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1
生源是民办学校生存的先决条件,学生数量是民办学校的生命线。所以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则是学校发展不可或缺的首要环节。在新的一学年里,我们必须认真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不懈努力,内巩固老生的流失,外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做到真正的开源节流,使我们学校不断发展壮大。为使招生工作顺利圆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招生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xx
副组长:xx(小学)、xx(初中)
成 员:全体教师
网上资格审核:xx
财务核对:xx
二、招新生指标数
1.学校行政每人指标1人,组织机构人员不设指标。
2.班主任:1)春季学期稳生率达到95%(含)以上的,不设招生指标;达到90-95%之间的,设招生指标1人;稳生率90%(不含)以下的,教师每人设招生指标2人。
2)秋季学期稳生率达到85%(含)以上的,不设招生指标;达到80-85%之间的,设招生指标1人;稳生率80%(不含)以下的,教师每人设招生指标2人。秋季学期六、九年级教师每人设指标1人。
3.科任教师:设招生指标1人。
三、新生招生办法
1.所有新生需经过入学测试,成绩合格者录用。
2.所有新生需符合深圳市相关入学条件。
3.新生包含幼儿园、小学、初中学生。
四、招生方式:
自主招生
五、核实招生学生名单的方法
1.招生教师从外带来的学生,经测试合格,到财务室缴费的,当属该教师的。
2.非招生老师带来的学生,成绩测试合格,家长明确指出是某老师介绍并且到财务室缴费的,当属该教师的。
3.退费学生不计入招生数。
六、奖惩方案
超过招生指标数,每超一个奖励50元,完成招生指标但没超指标,不奖不罚。没有完成招生指标的,每少一个,罚30元。
七、惩戒办法
1.以下情况不记招生,一次扣10元,再违纪者学校给予处理:
A:在校门口招生的;
B:已经在学校登记咨询的;
C:已经在学校交费报名的;
D:几人同招一人产生争议的。
2.春季学期稳生率达不到90%、秋季学期稳生率达不到80%且不能完成招生指标的,招生情况将作为本学年教师上调工资参考依据。
八、新生信息登记和考试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未尽事宜学校会另行通知。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2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上派学区中心校招生方案将通过*报向社会公布;城关各校(园)要将招生计划、学区范围示意图(含文字说明)、工作日程安排、咨询电话等,在学区范围及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向社会公布;严格按上派学区中心校招生方案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2、坚持“两个统一”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的学校入学。其他情况造成户籍与居住地(有房产证的)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学校招生计划(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人数)未完成的情况下,在居住地学校就近入学,如居住地学校招生计划(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人数)已完成,上派学区中心校负责将这些适龄儿童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3、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学区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书面考试、面试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测试等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
二、招生工作
(一)幼儿园招生
1、2009年上派学区将进一步加强对上派镇幼儿园及村小幼儿园(班)的建设,强化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加大幼儿教育宣传力度。幼儿园招生要确保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班)率98%以上,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班)率100%,积极实施0-3周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以满足家长入托(园)的需求。上派学区民办幼儿园经教育主管部门已批准的有:小天使幼儿园、新年余幼儿园、上派镇桥北幼儿园、上派镇小红星幼儿园、上派镇欣欣幼儿园、上派镇乐天幼儿园、上派镇光明幼儿园、上派镇新星幼儿园、上派镇巢湖路幼儿园、上派镇小明星幼儿园、上派镇琛龙幼儿园、上派镇阳光幼儿园、上派镇万龙幼儿园、上派镇爱心幼儿园、上派镇创新幼儿园、上派镇啟航幼儿园、上派镇小太阳幼儿园。适龄幼儿(2002年8月31日后出生),家长带领孩子并持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免疫接种卡到所选幼儿园报名,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没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一律不准招生。
2、各公办、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招生时间为:2009年8月20日—8月31日。
(二)小学招生
1、凡户籍或居住(必须有房产证的)在上派学区范围,年满6周岁(200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100%进入小学一年级学习,不足龄儿童小学不予接收。
2、要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儿童的身心健康,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招生每班学额控制在46人以内(实验小学、上派二小、上派新五小不得突破50人)。
3、招生计划:2009年秋季上派学区小学计划招生1270人,28个班(实验小学10个班、上派二小2个班、上派新五小6个班、馆驿学校2个班、肥光小学2个班、其他村小各1个班,不含凉亭村和中心村)。
4、小学报名由各小学设报名点,报名统一时间为:2009年8月20日—8月25日,各小学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
5、上派新五小招生地点在新校址,上派新五小位置在四十埠安置点和书香雅苑之间。
6、城区小学招生学区范围简要说明:(详见学区范围图)实验小学招生学区范围不变,上派二小招生学区不变,上派新五小招生学区为:原上派三小学区和原上派五小学区,其他村小以行政村为招生范围。
7、因其他情况造成户籍与居住地(有房产证的)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于2009年8月25日持证到居住地小学先报名登记,由中心校办公室依据招生原则第2条给予安排。
8、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与适龄儿童户口相对的法定监护人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学区内的房产证;因县城统一规划建设的拆迁户要提供拆迁通知书和房屋安置协议
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⑤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医院查验盖章)
⑥学前教育报告单。
(三)初中招生
1、初中计划招生2600人,招生班级52个,其中:上派初级中学22个班、馆驿学校4个班、*二中6个班、合肥大地学校16个班、宏图中学2个班(寄宿制)、长江中学2个班(寄宿制)
2、公办学校招生
公办学校按原来划定的学区招生,即:馆驿学校小学部、五十埠小学、明德小学、方岗小学、谢塘小学、中心集小学、凉亭小学毕业生录取到馆驿学校初中部就读,现上派三小、上派五小、实验小学部分毕业生按居住地就近录取到馆驿学校初中部就读,上派二小、肥光小学毕业生录取到*二中、实验小学部分毕业生按居住地就近录取到*二中;实验小学、现上派三小、上派五小、爱旗小学、同心小学大部分毕业生按居住地就近录取到上派初级中学。肥光中学初中今年停止招生。
3、民办学校招生
参与上派学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定的学校。
合肥大地学校、合肥长江中学(寄宿制)、宏图中学(寄宿制)面向全县及周边县区实行自主招生,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必须经*县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各民办学校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各民办学校招生不得举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和面试,严格执行教育局审定的招生计划,当自愿报名的小学毕业生人数超过计划时,应采取电脑排位的方式录取新生。及时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各民办学校于2009年8月2日将已录取的新生中,属于上派学区中心校范围内的新生名单应及时反馈,以便公办学校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4、各公办、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每班学额控制在50人以内。
5、各民办学校招生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1日。
6、2009年8月2日后公办学校开始录取新生。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为切实保障盲、聋、哑、弱智等残疾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对聋哑儿童我们将安排到县聋人学校就读,智障儿童按学区就近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
(五)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
积极做好在城关地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就读初中的,上派学区中心校按居住情况安排到上派初级中学、馆驿学校初中部、*二中读书;就读小学的,上派学区中心校按居住情况安排到馆驿学校小学部、上派二小读书。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在城关地区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并在城关经商或务工1年以上(含1年);
②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三、几点要求
1、严格控制班学额。各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认真遵照本方案,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学额,突破班额按不规范办学论处,实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一票否决。
2、严格控制跨学区(行政区)招生。各公办中小学要严格禁止跨行政区招生,严格控制跨学区招生,不准拒收本学区学生,凡要求择校的小学毕业生可引导其到民办学校就读。对控制跨学区招生将实行责任追究制,以进一步巩固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3
组织机构
1、于2017年6月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1、学习相关文件,明确工作要求。
校长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上向全体组员宣讲了区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招生政策,明确要求和操作方法,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通过组长会议、全体教师会议向全体教师宣讲一年级新生招生政策,做到人人了解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学校牵头成立幼小教育衔接课题组,分课题与幼儿园老师密切协作开展科学研究,老师深入幼儿课堂了解孩子日常课堂教学情况,指导幼儿园教师和家长提前做好一年级新生学习生活等衔接项目。同时组织幼小老师开展联合教研活动,向幼儿园各学科教师开放我校低年级学生教育实况。如:学生行为规范一日常规要求、课堂教学各环节中学生基本教学习惯要求等,让幼儿教师和孩子了解小学一年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促进一年级新生尽快适应小学生活与学习。
2公布招生信息,做好家校互动。
认真做好一年级新生家长的接待咨询工作,学校通过入村公布招生入学信息,6月10日及时向村居委会张贴“新生招生简章”告知家长及时到学校进行新生报名。6月20日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健康儿童持户口证明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告知书”,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人人参与,按照预定操作顺序,有条不紊的帮助家长完成告知书的领取,告知家长在6月25日之前将“告知书”交回学校教导处,对于特殊学生提醒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对于拿到告知书未来报名的个别学生,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成员利用下班后的休息时间,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形式进行了沟通。
招生工作体会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2017年新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组织全体教师学实学透,做到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使得本次新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4
1、
本职位在分管局长的直接领导下,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主持本科全面工作,协调各方关系,处理科室重要事务。
2.负责拟定和审核本科各项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安排工作任务,做好工作总结。
3.审批签发文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综合中小学情况,审定学位、招生范围、学校规模和招生计划,指导初中、小学招生工作和学籍管理工作。
5.组织中小学校长学习政治和业务理论,提高校长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指导、监督、检查各校的管理工作和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的情况;规范其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各项工作;
6.组织、协调完成科室重大调研课题,为领导的决策出谋献策;解决中小学办学难题,处理重要的投诉。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本职位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全区中学的教育管理工作,拟定教育常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各中学贯彻执行。对中学中层干部进行指导培训,总结推广学校办学经验。
2.对全区中学贯彻执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常规等情况进行视导检查,及时纠正学校的违规现象和行为,处理与中学有关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3.具体组织协调中学招生工作,初拟中学招生计划、划分招生范围,协同学籍管理员做好中学学籍管理工作。
4.组织协调中学的考试考务和初、高中毕业生的升学报名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
本职位人员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全区小学的教育管理工作,拟定教育常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各小学贯彻执行。对小学中层干部进行指导培训,总结推广学校办学经验。
2.负责对全区小学贯彻执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常规等情况进行视导检查,及时纠正学校的违规现象和行为,处理与小学有关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3.负责初拟小学招生计划、划分招生范围,具体组织协调小学招生工作,协同学籍管理员做好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少先队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
本职位人员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综合管理,总结推广德育工作典型经验,处理有关德育工作的投诉。
2、做好中学德育考核工作,审批对全区中小学学生的重大奖惩决定。
3.协调、联系全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处理有关安全工作的投诉和事故,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的其他安全工作。
4.协助做好中小学招生、考试考务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
本职位人员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学籍管理的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具体情况,拟定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办理日常转学、插班、休学等手续及初中毕业证验印,定期下校考核指导学籍管理工作。
2.负责本科室内务管理工作。包括科室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科室工作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科室文稿的打印等。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5
方案称,南北钦防四市将统一进行中考,在考试命题、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评卷方式、成绩呈现等七个方面进行统一。
在考试内容上,以国家义务教育课程学科标准和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年度《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科说明》为依据,统一命题原则、考试范围、试卷容量、题型比例及赋分比例等,四市联合命制一套试题。
值得注意的是,为提高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考生体育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体育与健康测试总分为60分,考跑、跳、投三项各占三分之一,也可由各市自行确定其中二项,另测试本地的一个体育与健康传统项目。
四市中考统一考试继续以“等级制”和“达标、不达标”呈现成绩。笔试各科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即笔试各科成绩加上体育与健康的成绩)按考生考试人数划比例,由高到低为:A+、A、B+、B、C+、C、D、E八个等级,各等级学生所占比例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技能考查科目按照“达标、不达标”呈现,淡化了分分计较,学生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一些新的、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6
环翠区教育局,开发区教体处,机关各科室,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市直有关学校,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
根据《威海市2018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威招考委〔2018〕1号)精神,严格落实鲁政办字〔2015〕152号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市直普通高中、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共计划招生3840人,音乐、体育、美术、综合艺术及科技创新特长生计划单列,具体计划和录取比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
2018年招生计划表 学 校总计划数普通生体育生音乐生美术生综合艺术生科技生合 计384032891421392004030威海一中新校区700615253020——10威海一中820760301510——5威海二中 920 824 37 34 20 —— 5威海三中4002652010100——5威海四中500445301010——5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120————404040——威海市实验
外国语学校100100威海大光华
国际学校280280注:1.2018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和威海一中招生总计划数不包括国家、省安排的新疆内地高中班学生80人、青海海北班学生40人。2.2018年市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纳入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中,其中:威海一中新校区羽毛球4人、乒乓球2人、女足4人、手球2人、橄榄球3人;威海一中男篮6人、女篮6人、男足8人;威海二中男排4人、女排5人、健美操8人;威海三中排球9人、乒乓球2人;威海四中健美操4人、田径6人。3.威海一中新校区高水平管乐团队成员招生30人,纳入学校艺术生招生计划中。4.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为自主招生,上述计划为中心城区指导性计划,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中。
二、普通生招生
(一)招生区域。
威海一中新校区招生范围为威海中心城区(含环翠区、高技区、经技区、临港区,下同),按志愿填报招生。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招生区域基本保持不变,根据生源分布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定以下招生区域:
威海一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北、孙家疃街道;高技区城区世昌大道以北。
威海二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南、羊亭镇、张村镇;高技区城区世昌大道以南、初村镇;经技区城区、崮山镇。原则上即墨路以北为北校区招生区域,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生意愿适度调整。
威海三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南、温泉镇;经技区。
威海四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北、孙家疃街道、羊亭镇、张村镇;高技区;临港区。
无中心城区户口且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中心城区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等,下同)的考生,可通过填报志愿报考威海一中新校区,若未被录取则根据其初中学校驻地确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招生区域。
户主非考生本人或考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考生,可通过填报志愿报考威海一中新校区,若未被录取则根据其挂靠户口所在地确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招生区域。
(二)区域认定。
考生可选择所在户口薄地址或房屋产权证地址认定招生区域,以2018年3月1日前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材料为准。必要时,须提供证明考生与所在户口薄户主或房屋产权证所有人关系的有关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其他法定监护人证明等)。
选择使用考生所在户口薄地址认定的,户主须为考生本人或考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户主为其他人的,不能认定为威海一中或威海二中区域,根据户口簿地址认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区域。
选择使用房屋产权证地址认定的,产权所有人须为考生或法定监护人。
无中心城区户口且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中心城区房屋产权证的考生,不能认定为威海一中或威海二中区域,根据毕业学校地址认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区域。
具体认定办法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录取原则。
威海一中新校区普通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学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威海一中、威海二中批次录取资格线,计划未完成不降分录取。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按同一批次录取;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按同一批次录取。同批次学校普通生按照招生计划总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资格线,学校招生区域内资格线以上考生按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录取资格线以上且超出学校普通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默认调剂到同批次其他学校(威海二中为北校区),不同意调剂的考生可申请参加下一批次学校录取。
三、特长生招生
(一)基本要求。
市直普通高长生招生,要严格执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发〔2014〕4号)和《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威教发〔2014〕13号)文件规定: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学业考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且至少有3项需达到B等,达到B等的科目中至少含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中的一科。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个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考查科目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综合总等级为D级的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
(二)区域划分。
威海一中新校区特长生、市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队员、威海三中美术特长生、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招生范围均为中心城区;其他特长生按普通生招生区域实行划片招生。
(三)考试录取方式。
1.美术特长生。美术类专业考试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专业考试时间为3月10日,考试结束后公布考生专业成绩和专业合格分数线,专业合格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招生计划数量,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划定。6月15日至16日填报学校志愿。录取时,分批次依据志愿情况,按学校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学校专业录取资格线,专业录取资格线上考生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录取资格线上考生达不到2倍比例的,不做计划调整。具体详见《威海市2018年市直高中招收美术特长生专业统考工作实施意见》。
2.音乐、体育、综合艺术特长生。音乐类、体育类、综合艺术类专业考试由各高中学校组织,进一步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各学校均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报考人数达不到学校招生计划的,相应缩减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学校要在学校招生简章中自行确定特长生具体报考条件、最低专业合格线、最低文化分数线。已被报考学校确认为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学校专业考试。具体考试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简章,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
3.科技创新特长生。凡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竞赛中,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科技论文须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国家外观设计专利的(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均具备报名资格。市直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并及时将考生考试报名花名册(盖章)及考生相关证件资料复印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查备案。
科技创新特长生专业考试由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组织,依据志愿填报情况,威海一中新校区按招生计划数1.2倍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规定招生区域内,其他市直高中按照招生计划数1.2倍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录取时依据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文化成绩不低于该校普通生资格线的97%。
(四)报名考试时间及要求。
市直高长生招生简章要于5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查批准后统一,音乐类、体育类、科技创新类特长生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16日。
威海一中新校区音乐类、体育类、科技创新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6月19日;威海一中、威海二中音乐类、体育类、科技创新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6月20日;威海三中、威海四中音乐类、体育类、科技创新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6月21日;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音乐类、综合艺术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6月22日。
市直普通高中须于5月10日前将考试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须安排纪检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部门等人员参与监督。音乐类、体育类、科技创新类、综合艺术类特长生专业合格名单,须于专业考试成绩公布同时上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并在本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自主招生
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实行自主招生,不限定招生区域。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依据学业考试成绩按照计划1:1.2的比例向学校提供考生名单,招生学校负责录取。学校自主招生方案于3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查批准后实施。
五、指标生分配办法
威海一中新校区、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三中、威海四中将普通生计划总数的85%作为指标生计划数,按照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和考生数各占50%权重的原则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划定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普通生录取资格线前需确认各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完成情况,在指标生平均分数线下12分内仍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从学校调出统一调剂使用。
六、成绩公布及志愿填报
6月25日公布成绩,同时公布录取资格线。
6月15日上午,中心城区各初中学校分别组织召开以中考招生政策为主题的初四考生全体家长会,解读中考填报志愿和高中招生录取政策。
6月15日至16日考生填报志愿。需填报的志愿有:1.普通生志愿:填报威海一中新校区普通生志愿;其他学校根据招生区域默认填报相应学校志愿;同批次不同意调剂的考生,提出参加下一批次学校录取申请。2.美术特长生志愿:填报威海一中新校区、威海三中、威海艺术学校美术生志愿;其他学校根据招生区域默认填报相应学校志愿。音乐、体育、科技创新、综合艺术类特长生志愿,根据报考学校专业合格名单默认填报相应学校志愿。
6月26日至28日,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七、录取顺序及要求
(一)录取顺序及报到时间。
威海一中新校区安排在其他高中学校之前录取。各有关高中学校的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安排在同批次普通生之前录取,未被录取的可参加普通生录取。
录取时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
1.威海一中新校区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
2.威海一中新校区普通生。
3.威海一中新校区科技创新特长生。
4.威海一中、威海二中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
5.威海一中、威海二中普通生。
6.威海一中、威海二中科技创新特长生。
7.威海三中、威海四中音乐、体育特长生,威海四中美术特长生。
8.威海三中美术特长生。
9.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普通生。
10.威海三中、威海四中科技创新特长生。
11.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
12.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
7月3日前公布录取结果,7月5日至6日报到。
(二)工作要求。
1.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网上录取、报到确认”的原则,各有关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录取工作。
2.达到录取分数线并同意入学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经学校确认无误后领取正式入学通知单。学校要及时组织新生办理交费、注册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确认入学并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各学校要在考生报到结束次日向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报送考生报到情况,并上报考生放弃入学资格的相关理由。
3.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于8月25日前将审核认定的录取结果(含自主招生学校)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依据录取信息库办理普通高中学籍注册手续。
八、工作纪律
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要进一步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密组织管理,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五个严格、五个严禁:严格控制招生计划,严禁在计划外录取学生;严格落实招生区域,严禁跨区域招生;严格执行录取标准,严禁随意降低标准录取;严格执行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一经市教育局审定后,严禁随意变更;严格学籍管理,新生学籍注册将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提交的名单为准,对其他任何单位提供的名单不予受理,新生一经录取报到严禁跨校借读。
九、职责分工
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市直高中考试的组织、评卷、成绩汇总和录取工作;基础教育科参与市直普通高中科技创新特长生的录取工作,监督市直普通高中计划执行情况并按规定注册学籍;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参与市直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考试、艺体特长生(含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考试及录取工作,监督特长生招生计划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