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股权投资管理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公司股权投资管理改进策略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公司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股权投资管理作为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如何提高公司的股权投资风险管理水平,对企业的健康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公司股权投资的类型和产生的因素进行了阐述,对当前公司股权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从多个方面提出了改进公司股权投资管理的意见建议,以期对提升公司股权投资管理水平有所借鉴和帮助。
关键词:价值提升;公司;股权投资管理;策略
股权投资作为公司风险投资的重要内容,主要是指个人或企业以货币或非货币性质的资产用来投资准备上市或是未上市的公司,以投资的数额换取等量的投资股权,并从中得到股权经济利益或是其他的收益。作为风险投资的一种重要形式,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对企业正常运营发展至关重要。由于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在股权投资管理中会存在一些漏洞和问题,不仅会为企业带来经济上的重大损失,而且对企业自身价值的提升和品牌的培育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因此,加强公司的股权投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股权投资风险的类型、产生因素分析
股权投资的风险主要有投资单一风险和投资组合风险两种风险类型。其中投资单一风险是由于在投资某一行业或是与之相关行业时存在的风险。将所投资行业的风险称之为行业风险,投资该行业的公司所产生的风险称之为企业内部的控制风险。而投资企业的内部控制风险指的是对企业内部的控制功效和目标的实现产生影响,使投资企业内部出现的不确定因素。通过有效的手段可以有效的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在投资组合的理论中认为,投资组合能有效的降低投资风险。投资组合风险主要分为系统性风险与非系统性的风险。其中系统性的风险产生影响的范围比较广泛,对企业的影响较大。而非系统行的风险只是针对个别投资收益产生影响的风险,并不会对投资市场产生系统性的联系。因此非系统性的风险影响较小,并且可以通过分散化的方法进行消除。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是公司股权投资出现风险的因素之一,现金流量风险产生的不确定性因素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由于投资企业的经营、财务或是法律中存在风险,可能会导致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第二,投资时间的增加也会导致现金流量出现不确定性。第三,由于战争或是自然因素会导致企业的现金收益出现不确定性。对于产生的风险需要作出及时的应对加以解决,主要手段有: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承受与风险分担等。当企业投资的某个项目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或是可能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时,企业及时的放弃或是停止对该项目的投资,便是企业的风险规避措施。风险降低是指在不违背企业成本收益原则的基础上,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作出预防,从而降低该风险对企业产生的影响或是减少企业的损失。为了降低风险为企业造成的损失,因此将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转移,这就使风险得到了分担。而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不采取任何的措施进行规避,便是风险承受。企业可以采取风险分担或是风险降低的方式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的风险积极的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使企业的风险可以降到最低。对于一些采取了控制措施,但是仍然不能承担的风险,可以进行风险规避。当企业中出现影响较小的风险时,可以积极的对风险做出承担。当企业在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应对研究的时候,应当建立积极有效的风险组合观,从而当风险来临时可以降低该风险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二、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思路不明确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分析
【摘要】本文首先简述了有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的基本概念,然后详细论述了目前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提出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希望对基金从业者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快速推进,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资本市场已经悄然盛行。据有关数据统计,截止到2018年4月底,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总数为24621只,投资规模为7.04万亿元。从2014年到2018年,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实缴规模最近几年的增速都在50%以上,私募股权基金已经变为“主流”投资项目。私募股权基金的快速发展,可以使我国市场经济的结构更加丰富,一方面可以给很多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国有企业的重组和改革,从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1,2]。但是,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处于发展初期,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因此本文对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可供同行参考。
一、目前投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管理意识比较薄弱
2007年,我国颁布并实施了《合伙企业法》,促进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投资机构的数量迅速增多。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一些投资机构急于求成,开始背离私募股权投资的本质,为了达到资本“快进快出”的目的,将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寻找优质企业进而上市上面,必然会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产生严重影响。长此以往,我国基金行业逐渐形成了轻管理、重投资的行业现象。
(二)缺乏专门投资管理部门和人员
吸引股权投资的对策探索
作者:陈丽珍 单位:福建省财政厅
一、吸引股权投资基金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1.可以帮助区域经济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转型升级。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经济进入一轮调整期,出口增幅放缓甚至出现负增长,房地产的面临严厉的政策调控,在这样一种经济环境下,福建省经济要保持稳定高速增长,必须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行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而私募股权基金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行为,将对产业结构调整产生促进效应。中小企业在福建的经济结构中占据重要位置,是福建省经济最具活力的构成,私募股权基金以中小企业为投资对象,是加速中小企业扩张,促进产业整合的一个理想通道。如果福建省能有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业绩优良的企业借助私募股权基金成功实现IPO,将极大优化和提升福建省的企业质量,实现产业升级。
2.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的软环境,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中小企业是福建省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贡献者,但由于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和体制的原因,中小企业面临投资环境、融资环境两难的困境,发展面临瓶颈。而不同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接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可以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满足中小企业成长各阶段对资本的需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特有的企业管理经验和战略眼光,其进入可以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并推动其成长,同时由于私募股权投资是对企业股权的长期投资,增加了直接融资的比重,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将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再融资能力。
3.可以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快速提升企业业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股东的进入,从被投资企业自身而言,可以帮助其加速成长,用2-3年的时间达到以往可能用10年才能达到的高度。具体表现在:首先,可以帮助企业改善股东结构,建立起有利于上市的企业组织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的各项制度,推动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其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入,其所具有的资本市场的运作经验、产业运作经验和管理经验可以帮助企业在较短的时间里快速成长,提升核心竞争力,并最终带来业绩和公司价值的提升。最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入,还有助于促进企业建立有效的管理层、员工激励制度,提升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
4.加速区域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收入股权投资基金的引进推动当地区域经济的事实从天津滨海新区的发展可见一斑。截止2009年10月仅一年多的时间,天津滨海新区利用其政策优势吸引在滨海新区注册的中小股权私募基金和管理公司近200家,认缴资本金近500亿元,形成了有效的聚集效应,促使天津滨海新区快速成为一个活跃的金融中心。此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区域经济的发展的重要意义还直接表现在对当地财政税收收入的贡献上。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将有效提高当地区域的税收收入,包括股权私募投资基金自身所缴纳的税收,以及因其所投资企业的发展而带来的税收的增加。
二、我国其他省市股权投资基金优惠政策的分析
商事组织立法体制生长论述
作者:赵玉 单位:国家检察官学院
一、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种组织形态困境观察
纵向浏览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商业组织形态的比重与走向,发现在2007年《合伙企业法》修订案实施后,虽然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但是总量所占数量比例较少,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处于绝对主导地位,而除2006年经国务院特批成立的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外,信托(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鲜有出现。①三种商事组织形态不均衡的发展,恰恰是对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生长法律环境的映射,沉淀三种组织形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现实运行中面临的困境,助力于明确立法修订及完善工作的靶向。
(一)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困境
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我国最早出现并相对成熟的组织形态,尤其是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初期,对于增强出资人信心,培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的成熟和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公司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态,而基金本身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实际上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即是多个投资者采用集合投资的方式共同投资所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事组织。在公司型基金中,投资者以出资额为限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而基金则以全部资产为限对自身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组织因其对出资人的保护、完善的治理结构、成熟的救济措施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优势。而对于私募股权基金出资人与管理人在“控制权-受益权”、“投资效益-报酬激励”的特别诉求,可以通过“意思自治”约定而成的《公司章程》以及《委托管理协议》中实现。然而,公司型组织形态被人诟病最多的是其“双重征税”制度,与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比,二者的差别在于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差异。有限合伙企业实施“穿透税率”,也就是说,在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层面不发生企业所得税。而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要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向出资人分配利润时如果出资人为公司,则需要再次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如果出资人为个人时需要缴纳5%—35%的个人所得税,由此,一次投资行为产生了两次征税的事实。对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2月15日联合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1条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该税收优惠政策出台目的在于消除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的“双重征税”问题,但是在实际应用中收效微弱。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特别是创业投资基金主要针对初创期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属于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行为,在实务操作中,成功投资案例回报率常常是初始投资总额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所以仅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于成功的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言无异于杯水车薪,仍然摆脱不了“双重征税”的困境。
(二)信托型(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移植困境
信托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引进我国后,由于我国法律制度环境和信用机制,导致信托型基金异化为“契约型”基金。而唯一采取契约型组织形态的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在实务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正常运行,在此之后,几乎没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采取契约型组织形态。症结在于:第一,契约型组织形态产生的较大的成本导致出资人知情权受限,基金出资人为降低道德风险过度干涉管理人的自主管理权,导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丧失制度价值。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出资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无法建立高度信义关系,基金出资人几乎全部进入基金管理公司,成为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日常投资决策,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存实亡。第二,由于信托型(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没有法律主体资格,导致其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只能以基金管理公司名义进行,由此形成了“隐名出资”的问题。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已经完成的对外投资中,其中一项是对成都商业银行的股权投资,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银行的股东必须连续盈利3年,显然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不符合法律规定,最后经银监会特批后,方完成成都商业银行股权投资。由于上述原因,在实践操作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人和管理人通过订立信托契约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人作为显名基金资产所有人,负责基金的管理操作,获得收益后出资人根据信托契约取得投资收益。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资人而言,一旦选择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法律物权归属上就意味全部资金已经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如果因为自身事务出现债务困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资产必然遭受损害。同时,由于我国目前司法中商事审判原则并未确立,所以即便出资人及时采取诉讼救济手段,也仅能适用民事赔偿原则得到微弱的补偿,无法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以及其收益获得有效、全面的司法保护。〔1〕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给出资人带来的巨大风险以及出资人为应对该风险而对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权利的侵占,导致了继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之后,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领域,鲜有人问津信托(契约)型商事组织形态。
私募股权投资与控制措施
摘要: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高净值人群的财富不断积累增值,极大地促进了资本市场中私募股权投资的迅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作为一种资本运作方式,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其经济地位不断地提升,随着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不断发展,其高收益高风险性特性也逐渐凸显。文章通过分析私募股权投资中面临的主要风险,给出了在投资过程中如何进行全面合理而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从而使投资行为获得预期收益。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一、我国私募股权投资概况
私募股权投资(简称PE),主要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资金,然后通过私募形式投资非上市企业股权,进行权益性投资,或者对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高净值人群财富的不断积累增值,极大地促进了资本市场中私募股权投资的迅猛发展。2006年至2016年我国私募股权投资总体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私募股权投资的范围涉及金融、信息技术、能源、电信服务等各个行业,2015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金额就已达到3623.87亿元人民币的高峰。截至2018年4月底,已在注册登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达24621只,基金规模7.04万亿元,私募股权投资的投融资的规模都在快速扩张,整个行业的发展也越来越规范完善,已逐渐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部分。但是相对于西方发达经济体,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起步较晚。虽然在近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速度很快,已形成一定规模,但是这种投资方式资金的流动性低,回报周期则相对较长,并且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很健全,资本退出机制也较不完善,这就极大地增加了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也因为如此,私募股权投资更要做好在投资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
二、私募股权投资面临的风险
1.宏观政策、法律法规风险。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虽然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但是我国经济、金融、财政、货币等宏观政策变化调整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尽完善,导致行业政策倾斜、市场价格波动,从而会产生的系统性风险,造成投资标的发展前景和估值变化,这是任何的投资项目都无法避免。另外,一些权利义务的约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保障,也会增加投资人意想不到、无法控制的不良后果。
2.投资标的风险。被投资企业因其管理层自身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业绩下滑或企业面临破产等等不利情况,从而影响私募股权投资通过上市(IPO)、股权转让、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完成投资资金的退出,导致投资没有收益甚至出现本金损失的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控制
摘要:在私募股权市场调整背景下,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控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首先分析了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进而分析了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控制的概念和风控策略,最后重点分析了私募股权投资单个项目的风险控制策略。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控制;分段投资;股权激励
0引言
据私募通数据统计,私募股权投资2018年募集额达1.33万亿元,比2017年下降25.6%。中国股权投资市场2018年投资额约1.08万亿元,同比也下降10.9%,投资案例约1万起,同比微降1.2%。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equity)指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非上市的股权,并以策略投资者(StrategicInvestors)的身份积极协助投资项目企业的经营管理。私募股权投资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私募股权投资的狭义定义指投资的项目企业主要处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的发展期和成熟期,企业规模较大且现金流稳定;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则包括对公开上市前各阶段企业的权益投资,涵盖企业上市前(Pre-IPO)、成熟期、扩张期、成长期、初创期和种子期各阶段,相应的股权投资类型分别称为Pre-IPO资本、重振资本、夹层资本、并购基金、发展资本、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还包括对项目企业上市后一系列的投资,常见的如PIPE资本(上市后私募投资)。
1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
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差。股权投资投资后,一般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退出实现盈利,所以私募股权投资具有不确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为保证投资顺利进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还需要根据投资行业和目标企业的特点,在投资期限上设置较长的封闭期及投资周期,甚至在投资周期内引入其他投资者和追加投资等事宜,防止因投资者赎回而影响整个投资计划的情况发生。私募股权投资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国际成熟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周期一般为5~7年,有时也会达到8~10年,有的甚至超过10年。我国本土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期限较短,一般设定为3~5年。主要投资于扩充期和成长阶段的企业。投资创建阶段的企业虽然回报更高,但对应的风险也更大。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一般资金实力雄厚,尽管渴求超额回报,但不愿意承担太大的风险。成熟阶段的企业融资通道较多,间接融资成本往往更低,企业较少选择私募股权融资。因此,尽管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热衷于投资成熟阶段的企业,却难以得到企业的积极响应。成长和扩充阶段的企业融资渠道比较狭窄,其风险收益特点也可以满足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风险偏好。专业性较强,对产业认知度高。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选择投资项目时,不仅要判断投资行业发展阶段等行业情况,更重要的是看项目企业所处行业市场地位。如果目标企业处在整个行业还没有发展壮大的早期阶段,则投资风险过高;如果目标企业处在产业发展后期,未来市场成长性不足,企业难以快速发展,则投资收益也往往较低。所以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对投资对象的产业领域非常熟悉,才能挑选成长性高、管理好、又值得信赖的管理团队的目标企业。投资后管理投入资源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项目后,不仅要对项目企业进行跟踪监控,还要提供一系列的增值服务,在组织变革、市场策略、发展战略、后续融资和资本运营等方面对项目企业进行扶持、帮助,投资后管理才是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资源投入的开始。所以,私募股权投资需专注于熟知的领域进行投资,主要从财务、重大决策和发展方向等方面对目标企业进行投资后管理和资源导入。一般不控股所投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项目企业的股权一般不超过30%,不倾向于控股项目企业。原因一是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管理团队人数少,投资项目多,没有足够的人力资本和精力来进行单个项目企业的日常管理;二是外来资本控股项目企业容易降低目标企业职工的安全感和挫伤员工的积极性,影响企业的发展潜能;三是私募股权一旦控股,后续股权交易的难度加大,进而拉长投资周期。我国职业经理人制度发育不成熟,最好的投资管理策略是将企业交由目标企业原有管理层进行管理,但在国际私募行业,有大量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控股甚至100%购买目标企业股权,但获得投资成功的案例。而且越是在职业经理人制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这种趋势越明显。
2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控制策略
股权投资运行方式探讨
作者:崔耀娜 谭祖卫 姜明明 何小锋 单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大学金融学院
人民币PE-FOF存在的问题
外资作为GP虽然拥有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但外资管理人与本土出资人理念相冲突,外资管理人难获出资人信任。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存在外汇管制问题、国民待遇问题、税负问题等相关障碍;投资项目需要履行外商投资审批程序,投资领域也受到了一定限制,失去了人民币基金的优势。我国政府引导基金及社保基金规模和市场化程度还远远不够,运作模式还不能看作是真正的PE-FOF,存在人才问题、管理问题、项目对接问题。
1.外资管理人与本土出资人信任问题本土出资人倾向于“短平快”投资,追求短期投资回报,缺乏专业理财的理念,倾向于干预投资决策,对外资管理人专业理财的管理模式不信任,加大了外资PE-FOF在中国顺利运作的难度。
2.外汇管制问题由于GP为外资,外资PE-FOF该种模式仍有外资因素,其依然被视为外商投资,严格受到外商投资相应法律法规的限制。2008年外汇管理局了《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简称142号文),第三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当在政府审批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这一规定表明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要进行股权投资须经过商务部门的审批,无法通过资本结汇向其设立的人民币母基金出资,直接封住了外资GP的出路。
3.国民待遇问题按照外商投资的一般规定,只要企业的资本含有外资成分,就要受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投资领域的限制,在境内成立、由外资GP设立的人民币PE-FOF也包括在内。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相比,《创业投资企业暂行管理办法》为本土创投企业设置了更为宽松的条件,设立审批程序上只需备案而无需通过审批,资本要求统一适用3000万元人民币的最低限额要求。
4.税负问题《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事股权投资及转让,以及为企业提供创业投资管理、咨询等服务的创投企业,不属于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所规定的生产性企业经营范围,不得享受税法规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税收优惠待遇。”即外资PE不享有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税收优惠。《通知》关于有限合伙人民币基金税收政策不明确(因为出文时有限合伙企业并未允许进入),现阶段从事人民币基金的税务成本远远高于离岸美元基金。
股权投资风险管控手段综述
作者:郭赞宏 单位:西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风险
1、投资行为可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遭受国家行政部门制裁及处罚,导致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企业在进行对外投资选择时,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切不可只贪图利益,而不顾及其他。
2、投资未按立项审批程序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出现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投资损失。授权批准属于事前控制,可以将不当行为制止在发生之前,最大程度地减少公司可能的损失,长期股权投资金额、投资风险大,因此公司必须对长期股权投资设立严密的授权审批制度。
3、投资项目未按科学、严密的评估和论证程序进行立项、市场调研、可行性分析、专家论证,随意性大,形成乱投资,给企业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第一,对于决策者来说,信息的收集程度是展开决策的前提与条件,必须尽可能多的收集更为精确、全面的数据,从而保障所作决策的科学性。第二,投资决策者的自身综合素质也会对投资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如果投资决策者不能对行业的发展背景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做出全面了解,那么就可能导致决策的失误,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决策风险。
4、在公司开展投资工作当中,如果长期股权投资从持有到处置出售转让过程缺乏有效的管理,那么就很有可能给监督与控制工作带来困难,不能保障投资安全和投资收益而造成损失。公司在进行一系列合同的签署工作时,必须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按照程序来开展工作,如若不然,就很可能导致长期投资股权的不尽明确,从而造成公司投资权益的损失,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公司的经营风险。
5、会计核算工作不到位,没有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核算,出现遗漏或者差错,使会计资料缺乏较好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准确性,给财务工作造成风险,导致长期股权投资权益受损。如减值准备的计提、审核、批准工作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步骤开展,就可能导致核算工作缺乏准确性、权属变更缺乏时效性,最终还会影响到财务报告的准确性,这都会加大财务工作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