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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无形资产对高校持续发展的推动作用日益显著,文章从无形资产的财富效应和乘数效应分析了高校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和保护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提出当前我国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和保护普遍存在的问题及引发问题的原因,并从加强机制体制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改善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高校;无形资产;财富效应;乘数效应
一、引言
现代社会,无形资产正在成为驱动经济活动和经济增长的主要生产力要素,其快速发展向传统的经济、管理和教育模式发起了冲击和挑战,如何形成优质无形资产是经营决策者首要思考的问题。伴随着科学技术和高校办学水平的快速发展,无形资产的数量和质量逐渐成为衡量科研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例如,美国斯坦福大学保持着知识产权转让年收入4000万美元的记录,而且靠无形资产缔造了Google和Yahoo等著名跨国公司。我国高校无形资产的概念始于1997年,财政部和原国家教委共同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主要涵盖了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大体分为三类,一是知识产权类,二是校名校誉类,三是政府行政许可类。无形资产在我国高校现代化建设中同样发挥重要作用。仅以归属知识产权类的专利权来衡量,国内知名高校在双一流大学建设过程中,凭借自身学科优势、科研队伍和先进的软硬件设施,无形资产的规模和数量都在不断增长。依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公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底有效发明专利清华大学7328项,浙江大学7159项,排在前十位的高校总量达到4万余项。然而,长期以来,国内高校重视有形资产和科研成果,轻视无形资产和成果转化,成为无形资产管理和保护的发展瓶颈。
二、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和保护的效应分析
高校教育资源属于准公共资源,承担教育公平的社会职能,高校现有无形资产是在高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积淀而成,具有隐蔽性、非独立性,如校名校誉的经济价值一直被忽视,因此,高校无形资产在财务账面上呈现的规模很小,未来一旦无形资产按照市场规律成功的实现了成果转化,可以为高校带来的经济收益、社会收益却非常可观。充分认识高校无形资产成本价值和未来收益之间的巨大发展空间,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可以发挥无形资产的财富效应和乘数效应。
(一)无形资产的财富效应
全球化进程中,我国教育事业同样要迎接来自全球的机遇与挑战。未来高校竞争绝不能满足于国内专业和学科的简单排名,而积极参与世界排名就需要学校能够有着吸引全球人才的软、硬件环境。依靠行政事业拨款和校友捐赠已经无法为高校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从资产形成或取得视角分析,无形资产,尤其是高新科技领域形成的无形资产都是高校自身开发出来的原创资产,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创造的经济利益、投资回报率远大于固定资产。当前,我国《担保法》已经赋予无形资产新的功能,即无形资产所有权人可以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作为出质物质押给质权人,这是无形资产价值在经济活动中又一种新的、高层次的确认形式。相信今后也可以成为高校融资的一个新途径。随着高校无形资产收益的不断增长,学校通过持续购买改善办学条件的意愿将会显著增加,从而办学环境的改善可以吸引到更多国内外人才,这就是加强无形资产管理与保护为高校带来财富效应的作用机理。
(二)无形资产的乘数效应
高校生产力结构中,除国家赋予土地使用权等政府行政许可类无形资产之外,以知识形态存在的无形资产占较大比重。高校教师即是教书育人的劳动者,又是国家科研工作的主体,这些劳动者既与有形固定资产结合,同时又与无形资产有机结合,才构成了完整的高校生产力。通过无形资产要素的应用,在其他生产力各要素中具有“乘数效应”,对其他生产力要素起着组合、驱动、放大的功能,使生产力要素发生质的变化,缺乏无形资产的生产力是不完整的高校生产力。
三、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近年来,关于高校无形资产的各类问题乃至法律诉讼频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缺乏对品牌和声誉的保护意识,高校无形资产产权遭受侵害。高校校名、简称、学校标识和域名具有较高商业价值。抢注高校域名时有发生,仅2015年教育部公布了18所拟更名大学,其中16所中文域名遭到抢注。不法商贩擅用高校标识,虚假宣传蒙蔽消费者,社会办学机构假借高校名义虚假招生,2016年7月中青在线报道了“北京大学总裁培训网”、“北京研修班大学”“北京大学国学网”等124个未经校方授权招生的网站进行虚假招生事件,这些行为都是对高校无形资产的严重侵害。此外,按照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58号)规定,学校要依法严格管理校名冠名权[1]。除学校资产经营公司之外,今后其他校办企业原则上不得冠用校名。校企改制几番治理,当前中国股市仍有带着某高校字样的上市公司,这一现象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是不存在的。
(二)缺乏对成果转化的深刻认识,高校无形资产闲置流失。美国、日本等国家的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近70%[2],而我国高校每年达成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在6000-8000项,实现有效转化的不足10%。由于科学技术类无形资产自身具有较强的时效性,随着社会发展,大量未能及时转化的成果逐渐闲置、损耗,最终导致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方面造成极大的浪费。知识成果转化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但由于高校缺乏市场意识、法律观念和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才,加之信息不对称,高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往往定价低于市场价值,导致资产流失。即便在无形资产交易过程中高校通常采取引入市场评估机制克服定价信息不对称,但由于缺乏对科研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收益分配模式不合理,科研人员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足,大量成果闲置。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一旦研究成果初步形成,进入到成果转化阶段,高校往往因缺乏市场经验和资金支持,容易丧失对科研成果的控制权,由企业主导专利的注册与推广,极易导致成果流失。教师、研究人员的流动同样诱发高校无形资产流失。
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是以下三点:
(一)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和保护的意识不到位。长久以来,我国高校乃至社会上普遍存在一种价值取向,重视对有形资产,即固定资产和资金投入的管理,对于客观存在且无处不在的无形资产却疏于管理和保护。因此,对于有形资产,如仪器设备,从预算、招标、采购、验收、支付、登记、转移、处置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人员的监管,而在无形资产保护方面,多数高校仅仅对专利的申请、授权加以辅助,对专利的保护、侵权的申诉等关乎无形资产价值保护的工作并不积极。高校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必须上升到学校发展战略层面,制定高校无形资产运营战略是为保护无形资产主体自身的优势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种长远的、全局性的运用无形资产的总体筹划和谋略[3]。据此检验我国高校战略部署的现状,普遍没有树立明确的无形资产经营目标,缺乏全局性、长远性经营计划,对于无形资产引发的问题处于被动状态,未能全面地将无形资产管理纳入学校发展规划之中。
(二)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和保护的法律依据不健全、制度建设不完善。从外部环境分析,美国在1980年通过《拜杜法案》(《专利与商标法修正案》)确立了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的法律地位,改变了此前“谁出资,谁拥有”的政策,让高校、研究机构享有政府资助科研成果的专利权,极大带动了技术发明成果转化的热情,高校逐渐发展成为推动美国高新技术进步的核心力量。这一法案被《经济学家》杂志评为美国过去50年最具激励性的一项立法,是美国从“制造经济”转向“知识经济”的标志[4]。美国哈佛大学“商标保护计划”,英国牛津大学制定“牛津大学商标和域名策略”对校名、标志等学校无形资产的使用条件、费用标准进行详细规定。日本为保护高校无形资产,1988年颁布了《关于促进大学等的技术研究成果向民间事业者转移的法律》,切实鼓励大学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5],随后颁布《产业活力再生特别措施法》对大学科研成果的产权进行规定与说明,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也还不够成熟,虽有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有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和保护,但还没有出台针对非专利技术、校名校誉等非知识、非权力型产权及高校无形资产的专门法律。针对高校内部无形资产的制度建设更不乐观。高校无形资产兼具教育行业的公益性和资本的经济性,因此,有必要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协调一般知识产权制度的法律精神和教育法律法规的特殊性,经对高校官网查询显示,当前仅有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山东大学、湖北大学等少数高校颁布了《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三)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和保护的模式不科学。高校无行资产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贯穿教学、科研、生产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当前高校管理无形资产的工具落后,没有标准化管理软件,导致各高校无法及时准确地收集与整理相关信息;组织机构分散,照搬实物资产管理模式管理无形资产,缺乏明确的责任部门,多头管理、权力分散或权利真空,导致日常监管缺位,遇到突发情况没有相应的责任主体。国外高校做法值得借鉴,美国哈佛大学1980年就建立了技术及商标许可办公室,对无形资产实行透明管理的政策理念,施行保证书制度,要求所有教职员与学校签订协议,明晰无形资产所有权,避免因归属不明产生的法律纠纷,从而有效减少资产耗损[6]。斯坦福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共有22名工作人员,其中8名律师,8名价值评估人员;无形资产管理虽然要依靠制度建设、工具更新,但归根结底要由人来具体执行。无形资产将在高校未来发展中起到越来越突出的作用,因此,对无形资产管理人员的聚集和培养十分重要。日本大学设立了产权相关专业,在全国招收研究生,定期举办主题讲座,美国也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法学院经常开设知识产权进修班;价值计量失真、会计制度缺陷也是掣肘高校无形资产发展的因素,从知识价值计量角度,高校无形资产以货币形式加以量化的仅仅是“成本价值”,是某些要素的历史成本数,无法反映实际价值,更无法反映未来所创造的收益。以自身研发的无形资产为例,高校一般按照发生费用加以核算,但不列入无形资产价值清单。会计制度上的缺陷,无形资产难以做到账实相符。
四、对策与建议
基于对围绕高校无形资产管理产生的普遍问题及原因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打破无形资产管理无资源、无制度、无人才的现状,加快出台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建立高校无形资产行为规范和监管制度,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建立科技成果登记备案制度、审计制度、考核评价制度,使无形资产保护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设置专人专岗,建立科学培训体系,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无形资产管理的基础信息系统,借助网络技术实现对无形资产管理、运行和监控的一体化、系统化,提高高校无形资产管理水平。无形资产尚属发展中的概念,高校的管理、师资、学术、教学以及科研水平都将以一定形态的无形资产表现出来。转变发展模式是国之根本,更是高校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高校管理水平的提升要从传统的有形资产管理发展到无形资产管理上,只有拥有优质无形资产的高校才能持续不断的吸引和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充当一国知识经济的根基。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问题的通知[EB/OL].
[2]汤汉林.高等学校无形资产经营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35-46.
[3]姜志维,刘小彦,张洁,欧阳惠.刍议高校无形资产的管理[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76-80.
[4]何春晖.知识产权布局规划和风险投资在科技成果商业化过程中的积极贡献[EB/OL].
[5]余梦.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问题研究[D].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论文,2008:50-62.
[6]金美秀.高校无形资产管理研究[D].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论文,2014
作者:罗晓季 彭博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