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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健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
一是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监管平台。通过平台建设确保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信息的搜集整理、评价及时准确,并实现社会共享。同时,信用信息平台要作为建筑市场管理部门的办公平台,日常对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管理和检查结果要实现与平台数据同步,充分发挥两场联动作用,即将建筑市场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联动,将建筑市场和现场的失信、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及时纳入信用平台,对建筑企业或从业人员做出全面信用评价;通过平台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或等级,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罚”的市场环境,以此推进建筑市场诚信制度。二是要以政府对市场主体守法诚信评价为前提和基础,积极推进综合信用评价。对建筑企业进行综合信用评价是以市场为主导,以守法、守信、守德、综合实力为基础进行的综合评价。具体评价指标由相关协会指导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研究制定。
(二)横向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信用意识,为诚信奠定文化基础。加强对公民、企业进行诚实守信教育的力度。对企业、个人及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促进它们在经营活动中始终坚持讲信用、守信用及履行信用契约,保持良好的信用状况。二是加强信用法规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传导机制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必须依靠扎实的、符合市场规律的原则,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促进建筑市场信用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以达到制约和惩治失信行为的目的。同时,还需建立守信奖励制度。三是加强政府引导,行业自律。政府推行信用制度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建筑市场信用制度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转变管理模式、缩减政府部门裁量权、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市场信用体系不仅要发挥政府管理职能,还要加快建立健全、完善信用法规体系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察力度,构建激励机制,着力创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解能力。建立有针对性的、科学的具体评价指标。
二、探索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的科学性
收集整理建筑市场主体行为是信用体系管理的起点。健全企业信用数据征集制度必须建立多种征信渠道,开展征信活动,进行企业信用资料库建设。信用评价阶段是信用管理的核心。这一阶段主要是信用评价的主体,可以是政府行政机构、信用中介机构或行业协会等,通过此前收集的数据,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体系,运用恰当的信用评级方法,最终对评价客体即被评企业或个人的信用做出恰当的评价。
(一)信用评价体系常用模型
1.特征分析模型。特征分析作为目前国外信用评级机构在信用管理工作中使用较为普遍的一种分析模型。该模型的主要用途就是对所要评价分析的客户的信用状况做出综合判断和评估,并以量化的方式对所评价客户的信用等级做出评定。特征分析的技术理论涵盖了被评价客户经营实力的重要指标。该模型将定性或定量的特征全部进行定量处理,将一些模糊的或直觉的、感观的印象和信息指标变为确定指标,使信用分析更加精确、直观和易于理解。2.5C模型。5C法主要考察企业的品德、赢利及还款能力、资本实力、抵押品和经营环境。在我国综合类企业信用评估中,采用5C引申出来的五性分析法来评价企业信用状况。所谓五性,即安全性、收益性、成长性、流动性和生产性。具体到实际的信用评级体系中,评级要素一般包括管理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获利能力和发展能力等。3.骆驼分析模型。骆驼评级体系是目前美国金融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经营机构的业务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数据进行的一整套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和指标化的综合评级制度。骆驼分析模型包含5项考核指标,即资本的充足性、资产的总量、资产管理水平、利润水平和资产流动性,采用五级评分制来评定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及管理水平(一级最高、五级最低)。骆驼评级方法因其有效性已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采用。
(二)建立适合国情的信用评价体系
近年来,我国已在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使用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部分省市在工程招投标中简单地应用各种信用信息,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并没有真正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综合信用程度。为此,在初步应用信用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对施工企业的多方面征信,深入研究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信用定量考核和评价标准,确定信用评价模型,根据5C模型和3F模型的思路,并结合其特殊性,形成完整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以此建立起建筑业管理与信用管理的长效机制,使信用管理成为推动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根据我国建筑市场和建筑业的企业特点,信用评价内容可分为对建筑业企业自身经营能力、资产充足度的评价;对其承担建设项目履行合同能力、履行行为的信用评价两大类。企业基本情况按照目前国内外成熟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按照信用评价工作的可执行性、可实践性和可区分性,对建筑业企业的评价内容可分为企业经营能力、财务状况、技术能力及获奖受罚记录等几个方面。
现场履约行为记录,结合当前我国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及履行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及社会反馈建筑行业的问题,可分为市场交易行为、质量控制行为、安全控制行为、文明施工控制行为、劳务招募和使用行为以及承包合同履行行为6个主要方面。建筑业信用评价体系指标的设立实现了工程建设现场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有效联动,将建筑业的企业施工现场各种行为表现纳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体系,通过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以及对建筑市场的检查、劳务用工分包情况等,由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设业主单位和分包单位,将各种行为作为指标进行量化,然后对评价对象进行综合评价计分,最终将通过量化评价的结果运用到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定标环节,实现从“两场脱节”到“两场联动”的彻底转变。这样做必将促使企业改变以往注重招标市场经营、轻视工程管理的行为,以利于信誉良好、施工现场管理好的企业中标,以利于引导企业注重标后管理,踏踏实实搞好项目本身,认认真真做好多方主体评价行为,注重长远发展。
三、探索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手段,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管理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行在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的实践基础上,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各个环节上来。信用体系建设要从长远着想,科学规划,也要立足当前,从现在做起。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筑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环境。建筑市场信用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加快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程,既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增强经济社会活动的可预期性和效率,又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做好“放与管”结合的必要条件。因此,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管理机制,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资格管理、工程担保与保险、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应当将信用信息作为依据或参考。同时,考虑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在工程发包过程中使用信用评价结果,查验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
四、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制立法工作
建筑市场信用体制的建立,将促进建筑市场各主体树立诚实守信的意识,在市场经营中奉行守信原则,保障建筑市场规范有序的良性运行。在建立信用体系的过程中,建立法制框架下的信用制度具有特殊意义。首先,作为社会道德规范的诚信要求,不足以达到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目的。原因很简单,单纯的道德规范不能通过强制手段得到实施,其约束力较弱,在当前逐利渐成市场主流观念的大背景下,作为道德规范的诚信要求更难发挥其规范主体行为的作用。其次,当前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下,诚实守信不再是单纯的道德规范范畴。因此,在当前我国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背景下,需要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完善现有做法,提炼总结制定法律法规,尽快制定建筑市场信用体制管理规定,制定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归集标准、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等,建立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原则,强化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意识,遵守诚信原则,特别是通过建立市场准入监督约束机制,加大失信惩罚力度,使其失信成本加大。同时,对诚实守信的企业加大奖励力度,在工程招标、投标准入条件中给予宽松政策,以此激励建筑市场主体自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提升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公信力。
作者:王斌 单位: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