遭遇由于劳动者素质不高导致的企业发展瓶颈。如果农村人口的继续教育没有实质性进展,这些劳动者的素质包括身体素质、文化素质、技能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尤其是文化素质和技能素质,必将成为用人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桎梏,加大农民人力资本的投入,改变其受教育的程度,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已迫在眉睫。

(一)以政府为主导,构建全员参与的新型农民继续教育体系

1.完善教育制度法规,保障和规范农民继续教育的推行国家可以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各级政府设立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保障农民继续教育的有序推行。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应多方筹措农民继续教育资金,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与管理。充分利用网络,开发适用于农村人口的招工就业信息平台,企业在通过平台缺工信息、岗位要求等;建立农村人才信息库,各级政府按区域统计农民的留守情况、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培训的内容、就业信息等;建立农村继续教育教师信息库,录入优秀教师和技术人员的专业、特长等相关信息。一方面,为用工单位招工,帮助农民及时接受继续教育和及时就业服务;另一方面,为政府了解农民的继续教育现状、教育方向、制定继续教育政策提供参考资料。为了适应农民终身学习的要求,国家应在现有教育制度下,开设农民继续教育中专班、大专班、本科班等,教育内容应符合当地的经济特点,教学形式灵活,同时应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农村培训,开设丰富多彩的特色培训班,满足不同需求的农民的学习。建立被广泛认可的资格证书和学位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互认体系。政府加大对农村人口继续教育机构的审核和评估,引导教育机构脚踏实地地对不同地区经济进行市场调查,使培训做到有的放矢,促进就业和劳动力的非农转移。2.引导企业承担非农业转移的农民继续教育的责任“教育,为实现其日益增多的义务,需要其他机构的帮助,尤其是需要那些必须雇佣受过训练的工人机构的帮助”,国家可以利用经济杠杆,引导企业加入农村继续教育的行列。乡镇企业可以将本企业的员工培训和非农转移的农民继续教育结合起来,实现“在工业内部训练”的目的,帮助农民提升技术技能,强化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在工作和学习中使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卫生习惯,通过教育培训既能稳定员工队伍,又能提升员工素质,并给企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高素质的后备技术工人。参与企业培训的员工需要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相同条件下,企业要优先解决参加培训的农民的工作,企业也应把是否参加继续教育或培训作为工资调整和职称晋升、岗位调换的条件之一。3.引导教育机构和培训教师重视农民的继续教育利用政策引导职业院校和教师投入到农民的继续教育中来,与政府、企业一同开发课程,负责理论知识、文化修养、企业标准解读、工艺单分析等,政府相关部门根据院校信息和教师特长,选择授课教师。可将是否参与农民的继续教育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或可置换条件。国家应加强对教学的督导和考核,积极听取农民和用人单位的意见,反馈给教学,提升教学的质量、实用性和适用性。对于农民培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育机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营造全社会重视农民教育、关注农民继续教育的氛围。4.引导农民积极参与非农转移的继续教育学习通过经济的补偿、典型榜样的影响、政策上的支持,引导农村人口重视继续教育,如参加继续教育的农村人口在培训期间,国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取得资格证书的,在工作或创业过程中,国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和跟踪帮扶,帮助他们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的创业项目,分析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帮助规避风险。培育一批而不是个别典型,是让农民觉得“跳一跳”都能摸到的典型。

(二)以当地经济特色为基础,创新继续教育模式

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从事农民培训的教育机构,要携手对当地的地方经济及发展趋势做深入调研,如各县乡工业、手工业的分布,经营的品种等;对当地农民的需求和就业意向做充分的调查,并进行分类汇总,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农村劳动力进行就近非农业转移。对于即将到当地工业企业就业或已在这类企业就业的农民,企业应与教育机构共同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借鉴现代学徒制的模式进行农民的培养,每周大部分时间在企业边工作边学习,企业中的技术人员在工作中教给学徒实用技能、动作技巧、工艺要求和质量要求。小部分时间由教育机构派出教师到企业授课。在学习期间,企业支付学徒学生计件工资,同时国家给予学徒学生一定的生活补助,消除农民担心学习而耽误家庭正常收入的顾忌。教师(包括企业中带学徒的师傅)授课费用,由教育经费承担,增强企业技术能手带学徒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对于不能到企业就业的农民,教育机构和政府可以带领农民寻找合适的项目,采用项目驱动的教学模式。项目的来源可以是政府或教育机构开发的;或是当地企业提供的;或是同农民一起积极发掘当地的民间传统手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和继承,引导农民将传统手工艺与现代时尚相结合。无论何种来源的新项目,都应在前一学期,由下学期的任课教师对项目进行考察、论证,政府负责部门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评估,具有可行性的项目教师要做出项目规划,设计下学期的课程教学方案;评估有争议的项目,教师可以就问题反复调查研究,修改项目规划,直到完善为止,或放弃项目寻求开发新的项目或改变教学方案。鼓励农民自己或组队开发新项目,教师带领农民进行可行性分析,完善项目开发计划。对于具备可行性的确定项目,当地政府部门要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扶,逐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农民体会到学习的好处、知识的力量。在教学过程即项目推进的过程中,教给农民项目开发的方法,产品设计的方法,制作的工艺技术,产品定位、产品营销、团队合作与管理的方法,诚信经营等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社会公序良德和文明素养。

(三)建立新型的课程开发模式

以往用以农村人口培训的课程设置,大多数都是由教育机构独立开发设计的,不同地区、不同经济类型、甚至有些不同职业的培训课程几乎都相同,致使课程的指向性和培养目标不明确。针对此种情况,建议课程开发要实现全员参与,可以由当地专门负责农民继续教育的政府部门主持,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教育机构的教师、企业能手、行业协会的专家、农民的代表等组成课程开发团队。这种人员组成的课程开发团队,既能保证课程设置的实用性、针对性,符合当地的经济特色、经济发展需求,农民自身的特点的需要,又能使政府和学员深入课程设计过程,提供课程及项目开发的宝贵意见,给予后期项目实施的支持和政策性指导,也给政府制定农民继续教育政策提供最直接的参考。课程开发前期,课程开发团队的每个成员,都要对自己相应职业的人群进行关于学习目标或期待的教学目标的深入调查,团队应在国家关于农民继续教育的培养目标的前提下,整理、研讨、分析团队中所有成员调查的结果,最终制定出当地不同职业具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团队在培养目标的指引下,结合不同岗位的工作过程及对知识、技能、职业道德要求等开发出相应的课程。如纺织服装类的专业,以培养农民知识、技能类的课程为主,适当添加服饰及色彩搭配;形象设计类的课程,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审美能力;适当添加市场营销类的课程,尤其是如何利用网络开发营销渠道进行产品销售,一方面,为创业做准备,另一方面,教育农民进而影响农村家庭正确看待使用网络,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课程开发组不仅要开发出系列课程,还要给出课程教学实施的建议,以供后期教师授课作为参考。对于课程设置,每年都应进行市场调研,及时修正或调整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保证课程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四)严格教师考核制度,提升教学质量

因为农民继续教育课程的实践性和应用性都很强,要求授课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宽泛的专业知识,还要有灵活的教学方法、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创业指导经验。所以,建议不论院校推荐的教师还是企业的技术能手即企业的师傅,都要有严格的考核方案。被聘用的教师,在授课之前,要参加由课程开发团队关于当地农民继续教育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农民的特点特长的培训,加强教师对课程及授课对象的认识和了解,做好各方面的准备,以便在授课时选用合适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语言,提升课程教学的亲民性,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过程中,也要加强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使教师能够及时修正教学,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

(五)建立完备的职业指导体系,伴随农民职业成长

对于农村人口的教育培训,不能止于教育,而应通过建立完备的职业指导体系,帮助农民认识自己的特点和职业,帮助其进行职业生涯的规划;通过建立农民创业帮扶中心,帮助农民在项目开展中了解规则,遵守规则,尊重知识和技能。由此,非农业转移的农村人口伴随着自己职业的成长,不断学习,最终实现农民的终身教育,使劳动者素质大幅度提升。

参考文献:

[1]谷小明.欧洲农民培训[N].市场报,2006-03-01.

[2]吕德宏,李平女.新形势下农民职业教育需求调查及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07(1).

[3]杜妍妍,姜长云.发达国家农民培训的特点与启示[J].宏观经济管理,2005(7).

[4]“农民的培训需求及培训模式研究”课题组.农民的培训需求及培训模式研究(总报告)[J].经济研究参考,2005(35).

[5]梁东红.不能忽视农民的继续教育[J].河北农业科技,2006(7).

教育机构培训方案范文4

第一条为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活动,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并领取《办学许可证》的从事非学历教育的民办专修/进修学院、培训学院/学校/中心、自学考试辅导学院/学校/中心/站/部(以下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从事招生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招生工作的管理、监督以及违规处理由办学许可证发证机关及其主管机关负责。

第四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招生工作应做到既有利于教育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又有利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双向选择。

第二章招生资格

第五条申请招生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我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

第六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主要面向本省招生。办学规模较大,条件较好或举办我省经济社会需求紧缺专业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可跨省招生。跨省招生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招生活动。

第七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合作举办函授站、教学点、网络中心、研究生课程班等,不具备独立招生、办学资格。在业务上应接受主办学校管理,协助主办学校完成招生、教学、管理和课程考试等组织工作。

第八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合作进行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招收境外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正在筹设、被依法停止、被取消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得招生。

第三章招生工作规则

第十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认真做好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一)要制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招生方案。

(二)要建立健全招生机构,法人代表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

(三)要加强招生队伍建设,配备素质高的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招生章程、简章、广告和录取通知书(以下简称招生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合法、详尽,不得含糊其辞。

招生宣传应当清楚地介绍本校的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办学性质(是否民办)、办学类型(自学考试辅导、学历文凭考试)、学习形式(全日制、业余制、培训班、课程班等)、招生对象、招生范围、学习期限、专业设置、招生机构、招生性质(是否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

招生宣传应当标明考试类型、考试科目、毕(结)业颁发证书种类、获得证书所需条件、颁发单位及国际、国内承认范围。如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班或国家学历文凭考试班,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说明学生参加考试的方式和取得毕业证书的类型。

招生宣传应当实事求是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办学基本条件、师资水平、教学设备、生活设施等情况。不得作违反规定和不负责任的许诺。如有“推荐工作、包分配”等承诺的,应向学生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与学生签订合同。

招生宣传不得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内容。

第十二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必须持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进行招生。应当在校园内方便公众阅读的显眼位置和交费场所,设立固定的公示栏或公示牌,公布审批机关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标准及其教育主管部门查询电话。

第十三条与其它中、高等学校联合办学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如非主办学校不得以主办学校名义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

第十四条招生宣传资料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招生宣传可自行选择媒体及刊播方式。

第十六条禁止委托非法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

第十七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收取学生学费应当按学年或学期收费。收费一律使用税务票据,按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对申请退学退费的学生应当按省有关退费管理规定办理。

第四章招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督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依法办学,依规招生。

第十九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审批机关应当严格审定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招生资格,定期向社会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名单、办学情况、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变动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和主管机关应当建立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信誉记载制度,定期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学生及其家长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招生工作的监督。

第五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条在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筹办期间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招生,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拒不停止招生的,由审批机关撤销筹办批准书。

第二十一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制发虚假招生宣传,欺骗、误导学生,骗取钱财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通报批评、退还所收费用、停止招生、取消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通知刊播广告单位立即终止刊播。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未按有关规定擅自与其他中、高等学校联合招生,或非主办学校而以主办学校名义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章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

教育机构培训方案范文5

【关键词】开端计划;家庭中心模式;埃里克森方法;美国学前教育机构与家庭合作

【中图分类号】G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07)07/08-0079-04

在美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历史中,对家庭的重视,与家庭的密切合作,已经成为一种悠久的传统。人们普遍相信,只有为幼儿创设一种家庭式的环境,才能有效促进幼儿的健康和谐发展。早在19世纪,一大批受过良好教育的中产阶级妇女就开始宣传德国幼儿教育家福禄贝尔的理论,认为妇女(尤其是母亲)是幼儿最适合的第一任教师。她们在美国创立了福禄贝尔幼儿园,非常重视幼儿园、家庭与社区之间的合作。进入20世纪后,全美范围内对家庭、社区的研究日益受到重视。早在1923年,洛克菲勒基金会就把基金投向了全美的儿童研究和家长教育中心,同时洛氏基金会还出资奖励教师就幼儿的行为情况与家长进行交流。1929年,美国全国教育研究协会在年鉴上探讨了家长教育与学前教育的关系。美国还出现了许多家长自发创办的学前教育机构,例如1923年由幼儿家长在马萨诸塞的剑桥创办的保育学校。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人们对幼儿的认识不断深入以及学前教育的不断发展,美国进行了许多大型的学前教育研究,并且形成了许多教育模式,这些教育模式无一例外都非常重视幼儿园与家庭、社区之间的联系。可以说,这种重视家庭、与家庭密切合作、对幼儿生存环境的立体式关注已经成为美国学前教育的传统。本文将结合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美国学前教育史上曾经并且仍然在发挥作用的三个早期干预方案来详细阐述美国学前教育的这一传统。

一、美国学前教育机构与家庭合作的形式

1.开端计划中学前教育机构与家庭的合作

开端计划在一开始就定位于提高贫困家庭幼儿的竞争力,而要达成这个目的,必须关注贫困幼儿的家庭。幼儿是在他们所处的家庭和文化背景下成长的,家长是促进幼儿发展的必不可少的合作者,“家长是儿童的主要教育者和抚养人”。〔1〕

开端计划以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与发展为目的,将家长视作幼儿的首要养育者,注重为幼儿及其家庭提供必需的社区服务,确保项目管理的良好运行,并保证家长能参与决策制定。开端计划强调家长是托幼机构教育工作的积极参与者,而不是被动的接受者或被研究者,因而家长一方面是开端计划政策和实践的积极献计献策者,另一方面也是幼儿健康成长和发展的有力促进者。托幼机构与家长之间是一种合作关系。

开端计划积极为家长提供一系列具体的参与和实践学前教育的机会。开端计划在政策上支持和保证家长的参与机会,由家长来制定和执行那些阐明家庭教育目标、责任、实践策略及进程监控的个别化家庭合作协议,并且要求家长在某一活动的地方政策委员会中所占的比率要超过50%,而且参加过地方项目的家长也可以作为社区代表而成为政策小组的成员。在开端计划中,家长以雇员或志愿者的身份为托幼机构服务,实际参与托幼机构的活动。据统计,从1996年到1997年间,有80.8万多名家长自愿参与当地的开端计划项目。家长也可以参与托幼机构的课程管理。托幼机构欢迎家长参观,鼓励家长观察幼儿,参与幼儿的小组活动。在开端计划项目开展的所有时间,托幼机构的所有设施都向家长开放。开端计划还对家长的育儿观念与行为进行具体指导,鼓励并且为家长提供机会进行交流,帮助家长提高养育技能,使家长更深入地理解幼儿在教育和发展方面的需求。开端计划的教师定期家访,每年还必须召开两次“教师―家长”会议。开端计划还为家长提供健康和营养方面的培训。培训计划涉及社区服务、幼小衔接、家长与幼儿园的沟通、家长的义务和责任等许多内容。

开端计划还强调社区的作用,重视与社区机构的沟通、合作与信息共享。开端计划指出,托幼机构应与社区机构加强合作,如卫生保健服务提供者、心理健康服务提供者、营养服务提供者、为残疾幼儿及其家庭提供服务的个人和机构、维护和支援家庭的服务机构、幼儿保护机构、当地的小学、其他教育机构和文化机构以及任何能为家庭提供支持和资源的机构或商业组织等。〔2〕

2.家庭中心模式中学前教育机构与家庭的合作

家庭中心模式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末为低收入家庭所设的补偿计划,目的是改善处于不利环境中的幼儿的发展环境和结果,提升家长的育儿理念和水平。家庭中心模式实际上是一种亲子学习模式,强调家长与幼儿共同游戏,共同学习,从而促进幼儿的发展。该模式尤其注重帮助母亲学习有效地与幼儿游戏的方式。美国的经济机遇办公室为此在全国范围内建立36个亲子中心,为3岁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的幼儿提供教育和支持。同时,家长―幼儿发展模式的研究课题也开始进行,用于检验亲子中心观念的准确性,并收集相关结论和数据,为模式推广提供指导。1981年在芝加哥召开的家庭支持研究会最终确定了以下原则:对家庭最有效的课程应以健康和幸福为出发点;家长有效抚养子女的能力会受他们自身发展水平的影响;家长的育儿方式和价值观受到文化和社会价值观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幼儿自身无法摆脱与家长的联系,而家长生活的质量又受到所居住的社区资源和环境的影响;社会支持网络对于家庭幸福的意义重大;那些接受支持的家庭会变得更能维护自己的利益。〔3〕

为了使这些理念变为现实,家庭中心模式开展了多种活动。例如,“同一起跑线”计划重视家访和以亲子中心为基础的活动,为家长提供机会共享育儿理念与实践,而且为家长和幼儿提供在丰富的教育环境中一起游戏的机会。明尼苏达州和密苏里州都制定了家庭教育计划,把家长教育纳入政府行为中。其中密苏里州的“家长的教师身份”计划致力于为婴儿家长提供家访服务,而且还在社区中设计了小组亲子活动,这些活动可以在社区中心、家庭中心、医院、儿科诊所、学校、娱乐中心或儿童保育中心进行。同时,家长课堂成立,致力于建立家长群体,帮助处境不利家长之间相互交流和沟通。

3.埃里克森方法的家庭发展研究方案

埃里克森方法是埃里克森理论影响下的产物。埃里克森方法主要关注健康人格的发展,试图发展一种综合的认知和情意并重的学前教育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家庭的作用被提到了非常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家庭的延伸活动和环境对于确保幼儿认知和情意的均衡发展,构建幼儿的健康人格来说非常重要。该方法的家庭发展研究方案非常重视家访的重要性。受过专业训练的家访员与家长建立起友好沟通的关系,共同促进幼儿的学习和发展。家访员具体承担的责任包括:与幼儿母亲建立信任关系;为家长演示与幼儿互动的应答过程模式;帮助母亲学习调整游戏和活动的方法,使幼儿更易维持活动兴趣及学会勤奋和愉快地活动;帮助母亲观察幼儿的发展状况,在幼儿不断成长的过程中设计合适的学习游戏和活动;在可利用的社区支持系统(例如儿科诊所、食物配给计划、法律咨询服务)与家庭之间充当联络员,使社区联络功能得以拓展和改变。〔4〕

二、美国学前教育机构与家庭合作的背景及原因分析

综观欧美许多早期干预方案或是课程模式产生的原因,大部分是源于对贫困幼儿教育的关注,旨在解决社会贫困问题。在美国,20世纪60年代人权运动的发展使人们发现贫困在社会中广泛存在,并且对国家经济和社会的良好发展构成了威胁。而且当时的许多研究发现,贫困是可以遗传的,贫困家庭生长的幼儿很难摆脱贫困的命运,以至于造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使得贫者愈贫,富者愈富。这种现象如果长期存在,无疑会导致社会动荡。因此,美国总统肯尼迪推动了同贫困作斗争的活动项目,约翰逊总统则坚信教育是解决贫困的途径。当时美国学前教育界正处于环境决定论占据主导地位的时期,早期经历被视为与建筑物的基础一样重要,“如果地基不稳,建筑物则注定要倒塌……人们则把为学前儿童学习构造稳固的基础称为解决贫困和无知的途径”。〔5〕因此,学前教育成为改变贫困现状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儿童心理学研究的不断发展,为重视早期教育提供了科学依据。对儿童心理发展特点的研究,尤其是对儿童智力的研究历来是心理学家关注的重点。大量的科学研究证明,人生的早期阶段是智力发展的关键时期,学前教育对智力发展的影响极大。新近的研究还强调家长的教育价值,指出家长与婴儿在游戏中的互动对婴儿的发展非常重要。脑科学研究的最新进展进一步证实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认为早期环境和经验,包括亲子关系,对幼儿的大脑发育以及认知、社会性、情绪的发展有深远影响。父母忽视、社会往缺乏、生活条件贫乏、缺乏适宜刺激等都会阻碍幼儿大脑的正常发展,并且会导致幼儿社会性发展不良、情绪障碍、冲动暴力以及后续学习能力的大幅度下降。〔6,7〕这为介入和干预幼儿的早期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科学依据。

正如布朗芬・布伦纳所说,人是在一个生态环境中生存的,而生态环境是“一种网状结构,每一个系统都包含在下一个系统中,像一套俄国的套娃”。幼儿与家长、家庭、社区、社会之间的关系就如同“套娃”一样。幼儿的发展首先处于家长、教师、保育者和周围亲戚朋友等的包围之中,这些人之间的相互作用直接影响幼儿。这些人又处于社区这个更广阔的环境中,而社区又处于整个社会大系统之中。在这种层层套叠的网络关系中,各个系统之间会发生复杂的联系,共同影响幼儿的发展。家庭作为幼儿成长的第一站,理应与托幼机构联合起来,共同发挥教育作用。在欧美人的传统观念中,育儿应当在家庭中进行,母亲应当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可以说,家庭育儿是欧美国家的传统。在托幼机构教育日益发展的今天,人们仍然没有忽视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

三、美国学前教育机构重视与家庭合作的启示

美国学前教育机构重视与家庭的合作,这为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很多启示。尽管我国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指出要重视幼儿园、家庭与社区之间的联系,但是我国幼儿园与幼儿家庭合作的现状不容乐观。在访谈中发现,幼儿园教师常常会抱怨家长不配合教师的工作,幼儿家长在许多时候也表现出对幼儿园教师工作的不理解。因此,我们必须采用多种方式来建立和改善托幼机构与家庭之间的良性合作关系。

首先,我们应当加强学前教育相关研究,为我国进一步完善相关幼教政策提供依据。我国尽管在政策上重视家园合作,但是相关的配套设施并不完善,政策支持、实际投入、理念宣传较少。政府部门应该增加相关投入,制定相关政策,改善幼儿尤其是贫困家庭幼儿的处境,通过介入幼儿家庭的方式,改变家长的育儿观念,进而打破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恶性循环。

其次,社会公众应改变对学前教育的看法和态度,创造关心幼儿和重视学前教育的社会大环境。对幼儿的教育不只是托幼机构或家长的事,而是国家和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我们还要重新思考和界定我国学前教育的性质。众所周知,我国的学前教育具有教育性和公益性两种性质,但是,目前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呈现社会化倾向,尤其是幼儿园实施体制改革以来,幼儿园的生存危机大大加剧,幼儿园普遍渴望盈利。在这种情况下,幼儿园非常容易出现一味迎合家长心理(即使家长的教育观念不正确)的现象。这促使我们思考我国的学前教育机构究竟是脱离于社会的纯粹的教育机构,还是一种商业机构,或者是应当承担一定社会角色和义务的福利性机构。针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相对落后,家庭教育有待健全的现状,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担负起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例如,学前教育机构可以与社会福利保障部门配合,切实为广大幼儿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增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职能,加强幼儿园与家庭之间的合作,不失为提高国民素质、保障幼儿健康成长的一条良策。

参考文献:

〔1〕〔2〕WASHINGTON,VALORA,OYEMADE,et al.Project Head Start:Models and strategies for the twenty-first century〔M〕.New York:Garland Pub.,1995.

〔3〕〔4〕〔5〕贾珀尔・L・鲁普纳林,詹姆斯・E・约翰逊.学前教育课程〔M〕.黄瑾,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76,79,90,107,128.

教育机构培训方案范文6

摘要:文章针对当前职业教育外部质量保障及评价的薄弱点展开分析,将人才培养质量关键监控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多方参与的外部质量保障机制研究,以及职业教育机构内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协同机制研究作为探讨重点。

关键词 :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设计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4)02-0012-02

作者简介:陈良勇,男,副教授,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兼教学督导处处长、评建办公室主任,研究方向为职业院校教育质量管理与评估。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北省职业教育科研重点课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及评价体系研究”(编号:G2012A015)的成果。

人才培养质量是衡量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办好职业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是职业院校永恒的主题。在此过程中,健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对持续改善职业教育质量、优化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育人环境显得尤为关键。因此,需要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进行系统设计。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职业教育:使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包括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其他非学历职业培训。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在一定职业教育理念和价值取向的指导下,根据质量标准和工作流程,职业教育机构对人才培养的相关因素进行控制、审核和评价,以保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理论和实践体系。质量保障分为内部保障和外部保障,前者是指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门机构领导、组织、实施的职业教育质量鉴定活动,以及监督职业教育机构内部质量的活动:后者是指职业教育机构内部的质量保障活动。

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对人才培养工作质量所作的测量、分析和评定。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价值判断活动,是对人才培养活动现实和潜在价值作出判断的过程。评价是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获得持续改进的重要环节。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与实践的现状

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是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质量管理体系为核心,通过组织保障、资源保障、制度保障、监控保障等形成特定的运行机制,最终达到质量目标。

德国、日本、美国、英国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质量管理经验:①法律保障方面。德国通过职业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职业教育法》、《职业培训条例》等,对各方的职责、激励与制约措施都有详细规定,为“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提供坚实保障:②课程设置、专业管理与评价方面。英国、澳大利亚通过NVQ职业资格体系和培训包等制度,在保证各个行政区、学校自主权的基础上,提供了全国统一的课程或职业资格标准。从制度上让企业参与国家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的开发与维护,以及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的构建,确保职业教育的科学和规范化发展;③公共经费投入方面。各国采用形式不一,如“用户选择”政策、新学徒计划、“代金券”拨款形式等。由学生选择学校和专业,将学校的吸引力与所获经费挂钩,客观上达到了促进职业教育质量的目的,体现了职业教育服务大众的功能。

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人才培养质量保障问题被社会高度关注。2006年,教育部出台《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并将“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要求写入《纲要》;2011年,教育部连续出台《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作用的意见》(教职成[2011]6号)、《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 (教职成[2011] 12号),使得构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凸显。

国内关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与评价体系的相关研究较多,如北京联合大学鲍洁的“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浙江工业大学李海宗的“高等职业教育产出质量保障机制研究”、王前新等编著的《高职教育教学质量构建机制与保障体系》、孙志河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的研究”等,都对职业教育质量保障的原则、方法、要素、体系、机制进行了探索,但也存在以下问题:①对职业教育机构外部质量保障的研究较少:②缺乏对人才培养质量关键监控、评价指标的研究:③对协调中高职发展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的研究几乎是空白。

三、研究目标的设立与内容的选择

1.研究目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与评价体系的相关研究,可从调研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状态人手,分析主要影响因素,确立中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监控、评价的关键监控指标体系(KH);从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角度,研究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及评价体系的构成模式,提出职业教育内外机构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控制、审核和评价的方案。

2.假设及重点。

(1)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的相关研究可基于以下假设:人才培养工作状态信息采集系统的建立与完善,可使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信息得到及时的收集与整理:监控关键评价指标,可帮助职业教育机构动态把握人才培养的质量: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及评价体系的完善,可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

(2)笔者将以下研究内容作为课题选择的重点:①人才培养质量的现状分析: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信息采集系统的研究:③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人才培养质量关键监控、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④政府主导、行业指导、社会组织参与的外部质量保障机制建构的研究:⑤职业教育机构内、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协同机制的研究。

3.创新之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相关研究的创新之处:①提出人才培养内外质量保障及评价体系的协同问题;②从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角度,提出人才培养质量关键监控评价指标体系:③提出多方参与的人才培养外部质量保障机制构建方案(质量标准和工作流程)。

四、研究的基本思路与方法

从分析人才培养质量的现状出发,通过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信息采集系统的研究,解决信息的收集与整理问题:再通过确立监控人才培养质量关键评价指标,动态、准确地获取才培养质量的特征:最后提出基于现代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及评价体系的构建方案。

1.研究方法。①文献研究法。收集相关文献资料,了解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研究的现状;②调查研究法。对职业院校进行广泛调查,了解中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现状,发现共性规律及差异性特点;③比较研究法。比较现行各类职业教育人才质量保障及评价体系在全面性、灵敏度、有效性方面的异同;④个案研究法,可选取具有典型特征的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进行个案剖析,以验证研究成果的适应性;⑤归纳分析法。通过对数据和质量评价的实际成果进行分析,归纳出研究结论。

2.技术路线和实施步骤。可遵循以下技术路线:通过调研、访谈、文献研究分析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现状——比较,归纳人才培养工作状态信息采集的途径、方式、技术、制度、指标——以状态信息指标为基础,通过筛选与再设计提出人才培养质量关键监控、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个案研究,验证关键监控、评价指标体系的敏感性和有效性——提出中高职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及评价体系的构建方案。

具体工作可分为5个阶段。①第一阶段:总体设计,分解任务;②第二阶段:查阅文献,调查、访谈、取证;③第三阶段:展开人才培养状态数据的个案研究:④第四阶段:进行人才培养质量关键监控评价指标的研究:⑤第五阶段:总结成果,形成研究报告。

五、研究的意义及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