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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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意见

安全工作意见范文1

局属各单位:

200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年,也是国省道干线公路继续实施安保工程、改善工程迎接“部检”之年,又是建设“平安龙岩”、“平安单位”的创建年,全年综治安全保卫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公路安全工作全过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全面贯彻实施众满意度高为目标,继续开展“平安龙岩”、“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创安“八标准”和要害部位“六合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推进平安创建工作“五个提高、五个防止、五个遏制”目标的实现。开展创建无毒害单位活动,充分发动群众积极配合做好“打黑除恶”、查禁“”、“FLG”专项整治,努力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极力稳定好职工队伍,实现本辖区“七无”良好氛围。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思想政治教育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依法调处结合起来,责任部门疏导化解与群众自治自管结合起来,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调处等形式切实加强内部单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不断增强所辖区域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

四、规范内业工作,促进管理达标。

(一)各单位要全面完善综治安全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强化目标管理,坚持每月一次安检和每季一次安全例会制度,及时报送安全月报、安全文件和整改文书,使安全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位、到人。通过规范内业工作,整体推进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安全工作意见范文2

(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要充分运用责任的手段,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共同加强安全生产,明确和落实各级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决防止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衰退现象;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使所有部门、单位和从业人员在履职岗位职责的同时,承担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一要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职工培训,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二要突出政府监管责任。坚持“守土有责”的属地管理责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责任,加强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防止失控漏管。要进一步理顺部门协调机制,形成责任严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要突出职工行为主体责任。全面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和先进工作方法,督促职工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本领。

(二)强化“三项举措”,进一步提升企业主体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既是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更是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途径。要及早出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评估细则,采取强力举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要全面推行责任告知。各镇街、园区和监管部门要准确掌握所辖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逐企告知安全生产责任,送达安全生产告知书,督促企业依法保证安全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和投入落实到位。二要推行责任承诺。年初,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就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等内容,向各镇街、园区或监管部门作出承诺,向社会和广大群众作出承诺。要加强对履职情况的督查,对履职不力的要督办落实到位,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三要推行责任报告。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定期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年底,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报告履职情况。对践诺不力的单位,监管部门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一律停产整顿,经专家评估合格后方可复产;对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事故要上升追究等级。

(三)强化隐患整改,进一步健全风险预防机制。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着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在高危重点行业组织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活动;以安全环保为标准,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推动化工生产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和环保水平。结合贯彻《校车管理条例》,建立校车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技术标准和监管措施,切实做好学校校车安全工作。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监管,提高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转包、分包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要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要认真开展事故分析,落实整改措施,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四)强化依法治安,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规范化水平。依法治安,就是要用制度保障安全生产,制度不仅要建立到位,更要执行到位、落实到位。今年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要制定贯彻国发文件的意见。国务院文件提出了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前置审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失信惩戒等新制度。区安委办要结合我区实际,抓紧研究提出贯彻意见报区政府审定下发。各镇街、园区和部门也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加强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的结合,依法强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切实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和法律的严肃性。三是积极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要按照法律规定,加快理顺职业病防治职责,形成责权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同时,要统筹抓好企业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检测、职业病患者治疗等各项工作,争取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认真做好综治平安和法制创建工作。目前创建工作正牌重视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也纳入平安创建工作的范围,各科室要把创建工作与平时的安全检查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特别是办公室,要负责起局综治平安和法制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按要求进行宣传发动,落实责任,牵头负责,需要各个科室协助,各科室要积极配合,确保我局有关创建工作顺利、正常开展,取得实效。

安全工作意见范文3

一、充分认识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农机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效果直接影响着道路交通秩序的好转、管理水平的提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机化促进法》、《省农机化促进条例》、《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农机安全工作逐步规范,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趋于稳定好转。但是,从全县整体来看,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薄弱,农业机械在道路交通作业中仍存在事故隐患,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要充分认识农机安全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影响,针对农机作业过程中点多、面广、技术要求高、季节性强的特点,坚持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县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明确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预防和减少农机道路交通事故、保持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良好形势为目标,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安交警和农机系统合作机制、夯实基层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为重点,把加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创建县局与公安交警部门协作配合、源头管理、完善制度、强化监控为主要内容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采取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等有效措施,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遵章守纪、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安全防范能力。努力使全县年农机道路交通事故率、重伤率、死亡率控制在农业机械社会保有量0.8‰以下;至“十二五”末,全县农机挂牌率、检验率、持证率分别达到90%以上,70%以上的镇、村,建成平安农机镇、村,从根本上杜绝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速超载、不按规定审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取得较大提高。

三、强化措施,确保农机道路交通安全

(一)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县交警大队、农机部门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县农机监理站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两部门情况交流会议,及时掌握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部署重点工作;加强对两部门工作配合过程中有关事务的协调;及时了解、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各乡镇农机站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对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进一步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县交警大队、县农机局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结合不同农时的农机作业特点,实施联合执法,加强农忙季节农业机械在地片转移、跨区作业时的路面管理和源头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不按规定审验、使用伪造、变更的登记证书、牌证、检验标志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处理和专项整治,从源头上消除农机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县交警大队、县农机局两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定期交流制度,自2012年11月份起,县农机局分别于每月5日前向县交警大队通报对农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发证及年检等情况,同时,县交警大队向县农机局通报农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及违法处理等情况。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应当将典型的农机事故通过照片、挂图、光盘等多种方式,对农机驾驶人员、农民群众进行警示教育。

(四)落实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完善全县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四级责任机制,县农机局、乡镇农机站、村、机手层层签订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将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逐级下达到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农机驾驶人员培训机构、教师、教练员、考试员及农机监理检验员的资格管理,严格实行业务分工、持证上岗、绩效考核制度,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谁考试、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损失;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重、特大农机道路交通事故,依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安全工作意见范文4

消防安全工作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国计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对消防安全和突发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高度,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按照七大安全生产责任区分工责任,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1.消防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为主要内容,继续保持全镇消防高起点、高标准的工作思路。

2.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全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专项整治活动,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组织领导

各村、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上级消防部门和九龙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为主线,各司其职,做好具体工作。各单位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人力、物力、及经费的落实到位。综治办将会同消防、公安等部门进行督查指导;规范消防管理,加强对辖区内各单位的消防监管,清查消防隐患,发现问题,限令整改,建立健全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档案,确保全镇消防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四、工作要求

1.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宣传、有检查、有考核。

2.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各村、单位、部门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3.确保各村防火工作扎实有效,消防队必须保证消防设备及专职消防人员的配备到位,建立消防网络,设立消防办公室,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台帐资料。

4.确保全年安全形势相对稳定,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安全工作意见范文5

(一)切实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建立约谈制度

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安监部门报告其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企业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督促企业定期总结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形成企业与安监互动的良性工作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等情形的,安监部门要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试行)》(苏安监〔2010〕15号)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督促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约谈资料存入“一企一档”。通过实行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和约谈两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二)继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企业聘请专家检查制度

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适时应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统计上报。进一步落实化工生产企业聘请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制度,检查频次不少于省安监局苏安监〔2008〕63号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全面开展作业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安监部门对企业两项制度实施情况的督查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和专家检查制度发挥实效。各地可以探索在同行业或一定区域内企业间设立安全生产理事组等方式,开展理事组内企业间的互查、互助、互联,健全安全检查机制,建立企业自律、自治的自主管理模式。以预防事故为重点,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排查治理行动。

(三)完成高危工艺改造,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

按照2009年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的要求,完成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和危险性较大储存设施的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督促企业对自动控制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规范管理。继续开展企业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和培训,规范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限期内要调整到位。以规范危险作业、外包作业和维修作业为抓手,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作业标准,加强对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环节以及维修作业、试开车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减少危险作业环节事故的发生。

(四)扎实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的要求,规范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星级达标工作和“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自我完善。2010年,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和危险工艺生产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五)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新一轮申报,提升危化品企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9),开展新一轮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备案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的规范,指导企业全面修订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6月底以前完成预案的备案工作,并逐步实施电子备案。完善企业重大危险源以及关键装置和重点区域的针对性应急处置措施,建立事故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和责任制。加强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在重点作业岗位,推行岗位安全操作卡、岗位事故应急卡等简易安全提示卡,确保职工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方法,掌握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自救互救方法。

二、进一步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一)继续深入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9号)要求,在政府的领导下,在化治办的统一协调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新一轮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

(二)继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

以中小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集中区外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尤其是安全距离、自动化控制水平等不符合要求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能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要求调整的,必须限期整改;有条件搬迁的,督促落实搬迁计划,尽快实施搬迁;无法整改的,及时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实施关闭。严格执行省政府的规定,化工集中区外企业不得进行改变生产品种和扩大生产规模等的扩能改造,涉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须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三)继续加强化工集中区安全监管工作

督促化工集中区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集中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站建设;逐步实行对化工集中区内企业实施集中监控,提高区域安全防范能力;开展化工集中区的区域性综合安全评估工作,提高区域安全可靠性。提请地方政府和化工集中区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化工企业分布特点,逐步建立化工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组建化工专门应急小分队,实现应急资源共享。

三、进一步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切实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一)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

结合近年来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做到公正透明。进一步改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和发证程序,完善许可证发证审批运行系统,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等审查发证工作。提高行政服务窗口的办事效率,窗口随机测评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二)从严把好危化品生产经营准入关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专项整治的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化工建设项目的准入规定,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安全审批,严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不遵守规定程序;进一步严格生产经营单位许可条件,不符合领证条件的一律不予发证,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发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建设项目审批中有关部门的职责,理顺安监部门的安全审查事项,以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批中的各环节。规范安监部门安全审查的内容和条件。

(三)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规范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的内容和频次,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及时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逾期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对未批先建项目、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一经发现,从严查处。严格许可证管理,定期公告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领证企业名单,及时办理逾期未换领许可证企业以及实施关闭、转产企业的许可证注销手续。

四、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一)规范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安监部门“一企一档”、“一源一档”、“一患一档”、“一证一档”和监管工作基本台帐、许可证管理台帐等基础资料,做到资料完整、账账相符,完善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月度统计报表制度,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日常监管工作。

(二)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的交流与合作

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学习和借鉴外地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益做法和经验;配合做好“环沪护城河”有关治理工作,为上海世博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安全工作意见范文6

一是抓好消防规划建设。公安消防大队要抓紧编制消防工作“十二五”专项规划,全县所有项目建设都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与消防设施同规划、同建设、同运营,做到消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二是抓好消防队伍建设。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城市消防队建设标准和有关规定,配备防护装备,保障消防经费,增强消防力量。各部门、各消防重点单位要明确主管消防领导,配备专职消防员,组建消防应急队伍。各乡镇要按照有车、有房、有人、有经费的“四有”标准,建成多种形式的消防队,并投入执勤。

三是抓好消防设施建设。按照消防规划,在对原有市政消火栓维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设力度,在新建或改造道路、新建民宅或商住楼时,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购置大吨位和高喷消防车,配备消防设施,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尽快落实公安消防大队搬迁工作。

四是抓好四个能力建设。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全面推进、提高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建设。

五是抓好消防制度建设。建立全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各系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县公安局要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机制,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保障物质,建成应急救援装备物资保障库,装备器材配备达到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值班备勤制、隐患排查及消防设施检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遇有火情,要第一时间向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及时组织救援。

六是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消防“四个能力”的宣传教育,提高整个社会的火灾防范能力。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发挥优势,认真履行职责,把消防公益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开展消防知识进万家活动,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消防常识教育纳入日常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教育部门要将《消防法》和《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和学校管理人员及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公安消防大队要完善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特有工种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力度。

二、排查隐患、强化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1、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长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继续对商场、学校、网吧、歌厅、宾馆、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要对全县各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整改,经验收合格一个,营业一个。建设局要拆除县城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的临时建筑,消除火灾隐患。

2、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建设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单位开工前的检查验收,重点对建筑材料质量、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允许开工建设。在施工过程中要重点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建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

3、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交通局要对事故多发地段的道路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客运车辆的车况、证件检查,杜绝易燃易爆物品上车,从源头加强客运车辆监管。交警队要加强交通安全巡逻,在主要事故多发地段、路口设立检查点,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非客运车辆载人行为。各乡镇、广电部门要加强消防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严禁元宵节期间乡镇各秧歌队、文艺表演队乘坐非客运车辆,确保客运安全。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1、要狠抓“三项责任”的落实。按照消防安全三项责任分解的要求:一是落实主管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确定专职消防安全员,消防重点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巡逻队,强化对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公安局、安监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配合,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消防设施检查验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三是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加强对辖区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状,积极开展消防“四个能力”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安装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健全消防网络体系建设,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

2、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部门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因火灾隐患整改不积极、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酿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对失职渎职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问责,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