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知识产权贯标问题与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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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知识产权贯标问题与优化路径

摘要:高校实施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活动不仅有利于自身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而且对国家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高校贯标活动存在的问题是高校学科门类多,人员结构复杂;高校知识产权数量大、层次多;高校基础研究成果多,进入产业层面难度较大;高校缺乏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人才等。因此,应从建立常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构建科学的知识产权分级管理系统、建立常态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机制和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等层面进行机制的完善。

关键词: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彻实施;管理体系 

2017年1月1日《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简称《高校规范》颁布实施,但两年多来高校知识产权贯标的实际推进却不尽人意,在全国范围内通过贯标认证的高校寥寥无几。在企业贯标已经进行的如火如荼的当下,如何吸取企业贯标的成功经验,结合高校实际情况落实《高校规范》,培养综合型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为高校建立起能良好运行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能力,对于高校来说既是机会也是挑战。

一、高校知识产权贯标的内涵与特点

“高校贯标”的内涵是对《高校规范》内容的实际执行。《高校规范》规定了高校在日常工作中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文件管理、组织管理和资源管理的具体要求,提出了高校对知识产权的取得、实施、保护、监督检查以及后续改进等方面的政策指导。通过对《高校规范》的贯彻实施,将长久以来疏于管理的高校知识产权体系扶正到良性轨道上来。依照《高校规范》中的指导方案,建立起不同阶段和不同层级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在知识产权各项管理工作得以有条不紊的开展的同时,不断进行检查和修正,保证《高校规范》在构建的管理体系中良好运行。在初步建立起管理体制并运行一段时间后,高校应该向国家授权的第三方认证团队发出认证申请,通过其审核后即为“贯标”完成。高校通过实施《高校规范》可以建立起切实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积极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有针对性地为社会提供更多高素质的综合型知识产权从业者。高等学府不仅能为各行业输出人才,还是重要的科技创新发展基地。高校汇集了大量的高端科研人才,而且每年受到国家许多政策支持和财政倾斜。在过去的十年间,高校的专利授权数量从每年不足万件增长到了十几万件,年均增长超过30%。可以说,高校每年形成的知识产权不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在国家知识产权总量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管理发展时间较短,很多高校仍然缺乏管理知识产权的意识与体系。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高校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设也应加快。高校专利数量众多,且数量每年都在增长,没有科学的管理模式必然导致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混乱、人员责任不清、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和科研成果转化困难,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高校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因此,规范管理方法与机制,转变管理观念,落实《高校规范》的要求,维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良性循环,不论是对高校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及其人才培养,还是对整个国家的科技事业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高校知识产权贯标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2017年国家确定了苏州、宁波、成都、青岛、长沙、西安、郑州、厦门等8个城市作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而贯标就是此次运营体系建设中的关键一环。各个试点城市都相继出台了对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高校和科研组织的奖励政策。有了政策的支持,众多企业从事贯标活动的热情高涨,回顾企业贯标活动的发展历程,2013年2月7日国家了GBT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简称《企业规范》,并于同年3月1日实施,截至到2017年12月,已经有超过8000家企业得到了贯标认证。可见企业贯标之路已然步入火热的正轨,相比之下,纵使同样有奖励政策的激励,高校贯标活动却仍然显得非常沉默。至今,《高校规范》已经公布实施超过两年,放眼全国也仅有为数不多的高校作为贯标试点学校通过了验收,如江南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和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其他自主进行贯标活动的高校大都进程较缓,未见突出成果。可见高校贯标之路难行,困难颇多,具体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校学科门类多,知识产权类别丰富,管理体系设计难度大

通过分析目前已经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可以看出,企业内部拥有的知识产权类型主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两类,除了一部分企业拥有软件著作权,企业对著作权进行管理的需求较小。因此,相较于企业,高校所需要管理的知识产权类别更为丰富,加之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存在差异,管理起来也不能一概而论。此外高校行政体系较为复杂,分为学校层级和学院(系)层级,这也使得高校针对管理职责方面的体系设计难度加大。

(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数量大、层次多,需要进行科学的分级

在进行企业贯标活动时,考虑到中小型企业普遍知识产权数量较少,若对这些企业也强制要求进行知识产权分级管理,从企业角度讲并不经济且意义不大,可能会造成资源浪费,甚至会打击部分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意愿,因此《企业规范》中只规定了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进行知识产权分级管理,可见在分级管理方面的要求较为灵活宽松。而高等学校创新成果丰富,开展知识产权分级管理能够更高效的利用已有的科研成果,有的放矢地进行专利运营和保护,同时有助于高校盘活科研资源、提高知识产权成果质量和管理绩效。出于以上这些考虑,《高校规范》规定了高等学校在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时必须对知识产权进行分级管理,这也使得高校贯标工作相较企业更为复杂的原因之一。

(三)高校基础研究成果较多,进入产业层面难度较大

在前期的立项研发阶段,高等学校进行最多的是基础研究。基础研究多是进行一些原理性的研究,针对既有的现象和事物展开实验性或理论性的工作,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故该类研究较少考虑市场需求,产业化可能性比较小。而企业以自身发展为出发点,所做的研究多为针对市场的应用研究,它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通过试验和改进后进入工业化生产、走向生产层面的阻力就会小很多。高校对知识产权的商业前景重视不足,如果在研发立项的时候就考虑到成果转化问题,重视应用研究,那么在项目完成之后促进成果走向产业层面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反之,在立项初期就没有考虑到商业前景,在获得成果之后再花费大力气推向社会,显然是事倍功半了。

三、高校建设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完善路径

通过分析企业贯标的顺利推进并取得优绩的状况,结合高校贯标具体存在的困境,笔者通过思考认为高校的知识产权贯标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结合自身学科与机构的特点,构建常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首先,根据学科设置的特点,将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和人文科学类科研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学科属性不同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类型、研发与运营步骤也不尽相同。在自然科学科研过程中进行的知识产权管理要具体到选题、立项、实施和结题的每个步骤中,在前期选题时,做好现有知识产权检索对比工作,以防发生重复研究或侵权现象,在立项时加入对将来形成的创新成果市场性的考核,在实施过程中,做好阶段性创新成果的记录与保护,在获得知识产权成果之后,要做好知识产权运营,积极寻求技术转移,努力把创新成果推向社会,发展成为现实生产力。人文科学项目主要涉及到著作权管理问题,尤其要注重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管理。在签订科研项目的同时,通过订立合同来明晰版权归属问题,确认发生纠纷时的解决途径等等。由于各个学校的学科设置的具体情况不同,在执行《高校规范》要求的同时,要结合高校本身的实际情况具体设计。其次,根据高校自身的机构设置,结合《高校规范》中对管理职责的要求,形成与高等行政管理体系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网络。如《高校规范》中提到的高校特有的“一纵一横”两条管理体系,包括垂直体系:校长→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管理者,校长是作为掌管全校知识产权事务的责任人,管理委员会是由学校管理层参与的掌管学校内部与知识产权有关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组织,其下属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打理本校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内设置多个不同的具体执行岗位,在岗人员作为管理者负责具体执行管理事务;此外还包含平行体系:各学院(系)或科研机构→项目组→知识产权专员,由于高校自身的学科特点,高校除了垂直体系外,还有彼此平行的各学院(系)。之所以有两条体系,是因为各院(系)之间日常事务相对独立,各院系和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也各不相同,分开设计更符合高校日常工作的习惯,因此严格按照“一纵一横”的体系设计,才能建立起最适合高校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二)构建科学的知识产权分级管理体系,充分关注知识产权的市场属性

高校面对大量的知识产权,必须进行分级管理。分级时应当把市场价值放在首位,形成以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呈正相关的资源分配制度,改变目前多数高校只将科研成果的数量作为衡量创新能力的关键指标,而并未将市场属性作为科研评估指标之一。不以市场价值为首要参考指标将导致只重数量,不重质量,过于关注知识产权的工具价值,而忽略了市场价值。大量形式知识产权的出现不仅浪费了科研资源,也埋没了真正有市场价值的科研成果,造成有价值的创新成果闲置。因此,首先应该从进行知识产权研发的动力入手,将市场价值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引入到前期立项、经费申请、研发、职称评定及后期的知识产权运营与奖励的全过程,尤其是完善创新成果获得市场认可后的奖励政策,也就是将行政激励的重心后移,使得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成为研发创新的内驱力。改变以往以数量为指标的驱动方式,从而避免高校目前只重视数量、轻视质量的现象,减少不合理的人力物力分配导致的资源浪费,给予真正有价值的创新成果更多的关注与投入,此为科学的知识产权分级制度所应达到的效果。

(三)发挥基础研究成果的现实价值,建立常态的知识产权运营机制,用知识产权运营价值带动学科发展

如何将众多的基础研究成果进一步转化,解决科技成果闲置比例高等问题,可重点考虑以下几点:首先,将市场因素引入项目评估体系,加强对知识产权市场动向的关注,开展联合研发项目;其次,对高校人员的评价体系与奖励机制进行改革,加入与成果转化相关的标准。如加入“成果转化率”和“技术转移收益”等评价指标,通过体制改革转变高校的只重数量不重创新成果质量的惯性价值观念,同时完善激励政策,根据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投入和贡献情况,制定合理的收益分配比例以及奖励额度,鼓励创新主体积极寻求成果转化;再次,要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运营章程,明确团队内部分工,用制度保证知识产权运营参与到研发活动的各个环节,加强与企业和政府的交流与沟通,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和政策信息,调整知识产权运营方案,提高成果转化率。

四、结语

总之,《高校规范》为高校进行知识产权管理指出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高校应结合自身特点与《高校规范》的具体要求进行体制改革和科学管理。高校作为科研发展的重要基地,加强知识产权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对高校盘活科研资源、提高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高校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科技战略的实现都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即使在推进过程中面临着种种困难和挑战,高校贯标工作仍然值得付出更多的思考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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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末 于正河 单位:青岛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