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分析研判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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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分析研判报告

交警分析研判报告范文1

2009年春运从1月11日开始,2月19日结束,历时40天。为维护春运期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狠抓“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春运期间,全镇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次数和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不发生因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严重交通堵塞,全力保障主干道路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障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成立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集中警力,加大路面交通监控查处力度。春运期间,领导小组要调动一切可以动用的警力,投入所有的交通管理装备,在全镇开展统一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行动。交警中队要会同派出所、专职协管员以及交通、农机等部门的力量,最大限度的投入到路面管控一线,严格依法查处各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运车辆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乘两轮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违规运输、低速载货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要加大对客运车辆超员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严管措施。对客运车辆要严格落实“四查”要求,即:一查人数,二查车辆和驾驶人证件,三查车辆的始发和终点站,四查车辆防护器材数量、性能以及有无安装座椅等非法改装行为,安全通道是否被行李阻挡。客运车辆超员的,除依法上限处罚外,一律实行“卸客转运”;对无证驾驶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在上限处罚的同时,要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要实行“逢车必查、逐车登记”,确保超员客运车辆不进入辖区。对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或者未按规定安装侧后防护装置的机动车要依法查处,限期整改。要针对春节期间农村群众赶集、探亲访友集中和农村道路短途客运量集中的特点,交警中队要会同交通、农机等部门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和拖拉机容易违法载人的地区、路段和聚散地严加查处和防控,严格查处严重的交通违法驾乘行为,抓好每月15、30日的全省统一集中整治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行动。

(二)突出重点,认真排查事故多发点段和公路危险路段。交警中队要会同公路部门对辖区道路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检查,努力保障春运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是否得到有效整治;道路标志、标线是否完善;施工路段在春运期间安全通行情况等重点检查工作必须落实到人。对排查出来的危险路段,春运前要会同交通部门确定一批特别危险的危险路段,设置临时应急防护设施。对不具备客车安全行车条件的路段,采取封路、改道等措施,并进行提前预告,确保行车安全。同时,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春运交通安全问题,积极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积极争取上级党委、政府支持。

(三)抓好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交警中队要加强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依靠党委、政府和社会力量,以“拒绝超速超员、祝福春运平安”为主题,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普及安全出行等常识,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守法意识,宣传教育群众乘有证车、安全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利用春节期间农村的集市、节庆活动等时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交通违法、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一)按照青龙镇道路的具体情况分为三个责任区:

第一责任区澄华线K29-K57、华山线K0-K18、分盘路由交警中队、青龙派出所负责。

第二责任区甸海线及辖区农村道路由海镜派出所负责。

(二)各站所负责人要管理好所属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各村委会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辖区内存在的各种交通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的及时上报,由相关部门从重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科所站、村委会、交警中队要切实加强对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实准备、细部署、早动手。要认真组织好对今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形势的综合分析研判,针对今年春运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全力以赴确保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交警分析研判报告范文2

关键词:液化石油气;槽车事故;石油气泄漏;应急处置;风险防范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E977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31-0143-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31.071

液化石油气是石油产品之一。英文名称liquefied petroleum gas,简称LPG。在常温、常压下为气态,在一定的压力下(0.4?~0.6MPa)为液态的烃类物质。是由炼厂气或天然气(包括油田伴生气)加压、降温、液化得到的一种无色、挥发性气体。近年来,随着液化石油气使用的不断增多,液化石油气汽罐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引起泄漏,造成爆炸及火灾的事故也日益增多。液化石油气一旦发生泄漏,由于其特殊的理化性质,事故现场处置十分复杂、困难,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排险措施,彻底不留隐患地消除险情。

1 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和理化性质

1.1 组分

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是C3、C4和少量的C5。由炼厂气所得的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同时含有少量戊烷、戊烯和微量硫化合物杂质。

1.2 理化性质

1.2.1 比重。液化石油气是混合物,其比重随组成的变化而变化。在常温常压下为气态,具有气体性质。在气态时密度大于1.52kg/m3,比空气重1.5~2倍,易在低洼处会聚,沿地面扩散。

在液态时密度小,同体积的重量约为水的1/2。在常温下,它的沸点是-6.3℃~-47.7℃。液化石油气由液态变成气态时,其体积扩大250~300倍。

1.2.2 闪点低。闪点为-140℃~-40℃。

1.2.3 燃点低。着火温度为470℃~510℃。

1.2.4 点火能量小。为万分之几毫焦耳,最小引燃能量为0.2~0.3mJ。

1.2.5 爆炸下限低。液化石油气与空气混合达到1.5%~9.5%时,遇有点火源即能发生爆炸。

2 液化石油气的危险特性

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性、聚积性、扩散性、膨胀性、爆炸性、毒害性等。燃烧时伴随爆炸、破坏性大、火焰温度高,辐射热强、易形成二次爆炸、火灾初发面积大。

3 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对近15年100例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原因的统计分析,可归纳为六种:车体失衡、碰撞刮擦、超高通行、设备老化、罐车超载、介质问题。

4 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的处置及风险防范

液化石油气汽罐车道路交通事故灾情大致可分为三种:受损未泄漏、受损泄漏、受损并燃烧。

4.1 未泄漏事故的处置

事故处置要以预防泄漏、转移罐体为主。结合险情,按照前期警戒、初步处置、起吊排险的主要处置程序实施处置。

4.1.1 前期警戒。第一批消防力量到场后,在事故现场的上风或侧风方向150~300m处集结,通过现场询问的基础上,由侦检人员深入现场进行侦检。如果公安、交警等部门还未到场情况下,警戒人员要在车辆集结处实施先期警戒,封锁道路,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

4.1.2 疏散群众、消除火源。当侦检人员未检测出泄露后,警戒人员迅速将300m内的群众有计划、有目的地撤离到上风或侧上风安全地带,同时熄灭一切明火、电火、静电火花、撞击磨擦火花。

4.1.3 初步处置。在现场询问、侦检的基础上,消防指挥员应立即对事故灾情进行分析,确定风险程度和初步处置措施。同时向指挥中心或当地政府报告现场情况,请求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救援预案,调集相关力量赶赴现场协同处置。

4.1.4 冷却降温。若罐体受损较重罐内压力与温度急速上升,应立即出雾状水冷却,以达到降低罐体内压力的上升、防止罐体破裂。

4.1.5 起吊排险。相关社会联动力量到场后,立即成立现场总指挥部,专家咨询组对现场进行评估研判,重新确定警戒区并制定排险措施。

未泄漏事故处置风险防范:(1)应严格控制处置区侦检、掩护、抢险等作业人员,使用防爆手持机、手语、旗语等应急通讯方式;(2)冷却降温时不能使用直流水,由于直流水与罐壁碰撞会产生静电。要均匀冷却,不能留下空白点,防止罐体因局部温度过高而发生破裂。对于满液位状态的罐车,不能对安全阀射水,防止安全阀冷冻结冰引起压力上升发生物理爆炸;(3)处置人员靠近事故罐车前应将地面打湿,防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4)调集车辆时,应优先从上风方向向处置区调集;(5)若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交警部门需对双向道路临时封闭,保障应急通道;(6)处置作业时,要将汽车罐车尾部和阀门箱内的两根接地线引出埋入地下并浇上水,防止静电积累;(7)当罐内压力大于0.7MPa时,要利用阀门箱内的手动控制阀控制安全阀启闭泄压,若安全阀损坏或由于罐车倾覆被堵,则应加强冷却并及时进行倒液操作。

4.2 泄漏事故的处置

事故处置应以稀释抑爆、制止泄漏为主,结合险情的任务需求,按照先期警戒、疏散群众、消除火源、稀释抑爆、堵漏排险、起吊转移、驱散气体、消除隐患的主要处置程序实施处置。

4.2.1 集结侦检。第一批消防力量到场后,在事故现场上风或侧风方向150~300m处集结。如果公安、交警等部门尚未到场警戒,由警戒人员在集结处实施先期警戒。在调查询问的基础上,侦检人员穿防化服携带可燃气体检测仪依次由上风向、侧风向、下风向逐渐递进检测事故现场气体浓度范围,并划定警戒区域。

4.2.2 疏散群众,消除火源。侦检人员在划分出处置区、工作区和安全区的同时疏散人员迅速将疏散群众疏散到上风或侧上风安全地带,并熄灭一切明火、电火、静电火花、撞击摩擦火花。

4.2.3 稀释抑爆。如果现场水源充足,实施警戒后,在泄漏罐体下风方向部署水幕水枪稀释泄露气体,泄漏罐体周边部署水力自摆移动水炮或遥控移动炮喷射雾状水对泄露扩散液化石油气进行稀释、冷却。

4.2.4 堵漏排险。现场总指挥部成立后,立即组织专家咨询组进行决策研讨,制定措施,制止泄漏,应先进行关阀断料操作并对管线阀门泄漏处堵漏处置;若无法关阀或罐体发生泄漏堵漏无法实施,可采取引流控烧的方法燃尽罐内液化石油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放空排险。

4.2.5 起吊转移。止漏成功后,由起重工进行起吊扶正作业。完成后,由消防和交警部门安全监护至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进行进一步处理。具体处置同未泄漏事故。

4.2.6 驱散气体、消除隐患。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做好现场清理和移交。现场清理用喷雾水、蒸气或惰性气体清扫现场内低洼地、下水道、沟渠的液化石油气,确保不留残液(气),同时环境检测组对现场气体及水源进行检测。

泄漏事故处置风险防范:(1)若漏口出现在罐体下部液相部位,可通过向阀门注水或惰性气体的方式配合堵漏,缓解险情,同时对流淌出来的液相液化石油气,可采取筑堤导流的方法,将液体导入围堤,并用泡沫进行覆盖;(2)若附近区域无防爆电机、防爆烃泵等设备,不宜使用烃泵及压缩机倒罐法倒罐;(3)采取放空时要满足危险区域内的群众已被疏散完毕和现场有充足的水源支持能进行稀释抑爆两个条件。

4.3 泄漏燃烧事故的处置应用

事故处置在战术方法上要以冷却降温、防止爆炸为主,结合险情的任务需求,按照冷却降温、侦察警戒、排除险情、起吊转移的主要处置程序实施处置。

4.3.1 冷却降温。首批处置力量到场后,在事故现场上风或侧风方向200~300m处集结。现场水源充足,迅速占据水源出水力自摆移动水炮或遥控水炮喷射雾状水对罐体进行持续不间断的冷却;若现场缺乏水源,出喷雾水枪对燃烧罐体进行全方位、无空白的均匀冷却,供水组立即搜寻附近水源对现场战斗车辆转运供水。

4.3.2 侦察警戒。在冷却罐体的基础上,水枪掩护侦检组由上风向进入现场侦检查验。指挥员根据现场情况,重新确定警戒范围,同时向指挥中心或当地政府报告险情,请求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救援预案,调集相关力量赶赴现场协同处置。

4.3.3 排除险情。社会联动力量到场后,现场指挥部应组织专家咨询组迅速议定排险方案,由物资保障组调集所需装备,排险组负责实施。

4.3.4 起吊转移。当险情排除后,利用吊车和拖车将事故罐车脱离事故现场,由消防和交警部门护送至安全区域进行进一步处理。具体操作同未泄漏事故。同时,环境检测组对现场气体及水源进行检测,由水枪组配合对低洼、沟渠等处积聚的液化石油气进行清扫。

泄漏燃烧事故处置风险防范:(1)当罐体下方燃烧时,除必要冷却人员外,尽量减少处置区内人员数量;(2)冷却不能出现空白点,防止罐体局部过热变形,制定冷却方案时应根据罐车倾翻状态确定冷却部位,如安全阀处于罐体下部或侧面且出现液相泄漏,罐体冷却全过程应严禁对安全阀部位直接射水,防止因安全阀处吸热冻结使罐体失去泄压条件,而引起罐体超压破裂解体;(3)冷却监护控制燃烧时,若罐内液化石油气减少到一定程度,燃烧速度会明显减慢,此时为了防止回火可以扑灭火焰并通过由裂口或阀门向罐内注水,加快液化石油气泄放速度;(4)处置区内处置抢险人员要提前规定撤退方向。由指挥员密切注意各种爆炸危险征兆,当看到燃烧的火焰由红变白、燃烧处发出刺耳的呼喊声、罐体抖动及泄漏处喷气猛烈等现象时,要及时下达紧急避险命令。

5 结语

近年来,液化石油气汽罐车泄露爆炸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很大的威胁。本文在对液化石油气组成成分及理化性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液化石油气汽罐车泄露事故原因,提出液化石油气汽罐车应急处置程序,为今后消防部队处置此类事故提供参考,提高事故处置效率。

参考文献

[1] 冯力群.槽车安全阀与桥梁发生碰撞泄露事故的案例 分析[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8,(3).

[2] 莫耀东.液化石油气槽车事故的成因及预防处置对策 [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5,(1).

交警分析研判报告范文3

下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向各位领导报告工作,征求社会各界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是进一步畅通联系渠道,密切警民关系,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进一步做好各项交通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城市经济建设,服务广大群众的客观要求,目的是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达到人民满意的目标。

下面,我代表交警x大队领导班子,向各位领导报告一下今年以来我大队交通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情况。

**年全年,我大队紧密围绕交管局各项交通管理重点,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整秩序、防事故、促安全”的整体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紧抓“奥运安保”“双迎双创”等重点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加大科技投入,加强源头管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无私奉献,攻坚克难,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今年以来,我大队在交管局统一领导下,快速反应、超前部署、周密预案,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圆满完成了各类交通安全保畅、警卫任务。

一是大队全体民警在大队领导带领下充分发扬无私奉献、连续作战的顽强作风,舍“小”家、顾“大”家,全警奋战、全力以赴,连续作战,日夜奋战在道路交通保畅第一线,先后夺得了抗雪保畅、奥运火炬(残奥会火炬)传递、奥运安保、第四届世界城市论坛等多场交通警卫、保畅战役的胜利。

二是大队根据交管局有关工作部署,对照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关于交通文明创建迎查任务目标分解,细化方案、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建立了大队领导定中队、中队定承包责任区、民警定路口、定路段的三级承包责任制,切实落实各承包片区、各路口、各路段“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追究责任制,全力开展文明路口管理和停车秩序整治。尤其,9月20日至27日中央文明委综合测评期间,我大队全体**名民警充分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顽强作风,全警投入、全力以赴,连续奋战在辖区**个备查文明示范路口以及中山北路、江东北路、热河南路、建宁路等主要备查干道上,积极开展交通管理,从严管控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闯信号、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圆满完成了迎查任务。

经统计,今年以来,在大队领导的积极带领下,在大队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我大队共圆满完成“五一”、“十一”黄金周保畅等各类交通警卫任务**起,其中一级警卫任务6场,二级警卫任务11场次。

二、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大力强化交通秩序整治;

今年以来,我大队结合管区交通管理实际和特点,立管局“1043”秩序绩效考核,以三项整治、双迎双创等工作为依托,科学调配警力,强化日常管理,争取政府支持,牢牢抓住管区交通难点、乱点问题,大力开展全方位、多时段地的综合治理,坚决遏制秩序回潮,确保整有改观,治有成效。

1、在重点违法行为的管理上,我们重点开展了四项整治、打响了“三大战役”,即一方面开展了以残疾车为主的“三小车”秩序、机动车闯信号以及外牌摩托车、外地货车秩序等四项整治,整治中,大队专门成立专项整治组,通过采取区域性整治与集中联勤整治、突击清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形式,不断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行车秩序管理,尤其突出了对晚间及夜间整治工作,将治理工作纳入日常、长效管理,起到了良好整治效果。另一方面结合管区特点及全年重点工作,打响了渣土车秩序整治攻坚战、禁酒风暴、助力车无牌、走快道秩序整治等三大战役,整治过程中,大队进一步科学调研、完善长效管理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效性、延续性。

2、在乱点地区的管控上,我大队积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一方面定期组织警力,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扩大整治声势、营造严管氛围;另一方面科学调整,完善现有勤务管理模式,重新明确各中队分片承包区域,积极落实责任倒查机制,有效做到承包到人、责任到人。截止10月份,我们共查处各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起,其中查处正三机辆,残疾车起,拆除残疾车载人装置个,查扣人力三轮货车辆,电瓶三轮客货车辆,外牌摩托车辆,查处助力车违法行为起。查处各类机动车违法行为起,其中闯信号起,酒后驾驶起,处罚闯大桥外货起,暂扣驾驶证本,拘留人。

3、在静态秩序管理上,一是积极采取“大队承包到中队”、“中队承包到民警”的分片包干方式,强化主次干道机动车停放的管理,用足用好清拖、贴单曝光等处罚措施,今年我大队共张贴违停通知书张;二是积极开展调研,对确有停车需求的姜家园、盐大街、金川门外大街等支路街巷,积极施划停车泊位、完善标志、标线,开辟路边停车场,以有效缓解停车难的问题,今年以来,大队通过调研共在辖区条支路街巷施划停车泊位个、漆划禁停标线米。三是进一步推进“治安警管交通”工作,大队专门落实经验丰富、执法能力强、素质高的民警前往辖区各派出所兼职交通管理中队指导员,进一步强化派出所民警交通管理技能培训,带领派出所民警一起开展支路街巷机动车静态秩序管理,有效缓解了大队警力不足的现状。

4、在路口秩序整治上,一方面,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并在区文明办、团区委的帮助、支持下,先后采取了由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分别就近承包路口以及组织学生上路协勤,招聘专职协勤人员上路协勤等方式,强化路口非机动车、行人劝导、教育工作,确保路口秩序良好。另一方面,针对行人交通违法等管理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路口违法行为协勤1小时及联合新闻媒体积极开展行人闯红灯违法抄告行动,截止10月底,大队共抄告行人交通违法起,媒体曝光余人(报纸、电视、网络),行人义务协勤人。

5、加大监控取违力度,强化重点违法管理。今年,大队在科学调研、合理规划的基础上,专门在辖区各主要路口、重点路段安装监控设备个,不断强化对管区大桥南路、中央门、建宁路、龙江路、四平广场、幕府西路等重点地段的秩序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大队共利用监控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起,有效规范了重点路段秩序。

三、优化组织,完善设施,努力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完善交通设施,1月份以来,我大队通过调研,共增设路口信号灯5处,交通监控点17处,增设更新隔离护栏**套,交通标志56块。

二是科学调研,合理组织,不断渠化路段交通。今年以来,在交管局指导下,我大队通过认真调研,先后对四平路广场及大桥南路高架长江大桥上桥口、热河南路察哈尔路口等进行了合理渠化,从而有力提高了路口路段的通行能力,深化了交通管理。

四、重点防范,打防结合,有效压降道路交通事故;

今年以来,我大队以健全完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为目标,以坚决遏制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为重点,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能,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大力强化路面整治,狠压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是我大队以幕府东、西路、中央北路为整治重点路段,以晚间夜间为重点时段,结合日常路面交通秩序整治,突出对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全面控制,将日常勤务管理与压事故专项整顿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执法力度,大力预防和减少了交通死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是大队进一步科学调整勤务,加厚夜间巡逻整治力量,扩大夜间巡逻整治覆盖面,通过亮灯巡逻,进一步形成严管氛围,有效遏制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确保夜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三是积极完善事故多发路段标志标线及隔离设施。积极调研、迅速落实,先后在中央北路、热河南路等重点路段通过增设中心隔离护栏,有效压降了事故,实现交通事故稳中有降。

五、丰富形式,深化宣传,切实提高交通文明水平;

一是全面占领社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以社区为单位,专门成立社区交通安全宣传站,设立交通宣传窗口,开辟宣传橱窗,并落实由各片区承包中队落实民警兼职宣传站站长,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力提高了社区居民的交通文明素质。

二是积极开展“五进”宣传工作,定期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及中小学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播放录像等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上半年以来,我大队共开展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课**次,受教育群众达**人次,发放宣传图册**余份、播放宣传录像100场次。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通过新闻途径宣传管理动态和队伍中的好人好事,扩大了社会宣传效果,提高了知名度。10月份以来,我大队共播发新闻稿560篇,**次。

六、立足本职,发挥职能,进一步提升交通治安能力;

一是超前预案,快速反应,妥善处置路面突发事件。今年以来,根据治安防控体系的总体部署,我大队超前预案,拟定落实了道路交通治安防控体系处置预案以及处置突发事件和工作预案,不断强化信息收集和上报制度,由于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先后妥善处置了家乐福大桥南路超市门前群众学生因反对西方不友好言行上街聚集示威活动、“三小车”主堵路以及多起群众堵路事件,没有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和社会影响。

二是结合路面执勤,增强治安防范意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我大队结合日常工作破获机动车、非机动车盗窃案**起,现行**起,其中抓获“三逃人员”**人,假套牌机动车辆46辆,充分发挥了一警多能作用。

七、严格监督,规范管理,切实提升队伍正规化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抓住奥运安保、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的有利契机,以深入开展学习“十七大”活动为载体,以提高民警执法水平,打造交通警察良好执法形象为目标,以“公正文明执法,服务和谐交通”和“深入学习《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强化宗旨意识”、岗位执法“三熟练”、“一口清”等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大力强化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文化育警,积极推行“早点名”、“队伍分析日研判”以及“星级中队、民警”评选活动,紧抓中队学习、先进典型培养、队伍分析研判、家访谈心等重点工作,全队民警思想认识有了新提高,执法形象有了新提升,窗口形象有了新面貌,队伍正规化建设有了新发展,广大民警执法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显增强。据统计,今年以来,我队民警共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件,收到锦旗、感谢信82面(封),交还群众遗失物品**件次,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一直好评。

交警分析研判报告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为抓手,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巩固“政府统一领导,公安、交通部门主抓,安监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健全事故预防综合机制,进一步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系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努力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现根据《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纪要》(〔〕89号)要求,今年下半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要突出六个重点:一要突出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的整治。二要突出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全面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三要突出重点车辆(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的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四要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已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五要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六要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通过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分兵把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并比去年明显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重有所下降,严防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恶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到10月31日):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及工作职责,深入研判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剖析当前影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突出问题,主动查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和对策措施,明确整治目标,细化实施方案,落实措施要求,确保整治工作落实。

(二)组织实施(11月1日至12月25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分类函告、限时申报阶段和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综合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考核验收(12月26日至12月31日):市安委会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对我县开展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分工

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有关部门要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必要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并对各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办给予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

安监部门要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省道、县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积极联合司法、教育、新闻主管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车管、驾管、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窗口开展阵地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消除交通事故隐患。严把车辆报牌关、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加强车、驾管业务工作的管理,监督机动车检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议上报政府并配合开展隐患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营运车辆违法违规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公布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严重违法的运输企业和客运车辆名单。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加大对有关道路交通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加大对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公路建设项目概算,落实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按照职责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隐患整治工作,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组织有关部门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无牌、无证、报废等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加强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规定实施培训,负责汽车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工作,严把营运驾驶员准入关。

住建部门要加强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管理,确保施工运输生产安全。要督促城区道路交通建设项目业主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城区道路建设项目概算,按照“三同时”要求有效落实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城区道路建设、养护工作,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组织职责范围内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整治。

住建部门要加强公共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公共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公交汽车安全设施配备。督促公共交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引导公共交通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

教育部门要监督指导各类学校落实校区道路、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指导督促各类学校校区内的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安全出行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校车档案信息管理,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监督管理,打击各类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违法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和检验资格许可,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

财政部门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必需的工作经费。

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新闻主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对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整治工作结束后将对整治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安监局、公安局、交运局、住建局、教育局、财政局、司法局、广电局、旅游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分局、农机站、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为成员,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日常事务。综合整治工作由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具体实施。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整治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区域的整治,明确整治方向。县政府决定对今年来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比例较大的乡镇及路段进行重点整治;对问题较多、监管较为薄弱的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实行重点整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超常规的办法、创新的管理模式,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死亡率降下来。

(三)突出主体责任,落实整治任务。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狠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不断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考评细则》、函告单、达标时限等文件送达每一家道路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务必做到一家不漏;要严格督促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认真做好“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交通运输、交警、安监部门要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驾驶人从业资格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要对2010年以来发生1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道路运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要坚决采取限期整顿直至依法限制、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范围等处罚措施;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突出重点车辆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全面抓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动的谋划和组织实施,集中整治重点车辆(私家车、摩托车、校车、土方车)安全隐患和各类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继续抓好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客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严厉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区域性统一行动。坚持依法严管,集中力量加强客运班线集中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疲劳驾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教育等部门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适时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校园周边机动车辆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乱鸣喇叭、人行过街横道不让行人、“黑校车”接送学生、摊点占道经营以及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严查“黑校车”,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防止校车交通事故。特别是要大力开展对农村及山区接送学生的非法校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和“摩的”等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从严整治二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载、超速行驶、闯红灯、酒后驾车、不按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二轮摩托车(电动车)擅自加装遮阳蓬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扭转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

公安交警、行政执法、住建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筑废土管理规定的通知》(政文〔〕131号),由住建局牵头,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运载沙、土、石及建设渣土、垃圾的车辆和搅拌工程车辆的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报废车辆等不合格车辆上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行为,依法查处遗洒、飘散载运物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方针,着力打击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期间,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依法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应当吊销的一律吊销,应当暂扣证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暂扣,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

(五)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对省、市两级确定的8处事故隐患路段及其他排查的道路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务必从关心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关爱生命的角度出发,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财政上要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在整改上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务必在年底前保质保量全部整改完毕。对今后排查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都要分级挂牌督办,并形成机制。要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严格落实道路工程建设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道路工程验收的必备条件,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对已通车但尚未配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监控设施的道路,要健全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并尽快明确和实施安全及监控设施的建设计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37号)和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有关督办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的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按部门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计划,落实资金来源,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实施单位和验收单位责任,并逐一建立档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路段要纳入地方政府挂牌督办。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对道路的安全防护,将“安保工程”延伸至农村的县、乡、村公路,加快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等路段安防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普通公路防撞墙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建设。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和安全监控,发现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养护或管理部门设置标志;要进一步对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进行排查与完善,清理整治不规范的标志标线,推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六)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交运局要把整治驾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制定一套严密可行的考核方案,每年严格组织考评,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制,逐年减少驾校数量,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

(七)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对不符合高速公路行驶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卡在关口外,从本月起,每个路口由高速交警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分别派人进行联防联动,24小时值守,严把车辆上路关。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要强化路面勤务管理,严查高速公路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技术手段的作用,实行全方位实时监控,即时纠正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震慑超速等违法行为。

(八)突出宣传造势,营造整治氛围。一要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报道综合整治动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典范,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氛围。二要在主要道路、主要路口及车站、学校、景区景点、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各单位醒目位置悬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利用LED显示屏、公交车车内广播,播放交通信息和法规知识。三要建立健全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与“文明单位”评选挂钩机制以及公务用车、公职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抄告制度,震慑违法行为。四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教育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机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九)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日常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所监管行业从事道路交通运输客运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聘用、体检、学习、培训、离岗、奖惩、解聘等管理办法。公安交警部门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尤其是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车驾驶证的,要严把考试关、落实责任倒查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要建立数据平台、提供便捷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及机动车、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健全管理档案,利用手机信息平台,为客货运驾驶人提供临时交通管制、道路通行情况告知、重特大交通事故概况通报等相关信息服务,增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遵章守法意识。交通运输、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含农机驾驶人)、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质量的监管,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无培训许可证件经营、租赁经营、挂靠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严重违法的客运驾驶人,对存在超员20%以上、超速5O%以上、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酒后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公安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直至吊销其驾驶证,并抄告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及时注销其从业资格,通报并责令相关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予以解聘或调整岗位等处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人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管理制度》、《市道路运输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考核办法》要求,从源头上把好运输安全生产关,从机制上建立营运驾驶员进入和退出机制,健全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凡新招聘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都应进行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含应急操作技能)考核,经检测考核合格后企业要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同时,客运、公交企业要根据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报告提示驾驶人员的注意事项和技术考核的综合评定意见,对驾驶人员操作技能和应变能力差异进行分类,根据驾驶人员的差异分门别类建立档案,按照驾驶人的安全、技术、应变能力差异,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驾驶人员的整体素质。

(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整治。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经营资质关,对所有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危货企业、客运场站经营资质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的,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停业或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客运站安全源头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按规定配置安检仪,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检查台帐记录。严格“两部一局”规定,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三级及以下的公路,严禁班车夜间发车。坚决做到道路路况不明的、车辆状况不好及已出现及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不发班。站场合理设置消防栓和适用于扑灭汽油、柴油、燃气等易燃物质燃烧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要设置通用标志及照明设施,安排专人现场调度指挥,疏导营运客车进出站场停车、发车,保障旅客上下车通道安全畅通。公安、交运、安监、质监部门要对客运车辆的定期检查情况、安全技术状况、GPS系统安装使用情况和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凡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交强险过期,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改装、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交警分析研判报告范文5

1、指导思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会议和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指导思想。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调解优先,突出基层,充分发挥和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

2、基本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原则。

3、工作目标。建成覆盖全镇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调解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努力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问题不上交”,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不出现重大和集体赴省、市及进京上访案件发生,确保和谐和社会稳定为目标。围绕中心,优化服务,创新发展,全力推进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创建工作。

二、加强调解组织机构建设

1、加强调解工作领导机构建设。要切实加强镇、村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自身建设,强化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本辖区内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解领导机构在大调解工作中的组织、指导、协调核心作用。

2、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要按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全面深化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活动。

3、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按照星级调委会创建的标准,健全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健全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调解组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要以自然村、居民小区(楼院)、车间(班组)为单位,设立调解小组,聘任调解员或信息员,形成完善的调解工作网络。

4、广泛开展“三无”创建活动。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无矛盾激化、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上访”的“三无”创建活动,制定相应的计划措施,进一步促进基层单位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

l、组织开展“大调解机制建设提升年”活动。以开展“大调解机制建设提升年”活动为载体,以源头预防为重点,以强化调处能力建设、提升调处质效为目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完善排查分析机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完善全覆盖、无疏漏的大排查网络,加大经常性和专项集中排查分析力度,完善重大矛盾纠纷快报、日报、直报制度,不断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科学性。

3、完善大调解对接机制。要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和相互融合。要加强与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队等机构对接工作,更好地整合资源,强化整体联动。

4、完善重大矛盾纠纷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特别是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引发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从情报信息、现场处置、舆论引导等方面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工作预案,加强实战演练,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1、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根据规定要求,按照村(社区)不低于1名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标准,逐步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

2、探索建立一支调解志愿者队伍。通过向社会招募的方式,探索建立一支热心社会公益、具有一定专长、擅长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通过引入调解志愿者参与调解工作,提高调解工作的社会化程度,扩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3、完善人民调解员培训体系。镇调处中心做好辖区首席人民调解员的日常培训和村(社区)调解主任的年度培训,确保辖区内人民调解员接受3次以上的培训。人民调解员培训中要适当增加心理疏导技能培训课程,提高人民调解员对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心理疏导技能,将对当事人心理疏导工作贯穿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全过程,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水平。

五、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做好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级调解组织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排查调处要重点服务经济发展、集镇建设、民生改善、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项目,在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经常性排查调处的方法步骤,努力将工作做在平时、防范在源头、纠纷处理在苗头。

2、认真做好重点敏感时期的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按照服务大局、对接上海的要求,集中精力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加强“两节”、“两会”、国庆等重要节日和敏感时期的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全镇社会稳定。

3、加强排查调处工作的检查督促和信息报告工作。要加强对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组、村(社区)、镇三级调解组织网络的信息员队伍作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信息报送工作,努力提高矛盾纠纷预警处置能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加强创新和品牌典型宣传

交警分析研判报告范文6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在2020年基础上,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三项“攻坚治理”,全力推进教育系统消防基础建设、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消防安全素质三项“提升工程”,基本实现“五个明显”的整治目标,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推进打通生命通道综合治理

1.全面实行“一校一策”管理。各校要将消防车通道整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地本校改造任务,遵循“先急后缓”原则,拆除校园内违法违规建筑及影响灭火救援的牌匾等障碍物、调整学校出入口、增设停车场地和停车设施、按标准施划校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标线标志。

2.优化停车资源使用管理。各校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和占堵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之间的现实问题,针对食堂、宿舍等密集区域,制定相关政策机制,合理规划停车位,请消防救援机构指导实行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按标准加强划线、标名、标牌及维护修缮,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各校依据属地停车设施的供给策略,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停车设施改建、扩建和新建。

3.强化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各校要加强与消防救援、公安交警、住建等城市管理部门的协作,严格落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生命通道”联合整治的通告》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的联合执法和集中曝光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保持信息共享渠道畅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车通道的联合管理,有效改善消防车通道通行条件。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l.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校要按照《全市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建筑消防管理机制,对照2020年排查建立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统筹开展排查整治。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每栋建筑都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全面推行“楼长”制,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二是管理使用单位每月自查一遍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定期排查测试建筑室内自动消防设施,建立并执行维护保养制度。四是探索建设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库,各校要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建筑管理单位认真录入基础数据,不断完善数据库。

2.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在属地消防救援机构指导下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机制,健全消防安全档案。二是固化“七个一”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安全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梳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出消防安全承诺等工作。三是协调配合消防救援机构深化教学培训式检查工作,着力提升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微型消防站站长、电工等“关键人”消防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每年至少联合开展2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和消防演练,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和分区域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五是鼓励学校探索实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内容。年底前,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力争实现100%。

3.实验室危化品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年内开展2次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改造一批老旧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年底前至少完成70%。二是要强化熟悉演练实战效能,学校专(兼)职消防队每月开展熟悉演练工作,建立安全事故处置队或应急处置机制,优化事故处置措施。联系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开展1次实验室危化品事故实战演练,开展化工专业救援技术培训。三是积极主动与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化工(危化品)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做好实验室和危化品库消防审核认定工作。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整治。各校监督检查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做好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达到“五个确保”即对管辖内在建工程排查一遍,确保底数清;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检查一遍,确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建筑检查一遍,确保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确保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升。

(三)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突出风险整治

1.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各校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做好本地本校消防安全工作。集中整治2020年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针对监管责任盲区,健全行业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源头管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整治。各校要积极争取将消防能力建设融入政府民生工程,针对校内突出风险要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各校将消防能力提升细化项目列入年度改造计划和经费预算,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3.集中攻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各校要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机制,针对排查发现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及时报属地政府集中挂牌督办。要主动会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督促指导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相关单位责任,督促单位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按时整改销案。针对故意拖延、不积极整改或者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整改但未采取严密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将依据《市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暂行办法》(发﹝2020﹞21号)进行问责。

(四)实施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升工程

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校要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出台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会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本地本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培树典型样板。

(五)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教育系统消防大数据管理。各校要结合“数字”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数据资源。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建立消防大数据库及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在食堂、宿舍、教室、实验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火灾高风险场所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运行、用气用电、重点部位管理等情况的实时监测设备,并对采集数据进行智能分析,推动防范风险关口前移,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监管和风险预测预警能力,为精准研判突出风险隐患提供科学依据,逐步实现分级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各校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综合治理体系,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属地消防救援部门持续深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高校、高中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分批次、分类别对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针对行政干部,重点培训消防法律法规;针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微型消防站队员、特殊工种等“关键人”,重点培训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知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健全完善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结合岗前与日常培训,推行消防安全履职承诺制度,全面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三、时间安排

各校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部署开展本地本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年度工作任务。

(一)细化任务措施(2021年4月20日前)。各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工作时限等内容,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攻坚整治(2021年4月至12月)。各校要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入细致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项研究细化管控措施,实施差异化整治。

(三)定期调度研判。教育局将定期调度各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适情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各校4月20日前向教育局安全管理科报送实施方案;自2021年5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小结;12月20日前报送本年度专项行动自评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对本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本方案中各项任务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各级工作专班要坚持以“五化”方式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做到事故预防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切实保障全市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统筹推进。各校要以实施“十四五”规划为牵引,结合新形势下消防工作要求,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本校消防工作,保证与教学科研工作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校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学校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要细化目标任务,列出“三个清单”,坚持项目化管理,清单式跟踪督办,定期通报问题成效,逐项推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