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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体感知,给学生读书的自由
通常情况下,学生整体感知文本内容,是阅读教学的第一环节,也是阅读教与学的起点,整体感知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文本阅读的后续学习,因而教学之初,应该把阅读权还给学生,让学生能够自由充分地感知文本内容。主要做到三点:(1)学生自由选择阅读方式。学生根据文体特点、文章长短、阅读习惯,“自己读自己的”,自由选择默读、轻声读、朗读、浏览等方式阅读课文。(2)给学生自由宽松的阅读时间。不为赶课堂进度让整体感知的教学环节流于形式,要给学生足够的阅读时间,让学生完全沉浸在文本中,把文本真正完整地读完。(3)学生自由表达阅读初始感受。教师整体感知文本问题的设计,要具有开放性,尽量给众多学生自由表达自己阅读的初始感受的机会,以探测阅读能力、水平不同的学生对整篇文本的感知程度,为文本阅读后续学习做准备。
2.主题表达,给学生发言的自由
阅读的快乐,对于成人,可能在于心领神会,对于孩子,可能更在于与他人分享自己的阅读发现、心得。教师应该创造机会,给学生表达快乐的机会,这不仅可以培养学生对阅读的兴趣,也符合阅读教学的规律。具体可以这样做:(1)结合文体特点,把整体感知环节中学生阅读文本不同的初始感受,按照文章内容、主题、思想、手法、语言等方面进行梳理、分类,形成几个大方面的发言主题,也可以侧重某个方面、或者几个方面形成发言主题,作为某节课的重点学习内容。(2)学生把自己阅读文本时的发现、心得,按照主麵进行归类,写好简要的发言提纲。(3)围绕主题发言提纲,学生.自由发言,畅所欲言自己阅读文本的发现、心得,老师及其他同学认真倾听、思考。
3.质疑问难,给学生提问的自由
教师“教”是为学生“学”服务,教师应该跟着学生走,跟着学情走。因而课堂研究的问题应该来自文本,由学生提出,而不是教师课前预先设计好问题,用问題牵着学生走。问题主要来自两个阶段,一是在整体感知教学阶段,学生读书的过程,也是心灵在文本中自由漫步的过程,学生在形成对文本整体认识的同时,也会产生一些疑惑。二是在主题表达阶段,教师引导学生认真倾听发言者陈述心得、体会,发言者、倾听者思想在碰撞、交融的同时,也会在互相启发下生发出一些新的问题,教师引导学生及时记录读书中、交流中所产生的问题,在课堂上自由提出,教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筛选、优化,整合为课堂研讨的问题。当然,后续学习解决问题过程中,学生又会生成新的问题,教师应及时捕捉,提炼成有价值的“教学问题”,组织学生学习。
4.去疑解难,给学生合作的自由
课堂上,学生质疑问难环节所提出的问题,经由教师整合提炼为“教学问题”,对这些“教学问题”,教师要改变传道、授业、解惑的传统观念,问题由学生提出,也应该由学生解决。教师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分类分层,因材施教,组织不同学力的学生来解决问题。对于难点问题,学生个人力量解决不了,可以组织学生小组合作探究,对问题进行充分研讨,然后小组交流研讨成果,教师适时点拨、启发。
5.拓展迁移,给学生设计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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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心理学提出,自我决定性、乐观、主观满意程度等积极的人格都能够借助积极的感受而持续地累积获得,在个体经受了社会生活中非常多的积极感受后,就会自动地提升积极感受的基准线指标,就会自觉地提出越来越高的需要,进而推动形成积极的人格。积极的情感感受能够更加深入地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感染力,推动大学生可以有效地借助自身资源使自我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一方面,应当启发学生树立积极的认知态度,加深大学生的主观幸福体会。在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幸福感教育属于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其也是提高大学生社会技能和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关键前提,也是激发大学生追求价值目标与增强生活信心的基础保障。心理学的分析证实,决定个体情感情绪等感受的并非事件本身,而是个体对时间的态度与认知,应当启发学生通过积极的思想正视问题、困难,有效地化解情感情绪问题,提高积极感知幸福的意识。另一方面,启发学生掌握积极地调控情感情绪的方式,像是放松的方法、转移的方法、宣泄的方法等等,增强学生自身的调控能力。应当启发大学生懂得积极地应对以往的得失,增强以往生活和学习过程中的积极感受,应对现实且收获成就感与满足感,提高对以后生活和学习的期望,敢于挑战一切事物。积极心理学提出,所有的个体都具备潜力与优势,只有培育与增强个体本来具备的积极能力,才可以消除个体的消极思想。在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应当通过积极的态度面对学生,懂得激发学生的潜能,且进行激励与引导,如此才可以使学生更加有效地体现积极向上的能力。应引导学生全面地评价自己,发现自我的积极潜能与品质,懂得自我控制与调节,确保大学生积极品质的泛化,进而可以在大学生生身上加以固定。积极心理学注重所有人的自我发展要求,且以此当作实施教育的基础,在营造情境、提供基础、创设机会的前提条件下,让人塑造良好的品质、思想,最终推动人的健康发展。在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应当激发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参与性、自主性,体现学生自我服务、管理、教育的功能,启发学生积极思考,有效地体现学生的积极品质。
二、懂得给大学生创设积极的思想政治教育环境
积极心理学提倡在社会环境中融入个体的积极品质以及感受且进行考察,明确积极的社会文化、国家制度、学校与家庭教育环境有利于个体积极品质的培养。这在某种意义上类似于提出的社会和个人互相影响的理论。提出,环境跟人都具备能动与受动的方面,从本质上讲,它们是相互创造的。换言之,环境创造了,同样的,人也创造了环境。为此,基于的指导,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更加需要给学生创设积极的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具体而言,高校需要积极地建设学校文化,创设健康积极的学校环境。学校环境是大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场所,并且大学生在发展与成长过程中形成积极品质以及情绪情感感受也跟学校的环境密切相关。高校需要借助积极的学校环境在潜移默化中使学生受到感染。一方面,高校需要注重学校内部环境的创设,以使修德、好学、和谐的学校文化形成。可以组织班风大赛,以创设良好的班级文化;可以组织宿舍文化节,以创设和谐的宿舍文化;还可以组织多姿多彩的社团文化活动,以创设多样性的社团文化。并且,高校还需要体现舆论宣传的功能,懂得通过一系列的传媒在学校宣扬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念,让大学生在积极的学校文化中感受先进的理念。另一方面,高校需要有效地统一社会环境和自身学校环境的创设,进而给大学生开辟更加广阔的战场。高校能够联合家庭、企业、社区等,建设积极的实习环境,让大学生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积极感受,并且强化认知主流意识形态,像是借助志愿者活动提高学生的团结协作意识等。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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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传播学基础理论;主体哲学;主客体协调;社会学理论;文化理论
传播理论集中体现了现代知识的综合,这种综合体现在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交叉和开放性上。传播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既可以指狭义的创新和发展(指传播理论自身),也可以指广义的创新和发展(指影响到传播理论体系的建立),由于学术界对后一个问题论述不多,本文主要论述影响传播理论的基础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本文谈到的基础理论主要分为哲学问题、社会学问题、文化问题等3个方面,这3个方面不同程度涉及到传播理论。理论界选择什么样的基础理论,传播理论相应地就会带什么样的印记。就目前有影响的传播理论来看,主体哲学(对哲学的基本问题偏于主观的理解)及相应的社会学理论和文化理论的影响更大。今天,审视传播理论的基础理论,使传播理论建立在可靠的根基之上,继而创新和发展传播理论,是传播学界面临的一项基本任务。
一、影响传播理论的几种主体哲学
在当代,哲学思想对传播理论的影响通常是通过社会学为中介的,我们在评判一种社会理论时,总是在评判一种哲学思想。为了叙述的便利,我们首先分析影响到社会理论的哲学思想,然后分析其相应的社会理论和文化观。众所周知,主体哲学在西方哲学中更为典型和明确,在西方思想史上有其长久的历史背景。自文艺复兴以后,绝大多数哲学流派都是以主体意识的第一性作为理论的起点。在20世纪,从柏格森的直觉主义到解释理论,从精神分析到现象学,从存在主义到“法兰克福”学派,主体第一性的观念以各种体系表现出来:心灵、心理、直觉、精神、体验、理性观念、人道主义等等,它们都指代一个实体——主体,是主体赋予了人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这种信念在现象学哲学、解释学哲学和“法兰克福”学派中得到了集中的体现,它们在社会——文化理论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它们也通过社会——文化这个中介间接地影响到传播理论。至今,我们在一些基本问题上的争论仍是这些方面的延伸。
我们首先来看现象学,胡塞尔提出现象学的观念并发展了现象学的方法,现象学哲学有一套较为完整的认识论,以现象学为框架的社会学也多以此为根据发展了意向理论及价值理论。现象学的基本任务是以直觉达到人类理性的深刻基础,这一任务的前提是直觉是一切知识的合理根源,一切在初始状态的直觉中呈现的事物将会完全地如其所呈现自身的那样被接受。这个假设中,主体的理性被赋予了不可动摇的地位,直觉是我们接受事物的外在方式,最后还会有一先验的自我来保证直觉的可靠。为了达到本质的直观,他提出了“现象学的还源”,简单地讲,这一命题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历史的加括弧:即把我们的各种信念(不论是经验的概括还是各种现实的信念)全部悬置起来,并不对它们作是非的判断。2.存在的加括弧:放弃一切有关存在的判断,因为哲学的认识是对本质的认识,而对现实存在的判断则非本质,所以,对存在的判断也应中止。3.先验的还原:这种还原使我们从此验的自我走向先验的纯粹自我,这是世界上一切意义被建立起来的基础。胡塞尔晚期则将自我纯粹意识视为最终的绝对领域,即它的存在不需要任何实在为前提。纯粹意识的地位确立后,即可以解释经验世界,如果人们在经验的世界找到共同之处,那么,这是因为他们在意向性上是一致的。
正是这种主体哲学的框架和意向性理论,影响到后来的现象学社会学的发展,舍勒提出的价值哲学、舒茨的意义理论都与现象学有着密切联系。现象学对现代微观社会学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只要我们看一下戏剧理论(戈夫曼),本土方法理论(加芬克尔),交换理论(雷克斯)及冲突理论(霍克斯),无不带有意向性理论的影子,无论是日常的自我还是掩盖了意图的自我,都可以在现象学纯粹那里找到最后根源。
舒茨的现象学社会学将胡塞尔的现象学观念扩大到社会领域,认为对社会活动的理解取决于主体间的一致,意义在于主体赋予对象的过程上,社会互动之所以可能,也是由于主体间的一致性。和一些其他的微观社会学理论相似,现象社会学也是以个体为基本的考察单位,尽管这些理论以互动来解释社会系统,但它们几乎都忽视了社会制度对个体的制约。从理论上讲,社会结构的形成总是离不开个体及集体的参与,但社会制度形成稳定状态后,它总是从语言到思想、从法律到伦理、从制度到信念各个方面来制约个体。主体既参与了社会制度的形成,同时,又是社会制度的产物,个体的动机和行为往往是制度化的结果。离开了社会结构和制度,很难解释一些行为和动机的原因,这也是微观社会学理论普遍的局限所在。
一些其他的微观社会学理论如符号互动论等也都是以个体为根基来解释社会,个体往往成为不受社会制度制约的个体,微观理论的共性表现在它们几乎都在表述主体哲学的一些基本主张。
解释学也存在着类似的理论。解释的根基建立在个体的体验和理解之上,为了说明解释是普遍有效的,就要说明解释在主体间是一致的,为了说明主体间的一致还要找到更基础的东西。当代的伽达默尔是用语言来解释主体间的一致,语言既是解释学的根基,也是对世界的体验,其核心观念是人类以语言的方式拥有世界。用委婉的体验解释世界无疑要比现象学更少地依赖于主体,但体验的背后又隐含着原来的主体。
解释学赋予了个体极大的心理自由,个人的体验成为分享共同意义的重要方式,特别是对解读精神性文本来讲,由于时间的差别,也由于解读者所处社会历史背景的条件,解读者不可能得到文本的原始意义,解读总是充满了个体的理解,因而文本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在所难免,这种多样性和差异性也是合理的。显然,在文本和读者的关系上,解释学以牺牲文本来迎合读者,其相对主义的结局不可避免。
“法兰克福”学派发展了一套批判理论,批判理论旨在批判当代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和思想体系。从认识论上看,批判理论主要对实证主义提出了批判。批判理论的核心是人与自然的对立,精神与物质的对立。批判理论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矛盾可以从近代的启蒙找到根源,启蒙精神在改变自然时从认识理性中发展了极度的工具理性,科学技术也是工具理论的集中体现,当世界都变成可度量的对象时,人也变成了被奴役的对象。在当代,启蒙精神变成一种操纵意识,这又是通过大众文化来实现的,大众文化造就了文化产品的单一化和标准化,文化工业代表了这种单一化和标准化。简而言之,“文化工业”已成为当代一种新的社会控制形式。
纵观以上几种哲学思想,无论他们看待世界的方式有多么不同,确定主体意识优于并高于所有一切,是他们哲学推论的前提。正因为存在着主体意识与外在世界的对立,他们的结论几乎都包含了事实与价值的对立,世界与心灵的对立,以致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对立,在更极端的态度上往往以牺牲认识的理性法则来换取意识的自由。我们在伽达默尔及“法兰克福”学派特别是胡塞尔那里,可以看到精神世界的无限膨胀,科学涉及到的物理世界往往被看成对意识自由是一个极大的妨碍,甚至对意识自由是有害的。主体哲学很少考虑这样的问题:即主体——客体二元对立的框架中,主体的推论是否包含了局限和偏见的问题。绝大多数的主体哲学将理性看成是自明的,客体就是呈现为主体推论的结果,这个假定预设了主体不会出现任何偏差。而事实上无论在哪种意义上,这种假设都是不可能的,特别是近代科学的发展,越来越明确地认识到主体意识不可避免地会包含着局限。思想史的发展能清楚地说明这一点,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在未能把握其本质前,总是以主体的图式看待世界的,以人的特性解释世界注定会产生拟人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也不可避免地暗含了人类中心论的思想,主体哲学就是按这种推论极端发展的结果。主体哲学是在人类中心论和拟人论的框架下来看待人与世界的,这样,对世界的认识总是折射出主体的意图和限度,世界的存在往往被看作人类中心的象征。换言之,它没有实体性的地位,它的性质全靠主体意识的解释。这种认识世界的方式不仅存在于西方古典哲学中,也存在于其他民族的哲学中。当人类不能分离出单独的客体时,除了用人这个尺度解释外别无其他方式,这也不难理解为何主体哲学一直是哲学史中最有影响的理论。
认识到人类中心论及主体意识的局限是近代科学理论的成果,这个开端就是哥白尼的天文学革命,在他的日心说中,太阳是宇宙的中心,地球自转并和其他行星围绕太阳公转。与地心说相比,这是一幅全新的世界图像。这里,不论是地球还是人类,都不具有特殊目的和意义,相反,他们(它们)只是宇宙系统的一部分,这种理论最早喻示了人类从中心到系统的变化。
在以后达尔文的理论中,也提供了反对人类中心论的又一种理论。按照其理论,人是生物连续进化的一个环节,人也像其他生物一样组成了一个系列。这里,人不具有特殊的意义及目的,这种理论也排除了神学理论的创世说。达尔文理论与哥白尼理论在反对人类中心论上是一致的。这两种理论都说明了人既不是世界的创造者,也不是世界的目的。此外,当代量子力学也提供了背离人类中心论的理论。这里,主体哲学与人类中心论有着天然的联系,正因为它假定了人是世界的终极目的,因而,它无法解释真正的客观世界,也不可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理论,而科学理论总是呈现出反拟人化的结果。
现代科学理论的发展过程越来越趋向将人视为无数系统中的一部分,人类既不是世界的创造者也不是世界的目的。如果这样看待人类,人类中心论的思想是值得怀疑的,主体哲学的观念也是值得怀疑的。
二、建立主、客体相协调的理论
就认识论来看,主体哲学代表了解释世界的一个方向。除主体哲学以外,一些哲学家力图使主客体协调起来,这种努力在近代开始显示出积极的成果,超越主体哲学的有效途径在于恰当地说明主客体的关系。对马克思来讲,解决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首先是实践的问题,因为实践包含了将两者统一起来的可能,思维的观念只能在实践中加以验证:“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与其他哲学的根本区别,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到了实践对人与世界的双重作用:在实践中,自然成了人化的自然,人通过实践也在改变自身的特性,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实践的观点说明,主、客体本性的确定是从对方的作用中获得的。
在20世纪,思考主、客体的关系仍是思想界面临的主要议题,皮亚杰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提出了认识的发生问题,再次涉及到主、客体的关系。传统认识论大多在两种态度上摇摆:一种是经验主义,往往将认识看成信息来源于客体,主体只能受教于客体;另一方面,先验论和天赋论则认为主体一开始就有内部生成的结构,然后这些结构加诸于客体。这两种理论涉及的都是在高度成熟阶段上的认识,而没有涉及认识的起源,认识的起源要比这两种理论设想复杂得多。皮亚杰根据心理研究的成果,证明了认识既不起因于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主体,也不是起因于一个业已形成的客体,而是起因于主、客体的中途,它同时包含着主体又包含着客体,这样,充分考虑到联系主、客体的中介就十分必要。皮亚杰作了这样的设想:“如果从一开始就既不存在一个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也不存在作为客体而存在的客体,又不存在固定不变的中介物,那么关于认识的头一个问题就将是关于这些中介物的建构问题:这些中介物从作为身体本身和外界事物之间的接触点开始,循着由外部和内部所给予的两个相互补充的方向发展,对主客体的任何妥当的详细说明正是依赖与中介物的这种双重的逐步建构。”
认识的过程事实上也就是一个建构过程,它从感知运动阶段经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到形式运算阶段,才能达到通常意义上的认识。认识图式的发展是主客体之间的同化和顺应,相互协调的结果,经同化、顺应的平衡作用,使主体的认识图式逐步接近客体的结构。
在建构的过程中,我们很难看到有一个本质不变的客体,也很难看到有一个本质不变的主体,顺应说明了主体会在对环境的适应中造成认识图式的改变;同化说明了主体对环境的过滤和改变,使之符合主体的认识图式。建构就体现了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过程,认识的过程就是从简单低级的结构向复杂高级的结构不断过渡,这也是一个永无终结的过程,客体意味着主体所能达到的极限。
皮亚杰的理论建立在大量心理学及生物学的实验基础上,因而,它代表了解释认识形成及发展的科学解释方向。它的要点仍是沟通主客体的中介,在中介的关系中说明主客体。如果将这个中介与马克思的实践联系起来,它们的近似就在于从联系主客体的结构模式上解释主客体。
除了皮亚杰发生认识论以外,语言哲学关于语言对世界的组织成形作用也作了出色的论述,这一理论涉及到的指称问题、真理问题、意义问题及言语行为对我们理解语言与认识、语言与主体及语言与社会有积极的启发作用。
此外,值得提到的还有结构主义,结构主义建立在严格的理论法则之上,它以语言模式为出发点,突出强调了结构和系统的观念。结构的观念表明了它对表层对象背后共时的关心;系统的观念表明了它试图通过关系的模式来解释对象,和语言哲学一样,它也是通过观众形态来说明主体的。就此来看,以上几种有影响的哲学与主体哲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传播体系建立在主体哲学之上时,我们很难察觉主体哲学的局限,这种局限势必通过其社会学理论内化于传播理论之中。毋宁说,主体哲学的蓝本和传播理论的摹本存在着一种对应关系,主体哲学对心灵的能动作用的强调会贯穿于传播理论中。同样,它的局限(没有看到认识总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也内涵在传播理论之中。因而,借鉴科学的认识论建构主、客体的关系,使传播理论建立在可靠的哲学的社会学根基之上,是传播学界需要思考的问题。
以上我们曾对主体哲学与微观社会学的关系作过分析,确实,微观社会学对主体的动机、行为、意义是主体间的互动曾作过详细分析。然而,微观传播学理论几乎都没有考虑到既定的社会结构对主体动机和行为的作用和影响,没有考虑到社会结构与动机的辩证关系,因而无法说明动机和行为的真正动因,最终使陈述的理论趋于表层化。显然,问题的真正源头在于如何看待行动和结构、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这是一个如何从社会学的角度理解主、客体的问题。
目前,大家经常谈到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该理论的核心问题就是结构与主体的关系问题,与微观社会学理论不同的是结构化理论力图在更客观的立场使结构与主体协调起来。
传统宏观社会学偏于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对个体的塑造上,而大多数微观社会学理论将注意力集中在个体和行动的意义的理解上,吉登斯提出了将两者协调的结构化理论。结构化的核心旨在说明社会结构既是通过人类的行动建构起来,也是行动得以建构的条件和中介,即结构与主体存在着一种二重化的过程,结构并不是外在于主体的活动,而是通过主体的特定活动而构成;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既是其不断组织的实践的条件,又是这些实践的结果,结构不应简单看作对主体的外在制约,它既有制约性同时又赋予行动者以主动性。这样,结构和主体存在着一种生产和再生产的方式,对结构和主体的妥当说明,需依靠对它们二重化关系的说明。
鉴于目前传播理论更多地依靠微观社会学来维系,清醒地看到微观社会学的不足,并从社会学层面考虑结构与主体的协调关系也是传播学界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客体的关系也涉及到如何看待文化,一个多世纪以来,文化研究一直是全球性关切的问题。通常大家谈到有影响的几种理论大多集中在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两个领域。
社会学中占主流地位的理论是价值论,其理论源头可以追溯到韦伯及狄尔泰,用价值解释文化的各种理论几乎都将文化视为对象满足主体需要的一种活动。现象学、解释学、“法兰克福”学派及大多数实用主义理论都代表了这个方向。它们的共性是:都给予了主体以至高无上的地位,无论是生命、体验、理解、自由或人与社会、精神与物质的对立,都要根据主体意识来评判,文化几乎没有自己的实体地位,文化的存在完全要看主体间的解释。本来,用价值解释文化并不是没有说服力,问题在于对主体的极端信赖除了走向自我中心论以外别无选择,此外,价值论的解释还面临着文化相对主义的危险,事实上,这两个方面的危险也是价值论所无法克服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人文科学的研究区别于自然科学除了对象不同外,还在于研究者适度的介入是可行的。但研究者介入到什么程度则是价值论和解释学所无法回答的问题。以此为框架,总是面临着解释过度的问题,而解释学通常也把解释的多元化视为合理的。这样,在价值论和解释学的背后,我们看到的仍是主体哲学的主张。
在“法兰克福”学派那里,主体与世界的对立变成为精神与“物化”的严重对立,工具理性的扩张必然在制度上、精神上对人进行新的操纵,文化的单一性及庸俗性不可避免。所以,由于工具理性的极度扩张,人类未来的文明也是暗淡的。
该学派的许多主张都建立在主、客体的对立上,为了维护主体的至上性,不得不排斥非主体的存在。“法兰克福”由于把个体与社会看作完全都是对抗性关系,现代工业文明在“法兰克福”学派那里被看作是一种倒退,与之相关的是工业社会及科技进步造就的大众文化根本不具有以往精英文化的单纯和高贵。“法兰克福”学派从主、客体的对立进而过渡到人与社会的对立,再过渡到文化的对立有其内在的必然性。这样,我们除了看到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对立外,我们根本看不到它们是如何协调在一起的。
纵观以上几种有影响的文化理论,几乎都是从主体来解释文化,其结果要么是价值涵盖了一切,要么是文化存在着对立。因而,超越主体哲学的局限就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大家知道,近几十年来,结构主义提出了一套与主体哲学截然不同的理论,包括其文化理论(主要集中在文化人类学),其核心是以语言模式来看待社会系统,进而解释主体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从结构主义的影响来看,它提供的超越主体哲学的途径和方式是可行的。
结构主义主要关心文化的共时性问题,莱维——斯特劳斯集中表述了结构主义的文化观,即文化不仅是共时的问题,也可以通过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加以说明。文化人类学家经常可以看到大量重复出现的文化形态,是什么决定了它会重复出现?如果人类没有普遍共同的心智,这一问题也就不可能产生,是各个文化外观形态的差异重要还是内在的共同模式重要,两种不同的选择会有不同的答案。
按照这种方式来理解文化,各种文化现象就不难解释了。无论文化人类学提供多么不同的文化差异,但共时态的文化是存在的,因为像亲族系统、婚姻系统、神话系统、图腾系统反复出现在不同民族的文化中,这恰好证明了各民族具有构造文化的共同能力。它通过转换系统,成为我们可以看到的各种具体文化形式,而共时模式为这些形式找到了答案。考察各种具体文化的差异不是人类学的任务,人类学要探讨决定文化现象的深层内容——人类共同的心智。
共同的心智,在他那里也就是无意识问题,它不是与意识相对立的下意识或潜意识的概念,毋宁说它是人类先天的一种构造功能。它普遍地存在于各民族中,因而是普遍的理智功能,正是它的存在,可以解释各种文化的普遍共时。
结构主义的重要代表福柯在思想史领域提供了一种非主体解释思想的方式,福柯对思想史的分析集中在权力对知识的形成上,换言之,社会的知识型总是体现了权力的支配,主体正是在各种制度性场址的权力关系中生成的。
如果主体总由其他因素所决定,那么,确定的主体是不存在的。毋宁说主体总是由特定的知识型所决定,《词与物》表明了知识型如何决定着主体。按着结构主义的解释,它会引出许多被忽视的结论:如果文化不存在着高低之分,发达和落后之分,那么,各种文化之间的比较只能得到现象的差异,追问这种差异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很想知道热衷于中西方文化比较的研究究竟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如果文化现象的差异只是表层问题,那么中西方文化在心智的创造上具有的共同性不更重要吗?难道它们不都是共同心智的结果吗?如果表层的背后确实存在着普遍的东西,揭示这些普遍性正是文化研究要回答的。知识型理论也使我们看到了思想的另一个方面:我们认为许多不可动摇的观念其实是用某种占主导地位的信念所支配的,主体不仅无法意识到这一点,在大多数情况下反而在强化这种信念。事实上,能超越既定知识型的人少之又少,我们通常表述的知识大多数情况下是某一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知识而已。
综上所述,建立主、客体协调的认识论是社会人文科学的可靠前提,它影响到在什么样的方式上看待社会理论和文化理论,客观的社会理论直接关系到传播理论的根基问题:个体既是社会制度的结果,又参与了社会制度的形成,这样,两者存在着密切的对应关系。同样,非主体解释的文化理论旨在说明文化共时模式的存在,表层文化现象的对立和无序并不反映内在层次的共同模式,如果我们做深层分析,各种文化可以找到普遍的共性。
三、结语
近50年来,人类的知识积累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以往许多被认为是经典的理论和命题,现在被看作是有条件的和相对的,知识的不断综合和更新要求我们的思维与时代保持同步,特别是像传播学这种新型的综合性学科,如何使其理论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是不容回避的问题。
近代科学反复证明了这样的事实:一门学科的成熟与否,在于其基础理论的成熟与否,而不在于其表象形态的丰富,这一道理同样适用于传播理论,相对于传播理论的应用理论来讲,其基础理论的研究就更为重要。
目前,传播学界对狭义的传播理论讨论较多,而对广义的传播理论讨论不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对传播理论的深化理解。如果我们仅仅讨论狭义的传播理论,我们只能得到一个相对封闭的解释体系。问题在于对传播理论基本观念的讨论常常会将问题引向更基本的问题,例如,信息问题、语言符号问题、意义问题、传播的存在及目的等等。对任何一个问题完整的回答都会涉及到人的问题,涉及到人对世界的理解,涉及到人与社会的关系,这些问题都属基础理论的范畴。这样,借鉴基础理论的成果,无疑会强化传播理论的解释力,使狭义的传播理论更为健全。
本文谈到的传播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论述的。以上谈到的三个方面直接关系到我们建立什么样的传播理论。主体哲学曾在哲学史上产生过长期影响,而现代科学的发展愈发证明了其内在的局限性,我们只有从主、客体相协调的途径上来看待主体意识时,我们才能更好理解主体意识,我们只有恰当地说明了主体,我们才能恰当地理解人与社会的关系,才能恰当地说明文化的本质特征。这既是我们探讨广义传播理论的目的所在,也是我们探讨传播理论创新与发展的核心所在。
注释:
积极心理学论文范文4
目前对电视新闻自身的编辑学体系的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至少在中国,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有关电视新闻编辑学的专著问世。理论界与电视实践之间的隔膜,也许是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当然我们不能过分地苛求研究者。因为,以报纸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新闻学对于以形、声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电视新闻,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不适应是在所难免的。即使电视新闻工作者自身,也未必能识“庐山真面目”,除了“只缘身在此山中”的局限外,还有“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因素。每个人站在各自的岗位上,以不同的视角看待问题,那么,认识的高低、理解的深浅自然也就不一样。
一、电视新闻学形成的原由
电视与现代科学技术紧密关联的特殊性,也决定了与之相关的理论的滞后。几年前,人们无法想象到“现场直播”这个概念,而现在,即使一些中小型电视台也开始尝试。传统的新闻学多数教科书对“新闻”的定义是“新闻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新闻是最近发生的能引人兴味的事实。”“电视新闻是利用电视传播工具对新近发生或发现事实所进行的报道。”这些定义,虽然表述各异,在时间概念上,都忽视了“正在进行时”这一最富电视新闻特点的时态。因为随着“现场直播”的出现,电视屏幕上的形声可能与远在大洋彼岸正在发生的事件同步。
与此同时,电视特技手法增多,这样便给电视新闻编辑提供了更多的创造的机会。比如,以往在电视新闻编辑操作中比较多地关注“蒙太奇”。而现在,我们能够借助先进的电子编辑技术,达到超出“蒙太奇”以外的境界,画面的分割,同时传递两路以上的信息;字幕的运用,能在节目播出时,插入来不及编排到既定时段节目中的新闻,还有巧妙地安排受众介入某一事件,随时插播微波传回的消息,有意识强化感观效果等等。
我们认为,电视新闻编辑的工作性质、特点及其使命,是电视新闻学必须研讨的课题。
按照通常的分工,电视台新闻中心或新闻部的负责人习惯地将电视新闻采编过程分两部分,其一是外采,其二是编辑,于是就有了前期和后期之分,有了记者“冲锋陷阵”,编辑“坐收渔利”的说法。
以“前期”和“后期”来界定记者、编辑的职能范围,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编辑的手脚,影响他们在整个新闻传播过程中的组织、参与功能的发挥。电视新闻编辑部门和编辑的肩头,应该担起三大任务组织指导、编辑制作、控制指挥。
(1)编辑部应该是整个电视新闻媒体的“灵魂”。一段时期出台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重大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背景,都应该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确定报道思想,拟订报道计划;“参谋”新闻视角,把握舆论导向。
(2)编辑部应该经常组织战役性报道。其中包括开办栏目、组织拍摄系列(连续)报道、发动观众对某一热点问题展开讨论等。
(3)编辑部应该成为记者站和通讯员的“良师益友”。电视新闻的屏幕建设,离不开完备的通讯联系网络,这一网络的经纬主体,由记者站和广大通讯员组成。编辑部不仅要与他们形成鱼水关系,更得经常与他们互相传递信息,定期通报有关要求和发稿情况,帮助他们出主意,想点子,服好务,指导具体的新闻采编,组织新闻业务方面的培训学习。
三、电视新闻节目的编排是编辑的核心工作
电视新闻节目的编排是编辑的核心工作,编辑部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拟订播出大纲。
播出大纲是用以指导当天播出的新闻节目的计划。与此同时,每个时段的电视新闻节目,毫无例外地需要有一个详细的节目单。大纲重在组织,而节目单侧重具体地实施。与报纸排版相比,电视在规划版面时有自己的特性。
其一,报纸是在单位面积中布置文字,电视则在单位时间里安排节目。单位时间的固定和客观时间的流动,对电视新闻节目的编排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单位时间,服从于整个电视版面。它不仅将每一个时段的节目界定在固定的时空里,而且根据电视节目制作所需要的时间,确定“成套新闻”,口播消息的最后发稿期限,这个时期,一般确定在播出前半小时到一小时,太推后了,就可能影响整个新闻的播出。突发性新闻以及播出之前来不及制作的新闻,可在节目播出过程中适时插播;由微波接收或记者传回的消息,如果是重要新闻,也可能由导播者及时切入。
其二,电视新闻节目的编排具有相对的连续性。同一个新闻事件,由于版面的限制,19:00时的新闻中,可能安排得短一些,而在21:00时的新闻时段中,则可能介绍得说尽一点;上一个时段播出可能没有交待背景,而在下一个时段中则可以较充分地展开。
其三,新闻类节目的相互呼应。在一天的新闻类节目中,消息、新闻专题节目以及现场直播、现场录播节目往往不在一个时间段播出,中间穿插有电视剧、文艺节目、广告等,所以,受众不会因重复而感到腻味。从另一个角度看,不同的时间段拥有不同的观众面,对某一新闻的延伸和展开,无疑有助于提高收视率。
到了21世纪,随着社会文化、信息交流的快速发展、变革,社会变动速度加快、新事物不断涌现,新观念层出不穷,社会信息量骤增。这就要求电视新闻编辑除了应具备新闻专业知识外,还要有较强的敏感性、较深的洞察力、较新颖的思路,有较宽泛的知识面,对各方面的知识要做到略知一二。这样才能制作编辑出有深度、有层次、有思路的优质的新闻节目。
2、电视新闻编辑应具备较新的编辑艺术和技术
现在许多编辑对于电视新闻节目的编排还多少有些认识上的误区。对于怎样进行新闻编排还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从总的来讲,要想编排好电视新闻,还必须懂得与宣传心理学、宣传艺术学密切相关的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以及如何将“规律”行之有效地运用到实践中来。
电视编排技巧方面另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是,对节奏的把握。电视新闻编辑是一项既有艺术又有技术的工作,在进行新闻节目编辑时,编辑要在懂得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对画面语言和有声语言进行艺术化的处理,使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更电视化的传达给观众。电视特技手法增多给电视新闻编辑提供了更多的创造的机会。
“声音总能引出一个画面,而画面从不引出一种声音”。声音在电视节目中所起的作用已越来越突出。作为一名优秀的电视新闻编辑,对于新闻节目中声音的把握也应该具备较高的造诣。有声语言包含了大量的听觉信息,是新闻现场重要的素材。在动态感强烈的新闻事实中,声音的作用更是十分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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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过程中,教师并不只是简单而机械地进行计算机的操作,教师在整个物理教学中是组织者、指导者与参与者。在教学中我们往往看到许多教师只是在幕后进行电脑的操作,完全受计算机控制,丧失了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学生的主体地位缺失,这实际上是现代信息技术辅助下的满堂电灌,注定是失败的。因此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过程中要突出学生学习的主体性与教师教学的主导性,现代信息技术再多的优势也不能代替教师的教学活动。
在具体的物理教学中教师不能只是简单地操作,而是要根据教学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科学有效的调整,以真正发挥教师的组织与指导作用,以更好地为学生的学习服务,以顺利达成预定的教学目标。教师要站在调控者与参与者的双重身份上来开展教学活动,当教学中出现突况与预设的学案有出入时,教师不能无视学生的反映依旧机械地执行预案,而是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要真正体现以学生的学为中心,要根据学生的实际学情来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进行二次创作,必要时甚至可以放弃预先设计好的教学活动,来根据突发事件设计新的教学活动,以切实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以确立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让教学真正成为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的教与学的统一。
二、现代信息技术不能代替其他教学手段
现代信息技术辅助物理教学并非唯一的教学方法,与其他教学方法相比较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并不能代替其他教学方法,它与其他教学方法是并列的关系,是相互统一、相互促进的。正如教育心理学家赞可夫所说:“教学法一旦触及学生的情绪和意志领域,触及学生的精神需要,这种教学法就能发挥高度有效的作用。”教学法本身并无优劣、好坏之分,关键就在于运用,运用得当,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引导学生探究,便于学生知识的理解,那么这种方法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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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伦理理想;道德现实;伦理时空;道德正义;金解释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372(2012)01-0072-07
一、伦理学的基本概念
伦理学根据其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哲学伦理学与实证伦理学两大部分,哲学伦理学又可称为理论伦理学,实证伦理学又称为应用伦理学。本文的探讨限定在哲学伦理学范围。
把伦理学放在哲学大观园里面非常恰当,因为伦理学离开哲学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伦理学建构的基本概念都必须从哲学的高度去研究才能辨析清楚。哲学伦理学属于哲学,它为社会科学提供伦理导向,为社会发展提供伦理理想,为个体人生提供角色定位。哲学伦理学与哲学价值论存在一定的交叉关系,哲学价值论为哲学伦理学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
哲学伦理学最基本的概念是伦理与道德,这方面的研究已经比较多了,但多数囿于词源分析而没有挖掘这两个概念的可能意义。伦理与道德是两个有密切关系的概念,但并不存在谁包含谁的问题。我们把伦理道德四个字拆开分析,首先存在的是“伦”这种社会现象,“伦”就是社会共同体的不同成员在社会结构中充当不同的角色。对这种社会角色分配的合理性的反思与辩护就出现了伦理。伦理就是社会之道,人们把对社会之道的认识与体悟现实化就成为道德。道德的本质就是伦理的现实化。现实化有三种形态:一是现实化为社会道德规范,二是现实化为个人道德品质,三是现实化为具体道德实践。个人道德品质又称为“德性”,具体道德实践又称为“德行”。伦理的本质就是社会共同体成员的不同角色配置的合理性。哲学伦理学通过研究这种合理性并依据这种合理性演绎最佳的角色配置模式,然后运用这种模式去评价社会现实与引导社会发展。角色在这里指不同社会成员在不同情境下应然的行为模式。
伦理总是对一定时空范围的社会共同体而言的伦理,我们把特定伦理适用的时空范围称为伦理时空。随着人类共同体的规模逐渐扩大,伦理时空的范围也逐渐扩大,从部落到部落联盟,再到国家、国家间组织,最后扩展到全人类。不同层次的伦理时空其伦理的合理性依据是各不相同的。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业缘关系都分别作为相应情境中的角色配置依据。普世伦理存在的合理性是地球上全人类是同根同源的,我们把这种所有人都是同类的关系称为类缘关系。如果再将伦理时空扩大到地球生态系统中的一切生物,就形成生态伦理,那么其合理性依据就是所有生物都是生命,都拥有生命权,这种同是生命的关系称为生缘关系。如果继续将伦理时空扩大到宇宙中所有存在者,就形成存在伦理,其合理性依据就是包括人在内的所有存在者都有存在权,这种万物同在的关系称为在缘关系。亲权、族权、身份权、人权、生命权、存在权,形成一个权利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的演化序列。伦理关系的本质就是自我主体(self-subjects)与他者主体(other-subjects)之间的价值关系。自我主体是作为价值关系主体的主体,包括个体、个体组成的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社会组织:自我主体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同心圆,他者主体是作为价值关系客体的主体。之所以将价值关系客体统一作为主体是因为从存在伦理角度来看一切存在者都是主体。这样伦理关系就成为主体间关系,角色配置原则的制定就应该遵循协商对话、达成共识的步骤。人类伦理思想发展史就是人类的认同意识不断进步的历史,是自我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的历史,也是不断将他者主体纳入自我主体范围的历史。从人类视角来看,有五大类伦理关系,即天人关系、己我关系、人我关系、群己关系、群类关系。天人关系就是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己我关系就是个体不同自我之间的关系;人我关系就是自我与他者、我所在的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的关系;群己关系就是个人与群体的关系,包括个人与家庭、个人与单位、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等关系;群类关系就是自我所在的群体与全人类的关系。这五大伦理关系的合理状态应当是天人互益、己我互知、人我互爱、群己互利、群类互助。
道德是伦理的实现方式。道德的三种不同现实化形态,其起源各不相同。道德规范起源于原始人群的行为习惯,道德品质萌芽于原始人的准德性(准德性是指原始人具有的合群性与顺从性),道德实践脱胎于原始人运用意志控制自己的动物性冲动的成功经验。人性不是道德的前提,而道德是以塑造人性为依归的。人的本性不同于人性,人的本性是人作为生物人具有的属性。而人性是人已经成为人类学、社会学意义上的人所应当具有的属性。人性包括人的物性、感性、理性、德性、灵性。是否具有人性是区别社会人与人形灵长类动物的标准。人类文明史从人形灵长类动物具有意识的那一刻开始。意识是主体感知与调控自己的心理活动的能力。高等动物无疑也有心理活动,也有类似于人类的知、情、意,但只有人类有对自己心理活动进行感知与调控的能力。意识是人类认知、情感、意志、信仰等心理特质发展的基础。一部人类发展史就是人类不断丰富和完善自己的人性、不断自我确证、自我实现、自我超越的历史。而个体的生命历程也是不断丰富和完善自己的人性,不断自我确证、自我实现、自我超越的历程。人类是未完成的X,而每个人则是未完成的x,个体的生命历程是人类发展史的重演。人生的终极目标就是成人(becoming best-being)。成人就是努力成为自己心中最理想的那个自我的过程。生命不息,成人不已。
人的本性同一切生物的本性相同,都是趋利避害的。利是能够满足生物生存需要的价值对象,害是能够威胁生物生存的对象。道德的目的就是将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转化为人的为善戒恶的德性。善是符合特定道德规范的动机与行为,恶是违反特定道德规范的动机与行为。行为动机与行为效果并不总是一致的,善的动机可能产生恶的效果,恶的动机也可能导致善的效果。评价行为的善与恶,应当将动机与效果分别对待。
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社会的角色配置形态,而角色配置形态作为伦理思考的对象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伦理思考的深度。伦理思考的深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特定共同体的道德规范设计的合理性程度。道德规范本身的合理性又决定了该道德规范约束下的社会成员的德性的健康性。不合理的道德规范本身将激发人的虚伪性或者叛逆性。一个处于剧烈转型期的社会,不同的伦理时空交错,不同的道德规范同在,导致人们迷失善恶的可靠标准,从而出现所谓“道德滑坡”、“伦理沦丧”等现象,这说明在转型期尽快促成伦理共识的形成、尽快制定基本道德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相同的伦理关系在不同时代重要性不同。不同时代的伦理关系要求个体具有与其适应的德性。当今时代的五大伦理关系要求人类个体具有五种美德,即自主、仁爱、诚信、感恩、公正。自主就是个体要自尊自强,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主体性,提高自我实现、自我超越、回报社会的能力。自主意识是现代社会成员必须具有的基本意识,每个人是自己命运的主宰与生活的主人,每个人有自我表达意志、自我维护权利的权利。仁爱就是要热爱祖国、敬爱师长、关爱亲人、友爱他人、博爱万物。诚信就是对自己实事求是、对他人言行一致,守承诺、守道德、守法律。诚信从根本上看是主体性强大的表现,自卑者常自欺、自欺者常欺人。感恩就是珍视自己拥有的一切并感激创造这一切的所有他者,努力回报为自己创造一切的他者。每个人在出生之前是“无”,是父母给他(她)生命,是社会抚养教育其成人,是国家保障其安全,是他人为其提供各种服务,是万物无私地被其利用,因此,无论一个人个体能力如何强大,离开了世界将寸步难行、自身难保。感恩与仁爱相辅相成,因为仁爱而施恩于他者,因为感恩而回报于他者。感恩心理在某些动物的行为中也有表现,而人类恰恰对这种淳朴的心理有所忽视,导致感恩意识普遍淡薄。既得利益者同更大的既得利益者比较觉得自己小巫见大巫,利益相对剥夺者见到既得利益者则恨意难平。总之,加强感恩教育,普及感恩意识,对于促进人们的心理平衡、促进社会和谐都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公正是指有正义感,个体待人处事不偏私、言语行动不偏激,不损公肥私、不损人利己,天下为公,正道直行。公正是比较高级的德性,公正德性的养成离不开教育,离不开公正的社会环境。而公正意识的普遍提高也有利于社会公正。
五大伦理关系与五大基本德性合称为“五伦五德”。“五伦五德”可以作为我国新时期伦理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
二 、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伦理学研究的基本任务是通过研究古往今来的人类伦理道德思想、伦理道德的历史与现状,回答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为伦理建设与道德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任何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的基本问题,通过对基本问题的不断反思、不断批判、不断建构,推动学科的发展。
“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一个随语境变迁而其答案与时俱进的问题。特定时代特定形态的伦理学必定有其特定的基本问题,基本问题是学科的生命,对基本问题的不断设定与不断解答是学科保持生命的脉动。因此,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一定存在的,但究竟是什么却是不确定的。
善与恶是伦理学的一对比较基本的范畴,但善与恶是第二性的问题,是在道德确定的情况下才有的评价,没有确定的道德标准,善与恶将变成纯粹个人的价值判断。因此,善与恶的关系不适合作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道德与利益的关系确实是很重要的问题,在中国也用义利关系来表达道德与利益的关系。利益是特定评价主体依据特定的价值观确认的、对特定的价值主体的生存和发展有促进作用的价值对象。价值观不同,利益的范围也不同。但道德归根结底就是协调利益关系的,是利益在先,道德在后,伦理结构也是利益结构,道德要为促进利益结构的稳定和谐服务。将道德与利益的关系确定为基本问题与基本问题的开放性、创造性、多义性的基本要求不相吻合,因此,并不适合作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与此类似的主张还包括道德与经济利益的关系、道德与社会发展水平等等,这些主张都不适合作为基本问题,基本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论述题可以一次性回答清楚的,而是一个常问常新、常思常得的问题。基本问题是一个问题域,可以衍生许许多多小问题。基本问题是学科的生长点,依托生长点,结合其他学科的成果,可以不断创造新概念,形成新理念。
还有人主张将公与私、群与己的关系作为伦理学基本问题,这些问题本质上属于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的问题,应当由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来解答。这些解答可以作为我们展开伦理学研究的依据,而不需要我们把这些问题作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来研究,不能越俎代庖。
也有人主张将“什么样的生活是值得过的”、“什么是幸福,怎样获得幸福”等问题作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什么样的生活是值得过的”是一个很大很基本的问题,需要历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心理学、人生哲学等学科通力合作才能给出完整解答。伦理学的回答只能是“没有德性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什么是幸福、怎样获得幸福”确实是伦理学应当关注的问题,但这个问题与心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息息相关,伦理学只能告诉人们通过德性修养可以提高人的幸福感。幸福是什么,幸福是特定主体基于某种需要的满足感这种心理体验的刺激而产生的兴奋和满足的心理感受。幸福是二阶心理活动,是对满足感的兴奋和满足。单纯的满足感并不意味着有幸福感产生,如果这种需要的满足感让人兴奋并产生新的需要,这时候的心理感受就不是幸福感而是得陇望蜀的贪欲感。如果这种需要的满足感让人满足而不兴奋,这时候的心理感受是安宁、宁静。如果这种需要的满足感让人不满足也不兴奋,这时候的心理感受就是无聊、空虚。如果需要的满足方式与当事人的良心发生冲突,当事人会产生自责、悔恨、内疚等心理感受。因此,需要的满足并不必然带来幸福,幸福感的产生有其自身规律。如果用幸福指数来表示当事人的幸福感强度H,那么幸福感强度与当事人的幸福感受能力C和当事人对需要满足程度的自我评价S成正比,与当事人对自己满足某种需要的可能性的概率预期P成反比,即H=CS/P。幸福感受能力是主体发现让自己幸福的事情并敏锐感受到幸福的能力。幸福感受能力的个体差异是相当大的,这种能力与先天禀赋、后天的教育、自身的阅历都有关系。当事人对需要满足程度的自我评价是当事人实际满足程度与当事人用作参考系的满足程度的比率。如果用作参考系的满足程度高于当事人的实际满足程度,当事人产生的是不满足感,如果用作参考系的满足程度低于当事人的实际满足程度,当事人产生的是满足感。当事人对自己满足某种需要的可能性的概率预期是指当事人自己估计的需要被满足的可能性的大小。如果当事人预期概率很低结果竟然是需要完全被满足,当事人有喜出望外之感,幸福感随之上升。如果当事人预期概率很高而结果是需要没有完全被满足,当事人就容易产生失望感、失落感。
一个社会要让更多的社会成员产生幸福感需要做以下工作:一是尽可能满足人们的多层次需要;二是通过教育宣传提高人们的幸福感受能力;三是教育人们学会合理比较,不要盲目攀比;四是降低人们对需要满足的概率预期。无条件地满足人们的基本生存需要并不合适,要无例外地满足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需要,但要求当事人做出力所能及的努力。
哲学伦理学通过对现实伦理关系合理性的追问从而促进现实伦理关系合理化,哲学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应当是“伦理理想与道德现实的关系”。伦理理想就是依据人类的基本共识设想出来的最合理的社会角色配置模式。小国寡民、桃花源、理想国、乌托邦都是人们设计出来的伦理理想。社会角色配置模式包括配置权的运行方式、角色脚本的设计模式、角色的内化模式、角色担当效果的调控模式等等。特定伦理时空生活的人类共同体的历史就是该共同体的成员分别充当剧作者、导演、演员、观众而完成的历史剧。伦理学起源于观看历史剧后的反思。不同时代的思想家所掌握的思想素材不同,其能够设想出来的伦理理想也各不相同。人类历史早期的思想家们设计出来的伦理理想在现代人看来简直就是荒唐至极,这是历史的局限性所致,是不能苛求于前人的。现代的人们也只能依据现有的思想素材设计自己的伦理理想,其合理性在我们的后辈看来也可能是漏洞百出的。
道德现实是指特定的人类共同体的道德规范、道德品质、道德实践的实际状态。具体包括道德规范的完备性、合伦理性,德性的真实性、普遍性,德行的自觉性、有效性等。道德现实是伦理理想的现实化产物,伦理理想本身的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道德现实的合理性程度。道德现实本身又是伦理思考的对象,道德现实的不合理性会激发人们完善伦理理想,然后以完善后的伦理理想重新审视道德规范体系与美德体系。伦理理想总是要高于道德现实的,伦理理想对道德现实起一种引导、批评的作用。而道德现实又会反作用于伦理理想,促进伦理理想的合理化。
“伦理理想与道德现实的关系”作为伦理学基本问题的理由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伦理理想是伦理学的活的灵魂,不同时代、不同学派的伦理学其伦理理想也往往大相径庭,将伦理理想的设计作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域中的基础问题使伦理学保持了其形而上的超越品质,更好地发挥其为社会发展的伦理导向作用。
第二,道德现实是伦理学的源头活水。对道德现实的关切是伦理学被社会接纳的前提,坐而论道、引经据典、探微索隐、张皇幽眇而让人不知所云的所谓纯学术是不会有生命力的,是迟早要被社会淘汰的。
第三,伦理理想与道德现实之间的矛盾是特定伦理时空内最基本的矛盾,没有伦理理想作为参照与尺度,道德现实就无所谓合理不合理的问题。社会上所谓的伦理冲突、道德冲突归根结底都是伦理理想与道德现实之间的矛盾的具体表现。每个有理性的社会成员都会有自己的伦理理想图景,当其用自己的伦理理想图景作为尺度去衡量道德现实就会发现二者出入很大,这种差距会使其产生人心不古、道德沦丧之感。伦理学的重要任务是为现实的伦理时空设计出凝聚人类智慧与美好愿望的伦理理想图式,并通过各种手段成为特定伦理时空的伦理共识。以伦理共识为基础,全面审视修订道德规范体系与美德体系,设计让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保持必要平衡的道德正义机制。通过这些工作,充分发挥伦理学促进社会良性发展的巨大作用。
三、道德正义与金规则
正义是一个神圣的字眼,也是一个神秘莫测的概念。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人思考过正义的本质并给出了各不相同的答案。时至今日,正义仍然是一个言人人殊的多义词。正义是有其伦理时空范围的,在一个伦理时空的正义可能在另外时空是非正义。正义是特定伦理时空范围内最有利于该共同体总体的生存和发展的原则。在宇宙范围内正义就是所有事物共存的秩序,在地球生态系统内正义就是所有生命共生的和谐,在全人类范围内正义就是所有个体共享的人道,在日寇企图亡我中华时正义就是救亡图存的抗日,在当代中国正义就是所有国民共治的民主。在理论上,自由、平等先于民主,而在实践上,则是先有民主然后才有自由、平等。自由、平等不可能在未实现民主的条件下得到充分的保障。正义有两种形态:一是客观正义,即超越特定伦理时空客观考察该伦理时空内的共同体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迫切的需要,这是惟一的、确定的;二是主观正义,即人们对该需要的认识,这是多元的、多变的。每个共同体成员对正义的理解与期待往往各不相同,因此必须区别正义共识与正义观念。古往今来的任何人类共同体内部都可以分成两大集团,即强者集团与弱者集团。强者集团与弱者集团对该共同体的应然的正义的看法往往相互冲突,二者都把集团的利益当做共同体整体的利益来维护。如果两种正义观冲突过于激烈,那么主张调和、中庸、中道的声音就会应运而生。如果两大集团能够形成正义共识,那么这个共识就是该共同体的正义。即正义的本质是特定的伦理时空范围内特定的人类共同体普遍认为的可以实现该共同体价值最大化的最优价值选择。正义共识就是被当做最优选择的价值。正义不是一种固定的价值,而是在具体历史条件下最能够促进共同体的生存和发展的价值。不同的学者根据自己对某种价值的偏爱而将某种价值当做正义的本质,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如平等、公平、人权、美德、自由等等都被不同的学者各自理解为正义的本质。正义是具体条件下最能够实现共同体价值最大化的价值。我们设想,假如有一个国家,瘟疫流行,人民健康普遍不佳,严重影响到该国的生存和发展,健康成为这个国家最稀缺、最紧要的价值,那么该国提出“正义就是健康”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选择。依此类推,假如一个国家的不公平状况已经严重到威胁该国生存和发展的程度,该国可能提出“正义就是公平”的口号。正义不是一种具体的价值,而是某种具体价值在具体条件下具有了最优价值选择的资格,正义就好比一顶金光灿烂的皇冠,戴在那个具体价值的头上。在某个伦理时空追问正义是什么等于追问什么价值是最能够促进共同体生存和发展的价值。回顾人类发展的历史,价值资源在成员间的分配从来没有公平过,因此,公平这一诉求充当正义的呼声的历史也最悠久,在许多人心目中觉得公平就是正义,公平和正义的关系类似于金银与货币的关系,“金银天然是货币,而货币天然不是金银”。与此类似,公平最适合作为正义原则,而正义原则并不必然是公平。
正义与公正、公平、平等、对等等概念很容易被人混淆。本文给出一个清楚的辨析。对等,是甲方对待乙方的价值行为方式与乙方对待甲方的价值行为方式相同。具体说来,就是以鲜花对鲜花,以铁血对铁血。平等,是在配置某种所得时,不论所得的接受方的具体情况,所有接受方的所得一律相等。所得,可以指权利、义务、奖励、处罚、工资、职位等等一切能够使接受方的利益总量发生改变的事物。公平,是某种所得的所有接受方其接受的所得的标志量与之所以得的标志量之比率相同(通常情况下二者正相关即可)。所得的标志量就是运用一定的方法将所得量化得到的数字。之所以得是指配置所得的那个依据,之所以得的标志量就是将依据量化后得到的数字。举例来说,按能力授予官职,官职就是所得,能力就是之所以得,官职可以分级量化。能力则可以通过考试、测评等方式量化。公平在这里体现为能力强者授予的官职愈高。再举个例子,按照罪行的轻重决定刑罚。刑罚就是所得,罪行就是之所以得,公平在这里就体现为罪行愈严重所受刑罚也愈重。公正,就是无任何例外地按照公平原则为接受所得的各方配置所得。
按照常规的理解,公正、公平、平等、对等等原则都是合理的、善的。其实这是极大的谬误。公正、公平、平等、对等都只是一种价值配置方式,本身并不是价值,这种价值配置方式用之于配置好的善的东西,它就是好的善的,用之于配置坏的恶的东西,它就是坏的恶的。假如有个专制集权国家被一个嗜血成性的杀人魔王统治着,他每天要杀一百个人取乐,那么这一百个人怎么产生呢,魔王说按照公平原则来确定,具体办法就是各个乡镇依次举行马拉松比赛,跑到最后面的一百人就是当天的被杀者。很显然,没有人愿意要这样的公平。这说明,价值配置方式不是最根本的,而价值配置权力才是第一位的。
通过对正义以及与正义相关的概念的辨析,我们对正义的本质应当有了新的理解。以此为基础,我们再来看道德正义。道德正义有四种涵义:一是指道德规范的正义性;二是指作为美德的正义感;三是指道德实践领域的正义,即道德行为主体的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之间的均衡;四是可以作为一切道德规范的总原则的规范。道德权利是道德生活领域的权利,包括公民作为个体不受社会任何歧视的权利、公民作为道德评价者的意见自由表达权、公民作为道德义务履行者享有的被社会舆论肯定的权利、公民享有的其所作所为得到社会公正客观的道德评价的权利、公民享有的不危害公序良俗的而且法律无明文禁止的事项的自由权、公民享有的无确实证据证明动机为恶的无恶推定权,等等。道德义务是法律义务、职业义务之外依照道德的基本规定由相关当事人履行的义务。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并不是严格的对当关系,任何一个公民都是道德权利享有者,但不是任何公民都是道德义务履行者,无行为能力的人就不是道德义务的履行者。没有履行道德义务也具有道德权利。道德权利是不可剥夺的权利,公民从出生时即享有道德权利,死亡后道德权利并不消失,仍然享有获得社会对其一生的所作所为进行客观公正评价的权利。
道德正义、道德权利等概念的提出不是纯粹的学术演绎,在现实生活中屡屡发生的“英雄流血又流泪”、“做好事无好报”、“见义勇为反遭诬赖”等摧毁道德长城的极端事件,引起人们的沉思,道德正义、道德权利等概念就是人们力图改变这些极不合理的现象而运用思考的力量取得的成果。道德正义在当下最紧迫的要求就是落实各项道德权利,使道德机制继续运行。没有道德正义的维护,没有公民道德权利的落实,老人摔倒无人敢扶、小孩被碾无人施救等等诸如此类悲剧将愈演愈烈。
作为道德正义的第四种涵义的最基本道德规范,有一个美称叫“金规则”(the golden rule),又叫金律。1993年8月28日至9月4日,芝加哥世界宗教议会(来自世界各地的 120 多个宗教团体的代表参加)发表《全球伦理》宣言,认为,“道德金规则”是世界各传统文化及宗教最易达成共识的一项古老的伦理传统,并列举出 13 种宗教传统的不同表达方式,其中孔夫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表述最流行、最通俗也最易为人接受。但各种表述形式的“金规则”所表达的伦理精神与伦理内容是一致的,即本着自律、宽容、平等的精神,遵循推己及人的原则对待他人。
国内学者赵汀阳认为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修改为“人所不欲,勿施于人”更好些。赵先生的看法是有道理的。本文则认为,从推动伦理建设与道德建设的大战略考虑,应当尊重金规则的权威性,而依托金规则给出“金解释”(the golden expl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