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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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文1

1.1消防设施管理问题突出。

消防安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技术不断推广应用,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应用也越来越广。但消防技术在不断应用中,许多单位的管理跟不上,特别是一些单位的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性能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如何操作。

1.2单位员工流动性大,不熟悉单位内部消防设器材、设施使用

特别对于宾馆、饭店行业,由于各自本身的经营状况,单位内部员工流动性很大,每隔几个月就可能更换一次,从而出现了单位部分员工对基本的消防器材使用都不熟悉,部分员工甚至跟本不会识别和使用。这给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1.3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排除

根据公安部61号令规定了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但是在实际当中,很多单位就没有明显的安全责任划分,导致相关责任人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责任制,对单位内部消防器材、设施使用和运行状况不熟悉,一些消防器材、设施的缺少必要的检查和维护导致其不能正常运行的现象也很常见。

1.4单位效益差,消防投入逐渐减少。

近年来,由于部分企业负担加重,效益差,有的重点单位处于亏损状态,消防投入随之减少。此外,由于认识理念上的偏差,导致企业重效益、轻安全,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于是出现了"三合一"等严重的火灾隐患,随时威胁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1.5企业消防保卫干部被精简或事业心不强。

有的单位将消防工作与其它工作混在一起,归属混乱,职责不清,消防保卫干部待遇下降,等同于企业的一般工人;有的由于精简人员,消防保卫干部面临着严峻的竞争环境,因此,他们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有的现在虽然享受一定的待遇,但也往往一人身兼数职,消防工作难以正常开展。2、针对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予以加强。

2.1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自责任

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对于存在的一些火灾隐患就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可想而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所以对这些单位必须督促其严格按照公安部61号令规定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使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到个人,达到各个部门分工合作,各尽其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2加大投入,加强安全培训力度

针对一些单位人员流动性大,单位临时性员工较多的问题,单位要充分利用有利机会对这部分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比如在敦煌一些宾馆、饭店,流动人员主要集中在旅游旺季的服务人员当中,人员流动相当频繁。针对这一问题,单位在招收季节人员之前就可以组织短期的安全培训班,对一些基本消防器材、设施如灭火器以及消火栓的使用加以培训,培训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促销活动。

2.3维护保养好消防设施,做到“四个到位”,即“设施、装备、培训、管理”四个到位。

在消防设施方面,重点单位要严格按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施工,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并应通过消防审核和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且应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营业或投放使用。在消防装备方面,应按规范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逃生器具,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阻,并应按规范要求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在培训方面,单位要采取抓住重点,兼顾一般的做法,凡是重点岗位、重点工种、重要部门的负责人一定要先取得消防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同时邀请消防机构的人员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熟悉消防器材使用的知识、逃生方法、疏散灭火技能。

2.4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三不放过”原则。

即“隐患不发现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重单位要制定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不能及时发现隐患或隐情不报者追究责任,并予以罚款。隐患整改制订“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表”,记录火灾隐患检查人员、部位、内容、处理情况,明确隐患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签字。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或不能及时整改的,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具体的方案,并落实防患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消防监督人员应转变对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理念,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是做好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关键,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必须把服务意识的理念融入到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改变过去工作的方式、方法,以热情服务来改善对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的效果。消防部门对所辖实际情况,对重点单位及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合理的划分,真正把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单位列入监督管理范围,并把具体的监管单位与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对于所列管的重点单位,消防监督人员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必须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73号令)对所管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条件许可的可以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视频资料档案,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单位时不能仅停留在看汇报材料上,要把被监督单位确实存在的隐患挖出来,指出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消防设施上的缺陷,使被管理者在事实面前心服口服,提高隐患整改率,并在检查中既能发现一般问题,又能洞察深层次问题,既讲究工作方法,又不失原则,既树立了执法机关形象,又保障了单位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做好消防工作非一日之功,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只有坚持不懈,始终把握住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制度,抓好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运行,自觉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构筑良好的消防安全屏障。

参考文献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消防监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文2

【关键词】:重点单位消防管理存在问题 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8文献标识码: A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是消防部门针对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单位进行重点保护而划分出来的。构建和谐社会,消防安全十分重要,特别是党的十六大确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后,单位担负了发展经济的重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61号令》)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提出了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要求,但由于我国消防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因素,客观上导致61号令法律约束力、执行力较差,再加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管理也处于弱化的状态,火灾形势越来越严峻,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谈一些自己的思考。

一、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消防设施管理问题突出。消防安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技术不断推广应用,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应用也越来越广。但消防技术在不断应用中,许多单位的管理跟不上,特别是一些单位的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性能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如何操作。

2.单位员工流动性大,不熟悉单位内部消防设器材、设施使用特别对于宾馆、饭店行业,由于各自本身的经营状况,单位内部员工流动性很大,每隔几个月就可能更换一次,从而出现了单位部分员工对基本的消防器材使用都不熟悉,部分员工甚至跟本不会识别和使用。这给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3.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排除

根据公安部61号令规定了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但是在实际当中,很多单位就没有明显的安全责任划分,导致相关责任人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责任制,对单位内部消防器材、设施使用和运行状况不熟悉,一些消防器材、设施的缺少必要的检查和维护导致其不能正常运行的现象也很常见。

4.单位效益差,消防投入逐渐减少。

近年来,由于部分企业负担加重,效益差,有的重点单位处于亏损状态,消防投入随之减少。此外,由于认识理念上的偏差,导致企业重效益、轻安全,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于是出现了"三合一"等严重的火灾隐患,随时威胁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5.企业消防保卫干部被精简或事业心不强。

有的单位将消防工作与其它工作混在一起,归属混乱,职责不清,消防保卫干部待遇下降,等同于企业的一般工人;有的由于精简人员,消防保卫干部面临着严峻的竞争环境,因此,他们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有的现在虽然享受一定的待遇,但也往往一人身兼数职,消防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二、针对重点单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予以加强

1.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自责任

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对于存在的一些火灾隐患就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可想而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所以对这些单位必须督促其严格按照公安部61号令规定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使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到个人,达到各个部门分工合作,各尽其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加大投入,加强安全培训力度

针对一些单位人员流动性大,单位临时性员工较多的问题,单位要充分利用有利机会对这部分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比如在敦煌一些宾馆、饭店,流动人员主要集中在旅游旺季的服务人员当中,人员流动相当频繁。针对这一问题,单位在招收季节人员之前就可以组织短期的安全培训班,对一些基本消防器材、设施如灭火器以及消火栓的使用加以培训,培训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促销活动。

3.维护保养好消防设施,做到“四个到位”

在消防设施方面,重点单位要严格按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施工,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并应通过消防审核和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且应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营业或投放使用。在消防装备方面,应按规范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逃生器具,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阻,并应按规范要求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在培训方面,单位要采取抓住重点,兼顾一般的做法,凡是重点岗位、重点工种、重要部门的负责人一定要先取得消防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同时邀请消防机构的人员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熟悉消防器材使用的知识、逃生方法、疏散灭火技能。

4.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三不放过”原则。

即“隐患不发现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重单位要制定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不能及时发现隐患或隐情不报者追究责任,并予以罚款。隐患整改制订“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表”,记录火灾隐患检查人员、部位、内容、处理情况,明确隐患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签字。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或不能及时整改的,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具体的方案,并落实防患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三、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是做好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关键,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必须把服务意识的理念融入到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改变过去工作的方式、方法,以热情服务来改善对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的效果。消防部门对所辖实际情况,对重点单位及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合理的划分,真正把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单位列入监督管理范围,并把具体的监管单位与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对于所列管的重点单位,消防监督人员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必须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73号令)对所管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条件许可的可以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视频资料档案,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单位时不能仅停留在看汇报材料上,要把被监督单位确实存在的隐患挖出来,指出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消防设施上的缺陷,使被管理者在事实面前心服口服,提高隐患整改率,并在检查中既能发现一般问题,又能洞察深层次问题,既讲究工作方法,又不失原则,既树立了执法机关形象,又保障了单位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做好消防工作非一日之功,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只有坚持不懈,始终把握住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制度,抓好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运行,自觉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构筑良好的消防安全屏障。

参考文献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文3

【关键词】消防;中介组织;发展

一、消防中介机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就消防监督执法部门而言,借助消防中介机构的力量,通过合理有效的管理,可以成为弥补当前消防监督力量不足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西宁消防支队监督执法力量来说,西宁市消防支队共用消防监督人员37人,其中一线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28人,2013年西宁市共有人员密集场所2254家,易燃易爆单位134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93家,其中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298家,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人均每周检点单位的数量是不少于2家,检查人员密集产场所单位是不少于3家,检查易燃易爆单位是不少于1家,还有平时要求的消防专项行动、专项排查整治等,同时由于还存在地区发展不等的差异问题,个别大队监督人员每周检查单位数量达到50家之多,为了保证任务量的完成,消防监督人员弄虚作假、自销隐患,严重的警力不足成为摆在消防执法部门面前的一个严重问题。

另外,笔者于2013年参加了全省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西宁市金融系统消防安全的排查,针对青海物产集团以及下属企业进行了细致的摸排。通过对上述两个行业系统的排查发现,当前行业系统单位存在单位小、远、散,建筑防火功能退化,现有消防设施损坏瘫痪、企业领导重效益、轻安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制度档案形同虚设等问题,同时个别单位还存在着重大火灾隐患,这些都严重制约着当前消防工作的发展,成为了埋在人民身边的定时炸弹,长期以往形成恶性循环,后果不堪设想。

二、当前消防中介机构运行存在的问题分析

1、消防中介组织的运行、管理缺乏法律规范。消防中介组织必须在消防部门授权后才拥有公共管理的权力,所以首先必须有法律上的保障。目前我国并未立法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性质、组织形式、运行方式、法律责任进行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对于消防中介组织的性质、地位,开业条件、应负何种责任,则无明确规定,限制了它的发展。价格管理上不规范,不同的公司在价格上有很大差异。资质管理上不规范,作为消防中介组织所需的条件不明确,造成操作上的不规范。

2、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消防中介组织是大多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进行客观评判的机构,但是目前,作为中介组织判断标准的科学的评价体系还不全面和完善,造成消防中介组织所做出的结论并不具有权威性,势必影响消防中介组织作用的发挥。

3、消防中介组织专业人才、技术力量薄弱。目前一些消防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的素质、技术难以适应现代消防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消防是一门边缘型的交叉学科,涉及建筑学、法学、给排水、化学、材料学、物理、电子自动化、公共管理、刑侦等学科,需要融会贯通多门学科的知识,本身专业人才就很缺乏。相应的消防中介组织中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势必影响消防中介组织所做出的结论的科学性,工作效率上也会大打折扣。由于缺少消防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上建立统一的制度,没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考试,导致中介组织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虽然有消防部队退休的老专家、高级工程师,但也有对消防一窍不通的其他人员,这样不利于消防中介组织作出科学性的判断和结论,不利于消防中介组织的健康发展。

4、消防中介组织服务范围过窄,数量不足。目前我国消防中介组织的服务范围主要是消防产品生产的认证、产品的检测、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这一项开展得并不顺利),其他业务开展得很少。在建筑业实行得很好的工程监理制度,消防工程中没有实行。另外,技术咨询、安全评估等也没有开展。消防协会发挥的作用也十分有限。对于已经开展的服务项目,其中介组织的数量也明显不足, 不能适应消防事业发展的要求,如消防产品质量检测目前我省只有一家,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缺乏。

三、关于全面创新消防中介结构职能,强化消防中介责任的建议

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的消防中介制度,完善消防中介机构在消防管理中的正确引用,使之成为消防部队的得力助手。

1、完善立法、规范行为。充分发挥消防中介组织的作用,当务之急是加快立法步伐,制定该组织的组织规则、行业规则和职业规范,明确该组织的性质、地位、开业条件,审批程序,活动宗旨和权力义务等,使该组织的发展和管理有法可依。明确消防中介组织的行为规则,才能够保证消防中介组织行为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才能使其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这样既利于中介机构配合消防部队进行工作,更有利于消防部门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对各类消防中介组织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并根据消防中介组织提供的评价意见,决定是否审批项目,中介组织的行为和自我发展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防止过去不良的管理现象从消防机构转移到中介组织,以另外的载体表现出来。

2、科学规划,有序发展。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对消防中介组织进行合理规划和指导。如培育一些新的行业消防技术服务中介组织:火灾损失核定、火灾隐患的整改论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监理、消防专业人员的培训等中介有计划的发展、改造和优化现有消防中介组织。同时也要严格控制消防中介组织的数量,防止过多过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文4

一、认真组织,周密部署

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是公安消防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73号令、公安部10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的基本形式。为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大队制定了《关于浦江县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方案的报告》(浦公消〔〕3号),对抽查的范围、分工和数量、时间和步骤及有关要求等进行明确,并在政府网上做了公告。

二、开展检查,严格执法

在日常抽查过程中大队严格按照抽查方案的要求,对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医院等重点单位进行仔细监督检查,检查事项严格对照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及时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奋战40日夜,献礼90周年”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及“三合一”整治工作,大队在县政府的带领下会同公安局、安监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及合用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并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截至年6月30日,全县共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90家,抽查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23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3份,责令“三停”15家,处罚罚款金额59.3万元。

三、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

部分企业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方面还不到位,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检查、巡查等记录不能及时到位,不能有效开展单位灭火疏散演练;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薄弱,企业法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存在侥幸心理。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消防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切实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不细致。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抽查中,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存在走过场现象,对单位检查不细致,很少发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大队全体消防监督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并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抓紧、抓实、抓好消防监督抽查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继续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做好合用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内的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文5

首先我代表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全体官兵对全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察组一行,莅临我市督导检查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全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个简要汇报。

一、全面部署,深入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一是积极部署。5月26日下午,支队召开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推进会,就如何深化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市区公安派出所列管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自我加压,明确目标和时限,强化落实与执行力,将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进任务。同时,支队还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夯实基础、整体推进、全面达标”的工作思路,将全市的社会单位划分为9大类场所,并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分类打造方案和细化建设标准,指导单位建立规范化、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模式,逐步提升社会单位整体防控火灾能力。

二是分片督导。为进一步巩固“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支队成立了由三名副支队长牵头的工作组,分别对市本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大队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派出所列管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全面督导,将各大队划分成五个区域,采取“分片组织、片内互查”的形式,通过实地指导、定期调度的方式,及时掌握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工作部署,督促社会单位做好火灾自查自改,强化员工培训,制定并开展消防演练,规范单位档案建设,建立社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长效机制,确保“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稳步、有效进行。

三是以会代训。支队多次组织召开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四个能力”建设专题培训会,指导单位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消防工作新机制,提高自身防范和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同时,为切实加大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力度,支队还提请市局召集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主管局长及所有派出所主管所长召开座谈会,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对派出所列管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力推进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多措并举,全面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一是完善试点。在现场会期间各参观区域试点单位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细致的摸排筛选,支队确立了一批各行业“四个能力”建设试点单位,并结合试点单位实际情况,针对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帮助单位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指导单位开展员工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统一标识以及规范完善消防档案等工作;同时加大对派出所民警的培训力度,从根本上提高执法民警的业务水平,督促其将“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是观摩学习。为使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更好地理解掌握“四个能力”建设的内容、方法、要求,支队按照行业分类,分批分次地组织各重点单位负责人到试点单位进行观摩学习,实地讲解试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经验做法,全面推广试点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加快各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程。同时,指导各单位着重培养自己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使其了解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状况,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起到推动、带头作用,加快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程度。

三是整体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责令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限时消除隐患,并指导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自己的防火巡查队伍,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完善自查自纠的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同时,督促各大队深入辖区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社会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其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能力,使“四个能力”建设具体化、形象化,真正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三、督导验收,确保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质量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文6

一、务必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工作责任到位

今年以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年初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当前我县面临的消防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各乡镇、各部门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有时不待我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切实抓好各项消防工作责任的落实。一是要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对本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强化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判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订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本乡镇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二是要落实部门的监管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消防工作协调、参与和监管职能,消防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认真研究解决本部门、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当前的“平安九运”百日攻坚战工作和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三要落实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强化社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管理责任,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要大力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确保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四是要落实事故责任的倒查。要按照年初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目标,严格考评标准,加大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凡是因工作措施不落实或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火灾事故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消防责任人的行政、法律责任。

二、务必清查火灾隐患,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我省第一次承办的全国性大型体育赛事,规格高,规模大,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县任何地方发生重大火灾,都会造成不良影响。希望大家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各项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为“平安九运”创造一流的消防安全环境。一要重点抓好社会面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乡镇要结合当前的消防安全“五大”活动,迅速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逐一对每栋建筑、每个工地、每家单位场所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帐,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档。二要重点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宣传职责,针对当前我县消防宣传针对性不强、影响力和覆盖面不广的实际,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媒介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常识,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逃生自救能力。尤其要组织开展好村居“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好保安队伍消防技能培训。三要重点提高灭火救援能力。消防大队要常备不懈,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等方面入手,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把平时当战时,时刻准备投入战斗,尤其是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等要逐一进行排查,熟悉掌握情况。

三、务必构筑“防火墙”工程,确保基础夯实到位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对于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乡镇要紧紧抓住政府部门、社会单位、农村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四个层面,围绕目标,突出重点,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使“防火墙”工程成为加强火灾防控的“基础工程”、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保障工程”。一要重点抓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今年是构筑“防火墙”工程实施的关键年和攻坚年,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巩固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基础上,完成其它重点单位的建设任务,并在政府部门“四项责任”、农村社区“四个基础”、消防监督“四个水平”上要有新突破。按照今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计划,每季度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工作的30%。县政府将在半年工作督导中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凡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进度,以及被抽查到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将进行全县通报。二是要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