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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是新时期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重大战略转型决策,以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由大向强的转变。质量一直是高校专利转化不畅备受诟病的核心问题,也是强国背景下高校科技工作破局的关键所在。在理清专利质量管理与专利转化的逻辑关系基础上,充分考察了美国专利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深入分析了制约我国高校专利转化的质量管理关键问题,从动力驱动、公共治理、服务保障和网络治理四方面构建了高校专利质量管理机制,并从深化高校创新驱动、强化人际关系网络、提升公共治理水平、完善服务保障等方面给出了建议。
关键词:知识产权强国;高校专利;质量管理
1引言
2008年,我国首次将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战略,历经十年发展,我国高校在知识产权制度以及管理机构建设方面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提升。截至2018年底,全国高校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9.8万件,占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总量的17.9%,年度发明授权量7.5万件,占比21.6%。但与此同时,高校专利转化情况却很不乐观,《2017年中国专利调查数据报告》显示,我国有效专利实施率达到50.3%,高校最低,仅为12.9%。长期以来,高校知识产权转化同时面临着创新质量不高、自身认识不足、资金支持乏力、市场意识不强、体制机制不完善等诸多障碍,极大限制了高校创新驱动作用的发挥。尤为关键的是,创新的价值链条是一个以市场需求为核心的P(策划)、D(实施)、C(检查)和A(改进)的循环过程,任何一个环节的问题都会对整个创新的价值创造产生重要影响。但在惯性价值观以及激励、考核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下,创新动机的异化一定程度上阻遏了高校创新链条的价值传递。Arai(2010)针对美国与日本实证研究也发现问题专利的产生往往与一个国家的亲专利政策密不可分,亲专利政策所催生的大量问题专利将最终损害一国的技术创新动机,长期将会使该国的社会福利受损。比如,研发投入强度是强化创新价值传递并最终影响创新绩效的重要因素,但对标美国高校的研发投入产出效率后发现,我国高校专利的单位经费投入严重偏低,反映出对于创新前端专利产出数量的过度关注,而忽视了创新价值实现的客观规律。数据显示,2015年,美国康奈尔大学研发经费投入为60.1亿元,专利产出为285件;宾夕法尼亚大学研发经费投入为54.4亿元,专利产出为105件;而同年清华大学的研发经费投入为43.5亿元,专利产出为2660件。伴随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推进实施,我国在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不断完善,特别是近几年,国家各级专利转化促进政策密集出台。在此背景下,为什么我国高校专利仍长期转化不畅?很重要的一点在于,现有改观所产生的影响仍大多局限于创新价值实现的某一环节,比如在前端,通过设置质量型的考核指标来引导高质量的专利申请,但指标往往局限在“发明专利申请”“PCT专利申请”等结果性指标而弱化了创新过程;在后端,通过强化资金补助或奖励来鼓励专利转化,但忽视了专利技术本身是否真正满足市场需求。专利转化是创新各链条信息流有效传递的最终表现,从目前理论研究与实践领域的探索来看,尚缺乏基于创新全链条对高校专利质量管理提供理性思考的框架和实施指导的相关理论,局限性集中在两点:一是大多将专利质量仅作为高校专利转化的结果因素来分析讨论,忽视了专利质量与专利转化之间的协同性,需要开展系统性分析;二是缺乏相应专利质量管理实施机制的研究,难以支撑基于创新全链条的专利质量管理实践。
2专利质量管理与专利转化的关系评述
戴维•特里克在其所撰写的《什么是质量》一文中指出,从根本上来说,质量要回答两个问题:“希望得到什么”和“如知识产权2019•12何得到”。他把质量定义为“质量就是要维持经营”。基于此质量内涵,本文认为强调高校专利质量管理同样是为了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通过质量管理促进高校专利转化以实现创新效益,以平衡创新投入与产出并支撑高校创新驱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二是如何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去实现专利质量的有效管控,以强化后端专利产出与创新效益之间正向关联关系,而非强调前端研发投入与专利产出之间的正相关性。同时,本文认为,与创新效益相关联的专利质量管理更多是基于宏观创新质量的范畴,微观的专利质量管理很难覆盖影响专利转化的各类创新举措。2.1创新质量与创新效益的关系分析关于创新质量的内涵,经历了从“研究质量”到“创新质量”的演变过程。Garfinkel(1990)将研究质量定义为研究的技术性质量、研究的影响力、与企业经营业务的相关性和适时性。关于创新质量,Haner(2002)认为创新质量包括产品和服务质量、过程质量和经营质量三个维度,并认为其是创新绩效在“潜能”“过程”和“结果”每个领域的总和。杨幽红(2013)对国外相关文献进行了系统梳理,认为创新质量是一种大质量观念,其管理不仅要关注顾客需求,还需要同时关注相关方,不仅要注重内部创新质量管理,还要注重与外部信息交换与资源利用。综合来讲,从创新质量内涵的演变来看,创新质量与创新效益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而创新质量本身是一个过程性的概念而非针对创新价值链条的部分环节。对于创新质量管理,应密切关注利益相关者的相关需求,强化协同创新与管理。2.2专利质量管理与高校专利转化的逻辑关系相关性分析表明专利与创新的密切度高达93.4%,作为我国高校科技创新的重要产出,专利质量管理是创新管理的重要内容。刘运华(2015)认为专利质量不是非白即黑的,而是一个灰色的价值判断区间。现阶段我国要提升专利质量,需要服务机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各负其责,推动形成高质量申请、高质量授权、高质量控制的良性运行。徐明(2018)强调专利质量是一个动态的、持续性的概念,其贯穿专利创造、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专利授权与专利收益等各个环节,是一个多元体系下予以综合考量的概念。从有关专利质量的研究来看,其管理内涵继承了创新质量管理的基本框架。进一步的,程德理(2014)从法理层面分析发现大学的社会功能及其运转机制决定了大学教师的非市场化行为规则,并指出提高专利质量和完善管理机制是提高转化率的关键因素。张毅(2016)也认为专利管理体制不适应是影响高校专利转化的首要因素,他还指出专利质量是健全专利转化机制的重要因素。综上,本文提出了如下专利质量管理与高校专利转化的逻辑关系。从图1中可知,专利质量管理全面继承了创新质量关于“大质量”管理和“过程性”的内涵要求,在管理过程中,强调了技术创造和技术应用两大关键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求以及健全运行机制(突出“大质量”管理理念下的协同管理)对于专利转化正向作用创新效益的重要性。
3美国专利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
3.1高校专利质量管理的成功案例
美国高校在专利转化方面的绩效一直走在全球高校的前列,以犹他大学、斯坦福大学等为代表的美国高校在技术输出方面为美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1)强调价值观与专业管理机构的建设。美国高校一直在倡导积极的创新价值观,并通过设立专业管理机构来推进高校专利转化工作。比如,犹他大学的专门技术转移机构——技术与风险投资商业化中心(TVC)在成立之初即确定了机构的创新价值观,即可靠、关系、勇气、有趣、热情、创造和卓越。TVC通过一系列阶段性把关以及重要事件驱动的流程,推动了犹他大学技术和发明的商业化。而价值观对于专利转化意识的影响也证明了其有效性,根据美国高校技术转移经理人协会(AUTM)2017年的《美国高校技术转移报告》,2016年,在所有接受调查的225所高校中,犹他大学的技术转移和商业化指数最高,排名全美第一。(2)突出专利转化过程中的基金与服务项目的驱动作用。美国高校一直将基金和服务引擎项目的设立作为驱动其专利转化的重要抓手。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研究基金会(PSRF)每年设立约100万美元的基金,促进大学创办衍生企业。作为一个非营利组织,PSRF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将以长期投资的形式,继续投入初创企业。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建立了Triton科技基金,专门针对由大学生、教师和毕业生创建的创业公司,帮助创业者寻找技术商业化机会。(3)实施有效监督以降低专利转化风险。根据专利转化方式实施针对性的监督措施是美国高校确保专利成功转化的重要举措。比如,许可证专家在许可证的期限内对被许可人的表现进行监督,一般情况下,大多数许可协议要求被许可方定期提交财务或开发报告,当被许可方无法按照既定协议促进专利实施时,相关的许可活动将有可能被终止。在设立初创企业方面,技术转移机构会帮助创业者审查成立创业公司的相关影响因素以支持其决策。(4)通过建立和维护关系网络以强化营销能力。在斯坦福大学OTL的哲学理念里,与发明者和被许可人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其成功的关键。在将发明市场化方面,斯坦福大学OTL的许可专家使用多种来源和策略来识别潜在的被许可人。有时是借助发明人的现有关系,发明人的出版物和演示文稿通常是很好的营销工具,斯坦福大学认为发明人的积极参与和热情可以极大地提高将一项发明与外部公司相匹配的机会,其研究和咨询关系通常也有助于确定潜在的持牌公司和这些组织内的技术拥护者。有时OTL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研究人员在推销一项发明时很有用,OTL会利用自己的网站、参加会议和行业活动、或与公司直接联系的方式来营销发明。
3.2政府专利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
(1)重视对基础研究的支持。美国政府一直为基础研究提供长期稳定的支持。大学系统是美国最大的基础研究机构,承担了50%左右的基础研究任务。作为创新活动的服务者,政府的核心工作是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和增加基础研究投资。基础设施和基础研究几乎没有直接的商业回报,但具有应用价值的科学技术几乎都来源于基础研究。美国企业专利所引的参考文献中70%来自于公共资金资助的基础研究。据美国科学基金会(NSF)统计,近年来,美国企业申请专利的科技成果73%来自政府支持的基础研究。历届政府采取持续性投资对三个关键研究机构进行双倍资助,即国家科学基金会、美国能源部科学办公室、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这些持续性的科学投资为新技术、新发现的发展奠定基础。(2)强化对服务行业的监管。美国专利制度强调通过职业伦理的约束在源头控制专利质量。要取得专利资格,除了通过资格考试还要通过相应的职业道德考试。在监管方式上,以政府监管为主,行业自律为辅。《美国联邦法规》第37章第10条对专利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作了详细规定,此外律师事务所通常会给律师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以处理律师或人不当执业带来的风险,解决由此带来的法律纠纷问题。此外,美国还通过《专利法》、职业责任标准守则、职业行为标准规则、各州关于执业律师的纪律规则以及美国专利及商标局(USPTO)制定职业行为守则来对专利律师和人的职业伦理进行监管。(3)优化专利审查质量管理举措。审查阶段的质量控制一直是美国政府专利质量管理的关键举措。USPTO主要通过设立专职部门、开展同行评议以及开放式审查三种方式来强化质量监管。为了确保继续颁发高质量的专利,USPTO还制定了12个项目以重点关注整个专利申请过程的各个方面,包括增强现有的技术搜索能力、扩大专利审查员培训、最大化利用专利质量数据、评估和改进专利质量评价指标以及不断追求流程改进并监控这些改进等。(4)完善人才能力培养体系建设。美国长期致力于通过灵活的人才能力培养促进联邦资助研发活动产生新技术的商业化,以增加联邦资助研发活动对经济的影响。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系统总结了美国联邦实验室11个机构2010-2014财年技术转移工作4项成功经验,科研人员技术转移的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提升是其中两项关键内容。美国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OSTP)还重点指出了人才交流机制在推动新技术商业化中的重要影响,并建议联邦政府强化人才在联邦实验室、大学与企业部门之间的交换与流动,加速技术从大学与联邦实验室到市场的转化。其中包含了离岗创业计划、驻地企业家计划、公共私营企业合作伙伴关系、战略伙伴关系计划、设施使用协议等。(5)以产学研合作构建技术转移关系网络。大学、联邦实验室、工业界并称美国基础研究体系的三大主力,是美国保持世界领先科技实力的雄厚基础。长期以来,美国高度重视通过强化产学研合作来构建并稳固技术转移的关系网络。美国出台了大量鼓励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在支持高校、联邦实验室等科研机构与产业界之间的合作交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相关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促进了产学研协同发展的良性循环。美国相关部门经过长期的实践,在鼓励产学研人才交流和协同创新、信息和设施共享、保障产学研成果等方面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技术转让制度;同时,不断改革有关宏观管理体制和组织机制,以引导和整合各方面的创新要素,促进产学研更加紧密地结合。
4强国背景下我国高校专利质量管理的应对机制
4.1动力驱动机制
创新生态系统强调构建一种协同整合的机制,其中,各类创新主体、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创新环境是其重要组成要素,共生演化是其核心特征。目前,我国高校创新生态系统的建设还很不完善,协同以及共生演化的创新格局还远未达成,创新与市场需求的偏离导致创新系统各构成要素之间很难形成“生态性”关联,无法为高校专利转化提供必要的机制和环境保障。调查显示,在重点大学对初创企业的催化作用方面,我国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均相差较远。存在性方面,我国仅为34%,美国硅谷为88%,北美为75%,欧洲为52%;重要性方面,我国为3%,美国硅谷为17%,北美为13%,欧洲为9%。此外,在行政管理模式主导的知识产权运行体制下,制度束缚依然是影响高校创新生态的重要因素。激励政策在驱动高校专利数量大幅增长的同时,也某种程度上扰乱了高校创新与市场共生演化的生态环境。基于此,高校应尽快完善动力驱动机制,夯实专利质量管理的基础。动力驱动机制是创新的动力来源和作用方式,是能够推动优质、高效的专利质量管理并为实现专利成功转化提供激励的一种机制。其运行的最优状态在于驱动形成以专利转化为核心的各类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共生共演的创新生态系统。要打造有效的动力驱动机制,要在高校培育面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创新价值观,并积极破除制约高质量专利申请的法律与制度束缚,推动高校形成基于创新全链条的专利管理意识形态和价值体系。
4.2公共治理机制
政府是我国专利质量管理的重要主体,法律、政策工具是其核心手段。专利局可以通过改变检索现有技术文件的程度来控制专利审查质量以及最终的授权专利质量,但这也造成了很多学者将专利质量下降归因为专利局对审查专利申请的质量控制不严格。尽管我国的专利审查流程与质量监控体系已经建立,但受到政策效应和审查负担加重的影响,审查质量与效率仍然偏低。强化对专利机构的监管是政府管控专利质量的另一抓手。但我国专利服务行业无论是在人才专业素质、服务能力还是行业诚信水平等方面都还存在很多不足。尽管政府部门先后颁布实施了《专利机构服务规范》以及新修订的《专利条例》,但政策成效短期内很难实现。基于此,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公共治理机制,优化高校专利质量管理的监管环境。公共治理机制是创新的重要调节手段,是通过法律、政策举措来实现引导和调控专利质量管理并促进专利转化的一种机制。其运行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建立法制以及监管体系来确立导向并管控风险。政府是公共治理机制的实施主体,实施对象包括科技管理部门、服务机构和专利审查机关。公共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首先需要科技管理部门建立科学的政策制定程序,强化资助、评价等导向性政策对创新价值体系的正向影响;其次要建立严格的法律规范和规则体系以督促服务机构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最后要完善以业务能力培养和质量管理体系构建以及应用工具优化等为核心的专利审查软硬基础设施建设。
4.3服务保障机制
《2017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公布的数据显示,只有20.5%的高校和科研单位建立了专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专利管理主体分散、管理模式混乱。大部分高校专利管理各环节缺乏相应的内部监督机制,在技术可专利性分析、技术披露时机的选择、专利维持时间的判断、服务机构的遴选、专利实施方式和价值的评估以及专利实施主体的审查等关键管理节点存有影响创新价值有效传递的重要隐患。除了高校自身服务能力不足之外,来自高校外部的服务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也还不健全。高素质、高水平的服务人员不足仍是长期制约我国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公共服务保障方面,支撑我国高校专利转化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已初见雏形,但体系建设在功能定位、服务机制和模式以及服务能力等方面还很不完善,尤其知识产权运营交易服务还处于摸索阶段。基于此,各类主体应强化服务保障机制,为支撑高校专利质量管理营造健全的服务环境。服务保障机制是创新的重要支撑,是由面向创新全链条的一系列政策、组织、平台、项目、资金等单元组成的以服务价值创造、价值提升和价值实现为宗旨的一种机制。其由高校服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三部分组成。服务保障机制的有效运行首先应明确高校在其中的核心位置以及功能定位,致力于通过建立专业管理机构驱动高校内部创新服务体系的完善,尤其是培育创造环节的价值生态。其次,在营造健康的公共治理环境基础上,服务需要强化行业自律并提升业务能力,其是保障高校专利质量管理,推动专利转化的关键主体。公共服务体系除了应尽快完善相关平台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并提升服务能力之外,推动以公益化服务、人才培养以及服务信息媒介等关键功能定位的形成也至关重要。
4.4网络治理机制
关系网络被视为共同创造价值和开放式创新的源泉,针对专利文献的研究发现,潜在合作关系网络比现实合作关系网络更为普遍。针对国内专利许可关系网络的实证研究发现,在技术转移活动中,企业发挥着主导性作用,个人(非职务发明)是专利技术输出的首要来源,而高校的参与程度相对较低。目前,我国高校专利转化大都运行在以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和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等为载体的正式关系网络当中,非正式关系网络支撑下专利转化活动并不多,而研究发现,非正式关系网络能够提升技术转移数量和效果、简化技术交易流程并有利于触发多次技术转移活动的发生。基于此,高校应强化网络治理机制的建设,疏通技术信息的交流通道,通过在网络环境下的专利质量管理提升专利转化效率。网络治理机制是创新要素流动的基础,是由建立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正式和非正式关系网络组成,是通过强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知识溢出、人才交流、资金流动等信息互通并以实现价值共创为目标的一种机制。网络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需要营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以鼓励产学研之间的私人、公共关系的建立和获取,政策引导在其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在价值共创的目标导向下,网络治理机制本质上更加强调服务意识,而服务保障机制在推动各类关系的形成方面应发挥核心作用。专利质量管理需要高校秉持更加开放的理念去主动融入甚至构建有利于专利转化的关系网络,其中发明人关系网络是一个重要突破口。
5结论及建议
高校专利质量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美国高校在法律制度和专业服务机构等要素的驱动下已经建立了一套成熟的管理模式,更重要的是培育形成了专利质量管理高效运行所需要的创新生态环境。我国高校专利质量管理还处于摸索阶段,在专利质量管理过程中,既存在阻碍创新各环节价值传递的结构性问题,也存在基础治理功能不完善而导致的系统性问题。在深入分析美国专利质量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本文提出我国高校专利质量管理应满足“大质量”管理和“过程性”的内涵要求,重点从动力驱动、公共治理、服务保障和网络治理四个方面建立相应管理机制,并强调机制运行过程中协同性要求的重要性以及机制运行对于专利转化的正向性作用。为支撑高校专利质量管理,本文提出以下三点建议。一是高校应充分把握我国大力推进供给侧改革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机遇,积极转变科技管理理念,重视不同利益相关者需求,强化服务意识,构建专业专利管理机构,将专利质量管理嵌入到创新价值实现的各个环节,打造健康、可持续的质量管理价值支撑体系。政府部门应探索更具活力的专利资助、奖励或补贴政策体系,引导高校及其科研人员在专利创造、管理和运用环节积极开展对外协同。在关乎高校、科研人员以及科研管理人员发展评价方面应突出专利质量的影响,最大限度地解除质量管理对专利转化的各种法制障碍。在法律框架内,高校也应大胆变革,在绩效评价和激励政策方面有所作为。二是将打造关系网络作为高校专利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功能设置和政策设计,强化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在促成高校与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交互与合作中的关键作用,降低专利管理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影响。同时,充分发挥高校发明人在技术认知方面的优势,鼓励其积极参与专利管理尤其是专利转化活动,逐步建立起高校的专利发明人关系网络。三是将提升服务能力和公共治理效率作为支撑高校专利质量管理的重要抓手。服务机构应强化行业自律并提升业务能力,尤其应与客户之间建立信任关系,提升客户满意度。公共服务平台应尽快完善针对高校专利的服务体系构建和功能定位,激励和支撑高校强化专业人才培养以及技术信息与资源对接。高校应积极加强与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平台等外部机构的合作,以强化内部服务体系建设,尤其要尽快提升内部监督与审查能力。针对服务机构和专利审查机关的公共治理方面,政府部门应以完善立法为基础,严格政策制定程序,构筑服务执业风险防控体系,优化专利审查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治理水平和效率。
作者:程龙 唐恒 单位:江苏汇智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