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管理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海洋环境管理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海洋环境管理

蓝色经济发展与海岸带综合管理

 

蓝色经济包括为开发海洋资源和依赖海洋空间而进行的生产活动,以及直接或间接为开发海洋资源及空间的相关服务性产业活动,这些产业活动形成的经济集合均被视为现代蓝色经济范畴。蓝色经济是既依托海洋又超越传统的海洋经济,既是一种经济形态,又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它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保护生态环境核心理念的一种新的蓝色发展理念。我国算得上是海洋大国,但还远不是蓝色经济强国,我国的海洋产业正处于成长期,产业结构正从传统海洋产业为主向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崛起与传统海洋产业改造相结合的状态发展。青岛作为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胜地,是山东省最大的出海口和信息、金融、货物集散中心。以其所具有的港口贸易、海洋科研、现代工业、发达农业、金融服务、旅游度假等优势与开发潜力,成为中国最具有经济活力的城市之一。但是青岛在发展蓝色经济的同时,使得青岛海岸带环境经受着巨大的压力,围海造地使得青岛的海岸线不断缩短,各种排污使得近岸海水污染严重,浒苔多年爆发多年无法解决,海岸带生物多样性匮乏。为了解决这些实践问题,我们应当在发展蓝色经济的同时,大力倡导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努力实现蓝色区域经济建设与海洋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一、人类的经济活动已经完全改变了青岛海岸带的自然面貌   (一)青岛市是人类活动活跃的区域   青岛市现辖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黄岛、城阳七区及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五市,总面积11282平方公里,全市户籍总人口为763.64万人,青岛的大陆海岸线长730.64公里,加上所属海岛的岸线,全市海岸线总长862.64公里。[1]2010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GDP)5666.19亿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9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550元。[2]从以上统计数据看青岛市的城市居民和农民的收入和支出在全国都位于前列。青岛市是人类经济活动很活跃的区域。人类改变了整个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组成,成为控制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的关键种。   (二)人类改变了青岛的海岸线形状   随着青岛市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在海岸带的开发活动越来越多,强度越来越大,对海岸线的改造也越来越大。从上个世纪50年代至今,青岛海岸地貌形态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西部老城区的海岸线已经向海里推进了数公里,东部也都建起了钢筋水泥的堤坝。最令青岛人骄傲的胶州湾的海岸线也在不断缩短,面积也由50年前的500万平方千米缩小为现在的300万平方千米。可以说青岛现在的自然海岸线已经不存在了,我们在青岛能看到的基本上都是人工改造后的海岸线。   (三)人类改变了青岛海岸带海水的水质   人类活动使得青岛海岸带区域海水的质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果没有人类的活动,或者人类的经济活动较轻,青岛海岸带区域的海水应当是清洁的,没有污染的,而且同纬度海岸带水质应当没有很大的区别的。在20世纪80年代青岛的海岸带海水是很清洁的,清洁到没有足够的营养供给养殖在海边的海带,海带生长缓慢。但是由于青岛经济的快速发展,向海域排放的污染物量不断增多,致使青岛近岸海域海水严重富营养化,胶州湾数次爆发赤潮。最极端的例子就是青岛从2007年开始就有了浒苔爆发的现象,至今已经是第5个年头,尽管每年都花费很多人力物力来进行清理,但是第二年仍然爆发不误,青岛市也想了很多办法来处理这个问题,但是迄今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四)人类活动使青岛海岸带生物多样性匮乏   青岛市地处山东半岛南部,位于东经119°30′~121°00′、北纬35°35′~37°09′,东、南濒临黄海。青岛气候温和,适合各种生物的生长繁衍。青岛的海岸带曾经充满升生机,有说不清的生物在海岸上歇息,有成群的大型海洋动物在近岸栖息,有很多鸟在海边飞翔。但是这些景象现在在青岛很难见到,最常见的不断涌向海边的绿色的浒苔。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知,青岛海岸带的生态环境已经基本被人类改造了,所以要想让海岸带的生态环境向有利于人类生存的方向发展就应当通过各种政策、法律来控制人类的行为,在发展蓝色经济的同时以生态系统的原则为导向,进行海岸带综合管理,创造人类的良好的生存环境。   二、以蓝色经济理念为导向对青岛海岸带进行综合管理   (一)管理法规方面   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国已经基本上形成了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整个社会追求的目标。法律除了具有指引作用、预防作用和校正作用外还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的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性效益。所以做好青岛的海岸带环境综合管理工作,完善相关的法规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在海岸带管理方面国家已经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如《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各种污染防治法以及为实施法律制定了大量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因地制宜地管理好青岛的海岸带区域,青岛市也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如《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定》、《青岛城乡规划条例》《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青岛市旅游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在青岛市海岸带的保护方面起到了一定的调整和规范作用。但是不论是国家立法还是地方立法都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都存在着法规的滞后性,一些法规例如《海洋环境保护法》、《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等,由于得不到及时的修订,其中的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海岸带管理的需要。有些法规虽有规定但难以执行。例如为了保护胶州湾,《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定》中有专门的一章“生态保护”,规定“严格保护滨海沙滩、湿地、植被、礁石等自然资源。海洋与渔业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海洋自然环境的状况和特点,加强对海洋生物多样性和典型性生态系统的保护,建设人工鱼礁,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对受到破坏的海洋生态进行整治和恢复。对在海洋生态系统、资源等方面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区域,由海洋与渔业部门依法申报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或者海洋特别保护区……”。然而对应这些规定并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很难想象没有相应法律责任的规定能够得到严格的执行,而得不到严格执行的法律甚至会成为一纸空文。其中还有一章“胶州湾特别保护规定”,采取了比其他海域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但是除了对《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其实施条例的的规定进行重述以外,看不出来有哪些是针对胶州湾的生态环境特点而做出的规定。再如虽然出台了《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但相对于无居民海岛来说,有人居住海岛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更需要人们去关注。通过对青岛市海岸带管理有关法规分析,我们发现尽管现在已经对生态保护有所重视,提出了一些措施,但是对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认识不够,缺乏建设健康生态系统的理念。#p#分页标题#e#   (二)规划层面   规划是进行比较全面的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考量和设计未来整套行动方案。青岛要大力发展蓝色经济,肯定会做好蓝色经济区的发展规划。而要做到在发展蓝色经济的同时保护好海岸带的环境,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一定要与其城市发展规划规划、各种行业如渔业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以及海洋环境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但是由于规划涉及的内容繁多,制定的部门不一,最应当注意的是各个部门的沟通,目标一致。应当根据生态学原理,将建设一个健康的生态系统作为青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重要内容,并且应当在青岛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体现出来。虽然我国为了指导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出台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山东省为了指导生态损害案件的处理出台了《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但是至今我国仍然没有一个通用的健康的海岸带生态标准。科学上通常将各种生物指标,物种的丰富度、多样性的均匀度、生物完整性指数、生态结构和服务功能等作为衡量一个生态系统是否健康的标准。不论以哪一种指标来进行评估,一漂满海苔的生态系统都不是一个健康的生态系统。既然人类控制着青岛海岸带生态系统,通过规划设计,也肯定能使其向有利于人类生存的健康方向发展。   (三)管理措施层面   1.调查评价。在以往许多海岸带管理过程中,有关人类活动对社会、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影响难以评价,没有得到充分的分析和解释,生态学问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其原因可能在于缺乏量化的生态学指标,运用生态系统管理的方法可以帮助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进行某项开发建设活动或规划之前,对该建设活动建成后或该规划实施或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并为防止和减少环境损害制定最佳方案,为建设项目或规划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于涉海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明确规定应当包括:工程所在海域环境现状和相邻海域开发利用情况;工程对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工程对相邻海域功能和其他开发利用活动影响的分析及预测;工程对海洋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和环境风险分析;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对于建设项目要求执行“三同时”制度,也就是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但是这些规定在实践当仍然需要强化执行。以胶州湾大桥的建设为例,胶州湾大桥将青、红、黄三岛便捷地联系在一起,使青岛至黄岛陆路距离缩短近30公里。如果以每小时80公里的时速计算,走大桥将比走高速路节省22分钟。大桥的建设毫无疑问会对青岛和黄岛的开发起到非常大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建设大桥对沧口水道的水流有所阻挡,自从大桥开始修建,胶州湾的水循环开始变弱,胶州湾每年都会出现海冰,胶州湾污染物向外海扩散速度减慢,使其污染加剧。尽管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胶州湾大桥的建设是应当的,但是,在建设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采取相应地措施,将影响降到最低,或者力争使其有利于近岸生态向健康的方向转化。   2.实行目标管理。首先确定生态系统管理的优先问题和目标,在度量海岸带生态系统的变化并分析海岸带的社会、经济和自然信息的基础上,根据海岸带的时空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就可以确定海岸带综合管理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海岸带综合管理的优先内容往往取决于海岸带的社会经济、自然环境的时空背景:生态系统管理作为海岸带综合管理的基础,应明确的对象和内容至少包括:确定管理的范围;区分生态系统管理的主次。目前,青岛生态系统管理优先问题是海岸带水质恶化、绿潮爆发、摊涂湿地丧失以及海岸侵蚀等。在确定管理的优先问题的基础上应确定管理的目标,每个阶段的海岸带管理规划必须要有具体明确的、可操作的和可衡量的目标。3.监测和调控海岸带生态环境的变化。生态环境管理的优先内容明确之后,由于生态效应的滞后性,必须对生态系统进行长期的定位观测,才能为管理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应仔细选择和利用环境管理的工具和技术。其中数据采集标准和数据共享是系统监测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两大问题,在监测过程中,还应识别海岸带生态系统内部的动态特征,确定海岸带生态学限制因子,并注意幅度和尺度,判断可忽略性和不确定性。优先问题和生态退化的敏感参数应成为监测重点。将获取的信息进行选择、分析和整合,再根据这些信息对管理的内容、目标和方法进行调整,从而调控和管理整个海岸带环境。值得注意的是,环境以及人类的价值取向是动态变化的,不确定性又是生态系统管理中不可避免的客观存在,因此,海岸带环境管理应是适应这一系列动态特征的管理过程。   (四)推进综合管理   综合管理是青岛海岸带管理应选的道路。综合管理应当着重考虑以下内容:   1.倡导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综合管理是一个整体过程,它要求不同部门参加,而且部门必须有效协作。各管理部门必须认清海岸带环境组成成分之间的相互联系。而传统的海洋管理体制中,海洋管理各部门之间不了解相互作用机制,缺乏协调的正常渠道,或者存在竞争,最终导致各个部门都倾向于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决定,而忽视整个海岸带环境的变化。当然国家法律中也有相关协作的规定,《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涉海工程的主管部门在批准(核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前,必须征求相关的主管部门的意见;主管部门在在批准设置入海排污口之前,要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但是在实际工作当中,是否真正地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则是不得而知。这只是个例,海洋环境保护的其他方面也需要不同部门的沟通与合作。   2.广泛的公众参与,平衡各方利益。公众参与能有效弥补市场调节和国家干预的不足。对海岸带而言,仅有市场调节和国家干预是远远不够的,且不说执法环节存在着诸多弊端,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当今时代,市场和国家往往不能及时对新事物作出快速有效的反应。而公众则是环境问题的直接承受者,他们的环境利益促使他们能及时发现问题,控制环境污染等不利影响。因此,公众参与原则有利于弥补市场调节和国家干预的不足,有效促进环境保护。对于公众参与原则,我国《宪法》、《环境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规定了公众的信息知情权、环境监督权、发表意见权等。广泛的公众参与才能保障各方的利益得到平衡。#p#分页标题#e#   3.推进海洋环境教育。青岛有着进行海洋环境教育得天独厚的条件。全中国的海洋科研力量的三分之一在青岛,有着在中国最著名的海洋方面的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每年还隆重地举行海洋节。所以青岛应当做全国海洋环境教育的排头兵。不但可以增加群众相关知识,还可带动相关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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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洋环境治理路径探究

摘要:2019年主席站在人类未来发展的高度,首次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这一理论,为我国海洋环境治理和保护指引了新的方向。本文先是综述了国内外关于海洋环境治理现状的研究,然后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和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海洋生态思想,并分析了我国在海洋环境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从政府、海洋环保组织和社会公众三方面出发探索了我国海洋环境治理的路径选择,旨在为其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海洋命运共同体;海洋环境治理;海洋生态文明

1海洋环境治理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1.1国外研究现状。以蕾切尔·卡逊出版《寂静的春天》为开端,西方环境治理理论开始了蓬勃发展的历程。这一期间,一些优秀的理论被世界各海洋大国广泛的应用到了本国的海洋环境治理中去。1982年通过了被认为是海洋法所有论述起点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7年首次明确提出并界定了“可持续发展”的含义;1992年成立了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目前国际上参与海洋环境保护的有诸如国际海事组织、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世界气象组织等在内的二十多家组织,有与海洋环境相关的二十多个国际性公约。同时世界各主要海洋大国在海洋环境治理方面也采取过一些措施,如日本在21世纪初先后出台了《海洋基本法》《环境教育保护法》等。

1.2国内研究现状。我国海洋环境治理起步较晚,相关理论以及概念界定的研究是近年来才兴起的,目前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也尚未上升到国家的高度。具体的成就可大致分为以下三个部分:一是海洋环保法律法规。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海洋环保法律为主体的,《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等海洋环保规划和政策为基础的,《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海洋环保行政法规为补充的,以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海洋公约为协调的总的一整套海洋环境治理法律体系。二是海洋环保政府机构设置。随着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3月成立,我国通过部门整合这一方式将海洋环境管理趋于集中,并由生态环境部下设的海洋生态环境司承担着这一职能。三是海洋环境保护技术。目前我国海洋调查范围不仅从近岸拓展到四大洋和南北极,还研制出“山东舰”“天鲲号”“深海一号”等“国之重器”。综上,目前我国学者对于海洋环境治理的研究侧重于以政府为主体的现状分析和路径选择,而世界海洋大国在海洋环境治理过程中的一些有益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去借鉴学习。

2海洋环境治理的理论依据

2.1马克思、恩格斯的海洋生态思想。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伴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成功,西方造船技术和航海技术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当欧洲工厂生产的产品不足以被本地市场所容纳时,资本家便将视线转移到了海洋。但当时对于海洋的开发主要集中在海洋运输和近海捕捞等方面,深海资源的开发和应用仍然是空白状态。同时他们还指出正是由于资本主义工业在早期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无序、过度的开发利用资源,才会发生诸如伦敦毒雾之类的生态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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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推行现状

[摘要]据资料显示,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总体良好,近岸局部海域的污染还相当严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形势还是不能掉以轻心。在国家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以现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机制进行客观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及相关管理体制等建议,更有效地维护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强国;保护机制

地球有一半的面积被海洋包围,是地球上非常重要的资源,随着海洋资源的不断深入开发被利用,也致使海洋生态环境在不合理发开中遭受到严重的破坏,也因此对人类发展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利用损失[1]。我国在政府报告中再次强调建设海洋强国,海洋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也因此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相比于陆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还亟需进一步地加强。

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的定义

1.1海洋生态环境

目前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定义还没有达成共识,但通常来讲,普遍认为海洋生态环境包含了地球生态圈各个层次的内容,是对海水、海洋生物、海岸以及海洋土壤等的所有内容,是一个有机的整体[2]。

1.2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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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与保护

一、渤海环境的主要问题

渤海海域面积为717万km2,平均水深18m,小于10m水深的海域面积约占总面积的26%,海岸线总长6584km,占全国海岸线的20.6%。近年来,辽宁省的“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河北省的“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和“沧州渤海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和山东省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开发规划将进一步加大渤海环境压力,渤海开发与保护的矛盾日益凸显。根据国家海洋局的《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和《渤海海洋环境质量公报》,2001—2011年,渤海未达清洁海域水质标准面积总体呈增加的趋势,影响渤海环境质量的主要问题有近岸水体富营养化加剧、高温高盐水大量入海、陆源污染入海严重、海源污染增多,严重影响了渤海水体环境和生态系统健康。

1、近岸水体富营养化加剧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沿岸海域开发活动增多以及近岸海域集约化和半集约化养殖的兴起,大量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污水、养殖污水等排放入海,渤海近岸海域污染日趋严重,以渤海三湾和部分城市近岸海域污染为甚,海水富营养化程度不断加剧。氮磷比作为水体富营养化的重要指标,一般海水中正常的氮磷比值为16∶1。在20世纪80年代初,渤海海域氮磷比为2∶1~3∶1,在90年代初为5∶1~10∶1,在90年代末升高为16∶1~24∶1,2004—2006年氮磷比均值约为50∶1,至2008年渤海海域氮磷比达到67∶1,局部海域高达200∶1,其中无机氮含量日益升高,渤海海域营养盐结构由氮限制演化为现今的磷限制。水体的富营养化使得赤潮发生的概率大大增加,渤海赤潮灾害发生的频率和规模也确实在不断上升。据不完全统计,渤海有史以来记录到的赤潮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每年仅为0.1次,年发生面积90km2,进入90年代后平均每年发生赤潮2.7次,年发生面积超过1750km2,21世纪初年平均发生赤潮11.4次,年发生面积超过2830km2,2011年发生赤潮13次,累计面积为217km2。

2、高温高盐水入海,直接影响渤海水体环境环

渤海地区经济发达,地处海河流域、辽河流域、黄河流域下游和山东半岛、辽东半岛,是我国水资源最为紧张的区域。为缓解淡水资源短缺的压力,各省市大力发展海水淡化项目,至2010年,环渤海地区主要海水淡化工程的海水处理能力已达到36万t/d,在淡化海水过程中大量浓缩的高盐海水排放入海,对渤海近岸海域的生态系统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而且近些年来,各地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地下水资源被破坏等问题,使得入海径流大大减少,尤其是黄河流量大幅减少,这些都是造成渤海海洋生态用水量逐年降低,海水盐度不断升高的原因。环渤海燃煤电厂已有40余座,均采用海水直流冷却方式,大量的温排水涌入海中,加之渤海湾内水动力条件较差,温升扩散相对开放型海域较差,温排水的影响使得近岸海域的生物群落结构、主要生物物种和种群密度等都发生变化,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游泳动物等的生存环境也随之改变,改变了原有的生态系统,并造成一定程度上渔业资源的损失。

3、陆源污染严重,损害近岸海域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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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污染治理

一、我国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地方政府间协调的逻辑

由于海洋环境污染具有流动性的特点,一旦发生海洋环境污染问题往往涉及多个沿海地方政府,作为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核心主体,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效果。一方面,海洋环境污染复杂,治理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单个地方政府难以承担全部治理活动。尤其是面临重大海洋环境突发事件时,仅靠单个地方政府也难以及时有效解决。另一方面,由于海洋环境污染的流动性和扩散性,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相邻行政区域的海洋环境。各地方政府的互不合作,分散运作,往往会因沟通不畅,信息不对称而引起海洋环境污染的外溢甚至矛盾冲突。而地方政府之间合作共治,则有利于共同提高治污水平,实现海洋环境的改善,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达到各地方政府共赢的局面。可见,海洋环境污染的特殊性要求在治理过程中各政府的协调与合作,而地方政府自主意识的增强以及基于自身利益考量而引发的“各自为政现象”是协调合作的最大障碍。在传统的海洋环境污染治理行动中多是由中央政府凭借强制权力在沿海地方政府间实施科层型协调机制。诸如在处理海洋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中建立中央一级海洋环境管理机构,联合沿海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对突发性海洋环境污染事件做出自主、统一管理;完善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并通过环保部门实行垂直管理来加强环保执法等等。然而,由于海洋环境污染的流动性和污染自然累积性决定了治理污染难以有清晰的行政边界限制,是一种跨区域的公共物品,无法回避“搭便车”及外部性原因引起的供给与维护等问题,地方政府也不必为自身海洋开发活动所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承担责任,科层协调机制存在着无法掩饰的运作困境并常常遭致失败。并且,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情况下,率先进行先进设备或技术投资的地方政府不愿同落后地区分享自己的投资成果,彼此之间的利益难以协调,各地方政府理性博弈的结果便导致了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中政府间的自然无关联。因此,作为理性经济人,地方政府部门在权衡利弊后,往往选择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不作为,从而增加了社会成本。科层型协调机制之外有替代选择吗?若我们将海洋环境污染看作是公共池塘资源,将海洋环境污染区域看作一个社区,将沿海地方政府看作是平等的社区成员,则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提出的自主治理方式或许可以成为解决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协调困境的一个出路,从而形成一种有别于科层型协调机制的沿海地方政府间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协调机制。但是这种协调机制强调基于协商的沿海各地方政府间的沟通与信任关系,而“利益关系”是地方政府间最根本最实质的关系,因此,在构建沿海地方政府间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协调机制前,必须要深入分析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行为。

二、我国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地方政府间协调的利益博弈分析

为了深入分析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关系,本文将采用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分析方法,解读地方政府在海洋环境污染合作治理过程中的动态行为。在地方政府治理海洋环境污染的博弈模型中,各地方政府的行动是选择污染治理的投入,由于治理海洋环境污染的行动总是开始于一个沿海行政区政府,称之为地方政府1,地方政府1首先选择污染治理投入q1≥0。随着海洋环境污染的漂移和扩散,上级政府(中央政府等)要求污染涉及到的以及即将涉及到的各毗邻沿海辖区政府协调合作,共同治理污染,此时,后加入的为地方政府2观测到q1,然后选择自己的投入q2≥0。因此,这是一个完美的信息动态博弈。因为地方政府2选择q2前能够观测到q1,而地方政府1首先行动,不能根据q2来选择q1,因此,地方政府2的战略应该是从Q1到Q2的一个函数,即S2:Q1→Q2(这里Q1=[0,∞)是地方政府1的污染治理投入空间,Q2=[0,∞)是地方政府2的污染治理投入空间),而地方政府1的战略就是简单地选择q1,纯战略均衡结果是投入向量(q1,s2(q1)),支付函数为u1(q1,s2(q1))。假定治理海洋环境污染的逆需求函数为P(Q)=a-q1-q2,则支付函数为:πi(q1,q2)=qi(P(Q)),i=1,2(1)求解这个博弈的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可以选用逆向归纳法。首先考虑给定q1的情况下,地方政府2的最优选择。地方政府2的问题是用尽量少的海洋环境污染治理投入产生出最大的治理效果,用数学式表达为:Maxπ2(q1,q2)=q2(a-q1-q2)q2≥0(2)最优化的一阶条件意味着:s2(q1)=1/2(a-q1)(3)因为地方政府1预测到地方政府2将根据s2(q1)选择q2,地方政府1希望其他地方政府能够较多地分担海洋环境污染治理成本,降低自身的治污投入而能产生较好的治理效果,则其在第一阶段的问题用数学式表达为:Maxπ1(q1,s2(q1))=q1(a-q1-s2(q1))q1≥0(4)解一阶条件得:q1*=1/2a(5)将q1*带入s2(q1)得:q2*=s2(q1)=1/4a(6)(q1*,s2(q1))就是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这里的q1*=1/2a和q2*=1/4a是此次博弈的均衡结果。即地方政府2由于拥有信息优势在治污投入博弈中处于优势地位,其投入仅为地方政府1投入的一半即可达到预期的治污效果。但如果地方政府2在决策之前不能观测到地方政府1的投入水平,此时地方政府2的信息优势就不存在了。这也可以解释现实海洋污染治理过程中,哪怕是各行政区海域污染面积几乎同等大小,也总是由某个地方政府担任治污主力,投入较多,其他地方政府发挥参与和辅助的作用,投入较少,并不能达到治污成本均摊的现象,这就导致各个地方政府都不愿意先行动,除非有上级强制压力或者社会舆论压力或者是地方政府间形成的协议,否则选择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不作为是符合逻辑的做法。协议约束被认为是促进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地方政府间协调合作较为科学有效的方式,但是在缺乏有效监管和惩罚机制的情况下,不排除地方政府以种种借口拖延治污投入或者少投入的可能。问题的关键在于自上而下的监管成本是巨大的。通常上级政府不愿意花费巨大成本进行信息收集和辨别,而且上级政府实际监督能力也不足以展开核查就能查出各地方政府是否消极对待海洋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理性的上级政府会选择不核查,即处于“理性无知”的局面。而在上层政府不核查条件下,地方政府的理性选择当然就是不投入或者少投入了。以上讨论的是序贯博弈,前提是一次性合作。但是海洋环境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作,关系到海洋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整体社会福利的提升,没有一个沿海地方政府可以独善其身,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是动态多次的,这就创造了重复博弈的条件。也就是说各个地方政府都清楚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沿海各地方政府的通力协作,而且在历次海洋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各地方政府的表现是观测得到的,一个地方政府可以使自己在某个阶段博弈的选择依赖于其他地方政府的行动历史(即针锋相对策略,如:如果这次你选择了不作为任由海洋环境污染扩散至我辖区海域,我下次也将选择不作为任由污染漂移至你辖区海域),因此,在重复博弈中地方政府的战略空间远远大于和复杂于在每个阶段博弈中的战略空间。这意味着,重复博弈可能带来一些“额外的”均衡结果。影响重复博弈均衡结果的主要因素是博弈重复的次数和信息的完备性。重复次数的重要性主要来自于地方政府在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之间的权衡。当博弈只进行一次时,每个地方政府只关心一次性的污染治理投入;但如果博弈重复多次,每个地方政府可能会为了长远利益而牺牲眼前利益从而选择不同的均衡战略。信息完备的重要性简单说就是当一个地方政府的支付函数(特征)不为其他地方政府所知时,该地方政府可能有治理海洋环境污染的积极性建立一个“好”声誉以换取长远利益。因此,在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过程中沿海地方政府间能否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关键在于三个要素:技术路径、组织形式和利益分配。这三方面要素就构成了我国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地方政府间协调机制的框架。

三、我国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地方政府间协调机制的构建

1.技术路径:电子政府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提出的自主治理方式为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协调问题展现了一种利益相关者共同对话以促进沟通进而达成沿海地方政府间集体理性行动的美好愿景。尽管如此,这一愿景的实现很大程度上仍有赖于沟通技术手段的改进。电子政府的蓬勃兴起为这一愿景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所谓电子政府(e-government)简言之就是打破行政机关的组织界限和行政区划界限,快捷便利地政府相关信息的网络平台。电子政府的建立,为跨行政区的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地方政府间的协调创造了技术条件。不仅有利于增进地方政府间横向信息交流、建立信任与协调合作,也有利于海洋环境污染及其治理情况的通报和信息共享。其运作形式依赖于互联网络支撑下的电子信息系统拥有如下优势:支持开放各种政务信息且可供跨界查询;协同各行政区域信息使跨区亦能以连贯一致的方式敞开;任何政府组织均可以交互表达和传递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减少中间环节,保证信息交换的“直通”。可见,电子政府的广泛应用对于沟通沿海地方政府横向之间的信息交流,进而培养相互间的信任感、促进对海洋环境污染的协作治理大有裨益。同时,电子政府使得政府治理结构呈现出“扁平化”特征,政府决策层的管理幅度也随之拓宽。如“省管县”就是一种典型的“政府扁平化”改革。电子政府运用现代网络技术,使省县间时空距离大为缩短,为省管县提供了可行性。在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过程中,沿海各省级政府获取来自县级政府有关辖区内海洋环境污染的各种信息就将更加便捷和真实,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基层政府乐于接受的治理决策创造条件;同时,“去科层化”的省管县改革,亦为县级政府间交往、沟通提供了更多机会,这也有助于县级政府间协作完成省级政府交付的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任务,从而有利于省辖海域范围内环境污染问题的减少,增进县级政府间横向协调以及海洋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电子政府也为拓宽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参与主体方面提供了技术支持,一方面有利于形成地方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和信任、合作关系,公众的利益诉求得以表达;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加强对地方政府决策的监督,使地方政府对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决策更趋于合理。一旦地方政府对辖区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不力、出现了地方保护或者隐瞒真相的情形,该地方政府即可能遭致公众的拷问并削弱公众对其合法性的支持,这将极大增强地方政府寻求与毗邻合作以实现海洋环境污染协作治理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因此,地方政府间依托电子政府实现信息共享与交流,确立互信关系,在海洋环境污染治理行动中能够形成真诚合作的、富有创新精神和反馈及时的互动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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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技术质量控制方法探讨

摘要:在科技不断创新的背景下,环境监测技术也得到了长远发展,对于环境保护效果的提升带来了极大的有利作用,对于国家乃至全球环境保护都具有现实意义。不过整体来看,当前我国环境监测技术的应用依然处于待提升的状态中,在质量控制方面还面临着一系列不足,亟待加强探索与改进。文章分析了我国环境监测技术的具体应用,并结合现实情况提出一系列质量控制方法,旨在推动我国环境监测技术水平的提升,加强质量控制,保护赖以生存的环境。

关键词:环境监测技术;质量控制;现实意义;方法

随着全球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前提和基础,所以,加强环境监测技术的应用显得十分有必要。详细来看,环境检测指的是借助于先进设备和仪器对环境进行检测,明确环境污染的具体情况,并根据详细的数据信息制定环境管理方法,加强质量控制的活动。从当前我国环境检测领域的实际发展情况而言,有关部门在开展环境监测的时候往往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境,环境监测的效果并不理想,深入探究和寻找环境监测问题,制定科学的完善策略,不断提升环境监测的有效性,加强质量控制意义重大。

1环境监测技术的概述

1.1环境监测技术的含义。环境监测技术指的是运用一定的理论方法和科学技术,对环境中有害于人类发展的物质含量进行抽取,将实际检测标准与科学环境状态进行对比,从而对当前自然环境的实际状况进行确定的活动。通过环境监测,能够为环境治理以及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促进环境治理效果的提升。环境监测方法较多,过程也较为复杂,比如:需要优化布点、抽样调查、背景调查、数据分析等,涉及诸多化学手段、物理手段等,是一项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工作。

1.2环境监测的特点。(1)综合性特点。从检测手段方面而言,在开展环境监测的过程中需要利用多种手段,要对环境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对各种数据信息进行抽取等,比如:会运用生物手段、化学手段、物理手段等,通过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提升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从检测对象方面而言,总体涵盖了两个层面的内容,即被污染的环境、无污染环境;从检测数据层面而言,在定性评估和处理数据的时候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分析,不可一贯采用统一标准。(2)连续性特点。环境监测工作是一项循环往复的工作,需要长期坚持检测,连续开展这项工作,并不是检测一次即可。因为人类生产活动不会停歇,环境始终是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中,只有连续监测才能够及时发现环境污染的具体情况,并及时做出解决。

1.3环境监测的意义。环境监测不管是对于环境保护而言,还是对于人类社会的长远持续发展而言都是十分有意义的。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带动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但是环境污染却不断加剧,影响着人们未来的生活。在这种背景下,我国政府提出了“美丽中国建设”“可持续发展”等理念,这些理念的有效落实离不开环境保护,同时也离不开环境检测。通过有效开展环境检测工作,能够及时发现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并及时制定针对性的环境保护策略,推动环境质量控制效果的提升。从另外一个层面来看,环境监测技术高低代表了国家整体技术水平的先进与否,而环境保护的成效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所以,有效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对于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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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I评估生态质量的适用性

1引言(Introduction)

近年来,随着沿海经济的发展,人类对海岸带环境的影响逐渐增大.海底沉积物富集来自表层水体的天然和人为化合物,如重金属等.它们对沿海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如导致其物理化学性质的改变、栖息地的破坏及生物多样性的变化(Halpernetal.,2007;2008).大型底栖生物个体较大,种类丰富且易于收集(Pelletieretal.,2010),生活环境相对稳定,多数种类的成体终生栖息在固定场所或只在底质表面有限范围内活动,对逆境的逃避相对迟缓,对海底环境的扰动敏感而深刻,可以反映当地的环境状况,因此被广泛地用作环境质量状况的指示生物(Zmarzlyetal.,1994;Dieneretal.,1995;Dorseyetal.,1995;Stull,1995;Bayetal.,1997;Smithetal.,2001).单变量和多变量法已经成为海洋污染生物效应评价的重要分析方法.单变量法,如多样性指数、均匀度指数等,优势在于可以将大量的信息整合到一个指数中,但不易区分环境变化是人为因素还是自然因素导致的(Warwicketal.,1993).相反,多变量分析法如典范对应分析(CanonicalCorrespondenceAnalysis)、主成分分析(PrincipalComponentAnalysis)、非参数多维分析(non-metricMultidimensionalScaling)等在检测群落变化方面比单变量分析法更敏感(Warwicketal.,1991).然而,其结果一般难以被非科学家们(如环境影响评价人员、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的决策者、利益相关者等)理解.在某些情况下(如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等),环境管理者和决策者需要简单有效的生物指数以了解当地的生态质量状况(Elliott,1994;Engleetal.,1999).Borja等(2000)为对欧洲河口及近岸海域软底质生态质量状况进行完整性评价,依据Pearson等(1978)、Glémarce等(1981)、Grall等(1997)学者的理论框架模型提出了AMBI(AZTI'sMarineBiologicalIndex,AZTI海洋生物指数)方法,并被纳入到《欧盟水框架指令》(EuropeanWaterFrameworkDirective)生态质量评价体系(Muxikaetal.,2005).在不同的环境胁迫条件下,如富营养化、采砂、缺氧、疏浚及鱼虾贝类养殖、重金属污染、石油开采、港口和堤防的建设及运行、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生物污染等,AMBI均可使用(Borjaetal.,2003;Muxikaetal.,2005;Munizetal.,2005).目前,AMBI指数在欧洲(Borjaetal.,2009;Grémareetal.,2009;Josefsonetal.,2008)、亚洲(Caietal.,2003;Cheungetal.,2008;陈宜清等,2007;罗民波,2008)、北非(Aflietal.,2008;Bakalemetal.,2009;Bazairietal.,2005)、南美洲(Munizetal.,2005)、北美洲(Borjaetal.,2008;Borjaetal.,2011;Callieretal.,2008,2009)和法属留尼汪岛(Bigotetal.,2008)等地皆有应用.鉴于AMBI在世界各地应用的广泛性和适用性,本文首次将AMBI法引入中国渤海海域,以检测其在评价渤海海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上的敏感性,并以此扩大AMBI法应用的地理范围.

2材料与方法(Materialsandmethods)

2.1材料和采样方法

所用材料是2008年9月16日至28日采自渤海海域11个潮间带断面的大型底栖生物(见图1,由ArcGIS9.0软件绘图),每个潮间带区域按照高、中、低3个潮区进行采集,通常在高潮区布设2站,中潮区3站,低潮区1至2站.在滩面较短的潮间带,高潮区布设1站、中潮区3站、低潮区1站(国家海洋局908专项办公室,2006).根据实际情况,本次调查对东营、高沙岭、潍坊等潮间带距离较长的滩面,高潮区布设1站,中潮区1至2站,低潮区1至2站;而在潮间带距离较短的站点如莱州湾、金州湾等仅在高潮区、中潮区、低潮区各设一个站点;由于歧口、双台子河等站点为软泥质海滩,无法在中、低潮区实施采样,只采高潮区样本.本次调查共获得30个样本,除歧口高潮带和东营中潮带外,其它28个样本皆采用AMBI法进行分析.用0.5m×0.5m的采样框定量取样,取样深度约为30cm,每次采集1至2次,所取泥样用孔径为0.5mm的筛网冲洗,标本用75%酒精现场固定,带回实验室进行种类鉴定、计数以及称重(湿重)等工作(国家海洋局908专项办公室,2006),并计算其生物量和栖息密度.

2.2评价方法

2.2.1香农-威纳多样性指数(H)通常,在清洁的沉积环境中物种多样性高.但由于竞争,各种生物仅以有限的数量存在,且相互制约以维持生态平衡.当沉积环境及水体受到污染后,不能适应的生物死亡被淘汰,或者逃离;能适应的生物生存下来.随着竞争生物的减少,生存下来的少数物种的个体数大大增加.因此,清洁水域中生物种类多,每一种的个体数少;而污染水域中生物种类少,优势种明显且个体数多,这是建立物种多样性指数公式的基础.公式如下(孙儒泳,2001):H=-∑Si=1(Pi)(log2Pi)(1)式中,Pi为样本中第i种的个体所占的比例,如样品总个体为N,第i种个体数为ni,则Pi=ni/N;s代表收集到的底栖动物种类数.H值等于0,说明无底栖生物即表示严重污染;0~1之间代表重污染,1~2之间代表中度污染;2~3之间代表轻度污染;大于3则代表清洁(蔡立哲等,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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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欧洲海洋数据管理网络及其服务

欧洲海洋观测系统

欧洲的海洋观测系统是分散的。在欧洲各沿海国家内,分布着政府机构和私人工业的600多个科学数据收集实验室。他们通过船载传感器、潜水设备、固定或漂流平台、飞机、卫星等手段收集数据,用以观测物理海洋、地球物理、地质、生物、化学等参数。欧洲的海洋观测系统又是集中的。它是全球海洋观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欧洲的主要海洋区域,如北极、大西洋、波罗的海、地中海和黑海以及北美和亚得里亚海都具有各自鲜明的特征,也都有各自的区域海洋观测系统,如西北大陆架业务化海洋学系统(NOOS)、波罗的海业务化海洋学系统(BOOS)等[2]。另外,欧洲的海岸线蜿蜒曲折,破碎复杂,各国还建立了许多局地海岸带监测系统,以便为海岸线资源的监测和管理提供支持。

欧洲的数据管理网络

海洋数据的获取对于众多的海洋研究领域具有重要的意义,海洋防灾减灾、海洋工程开发、海洋环境保护、气候变化预测、海洋国防安全等都离不开海洋数据。欧洲在先进观测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较为全面的数据信息管理和服务网络,并将它们在互联网上公开。通过使用人性化简单快捷的可视化用户界面,让来自不同背景的、无论是否具有处理复杂元数据库经验的用户来提取所需要的信息,这些措施有效保证了对海洋学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轻松访问。这种便利的访问和获取方式将确保网络的使用并不仅仅局限于业务海洋学中心和机构。学者及来自各界的科学家和企业家将能够找到各种欧洲海洋观测系统和数据相关的信息,例如观测站点/设备,观测数据要素、测量精度、时空分布及观测数据所有者等特征信息。

1)欧洲海洋数据和信息管理网络

欧盟发起的海洋搜索(sea?search)计划聚集了来自30个欧洲沿海国家的33个研究所/中心,在不同的海洋数据和信息的管理和附加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3]。数据的学科范围包括物理海洋学、海洋生物、海洋化学、水动力学。另外,这些中心在各自的国家局扮演海洋数据和信息的国家资料中心或联络点的角色。它们是国家的中心节点,与其他的组织相连接,积极参与海洋研究和海洋环境管理活动;因此,负责监测和检查国家海洋研究活动和海洋数据流。大部分的合作伙伴也加入了IOC-IODE系统的国家海洋学数据中心。这些成员机构也参与了很多国家级和国际级别的海洋研究计划,包括一大批的欧盟委员会①计划。在多数情况下,成员机构对这些计划的海洋数据管理给予支持或协调。通过这些过程,成员机构为数据和信息管理的全过程,即数据监测、追踪、质量控制、处理、存档、产品制作、数据分析、元数据库及数据库维护、支持服务、数据分发/服务等积累了专业的技巧,训练有素的员工,以及建设基础设施(软件、硬件、网络)。在sea?search(2002—2005年)计划期间,所有的成员组织一起建立并推广了来自欧洲30个沿海国家的海洋数据和信息资源的泛欧洲目录以及概况。这些服务的维护、升级,以及未来的拓展由sea?search的后续计划———海洋数据网络计划(seadatanetproject,2006—2010年)来完成。sea?search计划的目标包括以下内容。(1)建立、维护及电子3个元数据产品/目录以追踪海洋数据和信息的动态,并提高欧洲海洋数据和信息的知名度、总体概况及可获取性。这3个目录分别是:①欧洲海洋环境数据集目录(europeandirectoryofmarineenvironmentaldata?sets,EDMED),一个索引和检索海洋环境相关数据集的欧洲标准,覆盖多个学科,它发起于1991年,至今仍在不断更新。目前,EDMED已经涵盖了来自超过574个资料中心的2814个数据集。②航次总结报告(cruisesummaryreports,CSR,旧称ROSCOP),一个通过调查船检索海洋航次信息的全球标准。它给出了这些航次所涉及的数据收集活动以及研究机构。航次报告由首席科学家编写。③欧洲海洋环境研究计划目录(europe?andirectoryofmarineenvironmentalresearchpro?jects,EDMERP),提供正在进行的研究计划、数据收集活动、参与机构和科学家、成果产品等信息。目前,EDMERP包括了来自超过62个研究中心的320多个研究计划。(2)针对数据和信息管理实践与方法交流经验,共同促进其发展和实施。(3)建立并组织形成处理、质控、存档不同格式海洋学数据的总体能力,并充分考虑单个团体能力差异以及新数据种类的出现。(4)定义、建立、实施公共数据索引(commondataindex)元数据目录,保证用户可以获得详细的海洋数据可获取性和地理分布信息。可扩展标记语言(XML)技术将被应用于以分布式网络方式建立并维护新的元数据库,支持跨越多平台的检索。

2)海洋数据管理欧洲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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