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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工技师职称论文范文1
浅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所谓继续教育,又称后继教育或在职教育,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会计继续教育工作要想取得好的效果,首先必须认识到持续教育的必要性,其次要有明确的目标,最后还要精心地组织管理。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1.适应经济发展“两个转变”的客观要求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法制经济,尤其是在知识经济的信息时代,要求现代会计必须随之转轨变型,由报账型向管理型、决策性转变;由事后型向事前型、事中、事后全过程转变;由被动型向能动型、自主型转变;由传统手工方法向现代高科技、网络化、规范化转变。适应形势,更新知识,不断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是科教兴国和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企业改革、会计主体变化对提高会计人员基本素质的必然要求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其基本思想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组织形式多样化,会计主体多元化,在企业错综复杂、激烈竞争的新形势下,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强烈的市场经济意识、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等);
3.扭转我国会计队伍落后状况的现实要求我国当前会计人员领域存在三个主要问题:
一是合格的会计人员数量不够;
二是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三是风气不好,做假账、造假账,违反财会制度和职业道德。只有通过大规模的培训,提高会计队伍的政治、业务和整体素质,实行强制的定期的继续教育学习,更新知识,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我国会计队伍的不利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继续教育工作的目标,增强继续教育的层次性和针对性
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目标,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在第七条又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
(1)立坚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
(2)“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3)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4)其他相关法规制度。《暂行规定》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的规定从总体上讲是合理而明确的,它涉及到了对会计人员工作胜任能力各项要求的要素。同时也不难发现《暂行规定》对继续教育目标的规定不具有层次性和针对性,没有针对不同层次的会计人员确立不同的教育目标,在现实培
训过程中往往将不同级别的会计人员和不同对象的会计人员混合在一起进行教学,从而出现教学内容(包括知识结构和知识深度两方面)不能很好地适应培训对象的现象,进而影响培训工作的实效。因此,从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出发,笔者认为继续教育必须做到分层次、分对象地进行。
三、会计继续教育的组织与管理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立足基层,筹划未来,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检查督促,保证质量。
l.大力宣传,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财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都积极支持、关心、投人会计继续教育的活动中。“态度决定一切”,针对成人教育,只有调动起学习的热情.才能取得好的培训效果,否则流于形式,白白浪费时间,浪费人力、财力和物力。
2.明确主体,形式多样。会计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的机关是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培训以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为依托,发挥其他部门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学习,有自学、有培训;可自己组织,也可委托办班;有函授、电教、录像,也可课堂讲授、网络查询、实地演练户j集中上来,也可分片下去等。
3.成立会计继续教育委员会,增强对继续教育管理的力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毕竟是一个教育问题,而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教育问题的研究和经验因职责不同等原因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在培训资格的确定上、培训计划的制定上、培训监督和评价仁就一直存在问题。在财政部门中设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委员会将有利于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力度该委员会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智囊团和决策机构,由教育界、会计界和财政部门的高层次人员组成,总体上以教学、科研单位的会计专家为主,同时吸收部分大中型企业高级会计师和会讨一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参与,财政部门本身(会计管理处)也要有专人参与,除财政部门人员外,其他成员可以采取个人自荐、财政部门审核聘任的办法。
钳工技师职称论文范文2
关键词:清单;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
中图分类号:P285.2+7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前提是依照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在实际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经常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编制人的原因引起的,也有些是招标投标的机制和招标人的原因引起的。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
主要体现在编制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计算规则和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混淆。特别是在计算土石方、刚性屋面防水、楼梯及楼梯饰面、天棚吊顶中的跌级等。因为在计算土石方时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不考虑施工组织设计中放坡和工作面对施工的影响,仅按设计图示尺寸;同样在计算刚性屋面防水、楼梯和天棚吊顶跌级时也是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考虑折叠和展开部分面积。
2.“五统一”的不规范。
所谓“五统一”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应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一致。
项目编码的不规范。主要体现在:(1)重码。(2)乱码。(3)乱套编码。以浙江省为例:经常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中把实木地板(项目编码:020104002)列入金属复合地板范畴(项目编码:020104004)。智能安装工程中的管线、面板、插座列入强电编码范畴。(4)随意组合。如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门、门套、门套线等包括油漆应有专门的项目编码,并分别列项,但在编制时会把它们随意组合在一个编码里,又没有标明详细的工程量和名称,以致混淆或漏项。
3. 技术措施费的规范准确计算。
主要表现在没有或者严格按照规范详细计算出与工程实体相关的技术措施费的工程量,采用分部分项的格式.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在个别项目上有时用“项”概括。特别表现在模板、脚手架和湿土排水等措施内容上。如模板的计算,应采用与混凝土接触面的计算面积,而不是按项或者系数法模糊计算工程量。
4.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随意更换计价规则或者硬性规定材料、人工、暂定价。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辅导教材的说明,工程量清单的总说明应包括内容为:工程概况:工程发包、分包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使用材料设备、施工的特殊要求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有些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随意增加与计价规范、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内容或者强制条款。
5.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中《主要材料计价表》与工程本身或者6大类主材的主材定义不一致。
还有的材料表中把主要材料的数量也列入《主要材料报价表》中,众所周知,工程量清单报价应鼓励采用企业定额和市场价,企业定额是企业的先进水平,与预算定额的社会平均水平显然不一致,那么材料消耗量和人工消耗量也不一致,计算出的材料报价表的主材数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的主材数量可能不一致。就算一致,因每个人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不一致、对预算定额换算水平的不一致,最后的主要材料工程量也不可能一致。
6. 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招标控制价相混淆。
上述所列问题中有几种是把编制工程量清单与编制招标控制价相混淆造成的。如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清单计算方法与预算定额计算方法不分,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一般采用预算定额的计算方法;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规定采用的规费、人工材料的价格,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的依据,而不是编制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时也要用这个依据;标明主要材料的数量、价格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的表格,而在编制工程量清单主要材料表时应简化,只需要提供主要材料的序号和名称即可。
二、产生问题的严重性与后果
1. 因工程量计算及计算方法存在问题,导致竣工结算时工程量的大量变更。
这其中除了人为因素外,大部分是对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没有理解透彻。图纸认识不清晰,工程量清单编制与预算定额计价规则错误认识造成的。因为工程量清单计价竣工后工程量是按实结算,很多工程因工程量的错误计算引起工程结算大幅度超出原编制工程量。而有些地方财政部门硬性规定竣工决算不能超原合同价一定数的百分比,使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大幅度超出原合同价的工程久拖不能结算。
2. 因项目特征的描述不全面、漏项。技术措施费的漏算,导致投标单位少报、漏报,施工合同实施中必然会产生纠纷,为以后的工程索赔埋下伏笔,损害业主的利益。
3.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对规范的认识有偏差和对主材表编制的不严谨导致工程废标增多,评标尴尬,工程中标后履行困难。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工程量清单编制中的诸多问题已经影响了正常的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对工程中标后合同的履行也带来隐患,进而影响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索赔定价。问题产生的原因有:
1. 招标人缩短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与咨询行业机制的缺陷。
众所周知,工程量清单编制一般是招标人自己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实践中一般是由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委托编制。在工程正常招标投标过程中,从工程设计出图到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要经历施工出图、工程清单编制、招标备案、招标公示、开标、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许多程序。期间因为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大部分为国有资金的工程,所以还要涉及财政拨款的预算。这个时间太漫长,一般不计设计出蓝图的时间至少2个月工程才能开工建设。有些招标人为了抢工期,往往缩短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时间,在工程图纸还未完全确定下来就编制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未完成招标控制价还没有出台时就要求招标备案。而招标备案必须提供工程量清单和主要材料报价表或品牌表,在仓促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中主要材料报价表与工程本身不符,就是因为设计变更多次或者设计未完成而主材先定,或者工程量清单未编制而主要材料先确定。当然工程量计算失误或者偏差较大就不难理解了。
2.工程量清单编制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工程量清单编制人的业务水平决定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全新的知识面,特别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之前的2008版又有不少的改进与变动。正确、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还要借助造价软件、CAD图形软件:同时工程材料、施工工艺、建筑结构、施工方案的确定等也是一项长期的学习和实践过程。这些都是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关键。如在编制工程技术措施费清单湿土排水、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时必须与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相吻合。
3. 行业缺乏监督检查机制。
有些工程量清单编制与招标是同一家单位,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往往直接去招标备案,没有采取检查、复核程序。招标人无人复核,没有采用两家工程量清单编制咨询公司同时编制:当地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也是直接上网。在投标公示过程中,投标单位因时间短更不会自行检查。这些也为最终的清单出台而简化了检查监督程序。
结束语:解决途径研究: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好坏越来越重要。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的问题不加以解决,的确对控制工程造价不利,也不利于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后续的竣工结算。
第一,作为工程量清单编制机构的主体编制人,应熟练掌握预算定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区别和联系,适应市场要求,除迅速准确按照清单规范计算工程量清单外,还要了解各种关联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熟悉政策法规和工程材料、价格及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