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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任何事物的发展与演化,我们需要坚持一种有限的预测观。一旦事物的新特征出现后,需要作全面的思考。我国高校仿效欧美住宿学院制实施的这种新型学生管理模式,它的兴起不是一蹴而就的,是结合当前高校的管理现状,对传统教育管理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一)校际优质资源竞争激烈的结果
高校之间抢占生源大战早已上演,重点高校更是使出浑身解数,从高考的招生联盟到各高校学生管理体制改革,彼此竞争激烈。学生选择报考院校时,除了关注高校外在的影响,更看重的是学校给他提供的优质教育服务。这似乎与高校争取更多发展空间不谋而合。高校为了吸纳优秀生源、争夺教育资源,转而向欧美高校学习和借鉴发展战略,办学经费充裕的高校把目光投向了住宿学院制。住宿书院制使以生为本、服务学生的管理理念在高校落到实处。我国高校宿舍功能单一,向来是被忽视的教育资源,这是对有限资源的浪费,不符合办学规律。因而,学习和借鉴西方住宿学院制,以宿舍为依托建立书院,恰好拓展了宿舍的功能。不同学习背景的学生生活在一起,便于在思想、情感、文化、信息等方面潜移默化,使得原本优秀的学生变得更加优秀。这种新型的学生管理模式吸引了国内众多优秀学生和家长的目光,并赢得了他们的参与。
(二)学生遭遇生存与管理问题的困扰
贫富差距客观上已经把同龄大学生镶嵌在不同的阶层,这种差异也导致了他们不同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和性格特征。相对家境较好的学生、一些贫困学生表现出更多的心理问题,诸如封闭、自卑,偏激、悲观和仇视感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因为贫富差距造成他们交往范围不同,从他们自然形成的小群体可以看出,家庭条件是维系的主要纽带。大学校园里日益突出的贫富差距问题,正在学生中间形成一条逐渐蔓延的裂痕。传统住宿制按院系、专业分配学生,很难考虑到受消费主义支配的学生群体发生的微妙变化。而以“生活”为基点、提供平等交流机会、可以满足学生多方面需要的书院制恰巧有了自己生存的空间。书院培养了他们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他们尽快适应大学这个“小社会”。
(三)人才培养模式面临新的挑战
全新的人才培养目标左右着培养模式的运行,整个培养过程变得复杂多变。原有的宿舍为单位的管理往往隶属于某个系级教学单位,采取以系、专业、班级为单位管理学生事务,这缩小了学生的交往范围、限制了专业视野的扩展。即便是每个班的班主任参与学生事务也只是一种形式而已。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人员一般都是由后勤部门聘用,这些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此外,学生宿舍整体调配管理则由学校的学生工作部门负责。显然,统一的科层式学生管理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实际上,除了课堂之外,任课教师在学生生活中的参与对于学生成长是非常重要的,书院制则为教师的参与提供多种渠道,固定的集体生活让师生、生生之间能够有更多的非正式交流,为“教学相长”提供了空间。正是因为有了生机与活力的生活环境、学术气氛,学生的心理问题减少了,他们把全部精力放在专业学习上,有助于培养目标的实现。在书院制模式下,全员育人机制更加畅通。育人面向全体学生,通识教育和专才教育相结合,共同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二、高校现行书院制的历史溯源
(一)西方大学住宿学院制的发展及其特点
住宿学院最初是为接待贫困学生创建的。“在巴黎,第一批住宿学院自12世纪开始兴建,13世纪开始大量增加。在13世纪下半叶,建院运动波及牛津和剑桥。”牛津大学于1249年建立了它的第一所住宿学院———“大学学院”。当时,学生来牛津城求学,居住在租赁的房屋或客栈里。师生之间的活动和生活全在“寄宿舍”进行。寄宿舍是一个松散的组织,舍长由大学任命,负责对宿舍的学生进行集中管理,以避免与牛津市民发生冲突。由于当时学生们家境贫富悬殊较大,不少才华横溢的贫困学生只能靠贵族或富裕的宗教人士捐赠资助完成学业。这一为贫困生提供基本食宿条件的初衷,成为创建住宿学院的主要动机。时隔三十多年,剑桥大学也建立了自己的住宿学院———彼得豪斯学院。处于同时期的住宿学院相互影响,形成了相似的特点。与一般寄宿不同的是,早期的住宿学院是指生活在同一个屋檐,共同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则,分享共同的捐赠,并且不受大学干预的一个学习者群体。后来在大学规约下,住宿学院制发展成为相对独立的自治团体,有自己的领导机构和独立的自我管理权。5个世纪后,住宿学院制逐渐演变为大学生活的核心领域。因为中世纪大学构建了大学自治的组织特性,住宿学院形成了包含“委托管理、混住、导师制”3部分的制度特色和“创造性”的文化活动特色,其中脱胎于中世纪经院史的导师制是牛桥住宿学院制的重要部分。导师制传承并丰富了中世纪学生应该有导师指导的思想,而且在操作过程中适时地做了变通,学生们的言行举止与学业长进受到同等关注。纽曼曾赞美住宿学院:“它带来的是鲜活的教育,形成一种自我延续的传统或所谓的场域文化精神……每个人都在它的笼罩下成长。”20世纪20年代,为解决大量学生涌入校园的问题,与牛桥有着渊源的耶鲁大学和哈佛大学率先在美国建立住宿学院。住宿学院财政全部或部分靠大学拨款,在组织、教学上与大学融为一体。美国的文理学院和一些大学的本科生院也受到影响。最初的住宿学院非常简陋,直至17世纪中期才建成一幢多功能建筑,具有学习和生活需要的一切设施。德国大学理念传入美国后,美国一些大学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独立出来自成体系。到19世纪末,“学院式”生活理念在大学新生的心中已近消逝,而入学人数仍然在逐年攀升,建立在家庭背景、经济状况,而不是学生个人能力上的等级分化现象逐渐在学校里“浮出水面”。大学为了控制贫富差距的分化,实行学舍制度,20世纪初建立了住宿学院。学舍条件优越,不需强制,绝大多数高年级学生都主动住进了新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受退伍军人学潮影响,学舍迅速扩建,学舍管理也逐步完善起来。耶鲁大学和哈佛大学的学生住宿由其学生生活办公室负责,“住宿学院”已经拥有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为其学生管理目标实现搭建了组织平台。纵观住宿学院制在美国高校的发展过程,不难发现已经形成了两个较为典型的特点:第一,专业化。住宿学院制在美国的发展是以学生事务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为基础的。美国高校拥有一套学生事务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的机制,从培训、任用到评价处处渗透着严格、有序,培养了大批学生事务管理专门人才。这些专业人员加入到美国高校管理队伍中,加快了住宿学院制的发展。为便于交流经验,各种专业协会相继成立,会员必须按照详尽的专业标准接受完善的专业训练并通过测试合格方可加入。第二,职责明确。学院单独设立事务管理的组织机构,由学校直接领导。“首长制”的领导方式避免了命令执行的拖拉;“扁平式”的组织结构保证了决策与执行工作有较高效率,管理沟通的速度和准确性得到提高。因为组织结构较为简单,各部门的责任和职权容易明确。按照要求,各部门只是在所涉及的相关工作中为学生提供指导、培训和服务,并不规定学生要做什么或不要做什么。咨询性工作取向不直接追求事情的结果,因而更有利于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细查高校发现,住宿学院管理脉络明晰,机构精简,管理人员各司其职。耶鲁大学每个学院都有院长、学监、住宿学院院士、生活顾问等管理人员。院长由校长任命,全面负责住宿学院的学生工作。哈佛大学宿舍楼的管理结构也分为4个层次:舍监、奥尔斯通•布尔高级导师、导师、工作人员。每楼都有一名舍监、奥尔斯通•布尔高级导师。2~4年级本科生还有若干导师,工作人员包括舍监助理、奥尔斯通•布尔助理和建筑管理员。
(二)我国内地高校学院制的发展脉络
延续千年的书院是中国古代一种集教育、教学和研究于一身的教育组织,它在古代教育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且由于书院在注重自由讲学、启发治学、学术研究以及会讲等方面的特色,使得在其后发展中蜕变,“周流于社会”,时刻准备着与代表高等教育改革的理想相结合。如今,书院制重归大学,但是高校实行的书院制较古代、西方的书院制相比有很大区别。我国高校实行学院制管理最早可追溯到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的《大学组织法》,规定大学分文、理、法、教育、农、工、商、医8个学院,设置了3个以上学院者方称为大学,只办一个或两个学院的,称为独立学院。1952年院系大调整,高校内部取消了学院,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后来随着高等教育学科高度分化和综合的发展趋势,宽跨度的校、系两级管理模式管理使得高校有些捉襟见肘,实行学院制管理呼之欲出。1980年,教育部发文同意中国人民大学和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国家物价局的意见,中国人民大学设立计划统计学院。原有以职能部门转换成以二级学院管理为主体的管理模式称为学院制。书院制不同于学院制,传统的学院制主要负责学生的专业学习,书院制则将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密切相连。21世纪初,国内资源较多的高校开始尝试推行书院制学生管理模式,复旦大学率先于2005年成立复旦学院,负责学生的生活和学习。西安交通大学紧随其后,2006年彭康学院的成立标志着书院制在校内落户。接着,汕头大学、肇庆学院、苏州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高校也先后推行了书院制。“书院制”虽然不是遍地开花,但也生根发芽,正在茁壮成长中。考察发现,书院里设有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齐全,职能部门职责明确。比如,西安交通大学的书院设立了院长、副院长、副书记等职位,有3支服务队伍。复旦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主要由辅导员(助理辅导员、学生助理)和导师团来完成。各校书院为保证育人目标落实,加强了活动设施建设,以生为本,开展了大量不同形式的文化活动。如,经典读书计划、科技竞赛、文体活动等,为学生提供了交往的机会。内地高校书院制与国外高校书院制是“名同质不同”,终因长期忽视学生工作的潜在影响而降低了自身的功效。高校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制约了书院制运行的基础。即使书院组织机构设立较为完善,但人事关系的交叉势必影响书院与学院的复杂关系。因此,书院制的实施将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从渊源来看,无论是剑桥大学还是哈佛大学,都是先有书院,进而在书院联合、合并的基础上形成大学。剑桥大学的书院制和哈佛大学的书院制都是该校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内地高校的书院制实为书院式学生管理体制,是在继承古代传统书院制度的基础上,仿效国外住宿学院,实施的一种新型的学生管理体制。理念的突破毕竟不能代替现实条件的蹩脚,书院制在我国内地高校推行中逐渐暴露出一系列的问题。
三、内地高校书院制学生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不能自主地选择书院
内地高校推行的书院制与英美大学的住宿学院实则有很大不同,主要是科层制的组织形态钳制着学生管理体系。我们过去大学的组织形态是以专业院系为骨架的,由专业院系统一管理,而一旦脱离了专业院系,进入到宽口径或者不分专业的住宿制书院,学生选课就会遇到麻烦,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这样,入住什么书院的选择权还是由学校管理人员把持,即便可以更换书院,也只能是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学生对安排也只能听之任之。
(二)指导导师的配备难度较大
国外住宿学院生源相对较少,一名导师指导的学生往往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内地高校大学师生比悬殊,导师不可能对每位学生进行充分指导,完全参与书院的学生事务几乎不可能。科研任务繁重的教授们不可能完全驻扎在书院内,以书院为家。由于各种现实情况,大多数高校教师上班路途比较远,如果强求教师将个人时间贡献于本科生指导和第二课堂的组织,不仅不够人性化,而且也不现实。再者,教师已经习惯了任务单一的教学和科研生活,如果强迫他们抽出更多的时间担任本科生导师,恐怕招致怨声载道,消极怠工,反而会影响原有工作的效率。
(三)书院管理科层制模式烙印明显
为实行书院制,学校往往会增加很多行政机构,机构臃肿导致整体管理工作效率低下。再者,每所书院一般划地而治,可能导致资源分配不公、利用不充分。学校在分配教育资源时,时常不能周全考虑大、小书院的区别,反而为省时省力搞起平均主义。再者,住宿条件改善后,生均收费增加,为学校带来一笔不小的收入。大学生早已习惯了被动接受知识,一般不会主动找导师探讨专业问题,思想教育因而占了上风。科层化的管理模式与书院的运行背道而驰,阻挡了书院制前进的步伐。
(四)宿舍的学生发展功能缺少保障
内地高校宿舍管理实行多级管理,管理部门不愿意把权力下放或转移,自上而下的管理演绎着权力的博弈。后勤管理推向市场后,宿舍管理主要交付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没有经过职业培训的服务人员只能提供简单的日常管理,忽略了对宿舍的学生发展功能的拓展。尽管宿舍楼里建起了研讨间、健身房、社团活动室等公共空间,由于利用率较低,书院特有的精神气质与文化氛围尚难能体现,有学生甚至直言:与名校相比,“书院是建在希冀之上的一所空城。”富有文化底蕴与精神内核的书院文化不是院舍自身带有的,它需要一点一滴的积淀,急躁不得。
四、书院制学生管理模式创新的路径选择
(一)转变平面“管理”观念,坚持立体“育人”
书院作为一个实体,是与学院平行的二级单位,入住书院的学生从管理的边缘到了中心,他们处在这两个单位管理的交集,意味着管理部门的责任加重,学生在高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凸显,管理不再是直线进行,而是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在纵横交错的关系网络中完成“育人”的任务。高效管理立体网络泛指科学的管理理念、以生为本的教育思想指导下的高效书院管理和学院管理。这是一个以宿舍为基点,以学院管理为纵线,以书院管理为横线,以学校为平面的立体动态网络。书院、学院之间,需要进行平等的对话。学院与书院结合学生的学业、生活需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只有两者合理优配,才会形成合力,促进学生幸福成长。责任容易使人保守,管理者应把握住隐藏在立体网络中的脉络,弄清楚背后千丝万缕的因缘,破除保守的羁绊。
(二)摒弃形式主义,保障制度落实到位
书院制实施的初衷是服务学生的发展、真正贯彻以生为本理念,因而要拒绝形式主义,从制度实施开始就扎扎实实做起。受西方学生事务管理观念的影响,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学生管理的法律法规。2005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高校应当成为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示范组织,保障学生的民主管理权利,积极支持学生的民主参与,对其合理化的建议应积极采纳。调查发现,在有限的条件下,学生参与事关自己的工作权力越大,积极性越高,越有利于学生事务管理的科学化。虽然内地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仍处在完善阶段,寻求学生参与管理的相关立法尚需努力,但是各高校应当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脚踏实地,以学生发展为主线,串起一个个散落的管理目标。起于学生发展,终于学生成长。同时,切实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一方面,修改和调整已有的阻碍学生参与管理的条文,做到与学生成长与时俱进。另一方面,建立一系列切实有利于推行书院制的制度。制度是书院生存和发展必须遵循的规范体系,且制度存在本土适用性,不能把英美高校的搬过来直接为我所用,要量身而作。
(三)完善参与机制,增强学生民主自治
大学生参与所在书院的宿舍管理是宿舍管理工作的必然选择。学生是书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书院管理者引导广大学生由被动变主动,师生之间更多的交流和沟通,彰显人文关怀。在现代化的追求上,“历史”是一个不堪负荷的包袱。“管制学生”正是包袱的一部分,把管制“自治”化,不能“自治化”就清除。书院管理者首先要承认大学生在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培养其积极参与的意识;加强信息宣传力度,保证信息及时、对等;此外,在校务公开基础上,逐步吸收学生参与重大决策。完善参与机制,能够在组织层面为学生参与管理提供保障。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陶行知先生就在《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中对学生自治的范围界定为“学生自应以学生应该负责的事件为限”“第一,学生愿意负责;第二,学生能够负责”。大学生有能力管理自己的事情,教育者应毅然决然地“断奶”。比如,汕头大学至诚书院实行导生制度,书院中具体事务在老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完成。选拔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学生担任导生,每人负责20~30名学生,形成一个小区。导生的职责是为自己所属小区的学生服务,一起成长和进步。导生制度的实施,下放了老师的权利,让老师有更多的时间从事其他事情,同时更重要的是对学生的尊重,因为大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自律能力和处事能力,把事情交给学生来做,体现了对学生的信任,这会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争取把事情做得更好。除导生制度外,书院在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上主要放手给学生来做,这给了学生施展自己才能的舞台,也弥补了书院师资薄弱的缺憾。崇尚“学生自我教育和管理”,无形之中减少了学校行政机构的设置,克服了行政效率低下的困难。因为自治的主体与客体都是学生,学生事务涉及自身利益,自然处理问题就更容易。从推行书院制的高校可以看出,不同学科、年级的学生同在一个学院,学生之间交往频繁,学业得到不同程度的进步。另一方面,自我管理的历练和社团活动的投入使大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和领导能力得到不同程度提高。内地高校书院制学生管理模式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观念往往是超前的,代表着未来的方向。高校的现状与书院制的精髓有较大的距离,需有所批判,在“片面”中体现深刻。国外大学也在积极地探索书院的推行。耶鲁大学又新建两所住宿学院并在去年投入使用,2009年春季哈佛大学出台了关于改革住宿学院的报告,旨在探索住宿学院对学生教育经验上的独特目的和作用,在21世纪进一步巩固住宿学院制度。这些世界著名大学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对住宿学院制度的欣赏和支持。与普通学生宿舍相比,住宿学院有着不可替代的优越性。这也是为什么它能够发展数百年还呈现出勃勃生机的原因。相信在未来国内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认可住宿学院,也会有越来越多的大学重视学生的课余生活,为了学生的全面成长而勇于实践、大胆探索迈出创新的步伐。
作者:张玉虎 单位:济南大学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