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协会申请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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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协会申请书

成立协会申请书范文1

你们好!

我是一名乒乓球爱好者,至前年回家,在时代健身房当了一年多的乒乓球陪练,一年多来仔细看了下县城的乒乓球情况:一,乒乓球整体水平太低 ;二,整体气氛不好,虽然打球的人也比较多,但是基本上都在自己的小圈子里打,所谓的高手,无非是打熟了的几个人多几个来回而已。 三,没有固定的团体球队和一个相对固定的年季度比赛 四,各个乒乓球友及学乒乓球的小孩和家长,没有真正认识乒乓球,而只是把乒乓球也就是我们的国球,当成一种简单的娱乐,而乒乓球真正具备的竞技性,娱乐性,健身性,促进交流等特点并没有在各个球友身上体现出来。 五,县城缺少一个比较正规的乒乓球俱乐部来凝聚各路球友 六,县里没有人没能组织乒协起带头作用。

基于我县不好的乒乓球现状,严重阻碍了我们县乒乓球的发展。作为一个乒乓球好者,应该热爱我们的国球,积极投入并宣传国球。本人能力有限,但愿能为我们县乒乓球做一点点贡献,我的目标是在县城开一家规范点的球馆,让绝大多数球友能够集中起来交流,提高xx乒乓整体球技术,营造xx乒乓球气氛,让大家更加了解国球,发扬国球精神。

成立协会申请书范文2

一、 申请成立社团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学生社团筹备申请书》;

二、 每项都必须填写,没有的填写“无”;

三、 社团在申请成立时,还应提交下列资料: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身份证明;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报,身份证明;其它需报送的有关材料。请将下列材料用a4纸打印(复印)作为附件附在本申请书后。身份证明原件审验后退回申请人;

四、 本申请书一式三份,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水笔填写,一份留存学社联,一份留存院团委,一份社团自存。

一、基本事项社团名称

登记类别

指导单位

指导老师

拟任负责人

(会长签名)

二、相关情况

姓名

性别

系别

年级

主要联系方式

有无其他职务

发起人情况

指导老师情况

姓名

(老师签名)

职务

简单情况

推荐意见

拟任负责人情况

会长

姓名

性别

年级

主要联系方式

副会长

姓名

性别

系别

年级

主要联系方式

财务负责人

姓名

性别

系别

年级

主要联系方式

三、成立社团的可行性、必要性论证另附纸张)

四、学生团体联合会审核情况学社联主要负责人

姓名

协会成立意见

更多

学社联主席

人力资源部部长

学社联指导老师

团委老师

备注:

1、学生社团筹备成立工作由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此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2、学生社团筹备成立基本流程:

①由筹备成立社团的发起人认真填写此文件,另加任何形式的有关资料一起上交;

②对照社团上交的所有资料,跟踪核查资料的真实性;

③全体人力资源部成员和筹备成立协会的骨干出席,开展一个社团成立的讨论会;

成立协会申请书范文3

1.商标申请书件(含商标注册、续展、转让、变更、补证、注销和撤销申请书)应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提倡用打字机打印;文字书写必须合乎规范,字迹工整、清晰。

2.随同申请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使用光洁耐用的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时所需大小相同。

3.商标申请书、委托书必须加盖申请人的章戳,申请人名称及章戳应当与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申请书和委托书上还须加盖人章戳;对于国外申请人,要详细填写中英文企业名称和地址;委托书可由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名。

4.一份商标申请书中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应当依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所列的具体、规范名称填写。

5.申请书和委托书所填各项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的,应当在改动之处加盖人或申请人章戳,或由修改人签名。

6.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的申请书件,编定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规定填写的申请书件,不予受理。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的填写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或人补正,申请人或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后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未作补正或超过限期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7.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书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8.各项申请都需按规定交纳费用。

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途径

1.国内商标注册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1)商标注册申请人可委托商标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由商标机构代其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2)商标申请人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企业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2..外国人和外国企业需要在中国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可以按其所属国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或按对等原则办理。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和其他有关事宜,必须委托国家指定的具有涉外权的商标机构。

办理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必须具备的书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委托商标组织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委托书》一份。

(2)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

(3)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填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得超过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集团公司或跨国公司如果要以申请人的名义注册某一商标,如其登记的《营业执照》注明经营范围包括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营业范围,可以提供下属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以及一些特殊行业或特殊商品的商标注册申请,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a.办理人用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等商标注册申请,应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即《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持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批复文件,也可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办理人用消毒剂商标注册申请,应附送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外国申请人申请时,也必须提交其所属国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

b.提交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申请。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c.报刊、杂志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提交新闻出版署(局)发给的全国统一刊号("cn")的报刊登记证。

(4) 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还应提交:

a.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b.企业介绍信。

c.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提交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办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申请还应提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办理证明商标注册申请,同时还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申请人生产该种商品或提供该项服务的特定品质及其所具备的检测和监督能力的证明文件。

所谓主体资格证明,指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工商业团体,即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协会及其它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

主管部门是指中央或省级的业务主管部门。外国申请人也应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和相应的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并附送中文译本。

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包括集体商标的宗旨、成员、条件、手续、商品或服务质量。以及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该规则应承担的责任;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包括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条件、手续、商(6)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肖像权人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成立协会申请书范文4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三条商标法和本条例所称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第四条商标法第六条所称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第五条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在商标注册、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相应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驳回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或者撤销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商标注册。有关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第六条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第七条当事人委托商标组织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提交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商标法第十八条所称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第八条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使用中文。

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

第九条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其回避:

(一)是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当事人、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

(三)与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利害关系的。

第十条除本条例另有规定的外,当事人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文件或者材料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

第十一条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递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委托商标组织的,文件送达商标组织视为送达当事人。

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向当事人送达各种文件的日期,邮寄的,以当事人收到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文件无法邮寄或者无法直接递交的,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二条商标国际注册依照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十三条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按类申请。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5份;指定颜色的,并应当提交着色图样5份、黑白稿1份。

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或者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

以颜色组合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文字说明。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规则。

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

第十四条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当与所提交的证件相一致。

第十五条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应当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写;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未列入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对该商品或者服务的说明。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第十六条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一个代表人;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

第十七条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申请人转让其商标注册申请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

第十八条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第二十条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机构认证;展出其商品的国际展览会是在中国境内举办的除外。

第三章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

第二十一条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商标局对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异议期满之日前,申请放弃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人放弃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应当撤回原初步审定,终止审查程序,并重新公告。

第二十二条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书一式两份。商标异议书应当写明被异议商标刊登《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初步审定号。商标异议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商标局应当将商标异议书副本及时送交被异议人,限其自收到商标异议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

当事人需要在提出异议申请或者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当事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第二十三条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所称异议成立,包括在部分指定商品上成立。异议在部分指定商品上成立的,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

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自该商标异议期满之日起至异议裁定生效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对其提出评审申请的期限自该商标异议裁定公告之日起计算。

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

第二十四条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未提交变更证明文件的,可以自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补交;期满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五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该移转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七条注册商标需要续展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后,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第五章 商标评审

第二十八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提出的商标评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事实,依法进行评审。

第二十九条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所称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第三十条申请商标评审,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基于商标局的决定书或者裁定书申请复审的,还应当同时附送商标局的决定书或者裁定书副本。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一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应当及时将申请书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限其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期满未答辩的,不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或者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第三十三条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实际需要,可以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公开评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公开评审的,应当在公开评审前15日书面通知当事人,告知公开评审的日期、地点和评审人员。当事人应当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

申请人不答复也不参加公开评审的,其评审申请视为撤回,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不答复也不参加公开评审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缺席评审。

第三十四条申请人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裁定前,要求撤回申请的,经书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申请的,评审程序终止。

第三十五条申请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的,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申请已经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的,任何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

第三十六条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第六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和(R外加)。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第三十八条《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应当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破损的《商标注册证》,应当在提交补发申请时交回商标局。

伪造或者变造《商标注册证》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行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前款所称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和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

第四十条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

第四十一条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注册商标,撤销理由仅及于部分指定商品的,撤销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注册。

第四十二条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数额为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获利2倍以下。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数额为非法经营额10%以下。

第四十三条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第四十四条违反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缴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第四十五条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该驰名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第四十六条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第四十七条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

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被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

第四十八条注册商标被撤销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被注销的,原《商标注册证》作废;撤销该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或者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由商标局在原《商标注册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一)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二)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第五十一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第五十二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第五十三条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连续使用至1993年7月1日的服务商标,与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服务上已注册的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可以继续使用;但是,1993年7月1日后中断使用3年以上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五十五条商标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五十六条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文件格式,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规则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五十七条商标局设置《商标注册簿》,记载注册商标及有关注册事项。

商标局编印发行《商标公告》,刊登商标注册及其他有关事项。

成立协会申请书范文5

根据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年国家创新基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市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及其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18个月(注册时间为*年12月1日以后),注册资金不超过300万元,且没有承担过国家创新基金项目;

2、企业必须注册在*科技企业孵化协会认可的*市内各孵化器基地内(注册在张江地区各孵化器的企业由张江创业中心单独受理,不在本通知范围内)。

3、企业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7、所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8、所申请项目需符合《*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要求。

9、依所申请项目形成的产品应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二、申请审批程序

(一)*市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1、各企业所属孵化器分别对所属企业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各孵化器组织在孵企业按要求填写《科技部创新基金小企业创新项目预申报表》,并按基金申请条件对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验资报告等文件进行资质审查,对于审查合格企业,由各孵化器和孵化器所在区县科委出具审核意见和盖章后,将《科技部创新基金小企业创新项目预申报表》交相关的服务机构(参见附件二);

2、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在市科委网站(填报《*市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申请书打印件及相关附件,一式二份。申报期限为5月8日-5月15日。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3、市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给予立项资助,并签署立项合同;

(二)国家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1、被市科委立项资助的企业在相应服务机构的指导下,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注册(,并在网络工作系统中填报申请材料;

2、市科委将立项企业的网上材料及纸质申请材料推荐上报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3、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对市科委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立项名单。

4、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与企业签订立项合同。

成立协会申请书范文6

大学志愿者的申请书1

大家好!

我是来自__学院__级__班的,是来自_____的一个农村家庭。我深知自己的大学生活来之不易,于是,我珍惜,我努力。大学经历的点点滴滴,让我变得更成熟,更干练。我乐观开朗,待人友好,为人热心,富有亲和力和号召力。面对困难,我勇于面对,自信从容。在工作上,我担任过团支书、社团办公室副主任、会长等职务,特别感到荣幸的是,大三学年,我当上了新生班主任。

在任职期间,我深刻地感受到作为一名老师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同时也更坚定了我将来要当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的理想和信念。同时,我还担任了本年级的年级委,在年级委的工作当中,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学生干部特别需要责任心、耐心和细心,同时我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学习上,我勤奋刻苦,连续两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在五四评优中,也有所收获。同时获校级女子气排球赛第二名;获院运会女子铅球第五名等。我是一个不断追求、不断进取、不断学习的女孩,我明白自己身上存在许多不足与缺点,但我将会不断努力,一路向前进。特长:唱歌、排球、篮球和交流。

大学志愿者的申请书2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__x,女,汉族,法学院__x班学生,曾担任湖南工业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联谊部干事,__部副部长,现主要负责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宣传部事宜。自2__x年加入学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来,用心参加和组织了多项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作为一名志愿者干部我明白自我承担着比别人更多的职责,要用心努力的参加和组织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从工作中体会到了“爱心”的力量以及志愿者是怎样关怀需要帮忙的人。

所有的一切让我更清楚自我做了什么,做的意味着什么,自我的所作所为对别人又有什么帮忙。同时弘扬了“奉献、爱心、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由于我最初参加的几次志愿服务工作引起了我对这份工作的喜爱与重视,也因此我走进了青联参加了志愿者干部的工作。近两年来,我参加了许多富有好处的活动,获益良多。下方把我的工作状况现作以介绍,具体活动项目有:炎帝祭祀典礼。这个活动可谓是我大一刚加入志愿者联合会所接触的第一个大型志愿者活动。__x 由__x负责带队,带领我们志愿者前往炎陵县参加株洲市炎帝祭祀典礼。在典礼中,我们主要负责迎宾,指路,最后还最为一支方阵队伍参加了祭祀。历时一天半时光,虽然训练的时候很辛苦,但有这个机会能代表湖南工业大学去参加这一次活动,我们倍感荣幸。流芳园扫墓。

2__x年清明节期间,我们志愿者联合会组织去株洲市流芳园扫墓,为革命烈士哀悼。这次活动不仅仅表达了我们对烈士敬仰,而且还提高了同学们“尽己所能,服务他人”的志愿意识。“以旧换心”活动。以旧换心,顾名思义,即把废旧物品类似报纸,杂志,瓶罐等捐献出来,折卖后捐给志愿者基金会,作为帮忙别人的一份爱心。一部分志愿者去学校的宿舍,公寓收取可回收利用物品,一部分同学在集中站负责清点,整理,分工合作,圆满完成了此次工作。并为需要帮忙的地方奉献了自我的一份爱心。公交车义务疏导活动。我们2__x名青年志愿者,参加了公交车义务交通疏导活动,透过这次活动是使我们认识到“温馨家园就在我们手上,只要我们每个人多用爱温暖别人,那社会的每个角落,即便是在公交车上,也会变得像在我们的家一样温暖。”普法知识讲座。总所周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他们健康成长的问题也是我们关注的焦点。因此我们在2__x年组织了一系列的普法知识讲座,在株洲市残疾学校,株洲市第七中学展开,期望能用我们的专业知识,为他们加强保护自我的潜力。志愿者成立大会。无论是学校志愿者成立大会,还是我院的志愿者协会成立大会,作为其中的一份子,我都尽力完成我就应做的事情。

我作为志愿者代表在会上发言,谈谈加入志愿者一年后的经历与感受,不仅仅给新加入的志愿者能更好服务他人的推荐与勇气,也对我过去的一年做了总结和反思,使我能成为更加一位优秀的志愿者。“夕阳红”敬老晚会。2__x年1__x3日晚,由我校承办的湖南省湘中片高校第四届“夕阳红”文艺汇演在本校体育馆隆重举行,我作为综合项目管理部副部长,带领我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与社团联合会合作,组织青年学生为老人服务,共舞青春。并受到一致好评。湖南工业大学5__x庆。__年11月我们领来了湖南工业大学的5__x校庆活动,对于此次活动学校很是重视,而我们青联从旁协助了此次重大活动。从之前的校庆志愿者选拔,到校庆前准备工作,到校庆当天的服务接待工作,我们志愿者都发挥了充分作用。

__x年秋天,我与其他部长组织志愿者去株洲天元区敬老院访问老人,把秋末的暖意带给她们。我们与他们聊天,给他们唱歌,跳舞,让他们感受到我们这一代的关怀。在这次活动中,同学们热情极高,老人们也开怀大笑。秋末的寒冷,被同学们的热情所驱赶,欢声笑语温暖着敬老院的每个角落,也使我也体会到了作为一名青年志愿者的光荣。回想这将近两年时光,真是收获颇多,这两年间,我充分认识到了一名当代志愿者所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更认识到一名当代大学生的未来奋斗目标,这天我为自我能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青年志愿者而感到骄傲和自豪,相信大学毕业后这些经历必定会成为以后工作的动力,促使自我为我国的青年志愿者事业和未来自我的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申请人:法学院__x班__x

2__x年3月29日

大学志愿者的申请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