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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响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建设节约型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本文结合天津市和平区地税局资产管理现状,对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做了深度剖析,以期得到解决方案和发展方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融入到资产管理工作当中,围绕天津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有效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全面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现以天津市和平区地方税务局资产管理工作为背景,深入调查研究该单位资产管理现状,分析探讨目前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合理提出资产管理改进方向。
一、基本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地方税务局自成立以来,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主动加压、创新招法,不断强化资产管理,合理资产配置,规范资产处置,不断研究和探索资产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有效促进了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和统一。“十二五”期间,固定资产总额增长25.72%。除电脑、打印机等信息化设备由办公室、信息科协同管理外,全局资产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现有资产管理员一人,专项负责全局资产管理工作。和平区地税局严格执行市地税局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法,在资产购置配备、使用维护、报废处置、定期清查、监督检查等方面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了资产管理工作达到账、卡、实相符标准。尤其是涉及政府采购的资产购置类工作,从采购计划上报、执行、归档各环节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采购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充分利用现有采购方式和新成立的天津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项目,无论金额大小,一律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切实贯彻落实“应采尽采”规定,并及时做好政府采购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确保资料齐全,有据可查。
二、存在问题
由于历史、制度及管理等多方面原因,和平区地税局资产管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资产购置预算不全面
2014年,新预算法的实施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全口径预算体系。新预算法明确要求,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管理。在此背景下,和平区地税局树立了“无预算不支出,超预算不执行”的预算管理目标,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制定全局预算。但在资产管理方面,由于小额资产购置的不确定性,给预算制定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正因为部分科室在每年预算制定时,不能及时提出资产购置需求,从而导致每年都存在预算外资产购置支出,而这种情况与“无预算不支出”的理念相悖。
(二)资产购置职能不统一
资产购置是资产管理重要环节之一,涉及预算、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等多方面内容,在资产管理日趋严谨、细化的新常态下,购置职能设置需要有更高的专业素养和规范意识。本单位在资产购置管理方面,尚存在薄弱环节,一直未能明确设置各科室购置权限,加之预算制定不到位,资产购置随意性较大,除需统一进行政府采购的资产以外,各科室一般在向办公室申请备案后自行采购。这种资产购置方式弊端较大,一方面不利于资产购置环节的档案文件留存和固定资产及时入库等日常管理,另一方面不利于各科室建立预算意识,影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同时阻碍资产管理购置环节规范化进程。
(三)资产管理衔接不顺畅
资产使用管理是资产管理的重中之重,有效使用管理是控制经费支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的重要保障。前文已提到,资产管理主要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但对于计算机等信息化设备,信息科享有分配、修理、报废的权限。政出多门,权责不清。各部门掌握信息有限,缺乏及时有效沟通,数据不能第一时间传递共享,无法为下一步精细化管理资产使用情况提供及时、可靠、全面、有效的数据基础,造成管理漏洞,影响资产管理各环节的流畅性。
(四)资产管理工作不细致
对比市地税局和部分兄弟单位,和平区地税局资产管理工作执行标准不够高,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以资产报废为例,目前只做到以年限为衡量标准,到报废年限的统一报废。实际情况中,有些资产虽然达到报废年限,但是仍能适应业务工作需要,同批报废会造成资产的浪费。在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很难准确掌握具体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使用者的配置需求,为了确保工作顺畅开展,有时只能在预算中,按报废年限确定资产购置数额。
(五)资产处置变价不同步
因受资产回收公司等客观因素影响,资产报废后不能做到及时回收,进而报废资产数额与后期回收收入不能逐笔对应,这种情况就给上缴回收收入带来麻烦。
三、产生原因
(一)预算意识亟待加强
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和平区地税局第一时间邀请了市地税局行政财务处相关领导给本单位相关科室讲解新预算法。但是因培训场所受限,仅个别科室参加新预算法讲解,培训成果也未及时在全局推广宣传,“全口径预算”、“无预算不支出,超预算不执行”等预算理念并未深入人心。资产购置上,虽然各科室有不可避免的小额资产购置需求,但究其内因正是各科室缺乏预算意识,在日常工作当中不能将工作计划与预算需求挂钩造成的。因此,干部的整体预算意识亟待加强。
(二)资产管理力量薄弱
随着时展和社会进步,对行政机关资产管理工作要求逐步提升。为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切实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势必需要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具体而言,从资产使用年限、分配科室、使用现状到工作内容、资产性能的匹配度等多方面,都需要有清楚明晰的账表台账,以实现个性化管理,区别批量式处理。因此,只设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全局资产的管理方式,无法达到资产管理细化标准,已不能满足资产规范管理的现实要求,迫切需要加强资产管理人员力量。
(三)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工作规范,制度先行。随着资产管理工作职能相应转变,要求逐步细化,程序日臻规范,和平区地税局现有的资产管理制度已无法满足日常管理工作需要。特别是出现资产购置职能不统一、管理权限区分不明情况的主要原因,正是因为没有明确资产管理流程和责任划分的规章制度造成的。因此,从规范资产管理工作全局角度出发,完善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则显得尤为重要。
四、对策建议
(一)加强预算意识,提高预算水平
资产管理应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在每年预算制定前夕,召开预算宣传会议,对各科室按照资产现有情况和来年工作安排,对上报的预算需求提出明确要求,后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局党委会审批通过,以此确定来年预算。同时,严格按照预算内容购置资产,除突发事件外,不再通过预算外资产购置审批。
(二)完善制度规范,明确职责范围
为加强资产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有序的办事机制,根据现有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通过制度实现资产管理标准化流程,提高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将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个性化要求落实到制度层面,改变现在职能不统一、衔接不顺畅的不利局面,建立具有特色的涵盖购置、分配、使用、处置等资产管理各环节、全方位的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三)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要实现资产精细化管理、个性化管理,单靠资产管理员个人是无法实现的。在单位内部建立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各部门负责同志任组员,并在此基础上,在每科室设置资产管理员。全局资产管理员负责资产总台账,将各科室资产明细下发至各科室资产管理员,由各科室资产管理员负责完善资产的使用情况,掌握资产性能与工作内容的匹配程度,随时记录资产配置要求。制定全年资产清查计划,领导小组组长负责计划完成情况,按计划组织资产管理成员清查、检修局内资产,调剂使用低效运转和超配置资产,建立部门内部的共享、共用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细化资产管理。
(四)加强痕迹管理,促进规范运转
资产管理工作头绪繁多,在实际工作中注重流程规范、痕迹管理尤为重要。特别是在购置、分配、使用、报废等资产处理环节中,资产管理人员应特别注意,做好各环节相关文件资料的留存工作。相关经手人员应设置具体事务明细台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加强痕迹化管理。这不仅有助于规范资产管理工作,而且也在某些程度上便于日后资产清查以及上级机关对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检查。
(五)充分利用资产,提高使用效率
按照中央、市委以及市地税局党组关于集中清理办公用房的统一要求,前段时间和平区地税局集中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通过清理整改,本单位现有部分空置办公用房。为充分利用公共资源,提高办公用房使用效率,避免造成空置浪费,希望上级机关可以出台相关制度规定,明确空置办公用房使用范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将空置办公用房充分利用起来。
作者:宋志平 王希荣 孙璇 单位:天津市和平区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