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国际审计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国内审计的国际发展
我国审计应尽快地与国际审计接轨,本文就此提出我的浅见,与大家共同探讨。 1.贯彻执行《审计法》,依法加强审计监督。 我国最近领布的《审计法》.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审计法.也是一部与国际审计接轨的审计法。它的制定和施行,对于推进我国审计监督制度时发展,维护财政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作用.审计法公布后,要切实保证这部法律得以严格执行。 (l)首先要加强审计法及各项财经法规的宣传工作.使之深入人心。 (2)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加强对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对发现的违反预算和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的行为,必须依法作出处理. (3)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违反国家规定乱摊成本.隐瞒、截留应当上交的收入,搞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的行为,审计机关应当在法定职权内予以处理、处•罚.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贯彻《审计法分.必须结合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运行的注册会计师行为规范准则。 2.由现行的审计领导体制“双重领导”.向“单一领导”转变,即从国家审计以政府领导向人大领导转变,强化审计监督。 我国现行的审计领导体制是“双重领导”,一方面各级审计机关受审计署的垂直领导,另一方面又是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在此体制下.各级政府成为同级审计机关的主要领导.导致审计机关可能作出偏向同级政府的选择。而政府是接受人民委托对国家财产进行管理,对人民承担经济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各级政府是被审计人.是审计监督的客体•似按我国现行审计领导体制,政府文是审计的授权者.致使审计人员的活动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所以.政府是受人大委托从事资产管理的,是被市汁人,应受到审计监督。但现行体制中,审计机关归属政府领导,审计就不能有效地对政府进行审计监督,只有国家审计从政府领导向人大领导转变,审计关系才能理顺。 3.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审计体制的发展必然要突破“以国家审计为主体”的一元主体模式,走多元化主体的发展道路. 我们不仅要从理论上,而且要从实践上强调,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均为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侧重点,且又互为补充和协调.相互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国家审计以国有制经济审计为主,社会审计以非国有制和股份制经济为主,内部审计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汁为主 4.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 注册会计师是社会审计的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鉴证和服务作用,对各类企业、众多经济领域承担社会监督任务。注册会计师制度已成为世界各国投资和经济交往的必要条件,它是评价我国投资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志。所以注册会计师的建设是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搞好注册会计师建设,当前应做好:①统一审计标准、健全行业规则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然后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目前,执行的仍然是国务院的在《注册会计师条例》荃础上制定的有关执业准则,它己不能适应财政、会计制度改革后的新形势的需要.因此,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尽快地修订、并颁布新的执业规则、准则、职业道德守则,以形成一套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惯例有机接轨的注册会计师的规范和法律体系,以强化社会审计的规范化、国际化。 尽快地制定统一而又透明的审计标准。审计标准是一种审计规范,它虽不属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但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制定审计标准的目的,在于保证社会审计工作具有高的质量水平,保证审计人员有章可循,便于操作,也便于社会监督。 ②尽快理顺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关系,界定各级审计机关、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 当前,我国审计体系,按照已公布的审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审计主体主要是审计署领导的各级审计机关、财政部领导的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承办的审计业务的范围由原来的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扩大到各种类型的企业。现行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均规定年终会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而审计法中规定各级审计机关可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因此,就出现了一个企业受到多方面的审计监督,给企业增加了一定的工作负担.企业无所适应。因此.要尽快界定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审计范围,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③尽快地健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贵任制。 按国际惯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时,不仅负有道义责任,更重要的是负有法律贵任(如违约贵任、过失贵任、欺诈责任),对个别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利用不正当关系,只顾拉顾客、揽业务,而忽视审计质量和职业贵任,我们应该绳之以法,追究责任。
国际贸易审计监督现状发展
在现代国际贸易中,外贸单证是控制企业风险的一个关键点。因为,在外贸商品发生买卖关系时,外贸单证成为了买卖双方交易的重要依据和焦点,由此而引发了贸易的商业风险,使外贸企业要加强单证的制作、审核的内控管理。通过企业内部审计机制,对外贸单证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审计监督、完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降低风险概率,有效地提高外贸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我们的国际贸易顺利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国际贸易迅猛发展,促进了机电产品进出口业务的增长,机械机电行业的国外订单也大量增加。不难发现,国际贸易的机遇与风险、收益与损失同时存在。因而开展国际贸易风险防范,完善和建立外贸企业内审机制势在必行。如何加强对贸易单证工作内控力度,从单证管理、控制的基础环节入手,强化外贸企业对贸易业务的内审监督,已成为外贸企业防范风险以及促进机电产品进出口的基本手段,这对于积极稳健的开拓国际机电市场,增强收汇能力,提高外贸经济效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一、加强外贸单证内控管理意义和作用 目前,我国机电产品不断出口在国际市场,成为物美价廉的商品,引起国内企业纷纷进军国际市场等多种利益的驱使。 一些外贸企业为了业务扩大而提速、减化程序,放松了风险防范意识,忽视了对外贸单证业务的监督控制程序,难免忽视防范风险措施。要求企业应该在创造宽松交易环境的同时,积极发挥内审职能,开展内控对外贸单证经常化的监督。目前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有多种,主要有信用证方式、汇付和托收方式等。尤其是企业初次订立合同时,使用跟单信用证的支付方式较为常见。因为这一方式对单据的填制及交单的时间等都有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因此信用证是一种对初次交易的双方最有安全保障的支付方式。所谓跟单信用证是指银行应买方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开立的有条件的保证付款的文件。这种支付方式是以银行信用为付款保证,这就使初次交易的双方即使互未谋面,也能够解决支付货款和发运货物的信用问题。同时,银行高度的信用安全保障相应的要求提交高质量的单据作为依托。在信用证项下所随附的单据从缮制到审核都必须非常严格,并要遵守国际统一标准规范。但是,无论哪一种商务单证都会有发生失误与弊端的风险概率。因此,加强内控管理,开展对外贸单证的审计监督是外贸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开展好外贸单证的内审监督工作,其作用有事半功倍之效。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外贸单证是外贸交易的重要一环,在交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控制好单证工作质量和风险就是掌握了外贸业务的成败与盈亏。 从本质上分析,单证的特殊作用和属性,决定了它是审计监督工作的关键点。简单讲单证有以下属性: (一)商务单证是国际贸易合同履行的基础 国际贸易合同是依靠商务单证来完成的。实际上各种商务单证的制作及流转过程,就是一个合同履行的过程。商务单证工作是外贸企业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它也是国际贸易买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合同的执行结果。 (二)外贸单证是国际结算的基本工具 在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下,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尤其是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各贸易关系主体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有关的货物;银行审核单据表面的真实性,以决定其付款责任。因此,外贸单证是国际贸易货款结算的基础和依据。 (三)外贸单证是重要的涉外法律文件 外贸单证体现货物交接过程中所涉及和证明了有关当事人之间的权责利益关系。当发生争议时,外贸单证就是处理国际贸易索赔和理赔的法律依据,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证据。 (四)外贸单证是实现企业利益的重要保障外贸企业进出口业务是依靠外贸单证来完成货物交割和货款结算的。在单证缮制工作中如出现问题,而监督又不到位,使带病单证进入结算程序,必定会造成诸如不能及时发货交单,客户延付拒付货款,影响收汇等等棘手问题。因此,要通过加强审计监督,提高工作质量防止隐患,这是保障企业实现经济利益的有效方法。 综上所述,由于贸易单证在国际贸易中所具有的特殊性质和重要作用,这决定了它被内控监督系统高度关注的地位。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要以此为重点围绕外贸单证,完善相关制度并建立审计监控体系。 通过企业内审机制对整套管理体系实施经常性监督,为外贸业务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二、单证实务存在风险,必须加强内审监督,促使企业提高经营管理质量。 在现代国际贸易中,有相当大比重的商品是以FOB、CFR、CIF这三种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方式成交的,在象征性交货的情况下,(尤其是在跟单信用证方式下)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所表示的货物,卖方所提交的单证在单据上做到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就完成了交货义务,买方也是以“凭单付款”为原则进行买卖的,只要发现单据有误,就可以拒绝付款。因此,外贸单证是买方提货和付款的重要依据,任何单据的瑕疵或不符点都可能成为买方拒付的理由和争议的焦点,影响买卖双方交易的顺利进行。甚至阻碍正常交易,影响我们的企业及时收货收汇。为避免风险,一方面要加强单证的缮制和审核工作,更重要的是要通过企业内审机制,进行不间断的监控,从而提升单证工作质量,减少实务工作风险。 正是由于单证自身的特点,使得单证成为交易双方谨慎关注的焦点。在外贸操作中由于审单不严、内控监督不到位而发生失误,导致损失的案例很多,如下例所述:我国某出口公司A与非洲某国家中间商成交货物一批,贸易条件为CFR5%,货值为1000000元人民币。国外开来信用证总金额为950000元,并注明:“议付时扣5%佣金给某商号”,原文为“Whennegotiatingdocuments5%commissiontobedeductedfromamountnegotiatedandreturnedto**”。但A公司在制单中忽略核对信用证金额,在缮打发票和汇票时均按照合同金额1000000美元,议付时银行扣除5%,按950000美元元借记开证行北京账户。开证行接单后拒付,是发票金额超过来证金额。经多次与开证行及中间商交涉均无效,只好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另赶制新发票和汇票,即金额改为950000美元,再扣去5%佣金,白白损失了47500美元。以致中了国外商人设下的圈套,造成了损失。在案例中,由于A公司业务员缺乏经验,并且缮制单据审核把关不到位,更为主要的是该企业内部审核、内控监督程序不严格,使风险没有得到控制所致。内部审计部门要定期对控制系统进行有效性测试和测评,使监督和控制体系得以正常运转,并发挥作用。#p#分页标题#e# 审证是一项既细致又专业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稍有疏忽就会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作为外贸单证工作人员,不仅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熟悉合同的条款及操作方法,而且要有风险防范意识和丰富的经验。否则就会把机会交给对方,将损失留给了自己。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由于目前交易量的激增,贸易单证的往来频繁,使单据的编制、复核和审查工作繁复,增加了主观舞弊与客观失误的概率。 二是由于外贸业务电子信息化操作手段不断更新,老的业务人员知识结构滞后,年轻的业务员工作经验不足,这种人力资源交替,使单证工作增加了失误和漏洞的机率。 三是我们必须承认国际贸易中必然存在着商业欺诈和信用缺失的个别现象。有些外商利用商业单证的某些技术手段进行商业利益的较量也会时有发生。凡此种种,都提醒我们在国际贸易单证环节中要严密设防,堵住来自各方的陷阱和漏洞。另外,由于国际贸易系统风险概率和单证结算风险概率的叠加,更加大了外贸业务风险度。这些复杂因素给企业内控管理、内部审计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使企业内部审计在外贸单证环节显得更为重要。 三、外贸企业要建立完整的内审监督程序,按照国际贸易交易单证的缮制、审核标准规范进行实施监控。 (一)审计人员要熟练掌握和运用国际贸易单证的基本标准规范。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经常性监督时,要严格地依据国际贸易单证的缮制标准,对单证进行有的放矢的跟踪审计。业务人员应该掌握的规范有1929年国际商会在阿姆斯特丹会议正式通过的《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则》,后经数次修订更名为《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UCP600)。审计人员应当熟悉、掌握外贸单证实务中的相关规定和国际惯例,以便在加强内审监督中有规可依,据实可查,增强审计力度。审计人员要按照掌握的规范标准,采用审计测评手段,考量和审查单证业务环节的失控点,并针对漏洞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发挥好内审监督职能。在经常性的审计监督中,要把握审查贸易单证的三个要点: 一是正确性。这是缮制单证的前提要求。其含义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要与国际贸易合同相符,另一方面要符合国际贸易法规或惯例的规定。 单证不能有任何与协议合同、法规、惯例相悖之处。这一点对于所有结算方式的单据都是首要的。其正确性要求做到“三相符”,即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单货相符。尤其是在跟单信用证结汇方式下要求单据与信用证不能有一字之差。在实务中,审计人员要按照标准,采用审计测评手段,审查单证工作环节是否存在失控点,以便扑捉漏洞,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控制程序,规范管理提高工作质量。 二是完整性。这主要指做进出口业务时向银行和对方提交的交易单证一定要齐全、完整。单证的完整性是指包括单据的种类、份数、内容项目等要素都要齐全完整。对于各种结算方式下单证的完整性都是同等重要的。尤其是在交易双方有特殊约定时,结算单证的跟单附件一定要齐全,内容完备。外贸实务单据的种类比较多,一般包括有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主要单据,还有其他证明文件如:检验证书、重量单、产地证、船龄证明书、航程证明书、邮政收据等等。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对单证要求更为严格,进口商要求附带的单据,通常都在信用证上明确约定。这些关键点就是审计监督和审计测试的要点,所以应特别加以注意。 三是及时性。这项主要指的是单证出单和交单两个环节的及时性。首先是对出口方的单证时间性要求很强,而且每一种单据都有一个适当的出单时间范围。按照国际惯例,单据出单有一定的顺序关系。例如,装箱单期限不能早于提单;保险单据不能在装运日期后签发等时间程序,要求每一个环节都要紧密相扣,把握好出单交单的时间要求,在UCP600对信用证的交单时间性问题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因此我们要注重单证实务操作的及时性,及时缮制出单,尽早向银行交单,达到早日收汇和顺利完成整个交易的目的。在加强对基础管理工作审计监督时,要熟练掌握上述环节和要求,采用审计跟踪的方法,加强对外贸单证的监督控制,发挥内审职能,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防范风险。 (二)内部审计对单证进行审计抽查、审计测评应注意的重点问题内部审计人员对此要根据内部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定期的抽样审查和审计测评,以便发现漏洞,及时弥补。审计监督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对单证具体项目进行综合审查。在实施测试中,内审员应对一段时期内的单证进行跟踪,可按照比重抽样,进行综合审查、分析,检查单与证齐全的程度,包括所需单证的份数;检查所提供的文件名称和类型是否符合要求;有些单证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认证。 单证之间的货物描述,数量,金额,重量,体积,运输标志等是否一致,单证出具或提交的日期是否符合要求,这些都是需要内审人员重点核查的对象。对查出的问题,做好记录和评估,并评价出现问题的性质和比率,做出审计判断。 二是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相关人员执行单证制度(缮制和审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审查工作流程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各个环节、岗位的职能是否有效,是否尽职发挥作用。以便查出问题的根源,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度,防止出现岗位职能不到位,管理控制环节缺失的状态。因此企业内审要定期进行审查及审计测评,以便发现漏洞及时弥补。 三是对企业制度、职能设置的有效性和完善程度要做出审计判断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审查中要十分注意制度和职能的有效性,随着实际工作变化,制度和职能的有效性会滞后,新的业务需要建立新的制度和控制职能,原有的制度很可能不适应新的变化,也会带来新的控制盲点。 制度和职能建设决定着企业内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所以,审计工作要重点关注企业外贸单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和完善程度。对于审计中发现的漏洞,一定要通过完善制度和职能建设,从根本上加强对外贸业务的监督。#p#分页标题#e# 综上所述,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外贸单证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单证引发的外贸风险和产生的损失也时刻存在。因此,外贸企业建立独立内审制度,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经常进行审计监督、风险管理,治理和帮助外贸企业实现经济目标。这正是当今有些外贸企业应当积极完善和加强的,只有发挥企业内审职能作用,才能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外贸单据质量。 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中,企业若要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从基础管理环节抓起,开展内部审计,积极开展经济活动监督、强化自我约束机制和完善内部审计职能,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实现顺利收汇,提高外贸企业经济效益。
审计人才英语交际能力研究
摘要:全球化大环境下,审计部门需增强审计人才英语培训力度,有效提升审计人才英语交际水平,以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本文在阐述全球化背景下对审计人才英语交际能力的要求基础上,侧重探讨全球化背景下审计人才英语交际能力培育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全球化;审计人才;英语交际能力
伴随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对审计工作的要求逐渐提升,审计从业者对自身的要求也逐渐提高。为此,审计部门应不断提升对人才的关注度,将人才招录作为着力点,将培训作为重要举措,将绩效考评作为推动力,持续健全各种用人机制,推动审计事业长效、稳健发展。
一、全球化背景下审计工作对审计人才英语交际能力的要求
(一)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合作的审计内容日趋复杂
在国内企业跨境业务逐渐增多的情况下,审计人才需依托国际审计工作的开展提高自己的外语交流能力,且在审计工作实践中始终保持自主性与警惕性。这主要是由于,在全球化背景下,作为比较特殊的人力资源,审计人才逐渐发展为国际审计实践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审计无形资产时,审计人才起着不可忽视地作用,从某个层面而言已高过有形资产所占比重。另外,全球化背景下,高新技术产业得以迅猛发展,人们在信息领域的资金投入逐渐增大,这也要求审计人才具有杰出的外语交际水平。
(二)全球化背景下审计工作呈现多样性
低碳经济下环境审计评价框架探析
摘要:随着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和能源的短缺,人们对低碳经济的呼声日趋强烈,这对环境审计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电力行业是碳排放和环境污染的重点行业,以碳基能源发电为主的电力能源行业的发展,给我国的能源资源与环境带来很大的压力。本文通过对低碳经济背景下环境审计的理论框架进行了阐述与构建,并以此理论框架对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审计评价,并针对我国环境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低碳经济 ;环境审计; 发电行业
随着世界工业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张和人口规模的不断增长,日益增加的碳排放所导致的全球变暖已对地球的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如何减少碳排放量成为全球所关注的热点问题,这促进了“低碳经济”等新的概念产生。低碳经济能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产品产出,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近年来,低碳经济逐渐成为国内外审计学者的研究热点,它的发展为环境审计提供了新思路,也对环境审计提出了更多要求。环境审计具有较为丰富的含义,本文所指的环境审计是一种对环境保护组织、环境保护系统的监督和管理工具,是对某项经济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价的过程。在环境审计中引入低碳经济理念,有利于环境审计与时俱进的发展,发挥环境审计在推进绿色经济方面的作用,促进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
一、低碳经济背景下环境审计流程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采取的行动方案和步骤被称作是审计流程。审计流程一般可划分为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终结三个阶段。低碳经济背景下环境审计流程与传统的审计程序无太大区别,但又有其特殊之处。首先,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人员会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进行了解,确定与低碳经济生产方式相关的审计范围。在审计实施阶段,审计人员要与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以充分收集被审计单位能源利用以及碳排放方面的数据,并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在审计终结阶段,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能源利用及碳排放量等信息进行汇总,作为编制审计报告的依据,编写相关的低碳审计报告以及发表相应的审计意见。
二、低碳经济背景下环境审计评价框架的构建
低碳经济背景下环境审计的目标是使企业落实国家出台的低碳政策、技术与节能指标,减少碳排放,缓解温室气体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建环境审计评价框架有利于审计人员在低碳经济背景下更好的把握环境审计的目标,促进环境审计更具完整的体系。低碳经济背景下的环境审计的评价指标应从产品开发设计环节和生产过程中关注节能减排,并且应当关注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鼓励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的使用。电力行业的发展对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关键作用,而一些电力企业盲目粗放式发展,带来了大量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不符合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本文将从发电企业的视角出发,从资源利用情况、污染物控制情况、废弃物利用情况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四个维度构建低碳环境审计的评价框架,对电力发电行业在环保方面进行评价,促进电力行业低碳经济发展和加快节能减排工作的发展。
跨国公司问题分析2篇
(一)
一、发展跨国公司的目标取向
中国跨国公司的发展,从一个角度上来讲,应当利用公司国际化的发展过程,来不断学习或吸取目前国际上先进的跨国公司制度。而从另一个角度而言,中国的公司必须依据国际惯例来开展国际化活动。跨国公司的制度一般是指包含由资本结构、法人治理结构、人员结构以及相关的外部环境等等组成的系统,中国跨国公司应当顺应国际化发展的潮流,逐步构成和国际化经营有关的各种关键机制。当前中国跨国公司国际化现状主要包含以下三种,即一、在经营机制上来看,公司已经和国际惯例相连接,该类公司的目标市场为全球市场。二、在经营机制上,企业已经基本实现了转化,但是目标市场依然是国内的市场。三、在经营机制上并没有进行本质上的转化,但是公司的市场定位于全球市场,其中部分生产企业的海外子公司就是这种情况。
二、发展跨国公司的审计监督问题
由于我国发展跨国公司依然处于初级发展时期,为了能够保证跨国公司的顺利发展与壮大,那么就必须加强对公司的审计与监督工作。
1、加强对不同投资形式的审计监督。中国跨国服装公司的发展,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展开,不但能够投资建设新厂,也能够投资控股之前所建设完成的援外项目,也能够采取收购、兼并的方式发展跨国公司。例如买壳上市的方式,即通过一些国际资本市场,把实力较强的企业改组成上市企业,且把企业发行股票所筹备到的资金,注入到企业的海外生产过程当中去,也能够购进在资本市场内的股份公司,以便使并非股份公司的国内母公司获得对海外上市企业的控制权,进而发展为跨国企业[3]。审计工作者应当对上述这种行为的具体可操作性,展开科学、有效的审计与监督,进而实现预期的目标。
2、强化投资项目的审计。所谓的跨国公司投资,指的就是一个地区或国家对其他地区或国家的投资,跨国公司的投资行为应当依据投资的环境,及时制定科学的投资方针,同时选取合理的进入形式。东道国政府对跨国投资的基本政策,直接影响着跨国公司的投资,跨国公司应当依据东道国政府的政策情况,决定自身的投资形式,例如独资企业。中国跨国公司历经多年的发展,虽然获得了不错的成果,但是因为缺乏海外投资的管理经验,在发展期间依然遇到了许多的问题。针对这种现状,我国应当进一步强化对跨国公司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以便达到监督、参谋、管理以及控制的目的。只有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审计,方能确保跨国企业的正常、稳定、可持续发展。
会计师的审计准则实行历程与展望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建设历程 (一)执业规则制定阶段 自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重建注册会计师制度开始,作为行业自律组织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就非常重视执业规则的建设。自1991—1993年,中注协先后了《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等7个执业规则,这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走向正规化、专业化、法制化的标志。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阶段 1993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定职业规则、准则,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实行。中注协自1994年5月开始起草审计准则,到2003年,中注协先后制定公布了6批审计准则,共计48个项目。 (三)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建立阶段 随着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的建立,行业准则的制定工作不仅重视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更注重提高准则质量。2004年以后,中注协在起草新准则时,一方面考虑到当前的审计环境,另一方面也借鉴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的最新发展,适应注册会计师日益扩展的业务的需要,为贯彻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于2006年2月出台了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共48项),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其中审计准则是执业准则体系中的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完善阶段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自2007年开始实施以来,总体上看运行良好,能为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提供切实有效的要求和指导,但近几年,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为适应新审计环境的要求,国际审计准则也进行了重大修订,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亟待解决,所以中注协2009年全面启动了对2006版执业准则体系的修订,以“准则趋同”为基本指导思想,充分吸收转化国际审计准则修订的最新成果,在2009年底陆续了38项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并认真吸纳各方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执业准则,于2010年11月正式出台修订后的38项执业准则,于2012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二、新审计准则体系的重大变化 (一)体例结构进行重大调整 因本次修订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最新修订成果充分结合,实现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而此次国际审计准则修订最大的改进是明晰项目,目的在于使注册会计师的目标和要求更加明确,从而使审计准则理解和运用保持一致。明晰项目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每项准则单设“目标”,明确界定注册会计师执行该准则时应达到的目标,用目标指导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又单设“要求”,明确指出注册会计师为达到目标应怎样做; 2.语言表述力求平实易懂,以“注册会计师应当”的形式明确规定“要求 3.改变准则的行文结构,分别清楚列示定义、目标、要求和应用材料,从而使准则整体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更强; 4.在应用材料中特别提及对中小企业和公共部门实体审计的特殊考虑,使准则的适用性更广。国际审计准则明晰化涉及37项准则,其中36项准则是按照新体例进行了实质性修订,1项准则是新制定的。这37项国际审计准则涉及到33个我国2006版审计准则项目,于是审计准则委员会重组了这33项准则,重组后的准则项目有37个,与国际审计准则相对应,再加上还修订了我国特有的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准则,因此本次修订后公布的审计准则共有38项。 按新的体例结构修订后的准则由五部分构成:“总则”、“定义”、“目标”、“要求”和“附则”。原审计准则中的解释说明材料作为应用指南。修订后的整套审计准则为12万字,比2006版审计准则精简不少,解决了“要求”淹没在冗长的审计准则中的问题。实现了明晰化的修订目标,使审计准则体系更易于理解和执行。 (二)更凸显风险导向审计理念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改进了传统风险导向审计,在系统论和战略观的指导思想下,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以对被审计单位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为主线,以“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为审计思路,确定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配置审计资源,做到有的放矢,在保证审计效果同时提高审计效率的。 2006版审计准则建立了现代风险导向的审计模式,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思想。但当时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并没有完全在所有的国际审计准则贯彻,以致我国的部分审计准则也受到影响。 本次修订审计准则更凸显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除核心风险审计准则进行修订外,其他审计准则也修改,在整套审计准则中全面彻底地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例如,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关联方、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等准则中进一步强化重大错报风险的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而不再是原来的审计程序导向思维;分析程序、函证等准则中要求注册会计师从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的高度考虑要不要实施以及如何实施这些程序;特殊目的审计报告类准则中强调了风险导向审计思想在册会计师所做审计工作中的重要性等。本次修订后,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彻底体现在审计准则体系中的每一项审计准则中,保证了准则体系基本理念与具体要求的一致。 (三)新兴问题的审计工作有了更明确的指导 由于审计环境的变化,在重要性水平、集团报表审计、公允价值审计、关联方交易审计、管理层声明、函证程序、利用专家工作、审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沟通等领域中出现了一些新兴的实务问题,经常出现审计失败案例,说明原有审计准则不能满足执业需求,需要完善相关审计准则,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指导,提高注册会计师识别、评估和应对风险特别是舞弊风险的能力。修订后的审计准则中,工作要求更明确,工作指导更细化,注册会计师应运用合理的职业判断下,以风险导向审计为基本理念,主动识别、评估和应对这些重大错报风险,尤其是要重点考虑那些舞弊高发领域的风险。#p#分页标题#e# 另外,2006版的审计准则主要针对的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企业报表审计业务,但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范围日益扩大,不仅涉及传统的企业报表审计,还延伸到高校、医院等非营利组织报表审计,甚至还要审计按照其他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编制的报表以及特殊目的财务报表,这时从原有的审计准则中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获得更明确的指导,修订后的审计准则增加了对公共部门实体审计的特殊考虑的内容,使注册会计师采用中国审计准则审计多种报表成为可能,可以有效降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成本和企业的负担,既增强审计准则的适应性,也促进了我国资本市场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化发展。 (四)更加重视与治理层进行有效的沟通 注册会计师和公司治理层在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在对管理层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监督方面有共同的关注点,但治理层和注册会计师从不同层面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注册会计师和治理层进行有效的双向沟通十分重要,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治理层对管理层进行制衡和监督,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针对性,特别是可以很大程度上保证管理层无法干扰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新审计准则一方面指出治理层在监督财务报告方面的职责和作用,明确区分了管理层与治理层在财务报告方面的职责;另一方面,要求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错报、对被审计单位会计处理质量的看法、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舞弊等及时与治理层沟通。另外还特别新制定了一个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与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在该准则中明确提出,要求注册会计师如果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根据职业判断认为足够重要的内部控制缺陷要以书面形式向治理层和口头形式向管理层通报。 三、新审计准则体系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出的要求 (一)重视对新审计准则的学习 新审计准则的和实施,一方面是我国实施准则国际趋同战略,实现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阶段性结果,顺应了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审计标准趋同的大势,为审计工作建立了一个高质量的标准体系,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技术基础;另一方面也是对此前审计准则贯彻实施经验的总结,反映了中国经济和中国会计行业发展的内在需要,解决了当前在我国审计实务当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为降低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因此注册会计师应重视对新审计准则体系的学习,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真正领会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切实掌握新审计准则中审计程序的具体操作要求,并理解其与旧审计准则中的联系与区别,从而实现审计质量的真正提升,更好地履行对社会公众的责任。 (二)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 职业道德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标准,它不仅制约和调整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行为,也制约和调整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动机和内心世界。审计关系的特殊性决定了注册会计师为公众利益服务的特质,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既能体现注册会计师对公众利益负责的精神,也是完善审计执业判断能力的有效保障。新审计准则已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提供了更明确、更细化的指导,但这些指导能否真正转化为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能力和执业质量的提高,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注册会计师应不断增强职业道德的理性认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诚信为本,坚持准则”的职业道德风尚,使审计职业判断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才会有足够专业胜任能力。 (三)更重视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职业怀疑态度是指注册会计师以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所获取证据的有效性,并对相互矛盾的证据,以及引起文件记录或责任方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产生怀疑的证据保持警觉。 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这其实在2006版审计准则就已经明确提出来,也引起了注册会计师的重视,但在新审计准则施行以后,注册会计师应该更加提高职业怀疑的意识和在必要时采取有效的程序,因为新审计准则以积极的姿态,明确指出舞弊与财务报表错报的固有联系,认为合理保证发现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舞弊不是注册会计师的份外之事,而是应尽职责,并为注册会计师发现舞弊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导和要求。为了履行好这一职责,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应更重视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特别是在集团审计、会计估计和公允价值、关联方等舞弊高发领域,从而确保能够积极主动地识别、评估和应对舞弊发生的风险。
财政绩效审计发展趋势分析
【摘要】2014年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转向集约型,增速回落,在去量化的有力措施下,公共资源主要集中于财政领域,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成为当前热点话题,财政绩效审计成为重要的监督与评估手段。本文认为,在新常态下的反腐倡廉、法治、大数据、国际化理念的助推下,我国财政绩效审计未来发展趋势为:加强审计机关独立性、加快审计体制法制化、促进审计手段综合性及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此趋势与国家治理体系及现代化发展理念保持一致,文章进一步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为实现财政绩效审计未来的发展提供了积极应对措施。
【关键词】新常态;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发展趋势
2014年5月,首次提出“新常态”,并在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上,第一次系统性地阐述中国“经济新常态”的发展特征、发展机遇及积极战略方针。具体而言,新常态主要表现有:经济增速回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增长转向创新驱动、市场在资源配置领域发挥决定性作用以及缩小社会福利差距,实现全民共享经济成果。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用工荒等社会问题不断显现,我国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告数据,2008-2016年财政收支在绝对规模和相对规模上均保持持续增长趋势,财政赤字在2008-2014年增速相对平稳,而在接下来两年陡然上升,这是由于在这期间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为了解决老年人口、失业人口、医疗卫生、缩小城乡收入水平差距等社会保障问题而不断增加财政支出。有学者研究表明我国即将迎来“刘易斯拐点①”,人口红利②也在逐步衰减。总理指出,当前经济发展模式下,增加财政投入的难度很大,但提高财政绩效的潜力不容忽视。因此,在财政投入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研究如何科学合理地分配有限的财政资金,以实现最大的社会和经济产出,是我国当前财政领域的重要目标与任务。而实现该目标的有效手段之一即为积极促进我国财政绩效审计的发展,以实现经济转轨的顺利过渡。同时,新常态环境下,反腐、法治、大数据、国际合作等理念对我国财政绩效审计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未来发展势必顺应国家治理理念。本文认为,我国财政绩效审计的发展具有四大发展趋势,下文将对每一趋势下的现存问题及应对措施作进一步分析。
一、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的独立性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审计工作的基本监督职责,而现实与理论相去甚远,无法有效达到预期效果,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行政机构设置冗杂,审计机关独立性未能得到保障,导致审计深度与力度不够,甚至有时形同虚设,流于形式。然而,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上至“老虎”下至“苍蝇”,将反腐的决心落实到位,更是专门对改进审计制度工作作出重大部署,明确审计监督机制与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相适应,健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机制,保障审计独立性。由此可知,国家对审计的独立性尤为重视,将审计监督功能上升到国家治理层面,过去的审计模式或者体制已经不再适用。因此,在今后的发展中,应该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的独立性,以加快推进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对于我国审计机关独立性不足方面,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三点进行分析:第一,从我国现行审计体制角度看,各级审计机关在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同时受命于同级地方政府,即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而国家审计署也是国务院的组成部分。这种多重领导管理体制往往会导致审计机关的履职行为受到各级政府权力的干涉,审计人员对各级政府的问题资金的审查常常无法落实到位,无法进一步审查并揭露,形成实质上的“内部审计”,未能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能,这对于审计独立性是极为不利的。第二,基于预算角度,各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的预算经费来源于同级政府拨款,显然预算经费会随着审计力度大小而同向变化。各级政府则恰好从预算拨款方面来控制审计机关的审计力度,从而降低政府自身被审查出问题资金的风险。第三,从任职角度看,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职位升迁任免权掌握在同级政府行政首长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手中,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审计机关负责人难免会放松对同级政府的审计监督力度,无法做到尽职尽责。这样的发展形势会严重损害政府形象,不符合现代化国家治理理念,也不应该继续维持现状发展。而在国家大力推进廉政建设的治国理念下,本文认为,结合我国当前审计机关独立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可通过深化审计体制及预算体制改革,从行政组织结构、预算安排及任职升迁制度等角度采取措施,以提高审计机关的独立性。第一,打破审计机关双重领导的行政模式,可参考国家税务局的行政组织结构,各级审计机关不再是同级政府的职能部门,不受同级政府干涉,而只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垂管;第二,调整审计机关的预算经费来源,由上级审计机关拨款支持下级审计机关的工作,不受同级政府的预算约束,将审计进行得更加深入、彻底,切实不放松每一笔问题资金的审查;第三,取消同级政府行政首脑及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权,而由上级审计机关根据履职及表现情况进行提拔,既能排除“关系”审计,又能提高审计机关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以上三方面的改革能够有效排除不利影响因素,保障审计机关的独立性,从而有利于加大审计力度,促使审计机关履行好“防腐剂”、“守门员”及“资金守护者”的职责(寇永红、吕博,2014)。
二、加快财政绩效审计的制度化发展
规范化的审计制度是有效开展财政绩效审计的保障,过去我国财政绩效审计制度呈现碎片化状态,且偏向于行政型绩效审计,即由政府行政机关主导下的与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相联系并归属于政府行政机关的审计组织形式与运行机制,很大程度上缺乏制度性约束,严重影响审计结果的质量,也是导致“内部审计”的根源。据审计署官方报道,2010-2015年在审计过程中违规移交司法部门进一步审查的案件,高达2395起,虽然数目惊人,但值得肯定的是在国家法治理念的倡导下,违法违规案件不断被曝光,起到了警示作用。同时,近年来各级人大对财政预算的绩效审计也高度重视,要求各级政府每年进行财政资金的绩效审计报告。由此可见,国家法治理念与人大预算监督倒逼财政绩效审计的制度化发展。纵观我国审计相关法律法规,虽提及对被审计对象进行绩效审计,但真正适用于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建立。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及澳大利亚已经形成的全国性法律及制度,我国财政绩效审计在制度方面的建设是远远不够的。这主要体现在理论与实务两方面:就理论方面而言,我国财政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尚未统一,偏向于行政型绩效审计,宪政意识较弱,导致财政绩效审计的理论发展停滞不前,无法跟上国家治理的步伐;而实务方面,相关细则或指导手册缺乏,导致审计人员在实践过程中无章可循,从而导致整个审计过程不够严谨,进而影响审计结果的准确性。理论上的法律制度与实务上的操作指南相脱节,导致我国财政绩效审计发展缓慢,不符合国家法治理念的发展趋势。因此,本文认为有必要在认识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积极应对措施,以改变当前的停滞局面,建立立法型绩效审计。由西方发达国家的财政绩效审计实践经验可知,法律法规是一项政策措施得到有力保障的必备条件。我国当前财政绩效审计研究的重点已经不再局限于是否开展或者仅仅关注国外的做法,而是要聚焦于如何更加有效地指导开展符合我国国情的绩效审计实践,以推进我国财政绩效审计的制度化与规范化发展(顾正娣,2016)。基于上述理论与实务方面的问题分析,本文认为应该分别从两个层面采取积极措施:理论层面需要研究明确财政绩效审计的程序与原则、审前所需调查的步骤及方法、目标及标准、证据的收集及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及后续跟踪等;而实务层面需要明确实践中操作细节的程序与方法、经验总结及概括、改善建议等方面。同时,加强人大预算监督,人大通过听取审议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助力审计机关排除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及不正当政府行为,保障审计机关依法行使审计权,推进绩效审计公开化和透明化,尽快适应经济新常态发展环境,顺应国家法治治理理念发展趋势。
增值型制度建设内部审计论文
一、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1.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
从定义可知,内部控制是企业为了实现一系列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及程序。这些政策程序中就包含了内部审计。从目标上来看,两者具有一致性。
2.内部控制是内部审计的工作对象。
我国《内部审计准则》中指出: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组织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由此可见,虽然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但是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中包括对内部控制的审计,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
二、增值型内部审计的特点
增值型内部审计不是一种独立的审计类型,它是一种强调了增加价值功能的内部审计,是一种新的审计理念,是内部审计的新的发展阶段。其特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