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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行业调查报告范文1
2月份以来,力合股份成交明显放大,同时伴随着股价的大幅上扬。至3月17日停牌前,该股27个交易日的涨幅达34%,而同期大盘涨幅不到4%。
杉杉集团吸筹5%股权
3月18日,力合股份突然停牌公告,称待公告相关事项后复牌。3月29日晚,力合股份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显示,杉杉集团旗下两家子公司频频“举牌”以至于持股份额达到5%的警戒线。
3月30日,力合股份开盘即拉上涨停。杉杉股份内部人士3月30日对《投资者报》表示,“举牌”力合股份的是大股东杉杉集团,与上市公司没关系。该人士特地强调,杉杉集团与被调查的6个账户没有关系。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杉杉集团旗下两公司通过“举牌”获得力合股份5%。具体情况是,3月8日~17日期间,宁波恒益投资有限公司共买入力合股份1200.07万股,占力合股份总额的3.48%,价格区间为9.55~11.3元;宁波顺诺贸易有限公司共买入力合股份增持523.48万股,占股份总额的1.52%,价格区间为10.12~11.01元。杉杉集团此次“举牌”花费约1.8亿元左右。
力合股份股权分散,这也让杉杉集团以5%的持股数就能位居第三大股东,实际上,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股权也只有11%。
今年以来,力合股份消息不断。1月8日,力合股份对外宣称,原第一大股东珠海城建集团将所持股份无偿划转给珠海水务集团,新大股东持有总股本的10.06%;第二大股东为深圳力合创业投资公司,去年三季报显示,其持有总股本的8.31%。
资料显示,力合股份背靠清华科技园,先后控股了多家科技企业,被冠以“清华”概念的高科技公司,因为力合股份参控的公司大多数集中在数字电子和数字信息业:电子元器件、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等行业。此外,还有环境工程、水质净化和传感设备。
目前,力合股份旗下有两家子公司从事高科技企业孵化和创业投资业务,分别是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力合华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力合股份分别控股57.15%和100%。
虽然如此,但真正吸引投资者的是力合股价将被大股东重组的消息。实际上,杉杉集团通过两个子公司大举收集筹码时,也是珠海水务集团将重组力合股份传闻甚嚣尘上之时。
3月15日,力合股份澄清公告,大股东从未研究过对公司资产重组等事项。不过,这并没有阻止杉杉集团快速收集筹码的信心,直到持股比例触及“举牌”线,才迫使杉杉集团停止买入。
被调查的6个异常账户
今年2月开始,深交所就关注到力合股份异动,发现存在宁波背景的资金大量买入该股。同时与其跟进的6个账户也开始显现,力合股份被深交所要求调查这6个账户是否与杉杉集团有关。
更重要的是,这些账户还存在或者是实际控制人相同,或者是新开户,或者仅买入力合股份一只股票等异常情况。
这6个账户包括:宁波盈信持有的0800178086的账户、中融人寿持有的0899055031的账户、中融信托中融恒泰一号持有的0899052145的账户(实际受益人为上海丰润投资)、中融信托融裕25号持有的0899047248的账户(实际受益人为上海丰润投资)、中融国际信托融裕11号持有的0899047233的账户(实际受益人为李庆)、甘晓梅持有的0034787679的账户。
尽管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的尽职调查报告显示,这6个账户与杉杉集团没有关系。且从表面上看,这6个账户只有一个在宁波,其余与杉杉集团均不属于同一个城市,不过还是能从背后看到杉杉集团控制人郑永刚的影子。
根据资料显示,这6个账户中有4个,与杉杉集团有明显关联。其中,中融人寿的账户最为特殊,因为杉杉集团和中融人寿都拥有同一实际控制人。
郑永刚名下还控制着中科英华,其持股7.45%,为第一大股东。2009年,中科英华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与其余五家公司合资发起设立中融人寿。2010年3月24日,中融人寿获批准开业。
根据龙虎榜资料显示,中融人寿的股权结构为联合铜箔、吉林信托、启迪控股、中润合创投资四家股东各持股20%,北京百利威科技持股15%,而海南爱科制药则5%。
尽管有4家公司并列大股东,但中融人寿的话语权掌握在中科英华系,信息显示,中融人寿董事会成员由董事长陈远、执行董事杨智、董事会秘书袁梅、董事黄宝育、雷霖、高福波、陶安东,独立董事任道德、金润圭9人组成。
陈远曾在中科英华担任总裁和董事长且与吉林信托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高福波关系密切,去年8月辞任中科英华董事长后,即入职中融人寿董事长。
此外,黄宝育同时是中科英华副董事长,袁梅同时也是中科英华董事,独董金润圭也是中科英华独董。由此可见,公司9人董事会中,中科英华占据4席。
尽管陈远离开了中科英华,但黄宝育、袁梅、金润圭还任职于中科英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融人寿与杉杉集团为关联交易,已经能够说得通了。
此外,中融信托与杉杉集团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参与抢筹的6个账户中,有三个来自中融信托。
根据大成杭州分所的尽职调查显示,中融信托的“恒泰一号”和“融裕25号”的实际受益人为上海丰润投资,实际操盘手也可以确认是丰润投资。虽然“融裕11号”的受益人是李庆,但李庆只是优先级受益人,实际操盘手还是上海丰润投资。
关系微妙的影子军团
据上海某阳光私募人士对《投资者报》透露,上海丰润投资的现任董事长赵海云和前任总经理代明华都与杉杉集团有关系。
代明华曾任杉杉股份董事长,2009年3月离职。杉杉股份第一大股东正是杉杉集团,代明华的简历显示,他曾在丰润投资任总经理。中科英华2009年离职的前任副总裁赵海云正是上海丰润投资的负责人。
虽然赵海云与代明华现在的身份不能构成上海丰润与杉杉集团是一致行动人,但他们与杉杉集团千丝万缕的关系,不得不让人怀疑。再加上地缘账户宁波盈信,6个账户已经有5个值得关注了。
这意味着这6个账户绝大多数与杉杉集团有着微妙的关系,就像某私募笑言的那样,他们都是郑永刚的影子军团。
水务行业调查报告范文2
关键词:地源热泵 问题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of ground-source heat pump technology in China background, classific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ground source heat pump system, and carries on the investigation to the present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ground-source heat pump in China, it is found that there exists in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ground-source heat pump technology problems.
Keywords : ground source heat pump problem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发展地源热泵系统是我国建筑节能发展的需要。目前,建筑用能已占全国总能耗的20%。因此抓紧建筑节能以较少的能源投入实现经济增长目标,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地源热泵系统和常规的供热空调系统相比大约节能50%,是一种利用可再生能源的高效节能可供暖又可制冷的新型空调系统。
地源热泵供暖空调系统通过吸收大地的能量,再由热泵机组向建筑物供冷热,可广泛应用于商业楼宇、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学校、医院等建筑物,是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地源热泵系统的分类及特点
2.1 地源热泵的定义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规定地源热泵系统以岩土体、地下水或地表水为低温热源,同水源热泵机组、地热能交换系统、建筑物内系统组成的供热空调系统。根据地热能交换系统形式的不同,地源热泵系统分为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和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
2.2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包括一个土壤耦合地热交换器,它垂直或是水平地安装在地沟中或是以U形管状垂直安装在竖井之中。不同的管沟或竖井中的热交换器并联连接,再通过不同的集管进入建筑中与建筑物内的水环路相连接,它通过循环液或以水为主要成分的防冻液在封闭地下埋管中的流动,实现系统与大地之间的传热。其优点是系统不受地下水量的影响,对地下水没有破坏或污染作用,系统运行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它的主要缺点是由于管壁传热温差的存在,机组冬季地源侧水温低于地下水式系统5-10度,机组夏季地源侧水温高于地下水式系统10-15度,机组运行条件相对较差,降低了运行效率埋地换热器受土壤性质影响较大连续运行时,热泵的冷凝温度或蒸发温度受土壤温度变化的影响而发生波动。土壤导热系数小而使埋地换热器的持续吸热速率小,导致埋地换热器的面积较大等。
2.3地下水地源热系统分为两种,一种通常被称为开式系统,另一种则为闭式系统。开式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是将地下水直接供应到每台热泵机组,之后将井水回灌地下,由于可能导致管路阻塞,更重要的是可能导致腐蚀发生,通常不建议在地源热泵系统中直接应用地下水。在闭式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中,地下水和建筑内循环水之间 是用板式换热器分开的,系统包括取水井和回灌井,地下水位于较深的地方,由于地层的隔热作用,其温度随季节气温的波动很小,特别是深井水的水温常年基本不变,对热泵的运行十分有利、它的优点是系统简便易行,综合造价低,水井占地面积小,可以满足大面积建筑物的供暖空调的要求。缺点是地下水热泵系统需要有丰富、稳定、优质的地下水此外,即使能够全部回灌,怎样保证地下水层不受污染也是一个棘手的课题。
2.4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的热源是池塘、湖泊或河溪中的地表水。地表水源热泵主要分为闭路系统和开路系统。在寒冷地区,开路系统并不适用,只能采用闭路系统。地表水源热泵具有造价相对低廉、泵耗能低、维修方便以及运行费用少等优点。但这种地表水源热泵系统也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在公用的河流中、管道或水中的其他设备容易受到损害。如果河流、湖泊过小或过浅,水的温度会随气候发生较大的变化,容易产生效率降低、制冷或供热能力降低的后果。
三、国内地源热泵系统的发展
我国地源热泵技术的研究始于上世纪80年代。首先是一些高校和科研机构纷纷建立实验系统,展开了全面的研究。同时,中国第一项真正的采用地源热泵系统的工程----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楼于1989年10月投入使用。1997年,中国科技部与美国能源部签署中美能源效率及可再生能源合作议定书,成为中国地源热泵发展的一个里程碑。进入21世纪后,热泵在中国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大批以地源热泵的设计、制造和施工为主要业务方向的企业不断涌现。建设部于2005年11月31日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气调节研究所主编的国家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66-2005),并将地源热泵技术列为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四、存在的问题
4.1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
地源热泵技术涉及了规划、建设、国土、水务和环境等多个部门,让诸多部门统一认识不是一件易事,需要各个部门协调配合,管理体制上的条块分割显然不利于地源热泵技术大规模推广。地源热泵工程把地下做为的热器,其正常运行要有一定的水环境和地下空间做保证,涉及地下水系统安全,关乎城市地下空间合理有效利用。地源热泵系统工程项目没有严谨的规划,任由发展,其后果是不可想象的。
4.2地质勘察、回灌等问题需要特别关注
地源热泵技术是资源条件型技术,对地质、水文环境的要求很高,同时对地下环境的影响也大。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吴元炜教授指出,地下水是我们地球上最后一桶水,我们必须精心爱护,要对子孙后代负责。地质勘察、回灌等问题历来是地源热泵中的难点和重点。对于这些问题的控制和解决是地源热泵推广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目前,各地都在积极探索管理、监测的办法,目前,对这些问题尚无具有约束性的法规,需要全行业共同探讨,领导部门也应当予以特别关注。
五、结语
在世界能源日益紧缺的条件下,地源热泵作为一种环保、节能的空调方式,应该得到更为深入的研究和更为广泛的应用,这符合国家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地源热泵技术为解决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这两个困扰我国发展的重大问题,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带来新的契机。相信不远的将来,在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努力下,地源热泵技术在中国一定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水务行业调查报告范文3
2017年全球的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达到100GW(中国装机规模超预期驱动全球规模较年初预期增加近20GW)。其中,中国为最大光伏市场,装机规模占全球比例45%。中国光伏装机量,2017年光伏新增装机达到53.06GW,再度刷新历史,同比增长53.62%;截至2017年底,并网装机容量累计超过130.25GW(1.3亿千瓦),其中新装装机连续5年位居全球首位,累计装机也连续3年位居全球第一。
2017年,宝应县正式开展申报国家级生态渔业光伏发电“领跑者”示范基地工作,11月30日成功入围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名单。整个项目共500MW(广洋湖镇100MW,射阳湖镇200MW,柳堡镇200MW),占地面积分别为3615亩、7075亩、5971.8亩。基地预计6月30日全部开工建设,12月31日全部容量建成并网。
一、基本情况
区位优势。宝应县地处淮河下游,江苏省里下河西部,根据国家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评估中心划分标准,我国太阳能资源地区分为四类,宝应处于二类地区(资源较富带):全年辐射量在5,400~6,700MJ/m2,相当于180~230kg标准煤燃烧所发出的热量。我们县域总面积为1467km2,人口近100万人,全年日照时间为2188.9小时。
创新举措。同时宝应由于湖荡多,水域面积大的特点,借鉴渔光互补模式中智能化立体养殖经验,探索发电-养殖-旅游新模式,有效整合资源,整体提升经济社会发展。
政策环境。根据工信部的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共244家企业上榜,而江苏就有89家,占到36.5%。江苏发达的经济水平、强大的消费能力。
发展前景。江苏省电力来源:火力发电96.26%,水电2.79%,风电0.76%,光伏发电0.17%,进步空间仍然很大。目前,宝应县社会用电量约为19亿千瓦时,其对电量的需求和消纳能力较强,光伏发电所生产的电量将有一大部分用于自身“消化”。
目前现状。全县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超800兆瓦,建成并网发电225兆瓦以上,已经先后吸引续笙新能源、上海晶科、华电集团等一批央企国企、行业龙头来宝投资合作,光伏应用与制造产业已成为宝应实体经济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增长点。
二、重要意义
宝应县光伏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自然优越条件,采取渔光互补的发电模式,上层光伏发电,下层水产养殖,因地制宜地利用土地资源,提高了单位面积的利用价值,提升了经济效益。
1、巨大的投入产出。领跑者基地共500MW,可产生36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入,年均上网电量达6亿千瓦时,全部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开票销售5亿元以上,税收产出7500万元以上。目前,宝应县已建成总装机容量300MW,并网发电200MW,以及近期新获批的500MW,再配套实施10亿元的装备制造项目8~10个,到2019年,我县开票总量至少达200亿元以上,2~3年内将形成新能源产业规模集群,到2020年工业开票总量预计将超1000亿元,有效推动宝应经济的快速发展。
2、有效的产业拉动。光伏发电涉及电池组件、电线电缆、逆变器、支架等多种产品,需要一整套配套的产业。据统计,江苏共有297家光伏企业(苏南占63.2%、苏中占32.5%、苏北占4.3%),2017年总产值2846.2亿元。其中苏州2017年光伏产业产值就达551.5亿元,接近宝应GDP570亿元。目前,宝应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吸引了北控、中广核、国家电力投资等多家上市公司、行业龙头来宝投资落户,同时正重点打造规划光伏制造产业园,以光伏产业为基础,吸引上下游产业,形成密集产业链集群,通过技术创新、优化资源配置等方式降低成本,倒逼高污染、低技术含量企业的转型和升级,从而带动制造业、旅游业、教育、物流等相关行业的全面发展。
3、形成地方辐射效应。一是改善基础设施。光伏基地的建设完善了农村道路交通设施,工程预计修缮乡村道路近20公里,而燃气、供水、绿化等配套工程在乡村将得到实质性保障。二是增强投资创业热情。成功入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名单,其未来形成的光伏产业链将吸引更多的企业家来宝投资和创业,更多的人才和资金将流向宝应。三是提高农民收入。在获得清洁能源的同时,农民通过流转土地获得租金,通过水产养殖增加收入,同时也可以通过入股政府基金获得项目分红,预计每年可获得1000万元以上的分红受益。
4、增强环境治理力度。太阳每年送给地球的能量相当100亿亿度电,相当120万个三峡电站(840亿度/年)。作为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生态县、国家卫生城市,宝应在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光伏基地的建设将进一步平衡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打好组合拳,提高清洁能源的利用率,减少煤炭等传统资源的使用。据测算,150MW光伏发电每年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2.2万吨、二氧化硫排放0.5万吨,通过基地光伏发电,宝应每年可节约标煤20万吨,折合原煤27.9万吨,这对优化生活环境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三、存在问题
我国的光伏产业存在一种本末倒置的现象,各地政府和企业都是为了光伏而发展光伏,仅仅把光伏当作一个新兴产业,忘记了光伏其实是一种能源产业。光伏发电,应当与工业、农业、服务业项目、人民生活用电等紧密结合,光伏为生产服务,为人民服务,只有这样,光伏发电才能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在推动光伏发展中,主要面临补贴指标争取难、土地计划落实难等因素制约。 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洗车行业管理现状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随着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政府对机动车的扶持长春市机动车数量大幅增加。据交管部门统计,2017年底长春市的机动车保有量159.3万辆,较2016年增长了10.8%,与之相伴而来的就是遍布全区、蓬勃发展的洗车行业。由于洗车经营是投入少、成本低,且简单劳动又需求量较大的行业,很多洗车点都是无照经营,这些洗车店虽然方便了洗车需求,但由于违规或不规范经营,给城市管理和形象带来许多问题。很多市民反映,一些洗车店造成的环境污染,影响了市区环境和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要求监管部门对洗车业加强管理,取缔无证经营,规范洗车业秩序。如何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洗车行业,提升我区环境形象及人民生活便利水平,是摆在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借此机会我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洗车行业进行了一次简单的调查。
二、调查过程
调查时间:本人于2018年5月6日至6月6日,历时一个月,进行相关调查。
调查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相结合的方式。
三、调查结果分析
在调查的100人当中,62位男性,38位女性,在外面洗车的被调查者占90%,自己洗车的被调查者占10%;有70%的被调查者选择低档位的洗车点进行洗车,有20%的被调查者选择中档位的洗车点进行洗车;在被调查者中普遍认为水资源浪费比较严重,还有就是占道洗车、妨碍交通、设备简陋、环境脏乱差、排水问题;在被调查者都说到了要建立健全的制度,对洗车点进行登记,对无照洗车严厉查处,加大对洗车行业的监管力度。
(一)当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洗车行业发展概况
目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正规洗车站点共39家,还有很多洗车站点是无照经营或属超范围经营(有些汽配件、维修店及加油站也兼营洗车)。这些洗车点虽然方便了洗车需求,但由于违规或不规范经营,给城市管理和形象带来许多问题。按照营业面积和员工人数来划分,大致可以分为高档、中档和低档三种类型。高档:营业面积在100平米以上,员工10~20人,共有5家,约占总数的13%;中档:营业面积在40~50平方米,员工6~9人,共有18家,约占总数的46%;低档:营业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员工3~6人,共有16加,约占总数的41%。这些洗车行业多数从2010年以后起步,少数由原来不规范的路边洗车点发展而来。
(二)目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洗车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洗车行业中存在的问题比较复杂,管理难度较大,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档次较低的洗车站点,问题尤为突出。
1.破坏绿化及公共设施许多待洗车和已经洗好的车辆随意停放在绿化道和人行道上,而且洗车人员直接在这些公共设施上洗车,附近的绿化往往遭受严重破坏,一些设备简陋的洗车点在缺少必要的排水设施的情况下,仅靠一根皮管、一块抹布、一只塑料桶就冲洗车辆。长期的汲水和洗车液等化学物质的腐蚀使路面遭到破坏,引起地砖的松动、破损,给行人带来不便。
2.污染环境大多数洗车店没有污水处理的配套设施,洗车的污水和着油污直接排放,以致洗车后污水横流,一些污水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到下水道或内河,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也成为城市环境新的污染源。
3.浪费自来水资源洗车店一般用一根水管连接到居民家或者小店的水龙头上,直接使用自来水清洗,支付居民用水的低价格;有的店甚至偷接消防栓上的水。洗车业不仅增加了整个城市的供水压力,而且浪费了自来水资源。
4.违规用水,严重浪费水资源据调查,有的洗车店设备简陋,还在沿用高压水枪作业方式,自来水仅冲洗一遍就白白地通过地沟排走了,这样消耗了大量自来水,造成了资源严重浪费。由于居民用水收费标准远远低于经营用水标准,有的洗车点为节约成本,擅自接上居民家中的自来水用于洗车,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据了解,使用自来水冲洗一辆车需要200~300升水,用水量为循环式洗车装置的20倍。有关部门曾经统计,如果洗一辆小轿车用水200~250升,长春市每年仅洗车的耗水量,至少相当于两个南湖的蓄水量。
5.影响居民休息有的洗车店设在居民区附近,洗车的高压水泵整天轰轰作响,车辆来来往往,夜间的洗车声、吵闹声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造成小区居民的诸多意见。另外,在冬季,这些洗车店收工后地面积水结冰,给早晨急匆匆赶路的上班外出的人们带来不安全因素。
四、对策建议
加强对洗车行业规范管理,解决影响和制约洗车行业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丰富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我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严格准入制度,推进行业管理面对目前洗车行业发展迅速、行业自律性差、行业标准缺失、管理标准不统一的现状,相关部门应根据本地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洗车行业规范要求。一方面,可以提高洗车行业的操作流程更加透明,使车主能真正做到放心消费;另一方面,执法部门在执法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依法办事,从而解决了法规不系统的问题。明确主管职能部门的分工责任。要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洗车业统一规划,把洗车业的管理纳入整个城市的管理。建议由城市管理部门牵头,工商、公安、交通、建设、环保等部门配合,落实相关责任,齐抓共管。
2.扶植连锁企业加强对洗车行业的扶植,进一步收紧审批权限,督促各类洗车点规范经营。加强政策扶持力度,作为用水大户,规模化、节能化、环保化是洗车行业今后的发展的有力之举。所以,建议政府要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角度着手,对我区中水管网建设予以研究,加大投资力度,在方便群众生活的同时,降低洗车行业用水成本,改善洗车行业发展态势。
3.加强洗车业的管理和审批制定规范洗车业的行业标准,严格审批和管理洗车业,明确提出几个不准。指定允许洗车店设置的路段,限制洗车店的无序经营。提倡室内洗车,污水地下排放,规定洗车场地的面积、洗车设备、洗车耗水标准等相应的要求。逐步淘汰一块抹布,一只水桶的洗车方法,引导和鼓励采用新技术洗车,如蒸汽洗车、电脑洗车、无水洗车和循环水洗车等新型节水防污洗车技术,使有限的水资源得到最大化的有效利用。
4.做好宣传引导,普及法律知识一是充分发挥好宣传平台,利用信息网络和各种媒体,宣传洗车行业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并确定若干洗车行业示范单位,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对经验非洗车的企业,在坚决取缔的同时在媒体上曝光。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规、规章和标准,编写宣传手册和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向洗车站点经营者统一发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商户自觉遵守相关法规,规范经营,维护洗车站点周边的市容环境秩序。三是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制作宣传材料,利用多种渠道向群众发放和宣传,争取到群众对洗车行业治理的理解和支持。
5.借鉴国内外做法,倡导先进模式水资源短缺,已成为未来20年我国所面临的中大挑战之一。积极推进现有的洗车站点学习先进的洗车理念,进行技术创新,通过推广建设流动洗车房、鼓励发展无水洗车,发展节水型、科技型的洗车模式,提高现行洗车模式的效费比。通过推动洗车行业的技术升级,从根本上推动洗车行业的科学发展。国外的一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如美国洗车大都采用“高压气雾洗机”,用水量约为3升,而且配备吸水设备,不污染环境。德国政府运用价格杠杆对水的使用严格限制。日本政府在加大废水处理力度的同时大力普及中水管道,使用“杂用水”(指地下水道再生水与雨水,可供冲厕所、冷却、洗车、街道洒水、浇树木等),同时鼓励使用雨水。长春市目前还没有法规对洗车行业用水进行规范,而水务、工商、城管等部门在使用中水的问题上,也没有明确的法规规定,难以形成有效监督机制。
五、小结
正确引导规范洗车行业健康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规划部门要合理规划,执法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市政部门要完善市政设备,洗车行业要自我管理约束,各个单位和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才能既满足百姓的生活需要,又确保洗车行业节水循环利用,推动其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2018年6月30日晚19:30接到****医院电话,报告该院收治了5名野生蘑菇中毒患者,接到报告后,区疾控中心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前往该院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到达市人民医院通过现场对患者询问及查阅病历资料等方式流调基本情况如下:****村一户人家共有8人,4男4女。6月30日上午10点20左右到自家后院板栗树下采摘野生蘑菇,中午在家中做成蘑菇炒肉供食用,其中5人食用了野生蘑茹而先后发病,另3人未食用磨菇均未发病。发病前8人有共同进餐史。
二、发病治疗经过
2018年6月30日中午13:30左右,一家8人在家中就餐,菜谱为:毛豆炒肉、野生蘑菇炒肉、茄子炒肉。饭后约1小时,5人(2男3女)先后出现恶心、呕吐症状,呕吐均达10余次,呕吐物先呈食物样后呈水样,均无腹痛腹泻、头晕头痛、发热等其他症状。晚17:30到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医生询问病史后,以毒蘑菇中毒收治,其中2名儿童患者经洗胃、催吐等对症治疗后于18:25转入儿科入院治疗,其余3人在急诊科观察治疗。目前全部患者生命体征平稳,精神状态良好。
三、流行病学调查
共有8人(4男4女)就餐,其中5人发病,3人未发病。对所有就餐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发现,5名患者均食用了毛豆炒肉、野生蘑菇炒肉、茄子炒肉,其余3人仅食用了毛豆炒肉和茄子炒肉,未食用野生蘑炒肉。(见附表1)
附表1:就餐者食品暴露情况(2018年6月30日中午)
就餐人员姓名
性别
年龄
毛豆炒肉
野生蘑菇炒肉
茄子炒肉
发病
潜伏期
临床症状
治疗情况
***
女
56岁
是
是
是
是
1小时
恶心,呕吐10余次
输液治疗
***
男
36岁
是
是
是
是
1小时5分钟
恶心,呕吐10余次
自行催吐
***
女
33岁
是
是
是
是
1小时7分钟
恶心,呕吐10余次
自行催吐
***
男
5岁
是
是
是
是
1小时5分钟
恶心,呕吐10余次
洗胃、催吐、输液治疗
***
女
3岁6月
是
是
是
是
1小时10分钟
恶心,呕吐10余次
洗胃、催吐、输液治疗
***
女
11岁
是
否
是
否
无
***
男
60岁
是
否
是
否
无
***
男
80岁
是
否
是
否
无
附表2:临床症状统计
症状
人数
百分比
恶心
5
100%
呕吐
5
100%
四、初步结论
根据患者临床症状及流行病学史,初步判定为一起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主要依据有:
1、对就餐人员食用菜谱进行卡方检验,结果仅野生蘑菇有统计学意义(p=0.018<0.05)。
2、食用野生蘑菇的发病,未食用者不发病。
3、根据临床表现,排除细菌性痢疾、霍乱、化学性中毒等疾病,且发病地区未发生其他类似的传染病患者。
五、处置意见
1、市人民医院积极治疗中毒患者。
水务行业调查报告范文4
根据《__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__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建设安全发展型城市,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企业安全技术水平;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切实加强部门监管,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主要任务。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建材、消防、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形成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快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提升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保障能力;实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严格执法检查,强化政府“一岗双责”、目标考核、“打非治违”等监督管理职责,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推进机制。
3.工作目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2015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等各项指标控制在省控指标以内,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全省先进水平。
4.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每个员工。实行以岗位安全绩效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高危行业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工资总额的20%,管理层的安全生产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年收入总额的30%,高管层的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年收入总额的50%;对一般企业绩效工资,市有关部门将提出指导意见,推动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绩效工资制度。企业要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承诺、预警等安全保障制度。企业要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超速、超载、超限运输,凡违反规定的,一律依法实施企业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拒不执行政府安全监察指令、拒不整改隐患以及屡改屡犯的,由市、县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5.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依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并切实保障其工作开展。从业人员在30-100人的企业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其他企业,应设立安全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
6.实行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厂矿企业要制定领导带班制度实施办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每周轮流现场带班。井下开采的非煤矿山企业带班领导要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等相关负责人在深基坑开挖、地下暗挖施工、高大模板混凝土浇筑、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等重点施工时段和环节必须在现场带班,并建立考勤制度。企业未制定领导带班制度的,按企业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处罚;无企业领导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7.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市、县两级安全培训体系,实行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的“三统一”制度,严格实行考培分离,保证安全培训质量。企业要实行厂矿(公司)、车间、班组三级专题安全教育,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和方案,员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建立企业员工安全培训
档案。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员工转岗、轮岗前,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操作资格证书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8.完善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机制。企业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实行岗位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班组日查、车间周查、作业区域旬查和企业月查等制度,并建立排查治理档案。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内全面的安全检查。企业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建立以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估制度,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和举报奖励“六到位”。企业要定期统计分析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每月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对停产停工整改逾期未完成而复产复工的、隐患整改不力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9.开展安全达标升级活动。企业要自觉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建筑工地、客货运输、渡口渡船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升级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机械、轻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评价。非煤矿山、尾矿库须在20__年底前至少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2013年底前,其它重点行业(领域)须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措施。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未达标的,由市、县区政府依法关闭。
10.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企业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测检验规定,重大危险源报当地安监等有关部门备案。企业要加大资金投入,尽快实现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电子实时监控。重大危险源发生隐患的,要将隐患部位、隐患内容、防范和治理措施等向企业全体职工和周围群众公开警示,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暂停使用,撤出作业人员。对未按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和经停产停业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责任人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11.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切实加强车间、班组、工段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实施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建立班组长岗位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和落实班组安全责任。在企业、车间、班组、工段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12.落实紧急撤人避险制度。企业要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调度人员正确行使权力的,不论现场是否发生事故,不得追究其责任。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企业要严格执行露天作业高温大雨等恶劣天气停工制度等规定。商贸流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要制定紧急逃生避险方案。举办各类庆典、展览、展销、促销等大型群众性商贸、文体娱乐等活动,要落实安全审批和活动安全方案备案制度。各类物流企业要加强对场站(货场)、货物运输及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严禁擅自经营超许可范围的货物。
13.加强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岗位要依法开展职业危害申报、评估和治理,2013年底前达到安全防护标准;使用高毒物品或粉尘危害严重的场所20__年底前达到安全防护标准;要按规定开展职业危害现场检测监控,配备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组织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做好职业病防治,建立职业危害定期分析和评估通报制度,强化职业健康监管。
14.强化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落实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对生产设备、工艺装置的安全性能负技术管理责任,对可能危及生产安全的技术问题负有处理决策权,对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理。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按规定上限处理。高危行业企业要配备或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企业应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或人员提供技术支撑。
15.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承压移动罐车、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和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建筑沙石材料运输车要在2年内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健全行车记录;加快推进货运企业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要按规定实施自动联锁控制,新建企业要实行计算机集中自动控制;推进加油站储罐阻隔防爆装置、撬装式加油装置、车用cng气瓶电子标签管理系统建设。对逾期未安装使用并实现达标的,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车辆运营证等相关证照,实施停产、停业、停运。市有关部门要制定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具体办法。
16.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应用。企业在年度
财务预算中必须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和技术装备升级换代经费,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安全设备更新费用可按税收政策规定申请税前扣除。17.强化一岗双责制。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市政府负责人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建立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档案。
18.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对县区、部门和企业并行的网格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增加对较大以上事故控制、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目标管理考核优秀的地区、单位和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建立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单项重点工作与基础管理工作、行业管理工作与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提高考核的效能。
19.细化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执行《__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管,负责督促、指导、推动各县区、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市发展改革、经信、公安、国土资源、规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务、商务、工商、质监、教育、文化广电、卫生(食品药品)、林园、畜牧水产、城市管理、房产、旅游、人防等部门负责各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财政、科技、法制、监察、宣传、环保、工会、地震、国有资产管理、重点工程管理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履行职责。
20.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市、县区有关部门负责其主管行业(领域)内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落实审批和监管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防尘、防火、防爆、排水等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未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通过验收、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市、县区发展改革、经济信息、交通运输、规划、城乡建设、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制定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21.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监管盲区,组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2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0人,区级不得少于10人,县区属以上工业园区或开发区不得少于5人。人员不足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聘用专业人员或购买社会服务等办法解决。建立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执法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独立性。乡镇、街道要设立安全生产监管专门机构,依据监管对象实际状况配备2名以上的监管人员和相应装备,人员在乡镇、街道编制总额内调剂。设立村、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信息员。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须在5年内达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标准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配备必需的监管人员和技术装备。
23.加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中介机构和租赁单位的安全责任。承揽工程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发包方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并与承包(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未对承包(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的,发生事故追究发包单位的责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建设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自行完成主体工
程结构施工;依法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对在项目建设中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要立即依法实施停工停产整顿,同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责任。24.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各县区政府要对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分级挂牌督办;市政府各部门对主管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明确隐患治理责任、措施、期限和治理督办单位,并在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市政府安委会对跨县区或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挂牌隐患治理后要进行验收销号,并报市政府安委会备案。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应责令隐患所在单位停止使用、停产或停业治理。
2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辖区发生1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未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或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县区政府有关负责人、相关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安委会作书面检查,并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谈。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较大事故或被约谈2次以上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作书面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26.严格执行城区地面挖掘安全确认制度。市规划、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城区地面挖掘安全监管,建立城区地下管网档案,完善有关审核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管线、管道业主单位应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管线、管道巡查和管理。挖掘城区地面前,施工企业要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线、管道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安全的保护措施和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作业,严禁在不明情况下进行地面开挖作业。项目建设单位负有督促监管责任。管线、管道业主单位要对地下管线、管道情况进行现场交底,明确标识,必要时在作业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确保地下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安全。
27.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工矿企业和建筑施工、水上运输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的事故,由市政府负责调查处理。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依法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报告有权出具结论性意见。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事故查处实行督办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备案制度。市监察部门应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追究不落实的,追究有关地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县区政府和其他部门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工作的指导监督。
28.强化社会、舆论宣传和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公开举报电话及处理结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对群众、舆论举报和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应迅速查实、整改和反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新闻媒体要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宣传,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群众事故防范自救互救逃生能力。
29.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市、县区政府应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投入,建设专业性应急救援基地和骨干救援队伍,建设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20__年建成市级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应急救援基地,20__年建成市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加强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矿山、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6个市级专业救援队伍建设,以企业为依托,政府适当补助,完善装备、物资,提高应急救援人员专业素质;加强应急救援装备投入,加快建设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分区域储备救援物资。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企业,要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中小企业,除安排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外,还应与邻近建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或单位签订救援协议,或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30.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实时为上级管理部门及服务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提供相关数据、图像等资料。出现事故征兆,应立即在企业内部预警信息,开展风险评估,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可能危及周边单位或居民安全的,预警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要及时主动了解气象、地质灾害等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将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1.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要加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管理,并与县区政府的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评估,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对事故发生可能危及周边群众的,应急预案应同时抄送所在地乡镇、街道,并协同开展针对性演练。学校、幼儿园、宾馆饭店、大型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单位,非煤矿山、冶金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活动。企业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储备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配齐相应的救援器材、设施和装备,建立健全初始事故处置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到20__年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单位预案备案率要达到100%。
32.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市、县区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专项安全技术作业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把安全准入关。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在立项和竣工投产前应分别进行安全评价,未经安全评价、未通过安全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和生产运营;对已经建设和投入使用的,应立即停止建设、生产和使用,履行安全评价、验收手续。凡不符合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违规建设,或拒不履行安全评价、验收手续的,由市、县区政府依法关闭。实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等企业安全规模、条件限批,提高准入门槛。对降低准入标准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33.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独立的安全生产评价、培训、宣传教育、检测检验等服务性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报告、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现状评价和安全标准化等级认定。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和定期安全条件论证,应邀请安全技术专家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参加。市有关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按规
定上限实施经济处罚。34.鼓励和引导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各县区政府,市经信、科技、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制定和落实鼓励企业研发、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以及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政策措施,建立安全科技成果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和装备的换代升级。
35.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投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需要逐年增加,加大对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的经费支持。用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技术改造、重大隐患治理补助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市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监管队伍和装备、安全教育培训、重大隐患治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应急救援基地及队伍建设等。
36.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政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鼓励其他行业企业参照重点行业最低标准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安全费用由企业按月提取,计入成本,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实际投入需要的部分据实在成本中列支。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的,要立即责令纠正,依法予以经济处罚。
37.建立事故预防费用提取使用专项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逐步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过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应按省规定的上限比例提取事故预防经费,用于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先进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广、安全管理水平分级分类评估、安全生产奖励支出。
38.严格执行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__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照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同时,依法足额及时发放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39.加强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多渠道筹集资金,滚动使用。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规范基金管理。利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伤者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进行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垫付。
40.建立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制度。制定社会力量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办法,鼓励社会搜救力量参与水上搜救行动。对在搜救行动中避免或者减少水上遇险人员伤亡、避免或者减少水上环境污染或重大财产损失、避免险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在特别恶劣气象条件下坚持开展搜救行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搜救力量予以奖励和补偿。
41.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奖励制度。各县区政府每年要对本辖区内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应急救援队伍、政府安全监管人员,以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42.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县区政府要将安全生产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安全规划的实施。企业要按照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和落实企业发展的安全生产目标、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43.强制淘汰职业危害严重、安全生产性能低下的技术和产能。市、县区有关部门要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作用,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及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制定淘汰目录和淘汰计划。凡是列入国家、省产业政策淘汰目录的一律停止生产、使用,由市、县区政府依法予以强制淘汰。对存在技术装备落后、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由市、县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公布,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实施关闭。
44.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编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关闭不符合安全标准和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结合城市规划布局,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__。加快__循环经济示范园和县区化工集中区规划建设,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必须在规划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落户,建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集“交易、储存、配送、回收”于一体的交易市场。
45.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或年度内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起数超控制指标,或年度内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期完成治理而发生伤亡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被考评县区政府和单位年度内各类评先资格。凡受到“一票否决”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在下一年度内一律不晋级、不提拔。
46.实行企业负责人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较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因事故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恶劣的,依法从重处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不得担任有关行业企业厂长、经理的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监督,凡违反规定任用其担任厂长、经理的,对任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处罚。
47.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披露和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及其负责人信息披露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级评价,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依据。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一般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有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安全生产严重违规、主体责任严重缺失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由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及时向发改、国土资源、城乡建设、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进行通报,自通报之日起一年内对企业在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产业扶持、证券融资、保险费率等方面予以限制,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48.落实“打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各级政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打非联动协作机制。健全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制度,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检查。强化县区、乡镇两级政府“打非”工作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责任。明确“打非”职责分工,乡、村两级主要负责摸排上报“三非”信息动态,县区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加强配合、联合执法,履行查处取缔职责。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本行政区域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所在县区、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降级、撤
职或者开除等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事故的,依法依纪从重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49.严厉惩处瞒报、谎报和迟报事故行为。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对事故发生单位瞒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有关发证机关应及时吊销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安全资格等资质证书,并依法从重予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暂扣或吊销事故单位相关资质,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瞒报或谎报事故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50.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责任追究。为严格依法行政、查禁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规定追究相关县区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按而未按规定上限处罚的;对安全生产准入把关不严、降低标准,造成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对企业“三违”、“三超”、违反“三同时”规定等行为应处罚而未处罚的;对应停产、停业、停建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证照或依法关闭企业未按规定实施的;对将安全生产执法处罚的罚款返回被处罚单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落实的;对重大隐患未及时排查治理,发生一般以上事故负有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