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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自评报告范文1
从本质上来说,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改进的方法由四部分组成:一是职业学院自身需要通过年度自我评估,建立、完善绩效监督和改进制度;二是建立有独立的督导制度,督导小组每四年对学校实地访问检查一次,并形成关于学校运行的外部评估报告;三是经费拨款与学校的运行情况紧密相关,如果学校运行质量较差,且没有得到及时改善,将不能获得政府的拨款;四是为帮助学校提高质量,建立了国家改进服务机制。以下将对上述每个因素进行简要介绍。
对于每个学校来说,学生学习过程的每个方面,从通过教学质量测试确保恰当的学生获得恰当的课程学习机会,到通过获得就业及继续学习机会对学生的成功率和学习结果作出判断,都反映在每个学校的自评报告中,并得到详细阐述 。其中的关键指标是学生是否成功——成功率被定义为开始学习该课程的学生数量除以完成该课程学生的数量,并乘以考试合格学生的百分比。因此,学生的保持率及考试成绩就成了很关键的因素。为确保高成功率,需要自始至终对学校进行定期监督。平均来说,学生的表现至少每个月评估一次,通过单独的辅导讨论进步的程度,并为其确定新的短期目标。
教学也要定期评估。通常的做法是,学校内部专家对每个教职员工的课堂教学每年进行两次评估,并为其教学进行等级评定,分为1~4个等级,分别为:出色,优秀,满意,不良。如果某一员工的教学被评为3或4级,就会在下次评估前对其进行额外的帮助或培训,如果一直被评为等级4,就有可能被解雇。
最后的自评报告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学校某方面的资源是否充足,员工的相关学历和经历,与地方企业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作关系,过去几年中取得的进步以及未来的改进建议。对于一个学校来说,报告有可能超过150页,包括对每个课程领域的评估,以及对学校每个后勤部门的检查。例如,人力资源部门要对过去几年学校对教师及非教师员工开展的培训类型及其对学生学习成就的影响进行报告。其中也包括每年向教职员工收集的关于学校运行情况的年度满意度调查结果,同时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自评报告也包括该校学生和当地企业对学校的评价,这主要通过焦点小组讨论、调查或两种形式相结合获得。因此,学校的自评报告实际上是一个学校对于自身办学质量和未来发展思路的综合评估报告,这也是之后外部正式教育督导检查的基础。
尽管在过去的20年中,教育督导制度经历了一系列调整和改革,但万变不离其宗,实质都是一样的。教育标准办公室(一个政府机构)的一个独立督导小组,在去学校评估之前,每年从9月1日起不定期地通知学校两次,之后对学校的运行情况进行为期一周的突击检查。督导小组的人数主要依据学校上次的评估结果确定。评估越差的学校,督导小组的人数越多,反之则越少。过去的一次全面评估,督导小组一般包括20多名成员,现在通常只要5至6人。当然,督导者数量的减少也反映出现在经济状况的下降和所获得资源的减少。对课程教学进行观察和评分,以及与学生、员工、雇主和社区团体进行讨论都是实地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教育督导的最重要工作是对学校自评报告的准确性进行评估。例如,学校关于自身发展的陈述是否诚实、准确。为考察这一点,学校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一周之后,督导小组将撰写一个评估报告,对学校方方面面的运行情况进行等级评定,从1到4分为四个等级,评估的具体领域包括:领导和管理,学生成果,教学质量和改进能力,还有学校的机会平等与多样性以及安全保障机制——这都是政府关心的重点领域。每个接受评估的课程同样也会获得一个等级评定。最后是对学校的总体运行绩效进行评定——运行的总体有效性。每一项评估等级都分为:出色,优秀,满意,不良。无论哪一项被评定为“不良”,都要在后续两年接受一次复查,并在这一时期实施一个改进计划。如果学校总体评估结果为“不良”,校长通常要辞职或遭到学校解雇。关于具体的评估报告在OFSTED的网站上都能找到。
由于政府不承诺为低质量的学校提供拨款,因此,一个差的评估结果将会带来严重的经费问题。例如,如果一个学校的工程专业获得了“不良”的评估结果,并在复评中没有任何改进,拨款机构就会撤销对其拨款,而把款拨给可以提供相关培训的学校。
在这种机制的推动下,每个学校都努力争取最好的评估结果,并在评估过程中努力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获得理想的评估结果。学校普遍采取的一个共同做法是为学校运行绩效建立一个“评分卡”,学校的高级经理每月根据这个评分卡的各项指标对学校进行一次评估,并把评估结果每季度向学校董事会汇报一次,以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工作的投诉一般都会迅速处理,并及时向最高管理层进行报告,这种质量保障过程非常彻底、充分,有时还与行业的ISO 9000标准和质量改进联系起来,质量提升被看作每个人的责任,是学校管理者与员工进行年度工作讨论评估的重要内容。
对于那些开展高层次职业资格教育的学院来说,质量保证机构(Quality Assurance Agency,QAA)还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质量评估,这主要通过外部评估者的走访和督导来实现。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关注的重点是学习资源的质量以及员工的资格和经历,而不是课堂观察的结果。但与严格的OFSTED过程相比,学校往往把这些走访视为“轻微的触摸”。
对于所有的学校和培训机构来说,学习和技能改进服务局(Learning and Skills Improvement Service,LSIS)(一个国家资助的机构,主要为学校管理者提供领导力和管理培训,以及直接促进学院改进的特定活动)为员工发展和质量改进提供一些支持。LSIS对评估“不良”的学校提供专家咨询和指导,并把专家聚集起来,帮助、支持其改进不良领域。LSIS还提供一系列网上资源帮助学校改进质量。
企业员工自评报告范文2
关键词:安全生产标准化;机械制造;判定价值因素
从2010年开始,国家就开始要求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在更是将之上升到了法律的层面,可见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但是,有些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工作却并没有重视起来,存在“为了创建而创建”的思想,有的创建之后也没有实际运用起来。如员工对自己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较为薄弱,对于日常工作中需佩戴的防毒口罩的维护、保养方法也不甚了解,应急救援中最常使用的空气呼吸器也不会准确佩戴和使用,这无疑是不合格的,甚至可以说是十分危险的,这也说明企业在创建标准化中培训教育不够到位。从中可以看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是一项理论的、务虚的工作,而是切合企业实际,能起到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作用的安全管理体系。
1安全生产标准化在机械制造企业中作用的简要介绍
近年来,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成为主题,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被更多关注,安全成为各行业的发展首要命题,安全管理的理念随着人们的生产安全与健康意识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有了质变,从最初的事后处理型到事前预防型,从单独因素到系统因素,从单一关注伤亡到将健康与安全统一考虑,由行政管理型向综合管理型,全国大安全形势发生发生了根本转变,机械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也即时产生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了《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以及《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深入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各企业自行组织学习,贯穿到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员工,并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自查自整自评,自评得分达到企业所申请级别的相应分数后,由评审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检查评分(复评),根据复评得分确定企业级别,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核准。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中,把安全监管、设备设施管理、职教培训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危化品管理等各安全业务部门以及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责任落实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有机组合,有效管控人、机、环各环节中的安全问题。企业发生人员、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的变化,能超前管理,做好预防,如修订制度,制定规程,职责等,并组织培训学习,避免了管理上盲区。通过持续改进,形成系统的、规范的、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成为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
2安全生产标准判定准则
1)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判定准则,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小组进行自评。2)企业自评后,向承担山西省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复评机构),提出复评申请。3)复评机构收到申请后,应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复评,,向企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复评报告,符合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标准的,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核准,,不符合的,由企业安全复评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4)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实行分级核准制,三级由复评机构报市(地)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二级由复评机构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一级由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国家局核准。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向企业办法相应的证书和牌匾,并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安全生产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三年。在3年有效期内,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上(含3人),或累计死亡5人以上(含5人),以及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原核准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称号。
3安全生产标准化判定价值因素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分为三个部分:基础管理考评、基础设施安全条件考评和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考评,共103项,408条考评内容,涵盖了人、机、料、法、环的全部安全要素。以山西XX机械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为例,安全监管部门组织,把408条考评内容逐条分解到负责安全监管、机电管理、职业卫生管理、教育安全培训、危化品管理、工业消防管理以及安全文化建设等17个部门,按照各部门标准分值的多少确定安全绩效工资系数,各部门的责任分值一目了然。各部门再逐条分解,责任到具体责任人员。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各级责任人员对照标准自查自整,月度考评内容全覆盖,每月进行自评,安全管理部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公式,计算标准总得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公式如下:评审评分=评定标准实际得分总计1000-空项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根据表2确定企业是否动态达标:表2山西XX机械公司安全绩效评定评定等级评审评分安全绩效一级≥90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二级≥75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三级≥60申请评审前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不超过1人。每月根据自评总得分和各部门自查自评进行总结,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作出客观的判定,找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制定措施并落实。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在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形成了有效的持续改进机制。
4结语
企业员工自评报告范文3
一、熟悉法规,依法依规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首先,内部控制是一项全员参与的工作,风控体系要成功发挥作用,不仅要依靠企业的风控人员,还要全体员工都具备高度的内控意识与风险防范知识。因此上市公司从建设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伊始,就必须重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
二、目标明确,建立专业和尽职的内控团队
上市公司特别是两地上市的公司要满足国内外不同监管机构的合规要求。《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对于专业能力不足或专业人才不够的上市公司可以考虑一方面,借助专业咨询机构的知识,协助下属企业执行首年度的风控体系建设工作;另一方面,注重培养企业自身的风控人员,建立组织保障,成立内控领导小组和内控工作小组,强调咨询机构的知识转移,因此,下属企业在开展风控工作的次年可以依托自身的风控力量完成以后年度的风控工作。通过风控建设,公司及下属企业要建立起一套统一完整且具有企业特色的风险与内控管理体系以及评价体系,推进企业管理制度的不断健全,促进企业经营效率和效果的提升,有效提高企业的内控与风险防范意识,并打造一支自身的风控队伍。
三、榜样示范,推广集团投资企业统一执行内控规范工作
上市工作在搭建内部管控体系之初,可以订立一体化理念,将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管理体系融为一体,打造公司的风控体系。风控体系的建立与评价工作,最初从集团主要业务板块中各选出有一两家有代表性的企业,分别建立适合集团行业或经营范围等不同板块的风控体系,然后逐年推向各板块更多的下属企业,不断优化风控体系,逐步提高风控工作的覆盖范围。在推广过程中,要注意设计覆盖内控体系建设全方位的工作模板,使内控工作模板化、标准化,促进集团和投资企业统一执行内控规范工作。
四、组织保障,将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了董事会负责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并出具内部控制自评报告,财政部随后的相关发文也明确规定企业需要为内控自评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为推进公司内控规范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面、准确地执行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市公司可以成立内控领导小组、内控工作小组。监事会是内部控制的实施主体之一,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对董事会建立与事实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董事长作为内控建设第一责任人,总经理为内控实施负责人,分管审计部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内控实施指导和协调,从组织上保证内控实施规范的落实和执行。
五、结合风险管理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企业员工自评报告范文4
【关键词】 安全生产 标准化
为了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企业开展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1 安全生产达标工作的方法步骤
1.1 前期准备
首先确定创建级别。我们企业是一般机械制造企业,故申请二级,第二成立创建安标工作领导小组,第三设立开展安标工作的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环处),第四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专业检查组如:基础专业组、机械电气专业组、热公燃爆专业组、作业环境和职业健康专业组,第五各专业组组长组织专业人员学习相关标准,第六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开展模拟自评,第七企业向相应的主管部门发函申请创建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 ,第八中介机构开展咨询。
1.2 方法步骤
第一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第二建立企业基础设备设施台账及分布表,第三确定检查项数,第四企业整改、自评打分、汇总、编制自评报告,第五填写申请预评审报告请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预审核,第六预审核通过提请正式审核。
2 考评项目
2.1 考核分值
(各空项分之和超过200分的企业,不得评为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分值总分为1000分,分为三级。一级单位:评审得分900分以上;二级单位:评审得分800分以上;三级单位:评审得分700分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要求包括:基础管理基本要求:220分,基础设施基本要求:575分,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基本要求:170分,绩效评审:35分。
2.2 检查内容
2.2.1 基础管理要求
共计14个检查表,主要包括:目标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75项检查内容。例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每个单位(部门、分厂)、岗位的安全职责,要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单行本,人手一册。
2.2.2 设备设施要求
共计44个检查表,主要包括:机械加工设备、起重机械、城内机动车辆等299项检查内容。例如:(1)砂轮机:砂轮机两侧作业空间,防护罩强度、开口角度及与砂轮之间的间隙,挡屑板间隙应小于或等于6mm,托架与砂轮的间隙应小于或等3mm。(2)电气设备周边0.8m范围内无障碍物,柜门开启应灵活。机械设备上未加防护罩的旋转部位的楔、销、键不应突出表面3mm,且无毛刺或棱角。
2.2.3 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要求
共计9个检查表,主要包括:厂区环境、工业建筑、群众监督和告知等45项检查内容。例如:(1)车间通道:车行道宽度应大于3.5m,专供叉车通行的单行道应大于2m。人行安全通道宽度宜大于0.8m,分隔线应清晰、准确。(2)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现场:使用现场与高温区、明火产生点的间距应大于30m,如有可靠的抽风装置时应大于6m。(3)仓库道路:库内车行道宽度不应小于3.5m,专供叉车通行的单行道应大于2m。人行安全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8m,分隔线清晰。
申请一、二级单位的评审流程为培训指导——预审核——审核三个阶段;申请三级单位的评审流程为培训指导——审核两个阶段。上报及公告程序为自评——申请——受理评审——审核公告——颁证授牌。
3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
3.1 《考评标准》的职能分解,明确考评项
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项目职能分配表(共10页 第1页)(如表1)。
3.2 建立各类设施设备台帐(如表2)
4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
(1)自评;根据现有安全水平的基础上,确定争创级别、目标;依据所确定的目标,制定职业安全健康整改措施计划;计划中要有目标指标、措施、资金、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进度等;加强领导,提供人、财、物等资源确保目标的实现;企业自评、制定考评计划,确定各部门评价时间表;预审核,在预审核中做好配合工作。(2)申请;自评结果经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路部门同意,向所在直属单位提出评审申请(标准表格);直属单位的申请经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同意后直接报集团公司。(3)受理评审;申请一级单位,报国家级评审机构进行评审;申请二、三级单位,由省级评审机构进行评审。(4)审核公告;(5)颁证授牌。
5 安全生产标准化同体系的关系与区别
5.1 安全生产标准化同体系的关系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体系的具体化,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对于没有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单位,在贯彻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础上稍加文字转换就可完成建立体系的工作,对已经建立了体系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是对体系运行效果的检验,使文件化的体系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中得到有效运行。
5.2 安全生产标准化同体系的区别
(1)在绩效考评上:体系是自己与自己比,今年与去年比,立足于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企业的安全程度必须达到标准的要求。(2)考核方式上体系的考核方式是定性考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核方式是定量考核。(3)在管理性质上认证是企业自主行为;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政府行为。
6 结语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使设备管理、能源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艺管理、技术管理、供应、销售管理、6S管理、定置管理、文明生产等全面得到了提升,使各方面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和完善,实现了企业各个层面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升了企业各方面管理水平。某企业一位同志深有感触地说:过去我们多年没有解决或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创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都得到了解决。
参考文献:
企业员工自评报告范文5
关键词:内部审计;企业风险框架
一、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介绍
1 企业风险管理的定义。2003年7月美国COSO(全美反舞弊性财务报告委员会发起组织)委员会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征求意见稿中对其定义“企业风险管理是4"由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共同参与的,应用于企业战略制定和企业内部各个层次和部门的,用于识别可能对企业造成潜在影响的事项并在其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的,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这是一个广义的风险管理定义,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组织、行业和部门。
2 COSO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内容。对于许多企业来说,没有一个普遍认同的关于风险以及风险管理的定义,也缺乏一个概述风险管理运作程序的全面框架,这使得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之间进行风险交流变得异常困难。在这背景下,制定框架有着强烈的驱动力。为了顺应企业的呼声和要求,2003年7月美国COSO委员会颁布了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讨论稿。讨论稿描述了企业风险管理框架包括四类目标: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合规性目标。要素:内部环境、目标制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
二、以风险导向的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在一个组织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的评价活动,并作为对该组织的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的一种服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协助该组织的管理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是有财务审计到财务审计与管理审计并重。
现在国内外的审计都推行风险导向审计。审计风险模式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师需要实施审计程序,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依据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水平确定并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以便把检查风险降低到一个可以接受的低水平。
站在企业立场的内部审计师更多的把风险导向审计中的“风险”扩大为企业或组织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不能实现其目标的各种风险,所以内部审计领域的风险导向审计是以影响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经营风险为依据确定审计项目,以企业进行的所有降低风险的活动为测试重点,评价风险降低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提出恰当的降低风险的建议的一种审计方法。
三、内部审计与企业风险管理的关系
内部审计即是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
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包括要素,其中监控又分为持续监控与个别评价。持续监控的对象是除监控外的七大要素,持续监控的主体是各直接进行风险管理的业务部门。个别评价的对象是除监控外的七大要素和持续监控。个别评价的主题是内部审计部门和业务部门,并且应该以内部审计部门为主,因为业务部门主要负责持续监控,长时间从一个角度看问题容易产生偏差,由内部审计部门介入,能有效地纠正这种偏差。作为个别评价的内部审计是企业风险管理的一部分,评价除自身以外的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全部内容。
四、内部审计中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应用
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中,内部审计是对企业风险管理有效性的评价。本文试图建立一个风险管理评价体系,以方便地指导内部审计对风险管理体系的评价工作,加强全企业范围内对风险的识别与控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1 评价的目的。内部审计对企业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价的目的在于完善企业风险管理体系,更好地控制风险、增加价值。需要注意的是,评价本身不是目的,评价过程中内审人员与各部门的沟通以及评价后相应改进措施比评价本身更为重要。
2 评价的内容。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风险管理的评价可分为总体和业务两个层面进行,评价的内容就是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中的八要素。
3 评价的方法。评价的方法有很多,有很多不同的评价方法和工具,包括一览表、问券以及流程图技术等。这里介绍2种模式。(1)风险管理自评。风险管理自评的方法就是要求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部门管理人员组成一个小组,对本部门风险管理的恰当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提出审计报告,由管理者实施。对于内部审计而言,风险管理自评可以让管理部门了解到对风险管理的责任,同时还可以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减少审计人员的工作量,节省审计时间。(2)风险管理矩阵法。风险管理矩阵法是审计人员根据企业经常目标、风险与控制之间的联系,为确保审计建议能针对重要的风险而建立的一张工作表。
该表包含了下列信息:明确企业的经营目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事项的初步了解,根据初步了解的情况识别风险因素,衡量风险的重要程度,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审计人员的评价和结论。
内部审计人员通常在测试的最后阶段来做这个矩阵,其优点是清楚地反映出对每一目标的测试和评价,有助于关注重要风险。
4 评价的报告。评价报告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专项评价报告,一类是总体评价报告。
企业员工自评报告范文6
论文摘要: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对于各方利益相关者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广大的投资者而言,他们往往通过查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来了解其经营状况,而经营业绩优良与否、财务报告可靠与否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完善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而且可以向市场传递一个信号:公司的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十分看重,并且可以保证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资本市场瞬息变化,因此,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就显得尤为重要。按照COSO报告,内部控制就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范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1996年颁布的《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第一次提出内部控制的概念,指明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但是该内部控制定义范围狭小,仅仅站在内部会计控制和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角度出发。此后内部控制的定义一直处于不断的发展和修正过程中。
我国最早涉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范主要散见于证监会的各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具体要求体现在招股说明书、增发申请材料及年度报告中。主要有:(1)中国证监会2000年底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7号、第8号,规定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在其年报中出具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合理性的自评报告,并委托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出具评价报告。(2)中国证监会2001年3月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规定发行人应披露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注册会计师指出以上“三性”存在重大缺陷的,应披露并说明改进措施。2001年4月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要求发行人应披露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同时应披露注册会计师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结论性意见。(3)证监会2001年制定、200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规定年度报告中,监事会应对“公司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表独立意见。(4)证监会2006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这是我国首次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提出具体的要求。
2006年,为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深交所分别于2006年6月、9月颁布,分别于当年7月、次年7月实施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两个证交所都明确规定在其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都应提供内部控制报告自评报告。该指引是我国第一次出台的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的文件。
二、我国内控信息披露规范的缺陷与不足
(一)内部控制概念界定混乱
无论是处于同一层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还是处于不同层次的证监会和证交所,关于内部控制都有不同的定义。上交所从公司长远战略的角度出发,规定内部控制为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深交所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则参照了COSO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规定,认为内部控制需满足以下几个目标:(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4)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证监会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则一直没有完整的标准,在其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中也没有详细规定。关于内部控制概念的不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还没有一套完整、系统的法规对其予以正式化、标准化,而且现行的各个法规相互之间也缺少衔接。
(二)缺乏对内部控制监督主体的统一规定
证监会并没有明确指明监督主体,而只是指出由监事会对本公司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发表独立意见。深交所规定,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监督情况形成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列席监事。而上交所则将内部控制的监督权赋予专门职能部门,并规定该专门职能部门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报告。那么根据这一规定,该专门职能部门可以是审计部门,也可以由各个公司根据本公司的特点和组织结构设置。经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监督主体不同,那么每个监督主体所参照的标准、所执行的程序及最后所形成的结论都不同,这势必会影响到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内控报告的比较分析。
(三)对CPA审计的规定各不相同
证监会只对特殊行业以及具有特殊目的的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否需CPA审计提出了硬性规定,主要表现在:要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提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需要在其再融资的申报材料中披露注册会计师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深交所则要求其所有主板上市公司(不含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CPA在对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应参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而上交所没有要求CPA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做出评价意见,仅仅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参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出具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并且,在这两所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中都没有明确指明CPA在审计过程中应参照的标准,而仅仅以一句“参照有关主管部门”简单带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标准的不完备使内部控制审核意见从内容到格式各不相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缺乏有效保证,使得信息使用者感到无所适从。
(四)对内控信息披露的自评主体界定模糊
证监会对于一般上市公司要求监事会在其监事会报告中披露对公司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表独立意见。对于具有融资目的的公司,证监会要求的责任主体是发行人,要求发行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发表评估意见。而在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规定中,没有明确指明责任主体,只是要求上市公司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出说明。深交所和上交所的内部控制指引中,都明确规定了内控信息自评的主体是董事会。
(五)对内部控制的评价缺乏统一标准
现行的规范制度中,证监会和证交所都没有提出对内部控制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的具体评价标准,只有由审计准则委员会的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企业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和新修订的《会计法》提到了内部控制相关内容,但立足点和出发点分别是从报表审计的角度和企业会计控制角度进行规范。由于缺乏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判别的可操作性的标准,使得CPA审计陷入难题中,而且其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也缺乏可比性。
三、改进我国现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范的建议
(一)宏观上,理顺我国现行内控信息法规的层次关系,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由抽象到具体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范体系
该规范体系的第一层次应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在《公司法》、《证券法》和《会计法》中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内部控制的定义,并明确各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第二层次是由财政部联合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和审计署制定一套以规范企业信息披露为主要目标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该标准体系的建立将为各个行业的内部控制评价提供一个具体的、可操作的标准,并且也为CPA审计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供了可参考的标准。财政部于2006年7月联合证监会、国资委、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成立了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我们相信该委员会将在其推出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做到这一点。第三层次是证监会规定各上市公司应对“狭义内部控制报告”即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强制性披露,而对“狭义内部控制报告”之外的经营和遵循法律内部控制报告采用自愿性披露。对于强制性披露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应明确披露内容和披露格式。第四层次是证券交易所对本所上市交易的公司提供具体的规则指引。2006年,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推出了适应本所特色的《内部控制指引》,但是两所的指引存在一些不协调、不融洽的地方,因此本文建议可以在上述3个层次制定的规范内稍做改动,达到各个法规实务操作的衔接。
(二)微观上,针对我国现行内控信息披露规范的不足加以改进,使之满足各个层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1.明确内部控制概念
根据内部控制的范围,可将内部控制划分为“广义的内部控制”和“狭义的内部控制”。狭义的内部控制与公司财务报告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相关,而广义的内部控制则包括对财务信息质量、经营效率、遵循法规和其他风险管理的控制。由于内部控制的外延已经扩大到了公司整体的控制,投资者不仅仅满足于得到有关企业财务报告可靠的信息,还希望了解企业整体控制环境和实际运作情况。但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以及CPA内部控制审计标准的不完善,在此,我们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披露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即狭义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与此同时,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广义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待时机成熟之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强制披露广义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2.明确内部控制监督主体
实务中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监督一般是由内部审计部门执行,但是内部审计部门往往是从财务报告是否可靠的角度出发,无法涵盖我们广义内部控制概念。因此建议可以采用上交所的做法,在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内控监督职能部门,该职能部门人员的认定可以由董事会予以指定,并且范围应该扩大,不仅仅局限于内部审计部门。
3.明确对CPA审计的要求
为了保证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应当要求注册会计师对由董事会所出具的内控信息自评报告加以验证并出具审核或鉴证报告,该鉴证或审核报告应与内控信息自评报告一同对外公布。而且在内部控制审核中,CPA的执业标准并不完备,这使内部控制审核意见从内容到格式各不相同。因此,应由审计准则委员会联合各个行业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执业标准。
4.明确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
监管部门应当修订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范,增加明确主体责任的相关条款或对主体责任的描述具体化。现行《公司法》中规定,董事会可以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所以我们建议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应当由董事会负责,并由董事会对外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5.明确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
监管部门应当对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内容与格式做出统一规定,以减少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存在的选择性和随意性。同时,投资者可以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进行比较分析,也有利于降低投资者获取信息的成本。证监会可以明确规定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的固定格式,其基本内容至少应该包括:(1)表明管理层对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的责任;(2)评估内部控制的标准;(3)内部控制系统中任何重要薄弱环节及其处理情况。
参考文献:
[1]李明辉、何海、马夕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的分析.审计研究[J].2003,(01).
[2]陈合.如何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J].财会月刊,2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