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学生管理法治化问题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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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学生管理法治化问题探究

摘要:学生管理法治化不仅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校战略的必然要求,而且是落实三全育人和立德树人任务的重要途径。但是,现阶段学生管理法治化发展还存在部分问题亟待解决。基于学生管理法治化的时代意义,分析新时代学生管理法治化问题,提出新时代学生管理法治化策略。

关键词:新时代;学生管理;法治化;问题;策略

引言

伴随依法治国战略实施,在我国社会各领域落实法治化现已成为主流发展态势,同时依法治校也成为新时代高等院校发展和教育工作改革的必然选择。然而,在依法治校环境下,如何推动学生管理朝着法治化方向不断前行,对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等教育实现纵深改革和发展,培育更多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与建设者,有着重要意义。

一、学生管理法治化的时代意义

(一)实现全面依法治校的迫切需求

现阶段,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不断加快,教育部门也针对学校法治工作提出了新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制,促进高等院校治理能力及治理体系实现现代化发展,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法治工作,深化依法办学以及依法治校。若想全面推进法治进程,建设法治化体系势必要延伸到各领域当中,而学校作为培养优秀人才的主要平台,承担着为国家发展培育高级人才的历史重任,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促进国家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在内部实现改革创新,通过法治化建设提升学校整体治理水平与治理能力,实现全面依法治校,从而顺应师生群体越发强烈的保障个体权益及参加学校治理工作的需求。学生管理法治化是依法治校实现的必然需求,学生身为学校的主体之一,在学校中占有较大的人数比例,且学生身为学校各项工作开展的目标群体,与学校内部各项事务具有密切联系。学生管理作为学校治理体系的主要内容,其工作方式与效果均是评估学校整体治理能力及治理水平的关键标准。

(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必然选择

学生身为国家公民,其不仅享有宪法赋予的各种权利,也享有其他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涵盖但不局限在政治权利、隐私权、人身自由、受教育权以及信仰自由等层面[1]。学生在学校管理下学习和生活,势必存在着权利一定程度受到限制的现象。例如,由于知情权未获得保障而失去重要机会、由于强化管控力度而“一刀切”约束学生群体出入校、由于背后运作造成不公平现象发生等。若想解决现阶段学生权益保障和学校秩序维护间的冲突,应促进学生管理实现规范化。学生管理法治化明确要求相关工作者必须在管理活动中基于现行法律政策、学校拟定的规范方法,经过正当流程,在确保学生参与权和知情权获得保障的同时,科学、民主地实施管理工作。学生管理法治化即将法治渗透到管理工作各流程,而首要告知的是学生享有的权利和相关政策内容,涵盖某种机会、禁止性行为与其消极后果、可期权益产生的必要条件等,切实保障学生群体的知情权。而某种机会和权益的获得均要根据既定程序加以审核,通过民主决策生成,切实维护学生们的参与权。同时,针对学生群体的受教育权、物权以及财产权的那个权益的处分,亦要有清晰的规范办法支撑,借助严密的审批流程及决策,使犯错的学生受到应有惩罚,确保学生群体可以获得公正与公平的对待。在决策发生失误且学生个体合法权益受到一定侵犯时,应具有合理且完善的申诉制度及权利救济组织,快速恢复校园秩序,让学生可以得到本应享有的补偿和权益,切实保障其权利救济。总之,学生管理法治化不仅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必然选择,也是学生获得公正对待的主要路径。

(三)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高

等教育是当代青年群体的关键托举平台,在社会建设和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离不开法治化框架,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势必是全方位的,涵盖科技研发、学术研究、教育主客体素养提高与管理模式革新等。所谓学生管理法治化,便是将法治渗透到管理模式当中,这不仅有助于约束和规范教育主客体的行为,而且也有助于维护校园秩序。法治化的学生管理工作使诸多行为均具备了清晰的标准界定,让决策执行也具有完善、合理的制度支持,从而更具说服性、合理性及正当性,在得到更多学生认同和肯定的同时,切实提升了学生管理整体质量,在潜移默化中也增强了学生的法律素质。法治化环境下的校园,管理队伍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活动,学生们根据正当流程追求自身应有权益,在受到不公正与不公平对待时借助有效、合法途径进行救济。而在学生管理各项事务明确规定的条件下,管理人员和学生群体的关系并不是对立存在的,而是互相配合与互相依托的关系,在此环境下,双方的纠纷和矛盾亦会有所减少,且权利会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在法治化校园构建不断深化的进程中,学生管理模式将更为科学合理,管理效能亦会有所提高,师生之间也会处于更加纯粹和良好的学术环境中,各项教育工作甚至教育事业亦会由于学生管理法治化发展获得全面深化,不断朝着立德树人方向发展。

二、新时代学生管理法治化问题

(一)还未构建完善的立体化法律体系

自改革开放后,虽然我国已经构建起宪法、地方教育法规以及教育基本法等系统化、完善化的教育法律体系,但是与美国法治在立体化管理体系中所发挥的作用相比,即明确管理主体基本法律地位、清晰划分与规定管理权限、确立各主体应尽义务,以及规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各项重大问题与基本原则,国内高等教育立体化法律体系还未完善构建。学生管理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尚未生成内容形式高度统一、上下有序的完整体系。就现阶段学生管理工作规定而言,各层级间设置的法律法规仍存在一定的冲突与矛盾。一般来说,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不具有立法权限,其普遍以规定拟定、颁发规章以外的各项规范化文件来管理区域教育工作。而这些规范化文件虽然对于学生管理工作开展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与上位法之间的冲突与抵触问题频繁发生。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立法还存在众多空白之处需要补充,相关法律体系也存在内部结构分布失衡问题。并且,学生管理相关法规针对学生群体的管理范畴还不够全面,部分学生管理工作所需的法律条例并未出台,这必然会造成学生管理工作出现无法可依的问题,进而对学生管理法治化发展进程带来阻碍。基于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的纵向架构来看,学生管理层面的行政法规、地方规章、法律与规范化文件,尚未生成科学系统、上下统一以及运行高效的立体化体系。

(二)缺乏学生管理的质量指标体系

在现阶段以政府部门及学校为基本导向的学生管理形势下,若想增强学生管理实效性与针对性,应注重学生管理质量指标的研制与应用,构建学生管理新格局中质量指标的完善化体系。但目前学生管理质量指标体系尚未完善建立。首先,学生管理质量指标缺失,致使开展学生管理活动欠缺有力依据。所谓学生管理,即教育工作者根据国家教育政策与方针,针对学校物力、人力、信息与时间等诸多资源实施有计划和科学的组织、协调及指挥,同时对学生管理实施预估、计划、执行、监督与反馈的一门重要科学。开展高效与合理的学生管理工作,与规范、科学的管理质量指标密切相关。学生管理质量指标是开展管理工作的主要参考与依据,学生管理质量指标普遍会基于学生管理根本目的、基本原则、核心价值、主要内容、具体方法、技术手段、实际流程以及最终结果等层面针对学生管理实施全方面规定,以此保证学生管理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2]。若没有依据学生管理质量指标进行工作,则学生管理亦会失去其实效性与针对性。其次,学生管理质量指标缺乏,致使学生管理工作中立德树人呈现的实效性较为薄弱。持续推动学生管理质量指标研制进程,即在学生管理活动中促进立德树人任务的贯彻落实。学生管理作为落实三全育人的关键抓手,若缺乏规范化的质量指标体系,质量指标在三全育人中的应有效应将无法充分发挥,而立德树人以及落实学生管理育人目标亦将面临诸多困难。所以,研制学生管理质量指标不但是国家意志与政府权力呈现的主要技术手段,而且亦是政府部门行使其教育权力的关键制度载体。

三、新时代学生管理法治化策略

(一)构建规范立体化法律体系

针对学生管理工作所构建的法律体系,应具备立体化特征。在资源方面要积极整合、调动与吸收立法部门、学校甚至社会层面的政策、资金、技术、人才与信息等多元化资源;在具体过程中要重视正义、秩序与效率的高度统一,以此来构建学生管理工作法律体系。构建规范的国家、区域、学校三方的立体化法律体系,基于学生管理工作基础法、实施法以及基本法三个维度,充分对应国家、区域及学校等主体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立法职责及主体地位[3]。而具体到各项学生管理相关法律条例之下,要强化下层级配套的规范化文件的拟定,进而对于学生管理当中所触及的各类问题进行清晰界定和规定。同时,基础法、实施法及基本法的关系,在原则规定层面要满足依次递减的要求,而在内容可操作性层面要满足依次递增原则。构建规范立体化法律体系,同时还应满足法治统一的基本原则,把握下位法的拟定应遵从上位法根本依据,切实降低上位法和下位法产生矛盾现象的概率。另外,在学生管理中构建规范立体化法律体系,还应将维护学生群体权利本位视作立体化法律体系拟定的根本目的,切实发挥规范立体化法律体系的正义、公平价值。

(二)积极延伸学生的维权渠道

一般来说,有权利便会存在救济,而权利救济往往只能凭借法治来进行。学生管理过程中所生成的学生个体权利受到一定侵害,较为理想化的方法便是在学校内部解决,因为在学校内部解决不仅可以双方协商,同时还可以通过对抗性较为薄弱的方法解决实际问题。与高校相比而言,学生处在弱势地位,不仅存在权力不对等的问题,也存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在双方差距较为悬殊的条件下,必须重视学生权益维护和保障,适当减少维权不必要的审批与程序,高效率开展权利救济工作。学校方面应建设独立化与专业化的救济部门,并选派部分学生积极参加该项工作。该部门要具备权威性和官方性属性,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在具体工作当中为了学生维权而勇于发声,强化学生的信任感与认同感。救济部门首先应成为信息库,具有校内现行章程和与学生群体利益密切相连的规定办法,便于学生存在疑惑和问题时可以快速找出科学依据,同时满足快捷和方便的要求,并且还可以实现与学生之间的高效交流。救济部门要积极开展实质性工作,规避有名无实的现象发生。在工作过程中,为学生设立咨询中心,提供咨询类服务,以有关规定内容进行判别和解释。针对并未清晰规定的行为,亦要通过类比方法找寻相似的规定条例,通过合理合规的解释解答学生的疑问。而在学生权益受到侵害,寻求救济部门帮助时,应以共情方式及专业能力明确事情发生的全过程,展开定性分析和解读,在学生个体配合的条件下为其提供相对完善的帮助方案,让所有权利被侵害的学生均可以在维权时感受到学校的公平和公正。另外,学校方面应积极加大法治教育力度,通过理实结合的形式,以实际案例为着眼点,将法治观念渗透到学生管理工作的各个角落。学校在学生管理工作开展中,还可以应用调解、和解与仲裁等形式,以此有效延伸学生们维权渠道。

(三)构建完善的管理质量指标

首先,深化学生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及研究机构等多方力量合作,建立学生管理工作质量指标技术小组,落实学生管理功能及质量功能的充分整合。学生管理部门应不断强化与质量监督部门、研发机构等多方主体的合作,构建旨在推动学生管理工作质量指标和规范化深度结合、质量指标推动学生管理工作实效性提高的多维交流体系。借助体系的建设,逐渐引导学校方面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关注质量指标,积极应用质量指标,树立全新教育管理观念,进而为政府方面及社会方面对学生管理工作进行宏观调控提供依据。其次,构建学生管理质量指标的专业化研究团队,注重对于学生管理质量指标研究团队的技术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指标研究技术水平,组成涵盖教育评价、教育管理、学生管理、教育信息化以及教育统计等有关专业领域骨干在内的队伍,聘请质量技术监督或者标准化研究等部门专家学者,针对管理质量指标研究队伍实施系统化、科学化培训,推动学生管理质量指标基础知识与指标设定方法、过程与技术的运用。

结束语

综上所述,学生管理法治化即针对现阶段学校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实施针对性改革,是促进依法治校与构建法治校园的主要路径,亦是确保学生群体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主要手段,更是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求。而学生管理法治化并非单纯的理论体系建设,更是实践运用,要对学校内部章程加以修订,让其具备更强的科学性及合理性,切实加大学生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延伸学生权利救济渠道,在校园中创设良好的法治环境。

作者:张家莉 单位:滁州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